莆田市人民政府文件
莆政规〔2023〕5 号
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
全面实施标准化战略的意见
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市直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标准化战略的意见》(闽政〔2022〕33 号)《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莆政综〔2021〕91 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充分发挥标准引领作用,统筹推进我市标准化发展,加快建设支撑全方位推进高质量发展的标准体系,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福建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落实“一个总抓手、五篇文章、两大支撑、三大战略、四城辉映”工作部署,全面实施标准化战略,助推建设质量强市,为奋力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福建篇章的莆田答卷提供强有力的标准支撑。
到2025 年,全面完成《实施意见》制定的工作目标:我市企业、科研院校、技术机构、行业协会等主导或参与制修订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达到320 项;建立国家级、省级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达到45 项;培育团体标准达到25 项;公开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达到2000 项;获得国家级、省级标准贡献奖达到15 项。在农业、工业、服务业和社会事业等领域标准全覆盖,战略性新兴产业标准地位凸显,标准化试点示范效能充分释放,标准化水平全面提升,推动高质量发展标准体系基本建立。到2035 年,全面形成市场驱动、政府引导、企业为主、社会参与、开放融合的标准化工作格局,标准化有力促进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和共享发展,成为助力高技术创新、促进高水平开放、引领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力量。
二、主要任务
(一)着力提升现代产业标准化水平
1.深化传统优势产业标准化。 推进鞋服、工艺美术、食品等传统优势产业以品牌化、智能化和绿色化为方向,加大信息化和工业化相融合的标准研制力度,健全智能制造、绿色制造、服务型制造标准,促进传统优势产业提质降本增效。鼓励行业龙头企业积极参与国际国内标准制修订,将传统优势、特色技术转化为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争当企业标准“领跑者”。
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发改委、市场监管局,各县(区)政府(管委会)
2.布局战略性新兴产业标准化。 围绕新型功能材料、电子信息、新能源、高端装备、生命健康等五大重点领域开展标准化研究。加大基础通用技术、关键共性技术、重要产品标准研制应用力度,推广新技术、新产品、新模式,以标准引领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壮大。重点支持新型功能材料相关标准的研制。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工信局、科技局、卫健委、海洋与渔业局、市场监管局、数字办
3.加快现代服务业标准化。 以服务产业转型升级需求为导向,推进现代物流、电子商务、现代会展等生产性服务业领域和健康养老、旅游、家政服务、文化体育产业等生活性服务业领域标准化。以标准引领品牌创新,推广优质服务标准,推动生产性服务业向专业化和价值链高端延伸,推进生活性服务业向高品质和多样化升级。重点支持开展多式联运行业标准的研制工作。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商务局、卫健委、文旅局、市场监管局、体育局
(二)着力推进“四大经济”标准化应用
4.开展数字经济标准化。 大力推进数字基础设施标准化建设,开展5G、数据中心、人工智能、工业互联网、物联网、北斗应用、区块链等标准研制。围绕产业数据要素、数字基础设施、数字产业化、产业数字化、数字化治理等领域,鼓励将数字经济相关前沿新技术、新产品等转化为具有引领性、竞争力的标准,健全数字经济标准体系。面向平台经济、共享经济等新业态新模式,推进产业数字化转型相关标准研制与推广使用,推动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融合发展。重点支持北斗综合应用标准研制。
责任单位:市委网信办,市发改委、数字办、科技局、工信局、公安局、安全局、市场监管局
5.加强海洋经济标准化。 支持开展海洋信息、海洋能源、海洋医药与生物制品、海洋工程装备制造、海洋环保等标准化研究。加快推动近海水产养殖、海上牧场、海上风电、深海养殖、冷链仓储等重点领域标准化工作,打响“南日鲍”、“莆田花蛤”、“莆田生蚝”等品牌。重点支持开展智慧海洋、蓝色碳汇、深海开发等新兴领域标准化研究。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海洋与渔业局、科技局、工信局、文旅局、市场监管局
6.推动绿色经济标准化。 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实施资源循环利用、产品绿色设计、绿色包装、绿色金融和绿色供应链等标准。加强共享交通、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鼓励绿色出行等绿色生活方面的标准研制。推进山水林田湖草生态系统质量标准制定,健全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及污染物排放、监管、防治标准,提升河湖长制、林长制等工作标准化水平,巩固提升生态文明建设的木兰溪样本,为建设绿色高质量发展先行市提供有力支撑。加快《幸福河湖评价导则》地方标准制定进程,促进我市治理木兰溪经验在全省全国推广。
积极参与国家支持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标准化提升工程,健全支撑碳达峰、碳中和的标准体系。严格执行国家重点行业和产品温室气体排放标准、地方节能低碳技术规范和标准,推行低碳产品标准标识制度。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工信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住建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商务局、文旅局、林业局、市场监管局、统计局、城市管理局、机关事务保障中心、人行莆田市中心支行、金融办
7.提升文旅经济标准化。 以标准化手段持续助力打响“妈祖圣地、美丽莆田”旅游品牌,推动莆田特色文化元素与旅游产业、创意产业融合发展,提升莆仙文化和旅游品牌影响力。推进妈祖文化、红色文化教育、山海休闲、乡村民宿、工业旅游等新业态领域标准化建设,完善文旅经济标准体系。积极参与制修订文化创意与旅游、金融、科技等融合发展相关标准。
责任单位:市文旅局、体育局、民政局、市场监管局
(三)着力加快社会事业标准化进程
8.推进乡村振兴标准化建设。 建设高标准农田,推进特色现代农业发展。推动制修订一批农业农村领域标准,大力提升农业标准化、生态化、规模化生产,争创国家级、省级农业农村标准化示范区,努力构建特色现代农业全产业链标准体系。强化种植业、水产业等领域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大力实施农村人居环境、基层组织、村民自治、公共法律服务、农业社会化服务等领域的标准,助力美丽宜居乡村建设。
责任单位:市委网信办,市农业农村局、科技局、民政局、司法局、住建局、林业局、海洋与渔业局、市场监管局、城市管理局,各县(区)政府(管委会)
9.加速城市标准化进程。 聚焦城市管理、城市更新、城市公园、城市慢道、内河治理等领域,推进城市标准化建设,加快交通、环保、管网、公共卫生、物业管理等领域的智慧应用和配套标准制定,推动供水供气智能管理、智慧电动汽车充电系统等领域技术标准应用。推动智慧社区便民服务标准制定,打造新型智慧城市标准体系。加强新型城镇化标准化建设,夯实城乡融合发展基础,深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等国家标准宣贯实施,提升标准化对城市可持续发展的服务能力。
责任单位:市委网信办,市工信局、住建局、民政局、交通运输局、生态环境局、水利局、市场监管局、城市管理局、数字办,各县(区)政府(管委会)
10.推动行政管理和社会治理标准化建设。 巩固国家级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综合标准化试点示范成果,进一步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推动权力运行监督、行政审批改革、政务服务中心建设等领域标准制定与实施,加强营商环境、数字社会、政务公开、司法行政、社会治理、知识产权、公共资源交易、机关事务、信用监管等标准化建设。强化信用信息采集与使用、数据安全和个人信息保护、网络安全保障体系和能力建设等领域标准的实施,全面提升数字安全水平。
责任单位:市委网信办,市效能办、发改委、司法局、市场监管局、数字办,人行莆田市中心支行
11.提高社会生活品质标准化建设。 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推进重大疫情防控救治和国家重大安全风险应急保障标准实施。严格执行社会治安、刑事执法、反恐处突、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应急管理、防灾减灾救灾、食品、药品、农药、粮食、能源、水资源、生物、物资储备、产品质量、特种设备、劳动防护、消防、矿山、建筑、网络等公共安全领域标准。围绕持续提升安全生产保障能力、突出规范安全生产监管等重点内容,着力构建结构完整、层次清晰、分类科学、强标为主、强推互补的应急管理标准体系。
在公共文化、公共体育、养老服务家政服务、气象服务等领域,鼓励参与标准研制,推进标准实施应用,完善基本公共服务标准体系,提升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水平。推进退役军人保障、现代社会保障、老年人保障标准化建设。夯实妇幼保健、托育服务、消费者权益保护标准化工作基础。
责任单位:市标准化协调推进局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各县(区)政府(管委会)
(四)优化标准化改革创新工作机制
12.促进质量、标准、品牌联动实施。 以标准化牵引质量基础设施融合发展,强化质量基础设施全链条技术方案提供,开展“一站式”服务。鼓励企事业单位积极参与相关领域品牌评价标准体系建设及相关标准的研制,积极参与争创国家级质量标准实验室、国家标准验证点和国家技术标准创新基地等标准化创新平台。
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工信局,市标准化协调推进局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各县(区)政府(管委会)
13.推动标准化与科技创新互动发展。 聚焦全市12 条重点产业链,重点布局标准化研究方向的科技计划项目,将标准作为科技计划项目成果的重要提供形式之一。支持企事业单位同步开展技术研发、专利布局、标准研制与产业推广,推进知识产权与标准融合发展,促进创新成果产业化应用。支持高校、科研院所开展标准化技术咨询、服务等活动,属于职务科技成果转化的,按照科技成果转化政策规定执行,激发全社会标准化创新活力。争创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和福建省标准贡献奖,形成一批掌握国内外标准、自主知识产权的优势产业。
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市标准化协调推进局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14.优化标准供给结构。 优化政府颁布标准与市场自主制定标准二元结构,扩大市场自主制定标准的比重。鼓励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企业等推进标准化工作改革创新,组建标准创新团队,打造标准化“助推器”。支持企业制定高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企业标准,引导社会团体制定原创性、高质量的团体标准,培育企业和团体标准“领跑者”,营造“生产看领跑、消费选领跑”的市场氛围。积极配合参与军地通用标准体系的建设,推动通用标准军地衔接、兼容发展,军地资源共建共享。重点支持电子信息和鞋服行业企业参与国家军工行业标准的制修订。
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委军民融合办,市工商联、民政局
15.强化标准实施应用。 推动建立法规引用标准制度、政策实施配套标准制度,完善认证认可、检验检测、政府采购等活动中应用先进标准机制,以标准为依据开展宏观调控、产业推进、行业管理、市场准入和质量监管。健全基于标准或标准条款订立、履行合同的机制。推进市场自主制定标准交易制度,加大标准版权保护力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开展标准化试点示范工作。
责任单位:市标准化协调推进局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16.注重标准实施的监督。 强化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发挥市场对团体标准的优胜劣汰作用。有效实施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对自我声明公开的企业标准加强事中事后监督检查,确立标准对质量的“硬约束”。推动标准在社会信用体系中的应用,将企业产品和服务符合标准情况纳入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鼓励社会公众对标准实施情况进行监督。
责任单位:市标准化协调推进局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17.促进两岸标准融合共通。 在电子信息、循环经济、生物科技、特色现代农业等领域先行开展两岸标准共通试点,扩大两岸标准共通范围,探索两岸标准融合发展新路。加强产业公(协)会对接,在旅游、医疗、教育等领域开展标准合作,支持两岸企业、行业组织等共同研制共通标准,开展两岸技术标准采集、研究、开发、咨询服务。
责任单位:市委台港澳办,市市场监管局,市标准化协调推进局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各县(区)政府(管委会)
18.深化标准化交流合作。 更好利用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统筹推进标准化与科技、产业、金融对外交流合作,促进国内国际市场顺畅对接。推动标准制度型开放,保障外商投资企业依法平等参与标准制定。支持企事业单位主导或参与国际标准制修订工作,鼓励高端标准化人才在国际国内标准化组织中担任重要职务,支持国际国内标准化技术机构落户莆田。强化贸易便利化标准支撑,推进同线同标同质。
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商务局,莆田海关
三、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
坚持党对标准化工作的全面领导,完善标准化协调推进联席会议制度,压实各方责任,进一步完善“统一管理、分工负责”的标准化工作体制,形成标准化主管部门牵头抓总、部门间协同配合、市、县(区、管委会)集成联动的标准化工作格局。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结合本级本部门实际,将本意见的任务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有效衔接、同步推进,重大事项及时向党委、政府请示报告。
责任单位:市标准化协调推进局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各县(区)政府(管委会)
(二)政策保障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强化金融、信用、人才等政策支持,逐步将各类标准纳入产业、科技、贸易等政策规划,加强标准化相关要求的协同衔接。持续推进标准化相关配套制度建设,不断加强制度供给。
责任单位:市标准化协调推进局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各县(区)政府(管委会)
(三)资金保障
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市、县(区)政府(管委会)将标准化工作经费纳入年度预算,全面落实《实施意见》的奖补政策,逐步扩大标准化资金支持的政策范围,提升资金的使用效能。积极引导社会资本投入标准化工作,探索建立市场化、多元化的标准化经费保障和投入机制。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标准化协调推进局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各县(区)政府(管委会)
(四)人才保障
将标准化纳入普通高等教育、职业教育、继续教育以及党政领导干部培训课程;支持高校设立标准化相关学科专业。加强基层标准化管理人员队伍建设,鼓励企事业单位和基层市场监管部门建立和推广标准化顾问制度。鼓励企业设立首席标准官制度,加强标准化工程师培养和标准化企业家队伍建设;鼓励企业和社会团体建立内部激励机制。建立健全标准化领域人才职业能力评价激励机制和职称评定制度,将标准化人才纳入市高层次人才认定支持范畴。专业技术人员作为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省地方标准主要起草人的,其经历作为职称评审业绩资历内容,或者视为已经达到职称评审基本条件中独立发表专业论文的要求。
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教育局、科技局、人社局、工信局、市场监管局,各县(区)政府(管委会)
(五)技术保障
推动市内标准化科研院所和技术机构转型发展,在编制和资金上予以保障;支持县(区、管委会)设立标准化科研机构;支持建设标准化技术创新联盟。优化专业标准化技术组织管理运行,健全完善各类专业标准化技术组织的跨领域工作机制。鼓励标准化服务机构提供涵盖标准全生命周期和标准化全产业链的高附加值服务,探索标准化服务业与科技创新、质量提升融合发展。
责任单位:市委编办,市标准化协调推进局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各县(区)政府(管委会)
(六)文化保障
充分利用世界标准日等主题活动开展标准化宣传,加强对《标准化法》《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和省政府《关于全面实施标准化战略的意见》的学习,引导全社会提高标准化意识、树立标准化理念、运用标准化方法。用好新媒体工具,提高宣传的精准性、有效性,营造良好氛围。
责任单位:市标准化协调推进局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各县(区)政府(管委会)
四、附则
本意见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十年。
莆田市人民政府
2023 年6 月1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