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蕉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支持海岛振兴九条措施的通知(宁区政办规〔2023〕4号)

[可行性研究报告 - 政策法规] 发表于:2026-03-25 19:1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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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市蕉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支持海岛振兴九条措施的通知

宁区政办规〔2023〕4 号

三都镇、漳湾镇、八都镇人民政府,区直有关单位:

《关于支持海岛振兴的九条措施》已经区委、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 请认真抓好落实。

宁德市蕉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 年5 月19 日(此件主动公开)

关于支持海岛振兴的九条措施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福建对宁德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根 据《宁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支持海岛振兴九条措施》,结合蕉城区实际情况, 制定《蕉城区关于支持海岛振兴九条措施》,推进我区有居民海岛乡村振兴,打 造“生产美、生活美、生态美”的和美海岛。一、提升海岛规划建设水平

按照“多规合一”要求,有序开展有居民海岛村庄规划工作,编制让村民“看 得懂、记得住、用得上”的海岛村村庄规划,力争2023 年实现有条件、有需求 的海岛村村庄规划应编尽编,区本级财政在经费方面予以支持。支持海岛村民避 险搬迁、完善基础设施等用地需求,加快有居民海岛用地审批手续办理。在符合 国土空间规划和村庄规划的前提下,支持海岛村庄发展特色产业,对需新增建设 用地的项目,提前介入指导,加快办理农转用报批手续,在年度土地利用计划指 标上给予优先安排;利用存量土地建设项目,依据有关政策优先办理建设用地供 地手续。责任单位:有海岛的乡镇人民政府,区自然资源局、住建局、农业农村局、 财政局〔以下责任单位均含有海岛的乡镇人民政府,不再列出〕二、推动海岛交通设施升级

深入实施“海岛交通便民工程”,支持有居民海岛环岛公路建设,对海岛通 行政村公路“单改双”项目,争取“少数民族和老区基点行政村”市级补助,即 每公里补助11 万元,自然村四级公路单车道新改建每公里补助5 万元,剩余资 金缺口由区镇自筹。支持有居民海岛入岛码头建设,对新建陆岛交通码头项目争 取市级补助,300 吨级及以下每个补助50 万元,500 吨级每个补助65 万元,1000 吨级及以上每个补助100 万元;对已建陆岛交通码头的加固维护改造,按上述补 助标准50%予以补助,且不超过维护项目工程结算费用的50%。2023 年至2025 年,通过区财政安排部分资金,剩余资金缺口由相关乡镇人民政府自筹。拟按四级路标准建设介溪村至新塘村、新塘村至坪岗村环岛公路两个路段,里程6.65 公里;预计在2024 年开工建设新塘至坪岗公路,里程3.15 公里,在2025 年开 工建设介溪村至新塘村公路,里程3.5 公里。成立“海岛路网提升工程”工作小 组,选调精干力量,组建工作专班,认真研究制定符合实际、切实可行的具体实 施方案,有力有序推进各项工作。强化部门联勤联动,积极主动破解项目、土地、 林地、资金等制约难题。在年度计划申报、核销上给予优先安排指标。同时加大 区级公共财政扶持力度,保障工程顺利推进。三都环岛公路及有居民海岛的行政 村通村公路的建设由当地镇、村负责,区交通运输部门主要负责业务(技术)指 导、计划安排及资金补助等管理工作。对陆岛交通码头进行排查,对需修缮的, 进行加固维护改造。鼓励区属国有企业投资购置电动船舶,并以租赁方式为海岛 群众提供通行服务。积极争取上级船舶制造、推广和使用专项补助。力争到2025 年,全区有居民海岛都有一条通村公路、一个入岛码头。责任单位:区交通运输局、工信局、财政局、海洋渔业局、文体旅局

三、巩固提升海岛饮水安全

持续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按照“城乡一体、统筹规划、国有控股、集 约经营”的思路,打破行政区划壁垒和城乡供水分化的格局,整合区域水务资源、 资产、资本要素、统筹城镇、乡村协调发展,重点推进大水源、大水厂、大管网 建设,运用先进实用的水处理工艺与消毒技术,以及自动化控制与现代信息技术 等,建立从源头到龙头的饮水安全保障体系,按照《宁德市蕉城区城乡供水一体 化规划》要求,各海岛因地制宜采取区域联网供水、乡镇规模供水、水库供水等 方式推进海岛村供水工程建设,确保海岛村特别是偏远海岛村群众饮水方便。海 岛供水项目主要是三都岛军民融合供水工程,同时为解决部分偏远海岛村用水, 采取建设单村供水项目。到2025 年,全区供水保证率达到95%以上,供水水质 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规定,具备条件的海岛都建设一座供水水库。责任单位:区水利局、住建局

四、推进数字海岛建设

结合数字乡村、智慧乡村建设,加快“互联网+”政务服务向海岛延伸,积 极推进海域移动网络建设,打造智慧广电乡村工程试点。推进海岛应急广播项目 建设,进一步拓展智慧应急广播功能,融合国土、气象、地震、水利防汛、应急 管理等横向部门分控平台接入,实现更大范围的覆盖,形成“战时应急、平时服 务、平战结合”的智慧化广播服务体系。到2023 年,完成海岛村应急广播建设, 促进海岛防灾减灾、气象、旅游服务等信息整合共享,提升海岛治理和服务的智 能化、精准化水平,努力构建线上线下相结合的乡村数字便民服务体系。推动高 频服务事项下沉海岛乡镇便民服务中心(站),拓展便民服务范围;全新打造政 务服务一码通数字化平台,集成蕉城区1684 项审批服务事项于一码,实现“指 尖办事、智慧办事”;协调乡镇组建海岛代办队伍,为群众提供帮代办、送证上 门等特色服务,打造海岛办事新样本。到2025 年,海岛居民都能共享一个数字 便民综合服务平台。实施海岛电网巩固提升工程,加快三都岛、青山岛电网改建 进度,重点推进“海上电动船舶充电网络示范”建设,支持推进沿海鱼排船舶电动化和解决新能源汽车充电难等工作,支持海岛微电网、海上充电网络、高能级 配电网等新型电力系统建设。到2025 年,有必要的海岛都建成一张风光储充微 电网,实现24 小时无限时供电。配合做好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的 评估与区划及普查成果推广应用,建立专属灾害风险数据库,并实现与省级自然 灾害综合风险基础数据库对接,实现多部门多层级跨平台数据共享。责任单位:区发改局、行管委、文体旅局、应急局、民政局、海洋渔业局、 气象局,国网宁德供电公司城区供电服务中心,福建广电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蕉城分公司五、提升海岛公共服务水平

支持海岛发展农村普惠型养老服务和互助性养老,对有需要建设和改建敬老 院的海岛乡镇予以优先安排,对海岛村申请建设孝老食堂的优先给予安排,2025 年前,新建食堂经费由区统筹解决。建立健全三都卫生院、门诊与蕉城区医院线 上沟通问诊机制,健全疾病转运救治办法。蕉城区医院或三都卫生院每年至少组 织开展4 次医疗队伍义诊、送药活动,为慢性病患者、老年人等重点人群开展4 次健康管理,提高海岛村医补助标准,分类保障海岛村医养老待遇。落实义务教 育“一个都不能少”政策,持续推进控辍保学专项行动,摸清海岛义务教育阶段 适龄儿童入学情况,加大辍学重点难点攻坚力度,及时做好失学、辍学儿童劝返 工作。支持海岛学校开展校舍修缮、设备添置、食堂改造、教学楼改造,优先改 善三都岛2 个乡村学校办学条件,力争到2025 年,落实各级补助资金150 万元 以上,实现有居民海岛所有学生义务教育需求得到满足。支持海岛完善殡葬基础 设施,鼓励三都镇在2025 年之前规划建设1 处乡镇公益性公墓。提升海岛防灾 减灾能力,优先支持海岛乡村开展自然灾害避灾点提升建设,有序做好政策性农 村住房保险工作,提高海岛居民安全防范意识和抗灾防损能力,支持受灾群众重 建家园。推动全区有居民海岛地质灾害点得到有效管控,力争2025 年全部治理 到位。责任单位:区民政局、卫健局、教育局、应急局、自然资源局

六、促进海岛渔业发展

积极争取省级以上专项补助资金,完善海岛渔业基础设施建设,对列入《福 建省渔港布局与建设规划(2020 一2025 年)》的三都镇5 个海岛渔港项目优先 争取省级政策和资金支持,对新建渔港项目补助项目核定总投资的65%,对提升 改造和整治维护渔港项目补助项目核定总投资的60%。通过争取上级政策和资金 支持海岛渔民对渔船进行资源友好型渔船更新改造。积极争取市级以上专项资金, 优先支持海岛村发展海带、三倍体牡蛎等贝藻类生态养殖,支持海岛村申报海带 等大型藻类烘干房等水产品初加工建设项目,水产品初加工和冷藏保鲜设施建设 每台设备补助不超过20 万元且不超过设备购置价格的30%,每个项目单位补助 总额不超过300 万元。中央、省级资金相关补助标准有调整的,按最新补助标准 执行。支持海岛村发展湾外深远海养殖,发展网箱养殖。责任单位:区海洋渔业局、自然资源局、财政局

七、支持海岛旅游产业发展

坚持保护与开发并重,按照“一岛一策,成熟一个,开发一个”的原则,梯 度开发条件成熟的海岛,力争建设成为全国知名的海岛休闲旅游目的地。发挥三 都岛“全国摄影小镇”“全国十大美丽海岛”等优势,开展三都渔排、海上滩涂、 风光摄影等活动。加快完善旅游码头、通景公路、环卫设施等配套设施建设,对 陆岛交通码头进行排查,对需修缮的,进行加固维护改造。编制海岛游精品线路, 通过“游在蕉城”微信公众号、抖音号进行推广。鼓励斗帽村、流水坑村、三都 本岛等开发建设海岛民宿,举办大黄鱼文化节,提升蕉城海岛旅游影响力。积极 配合属地政府向上争取文物保护资金,推动三都近现代建筑群保护,推动三都红 色旅游经典景区基础设施提升,支持松岐村创建市级金牌旅游村。责任单位:区文体旅局、海洋渔业局、交通运输局、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 局、林业局八、改善海岛乡村人居环境

支持海岛村加快实施农村人居环境分类晋级专项行动,推动陆海统筹一体化 垃圾治理、农村生活垃圾干湿分类和资源化利用,进一步推进农村厕所粪污、生 活污水治理,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提升治理项目,加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维 管理。力争到2025 年,实现海岛村户厕“应改尽改”,村庄生活污水有效治理, 长效机制进一步健全。提升海岛建筑风貌,完成15 个海岛村裸房整治,2023 年 全面完成整治工作。优先支持三都镇、松岐村、斗帽村等3 个海岛历史文化名镇 名村或传统村落申报重点改善提升项目,争取省级专项补助资金。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蕉城生态环境局、住建局、财政局、卫健局、城 市管理局九、推进海岛生态保护修复

以实施《福建省10 个乡镇级海岛绿化美化提升规划(2021—2025 年)》为 契机,推进海岛乡村绿化美化提升工程,在保护优化现有防护林带、提升生态系 统稳定性的基础上,通过林带更新修复、低效林改造等措施,稳步推进海岛绿化 美化,优化防护林体系,筑牢生态屏障,提升生态系统稳定性,为建设美丽海岛 奠定坚实的生态基础。开展海岛生态修复工程,组织开展三都镇全镇周边、八都 镇云淡村、八都镇下汐村、漳湾镇鸟屿村、漳湾镇官沪村等海岛村互花米草除治 工作;组织开展入海排污口整治、海漂垃圾治理、海岸线生态保护和修复,提升 海岛海岸线环境质量、治理水平。组织编制海洋生态修复方案,争取中央和省级 资金补助。每年对海岛海岸线、水质、植被覆盖、入海排污口等开展至少一次监 视监测活动。责任单位:区林业局、蕉城生态环境局、海洋渔业局、自然资源局

本措施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5 年12 月31 日,由区委农办牵头 组织,区农业农村局会同相关单位共同解释。附件:蕉城区9 个有居民海岛情况表

附 件

蕉城区9 个有居民海岛情况表

序 号 县(市、区) 乡镇行政村 所在岛 屿

三都 镇 松岐村 三都岛2 港口村

3 新塘村

4 坪岗村

5 介溪村

6 黄湾村

7 南澳村

8 大湾村

9 都澳社区

10 孟澳村 青山 岛

11 七星村

12 青澳村

13 仙竹村

14 虾荡尾村

15 海上社区

16 白匏村 白匏 岛

17 斗帽村 斗帽 岛

18 鸡公山村 鸡公 山

19 八都镇 云淡村 云淡门 岛

20 下汐村

21 漳湾镇 鸟屿村 鸟屿

22 官沪村 官沪

23 横屿村 横屿 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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