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化县农业农村局 三明市宁化生态环境局 宁化县水利局 宁化县发展和改革局 宁化县财政局关于印发《宁化县鳗鱼养殖污染专项整治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

[可行性研究报告 - 政策法规] 发表于:2026-03-25 19:1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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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农〔2023〕39 号

宁化县农业农村局 三明市宁化生态环境局

宁化县水利局 宁化县发展和改革局 宁化县财政局 关于印发《宁化县鳗鱼养殖污染专项整治

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

根据《宁化县生态环境突出问题综合整治攻坚行动方案》(宁委办〔2023〕9 号)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县农业农村局、三明市宁化生态环境局、县水利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财政局联合制定了《宁化县鳗鱼养殖污染专项整治攻坚行动方案》。现将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宁化县农业农村局 三明市宁化生态环境局

宁化县水利局 宁化县发展和改革局

宁化县财政局2023 年5 月16 日

宁化县鳗鱼养殖污染专项整治攻坚行动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的决策部署, 根据《中共宁化县 委办公室 宁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宁化县生态环境突出问题综合整治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宁委办〔2023〕9 号)要求,决定自2023 年5 月至12 月底在全县组织开展开展鳗鱼养殖污染专项整治攻坚行动,全面提升 鳗鱼养殖污染治理水平,不断改善流域水环境质量 。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认真落实市级及县委、县政府关于鳗鱼养殖行业污染防治工作部署,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深入推进鳗鱼养殖行业生态环境整治工作,巩固提升鳗鱼养殖尾水治理成果,促进鳗鱼养殖绿色高质量发展,坚决保护水域生态环境。

二、攻坚目标

(一)2023 年6 月底前,完成《关于鳗鱼养殖环境问题整改情况的督查报告》指出的各项问题整改。

责任单位:三明市宁化生态环境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水利局按职责权限分别牵头,各乡(镇)人民政府

(二)2023 年8 月底前,完成在养鳗鱼养殖企业取水在线监控设施安装联网,强化刚性约束;12 月底前,减少鳗鱼养殖年用水量31%以上。

责任单位:县水利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三)2023 年12 月底前,减少鳗鱼养殖年产量42%以上。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牵头,三明市宁化生态环境局,宁化县发改局、财政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三、攻坚措施(一)减量。 继续停止新增审批鳗鱼养殖项目,“以水定产”,减少鳗鱼养殖规模,2023 年重点减少养殖产量。严格控制养殖企业投苗量,全县养殖年产量同比减少42%以上(详见附件2)。同时,要推进鳗鱼加工产业,提高养鳗效能。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牵头,三明市宁化生态环境局,宁化县发改局、财政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二)控水。 从严核准取用水量,尤其是严控地下水取用。鳗鱼养殖年用水量同比减少31%(详见附件2)。强化鳗鱼养殖用水刚性约束,按照用水付费、多用水多付费的原则,推行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发挥价格促进节水作用,提高水资源利用水平。强化取用水监管,严厉打击违规取水行为。

责任单位:县水利局,各乡(镇)人民政府(三)严管。 加快实施养殖尾水治理设施提升改造,实行排污在线实时监控。将鳗鱼养殖企业纳入重点监管对象管理,严厉打击违规排污行为。农业农村局、生态环境局、水利局强化联动执法,督促各乡(镇)严格落实属地责任,不定期组织“回头看”,持续推进鳗鱼养殖行业绿色高质量健康发展。

责任单位:三明市宁化生态环境局牵头,县农业农村局、水利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切实压实责任。 县直有关部门联合成立鳗鱼养殖污染专项整治攻坚行动工作小组[详见附件1,以下简称县工作小组,农业农村、生态环境、水利部门整改措施及任务详见市农业农村局、生态环境局、水利局联合下发《关于切实做好省生态环境目标责任书考核通报鳗鱼养殖污染防治不够到位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明农办〔2023〕26 号)],定期调度鳗鱼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跟踪督办专项整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推动各项攻坚措施落实到位。各相关责任单位要认真履行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不折不扣抓好问题整改。

(二)强化协调督办,定期调度汇总。 县工作小组办公室负责统筹推进鳗鱼养殖污染专项整治攻坚行动组织实施日常工作。各乡(镇)和各攻坚目标县直牵头单位要强化跟踪调度,及时汇总攻坚目标推进和养鳗企业排查问题整改进展情况并现场核查,对鳗鱼企业屡查屡犯、敷衍整改和进度缓慢的,依法依规从严从重查处;自2023 年5 月起,于每月9 日、24 日前向县工作小组办公室书面报送攻坚目标、措施推进情况及养鳗企业排查问题整改情况进展表(详见附件3)。县工作小组办公室将不定期组织现场检查、督办和亮晒通报专项整治工作情况,突出问题及时向工作小组报告;县工作小组对专项整治进度滞后的乡(镇),将视情予以通报。

(三)健全长效机制,巩固整改成果 。各乡(镇)要落实好属地责任,针对鳗鱼养殖污染专项整治攻坚行动排查的共性问题,举一反三,深入分析原因,从源头上补齐短板,堵塞漏洞,建立健全鳗鱼养殖污染防治长效机制,全面提升治理水平,巩固整改成果。要将排查、整改落实工作常态化、制度化,探索建立与资源环境承载力相匹配、生产生活生态相协调的鳗鱼养殖绿色发展机制,不断促进鳗鱼养殖行业高质量发展。同时,加大舆论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广播、电视、专栏等开展全方位、多角度、大范围的宣传引导,向养鳗业主宣传水产养殖业绿色发展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提高环境保护意识,进一步增强做好鳗鱼养殖污染防治的自觉性,形成齐抓共管、合力攻坚的良好氛围。各乡(镇)和各攻坚目标县直牵头单位,于2024 年1 月9 日前向县工作小组办公室报送工作总结,将整治过程中形成的可复制、可推广的好经验、好做法固化形成长效机制,进一步巩固综合整治成效。

县农业农村局、生态环境局、水利局指定1 名联系人,负责本部门鳗鱼养殖污染防治专项整治攻坚行动进展工作调度。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县工作小组办公室(县农业农村局)

联系人:张桂莲

联系电话:15860852893

电子邮箱:smnhsjz @ aliyun.com

2.三明市宁化生态环境局

联系人:张元煌

联系电话:13799177367

电子邮箱:nhxhbjwxm@163.com

3.县水利局

联系人:陈建宇

联系电话:13950934386

电子邮箱:nhszdd2@163.com附件:1.宁化县市鳗鱼养殖污染专项整治攻坚行动工作小组名单

2.宁化县鳗鱼养殖污染专项整治攻坚目标任务表3.宁化县鳗鱼养殖专项整治攻坚行动排查问题整改情况进展表

附件1

宁化县鳗鱼养殖污染专项整治攻坚行动工作小组名单为加快推进鳗鱼养殖污染专项整治攻坚行动,确保如期完成各项整治目标任务,经研究决定成立鳗鱼养殖污染专项整治攻坚行动工作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 曾志晖 县农业农村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 谢启海 三明市宁化生态环境局副局长

廖善定 县水利局党组成员

刘世安 县发展和改革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刘桂玉 县财政局党组成员 、二级主任科员

谢起森 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谢丽娟 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队长

成 员:张元煌 三明市宁化生态环境局综合执法大队副队长

陈建宇 县水利局水政监察大队大队长张寓璇 县发展和改革局生态建设股股长

吴 莉 县财政局农业股负责人

雷根清 县农业农村局办公室主任

张桂莲 县农业农村局水技站站长

吴达明 县农业农村局综合执法大队三中队队长

工作小组负责研究决定鳗鱼养殖专项整治攻坚行动重大事项,协调解决鳗鱼养殖专项整治攻坚行动存在的问题。工作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县农业农村局,谢起森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三明市宁化生态环境局张元煌同志、县水利局廖善定同志、县农业农村局张桂莲同志为办公室副主任,承担鳗鱼养殖专项整治攻坚行动日常工作。

工作小组成员如有工作调整或职务变动的,由继任者接任,不再另行发文。

附件2

宁化县鳗鱼养殖污染

专项整治攻坚目标任务表

附件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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