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市建阳区水吉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水吉镇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总体方案》的通知(吉政综〔2023〕31号)

[可行性研究报告 - 政策法规] 发表于:2026-03-25 19:1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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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政综〔 2023 〕 31 号

南平市建阳区水吉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水吉镇 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 2023

行动总体方案》的通知

各村(居)、站办所、企业:

现将《水吉镇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 2023 行动总体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南平市建阳区水吉镇人民政府2023 年 5 月 15 日

水吉镇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

2023 行动总体方案

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及区委、区政府的工作要求,推动重大安全风险防控措施落实,加强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隐患能力,大力推动安全关口前移,根据《南平市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 行动总体方案》工作安排,从即日起在全镇范围内开展水吉镇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 2023 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总体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工作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全省 66 条、市 102 条具体措施和我区细化的103 条安全生产措施,全面推动地方党政领导、部门监管、企业主体“三个责任”落实,完善 “ 网格化 + 信息化 + 监管 + 执法 ” 机制,狠抓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建立健全安全隐患“一库三单”(即风险隐患库,风险隐患清单、风险管控和隐患治理责任清单、隐患整改销号清单,以下简称“一库三单”),突出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工贸、交通运输(含桥梁、道路)、消防、建筑施工、燃气、自建房、特种设备等重点行业领域,紧盯医院、学校等重点公共机构,聚焦可能导致群死群伤的设施设备故障、非法违规行为、安全管理缺陷等重大事故隐患,结合全镇 “ 五一 ” 前后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以精准严格的执法行动,倒逼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细安全生产工作措施,认真排查和整改重大事故隐患,建立健全责任倒查机制,强化隐患整治“三化五定”工作机制运用,着力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推动安全生产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守住安全底线,增固安全底板,以高水平安全保障高质量发展。

(二)工作目标。 通过专项行动,全面摸清并动态掌握全镇安全风险和重大事故隐患底数,推动企业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安全生产法定职责,推动企业员工落实安全生产岗位责任,企业排查整改重大事故隐患的质量明显提高;各有关部门对照 “ 三个必须 ” 强化安全监管,聚焦重大事故隐患精准严格执法,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意愿和能力水平显著增强;党委政府统筹发展和安全能力进一步增强,领导安全生产工作的水平显著提升;重大事故隐患得到系统治理,重大风险防控取得明显成效,生产安全事故得到有效遏制,全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专项行动主要内容

(一)突出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带动企业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落实,切实提高企业隐患排查和整改的质量。

企业是事故隐患排查整治的责任主体,企业主要负责人是法定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建立健全并落实本单位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组织排查整改进而消除重大事故隐患是主要负责人的法定义务。各村(居)、有关站办和单位要督促企业主要负责人在全面落实安全生产法规定职责的基础上,突出抓好以下九项工作:

1. 履行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责任。 企业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安全生产法》中明确要求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做到七项职责:建立健全并落实本单位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组织建立并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企业负责人要认真履行七项职责,推进完善并建立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从主要负责人到一线从业人员(包括劳务派遣人员、实习生等)的安全生产职责和义务,把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每个岗位、每个人。

2. 强化重大风险和重大事故隐患源头管控。 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学习研究本行业领域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的制度规范,以及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或重点检查事项,组织开展风险分级管控,对标对表进行隐患自查自改;组织建立企业重大风险和重大事故隐患台账清单,实行闭环管理。能立即整改的,要迅速整改;需要一定时间整改的,要明确责任人、措施、资金、期限和应急预案,并按分级属地原则向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报告;及时吸取专项行动期间国内外发生的典型事故教训,迅速组织排查整治本企业同类事故隐患;专项行动期间,主要负责人每季度要带队对本单位重大风险和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情况至少开展 1 次检查(高危行业领域企业每月至少 1 次)。

3. 充分发挥企业管理团队和专家人才优势。 企业主要负责人要突出管理团队安全责任落实,组织制定企业分管领导安全生产和本次专项行动职责清单;按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健全重点行业领域关键岗位人员入职安全培训、警示教育、继续教育和考核制度,提升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专业技能,推动组建企业专业技术团队;及时聘请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家强化技术指导,精准查找重大事故隐患、科学治理重大事故隐患,提高隐患排查和整改的质量。

4. 组织开展动火、有限空间等危险作业专项整治。 企业主要负责人要深刻吸取近期违规动火引发的重特大事故教训,组织开展 1 次全员安全警示教育活动;严格履行电气焊等动火作业审批手续,督促作业人员严格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规程,明确现场监护人员,严格落实消防安全措施检查和作业过程监督;组织对电气焊设备进行全面安全检查,严禁带病作业,不得使用淘汰或危及安全的电气焊设备;做好有限空间辨识确认工作,重点筛查每个有限空间可能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强化现场安全管理。举一反三组织对动火等危险作业人员以及易产生重大事故隐患的其他关键岗位人员落实岗位责任情况进行 1 次全面排查,严禁聘用和招请未经安全培训合格、未取得相关证书的人员在特种作业岗位上岗作业,明确 “ 谁招请无证人员,谁负责任 ” 的管理制度。

5. 组织开展外包外租等生产经营活动专项整治。 企业主要负责人要针对本企业生产经营项目和场所外包外租(包括委托、合作等类似方式)情况组织开展 1 次全面排查,重点检查是否存在承包承租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以及双方未签订安全生产协议、安全生产管理职责不清等问题,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要坚决依法处理;将外包外租等生产经营活动纳入本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加强统一协调、管理,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问题的及时督促整改。

6. 组织开展消防等安全设备设施专项检查。 企业主要负责人要针对本企业消防、应急等安全设备设施配备、运行情况组织开展 1 次全面检查,重点检查建筑消防等级是否符合国家标准,消防器材管理是否到位、消防设施工作状态是否正常、应急物资准备是否充足等问题,对检查中发现安全设备设施损坏的,要及时进行修缮或更换,若易产生重大事故隐患的,要停产整顿,确保隐患消除后方可恢复生产。同时,要加强安全设备设施的管理、检查、维护工作,把各类隐患消除在萌芽阶段。

7. 组织开展事故应急救援演练活动。 企业主要负责人要组织编制和实施本单位的应急预案,编制应急预案前进行事故风险评估和应急资源调查,并组织开展应急预案、应急知识、自救互救和避险逃生技能的培训活动,确保全体从业人员了解应急预案内容,熟悉应急职责、应急处置程序和措施。要根据本单位的事故风险特点,每年至少组织 1 次综合应急预案演练或者专项应急预案演练(高危行业领域企业每半年至少 1 次),让全体从业人员主动落实安全生产岗位责任,熟知安全逃生出口(或避灾路线),切实提高从业人员应急避险意识。

8. 持续推动安全隐患“一库三单”信息化建设。 企业要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运用企业标准化建设成果,将安全风险辨识、评估、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相关情况及时、准确录入信息化管理平台,建立健全企业安全隐患“一库三单”数据库,实行信息化管理。要针对本单位安全风险和隐患,及时研究分析,制定实施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整改措施,全面管控安全风险,及时消除隐患确保安全。要严格落实《南平市建阳区安全隐患举报奖励办法(试行)》,推广使用“安全眼”举报二维码,广泛发动宣传,充分调动一线员工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有效推动安全生产关口前移。

9. 加大标准化建设着力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企业要从安全责任、安全投入、安全培训、安全管理、应急救援等方面夯实安全生产基础,持续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提高本质安全水平。要加大安全生产投入,淘汰不能保证安全的老旧设备,完善安全防护装置,推进 “ 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 ” ,减少高风险岗位作业人员。要加强重点区域、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的远程监测、自动化控制、自动预警和紧急避险等设施设备的使用,强化技术安全防范措施。新项目、新工艺、新技术要算 “ 安全帐 ” ,重要时间节点、重点环节、重点场所、重点设备要进行常态化风险评估,围绕重点、难点、堵点、痛点开展隐患排查治理,确保闭环管理。

(二)狠抓监管部门精准严格执法,切实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和能力水平。

各村(居)和有关站办及单位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分兵把守、齐抓共管,特别是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有关部门要以顽强的斗争精神、过硬的素质能力及时发现并查处企业的非法违规问题,坚决整治安全监管执法 “ 宽松软虚 ” ,通过精准严格的监管执法倒逼企业主体责任落实。突出抓好以下七项工作:

1. 进一步明确行业部门安全监管职责。 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各有关部门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推动行业主管部门监管责任落实。对新兴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不明确的,按照业务相近的原则确定监督管理部门。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相互配合、齐抓共管、信息共享、资源共用,依法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2. 开展安全风险隐患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整治双重预防工作。 各村(居)、有关站办要认真研究所监管行业领域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的制度规范,组织所监管行业领域企业开展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整治行动,熟悉本行业领域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聚焦提炼本次整治的重点隐患;尚未出台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的行业领域,要结合上级部门要求、事故教训和本地区实际,明确本次整治的重点事项,补充完善相关整治内容,制定具体细化的指导手册,通知到村(居)和行业内企业单位,并采取多种方式开展宣传解读。同时引导企业在安全生产标准化体系的创建、运行过程中开展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

3. 建立安全隐患“一库三单”消除安全风险隐患。 各有关部门要按照 “ 三个必须 ” 原则,监督指导本行业领域企业开展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一库三单”信息化管理工作,并结合本行业领域特点和防范重点,深入开展安全风险和重大隐患排查整治,及时形成本行业安全隐患“一库三单”数据库,积极运用隐患整治“三化五定”工作机制,推动企业实现风险有效管控和隐患整改销号闭环管理,做到安全隐患 “ 一抓到底、见底清零 ” ,确保把风险防住、把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4. 聚焦排查整治重点精准严格开展执法。 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各站办单位要积极运用 “ 四不两直 ” 、明察暗访、异地执法、交叉互检等工作方式不断提高执法质量,避免走形式、走过场;对于涉及多部门、区域性违法违规行为的,强化信息通报共享和部门协调联动,开展跨部门联合执法,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媒体参与执法。对相关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对企业和企业主要负责人实行 “ 一案双罚 ” ;重大事故隐患长期存在并多次受到处罚的,依法提请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关闭并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行业禁入规定;落实最高检 “ 八号检察建议 ” ,强化安全生产行刑衔接,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根据监管执法情况,定期通报一批、约谈一批、联合惩戒一批、停产整顿一批,并在政务网站或主流媒体分期分批公布安全生产典型执法案例(含危险作业罪)。

5. 提升执法队伍安全监管能力水平。 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各有关站办及单位要健全凡进必考、入职培训、持证上岗和定期轮训制度,切实增强执法人员专业技能和实战本领。要利用企业自查自改阶段的时间,集中对本系统监管执法人员开展安全生产专题培训。要结合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 “ 学思想、强党性、重实践、建新功 ” ,明责知责、履责尽责,发扬斗争精神,增强斗争本领,切实提高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要重点学习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重点执法检查事项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提高专业素养和法治素养,切实提升监管执法人员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水平。

6. 积极探索安全监管新模式。 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各有关站办及单位要依托“互联网+”等信息手段加强部门间互联互通,对于大数据排查发现的屡查屡犯的企业负责人和重点企业实施精准有效监管。研究重点行业企业“白名单”制度,将安全状况良好、安全风险较低的重点行业优质企业纳入“白名单”,并依法依规实施包容监管,运用信息化手段,实现监管常态化,促进企业安全有序发展。同时,积极探索聘请安全管家参与安全监管,提升发现安全隐患问题能力,提升安全监管成效。

7. 建立倒查机制严格问责问效。 各有关站办及单位要建立安全监管执法责任倒查机制,严格执行 “ 谁检查、谁签名、谁负责 ” ,对明明有问题却查不出或查出后跟踪整改不到位导致发生事故的,均实行挂牌督办或者提级调查,严肃追责问效,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要理直气壮开展约谈通报,对排查整治不力的要严肃指出存在的突出问题,情况严重的按规定予以问责处理;镇安委办将视情况开展约谈通报、警示提醒、媒体曝光。

(三)压紧压实各村(居)委会领导责任,切实强化领导安全生产工作的水平。

各村(居)委会要牢固树立安全红线意识,落实好属地领导责任,严格 “ 党政同责、一岗双责 ” ,切实加强对排查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要亲自带头抓,深入基层调查研究,统筹推动各项工作,为排查整治取得实效提供坚实保障。突出抓好以下六项工作:

1. 牢固树立安全生产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 各村(居)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切实统筹好发展和安全,自觉担负起 “ 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 ” 的政治责任;要专题学习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省 66 条、市 102 条和区 103 条安全生产措施,逐条对照狠抓落实;要迅速研究制定本地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建立健全专项行动组织领导和常态化督导检查机制;村(居)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组织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动员部署,定期听取工作进展情况汇报,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督促推动跨行业领域重大隐患排查整治;村(居)其他负责同志按照职责分工,定期开展现场督导检查,做好排查整治工作,要到企业宣讲专项行动方案。

2. 持续完善落实安全隐患“一库三单”工作。 各村(居)要坚持标本兼治、关口前移,聚焦本辖区重点行业领域、重大安全风险、重大事故隐患,突出重点时段安全防范重点,将各行业领域安全风险和隐患,以及公共基础设施、防汛抗旱、森林防火、防灾减灾等社会面的风险点和隐患,及时录入信息化管理平台,实现信息共享,建立健全本辖区安全隐患“一库三单”。要精准研判、精准防范,每月要专题研究分析,落实一月一会商、一月一通报工作机制,加强随机抽查力度。特别要紧盯本辖区的危险化学品、矿山、烟花爆竹、交通运输、建筑施工、民爆物品等高危行业领域和重大危险源,有效防范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3. 强化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改财力人力保障。 督促推动企业按规定比例提取安全生产费用,保障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对重点问题隐患加大政府治理资金支持力度,积极推进实施物防技防等安全生产工程治理措施;完善政府购买服务、聘请专家等加强企业指导帮扶的工作机制;健全镇级基层安全监管体制,大力配备专兼职技术检查员,着力解决 “ 人少质弱 ” 问题,切实提升重大事故隐患查处能力。

4. 强化源头管控和安全准入。 各村(居)要大力实施源头治理、依法治理、工程治理、科技强安等治本之策,提高本质安全水平,以高水平安全保障高质量发展。推动在规划编制、项目准入等初始环节把好安全关,协助推动在危化品、燃气、自建房、消防、道路交通、智慧安全应急、矿山等重点领域,实施一批安全工程项目建设;强化科技信息化手段和安全生产先进技术装备应用,全面提升安全风险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能力。

5. 加强宣传力度促进全社会共同监督。 组织开展好 6 月份的“ 安全生产月 ” 专题活动,将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和应急演练作为重要内容;推动在媒体及时宣传排查整治工作中典型经验做法,及时依法曝光大检查中发现的重大问题隐患和单位,强化震慑警示作用。进一步健全安全生产举报奖励体系,加大南平市“安全眼”举报平台二维码的宣传推广力度,鼓励 “ 内部吹哨人 ” 和全社会参与举报,做到查实重奖。

6. 严格安全生产督查督办和考核巡查。 各村(居)要建立本辖区重大事故隐患数据库,加强重大事故隐患整治力度,要做到动态掌握、心中有数。镇安委会将把排查整治开展情况作为 2023年度考核巡查的重点内容,对存在安全检查走形式走过场、监管执法 “ 宽松软虚 ” 、对风险隐患视而不见、见而不查、查而不改的地方,一律不得评为 “ 优秀 ” 。

三、时间安排

专项行动分四个阶段,各村(居)各有关站办及单位和企业要按照各阶段工作重点有序压实推进。

(一)动员部署( 2023 年 5 月 20 日前)。 各村(居)、各有关站办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印发专项行动方案,细化明确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重点检查事项等,召开专题会议动员部署。

(二)企业自查自改和部门帮扶( 2023 年 7 月 10 日前)。企业认真开展自查自改,建立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台账。各村(居)、各有关站办对重点地区、重点企业开展帮扶,组织开展好 “ 安全生产月 ” 活动。

(三)部门精准执法( 2023 年 11 月 15 日前)。 相关站办及单位聚焦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和重点检查事项,聚焦第一责任人履职情况,结合上级工作要求和日常监管执法工作,深入企业、一线开展精准执法检查,严查各类非法违法和违规违章行为。通过差异化的执法处罚措施强化政企互信,推动企业真查真改并按规定主动报告重大事故隐患。

(四)总结提高( 2023 年 12 月 31 日前)。 全面总结专项行动取得的成效,系统梳理好经验、好做法,积极推动互学互鉴,不断完善安全生产制度措施,健全完善长效工作机制。

四、工作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 水吉镇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 行动按照镇政府安委会部署,由镇安委办负责对专项行动全过程进行统筹协调、综合督查、定期调度、考核巡查。镇安委办要抽调各重点行业领域监管部门工作人员成立工作专班,全力开展专项行动。各村(居)、各有关站办和单位要高度重视专项行动,制定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实施方案,明确有关负责同志牵头抓总,成立工作专班,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二)强化指导检查。 镇安委会实行综合检查、统专结合,组织开展针对性的指导检查,健全发现问题隐患、会商研判风险、点评通报整改全流程督导机制,做到有清单、有台账、有评价、有会商、有闭环、有运用。镇安委办将不定期组织检查组对各村(居)各有关站办及单位开展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 2023行动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三)强化结果运用。 专项行动开展情况纳入全镇2023 年度安全生产考核巡查的重要内容。镇安委办将充分运用考核巡查、调度通报、督办交办、警示建议、重点约谈、公开曝光等手段,建立全镇重大隐患数据库并不定期督导检查各村(居)重大事故隐患数据库建立运行情况,定期调度掌握各村(居)、各有关站办及单位排查整治进展情况[各村(居)填报附件 2 ,镇政府安委会各有关成员单位填报附件 3 ],每季度向各村(居)发出工作提示函,及时协调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

(四)强化宣传引导。 要充分发动各类媒体宣传,抓好先进典型经验宣传;进一步发挥安全培训学校作用,将专项行动作为重要内容持续开展安全生产宣传。通过拍摄安全生产执法过程小视频,制作通俗易懂的警示教育片,充分利用各类载体进行宣传;适时组织相关人员到事故现场召开事故警示现场会,加强警示教育。同时,开辟专栏曝光问题企业、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及问题隐患、典型案例,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联系人:罗腾,联系电话 5771607 ,邮箱:sjyjglb@163.com 。

附件: 1. 重点行业领域整治重点

2. 南平市建阳区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 2023 行

动进展情况调度表(乡级填报)

3. 南平市建阳区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 2023 行

动进展情况调度表(站办填报)附件1

重点行业领域整治重点

非煤矿山: 对照《金属非金属矿山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及其解析项进行整治,督促企业落实风险辨识和隐患排查,地下矿山 32 项要突出整治顶板分级管理、通风系统维护管理、防排水管控、采空区治理等方面问题;露天矿山 13 项要突出整治自上而下分台阶开采、工作帮坡角、台阶高度、边坡管理等方面问题;尾矿库 19 项要突出整治汛期应急保障、排洪系统维护等方面问题。

危险化学品: 对照《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 20 项进行整治,通过与中国化学品安全协会合作,借助 “ 国家队 ” 力量,结合重大危险源交叉检查和高危细分领域专项整治,突出特殊作业、重大危险源和安全设施管理等环节,重点整治企业未严格落实动火等特殊作业管理、重大危险源未落实包保责任制、安全设施设备未按标准配备维护等问题,持续督促隐患问题的整改,提升我区危化企业安全管理水平。

工贸: 对照《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精准聚焦冶金企业 8 条、有色企业 13 条、机械企业 7 条、存在粉尘爆炸危险的工贸企业 10 条、存在中毒风险的有限空间作业轻工重点企业 2 条,以及上述重点监管企业管理类 3 项等重大事故隐患开展整治。

交通运输:道路方面, 重点整治 “ 两客一危一重 ” 营运车辆未按照规定安装卫星定位装置、车辆安全性能不达标,客运车辆夜间违规运行,涉路作业区域安全管理漏洞等;严管货运车辆、混凝土搅拌运输车和渣土车、工程机械;打击酒醉驾、 “ 三超一疲劳 ” 、高速公路违法停车等易肇事肇祸违法行为。 水上运输方面,强化水路运输市场准入管理,严把企业经营资质准入关,办理《船舶营业运输证》配发、换发时,严格审查船舶相关登记、检验、安全管理等证书和委托管理协议等有效性,不符合条件的坚决不予发证。健全联合执法机制,实现安全监管信息互通共享,消除监管盲区和监管漏洞,解决交叉执法、重复执法等问题。 公路桥梁方面, 核对完善桥梁基础信息,加强汛前检查、汛后复查,对年限较长、易发生险情的桥型开展全面筛查。重点检查在建桥梁工程施工现场的防护设施、安全设备的设置情况,施工便桥、深基坑、高边坡、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组织情况,应急预案、应急物资、应急设备的准备等情况,确保安全防护措施落实到位。

消防安全: 按照《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聚焦人员密集场所、敏感特殊场所、混合生产经营场所、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等四类具有较大火灾风险、人员活动集中容易造成群死群伤或重大社会影响的场所,深入排查医院、养老院、学校、托儿所、 “ 厂中厂 ” 、公共娱乐场所、大型综合体、文物建筑、超高层建筑等存在的突出火灾风险,重点整治火源管理、电源管理、易燃可燃保温材料和装饰装修、安全疏散条件、防火分隔、消防设施设备、管理责任落实、初期火灾处置等方面问题。

建筑施工: 对照《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 2022 版)》等,重点整治责任主体未带队(班)检查、不执行 “ 安全日志 ” 制度等未落实主体责任,危大工程、高处作业、施工消防安全管控不到位等情形;紧盯隧道工程关键作业工序,重点整治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违反操作规程等行为。

燃气: 重点整治厂站设施老旧、人员配置及安全投入不足、隐患排查不到位等企业管理问题,餐饮场所不具备安全用气条件,管道被占压圈围等易导致事故突出问题。

自建房: 对照《房屋结构安全隐患排查手册》中明确的判定标准,重点整治虚假房屋安全鉴定,隐患房屋未整治,经营性自建房未按要求挂牌巡检,其他类型自建房未按要求开展结构安全性(设计、施工、使用等情况)排查等问题。

渔业船舶: 对照《渔业船舶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重点整治核定载员 10 人及以上的渔业船舶擅自改变作业类型;救生消防等安全设施处于不良好状态;职务船员不能满足最低配员标准;擅自关闭、破坏、屏蔽、拆卸通导和船位监测终端;防抗台风等自然灾害期间,不服从撤离、转移等决定和命令等问题。

特种设备: 围绕小型锅炉、高压气瓶、压力管道和客运索道等特种设备,重点整治设备未经监督检验、超参数超范围使用、安全附件缺失和事故隐患未整改消除等问题。

其他重点行业领域和医院、学校等重点单位也要针对性明确整治重点,确保重大隐患排查整改到位。

附件 2

南平市建阳区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

2023 行动进展情况调度表(乡级填报)

附件 3

南平市建阳区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

2023 行动进展情况调度表(站办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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