瓯政规〔 2 0 23 〕 5 号
建瓯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
推进气象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有关单位:
气象事业是科技型、基础性、先导性社会公益事业,关乎国计民生、责任重大。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闽考察重要讲话精神和关于气象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气象高质量发展纲要( 2022—2035 年)的通知》(国发〔 2022 〕 11 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气象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闽政〔 2022 〕 28 号)、《南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气象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南政规〔 2023 〕 1 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服务和深度融入新发展格局,落实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坚持人民至上,聚焦党和国家事业发展重大战略部署,以科技创新为根本动力,以提供高质量气象服务为导向,把握中国式现代化本质要求,努力构建科技领先、监测精密、预报精准、服务精细、人民满意的现代气象体系,推动建瓯气象高质量发展,充分发挥气象防灾减灾第一道防线作用,为建瓯高质量发展超越提供坚实气象保障。
二、主要任务
(一)筑牢气象防灾减灾救灾第一道防线
1. 建立健全气象灾害防御机制。各乡镇(街道)要进一步压实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气象灾害防御责任,将气象灾害防御纳入自然灾害防治、应急管理、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建设和基层网格化社会治理体系,健全气象防灾减灾救灾工作机制,压实气象灾害防御主体责任。完善 “1262” 城乡精细化气象预警联动机制,推动建立与气象灾害预警信号挂钩的部门防御联动机制,建立和实施重大灾害性天气停工停课停业和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管理制度。强化暴雨、高温、干旱、大雾、低温冻害、雪灾、台风和强对流等灾害性天气监测预报预警。进一步完善“12379” 预警信息发布机制,推动精准靶向发布并接入市应急广播系统。相关部门加强对气象灾害预警信息精准发布工作的政策和资金支持,完善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健全重大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快速发布 “ 绿色通道 ” 制度。广播、电视、报刊等各类媒介平台应及时、准确、无偿播发或刊载气象灾害预警信息,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电信业务经营者要积极配合及时、准确发布气象灾害预警信息。
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市应急局、气象局、政法委、工信商务局、教育局、文体旅局。以下均需各乡镇(街道)负责落实,不再列出。
2. 增强气象灾害风险管理能力。开展精细到乡、镇的气象灾害风险普查及区划。建设气象灾害风险评估和决策信息支持系统,建立和实施国土空间规划、重大项目和重点工程气象灾害风险评估和气候可行性论证制度,科学制定气象灾害设防标准。推进气象防灾减灾示范社区建设。
责任单位:市气象局、发改科技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应急局。
(二)高质量气象服务保障新时代新建瓯建设
3. 提升生态文明气象服务能力。积极参与中国气象局温室气体及碳中和检测评估中心福建分中心建设。为增强生态文明气象服务能力,深挖生态气候资源价值,努力打造 “ 清新福建 · 气候福地 ” 标志品牌。文体旅部门要与气象部门通力合作,充分挖掘绿色生态、负氧离子等资源,开展旅游特定气候资源评价,深挖生态气候资源价值,实现 “ 清新福建 · 气候福地 ” 品牌创建,助力文旅康养产业发展;生态环境部门要与气象部门合作,提升温室气体监测与评估能力,共同打赢蓝天保卫战,助力碳达峰碳中和;林业部门要与气象部门共同提升森林防灭火监测预警能力,守护好生态屏障。
责任单位:市气象局、南平市建瓯生态环境局、市文体旅局、林业局。
4. 提高乡村振兴气象保障水平。加强农村气象灾害监测预警能力建设,推进农业气象灾害风险管理,鼓励保险机构创新开发商业性气象指数保险。大力推进气象服务乡村振兴示范点建设。提升乡村振兴气象保障水平,打造气象助力乡村振兴的 “ 样板 ” 。着力打造绿色发展 “ 高地 ” ,立足建瓯自然优势资源,聚焦茶业、柑橘、玉米、烟叶、毛竹、锥栗等特色产业,发展智慧精准现代农业气象服务,开展保障作物种植、作物生长气象业务服务。根据不同气候条件,建设特色农产品气象监测站,开展适宜特色农业产业发展的小气候研究。
责任单位:市气象局、财政局、农业农村局、烟草专卖局
5. 积极推进 “ 数字气象 ” 示范建设。推动数字气象在公共服务、政务服务、城市运行管理等领域应用,融入智慧城市、智慧社区、数字乡村建设。推进智慧气象助力建瓯建设,将智慧气象、公共气象服务纳入政府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气象服务均等化。丰富 “ 数字政府 ” 民生热点气象服务产品,提升智慧生活气象保障支撑能力。积极推动 “ 气象 +” 交通物流、卫生健康、能源保供、文化旅游、乡村特色产业等领域引领示范。以气象大数据为中心,创新培育气象数据应用市场。推广政策性气候变化风险类保险,鼓励保险机构创新开发商业性气象指数保险。推进气象产业孵化基地建设,创新培育气象数据应用市场。强化巨灾指数保险等政策性农业气象保险研究。稳步推进天气指数保险气象服务。
责任单位:市气象局、财政局、农业农村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文体旅局、卫健局、数字办
(三)全面提高气象监测预报预警能力
6. 优化立体精密监测站网布局。优化气象监测站网科学布局,加强气象基础能力建设,加密建设气象探测设施,加大财政经费投入,更新升级使用年限超过 10 年的老旧区域自动气象站 42 个,并根据本区规划划分的行政区域(街道、乡镇)配套建设相应的气象监测站。构建覆盖全业务流程的气象观测质量管理体系,鼓励和规范社会气象志愿观测活动。充分利用卫星、雷达、区域自动站等手段,实现基本大气状况全要素实时立体监测,着力提高灾害性天气监测预警能力。
责任单位:市气象局、财政局。
7. 提高灾害天气监测预报预警精准度。大力推动智能数字预报技术,快速更新循环同化预报系统。开展灾害性天气快速监测与识别、精准预警技术研究,加强以突发灾害性天气为重点的短时临近预报预警业务,提高 “ 小局地、短历时、强降水 ”天气监测预警的准确率、提前量,延长 “ 突发性、极端性、高影响 ” 天气的预报时效,建立全时效、无缝隙精准预报体系。
责任单位:市气象局、发改科技局、财政局。
8. 提升智慧气象服务供给精细度。强化与农业农村、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交通运输、水利、应急、文体旅、教育、电力、卫生健康等部门信息整合共享,推进道路、城市内涝、地质灾害、森林火险等联合预警和应急联动,提升气象防灾减灾精细化管理和城市生命线系统精细化服务能力。加大民生气象服务供给,推进 “ 知天气 ” 等融媒体智慧气象和气象科普数字化建设,开展个性化、交互式、智慧型的智能气象服务。
责任单位:市气象局、教育局、工信商务局、公安局、自然资源局、南平市建瓯生态环境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文体旅局、应急局、卫健局、科协
9. 推进人工影响天气工作高质量发展。坚持人工影响天气基础性、公益性定位,落实安全监管职责。建立健全 “ 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军地协同、综合监管 ” 的人工影响天气工作机制。提高防灾减灾救灾、生态保护与修复、重大活动保障等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水平。优化作业站网布局,建设 1-2 个标准化 “ 人影 ” 固定作业点,加强人影应对能力,设置 2 个 “ 人影 ” 作业队,配齐车辆及装备。升级人工影响天气精细化作业指挥决策和精准化作业催化系统,推广应用高效、安全和绿色的作业弹药和作业方式,推进装备自动化、作业标准化、监管信息化。
责任单位:市气象局、公安局、财政局,南平市建瓯生态环境局、水利局、应急局、烟草专卖局。
(四)推动气象治理效能协调发展
10. 建立健全气象法治保障体系。推进我市气候资源保护和利用、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保护、气象灾害防御和安全监管等工作。依法保护气象实施和气象探测环境。强化气象地方标准的应用。加强防雷等气象行业监管,推进防雷安全等气象领域执法检查事项纳入联合检查或行政协助范围。
责任单位:市气象局、司法局、自然资源局、应急局、市场监管局。
(五)进一步加大科普工作力度
11. 全方位打造气象科普教育基地。加强气象科普基地的能力建设,挖掘和整合科普资源,丰富气象科普内容;创新气象科普形式,拓宽气象科普覆盖面,加强气象科普队伍建设,推动科普工作高质量发展。
责任单位:市气象局、市委宣传部、发改科技局、教育局、科协。
三、保障措施
12. 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对气象事业高质量发展工作实施情况的综合协调和督促考核,各乡镇(街道)、各相关部门要把推进气象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将气象事业高质量发展纳入相关规划,细化工作落实措施,优化工作推进机制,落实好气象设施用地等要素保障,落实政策、项目、技术、人才、资金等方面支持力度,确保责任、措施到位。科学实施气象设施布局和建设规划,建立相关行业气象统筹发展体制机制,将各部门各行业自建的气象探测设施纳入气象观测网络,由气象部门实行统一规划和监督协调。开展试点示范,合力推动气象事业高质量发展。
13. 落实资金保障。加大气象事业高质量发展资金投入力度。财政部门要按照省财政厅确定的保障方式,落实好气象干部享受同级地方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同类人员待遇,建立气象领域可持续的财政投入保障机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