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市建阳区漳墩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漳墩镇2023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漳政〔2023〕6号)

[可行性研究报告 - 政策法规] 发表于:2026-03-25 19:1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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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政〔2023〕6 号

南平市建阳区漳墩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漳墩镇

2023 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各行政村、镇直有关单位:

《漳墩镇2023 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经镇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南平市建阳区漳墩镇人民政府

2023 年3 月10 日(此件主动公开)

漳墩镇2023 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394 号令)、《福建省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办法》(闽政〔2011〕8 号)、《南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平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通知》(南政办〔2020〕21)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防灾理念,结合我镇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实际,制定本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一、地质灾害分布情况

1.全镇地质灾害的基本情况

经技术单位现场核查,全镇现有地质灾害隐患点11 处,其中纳入省级1 处,高陡边坡11 处,较2022 年减少1 处。地灾点隐患点和高陡边坡点涉及14 个行政村和1 个社区,在册95 户383人。

本年度建阳区漳墩镇现有地质灾害隐患点11 处, 受威胁的住户62 户,人口220 人。主要表现为人类工程活动切削坡后在降雨诱发下产生的滑坡、崩塌、不稳定斜坡。根据危害等级和稳定性分析,重点地质灾害隐患点1 个,受威胁户21 户77 人(详见附表1);一般地质灾害隐患点10 个,受威胁户41 户143 人(详见附表2)。

漳墩镇现有11 处高陡边坡点,受威胁的住户33 户,人口163人。需重点巡查高陡边坡4 处,受威胁户13 户62 人(详见附表3);一般巡查高陡边坡7 处,受威胁户20 户101 人(详见附表4)。

2.地质灾害分布及其特点

漳墩镇地质灾害具有点多面广、突发性强、规模较小、危害性大、群发性等特点。①地质灾害的类型主要为滑坡、崩塌、不稳定斜坡。滑坡是灾害的主要类型。②地质灾害发生时间基本与雨季同期,主要集中4~7 月份。③降雨及人类工程活动是诱发地质灾害的主要因素,土体是地质灾害活动的重要基础条件。④地质灾害主要发生于丘陵山地,多发生在人工切坡坡高5~20 米、坡度20~40 的凹型坡地带。⑤居民房前屋后高陡边坡及道路建设开挖的高陡斜坡是地质灾害主要发育区。

二、2023 年地质灾害趋势预测

(一)气候趋势预测

根据南平市建阳区气象局《2023 年气候预测》,预计我区2023 年早春季(3~4 月),总降水量220~350 毫米,偏少2~5 成;雨季(5~6 月)总降水量偏多1~2 成;夏季(7~9 月)总降水量偏少1~2 成;秋季(10~11 月),总降水量偏多1~2成。

预计2023 年登陆或影响我省的台风个数为5~6 个,较常年(6.9 个)偏少,6 月可能有早台风影响我区,夏季有1~2 个台风明显影响我区。

(二)地质灾害态势预测

根据建阳区地形地貌、地层岩性及人类工程活动条件,并结合2023 年降雨趋势,预测2023 年漳墩镇地质灾害主要发生于地形高差较大,坡度较陡的中低山斜坡及沟谷区域。地质灾害类型主要为小型浅层土质滑坡、小型崩塌,坡面或沟谷泥石流。

(三)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

根据建阳区气象态势预测,境内降雨趋势主要集在5、6 月份需重点防范,其次为7、8、9 月份。今年预测有早台风登陆、台风数量较往年增多,应引起足够重视。

三、地质灾害点的防治方法

根据地质灾害点的规模、危险性、危害程度、经济实力及可操作性,地质灾害点防治主要采取监测、工程治理或搬迁避让等方法。

(一)地质灾害点监测

1.监测对象: 漳墩镇11 处地质灾害隐患点及11 处高陡边坡点列为监测对象。

2.监测方法: 监测方法主要有定期目视检查和安装简易监测设施、专业监测仪器三种。

(1)定期目视检查。监测人员定期目视检查隐患点及其周边斜坡情况有无异常变化如灾点后缘是否产生拉张裂缝、前缘坡面崩塌、坡脚突然冒泉;原有地面裂缝变宽、加深、向两侧延伸或新增地面裂缝等。在雨季时住房后山沟谷突显异常浑水或声响等。

(2)安装简易监测设施。对滑坡体拉张裂缝定期进行位移监测(如滑坡后缘裂缝中或滑坡前缘两侧)设立简易固定标尺(桩)或水泥砂浆贴片、观测尺等观测其变化情况。

3.监测工具和监测周期 :一般采用钢卷尺、皮尺、三角堰等。旱季每月观测一次,雨季(3~6 月份)每10 天监测一次,当发现监测点有异常变化和在暴雨天气前后,应加密观测次数。

4.监测成果分析: 每个地灾点的监测记录,均应按区自然资源局统一制定的表格由观测者现场填写,避免遗漏。若监测数据出现重大异常变化应及时将监测情况上报镇人民政府或国土资源所。

(二)避让方法

避让是一种有效的地质灾害防护措施。避让一般分搬迁避让和汛期避让两种。

1.搬迁避让: 一般对规模、危险性较大,威胁范围较广的地质灾害点,难以找到经济有效防治措施,或者是搬迁效益大于治理效益的,实行威胁户搬迁,另选址安置。

2.汛期避让: 对采取监测措施的高陡边坡及地质灾害隐患点,在汛期强降雨或暴雨期间,对受地灾隐患威胁的村民采取的临时转移避让措施。

(三)工程治理方法

漳墩镇地质灾害点多为滑坡、崩塌,且规模较小,常用的工程治理措施主要为削坡减载、挡墙、锚杆、锚索、防护网及地表排水等措施。

四、地质灾害防范措施

(一)建立健全的群测群防网络体系

各地灾隐患点和重点高陡边坡必需落实监测人、防灾责任人,一般高陡边坡必需落实巡查人,具体人员联系方式要准确无误,地质灾害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内防灾责任人、监测人等有关信息要及时录入更新。

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人员要做到“四应有”“四应知”“四应会”。

1.村(居)委会做到“四应有”: 应有群众应急转移预案;应有值班制度、监测制度、巡查制度;应有防灾责任人、监测人、协管员;应有监测器具、通讯工具。

2.防灾责任人和监测人做到“四应知”: 应知辖区隐患点(区)情况和威胁范围;应知群众避险场所和转移路线;应知险情灾情报告程序和办法;应知灾点监测时间和次数。

3.防灾责任人和监测人掌握“四应会”: 应会识别地质灾害发生前兆;应会监测方法;应会对监测数据记录分析和初步判断;应会指导防灾和应急处置。

(二)编制汛期地质灾害防治群众转移预案

各村(居)应在汛前及时编制《村(居)汛期地质灾害防治群众转移预案》。

(三)加强地质灾害检查

1.汛前排查。 各村(居)应认真做好各自领域内的险情排查,重点加强对在建工程、临时施工工棚、水利、交通要道、学校、景区、尾矿库等重点区域、线性工程的排查,并建立完备的排查档案。需重点防范的地质灾害危险点(区),应划定警戒区域并设立警示牌等。

2.汛期巡查。 各村(居)应按照各自职责,负责各自领域的地质灾害巡查工作。

各村(居)应当对地质灾害隐患点、高陡边坡加强监测和灾害前兆特征的巡回检查,对可能出现灾情的灾点,应当及时采取应急措施,同时向镇政府及国土资源所报告。

镇政府及国土资源所接到报告后,应及时向区政府及区自然资源局报告,区政府及区自然资源局应及时组织专家赶赴现场,调查鉴定灾情等级,提出处理对策,采取相应措施。

3.汛后复查。 汛期过后,各村(居)认真复查各自领域内的地质灾害隐患。根据各地质灾害隐患点稳定情况以及险情是否已消除或得到有效控制,决定是否继续监测、是否采取搬迁治理。

五、地质灾害预警及应急响应

(一)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

按照地质灾害发生的风险,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分为四级,由强到弱分别为:红色级(预报级)、橙色级(预警级)、黄色级(注意级)、蓝色级。区气象局负责将省、市风险预警结果与本区情况结合预测本区地质灾害气象预警等级,对本区域有可能发生地质灾害的黄色级以上预报预警时,及时报告区政府和有关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及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并及时向社会发布。

对黄色、橙色、红色级的地质灾害预警响应如下:

1.黄色级地质灾害气象预警

镇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村(居)防灾负责人应组织对汛期地质灾害危险区域进行巡查,地质灾害危险区域内的防灾责任人、监测人和协管员要加强地质灾害危险区域的监测、巡查和防范。

2.橙色级地质灾害气象预警

镇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24 小时值班,做好抢险救灾准备;镇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村(居)防灾负责人要加密组织对汛期地质灾害危险区域进行巡查,地质灾害危险区域内的防灾责任人、监测人要加强地质灾害危险区域的监测、巡查和防范。镇人民政府要及时启动《村(居)汛期地质灾害防治群众转移预案》。

3.红色级地质灾害气象预警响应

镇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24 小时在值班室值班,并组织做好抢险救灾工作,派出应急小分队或包村、挂村或驻村干部指导防灾救灾工作。镇及时启动《村(居)汛期地质灾害防御群众转移预案》,立即转移地质灾害隐患点、重点监测高陡边坡受威胁的群众。紧急情况时,可以请求强行实施疏散避险。

(二)突发地质灾害应急响应

1.地质灾害灾情、险情分级

地质灾害灾情和险情分为特大型、大型、中型、小型四级。

(1)特大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

受地质灾害威胁,需转移人数在1000 人以上,或者潜在可能造成的经济损失1 亿元以上的,或造成大江大河及其支流被阻断,严重影响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险情为特大型地质灾害险情。

因灾死亡(失踪)30 人以上或因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的灾情为特大型地质灾害灾情。

(2)大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

受地质灾害威胁,需转移人数在500 人以上、1000 人以下,或者潜在经济损失5000 万元以上、1 亿元以下的,或造成铁路繁忙干线、高速公路、民航和江河航道中断,或严重威胁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有重大社会影响的险情为大型地质灾害险情。

因灾死亡(失踪)10 人以上、30 人以下,或因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0 万元以上、1000 万元以下的灾情为大型地质灾害灾情。

(3)中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

受地质灾害威胁,需转移人数在100 人以上、500 人以下,或者潜在经济损失500 万元以上、5000 万元以下的险情为中型地质灾害险情。

因灾死亡(失踪)3 人以上、10 人以下,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 万元以上、500 万元以下的灾情为中型地质灾害灾情。

(4)小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

受地质灾害威胁,需转移人数在100 人以下,或者潜在经济损失500 万元以下的险情为小型地质灾害险情;

因灾死亡(失踪)3 人以下,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 万元以下的灾情为小型地质灾害灾情。

2.突发地质灾害应急响应

区政府应急指挥部负责突发地质灾害的应急响应工作。地质灾害应急工作按照险情和灾情等级,实行分级响应。地质灾害应急处置采取边调查、边处理、边核实的方式,防止灾情的加剧和危害的扩大。

(1)特大型、大型地质灾害灾情和险情应急响应

发生和发现特大型、大型地质灾害灾情和险情后,区政府应急指挥部应立即启动相关应急预案,开展应急调查与监测,划分危险区域并设立警示标志,判定地质灾害级别及引发因素、灾害体规模等。立即将有关信息通知到地质灾害危险点的有关责任人和该区域内的群众,组织群众转移避灾,情况危急时应强制组织受威胁群众避灾疏散。同时向南平市人民政府报告,并直接上报省人民政府和省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在应急处置过程中,及时报告处置工作进展情况,直至应急处置工作结束。

特大型、大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发生后,在省人民政府的领导下,根据省突发应急预案的要求,区应急指挥部有关成员单位人员配合省应急指挥部有关单位的专家和人员及时赶赴现场,组成应急处置小组,加强监测,调查地质灾害成因,分析发展趋势,判定地质灾害级别和灾害体规模,研究采取相应的应急防治措施。各有关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分别协助省应急指挥部有关成员单位负责现场调查、抢险救灾、善后处置、信息报送以及交通、医疗、物资、通讯、供电、治安保障等各项工作。

(2)中型地质灾害灾情和险情应急响应

发生和发现中型地质灾害灾情和险情后,区政府应急指挥部应立即启动相关应急预案,采取应急处置措施,开展应急调查与监测,划分危险区域并设立警示标志,判定地质灾害级别及引发因素、灾害体规模等。立即将有关信息通知到地质灾害危险点的有关责任人和该区域内的群众,组织群众转移避灾,情况危急时应强制组织受威胁群众疏散避灾。同时向南平市人民政府报告,在应急处置过程中,及时报告处置工作进展情况,直至应急处置工作结束。

中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发生后,在市政府的领导下,根据市突发应急预案要求,区应急指挥部有关成员单位人员配合市级应急指挥部有关成员单位的专家和人员及时赶赴现场,组成应急处置小组,加强监测,调查地质灾害成因,分析发展趋势,判定地质灾害级别和灾害体规模,研究采取相应的应急防治措施。各有关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分别协助市应急指挥部有关成员单位负责现场调查、抢险救灾、善后处置、信息报送以及交通、医疗、物资、通讯、供电、治安保障等各项工作。

(3)小型地质灾害灾情和险情应急响应

发生和发现小型地质灾害灾情和险情后,区政府应急指挥部应立即启动相关应急预案,采取应急处置措施,组织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调查,判定地质灾害引发因素、灾害体规模等,及时将险情和灾情向南平市人民政府和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告,并及时报告处置工作进展情况,直至处置工作结束,组织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地灾防治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赶赴现场,开展应急处置工作,采取有效措施抢险救灾,防止灾害发生或者灾情扩大;按照有关规定将调查处置结果上报南平市人民政府和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4)应急响应结束

应急响应结束条件:经专家鉴定地质灾害险情或者灾情已经消除或者得到有效控制;地质灾害事件的紧急处置工作已经完成;地质灾害引发的次生灾害的后果基本消除。

达到上述条件,区政府撤销划定的地质灾害危险区,应急响应结束。其它紧急应急措施的解除,由原决定机关宣布。

在确定地质灾害危险区域内岩土体处于稳定、确保安全的情况下,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才可以稳妥地组织已转移的群众适时回迁。

六、地质灾害灾情险情速报

(一)速报范围

发生特大型、大型、中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发生人员死亡和失踪的小型地质灾害灾情;避免人员伤亡的成功预报实例。

(二)速报时限

1.镇政府及国土资源所接到发生特大型、大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报告后立即通报区应急管理局,并应在1 小时内速报区人民政府和区自然资源局,同时应速报南平市人民政府和南平市自然资源局。

2.镇政府及国土资源所接到中型、小型地质灾害报告后立即通报区应急管理局,并应在2 小时内报告区人民政府和区自然资源局,同时直报南平市人民政府和南平市自然资源局。

3.按报送流程,应在事发或获取信息后30 分钟内,先口头报告,1 小时内报送详细信息,并及时续报有关情况。

(三)速报内容

地质灾害速报的内容主要包括:地质灾害险情或者灾情发生的时间、地点、地质灾害类型、灾害体的规模、可能的引发因素、发展趋势和受威胁的人员与财产等,同时提出采取的对策与措施。对发生的地质灾害灾情速报内容,还应包括伤亡、失踪和受伤的人数以及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等。发现地质灾害险情或者灾情有新的变化时,必须及时续报。

禁止隐瞒、谎报或接受他人隐瞒、谎报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1.组织机构

为确保我镇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顺利开展,避免发生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把灾害损失最大限度地减少到最低限度,镇人民政府成立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组织指挥全镇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朱丽莉 镇党委副书记、人民政府镇长

副组长:巫林忠 镇党委政法委员、人民政府副镇长

翁剑敏 镇党委统战委员、人民政府副镇长

何俊鹏 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长

赖木强 漳墩派出所教导员

成 员:游文忠 漳墩国土资源所所长

陈世福 镇综合执法大队副大队长、水利站负责人

黄紫彬 镇社会事务办负责人

金 曦 镇公路站工作人员

吕开明 漳墩卫生院院长

钟有发 漳墩民族中学校长

吴源旺 漳墩中心小学校长

汪 武 漳墩供电所所长

邱君华 漳墩广电站站长

施圣有 漳墩电信所负责人

陈新勇 漳墩车队队长

黄世建 漳墩镇漳墩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余彩红 漳墩镇竹口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吴长春 漳墩镇龙安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周金山 漳墩镇焦坑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何儒泉 漳墩镇姜地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范长华 漳墩镇赖屯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林兴辉 漳墩镇前溪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曾祥华 漳墩镇杭下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李兴旺 漳墩镇松源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游厚和 漳墩镇外源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陈庆明 漳墩镇陈元民族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游艳娟 漳墩镇杭头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钱尾金 漳墩镇堆后民族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黄金郎 漳墩镇上 墘 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游忠土 漳墩镇康屯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张树喜 漳墩镇苏源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李生华 漳墩镇周历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肖象华 漳墩镇桔坑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何长英 漳墩镇外屯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余 诗 漳墩镇沙堤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罗青华 漳墩镇严川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温金寿 漳墩镇凤凰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叶春旭 漳墩镇枫坑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游孝飞 漳墩镇北盂坑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罗建洪 漳墩镇社区村党支部书记、居委会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巫林忠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地点设在镇政府办公室,电话:5718010。

2.地质灾害防治的责任分工

在镇政府的领导下,各村(居)、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协作,加强信息交流负责各自领域的地灾防治工作。

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职责:迅速贯彻执行上级地质灾害防灾、救灾的各项指令,批准发布漳墩镇境内地质灾害临灾预报信息,宣布进入临灾应急状态,领导和部署地质灾害临灾应急工作。当灾害发生时调动应急分队进行紧急性抢险救灾工作。根据灾情发展趋势,指挥灾民安置和应急抢险工作。协调、调集各种救灾物资供应。

镇地质灾害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职责:贯彻执行镇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防治灾害应急工作的命令和决策,协助指挥部处理地质灾害应急的日常事务;协调、监督地质灾害应急工作,及时收集、汇总灾情并及时上报,组织灾害损失调查和评估;减灾防灾宣传和防灾报道反馈;负责对外接待和通讯联络工作。

应急分队:由镇人武部牵头负责,在汛期临灾应急状态时组织民兵,培训防灾救险的基本知识,24 小时都可以保证随时出动进行抢险救灾。其主要职责:实施快速反应,当出现异常情况能迅速抢险,快速抢险遇难人员、抢险重要工作设施和保证公路、交通工程迅速恢复畅通。

监测预报组:国土资源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工作。主要职责:当气象预报有异常暴雨天气或监测点有异常变化时,负责提出临灾应急预报,建立全镇危害性地质灾害点监测网络,落实各监测点负责的单位和个人,及时汇总监测总结,当出现异常变化及时上报镇政府分管领导并向上级部门速报受灾情况和处理方案。

医疗救护与卫生防疫组:由镇卫生院牵头。主要职责:当灾区发生伤亡人员和疫情时,组织医疗和防疫队伍迅速进入灾区,抢救医治伤病员,控制疫情。

生活安置组:由镇社会事务办牵头。主要职责:转移安置受灾群众,解决衣、食、住、行问题;协助做好抢救、医治、转移伤病员等工作;负责灾情了解和灾后救济工作。

财务组:由镇党群服务中心牵头。主要职责:筹集地质灾害救灾、防灾经费,统一管理上级及外援救灾经费;负责向上级申请救灾经费。

灾害调查组:由国土资源所牵头,镇民政、安监、建设、水利等部门配合.主要负责灾害统计调查和灾害损失评估。

物资保障组:由镇政府办公室牵头。主要负责防灾、救灾物资的采购、储运、调拨工作。

治安消防组:由镇派出所负责灾区治安保卫、消防和发生火灾交通管制等工作;打击各种扰乱社会治安的不法行为,保卫国家资产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救灾工作顺利进行。

宣传组:由镇广电所负责汛期宣传防灾救灾知识,灾害发生后进行防灾、救灾宣传报道稳定民心和维护社会秩序的宣传报道,促进社会稳定。

各村主任为本村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应切实加强对本村防治地质灾害的领导,并制定本村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应急预案,并根据南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修订完善村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通知》(〔2006〕21 号)的要求组织编制《村(居)汛期地质灾害防御群众转移预案》。

学区加强对学校的地质灾害的调查与监测,建立预报、防治灾害的工作机制,切实把保障人民生命安全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二)加强监督,减少灾害发生

镇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加强地质环境管理,严格建设项目的审核审批,切实加强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监督检查,杜绝人为活动加剧引发地质灾害的行为。农村建房及其它项目建设用地,必须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有关规定开展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方可建设。

(三)加强宣传培训,提高群众避险能力

镇人民政府必须加强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宣传和培训。通过公共媒体、宣传图片、图册、手册等多种形式开展地质灾害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全民防灾减灾信息化水平。做到村级防灾责任人、国土协管员和受威胁群众“四应知、四应会”。

4 月底前,各村可选择学校、居民聚居区、隐患点等敏感地点,组织一场由政府和相关部门共同参与的综合性避险转移演练,提升《村(居)汛期地质灾害防治群众转移预案》可操作性,检验转移预案的合理性和可行性。

附件:1.漳墩镇重点地质灾害点一览表

2.漳墩镇一般地质灾害点一览表

3.漳墩镇高陡边坡重点巡查一览表

4.漳墩镇高陡边坡一般巡查一览表附件1

漳墩镇重点地质灾害点一览表附件2

漳墩镇一般地质灾害点一览表附件3

漳墩镇高陡边坡重点巡查点一览表附件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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