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城自然资函〔2023〕44 号城厢区自然资源局关于印发《城厢区省级公益林 中桉树采伐改造提升实施方案》的函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为进一步提高森林资源质量,正确处理保护与利用之间的关系,根据《福建省林业局关于印发省级公益林中桉树采伐改造方案的通知》(闽林〔2020〕2 号),制定了《城厢区省级公益林中桉树采伐改造提升实施方案》,经请示区政府批复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城厢区省级公益林中桉树采伐改造提升实施方案
莆田市城厢区自然资源局
2023 年3 月7 日
城厢区省级公益林中桉树采伐改造提升实施方案
保护与利用之间的矛盾关系,根据《福建省林业局关于印发省级公益林中桉树采伐改造方案的通知》(闽林〔2020〕2 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研究制定以下改造提升实施方案:
一、目的意义
由于在公益林地中种植桉树或者桉树林因区位重要被划为公益林,其采伐处置权受到一定影响,造成了生态保护与经营者处置权的矛盾,为有效解决公益林保护与生产利用之间的矛盾,进一步适当放宽公益林中桉树采伐管理政策,允许林农对其中的一代林分进行采伐改造提升,让林农的经营成本得到一定回收,减少经济损失。同时按《福建省生态公益林条例》第十七条规定,通过采伐后树种改造调整树种结构,逐步形成多树种、多层次、多功能的混交复层林,促进生物多样性,提高综合生态效益。
二、改造政策、原则、条件
(一)改造对象
本次改造提升的范围为省级三级保护公益林中的桉树。
(二)改造原则
1、改造遵循以下优先原则: 重要饮用水源地、木兰溪干流及支流一重山、木兰溪流域及其它重要区位的省级三级保护公益林中的桉树优先安排改造。
2、更新年龄。 对于列入改造提升方案范围的公益林桉树更新年龄,参照区划界定前为人工商品林的三级保护公益林的规定来执行,统一规定为9 年。改造提升补植套种的目的树种达到有林地标准后,需伐除上层非目的树木桉树的,可不受采伐年龄限制。
(三)采伐强度
1、为便于补植套种乡土阔叶树种,对于列入改造提升方案范围的公益林桉树抚育采伐、更新采伐择伐、渐伐的,其强度可参照用材林主伐择伐的强度,为不大于伐前林木蓄积的40%,同时要做到伐后平均胸径不低于伐前平均胸径、择伐不能造成天窗。
2、实施带状、小块状皆伐改造的,面积按《福建省森林采伐管理办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执行,即小块状皆伐指面积不超过3 公顷,其中属于同一林权所有者且同一小班面积不大于5 公顷的,可扩大到小班实际面积。在采伐带、采伐块之间,保留相当于皆伐面积的林带、林块前提下,同一年度同一小班允许多块小块状皆伐,对保留的林带、林块在相邻伐区采伐更新验收合格后,方可采伐。
(四)采伐限额
对于列入改造提升方案,区集体林及单独编限单位采伐限额确实不足的,按照“计划外特定的林业生产任务需要采伐林木”向省林业局申请使用省级备用采伐限额,每年总量以省林业局批准的备用限额为准。
(五)权属材料
对于列入改造提升方案的桉树确实无法或难以及时办理不动产登记证书的,申请者可提交与相应林地林权证(或不动产登记证)持有者签订的承包合同和该林权证(或不动产登记证)作为申请采伐林木所有权的材料提交有关林业主管部门。在林木权属明确、无争议且没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的不得核发林木采伐许可证情形的情况下,有关林业主管部门在年森林采伐限额内和上级批准追加的森林采伐限额内,可以依法核发林木采伐许可证。
(六)特殊情形
对2010 年11 月22 日至2011 年5 月21 日在生态公益林经营区内成片较大面积的宜林荒山造林,除保护区、森林公园等重点区域外的桉树第一代林分,同意改造种植乡土阔叶树种或营造混交林的,可参照短周期工业原料林的条件予以批准采伐改造提升。
三、改造提升要求
根据三调融合后数据,全区省级生态公益林中属于三级保护等级含桉树的林地面积约2000 亩,由各镇(街道)经采伐业主申请后,经审核权属材料后向我局提交业主申请和采伐改造提升规划一览表。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各镇(街道)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正确处理保护与发展的关系,精心组织、统筹安排公益林桉树的改造提升工作,确保在实现森林覆盖率和蓄积量“双增”目标的前提下开展改造工作。
(二)制定方案,有序推进。 有改造提升计划的镇要结合本地桉树公益林分布情况,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指导采伐业主提交采伐申请和承诺书(提供具体地点、年度改造面积、改造方式、改造时间、拟更新树种、保障措施等,并填报附件1、2),后报区自然资源局备案。
1、分片区、分年度通盘考虑。 要对辖区桉树三级保护桉树公益林进行调查摸底,掌握计划改造提升区域内的桉树种植情况,包括申请改造的经营者、具体地点、年度改造面积、改造方式、改造时间、拟更新树种等,确保符合改造对象的这一代林分经改造提升后,该地块今后严格按《福建省生态公益林条例》进行管理,并做到统筹兼顾,分区位分年度制定计划,不搞一刀切,要区分轻重缓急,对于水源地、群众关注度高的林分应优先进行改造提升。
2、合理选择改造方式。 根据桉树林分的实际情况,科学选择适用的采伐改造方式,既可以实施带状、小块状皆伐改造,也可以实施择伐、渐伐等补植改造。
3、确保伐后及时提升。 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确保伐后及时改造提升到位,合理选择改造提升树种,按适地适树的原则,优先采用乡土阔叶树,及时开展幼林抚育,全面清除或合理控制桉树萌芽条。同时要注意落叶与常绿的混交、珍贵树种与速生树种的混交,及时有效恢复森林植被,更新树种优先选用乡土树种,禁止改造成竹林或经济林。
4、做好风险防控。 要制定风险防控措施,注重水土保持,及时研究解决改造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伐后提升是改造工作的重中之重,当年有开展改造提升的镇应加强监管,防止只采伐不提升。在下一年度6 月30 日前,区自然资源局将组织林业、审批部门的专业技术人员对改造提升情况进行区级检查验收。对未履行采伐改造申请的要求实施改造提升的业主,按(林资规〔2019〕3 号)要求记入全国林木采伐失信名单并录入采伐审批系统,将其作为严格审核和重点监管的对象。并对未按方案完成更新造林任务的个人(单位),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六十条第二款”规定执行(即上年度采伐后未按照规定完成更新造林任务,不得核发采伐许可证),直至整改到位。
5、细化方案责任到人。 为确保采伐按照要求得到有效实施,镇(街道)要将责任落实到人,由采伐业主做好承诺,林业站做好采伐、造林、抚育等监管工作,全程跟踪指导,确保按照方案开展改造提升工作,防止“搭车”采伐行为发生。
6、建立改造提升档案。 各镇(街道)林业站要及时收集、整理改造提升的相关资料(包括改造前后的林分状况、影像资料等),及时记载改造提升采取的措施、取得的效果等。
(三)加大宣传,营造氛围。 加大桉树改造提升工作的宣传,让广大经营桉树的业主了解改造提升的对象,采伐管理、迹地更新、提升后严格按公益林条例管理等政策措施。
本方案有效期限至2025 年4 月25 日,从发文之日起施行。
附件:1、桉树公益林改造提升更新造林承诺书
2、××镇(街道)桉树公益林采伐改造提升规划一览表附件1:
桉树公益林改造提升更新造林承诺书
XX 镇:
为进一步提升生态公益林质量,正确处理保护与利用的关系, (承诺人)决定对座落在 镇村 林地的桉树公益林进行采伐改造提升,营造乡土阔叶树种,
一、具体地点: 镇 村,大小班号
二、年度改造面积:采伐面积 亩,更新面积亩
三、改造方式:
1、采伐方式:带状或小块状皆伐改造,小块状皆伐面积不超过3 公顷(其中属于同一林权所有者且同一小班面积不大于5 公顷的,可扩大到小班实际面积)。
2、本人承诺在采伐带、采伐块之间,保留相当于皆伐面积的林带、林块前提下,同一年度同一小班允许多块小块状皆伐,对保留的林带、林块在相邻伐区采伐更新验收合格后,方可采伐。
四、改造时间:XXXX 年X 月-XXXX 年X 月
五、改造要求:本人将在 年 月 日前完成对上述林地的改造提升,造林树种为: ,造林密度为:株/亩。
六、保障措施:
1、本人承诺涉及采伐、造林、抚育等所有改造提升费用均由我方承担。
2、本人承诺保证该地块不涉及各类经济或权属纠纷。
3、本人承诺严格按采伐许可证规定的采伐范围、采伐方式、采伐强度、采伐期限内进行作业。不对林地进行全垦,科学合理设置集材道,避免造成水土流失,在改造提升时采取必要措施进行伐桩处理阻止桉树萌芽。
七、违约责任: 对未履行采伐改造申请的要求实施改造提升的承诺方,按(林资规〔2019〕3 号)要求记入全国林木采伐失信名单并录入采伐审批系统,将其作为严格审核和重点监管的对象。并对未按方案完成更新造林任务的个人(单位),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六十条第二款”规定执行(即上年度采伐后未按照规定完成更新造林任务,不得核发采伐许可证),直至整改到位。
本承诺书一式三份,承诺人一份,辖区林业站存档一份,区自然资源局存档一份。
承诺人: 身份证号:
年 月 日附件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