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汀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长汀县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汀政规〔2023〕1号)

[可行性研究报告 - 政策法规] 发表于:2026-03-25 19:1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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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汀县人民政府文件

汀政规〔2023〕1 号

长汀县人民政府关于

印发 长汀县 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长汀县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23 年2 月10 日

长汀县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

目 录

龙岩市长汀县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为建立健全长汀县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工作机制,提高应对能力、应对水平和应对处置效率,最大程度地减少大面积停电造成的不良影响和损失,维护社会稳定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构建和谐美丽的新长汀。

1.2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电网调度管理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置条例》《电力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条例》《福建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福建省电力设施保护和供用电秩序维护条例》《福建省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龙岩市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长汀县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等,制定本预案。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长汀县境内发生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处置工作。重点规范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组织开展社会救援、事故抢险与处置、电力供应恢复等工作。

大面积停电事件是指由于自然灾害、电力安全事故和外力破坏等原因造成长汀电网大量减供负荷,对国家安全、社会稳定以及人民群众生产生活造成影响和威胁的停电事件。

1.4 工作原则

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处置工作坚持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属地为主、分工负责,保证重点、依靠科技,保障民生、维护安全,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原则。

大面积停电事件发生后,县人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电力企业、重要电力用户和事发地乡(镇)人民政府应立即按照职责分工和相关预案开展处置工作。

1.5 事件分级

按照事件严重性和受影响程度,大面积停电事件分为重大、较大、一般事件三级。分级标准见附件1。

1.6 预案体系

各乡(镇)人民政府应制定本地区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国网福建长汀县供电有限公司应制定本单位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并网运行的各发电企业应制定本单位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和“黑启动”方案;各重要电力用户应制定大面积停电事件下本单位的应急处置方案。长汀县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体系框架图见附件2。

2 组织体系

成立长汀县人民政府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机构,负责处置长汀县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工作。

2.1 县人民政府组织指挥机构

2.1.1 长汀县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部

长汀县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县电力应急指挥部”)是全县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工作的领导机构,负责研究全县大面积停电应急准备事项,统一指挥、协调应急处置工作。长汀县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部组成及工作组职责见附件3。

县电力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根据本预案,制定本部门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开展相关工作。

2.1.2 长汀县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及职责

长汀县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县电力应急办”),负责日常工作和大面积停电事件发生时的协调组织工作。县电力应急办设在县工信科技局,由县工信科技局牵头联合国网福建长汀县供电有限公司共同组建,国网福建长汀县供电有限公司配合县工信科技局做好相关工作。

主要职责:

1.督促落实县电力应急指挥部部署的各项任务和下达的各项指令;

2.负责收集分析工作信息,及时上报重要信息,向县电力应急指挥部提出应急处置建议;

3.组织编制、演练、修订长汀县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指导各乡(镇)人民政府、电力企业、重要用户应急预案的编制、修订和演练;

4.负责编制县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专项资金计划;

5.督促电力企业和重要电力用户应急队伍的建设、应急物资和应急装备的配置、应急电源和保安电源配置;

6.组织建立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处置指挥平台和专家库;

7.负责组织县电力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大面积停电事件联席会议;

8.协助做好信息发布、舆论引导和舆情分析应对工作。

2.2 乡(镇)组织指挥机构

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指挥、协调本行政区域内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处置工作,并结合本地实际,参照县组织指挥机构明确本级大面积停电事件组织指挥机构,建立健全应急联动机制。

乡(镇)人民政府应将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机构设置情况,报县电力应急指挥机构备案,并做好具体工作的衔接。

发生跨行政区域的大面积停电事件时,县人民政府根据需要建立跨区域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合作机制。

2.3 现场指挥机构

负责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的乡(镇)人民政府根据需要成立现场指挥部,负责现场组织指挥工作,参与现场处置的有关单位和人员应服从现场指挥部的统一指挥。

2.4 电力企业

电力企业(包括电网企业、发电企业等,下同)建立健全应急指挥机构,在县政府组织指挥机构领导下开展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处置工作。电网调度工作按照《电网调度管理条例》及相关规程执行。

2.5 重要电力用户

重要电力用户应制定和完善本单位应急预案,自备应急电源,储备相关物资,保障电力供应的可靠性和有效性。在发生大面积停电状态下负责本单位先期应急处置工作。

2.6 专家组

县电力应急指挥机构根据需要成立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专家组,成员由电力、气象、地质、水文等领域相关专家组成,对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处置工作提供技术咨询和建议。

3 监测预警和信息报告

3.1 风险分析

可导致长汀县发生大面积停电事件的风险主要包括:

3.1.1 自然灾害风险

区域内台风、洪水、雷电、山火、雨雾、地质、覆冰等自然灾害,可能造成电网设施设备大范围损毁,从而引发大面积停电。

3.1.2 电网网架结构风险

35 千伏及以上电压等级电网仍存在一定比例单电源、单主变的变电站,存在设备故障引发大面积停电风险;10 千伏配电网单馈线占比较高,设备故障停电时转供电能力受限。

3.1.3 设备故障风险

电网老旧设备仍占一定比例,重要发、输、变电设备、自动化系统故障,对电网安全稳定运行构成影响。

3.1.4 外力破坏风险

野蛮施工、非法侵入、偷盗行为、线路走廊干扰、火灾爆炸、恐怖袭击、网络黑客攻击等外力破坏,均可能造成电网设施损毁,引发大面积停电。

3.1.5 运维人员行为风险

电力运行维护人员误操作或调控运行人员处置不当等可能引发大面积停电。

3.1.6 用电安全风险

部分用电单位对电力设施的安全运行重视不够,少数值班人员不具备上岗资格,存在供电电源达不到配置标准、保安电源缺少或保安电源不能启动等问题。

3.2 监测

水利、林业、应急、公安、交通运输、自然资源等部门要将涉及电网安全的相关数据纳入日常监测范围,划分自然灾害易发区,加强预测预报,提高灾害预测和预警能力。

电力企业应建立完备的事故监测、预警、报告和应急处理工作制度,对出现的问题早发现、早处理,尽量将事故控制在初发阶段和局部地区,防止事故扩大化。国网福建长汀县供电公司应综合林业、应急、自然资源、水利等部门提供的信息建立健全电网防止自然灾害预警体系,加强灾害分布图制订、修订工作,完善全区污区分布图、全区雷区分布图等,为治理灾害、工程设计和处置应急事件提供科学依据。

3.3 预警

3.3.1 预警信息发布

国网长汀县供电公司分析可能发生大面积停电事件时,要及时将有关情况报告受影响区域的县人民政府电力行政主管部门,提出预警信息发布建议,并视情通知重要电力用户。县人民政府电力行政主管部门应及时组织研判,必要时报请县人民政府批准后通过预警信息发布平台等渠道向社会公众发布预警,并通报同级其他相关部门和单位。

3.3.2 预警行动

预警信息发布后,电力企业要加强设备巡查检修和运行监测,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态发展;组织相关应急救援队伍和人员进入待命状态,动员后备人员做好参加应急救援和处置工作准备,并做好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所需物资、装备和设备等应急保障准备工作。重要电力用户做好自备应急电源启用准备。受影响区域的乡(镇)人民政府启动应急联动机制,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做好维持公共秩序、供水供气、商品供应、交通物流等方面的应急准备;加强相关舆情监测,主动回应社会公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及时澄清谣言传言,做好正确的舆论引导工作。

3.3.3 预警解除

根据事态发展,经研判不会发生大面积停电事件时,按照“谁发布、谁解除”的原则,由发布单位宣布解除预警,适时终止相关措施。

3.4 信息报告

可能导致大面积停电的事件发生后,相关受影响区域电网应立即向县人民政府电力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县人民政府电力行政主管部门接到大面积停电事件信息报告或者监测到相关信息后,应当立即进行核实,对大面积停电事件的性质和类别作出初步认定,按照国家规定的时限、程序和要求向市人民政府电力行政主管部门和县人民政府报告,并通报同级其他相关部门和单位。县人民政府及其电力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逐级上报,必要时可越级上报省人民政府及省电力行政主管部门。

获知大面积停电事件信息后,国网长汀县供电公司应立即报告县电力应急办和市电力调度机构,报告内容包括停电范围、停电负荷、判断停电事件的状态等级、发展趋势等有关情况。接到事件报告后,县电力应急办按规定迅速报告县人民政府,同时通报事发地乡(镇)人民政府,若由暴雨、洪水引起的大面积停电事件,同时报县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县电力应急办应将有关情况上报市电力应急办。

4 应急响应

4.1 响应分级

根据大面积停电事件的严重程度和发展态势,将应急响应设定为Ⅰ级、Ⅱ级、Ⅲ级三个等级。

初判发生较大、一般大面积停电事件,县人民政府和事发地乡(镇)人民政府分别启动Ⅰ级、Ⅱ级应急响应,根据事件影响范围,由县人民政府电力应急指挥机构负责指挥应对工作。

对于尚未达到一般大面积停电事件标准,但对社会发生较大影响的其他停电事件,事发地乡(镇)人民政府可结合实际情况启动Ⅲ级应急响应。

应急响应启动后,可视事件造成损失情况及其发展趋势调整响应级别,避免响应不足或响应过度。

4.2 指挥协调

4.2.1 Ⅰ级、Ⅱ级应急响应

发生较大和一般大面积停电事件时,县电力应急指挥部主要开展以下工作:

(1)统一领导本县大面积停电事故抢险、电力恢复、社会救援和维稳等各项应急工作;

(2)召开县电力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联席会议,就有关重大应急问题做出决策和部署;

(3)县电力应急办进入24 小时应急值守状态,及时收集汇总事件信息;

(4)派出工作组赴现场指导应急处置工作,对接市工作组;视情成立现场指挥部,协调开展应对工作;

(5)及时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专家组进行会商,分析事件发展情况;

(6)组织开展抢修队伍、物资、装备支援;

(7)统一组织信息发布和舆论引导工作;

(8)组织开展事件处置评估;

(9)协调解决应急处置中发生的其他问题。

4.2.2 Ⅲ级应急响应

发生尚未达到一般大面积停电事件标准,但对社会发生较大影响的其他停电事件时,县电力应急办主要开展以下工作:

(1)密切跟踪事态发展,与事发地乡(镇)人民政府应急指挥机构联系,指导督促做好应对工作;

(2)视情派出工作组赴现场指导协调事件应对等工作;

(3)根据电力企业和地方请求,协调做好支持工作;

(4)指导做好舆情信息收集、分析和应对工作;

(5)及时将有关情况汇报市电力应急办。

4.3 响应措施

大面积停电事件发生后,相关电力企业和重要电力用户要立即实施先期处置,全力控制事件发展态势,减少损失。事发地乡(镇)人民政府或县电力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根据工作需要,组织采取以下措施。

4.3.1 抢修电网并恢复运行

电力调度机构合理安排运行方式,控制停电范围,调度电网、电厂、用户之间的电气操作、机组启动、用电恢复;在条件具备时,优先恢复重要用户、城区、重点乡镇或地区的电力供应。

电网企业迅速组织力量抢修受损电网设备设施,根据县政府应急指挥机构要求,向重要电力用户提供必要的电力支援。

发电企业保证设备安全,抢修受损设备,做好发电机组并网运行准备,严格按照电力调度指令恢复机组并网运行,调整发电出力。

电力用户在供电恢复过程中严格按照调度计划分时分步恢复用电。

4.3.2 强化应急救援保障

通信管理部门保障应急处置通信畅通;交通运输、铁路等部门保障发电燃料、抢险救援物资、必要生活资料等的运输;公安交警部门加强道路交通指挥和疏导,保障各项应急处置工作的正常进行。

4.3.3 防范次生衍生事故

重要电力用户按照有关技术要求迅速启动自备应急电源,加强重大危险源、重要目标、重大关键基础设施隐患排查与监测预警,及时采取防范措施,有效防止各种次生衍生事故发生。公安消防部门做好灭火救援准备工作,及时扑灭停电期间发生的各类火灾。

4.3.4 保障居民基本生活

住建、水利、公安消防部门迅速启用应急处置供水措施,保障居民用水需求;商务部门要迅速组织有关物资的加工、生产、运输和销售,保证停电期间居民基本生活;卫健部门要立即组织开展相应应急处置医疗救治工作,保证大面积停电期间各类伤员的救治。

4.3.5 维护社会稳定

公安部门加强涉及国家安全和公共安全的重点单位安全保卫工作,严密防范和严厉打击违法犯罪活动。加强对停电区域内繁华街区、大型居民区、大型商场、学校、医院、金融机构、机场、车站及其他重要生产经营场所等重点地区、重点部位、人员密集场所的治安巡逻,及时疏散人员,解救被困人员,防范治安事件;公安交警部门加强停电地区道路交通指挥和疏导,缓解交通堵塞;公安消防部门加强突发暴力事件的安全维护和保障措施;物价部门要严厉打击造谣惑众、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等各种违法违纪行为。

4.3.6 加强信息发布

县委宣传部门按照及时准确、公开透明、客观统一的原则,指导有关部门、单位和新闻媒体加强信息发布和舆论引导,主动向社会发布停电相关信息和应对工作情况,提示相关注意事项和安保措施。加强舆情收集分析,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澄清不实消息,正确引导社会舆论,稳定公众情绪。

4.3.7 组织事态评估

电网企业及时组织对大面积停电事件影响范围、影响程度、发展趋势及恢复进度进行评估,为进一步做好应对工作提供依据。

4.4 响应终止

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时,由启动响应的人民政府终止应急响应。

(1)电网主干网架基本恢复正常,电网运行参数保持在稳定限额之内,主要发电厂机组运行稳定;

(2)减供负荷恢复80%以上,受停电影响的重点地区、重要城市负荷恢复90%以上;

(3)造成大面积停电事件的隐患基本消除;

(4)大面积停电事件造成的重特大次生衍生事故基本处置完成。

5 后期处置

5.1 处置评估

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响应终止后,由履行统一领导职责的人民政府及时组织开展事件处置评估工作。较大、一般大面积停电事件由县人民政府电力应急指挥机构组织开展处置评估,总结经验教训,分析查找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形成处置评估报告。

5.2 事件调查

大面积停电事件发生后,根据有关规定成立调查组进行事件调查。各事发地乡(镇)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要认真配合调查工作,客观、公正、准确地查明事件原因、性质、影响范围、经济损失等情况,提出防范、整改措施和处理处置建议。

5.3 善后处置

事发地乡(镇)人民政府要及时组织制订善后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保险机构要及时开展相关理赔工作,减轻大面积停电事件的不良影响。

5.4 恢复重建

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响应终止后,需对电网网架结构和设备设施进行修复或重建的,由电力行业主管部门或事件发生地乡(镇)人民政府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组织编制恢复重建规划。相关电力企业和受影响区域乡(镇)人民政府应当根据规划做好受损电力系统恢复重建工作。

5.4.1 确定恢复重建的目标任务

以地方发展规划目标为指导,明确重建项目的重点、任务和工作进度。

5.4.2 明确恢复重建的标准

按照电力规划设计导则结合区域地理环境和自然灾害情况,执行差异化规划设计及反事故措施,远近结合,适度超前实施重建。

5.4.3 强化措施保障及政策扶持

电力企业根据需要成立恢复重建领导小组,统一指挥、协调电力恢复重建工作;电力灾后重建项目应多方筹措资金,积极争取国家政策支持,争取专项资金和地方财政补助;县直各有关部门对电力灾后重建项目所涉及的审批工作,开辟绿色通道,加强用地用林等要素保障。

6 保障措施

6.1 队伍保障

县政府电力应急指挥部应加强电力应急处置管理队伍建设,配备专职管理人员;电力企业应建立健全电力抢修应急专业队伍,加强设备维护和应急抢修技能方面的人员培训,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应急救援;公安消防等要做好应急力量支援保障。

6.2 装备物资保障

县直有关部门、电力企业及重要电力用户在积极利用现有装备的基础上,根据应急处置工作需要,建立和完善救援物资储备库以及资料数据库和救援物资调用制度,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装备及物资。完善相关保安电源功能,保证在事件发生时能及时启动。各乡(镇)人民政府应急指挥机构应掌握本辖区内应急救援装备及物资储备情况。县电力应急指挥部在全县范围内统一调度使用应急装备及物资,对县内各单位的应急救援装备及物资实行统一调度,保障支援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处置工作需要。

6.3 通信、交通与运输保障

县政府及通信主管部门要建立健全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处置通信保障体系,形成可靠的通信保障能力,确保应急处置期间通信联络和信息传递需要。交通运输、铁路等部门要健全紧急运输保障体系,保障应急响应所需人员、物资、装备、器材等的运输;公安交警部门要加强交通应急管理,保障应急救援车辆优先通行;有关单位应根据公务用车管理制度有关规定,配备必要的应急处置车辆,保障应急救援需要。

6.4 技术保障

县水文局、自然资源局、气象局等要提供相关灾害预警信息,为电力日常监测预警及电力应急抢险提供必要的水文、地质、气象等技术支撑服务。电力企业要加强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和监测先进技术、装备的研发,制定电力应急技术标准,加强电网、电厂安全应急信息化平台建设。

6.5 应急电源保障

提高电力系统快速恢复能力,加强电网“黑启动”能力建设。电力企业应配备适量的应急发电装备,必要时提供应急电源支援。重要电力用户应按照国家有关技术要求配置应急电源,并加强维护和管理,确保应急状态下能够投入运行。

6.6 资金保障

县财政局等县直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以及各相关电力企业应按照有关规定,对大面积停电事件处置工作提供必要的资金保障。

7 附则

7.1 预案管理

本预案发布后,县电力应急办负责组织预案宣传、培训和演练,并根据实际情况,适时组织评估和修订。各乡(镇)人民政府及其他有关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或修订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

7.2 预案解释

本预案由长汀县工业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负责解释。

7.3 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有效期5 年。原《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终止。

附件:1.长汀县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分级标准

2.长汀县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框架图

3.长汀县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部组成及工作组职责

4.长汀县停电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及联络员名单附件1

龙岩市长汀县电网

大面积停电事件分级标准

一、重大大面积停电事件

长汀县达不到重大大面积停电事件标准。

二、较大大面积停电事件

长汀电网负荷150 兆瓦以上时减供负荷60%以上或70%以上供电用户停电。对应应急响应级别为Ⅰ级响应。

三、一般大面积停电事件

长汀电网负荷在150 兆瓦以上时减供负荷在40%以上60%以下,或者50%以上70%以下供电用户停电。对应应急响应级别为Ⅱ级响应。

四、其他小规模大影响

是指当发生跨两个及以上乡镇的大面积停电事件,或对于尚未达到一般大面积停电事件标准,但对社会产生较大影响的其他停电事件。对应应急响应级别为Ⅲ级响应。

上述分级标准有关数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附件2

龙岩市长汀县大面积停电事件

应急预案体系框架图

附件3

龙岩市长汀县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部

组成及工作组职责

长汀县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部总指挥由县政府分管副县长担任,常务副总指挥由县工信科技局长担任,副总指挥由县供电公司主要负责人担任。成员包括县委宣传部、发改局、县工信科技局、卫健局、公安局、民政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交通局、林业局、水利局、商务局、文旅局、应急局、气象局、水文局、供电公司、县电信、移动、联通公司等部门和单位的负责人。

一、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

县委宣传部: 指导有关部门开展事件进展、应急工作情况等权威信息发布,加强新闻宣传报道;收集分析国内外舆情和社会公众动态,加强媒体和互联网管理,正确引导舆论;指导有关部门、单位及时澄清不实信息,回应社会关切,确保信息发布的一致性和权威性。配合做好大面积停电事件的应急公益宣传,协助做好停电事件信息发布和舆情应对工作。

县发改局: 负责全县电源规划布局,协调做好社会应急措施落实的相关工作。

县工信科技局: 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处置大面积停电事件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负责组织县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的编制以及演练工作;组织协调相关应急物资的生产、储备、调拨和供应;负责紧急状态下的电力运行调度和电力需求侧管理;负责确认重要电力用户名单;负责初步判断大面积停电事件的响应等级,并向县政府提出相关处置措施建议;负责组织或配合县政府开展大面积停电事件处置评估和事件调查工作。

县卫健局: 负责协调停电地区医院自备电源应急启动并采取临时应急措施,组织大面积停电期间的应急医疗救治工作,协调开展次生衍生灾害的医疗救治工作。

县公安局: 负责停电地区治安维护和交通疏导,视情采取隔离警戒和交通管制等措施;会同有关部门疏散和救助遇险人员,保障应急救援车辆和人员优先通行。加强对停电地区重点单位的安全保卫;做好转移人员安置点、救灾物资存放点等重点地区治安管控;加强巡逻防范,严厉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安定稳定。因大面积停电导致车辆长时间滞留路面的,县交警大队迅速组织警力,对邻近出入口实施交通管制,引导车辆分流通行,强化外围交通疏导,及时通过设置交通提示标志、电子显示屏或可变信息板、交通广播等方式发布提示信息。按照分流预案进行分流。在大面积停电持续的情况下,现场设置移动警示标志、发光或反光锥筒,适当增加警力,指挥车辆减速绕行通过现场,必要时封闭现场路段或道路。负责对重点区域、重点单位的警戒;协助维护停电地区治安和交通疏导,会同有关部门疏散和救助遇险人员,协助做好人员安置点、救灾物资存放点等重点地区治安管控。

县民政局: 牵头负责群众救助和协调困难群众安置等事宜。

县财政局: 负责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做好大面积停电事件处置工作需县级负担的必要经费的统筹协调和安排。

县自然资源局: 协助做好因突发性地质灾害造成大面积停电事件的应急救援,负责提供泥石流、滑坡等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信息。

县住建局: 负责协调城市正常供水、城市道路照明建设。

县交通局: 负责组织提供运送应急处置所需物资、人员的公路、水路等交通运输保障工作。

县林业局: 协助做好因森林火灾造成大面积停电事件的相关处置工作;负责森林防火预防相关工作,并向县供电公司提供火灾隐患有关信息等。

县水利局: 做好因台风、暴雨、洪水、干旱等自然灾害造成的大面积停电事件的相关处置工作,确保水利工程安全。

县水文局: 负责向电力部门提供预警报系统监测的水情信息。

县商务局: 及时组织调运重要生活必需品,保障群众基本生活和市场供应。

县文旅局: 做好A 级景区景点、星级宾馆、酒店的应急处置工作。

县应急局: 依据职责分工,负责或参与协调由事件引发的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处置和事件调查处理工作,负责提供地震趋势意见,并加强地震监测工作;负责向县供电公司提供实时或准时火情信息等。

县气象局: 负责及时提供发布灾害性天气预报和预警;负责对事件现场进行气象监测,提供必要的气象信息服务。负责向电力部门提供预警报系统监测的雨情、风情等信息。

县供电公司: 负责初步分析大面积停电事件的状态等级,并在第一时间报告县电力应急办;在县电力应急指挥部的领导下,按照应急预案、电网调度规程、电网“黑启动”等方案,下达调度指令,指挥电网事故处理,控制事故范围的扩大,组织抢险队伍,迅速恢复电网正常供电,提供必要的应急电源支援;负责全县电网企业抢险物资的储备、资料汇总和数据统计;负责提出重要电力用户名单报县经信科技局确认。

电信、移动、联通公司: 负责应急通信保障工作。

各乡(镇)人民政府、长汀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稀土产业服务中心、晋江(长汀)工业园区服务中心、长汀县医疗器械产业办: 按其应对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启动相应职责。

二、各工作组组成及职责分工

(一)电力恢复组: 由县工信科技局牵头,县发改局、公安局、林业局、水利局、应急局、气象局、供电公司等参加,视情增加其他电力企业。

主要职责: 组织进行技术研判,开展事态分析;组织电力抢修恢复工作,尽快恢复受影响区域供电工作;负责重要电力用户、重点区域的临时供电保障;协调公安有关力量参与应对工作。

(二)新闻宣传组: 由县工信科技局牵头,县委宣传部、县发改局、公安分局、县融媒体中心、安监局、供电公司等参加。

主要职责: 组织开展事件进展、应急工作情况等权威信息发布,加强新闻宣传报道;收集分析县内外舆情和社会公众动态,加强媒体、通信和互联网管理,正确引导舆论;及时澄清不实信息,回应社会关切。

(三)综合保障组: 由县工信科技局牵头,县发改局、公安局、民政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交通局、水利局、商务局、文旅局、供电公司、电信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广电网络公司等参加,视情增加其他电力企业。

主要职责: 对大面积停电事件受灾情况进行核实,指导恢复电力抢修方案,落实人员、资金和物资;组织做好应急救援装备物资及生产生活物资的紧急生产、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工作;及时组织调运重要生活必需品,保障群众基本生活和市场供应;维护供水、供气、通信、广播电视等设施正常运行;维护道路、水路等基本交通运行;组织开展事件处置评估。

(四)社会稳定组: 由县公安局牵头,县发改局、民政局、商务局、应急局等参加。

主要职责: 加强受影响地区社会治安管理,严厉打击借机传播谣言制造社会恐慌,以及趁机盗窃、抢劫、哄抢等违法犯罪行为;加强转移人员安置点、救灾物资存放点等重点地区治安管控;加强对重要生活必需品等商品的市场监管和调控,打击囤积居奇行为;加强对重点区域、重点单位的警戒;做好受影响人员与涉事单位、有关部门矛盾纠纷化解等工作,切实维护社会稳定。附件4

龙岩市长汀县停电应急指挥部

成员单位及联络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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