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汀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汀政办规〔2023〕1 号
长汀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长汀县村庄规划动态调整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长汀县村庄规划动态调整工作方案(试行)》已经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长汀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 年2 月7 日
长汀县村庄规划动态调整工作方案
(试行)
为加强村庄规划管理,保障村庄规划实施,规范本县村庄规划调整机制,增强村庄规划的科学性和实用性,确保村庄规划满足发展的需要,促进我县依法依规实施村庄规划的调整和审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福建省村庄规划编制指南(试行)》《福建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加快推进村庄规划编制和成果汇交的通知》(闽自然资函〔2021〕70 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村庄规划动态调整
村庄规划动态调整分为村庄规划动态维护和村庄规划修编两种类型。按照不同类型分级审批,村庄规划动态维护由县人民政府授权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批准,村庄规划修编由县人民政府审批。批复后均需形成备案汇总材料,并通过质检,上报市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备案,并转报省自然资源厅汇交。
(一)村庄规划动态维护
1.村庄规划动态维护情形
在不突破约束性指标和管控边界(永久基本农田、生态红线、村庄建设开发边界线、历史文化保护线等)前提下:
(1)经评估,村庄规划内容无法实施,确需进行局部、技术性调整优化,且尚未达到村庄规划修改情形的,可以实施村庄规划动态维护;
(2)在村庄宅基地总量不变的前提下,合理合法调整部分宅基地大小和位置;
(3)在村庄建设用地总量不变的前提下,合理合法调整除宅基地以外其它村庄建设用地性质、大小和位置;
(4)根据已批准的上位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对村庄规划相关信息进行更新;
(5)因误差、信息错漏等勘误要求对村庄规划进行更正;
(6)历史文化名村、传统村落保护规划调整需补充完善保护内容的;
(7)因落实弹性发展区、规划留白用地和机动指标的;
(8)安全防灾减灾、土地整治、生态修复、工程方案、道路设计、人居环境整治等项目变化引起村庄规划用地调整的;
(9)其他确需实施村庄规划动态维护的。
2.村庄规划动态维护程序
(1)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接到乡(镇)人民政府村庄规划修编申请,核实村庄规划动态维护的必要性和适用条件;
(2)符合村庄规划动态维护的,由乡(镇)人民政府委托编制村庄规划动态维护方案;方案按照五图(村域综合现状图、村域综合规划图、农村居民点规划布局图修改前、农村居民点规划布局图修改后、近期实施项目图)、一书(动态维护说明书)、一库(调整后近期实施项目库)进行编制,如遇其他专业规划调整,可增加相应图纸;
(3)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对村庄规划动态维护进行初审后,组织相关部门和专家进行技术审查,并通过村民代表大会审议,成果公示时间不得少于七个工作日;
(4)修改完善后,由县人民政府授权自然资源局批准。批复后形成备案汇总材料,并通过质检,上报市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备案,并转报省自然资源厅汇交。
(二)村庄规划修编
1.村庄规划修编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乡(镇)人民政府可以组织编制单位按规定权限和程序对村庄规划进行修编:
(1)因上位规划发生变更,对村庄规划产生重大影响,确需修改的;
(2)因基础设施、公益性公共设施、国家和省重大项目、市重点项目建设对村庄规划产生重大影响,确需修改的;
(3)突破约束性指标和底线(永久基本农田、生态红线、村庄建设开发边界线、历史文化保护线等),确需修改的;
(4)涉及村域范围内用地总量或调整为城市建设用地,确需修改的;
(5)村庄规划类型变化需对村庄规划进行系统性修改的;
(6)经评估,原村庄规划确需修改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确需修改的。
2.村庄规划修编程序
除省级有关文件明确的村庄规划动态维护适用情形及上述参照执行的情形外,需按程序开展村庄规划修编。
(1)乡(镇)人民政府向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提出村庄规划修编申请,并组织村庄规划修编的必要性报告编制工作,报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审查;
(2)修编必要性报告经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初审同意后,组织相关部门和专家进行技术论证,并按规定征求相关利害关系人意见形成专题报告,报县人民政府审核;
(3)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根据通过审核的专题报告及论证结论和征求意见情况,提出村庄规划修改建议;
(4)县自然资源局对村庄规划修编方案进行初审后,组织相关部门和专家进行技术审查,并通过村民代表大会审议,成果公示时间不少于三十日。
(5)成果完善后,由乡(镇)人民政府上报县人民政府批复后,形成备案汇总材料,并通过质检,上报市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备案,并转报省自然资源厅汇交。
二、村庄规划评估
乡(镇)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定期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评估,并采取论证会或其他方式征求村民意见,定期的评估原则上五年开展一次。评估要讲究科学,要将专家意见和村民意见结合起来,既要从技术上保证规划适应形势发展,又要让规划充分反映不同的利益要求,实现其利益调节功能。评估的结果要向原审批机关报告,确需修改规划的,按法定程序进行修改。在不突破约束性指标和管控边界的前提下,村庄规划实施动态维护机制。
三、村庄规划动态监管
要严格遵守经批准的村庄规划,不得随意调整和变更。乡(镇)人民政府根据村庄的发展需求和建设的要求,按照分期项目库跟踪监管,有序推进项目落实,同时配合有关部门对违法用地和违章建设活动进行监管整改,确保村庄规划的严肃性和法定性。
本方案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三年。
附件:1.村庄规划修编和村庄规划动态维护流程图
2.关于申请 XX 村村庄规划动态维护申请报告
3.关于 XX 县 XX 镇 XX 村村庄规划动态维护方案审
查的意见函
4.XX 自然资源局关于申请 XX 村等村庄规划动态维
护成果备案的报告
5. XXXX 县村庄规划动态维护数据库备案清单附件1
村庄规划修编和村庄规划动态维护流程图附件2
关于申请 XX 村村庄规划动态维护申请报告
XXX 自然资源局:
XX 县 XX 镇 XX 村 (说明原因),情况属实。现拟在 (项目拟建位置),经核查,项目未突破原规划约束性指标、各类空间控制线及分区管制的要求,但是不符合原村庄规划用地布局,特申请进行村庄规划动态维护。修改项目位置所涉及土地属性。
特此申请。
XX 县 XX 乡(镇)人民政府
XXX 年 XX 月 XX 日
附图: XX 县 XX 镇 XX 村 XXX 项目(提供项目大概位置红线)
附件3
关于 XX 县 XX 镇 XX 村村庄规划动态维护 方案审查的意见函
(样式)
XX 乡镇人民政府:
20XX 年X 月X 日,我局于召开局务会(或相关会议),对《XX村村庄规划动态维护成果》进行技术审查,认为规划动态维护成果符合《XXX 县(市、区)村庄规划动态维护管理规定(动态维护文件名称)》规定的程序和要求,未突破原规划确定的约束性指标和管控底线,成果内容和深度符合福建省村庄规划编制指南要求,同意该村庄规划动态维护成果。请你乡镇严格按照规划成果认真组织实施。
XXXX 县(市、区)自然资源局
XXXX 年XX 月XX 日附件4
XX 自然资源局关于申请 XX 村等村庄规 划动态维护成果备案的报告
(样式)
福建省自然资源厅:
按照《福建省村庄规划编制指南(试行)》(2019 年)以及《XXX县(市、区)村庄规划动态维护管理规定(动态维护文件名称)》,我县(市、区)现已按规定程序完成了XX 等XX 个村庄规划动态维护工作,形成村庄规划动态维护成果。根据《福建省村庄规划汇交和公开手册》要求,我局形成备案汇总材料,并已通过软件质检,符合汇交要求,特此上报备案。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附件:
1.县村庄规划动态维护数据库备案清单
2.县级自然资源局审查通过文件
3.村庄规划动态维护成果(光盘)
XXXX 县自然资源局
XXXX 年XX 月XX 日
XXXX 县村庄规划动态维护数据库备案清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