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林业局关于开展2023年全市林木种苗质量抽检工作的通知

[可行性研究报告 - 政策法规] 发表于:2026-03-25 19: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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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林造 ﹝ 2023 ﹞ 2 号

三明市林业局关于开展2023 年

全市林木种苗质量抽检工作的通知

根据《福建省林业局办公室关于开展 2023 年全省林木种苗质量抽检工作的通知》(闽林办〔 2023 〕 3 号)要求,我局决定开展 2023 年全市林木种苗质量监督抽检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抽检时间、方式

(一)抽检时间

2023 年 2 月 1 日至 5 月 31 日。

(二)抽检方式

1. 市级抽检: 对全市 11 个县(市、区)的苗木生产经营单位、林业工程造林地的苗木以及林木种子质量进行抽检,每个县(市、区)抽检 2-3 家苗木生产经营单位和 2 片工程造林地的苗木质量。林木种子抽检采取函调档案、寄样检验的方式开展;苗木抽检采取现场检测、查阅档案的方式开展。

2. 县级自查: 辖区内主要造林树种苗木生产经营单位全查,并抽检 5 片工程造林地的苗木质量。

二、抽检依据

(一)抽检依据

《种子法》《福建省种子条例》和《林木种子质量管理办法》等。

(二)检测依据

1. 造林作业设计或合同中对种苗质量的要求。

2. 《林木种子检验规程》《林木种子质量分级》《育苗技术规程》《容器育苗技术》等国家、行业标准,以及地方标准《主要造林树种苗木质量》( DB35/T127-2019 )。

三、抽检重点、内容和检测项目

(一)抽检重点

国家投资或以国家投资为主的造林绿化项目使用的林草种子和苗木的质量,保障性苗圃、享受林木良种培育补助资金的育苗单位苗木质量。

(二)抽检内容

1. 林木种子、苗木质量情况。

2. 使用的种苗具备生产经营许可证、标签情况。

3. 作业设计中对种苗遗传品质(包括良种、种子产地、品种等)和播种品质提出的要求及其执行情况。

4. 种苗(或造林工程)招投标文件中对种苗的要求情况、评标方式情况。

5. 种苗生产经营单位落实许可、标签、档案、自检制度情况。

(三)检测项目

1. 种子: 净度、发芽率(或生活力,或优良度)、含水量。

2. 苗木: 综合控制条件、地径、苗高、根系;嫁接苗的实生苗和未除萌苗比例。

四、具体要求

(一)林木种苗质量监督抽查是打击侵权假冒绩效考评的重要工作之一,各县(市、区)应按要求落实质量自查工作,杜绝走过场或弄虚作假现象。要加强对工程造林苗木采购的验收管理,杜绝假劣和无证无签的苗木上山造林,进一步提高造林成效。对未按造林作业设计使用良种,使用假劣或无证无签苗木的,不予验收。

(二)抽检人员要先听取当地种苗生产和质量管理情况介绍,再进行现场抽检。要严格执行质量检测的有关规定和标准,详实填写相关表格(格式见附件 5-11 ),保证抽检结果公正、客观。

(三)各县(市、区)和被抽检单位应当积极配合抽检工作,不得弄虚作假,或以任何理由推诿、拖延。抽查组和被抽检单位要当场签字确认并出具现场意见书,同时拍照存档。

(四)抽检过程中如发现制售假劣林木种苗、侵犯林业植物新品种权、无证生产经营、无标签、未按规定建立生产经营档案等违法行为,应当及时将抽检材料抄送县级林业执法机构立案查处。

(五)各县(市、区)应于 2023 年 5 月 31 日前将抽检报告(格式见附件 12 )及抽检情况汇总表(格式见附件 1-4 )正式行文报送市林木种苗站。同时,及时通报抽检情况,将抽检结果录入“互联网 + 监管”平台。凡不开展县级自查的,逾期不报相关材料或有案不查的,将在 2023 年度林业“双打”绩效考核和乡村振兴考核相应项目中予以扣分。

联系人:邓南 联系电话: 0598-8863205

电子邮箱: smzm517@163.com

附件: 1. 林木种子质量抽检结果表

2. 苗木质量抽检结果表

3. 林木种子被抽检单位情况表

4. 苗木被抽检单位情况表

5. 林木种子抽样单

6. 林木种子质量抽检现场意见书

7. 林木种子质量抽检结果通知书

8. 苗木抽样单

9. 苗木抽检记录表

10-1. 苗木质量抽检现场意见书(生产经营单位)

10-2. 苗木质量抽检现场意见书(使用单位)

11. 苗木质量抽检结果通知书

12. 林木种苗质量抽检报告格式

三明市林业局

2023 年 1 月 31 日附件 1

林木种子质量抽检结果表

发芽率□

含水量

不合格

种子来 源样品号 被抽检单位 树种

优良度□

指标

结果 判定 结果 判定 结果 判定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注:1.“综合评价”合格的种子样品不填写第10 栏。2. 第12 栏填写“种子园”、“母树林”、“采种基地”、“一般采种林”或“不清楚”。第13、14 栏填写“有”、“无”,不涉及的打“-”。附件 2

苗木质量抽检结果表

合格苗(%)

综 合 评 价

不合格 苗

育苗 种子 来源

抽样

树种 苗木 类型 苗龄苗批号 被抽检单位

环节

Ⅰ级 Ⅱ级 小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注:1.“综合评价”合格的苗批不填写第11 栏。

2.表中第3 栏,填写“生产”、“流通”、“使用”。3.表中第13 栏,填写“种子园”、“母树林”、“采穗圃”、“采种基地”、“一般采种林”或“不清楚”。第15 栏填写“有”、“无”,不涉及的打 “ - ” 。附件 3

林木种子被抽检单位情况表

自检

档 案

制度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注:1.被抽检单位林木种子样品全部合格的不填写第6 栏。

2.表中第8-10 栏,填写“规范”、“不规范”或“无”,不涉及的打“-”。

3.表中第11 栏,填写“齐全”、“不齐全”或“无”,不涉及的打“-”。第12、13 栏填写“有”、“无”,不涉及的打“-”。附件 4

苗木被抽检单位情况表

育苗种 子来源 不清的 苗批数

合格 苗批 数

档 案

不合格指标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注:1.表中第3 栏,填写“生产”、“流通”、“使用”。

2.被抽检单位苗批全部合格的不填写第7 栏。

3.表中第9、10、11 栏,填写“规范”、“不规范”或“无”,不涉及的打“-”。

4.表中第12 栏,填写“齐全”、“不齐全”或“无”,不涉及的打“-”。第14 栏填写“有”、“无”,不涉及的打“-”。附件 5 编号:

林木种子抽样单

树种 种子产地 省 县 采种时间种子总量 kg 容器类型 件数

贮藏时间 抽样工具 抽样方法初次样品数 个 送检样品重

贮藏条件: 低温库 [ ] 常温库 [ ] 其他 [ ] 使用标准: 国标 [ ] 地标 [ ] 合同 [ ]经济类型: 国有[ ] 集体[ ]个体[ ] 抽样环节: 生产[ ]流通[ ]

种子来源: 种子园[ ] 母树林[ ] 采种基地[ ] 一般采种林[ ] 不详[ ]产地检疫证合格证: 有[ ] 无[ ] 植物检疫证书: 有[ ] 无[ ] 不涉及[ ]生产经营许可证 编号 发证单位 有效期林木良种审(认)定编号

被抽检单位:

通讯地址 :

邮编 电话 ; 手机 ;传真

被检单位负责人 抽样人

被检单位(盖章): 抽检单位(盖章):

抽样日期附件 6 编号:

林木种子质量抽检现场意见书

根据福建省林业局的统一部署, 年 月 日对你单位的种子进行了抽检。通过现场检查,情况如下:

一、档案建立情况: 齐全□ 不齐全□ 无□

(一) 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 规范 □ 不规范 □ 无 □

(二) 林木生产经营档案表(或生产、经营记录) 有 □ 无 □

(三) 购销合同、票据、账簿 有 □ 无 □

(四) 种子相关标准 齐全 □ 不齐全 □ 无 □

(五) 产地检疫证合格证 有 □ 无 □

(六) 植物检疫证书 有 □ 无 □ 不涉及□

(七) 良种证明 有 □ 无 □ 不涉及□

(八) 自检记录 规范 □ 不规范 □ 无 □

(九) 标签 规范 □ 不规范 □ 无 □二、产种县情况 确定采种林:是□ 否□ 不涉及□ 公布采种期: 是□ 否□ 不涉及□

三、种子码放情况: 规范 □ 不规范 □

四、种批基本情况

种子来源 抽样环节

树种 清楚

不清楚

生产 流通

(具体来源)五、问题与建议

被抽检单位(公章) 抽样人:

被抽检单位负责人(签字): 日期:附件 7 编号:

林木种子质量抽检结果通知书

根据福建省林业局的统一部署, 年第 季度对你单位 个种批的种子进行了抽检,其中 个种批不合格。检验结果综合评价如下:

发芽率 □

含水量 / %

综合种批号 树种

优良度 □

评价

结果 判定 结果 判定 结果 判定

检测依据及等级评定标准:

如对检验结果有异议,请在接到通知书后15 日内向检验机构提出书面意见,同时提交必要的技术资料,逾期则视为承认检验结果。

联系人: 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承检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 8 编号:

苗木抽样单

苗批编号 树种 面积 亩;苗木总量: 万株;抽样数量:株

苗批编号 树种 面积 亩;苗木总量: 万株;抽样数量:株

苗批编号 树种 面积 亩;苗木总量: 万株;抽样数量:株

苗批编号 树种 面积 亩;苗木总量: 万株;抽样数量:株

采穗圃: 树种 面积 采穗数量 穗条去向检测项目: 苗龄[ ] 地径[ ] 苗高[ ] 根系长[ ] 侧根数[ ] 综合控制条件[ ]抽样方法: 苗批[ ] 样行[ ] 样方[ ]

产地检疫证合格证: 有[ ] 无[ ] 植物检疫证书: 有[ ] 无[ ] 不涉及[ ]生产经营许可证 编号 许可证发证单位 有效期被检单位

通讯地址

邮编 ;电话 ;手机 ;传真

被检单位负责人 抽样人

单位盖章: 抽检单位(盖章):

抽 样 日 期附件 9 编号: 共 页,第 页

苗木抽检记录表

被抽查单位: ; 定点育苗: 是 [ ] 否[ ]抽查地点 (到小地名) : ; 环节: 生产[ ]流通[ ]使用[ ]树种/品种: ; 苗木类型: 播种苗[ ]扦插苗[ ]嫁接苗[ ]组培苗[ ]容器苗[ ]抽样类型: 苗圃地[ ]假植苗[ ]造林地[ ]运输途中[ ]; 种子产地: 省 县种子来源: 种子园[ ]母树林[ ]采种基地[ ] 一般采种林[ ]采穗圃[ ]资源库[ ]不详[ ]造林地或苗木用途 (具体到工程) : 使用标准:林木良种审(认)定编号: 分系育苗: 是 [ ] 否 [ ]苗龄: 苗木总量: 万株; 面积: (亩); 土地利用率; %样方大小: (cm 2 ); 样方株数: 、 、 、 、 ; 抽样数量: (株)圃地管理情况 : 杂草 病虫害 实生苗 % 未除萌苗 % 成活率 %

判定 判定 判定

地 径

根 长 cm

I 级

不 合 格

I Ⅱ

cm

cm1 21 41

2 22 42

3 23 43

4 24 44

5 25 45

6 26 46

7 27 47

8 28 48

9 29 49

10 30 50

11 31 51

12 32 52

13 33 53

14 34 54

15 35 55

16 36 56

17 37 57

18 38 58

19 39 59

20 40 60

本页小计 Ⅰ 株 Ⅱ 株 不合格 株

被抽查单位负责人(签字): 测定人(签字): 、 、

被抽查单位(盖章) 承检单位(盖章)

抽查时间: 年 月 日

附件 10-1 编号:

苗木质量抽检现场意见书(生产经营单位)

根据福建省林业局的统一部署, 年 月 日对你单位的苗木进行了抽检,通过现场检验,情况如下:

一、档案建立情况: 齐全□ 不齐全□ 无□

(一) 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 规范 □ 不规范 □ 无 □

(二) 林木生产经营档案表(或生产、经营记录) 规范 □ 不规范 □ 无 □

(三) 购销合同、票据、账簿 有 □ 无 □

(四) 苗木相关标准 齐全 □ 不齐全 □ 无 □

(五) 产地检疫证合格证 有 □ 无 □

(六) 植物检疫证书 有 □ 无 □ 不涉及□

(七) 良种证明 有 □ 无 □ 不涉及□

(八) 自检记录 规范 □ 不规范 □ 无 □

(九) 标签 规范 □ 不规范 □ 无 □ 不涉及□二、苗批基本情况

抽样环节 育苗种子来源

树种 苗木类型 苗龄 清楚

不清楚

(具体来源)三、问题与建议

被抽检单位(公章) 抽样人:

被抽检单位负责人(签字): 日期:附件 10-2 编号:

苗木质量抽检现场意见书(使用单位)

根据福建省林业局的统一部署, 年 月 日对你单位的苗木进行了抽检,通过现场检验,情况如下:

一、档案建立情况: 齐全□ 不齐全□ 无□

(一) 供苗单位的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 规范 □ 不规范 □ 无 □

(二) 购销合同 有 □ 无 □

(三) 产地检疫合格证 有 □ 无 □

(四) 植物检疫证书 有 □ 无 □ 不涉及□

(五) 良种证明 有 □ 无 □ 不涉及□

(六) 标签 规范 □ 不规范 □ 无 □二、造林作业设计情况: 有□ 无□

(一) 良种要求 有 □ 无 □ 不涉及□

(二) 种子产地要求 有 □ 无 □

(三) 品种要求 有 □ 无 □ 不涉及□

(四) 质量要求 有 □ 无 □三、种苗招投标文件情况

(一)对种苗的要求及与造林设计保持一致情况 有且一致□ 有但不一致□ 无□

(二)评标方式 综合评标 □ 最低价评标□ 其他□四、调苗距离 0-100km □ 100-300km □ 300km 以上 □

五、苗批基本情况

按照造林作业

育苗种子来源

设计使用苗木

苗批号 树种 苗木类型 苗龄

清楚

不清楚 是 否

(具体来源)六、问题与建议

被抽检单位(公章) 抽样人:

被抽检单位负责人(签字): 日期:

附件 11 编号:

苗木质量抽检结果通知书

根据福建省林业局的统一部署, 年第 季度对你单位的 个苗批的苗木进行了抽检,其中 个苗批不合格,检验结果综合评价如下:

综合

苗龄 不合格苗 % 不合格指标

抽样地点 树种

评价检测依据及等级评定标准:

如对检测结果有异议,请在接到通知书后15 日内向检测机构提出书面意见,同时提交必要的技术资料,逾期则视为承认检测结果。

联系人: 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承检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 12

林木种苗质量抽检报告格式

一、基本情况

包括任务下达单位,承担任务单位,抽检时间,抽检的树种(品种)名称,其中主要林木名称,被抽检单位名单及数量,种子样品数、苗批数,抽检人员。

二、抽检依据

三、抽检结果

(一)林木种子、苗木质量情况:种子样品合格率,苗木苗批合格率,嫁接苗木实生苗及未除萌苗比例。种子(苗木)质量不合格指标、不合格种子样品(苗批)数。

(二)使用的种子、苗木具备生产经营许可证、标签情况。

(三)作业设计中对种苗遗传品质和播种品质提出的要求及其执行情况。

(四)种苗(或造林工程)招投标文件中对种苗的要求情况、评标方式情况。

(五)种苗生产经营单位落实许可、标签、档案、自检制度情况。

四、经验和做法

各县(市、区)落实林木种苗质量管理制度、提升造林用种苗质量的经验和做法。

五、存在的问题

抽检中发现的问题要分类写明,并深入分析存在问题的主客观原因。

六、意见和建议

对省、市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和建议。

三明市林业局办公室 2023 年 1 月 31 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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