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市建阳生态环境局
南平市公安局建阳分局
南平市建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南平市建阳区交通运输局 文件南平市建阳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南平市建阳区市场监督管理 局
南平市建阳区城市管理局
潭环保〔2022〕综字69 号
关于印发《建阳区“静夜守护 噪声治理 我们在
行动”专项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现将南平市建阳生态环境局等七个部门联合制定的《建阳区 “静夜守护 噪声治理 我们在行动”专项攻坚行动方案》印发给 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南平市建阳生态环境局 南平市公安局建阳分局
南平市建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南平市建阳区交通运输局南平市建阳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南平市建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南平市建阳区城市管理局
2022 年9 月13 日(此件主动公开)
南平市“静夜守护 噪声治理 我们在行动”
专项攻坚行动方案
为落实省纪委监委“点题整治”暨“1+X”监督工作推进会议精神和《福建省“静夜守护 噪声治理 我们在行动”专项攻坚行动方案》(闽噪联办〔 2022 〕 1 号)要求,更好完成“点题整治”巩固提升工作,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聚焦噪声污染防治难题顽疾和 “ 点题整治 ” 巩固提升的堵点盲点,切实增强 “ 等不起的紧迫感、慢不得的危机感、坐不住的责任感 ” ,不断转变工作作风,着力解决群众 “ 急难愁盼 ” 的城市夜间噪声污染扰民问题,实现涉噪声信访投诉件按期办结率 100% ,群众满意率 90% 以上。
二、强化“静夜守护”专项攻坚行动组织领导
根据省、市纪委监委 “ 点题整治 ” 工作要求和《福建省“静夜守护噪声治理 我们在行动”专项攻坚行动方案》(闽噪联办〔 2022 〕 1 号)精神,经研究,决定成立南平市 “ 静夜守护 ” 专项攻坚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及夜间噪音联合劝导队,具体名单如下:
南平市 “ 静夜守护 ” 专项攻坚行动工作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 王 敏 市生态环境局党组书记、局长
常务副组长: 周 铭 市生态环境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副 组 长: 李文中 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朱忠勇 市住建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潘炳发 市交通运输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黄 斌 市文旅局党组成员、市场综合执法支队支队长
李标进 市市场监管局三级调研员
范洪流 市城管局四级调研员
叶 华 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支队长
成 员: 王群波 市公安局治安支队副支队长
刘国兴 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二级主任科员
张发林 市住建局工程科负责人张裕銮 市交通运输局综合执法支队副支队长
曹瑞岗 市文旅局市场综合执法支队执法一科科
长章 翼 市市场监管局信用监管科科长
王淑晖 市城管局市容管理科副科长
南平市 “ 静夜守护 ” 专项攻坚行动工作夜间噪音联合劝导队成员如下:
龚显辉南平市生态环境局 18850673973
宋张震南平市生态环境局 15959749681
叶宇飞南平市生态环境局 15606081172
林 雨南平市生态环境局 17850918739
许锦雄南平市公安局 13859313500
沈江铭南平市住建局 18020910796
陈泓磊南平市交通运输局 13705048427
曹瑞岗南平市文旅局 13850900845
刘剑明南平市市场监管局 13960663069
黄 华南平市城管局 18605996638
三、开展集中攻坚
1. 9 月 9 日,市生态环境局等七部门召开全市 “ 静夜守护 ” 城市夜间噪声污染整治专项行动工作部署会暨市直部门联席会议,部署全市联合攻坚行动。(责任部门:市、县生态环境局、公安局、住建局、交通局、文旅局、市场监管局、城管局,以下均需各级责任部门落实的,不再列出)
2. 市、县两级各责任部门严格落实 “ 四个第一时间 ” 机制,对群众诉求快速响应:第一时间在各自投诉平台点击办理群众投诉,时限最长不得超过 12 小时;第一时间与群众沟通,在点击办理同时,告知群众受理情况;第一时间现场核查,原则上 24 小时内应完成现场核查,告知群众处理情况,并在平台办结反馈;第一时间与相关部门联动,对非本部门职责的及时告知有权处理部门,协调做好化解工作。各地各部门有更严格时限要求的,从其规定。
3. 市、县两级各责任部门开展 “ 拉网式 ”“ 起底式 ” 大排查,将本地本领域噪声污染重复投诉 3 次及以上,以及涉学校、医院等敏感区域投诉;重点信访事项被重复投诉的或者逾期未完成整改,群众反馈不满意、化解存在难度的,全部纳入重点排查问题清单,上报省级对口主管部门并抄送同级生态环境部门,省级主管部门将本系统重点排查问题清单抄送省生态环境厅汇总。其中, 8 月以来的重点问题清单于 9月 16 日前上报; 6—7 月重点问题清单于 9 月 20 日之前上报。
4. 市、县两级各责任部门要按 12345 平台和 12369 分工,主动担当,及时处理,确保于 9 月 30 日前全部完成重点问题清单的核查处理。已明确职责分工的按职责分工,没有明确的按去年分工执行;涉及职责交叉的,要强化联合攻坚。
5. 市直责任部门每周对重点排查问题清单进行抽查督导,将本领域内抽查结果于每周五下午下班前上报省级对口主管部门并抄送南平市生态环境局。(责任部门:市生态环境局、公安局、住建局、交通局、文旅局、市场监管局、城管局)
6. 9 月 12 日之前,市、县两级分别成立成员单位夜间噪音联合劝导队,强化夜间巡查劝导,并注意工作资料保存。联合劝导队工作时间为 21:30—24:00 ,可根据规定要求进行补休。
7. 对纳入重点排查问题清单的建筑施工噪声扰民问题,由各县(市、区)城管、住建、生态环境部门联合开展检查、通报,查处结果向社会公开。其中,对未经审批 22:00 点以后仍在违法施工(包括浇筑水泥、洗车等)且拒不整改的,坚决予以处罚,并联合向社会公开查处结果。(责任部门:市、县城管局、住建局、生态环境局)
8. 市、县两级各责任部门对本领域突出噪声扰民问题,要依法依规采取行政性约束和惩戒措施,及时纳入本系统信用监管体系,并与证监、银行等部门共享。市直相关部门及时汇总本系统实施信用惩戒的单位信息,每周五上午下班前抄送市生态环境局。
9. 积极发挥舆论监督、社会监督作用,持续对群众反映强烈,投诉事项长期未能解决,屡查屡犯、不落实整改的问题予以公开曝光、挂牌督办。市、县两级各责任部门实施曝光、挂牌、督办的名单,请及时抄送市生态环境局,汇总后向社会公开。
三、加强分析研判
10. 市生态环境局持续深化与 12345 平台信息共享机制,每周收集一次涉噪声扰民信访数据,并分发至市直各责任部门梳理分析。各县(市、区)各责任部门也要加强与 12345 平台的沟通联动。
11. 市、县两级各责任部门对今年以来(特别是近三个月以来)夜间噪声污染投诉问题,按照区域、领域、行业、时段、投诉人、投诉次数、办理时限等方面,多角度进行分析研判。
12. 市、县两级各责任部门要积极配合省生态环境厅委托的第三方评估机构对 “ 点题整治 ” 情况开展群众满意度调查评估工作,进一步了解整治工作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听取群众意见建议,针对性制定巩固提升措施。
13. 市、县两级各责任部门要配合省上做好优化信访投诉信息化分析功能,提高分析精准度和工作效率。
四、完善制度机制
14. 市生态环境部门牵头草拟《南平市人民政府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部分条款部门职责分工方案》并提请市政府研究,在 9 月底前完成并发布。(责任部门:市生态环境局)
15. 持续完善市级层面协调联动机制或联席会议制度等,巩固去年以来实施的区域分类治理、协调联动配合、信访处置投诉、典型案例示范、成果验收量化等工作机制。(责任部门:市生态环境局、公安局、住建局、交通局、文旅局、市场监管局、城管局)
16. 市、县两级各责任部门要积极拓宽信访问题线索面,并根据实际情况进一步研究,充分应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作用,灵活高效解决信访问题,减轻群众诉累。
17. 在国家相关标准规范出台前,市、县两级各责任部门要先行对各自领域已安装(联网)的噪声在线监控设施调查摸底,形成清单台账,督促建设单位加强运维和报警响应,实现与对应监管部门联网或保存监测记录。市、县两级各责任部门于 9 月 20 日前将清单台账报上级主管部门,抄送同级生态环境部门,同时有序探索试点工作。市直各责任部门要形成本领域噪声在线监控设施清单台账,并强化现场抽查,清单台账及抽查情况及时抄送市生态环境局。
18. 市、县两级各有关责任部门要参照福州、厦门探索试点建筑施工单位或业主噪声在线监控设施 “ 装、树、联 ” 的经验做法,结合国家正在研究的噪声在线监控的标准规范,探索推动全市现阶段噪声在线监控安装及联网工作。
五、强化部门联动
19. 实行周会商调度、旬通报工作机制,对 “ 骨头案 ”“ 钉子案 ” 要综合施策,强化多部门协同和督办盯办,综合采取联合会商、联合行动、联合督导等措施推动难题化解。
20. 对长期得不到解决、重复投诉等群众反映突出的噪声环境问题,由市级责任部门按职责分工实行包案。现阶段问题清单如下(后续将动态更新),于 9 月 15 日之前完成全覆盖核查。(责任部门:市生态环境局、公安局、住建局、交通局、文旅局、市场监管局、城管局)
( 1 )此前已上报省上,但截至 8 月底仍处于整改中或需要持续攻坚的 6 个问题:群众投诉建瓯市万利汇音乐会夜间噪音扰民、群众投诉顺昌融华新村冰库噪音扰民、邵武市南关附近一食堂风机噪声扰民、群众投诉亿丰时代施工工地噪声扰民、群众投诉反映南平市延平区百分百娱乐中心( KTV )夜间噪音扰民、群众投诉投诉延平区大学城酒隐酒吧(食有霸酒餐厅)噪音扰民等 6 个问题(市城管局牵头,市生态环境局、文旅局、住建局等部门参与)。
( 2 )群众反复多次投诉突出问题 17 个:分别是延平区玉屏桥头时代大厦金典 KTV 噪声扰民问题、延平区江滨路金色年华 KTV 噪音扰民问题、福建省南平市建阳区 S303 鸿基 · 千江月建筑施工噪声扰民问题、建阳外国语至建阳考亭大桥中间 2 个该工地噪声扰民问题、建瓯金凯悦 KTV 凌晨 4 点噪音扰民问题、建瓯水南桥头广德楼大酒店二楼夜宴音乐会所扰民问题、建瓯市超越梦想 KTV 噪音扰民问题、中城国信(福建省)建设有限公司建瓯分公司校场路 89 号建筑施工噪声扰民问题、建瓯市永辉超市建贸店渔池供氧机电机噪音扰民问题、顺昌县山松大酒店空调噪声问题、顺昌县天天花园旁边原公交公司的工地施工噪音扰民问题、浦城县七里头金龙商务宾馆后面的废品站每天早上 6 点就开始工作噪音扰民问题、浦城县县政府对面的好佳多超市周围安转了七八台的制冷机噪音非常扰民、松溪县酷秀音乐会所噪声扰民问题、松溪县进财水果商行冰库制冷机噪音扰民问题、政和县新疆烧烤油烟机噪声扰民问题、政和七星街 520 网红 ktv 深夜噪音扰民问题等 17 个问题(市城管局牵头,市生态环境局、文旅局、住建局、等部门参与)。
21. 市直相关部门安排专人加强对本系统负责夜间噪声投诉问题查办情况的跟踪调度、督办指导等工作,每周在市生态环境局定期会商、集中办公;责任单位按照 12345 平台交办相应归口。各地建立相应机制。
六、加强宣传引导
22. 市、县两级各有关责任部门分别组织《噪声污染防治法》普法宣传,多形式、多渠道、全方位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市直相关部门加强本系统的普法工作的组织、指导、督促。
23. 坚持开门整治,在 12345 举报投诉热线的基础上,市生态环境局设立全市 “ 静夜守护 ” 专项攻坚行动 24 小时监督举报电话( 0599—8819110 ),对长期未能解决的噪声污染问题进行跟踪督办;市生态环境局 12 小时内将问题线索按职责分工派发给市直相关部门,市直相关部门及时反馈查处情况。(责任部门:市生态环境局)
24. 市、县两级各有关责任部门要强化舆情分析应对,加强与地方主流媒体互联互通,邀请代表委员、媒体记者、社会监督员、周边群众等共同参加夜查行动,并跟踪报道,积极宣传专项攻坚行动,及时曝光噪声扰民问题,营造良好舆论氛围,推动形成社会共治。各县(市、区)生态环境部门每日将本地宣传动态收集汇总后上报给市生态环境局。
七、强化跟踪问效
25. 市生态环境局牵头 “ 静夜守护 ” 攻坚行动,成立攻坚领导小组跟踪问效,同时派出五个市级督导组赴各县(市、区),采取 “ 四不两直 ” 对多次重复投诉、整改滞后的重点突出噪声扰民问题现场督导。(责任部门:市生态环境局)
26. 市、县两级生态环境部门要深入落实省纪委监委 “ 双点评 ” 工作机制,对参与单位和辖区工作情况进行点评,相关情况及时通报,压实属地主体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促进各部门既抓本级,又抓系统。(责任部门:市、县生态环境局)
27. 对组织协调推动不力、接访查办不严不实、难题化解久拖不决等突出问题,坚决采取通报、约谈、问责等措施。
28. 市、县两级各有关责任部门要坚持实事求是原则,统筹考虑群众诉求、环境敏感和生产建设需要,不搞一刀切,依法依规审批产生噪声的项目。
为进一步加强“静夜守护”点题整治专项行动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推进各项工作,确保按期“结题”完成,经市直相关部门同意,建立南平市“静夜守护”点题整治局际联席会议制度,每周进行会商调度。请市、县两级各有关责任部门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 “ 静夜守护 ” 点题整治巩固提升的重要性,把专项攻坚作为全面从严治党践行群众路线的重要抓手,强化责任担当。一把手要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要具体抓、盯落实,从群众最期待的地方做起,从群众最不满意的地方改起,不断转变工作作风,全力以赴做好 “ 部门答题 ” 。附件: 1. 南平市 “ 静夜守护 ” 专项攻坚行动重点排查问题清单
2. 南平市 “ 静夜守护 ” 专项攻坚行动噪声在线监控设施安 装清单附件 1
南平市“静夜守护”专项攻坚行动重点排查问题清单附件 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