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泰政办〔 2022 〕 35 号
泰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泰宁县“十四五”畜牧业发展规划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各有关单位:
《泰宁县“十四五”畜牧业发展规划》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泰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22 年 11 月 23 日
(此件主动公开)
《泰宁县“十四五”畜牧业发展规划》
编制说明
一、编制背景
畜牧业是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产业,是农业农村经济的支柱产业,是保障畜禽产品(食物)安全和居民生活的战略产业,是农业现代化的标志性产业。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促进畜牧业转型升级,根据《“十四五”全国畜牧兽医行业发展规划》、《福建省“十四五”畜牧兽医行业发展规划》、《三明市“十四五”畜牧业发展规划》,以及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明市促进畜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等精神,由我局牵头组织编制《泰宁县“十四五”畜牧业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
二、编制过程
2022 年8 月确定福建辑祥规划设计有限责任公司为我县“十四五”畜牧业规划编制单位,由县畜牧站负责与编制单位业务对接,全力配合规划编制。根据编制日程,2022 年8 月形成《泰宁县“十四五”畜牧业发展规划》基本思路,并正式启动《规划》起草工作,10 月中旬形成初稿,2022 年10 月22 日,在本局2 楼会议室召开《规划》评审会,同时发函征求泰宁县文体和旅游局、三明市泰宁生态环境局、泰宁县自然资源局等相关部门意见,经过认真梳理、研究、吸纳,数易其稿后形成《规划》现稿。
三、基本框架
《规划》共十章,分四个部分:
第一部分,即第一章至第三章,包括现实基础与发展环境。
只有认真总结、正视问题、科学分析、明确所处环境以及面临的机遇与挑战,才能在编制“十四五”规划中符合泰宁实际、体现时代特征,起到统一思想、凝聚人心、鼓舞斗志、指导发展的作用。为此,《规划》从主要成效和主要经验两大方面对我县“十三五”时期的畜牧业发展进行了总结和评价,简要概述了我县畜禽养殖发展面临的发展环境,提出了应该把握的“三大机遇”和面临的“三大挑战”,以此激发全县上下展望未来,主动作为,乘势而上,推动我县畜牧业高质量发展,逐步构建种养结合、农牧循环的可持续发展新格局。
第二部分,即第四章,提出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十四五”发展的指导思想,明确了要坚持的“四大基本原则”,阐明未来五年全县畜牧业发展总体目标和具体目标。
第三部分,主体部分,即第五章至第九章。《规划》涵盖了区域产业布局、畜牧产业发展及保护体系规划、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和效益分析。在可养区的范围内,优化产业布局,稳定生猪发展生产,做大做强家禽产业,适度发展蛋禽、草食动物;健全良种繁育体系,提升畜牧养殖水平,加快畜牧业转型升级,以保障畜牧产业发展体系的建设;提高动物疫病防控能力、健全动物疫情应急与监督体系、加强人才信息建设、加强监管、推进绿色畜牧业可持续发展,以保障畜牧产业保护体系的建设;分析畜禽养殖业的主要环境问题及污染特点,形成大气环境、地表水环境及环境承载力的预测评价,并对此提出环境保护的对策和建议;畜牧业发展带来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及环境效益。
第四部分,即第十章,保障措施。提出保障畜牧业规划的落实与实施,强化组织领导、政策支持、服务保障和绩效考核。
四、重点项目
推进种猪养殖。 新建福建郑氏榕馨农牧育种有限公司,建设存栏 7100 头 生猪养殖及配套设施。 扩大禽蛋产业规模。 新建泰宁县文铭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建设存栏7 万羽蛋鸡场,配套建设标准化鸡舍及配套设施;新建泰宁县青溪现代农业有限公司,建设存栏10万羽蛋鸡场,配套建设蛋鸡舍3 栋、育雏育成舍1 栋,配套养殖和治污设施; 推进金湖乌凤鸡品种保护与产业开发项目。 建设年出栏100 万羽配套养殖设施,配套加工、储存设施设备;推进品牌发展,拓展电子商务销售模式。
五、发展目标
到2025 年,泰宁县畜牧业逐步形成生产方式智能化、产品供给品质化、服务体系健全化、技术装备先进化、产业体系完善化;逐步提升畜牧业整体竞争力、畜禽产品供应安全保障能力、动物疫病防控能力、现代化养殖水平、品种资源保护能力,构建生态高效畜牧业发展新格局,为全方位推动畜牧业高质量发展奠定坚实基础。至2025 年,泰宁县生猪存栏10.618 万头;牛存栏1654 头;山羊存栏4236 只;家禽存栏65.81 万羽。
泰宁县“十四五”畜牧业发展规划
(2021-2025)
(报批稿)
泰宁县农业农村局
二○二二年十一月
目 录
前 言
泰宁县位于福建省西北部,武夷山脉中段的支脉杉岭东南,居两省三地市交界处,是中央21 个苏区县之一,境内存有红军街、东方军司令部、大洋嶂阻击战旧址等革命历史遗迹,2004 年被列入全国“百个红色经典旅游景区”。2019 年3 月,位列第一批革命文物保护利用片区分县名单。第二批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2022 年3月,被农业农村部认定为国家级水稻制种大县。“十三五”期间,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围绕乡村振兴、“三农”工作提出了一系列新发展理念,为做好“三农”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泰宁县委、县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市委高质量发展的要求, 紧紧围绕畜牧产业结构调整和乡村振兴的工作主线,坚持保供给与保环境并重,以提高畜牧生产效益和促进农民增收为目标,逐步构建种养结合、 农牧循环的可持续发展新格局。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的总体部署和要求,在衔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畜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畜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明市促进畜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落实稳定生猪生产促进转型升级三年行动计划目标任务的通知》、《三明市“十四五”畜牧业发展规划》等基础上,综合考虑泰宁县主体功能定位、土地承载力及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等要求,科学确定畜禽养殖品种、规模及总量,围绕特色畜禽养殖业发展,确定发展重点,优化养殖业发展布局。科学编制《泰宁县“十四五”畜牧业发展规划》,是对泰宁县畜牧业发展作出的阶段性谋划,对统筹城乡发展,推进畜牧业高质量发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激发内生动力,并推动其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具有重要意义。本规划范围为泰宁全县,包括9 个乡镇。本规划基准年为2020 年,规划期为2021~2025年。
第一章 “十三五”畜牧业发展回顾
“十三五”期间,在泰宁县委、县政府的领导和重视下,全县畜牧业围绕乡村振兴战略主线,强化举措、狠抓落实,积极做好疫情防控,实现畜牧业持续健康发展,生产能力不断改善,已初步形成布局合理、结构优化、质量较高、效益较好的现代畜牧产业体系。同时畜牧业转型升级加快,畜牧业总量稳定,层次提升,农牧结合格局基本构建完善,为“十四五”和今后一段时间泰宁现代畜牧业发展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奠定了扎实的基础。
第一节 主要成效
一、畜牧业产量稳中有升
2020 年全县肉蛋奶总产量(牧业产量)0.94 万吨,同比增长11.90%;生猪出栏8.39 万头,同比增长15.09%;家禽出栏 77.2591万羽,同比降低 34.47% ;肉牛出栏300 头,同比增长50%;肉羊出栏1080 只,同比增长2.9%;肉兔出栏1.74 万只,同比降低44.59%;
二、标准化程度逐渐提高
按照“畜禽良种化、养殖设施化、生产规范化、防疫制度化、废弃物无害化、粪污资源化和监管常态化”的要求,已全面推进畜禽标准化示范建设。提升养殖现代技术装备水平,结合非洲猪瘟防控,大力推广支持生猪龙头企业开展全环控、低耗能、环保型的高标准圈舍建设,配套自动供料、自动环控、自动饮水、自动消毒、粪污资源化利用、种养循环等现代基础设备设施,实现生猪生产标准化、智能化、自动化、信息化、精细化,提升猪场防疫水平和生产效率。截至2020 年末,31 个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配套率达到100%。
三、粪污资源化利用效果显著
“十三五”期间,有效推进畜禽养殖产业化经营,养殖企业和传统饲养方式得到有效改善,全县24 家生猪规模养殖场,已推广漏缝地面免冲洗,大力推广猪-沼-果生态型养殖模式(种养结合)或采用微生物发酵床零排放生态养殖模式(生物垫料)。截至2020 年,规模生猪养殖场的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93.07%以上。
四、安全监管水平明显提高
“十三五”期间,泰宁县不断加强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 一是畜产品质量标准体系得到建设,严格执行国家畜产品、种畜禽、饲料、兽药质量标准; 二是 加强对动物及动物产品的监管,强化检疫规范化的管理; 三是 饲料、兽药市场规范得到提升,建立饲料质量监测预报网络,饲料产品合格率保持在98%以上,饲料添加剂和预混料合格率保持100%; 四是 畜产品卫生和质量监督检测得到强化,严厉打击添加使用违禁药物、屠宰加工病死动物等违法行为,确保人民群众吃上放心的畜禽产品; 五是 加强环境监察,建立环保举报奖励制度,严格环境执法。
五、生猪污染防治取得成效
“十三五”期间,泰宁县多措并举抓好生猪污染防治工作。 一是 成立以分管领导为组长的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将省“六条措施”和《三明市生猪养殖污染防治工作责任书》任务层层分解到村,确保生猪养殖场(户)的改造和关闭拆除工作。 二是 重新划分畜禽养殖禁养区、禁建区和可养区,拆除禁养区内的养殖场,升级改造不合规养殖场,建立病死猪无害化处理机制。 三是 成立村级生猪养殖管理小组,各村级协管员对村、组所有养殖场(户)开展日常巡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并建立检查台账。 四是 组织生态环境、国土、农业等部门建立定期巡查机制,对违规抢建猪场、违规搭盖等养殖户开展思想动员,对拒绝配合的,依法拆除,杜绝新污染源出现。
六、疫病防控能力有所增强
“十三五”期间,泰宁县认真贯彻落实疫病防控法律法规,进一步完善动物疫病防治的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动物疫病防治控制能力。 一是 加强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宣传工作,宣传动物防疫法律法规、兽医科普知识、人畜共患病防治要领、动物源性食品安全知识等;二是 新建2 座洗消中心,分别坐落在大田乡、大龙乡,对进出猪场的车辆、人员进行清洗和高温杀菌消毒,有效阻断传染源、切断非洲猪瘟传播途径,构建猪场生物安全第一道防线; 三是 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工作得到强化,牲畜口蹄疫、山羊小反刍兽疫高致病性禽流感等重大疫病应免尽免,不留空档; 四是 动物检疫监督得到健全,规范检疫制度,抓好市场监督工作,建立不定期的市场检查制度,严禁染疫的动物及动物产品进入流通领域。
第二节 主要经验
一、领导重视、措施有效
县委、县政府重视规范畜禽养殖发展,出台一系列政策,如《泰宁县畜禽养殖业与种植业对接方案》、《泰宁县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实施方案》等,促进畜牧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二、准确定位、突出重点
针对动物防疫、畜禽污染治理和质量安全等难题,依据产业发展现状和关联度,实施调整发展策略,走内涵与外延、特色与规模相结合之路。在转型中持续抓发展,提升综合产出能力。同时,按区域化布局、产业化经营和规模化发展要求,按照3-5 年周期,构建优势产业区,推进生猪、乌凤鸡、蛋禽产业化经营。
三、优化结构、突出特色
优化畜牧业结构作为增强发展后劲和培育新增长点的重要措施,从调整畜禽品种结构、提高产品质量入手,着力实施生猪、乌凤鸡工程,有力地促进了畜牧业结构调整。特别是在重点区域内,开展以泰宁县营丰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为引领的金湖乌凤鸡养殖。
四、把握机遇、增强实力
一是 用好政策,抓好能繁母猪、畜禽良种补贴与政策性保险等的政策落实。 二是 项目实施,以产业培育、基础建设、良种繁育为重点,实施畜禽标准化规模场建设,畜禽良种工程建设,以及粪污治理和养殖粪污资源化利用等重点项目。 三是 科技应用,围绕转变增长方式,抓良种繁育、疫病防控、质量监控、生态养殖和粪污资源化利用等综合配套技术,加大主导品种、主推技术推广应用,持续开展“四个一”科技入户活动,实施“科技示范与农民培训”工程,推广“五新”技术,推动了畜禽养殖业的快速发展。
五、应对难点、破解难题
一抓 质量安全监管。实施“食品放心工程”,加大畜禽产品及投入品检测,包括生猪“瘦肉精”及其替代品的检测、主要动物产品药残检测、养殖投入品(饲料、兽药、违禁药物)监测; 二抓 污染治理和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开展禁养区关闭搬迁和可养区治理等措施并举。
第二章 产业现状与畜禽养殖发展环境分析
第一节 农用地与种植业状况
一、农用地规模
2020 年,泰宁县农用地种植面积210.4781 万亩,详见表1。
表1 2020 年泰宁县农用地规模
二、种植业生产情况
2020 年,泰宁县完成粮食播种面积14.48 万亩,粮食总产达5.77 万吨;蔬菜种植面积2.45 万亩,蔬菜产量2.62 万吨;果树面积0.25 万亩,水果总产量0.14 万吨;茶园面积1.63 万亩,产量0.08 万吨。
第二节 畜牧业生产 及畜禽养殖现状
一、畜牧生产情况
2020 年第4 季度的调查数据显示,泰宁县生猪存栏6.1994 万头,牛存栏762 头,羊存栏3886 只,活家禽存栏 26.4032 万羽,具体如表2。
表2 2020 年泰宁县各乡镇畜禽养殖情况表
依据《福建省畜禽养殖粪污资源化利用技术模式与案例》和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畜禽粪污土地承载力测算技术指南》的标准参考,按照1 头猪相当于0.3 头肉牛、2.5 只羊、25 羽家禽、25只兔折算,各乡镇畜禽养殖猪当量见表3。
表3 2020 年泰宁县各乡镇畜禽养殖猪当量分布
图1 泰宁县各乡镇畜禽养殖猪当量分布图
至2020 年末,全县有31 家养殖场(其中生猪养殖场24 家,牛养殖场1 家,羊养殖场1 家,蛋鸭养殖场1 家,蛋鸡养殖场2 家,肉鸡养殖场1 家,肉兔养殖场1 家),全部已完成标准化改造建设。泰宁县31 家畜禽养殖存栏总猪当量为67864 头,详见表4。
表4 2020 年泰宁县畜禽规模养殖情况表
二、畜禽养殖现状
(一)生猪养殖业。 “十三五”期间,全县开展生猪养殖污染治理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全县完成关闭、拆除禁养区及可养区无法改造的生猪养殖场43 家,完成生猪养殖场改造24 家。至2020 年底,全县生猪存栏6.1994 万头、年出栏8.39 万头。生猪养殖良种化水平高,规模化趋势明显,经过先期改造,养殖场设施建设得到进一步健全。养殖生产技术和水平较大程度提高。
(二)家禽养殖业。 泰宁县是典型的山区农业县,家禽养殖业是全县农村传统产业。2020 年全县家禽存栏量 26.4032 万羽,出栏77.2591 万羽。家禽饲养主要以金湖乌凤鸡、土鸡、蛋鸡、麻鸭和番鸭等为主,养殖规模不大。全县规模养殖蛋鸡2 家,存栏蛋鸡4.05 万羽;养殖金湖乌凤鸡种鸡及扩繁场1 家,存栏肉鸡8.56 万羽;养殖蛋鸭1 家,存栏蛋鸭0.41 万羽。
(三)牛羊兔养殖业。 2020 年,牛存栏量762 头,出栏300 头;羊存栏量3886 只,出栏1080 只,牛羊养殖以放牧养殖为主,规模养殖数量不多。全县规模养殖兔1 家,存栏量8000 只,出栏17400 只。
第三节 畜禽养殖 模式及 畜禽粪污 处理现状
一、养殖模式
全县现存24 家生猪规模养殖场,在采取干清粪工艺和漏缝地面免冲洗方式的前提下,大力推广猪-沼-果生态型养殖模式(种养结合)或采用微生物发酵床零排放生态养殖模式(生物垫料)。
干清粪工艺。 将动物的粪便和尿液排出后随即进行分流处理,干粪由机械或人工收集、清扫、运走,尿液则从排尿沟流出,然后再分别进行处理,是目前养殖场提倡的一种清粪工艺。
漏缝地面免冲洗工艺 。在建设养殖场时铺设PP 原生料或水泥漏缝地面,配套专门沟渠管道,畜禽排出粪尿后,粪便由畜禽踩踏经漏缝地面掉入漏缝板地下沟渠,免水冲洗。待漏缝板地下沟渠积累一定量的粪尿时,打开活塞,粪尿经管道流入有顶棚的大容量贮粪池。
(一)猪 - 沼 - 果(草、林、菜、茶)生态型养殖模式
生产工艺:养殖场粪污排泄物经干清粪和固液分离后,粪渣固体经过堆积发酵制成有机肥,集中运输至茶园、菜园、草地或竹、林地等用于施肥;污水则进入沼气池厌氧发酵,沼液通过管网灌溉系统或车辆运输至果茶园、菜园、草地或竹、林地等用于施肥。
图2 猪 - 沼 - 果生态养殖模式流程图
(二)微生物发酵垫料床零排放养殖模式
生产工艺:猪舍内的粪污经管道进入集污池,利用切割泵和搅拌机,确保粪污在集污池内不会分层,粪污进入喷淋槽,通过自动喷淋装置,将粪污均匀地喷洒在垫料上(垫料由木屑、谷壳、米糠等按比例混合并添加有益微生物菌群发酵而成),利用翻抛机翻耙,使猪粪、尿和垫料充分混合,通过有益发酵微生物菌群的分解发酵,使粪污、尿中有机质得到充分的分解和转化,腐熟垫料可制成有机肥,用于还田、施果、种菜等,实现资源化利用。
图3 微生物发酵垫料床零排放养殖模式流程图
二、粪污处理设施建设
因养殖场自身生产和生存需求,大部分养殖场在养殖场周边承包有一定规模的农田等耕地,用于建设生态消纳地、养殖场农户隔离带、粮食蔬菜自供地、果园等。据统计,至2020 年末,全县24家生猪规模养殖场,已全部完成粪污处理设施配套建设,16 家按猪-沼-果模式改造,并配备了一定的农地或林地作为粪污消纳地,有13 家配套建设适量的微生物发酵床粪污水处理设施。牛羊养殖均为山地放牧养殖,舍内短暂养殖产生的粪便均做农家肥利用。规模养兔场产生的粪均全量收集,做农作物施肥利用,液态粪便收集后,进入氧化塘,用于周边农地消纳。
三、资源化利用
为深入贯彻落实《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省推进实施方案(2019-2020 年)的通知》(闽政办〔2019〕9 号)、《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明市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省推进实施方案(2019-2020 年)的通知》(明政办〔2019〕23 号)、《泰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泰宁县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实施方案(2019-2020 年)的通知》要求。泰宁县多措并举推进资源化利用工作, 一是 提升沼液资源化利用水平。建设完善沼液储存运输配套设施,在消纳地设立储液池(罐),铺设喷灌(滴灌)管网,配置沼液运输车辆,解决沼液还田“最后一公里”问题。 二是 拓展畜禽粪污多元化利用。立足农村能源革命的总体要求,推动以畜禽粪污为主要原料的能源化、规模化、专业化沼气工程建设,促进沼气沼肥的高值高效综合利用。 三是 建立完善各项相关制度。严格落实畜禽规模养殖环评制度、规模养殖场主体责任制度。建立畜禽养殖污染监管制度、属地管理责任制度、绩效评价考核制度和健全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市场机制。强化考核结果应用,建立激励和责任追究机制,对成绩突出的进行表扬和重点支持,对工作不力的予以通报批评。
四、畜禽养殖和畜禽粪污产生规模
依据《畜禽养殖业污染治理工程技术规范》,养猪场粪便按2 千克/头·天,尿液按3.3 千克/头·天计算,粪污按10 千克/头·天计算,泰宁县年产生粪污 280944.15 吨。泰宁县畜禽粪污产生量详见表5。
表5 2020 年泰宁县畜禽粪污产生量
第四节 土地承载力
一、单位猪当量粪肥养分供给量
根据《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农业部办公厅关于《畜禽粪污土地承载力测算技术指南》的通知,分析测算泰宁县畜禽粪污排泄量及养分供给量和农作物粪肥养分需求量,根据测算结果分析泰宁县畜禽粪污的土地承载力匹配情况,确定泰宁县畜牧业发展及控制目标。根据畜牧业发展规划2025 年的规模,测算2025 年畜禽粪污氮、磷的排泄量和供给量。
表6 2025 年泰宁县畜牧业发展规模
由表6 可知,泰宁县的畜禽养殖量换算成猪当量合计14.02 万个(蜜蜂养殖不列入猪当量换算),各畜禽养殖品种比重分别为生猪75.72%、牛3.93%、羊1.21%、家禽18.77%,肉兔0.37%,其中生猪和家禽的比重合计94.49%,是泰宁县主要的畜种。
《畜禽粪污土地承载力测算技术指南》指出:“1 个猪当量的氮排泄量11kg,磷排泄量1.65kg;综合考虑畜禽粪污养分在收集、处理和贮存过程中的损失,单位猪当量氮养分供给量7.0kg,磷养分供给量1.2kg。”故泰宁县2025 年畜禽粪污氮磷排泄量及养分供给量见表7。畜禽粪肥氮、磷养分供给量分别为981.4t、168.24t。
表7 泰宁县2025 年畜禽粪污氮磷排泄量及养分供给量
二、植物粪肥养分需求量
泰宁县各种农作物每形成100kg 产量需要吸收氮磷量推荐值参考《畜禽粪污土地承载力测算技术指南》附表1,按照下述公式:
区域植物养分需求量=Σ(每种植物总产量(总面积)×单位产量(单位面积)养分需求量);
结合泰宁县2020 年统计年鉴,采用全县各种农作物播种面积、产量,核算各种农作物的氮磷养分需求量,见表8。
表8 2020 年泰宁县种植业生产情况
由表8 可知,按照2020 年的主要农作物产量测算,泰宁县各类农作物对氮、磷养分的需求总量分别为31091.73t、27791.08t。
三、粪肥养分需求量
结合《畜禽粪污土地承载力测算技术指南》附表2,初步确定土壤氮磷养分分级为Ⅱ级,施肥供给占比45%,见表9。
表9 土壤不同氮磷养分水平下施肥供给养分占比推荐值
依县农业农村局对当地施肥情况的数据,泰宁县粪肥占施肥比例约50%,粪污氮素和磷素当季利用率参考《畜禽粪污土地承载力测算技术指南》分别取25%、30%,县内种植农作物的氮、磷粪肥养分需求总量按照下式计算:
区域植物粪肥养分需求量=(区域植物养分需求量×施肥供给养分占比×粪肥占施肥比例)/粪肥当季利用率
区 域 植 物 粪 肥 养 分 需 求 量 N=
50% 45% 31091.73
t 27982.56 25%
区 域 植 物 粪 肥 养 分 需 求 量 P=
50% 45% 27791.08
t 20843.31 30%
所有农作物氮、磷粪肥养分需求量分别为27982.56t 、20843.31t。
四、畜禽粪污土地承载力
根据《畜禽粪污土地承载力测算技术指南》,按照下式计算泰宁县畜禽粪污土地承载力:
区域畜禽粪污土地承载力=区域植物粪肥养分需求量/单位猪当量粪肥养分供给量(以猪当量计)
区域畜禽粪污土地承载力(以N 为基础)=
1000 27982.56
万个 399.75 7.0
区域畜禽粪污土地承载力(以P 为基础)=
1000 20843.31
万个 1736.94 1.2
按照有机肥和化肥施用比50%测算时,无论是从氮还是磷养分分析,农作物粪肥养分需求量大于畜禽粪污的排泄量和供给量(考虑粪污在收集、处理和贮存过程中的损失,畜禽粪污养分的供给量低于畜禽粪污的排泄量),所以县规划的畜禽养殖规模产生的畜禽粪污,在不减少现有耕地面积的情况下,完全能在县域内进行消纳,满足土地承载力,且粪肥的利用可有效提升土壤土质、提高作物产量,实现畜禽粪污的资源化利用。
所有农作物氮、磷粪肥养分需求量分别为27983t、20844t。理论畜禽承载量为399.75 万个猪当量(以N 为基础),结合畜禽粪污的供给量,测算农作物氮、磷粪肥养分的理论需求量,大于泰宁县畜牧业规划在2025 年的规模14.02 万个猪当量,氮、磷畜禽粪肥供给量分别为981.4t、168.24t,具体详见表7。
五、各乡镇畜禽粪污土地承载力
泰宁县各乡镇畜禽粪污土地承载力计算详见表10 至表13。
表10 2020 年泰宁县各乡镇农作物种植情况表
表11 2020 年泰宁县畜禽粪污土地承载力计算表
表12 2020 年泰宁县各乡镇畜禽粪污土地承载力汇总分析表
表13 2020 年 泰宁县各乡镇畜禽粪污土地剩余承载力汇总表
第三章 发展机遇与挑战
第一节 发展的机遇
大力发展畜禽养殖,增加农民收入,是乡村振兴计划的一项重要内容。要在工业化、城镇化深入发展中同步推进农业现代化,根据国家相关政策的要求,产业规划与布局将进一步促进产业优化调整,这为今后畜禽养殖发展指明方向。省委、省政府将发展畜牧业作为调整农业结构和增加农民收入的主要措施,并制定一系列政策措施。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畜禽养殖的发展,在确立的发展战略和农业产业化工程中,要求继续优化畜禽生产,加强品种改良,支持规模化、标准化养殖,稳定生猪生产,以及重点抓好规模畜禽场(户)养殖粪污资源化利用。为畜牧业的持续健康发展提供难得的发展机遇和极为有利的政策环境,发挥优势、突出重点,努力推进全县畜牧业经济平稳发展。
一、政策扶持营造发展新环境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畜牧业发展,连续多年的中央1 号文件将加快畜牧业发展列为重要内容,强调要大力发展畜牧业,推动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产业素质的进一步提升。各级政府先后制定、颁布规范畜牧生产行为、保障畜产品安全等方面的多部法规、规章,并出台鼓励、扶持和稳定发展畜牧业生产的多项优惠政策,如:国务院颁布的《关于稳定生猪生产促进转型升级的意见》(国办发〔2019〕44号)、《国务院关于新时代支持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1〕3 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畜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0〕31 号)、福建省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稳定生猪生产保障市场供应十条措施的通知》(闽政办〔2019〕43号)、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明市促进畜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明政办〔2021〕31 号)、《三明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抓好农业生产保障供给措施的通知》(明农办〔2021〕4号)、《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明市百亿特色产业链“建链补链强链”招商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明政办〔2020〕42 号)等一系列政策红利叠加,为畜牧业发展创造宽松的发展环境。大力发展设施畜牧业,推进省级农民创业示范基地建设,积极探索“互联网+畜牧业”新模式,并建立完善土地、财政金融等保障机制。县财政每年安排现代农业产业化发展专项资金,采取补助、贴息、奖励等办法,支持现代农业重点产业、重点园区、重点项目建设,培育壮大畜产品加工、流通企业,大力挖掘地方特色,促进畜产品加工增值。
二、科技创新催生发展新动力
21 世纪中国面临百年未有之大变革,中国在多个领域已走在世界科技前沿,全社会各行业正迎来创世纪发展新机遇。各行业加大科技创新改革力度,搭平台、增投入、聚人才,加快建立以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用深度融合的创新体系,为高质量发展增动力、添活力,将成为新趋势。在科技创新的大背景下,泰宁县畜牧业将迎来整合资源、优化结构、产业升级的新机遇。
三、“禁抗”孕育发展新征程
农业农村部明确自2020 年7 月1 日起在饲料行业全面禁抗。“饲料禁抗”作为全球畜牧业生产的趋势,有助提高畜产品质量安全、增加绿色优势畜产品供给、促进畜产品出口、实现畜牧业可持续发展。停止使用抗生素易造成动物疫病上升,养殖效益下降等问题;新型无抗技术、无抗替代品研发使用已成为畜牧业高质量发展的关键点,将引发畜牧业发展的重大变革。未来在畜禽品种的改良、养殖设施与环境的改善、养殖模式的创新、饲料营养配方调整、开发新型功能性饲料添加剂等综合替代方案,将带来畜牧业发展新机遇,孕育“无抗时代”新征程。
第二节 面临的挑战
畜牧业是县农业特色产业之一,与农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息息相关,影响农村经济结构发展多元化进程。然而,受到养殖环境污染严重等因素的制约,畜禽养殖用地难、贷款难、技术人才短缺等问题日益突出,畜牧业增产难度加大,传统畜牧业受到前所未有的挑战。在畜牧业生态环境、质量、安全、技术创新转型的新时期,畜牧业在发展方式、产业结构、饲养环境、公共服务支撑体系建设及品牌创建上仍有差距,给全县畜牧业向更高层次突破带来新的制约与挑战。
一、养殖用地问题制约畜牧业的发展
泰宁呈典型的丹霞地貌类型,以山地丘陵为主,素有“八山一水一分田”之称。森林覆盖率高达87%,加上养殖业需要远离水源、村落、隔离条件相对较好,交通相对便利,用水用电方便等因素,可用于发展现代规模养殖的用地不多,严重制约养殖业的发展。此外,国家对基本农田和一般耕地的保护越来越重视,耕地主要以种植业为主,林地利用、林下养殖没有明确指导办法,国家又没有把畜牧业用地纳入土地总体规划,养殖用地问题突出,制约畜牧业现代化建设和养殖方式转变。
二、生态保护持续加强
“十四五”期间,国家发展改革委突出大力推进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强化国家重大战略的生态支撑,推动建立市场化、多元化生态补偿机制,加强重点区域生态保护修复,不断优化生态安全保障体系,提出“提升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这一项重大任务,以统筹山水林田湖草一体化保护和修复为主线,以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保护红线、国家级自然保护地等为重点,推行“源头减量,过程控制,末端利用”是必然趋势。畜禽养殖污染问题的严重性和粪污资源化利用的重要性已有较高意识,但仍有部分养殖业主受利益的驱动,片面追求养殖规模,把资金重点投入到养殖生产中,对养殖废弃物处理利用设施运行管理重视不够,重养殖轻治理,经常出现运行不到位的问题。引进用水节水技术、智能化生产圈舍改建,粪污资源化循环利用技术应用迫在眉睫。
三、疫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
目前国内外动物疫情比较复杂,外来疫情传入风险大,新病不断、老病复发,非洲猪瘟、小反刍兽疫、牛结节性皮肤病、高致病性禽流感、牲畜口蹄疫、布鲁氏菌病等重大动物疫病给畜牧业生产带来严重威胁。非洲猪瘟污染面广泛,H5、H7 亚型高致病性禽流感同时流行,口蹄疫类型复杂,动物疫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泰宁县中小畜牧业主养殖和防疫设施不够完善,在短时间内难以改变,活畜禽交易流通环节频繁,应急管理体系不够健全,防疫力量薄弱,特别是畜牧兽医队伍力量薄弱,增加了动物疫病防控的难度。
第四章 指导思想与发展目标
第一节 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践行“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新发展理念、落实绿色高质量发展要求,围绕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的任务,突出畜牧业转型升级总战略,以“稳定总量、供需平衡、创新发展”为原则和目标,转变发展方式。创新组合政策支牧、科技兴牧、机制强牧、依法治牧新举措,加快新型主体培育和品牌文化创建,大力推进畜牧业规模化、生态化、标准化发展,着力提高畜牧业市场竞争能力、可持续发展能力,促进畜牧业发展由过度依赖资源消耗、主要满足“量”的需求,向追求绿色生态可持续、更加注重满足“质”的需求转变,着力构建产出高效、产品安全、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现代畜牧业产业体系。
第二节 基本原则
一、种养结合、绿色发展
实行以地定畜、以种定养、种养结合、生态养殖、农牧循环的发展模式,协同推进畜禽养殖和生态保护,促进绿色可持续发展。畜禽粪污还田利用标准化,种养主体统一化,匹配种养数量化,打通畜禽粪肥还田利用“最后一公里”。
二、合理布局、优化结构
立足本县资源禀赋和环境承载能力,因地制宜确定养殖区域、养殖种类,进一步优化畜牧业的空间布局。推进良种繁育、规模养殖、粮改饲、屠宰加工、冷链流通全产业链协同升级,培育新业态、新模式,延长产业链,提升价值链。
三、创新驱动、科技兴牧
坚持科技创新,加快畜牧业生态化、无害化、资源化等关键共性技术成果转换及应用,破解发展瓶颈,实现创新驱动发展。积极推进畜牧业与数字信息融合发展,推动畜牧业科技创新、技术创新、机制创新,有效提高养殖科技装备水平,全面提升从业人员技术应用能力,加强管理机制创新,加快推进科技兴牧。
四、健全体系、安全发展
建立健全畜牧兽医社会化服务体系,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强化产品质量和生态保护体系。推进质量安全监测与监管,按照“互联网+农产品质量安全”理念,推进国家、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信息平台推广应用,加强兽药监管信息平台建设,完善互联共享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信息平台,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能力提升行动。深化畜禽产品合格证与一品一码追溯并行制度。
第三节 发展目标
一、总体目标
到2025 年,县畜牧业逐步形成生产方式智能化、产品供给品质化、服务体系健全化、技术装备先进化、产业体系完善化;逐步提升畜牧业整体竞争力、畜禽产品供应安全保障能力、动物疫病防控能力、现代化养殖水平、品种资源保护能力,构建生态高效畜牧业发展新格局,为全方位推动畜牧业高质量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二、具体目标
(一)产品供应安全保障能力大幅提升
全面落实畜禽三品一标认证与一品一码可追溯并行制度,实现畜禽产品质量安全县全覆盖,推进标准化示范创建,加快畜牧行业转型升级步伐,提升行业整体水平,统筹优化,健全产业体系,保障畜禽产品供给;大幅提升优质、品牌畜禽产品供给占比。到2025年,生猪年出栏18.85 万头左右、牛年出栏1034 头、羊年出栏2267只、家禽年出栏 140 万羽 ,保持畜牧业可持续健康发展。
(二)智能化养殖水平优化提升
继续开展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活动,改造、整合、提升中小型养殖场,建设大型规模养殖场,推进种养结合的适度规模经营,支持规模养殖场发展生态养殖,畜牧业设施化、规模化、数字化、生态化、智能化水平全面提升。到2025 年,全县畜禽养殖规模化率达到100%;全县规模养殖粪污处理设施配套率达到100%,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95%。
(三)动物疫病防控能力显著提升
支持建设非洲猪瘟无疫区和无疫小区。强化应急管理,加强应急物资储备、应急培训和演练,提升应急处置能力。依托现有机构编制资源,健全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体系。严格推行畜禽检疫申报制度,加强动物和动物产品的检疫、监督,严厉打击屠宰、销售病、死畜禽的非法行为,推进畜牧产业保护体系建设。到2025 年,规划新增5 个洗消中心(分别设在开善乡、梅口乡、大龙乡、朱口镇),全县动物防疫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动物群体免疫密度达90%以上,应免畜禽免疫密度保持100%;具备重大动物疫病常规检测能力;重大动物疫病得到有效控制,常见动物疫病明显减少。
(四)强化种业发展,提升品种资源保护水平
按照我县现代种业发展的总体部署,将现有畜禽遗传资源全部实现保存,切实有效保护遗传特性,最大化实现商业化开发利用,重点支持金湖乌凤鸡的品种提纯和保护。以市场为导向、企业为主体、产学研深度合作,培育出一批育繁推广一体化市场竞争力强的种业企业。完善良繁服务体系,提高良种供应能力,提升产业支撑能力和监测服务能力,健全畜牧产业发展体系。到2025 年,培育1家核心种猪场,核心群规模母猪存栏1200 头;升级改造金湖乌凤鸡保种场,提供优质 乌凤鸡苗达100 万羽 以上。
表15 泰宁县畜禽业2021-2025 年发展规划表第五章 规划 布局
第一节 规划范围
规划范围为泰宁县行政管辖区域,包括3 个镇、6 个乡,分别为:杉城镇、朱口镇、下渠镇、新桥乡、上青乡、大田乡、梅口乡、开善乡、大龙乡。
第二节 编制依据
一、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2015 年修订);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2021 年修订);
(3)《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22 年修订);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17 年修订);
(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6 年修订);
(6)《兽药管理条例》(2020 年修订);
(7)《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2017 修订);
(8)《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国务院令〔2013〕643号);
(9)《福建省环境保护条例》(2012 年修订);
(10)《福建省农业生态环境保护条例》(2002 年);
(11)《福建省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实施细则》(2002年);
(12)《福建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2019 年);
(13)《福建省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省人大2011 年);
(14)《福建省森林公园管理办法》(省政府令〔2015〕第159号)。
二、政策依据
(1)《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国办发〔2021〕1 号);
(2)《关于促进畜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0〕31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稳定生猪生产促进转型升级的意见》(国办发〔2019〕44 号);
(4)《农业农村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促进畜禽粪污还田利用依法加强养殖污染治理的指导意见》(农办牧〔2019〕84号);
(5)《关于进一步规范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和管理促进生猪生产发展的通知》(环办土壤﹝2019﹞55 号);
(6)《农业部关于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加快推进畜禽粪污处理和资源化工作的通知》(农牧发〔2017〕1 号);
(7)《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意见》(国办发〔2017〕48 号);
(8)《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培育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的若干意见》(2016 年);
(9)《农业部办公厅关于统筹做好畜牧业发展和畜禽粪污治理工作的通知》(农办牧[2017]65 号);
(10)农业部关于印发《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行动方案(2017—2020 年)》的通知(农牧发〔2017〕11 号);
(11)《关于促进规模化畜禽养殖有关用地政策的通知》(国土资发〔2007〕220 号);
(12)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的若干意见》的通知(厅字〔2017〕2 号);
(13)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技术指南的通知》(环办水体〔2016〕99 号);
(14)《药物饲料添加剂退出计划》(农业农村部194 号);
(15)《关于公布国家畜禽遗传资源品种名录(2021 年版)的通知》(畜资委办〔2021〕1 号);
(16)《全国水禽遗传改良计划(2020-2035)》(农办种〔2019〕14 号);
(17)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畜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闽政办〔2021〕3 号);
(18)《福建省种业创新与产业化工程实施方案(2021—2025年)》
(闽农综〔2020〕122 号);
(19)《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稳定生猪生产促进转型升级三年行动计划(2019-2021年)的通知》(闽政办〔2019〕46 号);
(20)《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实施方案的通知》(闽政办〔2017〕108 号);
(21)《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生猪养殖面源污染防治工作六条措施的通知》(闽政〔2014〕44 号);
(22)《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生猪养殖面源污染防治工作六条措施的实施意见》(闽政办〔2014〕158 号);
(23)《三明市农业农村局〈关于落实稳定生猪生产促进转型升级三年行动计划目标任务>的通知》(明农〔2019〕232 号);
(24)《三明市农业农村局三明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做好2020年度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自查评估工作>的通知》(明农〔2020〕163号);
(25)《三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三明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明政〔2021〕4 号);
(26)《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明市促进畜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明政办〔2021〕31 号);
(27)《泰宁县畜禽养殖业与种植业对接方案》(泰农〔2018〕250 号);
(28)《泰宁县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实施方案》(泰政办〔2018〕70 号);
(29)泰宁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泰宁县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分方案》的通知(泰政文〔2019〕61 号)。
三、技术规范、标准
(1)《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596-2001);
(2)《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技术规范》(HJ/T81-2001);
(3)《畜禽养殖业污染治理工程技术规范》(HJ497-2009);
(4)《畜禽粪便还田技术规范》(GB/T25246-2010);
(5)《畜禽粪便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GB/T36195-2018);
(6)《畜禽粪污土地承载力测算技术指南》(2018 年);
(7)《饲料卫生标准》(GB13078-2017)。
四、相关规划
(1)《全国乡村产业发展规划(2020-2025 年)》;
(2)《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 年)》;
(3)《“十四五”全国畜牧兽医行业发展规划》;
(4)《国家中长期动物疫病防治规划(2012-2020 年)》;
(5)《特色农产品区域布局规划(2013-2020)》;
(6)《“十四五”全国饲草产业发展规划》;
(7)《福建省“十四五”特色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规划》;
(8)《福建省现代种业发展规划(2021-2025 年)》;
(9)《福建省“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规划》;
(10)《三明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
(11)《三明市“十四五”畜牧业发展规划》;
(12)《三明市“十四五”特色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规划》。
第三节 禁养区、可养区的区域
一、禁养区
根据敏感目标的不同,将以下区域划定为禁养区。
(一)城区饮用水源保护区和各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及周边500 米(具体为:泰宁县瑞溪际头水库水源保护区、朱口镇乌丝段生活饮用水源地、上青乡自来水厂生活饮用水源地、新桥乡水埠水库生活饮用水源地、大田乡自来水厂生活饮用水源地、下渠镇自来水厂生活饮用水源地、开善乡广源坑水库生活饮用水源地、梅口乡自来水厂生活饮用水源地、大龙乡自来水厂生活饮用水源地);
(二)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和缓冲区,泰宁国家级风景名胜区,泰宁世界地质公园,中国丹霞(泰宁)世界自然遗产地;
(三)距离金溪干流(泰宁段)及其一级支流(包含朱溪、大田溪、大渠溪、大布溪、角溪、北溪、黄溪)河岸线500 米;干流、支流起止点范围详见泰政文〔2019〕61 号文件“泰宁县畜禽养殖禁养区涉及干流、支流起止点范围说明”,见附件1。
(四)城镇居民区、文化教育科学研究区等人口集中区域及其周边500 米;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养区域。
二、可养区
除禁养区之外的其他区域为可养区,可养区内符合生态功能区划的区域可作为优先发展的适养区。在畜禽养殖可养区内从事畜禽养殖的,应当遵守国家有关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规定开展环境影响评价,特别是要新建、扩建畜禽规模养殖场,必须经过县农业农村局、生态环境局、自然资源局、林业局等部门现场联合审核,严格审批,其污染防治措施及畜禽排泄物综合利用措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其污染物排放不得超过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和总量控制要求。
当地政府并依法对可养区内畜禽养殖实施严格控制养殖规模。新建、改建和扩建各类畜禽养殖场,必须按有关规定要求,符合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不得影响居住环境和生态环境。
第四节 可养区的规划布局原则
一、坚持因地制宜、总体协调的原则
规划与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城市发展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产业规划、生态规划以及各行业专项规划相协调。
二、坚持农牧结合、种养平衡的原则
按照生态农业的要求,畜禽养殖规模、粪污综合利用要与周边土地容量相适应。以规模畜禽场和养殖小区建设为抓手,大力推进畜牧业适度规模经营,加快发展良种化、标准化、优质化和生态化生产。同时,按照一定的种植面积(包括农作物、林地等)配套一定的畜禽养殖数量要求,在农、林种植基地建设中,配套建设一批畜禽规模养殖场。
三、坚持以市场为导向、可持续发展的原则
畜牧产业发展要始终坚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立足市场,把握消费需求多样性和消费升级规律,坚定不移地推进畜牧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和产品的升级换代,在不断变化的市场中寻找新的增长点。畜牧资源的配置要积极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不断地培育资源市场化配置机制,促进资源和要素向优势产业和具有市场竞争力的主体集聚,提高资源和要素的利用效率。
四、坚持调整结构、优化布局原则
积极推进畜牧业内部结构调整,稳定发展生猪生产,重点发展生猪繁育和乌凤鸡保种,适度发展蛋禽、草食动物和特色畜禽生产。
第五节 总体布局
一、畜禽养殖量规划
依据生态环境承载量和区域划分规定,综合考虑全县畜牧业发展现状、产业结构调整与产业融合要求,以及城市化畜禽产品需求特征,“十四五”期间,全县生猪存栏规划数量10.618 万头;禽类存栏规划数量65.81 万羽(折合猪当量2.6 万头),出栏 140 万羽;牛存栏规划数量1654 头(折合猪当量5513 头),羊存栏规划数量4236 只(折合猪当量1695 头),蜜蜂养殖数量不作具体限制。
二、区域布局优化
坚持以生态化、集约化为方向,积极推行种养殖业的集聚化、规模化经营和养殖粪污高水平资源化利用,控制农业面源污染。根据现有的养殖发展基础、城镇功能和禁限养区划定的空间范围,对非禁养区内整治已达标的生猪以外的规模养殖场要根据其治理能力科学确定养殖规模,实行动态管理;按生态农业和循环经济原理,将养殖粪污变废为宝,作为有机农业、绿色农业的重要肥料,大力推进农牧结合,坚持生态、高效与优质生产,按照一定的种植面积(包括农作物、林地等)配套一定的畜禽养殖数量要求,在不易产生水体污染的荒山荒坡和农业“两区”等区域,配套建设技术领先、环保达标的畜禽规模养殖场。
表16 泰宁县畜禽规划存栏数量
三、重点产业布局
坚持“总量控制”和“留有余地”并举,实现在发展空间布局上规划一次到位,为全县今后五年畜牧业留足发展空间。按照高质量发展思路,从农牧结合、生态养殖、三产融合等环节构建现代都市畜牧业产业体系。改扩建及新建基地应尽量不占用基本农田,并充分考虑周边种植业对粪污的消纳吸收能力,发展种养结合、生态循环于一体的生态畜牧业。
(一)稳定发展生猪产业
(1)产业规模: 规划生猪存栏量10.618 万头。
(2)区域布局: 主要分布在杉城镇、朱口镇、梅口乡、大龙乡、开善乡、大田乡。
图4 生猪优势产业带
(3)发展重点: 泰宁县现代生态养猪场项目、福建郑氏榕馨农牧育种有限公司原种猪建设项目
(4)发展目标: 根据生猪平稳发展原则,在2025 年全县生猪年出栏控制在19 万头以内。以稳产保供为基础,紧盯前端育种、后端加工,以构建生产高效、资源节约、产销协调的现代生猪产业体系为目标,以优化产业布局、发展现代种业、做强龙头企业、稳定基础产能、坚持绿色发展、加强疫病防控为路径,带动生猪产业提质增效、高质量发展。推动生猪产业向饲料原料直供基地、生猪养殖、屠宰分割、肉品加工、粪污综合利用全产业链发展。
(5)建设内容:
泰宁县现代生态养猪场项目
项目占地面积631 亩,年出栏生猪10 万头,拟新建面积为280亩的标准化猪舍及配套设施,基地配套2200 亩林业基地用于资源化利用,构建成现代化循环农业园。总投资24000 万元。
福建郑氏榕馨农牧育种有限公司原种猪建设项目
建设存栏7200 头生猪养殖场及配套设施。总投资10000 万元。
(二)做大做强家禽产业
(1)产业规模: 规划存栏量65.8 万羽
(2)区域布局: 主要分布在朱口镇、下渠镇、杉城镇、 梅口乡。
图5 家禽优势产业带
(3)发展重点: 金湖乌凤鸡品种保护与产业开发项目
(4)发展目标:
开展品种提纯选育
作为泰宁“一县一业”主导产业之一,金湖乌凤鸡产业逐步壮大,乌凤鸡种质资源保护持续开展。1995 年泰宁县畜牧部门发现并培育金湖乌凤鸡;1997 年建保种场保种选育;2000 年4 月省政府批准为“福建省名牌产品”;2003 年11 月被认定为福建省地方品种;2009 年10 月被评为国家畜禽遗传资源;2011 年11 月通过国家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确认,实施依法保护,现有6 个养殖重点场。以泰宁县营丰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为龙头企业,做好品种保护,开展品种提纯选育,培育优质种苗企业和养殖户,以生产标准化、绿色、优质的鸡产品为目标,建立战略合作伙伴关系,使养、产、供、销成产业化体系,成为责任共同体和利益共同体。通过与上游和下游的通力合作,全面带动金湖乌凤鸡产业发展,打造成泰宁农业特色优质产业。
提高经济效益
据市场预测,每年精深加工50 万羽金湖乌凤鸡可取得营业收入5000万元,年创税利1000 万元,投资回收期短,项目盈利能力较强,并能安置劳动力就业600 余人。力争到2025 年,全县养殖金湖乌凤鸡出栏达100万羽以上,发展规模养殖户100 户、一般户240 户,集中屠宰加工比重达90%以上。
加大品牌宣传力度
以“寻找泰味”为契机,依托农村电商、精准扶贫平价超市、自媒体等平台,加大金湖乌凤鸡的国家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名录和国家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保护品牌宣传力度。泰宁是国家5A 级旅游景区,拥有世界自然遗产、世界地质公园2 块世界级和18 块国家级旅游品牌,旅游市场广阔。开发金湖乌凤鸡系列旅游休闲食品,实施产品精深加工,借助泰宁旅游品牌优势,深入挖掘“旅游+”的产业潜能,使得土特产变身“旅游商品”,扩大产品的影响力。
(5)建设内容: 总投资8000 万元,建设育雏舍、种鸡舍、肉鸡舍及配套设施、加工及冷链运输设施。
第六章 畜牧产业发展体系规划
第一节 健全良种繁育体系,增强良种供应能力
畜牧要发展,良种需先行,良种是实现畜牧产业发展的首要环节。加强良种繁育体系建设,能够提高区域内畜牧供种水平和供种质量,有效防止动物疫病传播,提高畜牧综合生产能力。
一、完善良繁服务体系
大力扶持畜牧人工授精体系建设,推广人工授精技术,提高人工授精覆盖率,提高畜牧的良种化水平。以畜牧技术推广和服务部门为依托,建立种畜质量监测体系,加强对种畜质量的监督监测,提高种畜的质量水平。强化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对地方优良畜禽小品种繁育场的基础设施进行提档升级。加强种畜禽质量建设,开展种畜生产性能测定工作,开展种畜禽质量监测评价,促进育种水平和种畜禽质量全面提升。
二、提高良种供应能力
依托育种和养殖龙头企业,以畜禽原种场为建设平台,通过项目引进、良种引进等方式完善原种场和扩繁场,形成以畜禽原种场、祖代场为核心,家畜扩繁场、父母代种禽场为骨干,家畜改良站为基础,与区域生产布局相适应的畜禽良种繁育体系,满足畜牧产业发展对良种的需要,增强畜牧的良种化水平,提高区域内畜牧供种能力和质量,逐步实现良种供种的基本自给。加大畜牧良种推广力度,提高良种的普及水平。
第二节 加强标准化建设,提升畜牧养殖水平
一、优化畜牧产业结构布局
坚持“突出市场导向、发挥比较优势”的原则,进一步调整畜牧业区域布局和生产结构,形成与市场需求基本匹配、与环境保护协调一致的生产格局。根据环境容量,优化养殖区域布局,优化畜禽养殖结构,统筹考虑资源禀赋和环境承载能力,保生态,控总量,加快推进养殖布局优化调整,形成不同区域优势互补、协调发展的产业布局。按照稳定生猪、发展牛羊禽、多元发展、提质增效的思路,依托畜牧龙头企业,指导生猪、肉禽、肉牛、肉羊等企业和大户明确产业定位,充分发挥龙头企业的带动作用。在标准化规模养殖、粪污资源化利用及产业化经营等方面实现新突破。
二、加强畜禽养殖标准化建设
积极推进畜禽规模养殖科学布局和标准化改造,加快畜禽规模化养殖场粪污处理利用设施建设,提升设施装备水平。扎实推进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创建工作,切实加强动态管理,坚持规模化推进、标准化提升,做好标准化示范场宣传示范工作,扩大畜禽标准化养殖普及面,促进产业升级,加快实现传统畜牧业向现代畜牧业的跨越。按照畜禽养殖粪污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和生态化原则,引导和促进在建或准备创建示范场的养殖场科学规划、合理布局。
三、强化养殖环节规范化管理
依法规范畜禽养殖档案管理,符合备案条件的畜禽规模养殖场(区)全部备案。形成一套行之有效的畜禽生产监测预警机制,严格执行畜禽养殖场直连直报系统制度,健全畜牧业生产统计、监测制度,积极引导养殖户正确认识形势,指导养殖户合理安排生产,实现畜禽生产快速增长,畜禽养殖户增收。加强产地检疫、屠宰检疫,切实抓好畜禽养殖投入品、流通等环境监管,保障畜禽产品质量安全。
四、提升粪污资源化利用能力
按照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总体部署,坚持保供给与保生态并重,坚持政府支持、企业主体、市场化运作的方针,坚持“源头减量、过程控制、末端利用”的治理路径,以沼液还田利用为主要推广方向,以农用有机肥和沼气能源为主要循环利用方向,全面推进畜禽养殖粪污资源化利用,以21 家生猪规模养殖场(养殖场名单见附表2)为重点,建设沼液储液池、沼液灌溉管网、智能沼液施肥控制系统、配套有机肥生产线、沼气发电、粪污运输车辆、除臭等设施。
第三节 加快畜牧业转型升级,提升可持续发展能力
一、加快屠宰加工行业转型升级
着力提升畜禽屠宰水平。 坚持以“清理整顿去产能、优化布局稳供给、延伸产业促发展、提升质量创品牌、强化监管保安全”为重点,不断优化屠宰加工场建设,减少活畜禽长距离调运,鼓励屠宰加工企业兼并重组、养殖屠宰加工企业融合发展,推动建立上下游产业利益联结机制,促进屠宰、加工、配送、销售一体化经营。
推进屠宰行业转型升级项目。 2021 年泰宁县新建的畜禽屠宰加工及冷链工厂标准化项目正式投入使用。该项目位于杉城镇赤坑垅,建成日屠宰生猪500 多头的标准化车间。建设内容包括猪牛羊屠宰间、待宰圈、分割间、冷库以及家禽屠宰车间、综合楼、无害化处理池、污水处理设施以及相关配套设施。至2025 年,违规、违建的屠宰场全面拆除。
二、加大畜牧产品品牌建设力度
强化品牌建设,提高畜产品安全水平。积极发展优质、高产、高效、环保、安全型畜产品,大力发展畜禽名牌产品、无公害产品、绿色产品。以无公害产品产地认定和产品认证为突破口,以畜禽养殖业的投入品监管为重点,严格操作规程和质量控制措施,大力推广绿色产品标准化健康养殖技术和精深加工技术。积极组织注册畜产品商标及开展绿色食品、无公害畜产品和地理标志畜产品认证,创建名、优、特畜产品品牌。
三、加速产业融合,推进“旅游+”、“互联网+”工程
推进“旅游+养殖业”工程。 利用泰宁旅游品牌的优势,发展观光、休闲、旅游融合的新型养殖模式。以休闲观光有效促进泰宁畜牧业产业升级,结合农家乐、农家大院等休闲农庄建设,带动泰宁家禽家畜消费、餐饮住宿接待等产业发展。
实施“互联网+养殖业”行动。 一方面,利用智能化养殖系统,有效降低养殖成本,实现畜禽养殖的智能生产与科学管理。通过自动化、信息化、智能化的手段,实现了农业养殖的标准化生产,规模化经营,以科技作为农业养殖的支撑,为养殖行业的创新发展提供了支持和保障业态发展。另一方面,依托电商平台拓市场、促消费、带就业、稳增长,鼓励电商创业、电商培训,为加快农业转型升级、重大动物疫情防控、市场波动预测、经营科学决策、质量安全追溯等提供服务。
第七章 畜牧产业保护(支撑)体系规划
第一节 加强体系建设,提高疫病防控能力
一、加强动物疫病防控
把全面提高动物疫病风险控制能力作为主攻方向,建立健全动物疫病防控长效机制,科学防范、有效控制动物疫病风险,保障畜牧业生产安全和兽医公共卫生安全。
二、提升防疫主体责任意识
指导从业者改善动物防疫条件,健全防疫制度,落实强制免疫、清洗消毒、疫情报告、生物安全隔离等措施。鼓励规模养殖场(户)和屠宰场开展重大动物疫病自检工作。加快推进强制免疫疫苗“先打后补”改革,支持养殖场(户)或第三方服务主体自主选购疫苗、自行开展免疫。
三、落实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措施
落实制定免疫计划,做到应免尽免。积极开展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加强部门间联防联控,强化生猪调运监管,降低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传播风险。强化防疫应急制度、技术、物资储备,完善应急预案体系,提升应急处置能力。
四、防止人畜共患病
坚持“人病兽防、关口前移”,完善免疫、检测、扑杀、风险评估、宣传干预、区域化防控、流通调运监管等综合防控策略,因地制宜采取针对性措施。严格落实高致病性禽流感强制免疫和突发疫情应急处置措施,强化布鲁氏菌病防控。加强防控宣传,加强部门沟通和联防联控。严控重点人畜共患病的发生和流行。
五、强化疫情监测预警
继续开展非洲猪瘟包村包场排查和入场采样监测,强化重大动物疫病和重点人畜共患病定点流行病学调查、监测和专项调查;建立健全动物疫情监测和报告制度,完善监测信息和疫情报告要求,强化预警分析;完善动物疫情发布机制。做好动物疫情监测预警。
六、完善县、乡镇、村三级动物疫病防控体系
坚持“预防为主、防控结合”,加快构建县、乡镇、村三级动物疫病防控体系。农业主管部门承担动物疫病防控、检疫监督管理和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工作;乡镇级负责辖区内的动物疫病防控和承担防控技术支撑职能工作;村级具体负责实施基层动物疫病防控工作。
第二节 健全动物疫情应急与监督体系
健全泰宁县重大动物疫情应急体系,加强重大动物疫情应急物资储备建设,按规定标准建设疫苗冷冻(藏)室,乡镇站配备冷链设施,提升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管理能力。加强动物卫生监督执法体系建设,健全县动物卫生监督机构。
第三节 加强人才信息建设,强化科技支撑
“科技是第一生产力”。科技支撑体系是经济发展和现代农业发展的重要保障,因此要切实筹划建设创新产业平台和人才发展战略,从而实现科技作为畜牧业发展的重要动力。
一、建立相关产业平台
依托福建省内相关的高等院校和科研单位,以基层农业、畜牧业技术推广机构为支撑保障,以搭建产学研创新平台,以农业新技术试验示范、畜牧养殖等实用技术培训为主要内容,涵盖遗传育种、动物疫情防控、机械化与设施设备、加工等领域,“以科技特派员为主导,研发中心+标准试验基地”的良性模式。建立畜牧信息公开制度,确保生产者消费者的信息同步,同时引导消费者树立优质优价的消费观念,促进产业升级。
二、 加强县乡畜牧兽医技术推广体系建设
目前,县畜牧站除养殖技术指导、项目建设、污染治理等繁重业务外,还负责泰宁县金湖乌凤鸡原种保护中心工作,站里人员年龄结构老化、缺少后备力量;保种工作难度大要求高,建议增加编制人员,安排本科及本科以上动物科学(遗传育种专业)毕业生,推进金湖乌凤鸡提纯选育工作;各乡(镇)无畜牧兽医技术推广机构,相关业务暂时由各动物检疫申报点人员代办,建议参考其他县管理,重新探讨各乡(镇)畜牧兽医技术推广人员编制设定和人员管理办法。
三、提高相关人员技术水平
完善农技(含畜牧兽医)推广人员的责任和考核制度、知识更新培训和继续教育制度,每年委派专业人员参加全国、省市业务培训,提高专业人员的技术水平;加强科技特派员的选聘、考核和管理,发挥科技特派员在养殖技术推广的主导作用;大力支持鼓励农业龙头企业、农业科技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民营科技组织等社会化科技力量积极参与农技推广活动,逐步形成“县、乡镇、村(企业)”三级农技推广服务体系,让泰宁县畜牧业在未来实现提质增效发展。
第四节 加强前端监管,提高质量水平
质量是产业发展的根本,打造品牌农业、质量农业、绿色农业,提高泰宁县畜产品市场竞争力,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绿色优质畜牧产品需要。
一、加强关键环节控制,保障畜产品质量安全
一是 强化投入品生产和经营环节监管。深入推进《饲料质量安全管理规范》实施,完善饲料生产企业定点联系监管制度,强化企业原料入厂查验检验、生产记录、产品检验、产品留样、产品销售等质量安全制度的落实。 二是 强化养殖环节监管。制定保障畜产品质量安全的生产技术规程和过程控制技术规范,强化养殖环节技术培训,引导养殖企业规范畜禽养殖行为,指导养殖场科学用药,推广中草药制剂的使用,减少抗生素的使用,严格执行休药期,严厉打击养殖过程中添加使用违禁药物和非法添加物的行为。 三是 强化收贮运和屠宰环节监管。认真落实畜禽屠宰环节质量安全监管职责,严格畜禽定点屠宰管理,督促落实进场查验登记、肉品检验、“瘦肉精”、“非洲猪瘟”自检等制度;强化巡查抽检和检疫监管,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屠宰病死动物、注水及非法添加有毒有害物质等违法违规行为。
二、强化畜产品及投入品检测,提高风险防范水平
提升检验检测机构技术支撑能力和经费保障能力,完善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预警机制,提高风险防范的能力和水平。 一是 完善县、乡镇、规模养殖场三级畜产品检测体系,建立农产品质量综合检测中心,以及建立具备违禁物质、兽药残留的定量检测能力的县级检测中心,相关乡镇建立检测室。 二是 做好监督抽检。实施畜产品及畜牧投入品例行监测和监督抽检,扩大检测范围、品种和参数,市级以上畜牧产业化龙头企业、定点屠宰加工企业等实现全覆盖抽检。加强检测结果分析,为专项整治和执法监管提供支撑。 三是 做好畜产品风险预警监测。建立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预警溯源网络平台,制定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年度计划,全面摸清畜产品危害因子种类、范围和危害程度,防范区域性和系统性风险的发生。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屠宰企业、肉类加工企业应按规定配备与企业屠宰能力相适应的无害化处理设施设备或委托当地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厂,执行畜禽定点屠宰、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制度,按规范对本单位产生的肉类加工废弃物或检验检疫不合格畜禽产品进行收集、存放、处理并如实记录,建立无害化处理台账,无害化处理记录和凭证保存期不得少于两年。
三、完善畜产品安全监管,构建全环节监管长效机制
进一步理清监管职责,细化任务分工,消除监管空白,构建从投入品到养殖、出栏、运输、屠宰、贮存等全环节畜产品质量监管长效机制。 一是 建立产地准出管理机制。由农业农村部门会同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共同建立以畜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为核心内容的产地准出管理与市场准入管理衔接机制,通过市场准入倒逼生产管理,全面落实生产经营者在质量安全方面的主体责任。 二是 建立畜产品安全追溯制度。依托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信息平台,以点带面,全面建立畜产品生产、收购、贮存、运输全环节可追溯体系。三是 建立信用体系。以建立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为核心,推动畜禽产品质量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完善“黑名单”制度和市场退出机制,健全部门间联合惩戒机制,加大对失信主体惩戒力度。
第五节 推进绿色畜牧业,实现可持续发展
在做大做强现代畜牧业的同时,加强对资源环境的保护,实现畜牧产业与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生态文明的可持续发展。
一、加强绿色生态环境保护
以保护生态环境为优先原则,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合理划定禁养区和可养区。对禁养区实行关闭、搬迁规模养殖场,严禁新建扩建规模养殖场,划定红线,保护优先;在可养区全面推进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利用设施改造任务,提升粪污综合利用水平。通过不同绿色生态建设恢复方式,促进畜牧和生态的协同发展。
二、推进农牧业生态循环发展
加强示范带动,构建“双循环”模式。引导畜禽规模养殖场通过土地流转、租赁等形式配套种植用地,就近就地消纳畜禽养殖粪污,构建种养双循环。充分发挥大中型沼气工程、有机肥生产线、沼液还田作用,通过农牧对接、沼气利用、水肥一体化、智能化设施等建设,构建产业融合、种养平衡、农牧结合的区域内循环。以乡镇为单位,结合当地实际,对照“一场一策”要求,统筹农牧产业、沼气工程建设、有机肥加工、沼液还田、休闲农业、美丽乡村等配套服务措施,构建县域生态农牧业立体大循环。
第八章 规划环境影响评价
第一节 规划环境影响概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8 年修订)文件要求:
第二章第七条:“国务院有关部门、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对其组织编制的土地利用的有关规划,区域、流域、海域的建设、开发利用规划,应当在规划编制过程中组织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编写该规划有关环境影响的篇章或者说明。规划有关环境影响的篇章或者说明,应当对规划实施后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作出分析、预测和评估,提出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作为规划草案的组成部分一并报送规划审批机关。未编写有关环境影响的篇章或者说明的规划草案,审批机关不予审批。”
第二章第十条:专项规划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实施该规划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分析、预测和评估;
(二)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三)环境影响评价的结论。
规划环境评价在我国发展时间短,理论和实践研究尚处于不断完善过程中,目前已经进行的规划环境评价的理论依据主要是基于项目环境评价的技术、方法和模式,缺乏系统的规划环境评价理论和技术方法。
畜禽养殖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由于范围大、要素多和综合性强,还处于探索和经验总结阶段。通过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从源头上进行预防,促进畜禽养殖业持续、健康、稳定发展。对已实施的畜禽养殖规划现状进行分析,仍存在着畜禽养殖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环节的缺失、畜禽养殖规划与环境政策不协调和畜禽养殖规划的实施效果差等主要现象,针对这些现象亟须完善我国畜禽养殖业规划与环境管理的主要对策;结合我国畜禽养殖规划的情况,从畜禽养殖的特点出发,提出了畜禽养殖业规划显著环境影响识别的必要性和方法,根据畜禽养殖业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要求,提出了效益指标体系、生物结构指标体系、生态破坏指标体系和环境污染指标体系。
第二节 畜禽养殖业的主要环境问题及污染特点
一、畜禽养殖业的主要环境问题
(一)污染水体
未经处理排放的粪便和污水中含有大量污染物,其化学耗氧量最高可达3~8×104mg/L,是高浓度的有机污染源。这些污染物排入地表水后会导致地表水体水质恶化,渗入地下水中还可造成地下水体污染。
(二)污染空气
畜禽粪便在厌氧的环境条件下,会分解释放出氨气、硫化氢、甲烷等刺激性气体,对养殖场周边的大气环境造成严重污染。挥发到大气中的氨气和硫化氢还可能引起酸雨,影响植物的生长。粪便的恶臭除直接或间接危害人类健康外,还会引起畜禽生产力降低,使养殖场周围生态环境恶化。
(三)污染土壤
进入土壤中的粪便超过土壤的自净能力时,就有可能造成污染。某些传染病源经常污染土壤,以土壤传播为主的传染病的病原体可以在土壤中寄生多年,经土壤或土壤中动物传播,在一定时期内对人畜造成危害。
二、畜禽养殖业的污染特点
(一)以面源污染为主
畜禽养殖业产生的面源污染是对环境污染主要因素,畜禽养殖业一般处在农村地区,化肥施用和畜禽粪便等污染物直接排放到农田里,进行资源化农业利用,如超过了农田及土地所承受的承载能力,在环境影响上形成了面源污染。
(二)污染物浓度高
养殖场排出的粪便和污水污染浓度高,从而进一步增大处理难度和处理成本。
(三)治理率低,处理难度大
集约化畜禽养殖场污染问题至今尚未得到足够重视,污染物排放在相当程度上处于放任状态。对绝大多数养殖场于环境治理的投资力度明显不足,污染治理设施难以达标,大量畜禽粪尿污染物直接排入自然环境,造成地表水和地下水的严重污染。
第三节 畜禽养殖业污染物进入环境的途径分析
一、畜禽养殖业污染物产生的环节
要掌握畜禽污染物进入环境的途径,首先要了解畜禽养殖过程产生的污染源和污染物。畜禽养殖业主要环境污染源为养殖废水和畜禽粪尿及其在储存、运输、处理处置等环节形成的恶臭气体、渗滤液体、污泥等新的污染物。不同的清粪方式的畜禽养殖产生的污染物也不相同,结合目前国内养殖业通常采用的三种清粪工艺,畜禽养殖业污染源按环境要素分为大气污染源、废水污染源和固体废物污染源,各类污染源中主要污染物见表17。
表17 各类污染源中主要污染物表
(一)储存环节
从畜禽养殖场舍清出的固态或半固态粪污利用运输工具输送至储粪场进行处理,液态粪污一般利用地下管道输送至储粪池。由于养殖场采取的清粪方式、粪污储存环节采用的环保措施不同,畜禽粪污中的污染物进入环境的途径和危害也不相同(水冲或干清粪、设施有无防渗等)。
根据国家现行的有关畜禽污染防治的法律法规和管理办法,畜禽粪污等固体废物实行减量化的原则,国家鼓励畜禽养殖场实施“雨污分离、干湿分离、粪尿分离”等手段消减污染物的排放总量,减少处理和利用的难度,从而降低处理成本,为实施资源化利用和提高治理效果创造条件。
(二)处置环节
畜禽粪污经过无害化处理后可以作为有机肥还田(林),这是粪污最好的处置方式。根据畜禽粪污处理的方法不同,可以把畜禽粪污还田分为直接还田和处理后还田两种。
(1)直接还田
畜禽粪污经过简单堆沤后直接还田,这种方法是把储粪场或储粪池中的固态粪污直接作用于耕地做底肥,使其在土壤微生物作用下氧化分解成可以被植物吸收的养分。这种处理方法简单,但因为粪污没有经过无害化处理,容易造成环境污染和疾病传播。施入农田的畜禽粪尿量大于土壤的最大纳污能力时,超出了土壤的自净能力,对土壤环境产生直接影响。
(2)处理后还田
畜禽粪污经过资源化、无害化处理后可以作为有机肥还田,是畜禽粪污实现资源化的最佳处置方式。但是,如果施入土壤中的有机肥数量大于作物生长的需要时,超出了土壤的最大消纳能力,畜禽粪尿中的氮、磷等物质不但会对土壤环境产生直接影响,还会通过地表径流和地下渗漏的方式对地表水和地下水造成间接影响和累积影响。
二、畜禽养殖业废水处理
畜禽养殖废水的处置具有如下特点:
(一)养殖场排水量较大,而农业生产是季节性的,周围农田无法全部消纳;
(二)冲洗栏舍的时间相对集中,冲击负荷大;
(三)废水中固液混杂,有机质浓度高;
(四)畜禽养殖业利润较低,没有足够的资金用于废水处理。因此,必须研究出投资少、成本低、易操作、效果好的畜禽养殖废水处置方法。
常用的畜禽养殖场废水的处理方法有自然生物处理法、好氧处理法、厌氧处理法、好氧-厌氧联合处理法、沼气生态工程、生物垫料发酵床处理法等,见表18。
表18 畜禽养殖业废水处理表
第四节 发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指标体系
一、主要发展规划指标
至2025 年,本规划主要畜牧业发展指标如下:
生猪存栏数:10.618 万头;
牛存栏数:1654 头;
山羊存栏数:4236 只;
家禽存栏:65.81 万羽。
规划要合理布局养殖区域,减少污染,有利于人类和畜禽的健康,确保畜禽养殖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从总体目标来看,基本上体现了畜禽养殖业合理发展,主要目标是提高经济效益,并重视与其他行业的协调发展,提高生态环境质量。
二、环境影响评价指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生态环境部办公厅下发的《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试行)》的要求及评价指标选取原则,通过规划环境识别、环境现状调查和环境保护目标,经过核查资料和咨询专家,确定了环境影响评价指标体系,详见表19。
表19 环境状态反映指标
第五节 区域畜牧业发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
一、大气环境预测评价
通过对相关养猪场、养殖小区下风向不同距离处空气中氨气、硫化氢和臭气浓度的调查,畜禽养殖场NH 3 的排放浓度明显高于H 2 S的排放浓度,恶臭污染物的浓度会随着下风处的距离增大而降低。根据调查结果,畜禽养殖场在300m 范围内对周围环境空气会产生影响,畜禽养殖场与周围村庄的距离大于500m 时,对村民生活环境影响不大。
二、地表水环境预测评价
进入地表水的畜禽污染物的量(Q 总)包括直接排入地表水的畜禽污染物的量(Q 直)和间接排入地表水的畜禽污染物的量(Q 间),
计算公式为:Q 总i=Q 直i+Q 间i
式中,i—污染物,如COD、BOD、氨氮、总氮、总磷等;
Q 总i—进入地表水体的污染物总量;
Q 直i—直接排入地表水体的畜禽养殖废物i 的量;
Q 间i—间接进入地表水体的畜禽养殖废物i 的量。
三、环境承载力预测评价
环境承载力是指在一定时期和环境状态下,某一区域维持其系统结构不发生质的改变、环境功能不发生恶的转变的条件下,区域环境系统所能承受的人类各种社会经济活动的能力。
环境承载力的评价是制定合理的畜禽养殖业发展目标的重要依据和前提,其目的是探求资源环境要素对规划的支撑能力和限制因素,弄清楚规划设计的资源和环境条件是否支撑规划方案的实施,本质上是对地区可持续发展能力的分析。畜禽养殖业规划涉及的资源限制条件主要为土地资源和水资源,各乡镇在新、改、扩建畜禽规模养殖时,要确定环境承载力必须分析所在乡(镇)辖区内的增长变量人口、经济发展水平、人类活动强度、污染物排放量等之间的关系。依据环境承载力理论,畜禽养殖业环境承载力是指在某一时期某种环境状态下,在维持区域环境系统结构和功能不发生质的改变的条件下,该区域环境系统对畜禽养殖业的支撑能力。
表20 泰宁县畜禽规划总量安排表与承载力状况
第六节 环境保护对策与建议
一、合理规划,科学布局
根据农牧结合,种养平衡的原则,结合泰宁县的资源环境背景现状与特征,规划畜禽养殖业的合理规模,建立相应的粪污污水处理设施。
畜禽养殖场布局应尽量选择远离饮用水水源地和居民生活区、地多人少且便于就近还田的地方。改建、扩建的畜禽养殖场和粪污污水处理区的选址应位于常年主导风向的下风向或侧风处。
二、加强监管,规范管理
指导畜禽养殖场采用先进养殖方式实施规模化养殖,严格饲料质量控制,通过科学配制饲料、改变饲喂方式等措施减少畜禽排泄物中氨氮等产生量。依托泰宁生态环境部门和各乡镇畜牧兽医站建立源头控制的指导和监督体系,鼓励和引导畜禽养殖场采用污染物排放少的生态养殖方式,对造成环境严重污染的不规范生产行为进行相应的处罚,对屡次整改不到位的、达不到治理要求的场实施强制停产、关闭或拆除处理,并动员业主转产转业,退出养殖领域。
三、粪污资源化处理
规模化养殖场粪污处理多采用能源生态模式、能源环保模式,使粪污废水实现资源化利用,且运行成本相对较低,成为当前规模化养殖场处理污染物的首选措施。还可根据泰宁县的实际情况,在一定范围内成立专业的有机肥生产中心,用肥旺季通过分散的堆肥处理直接还田,用肥淡季通过集中堆肥发酵制成复合肥供农田使用。第九章 效益分析
第一节 经济效益
规划实施后,泰宁县畜禽良种繁育场和规模化养殖场基本配套提升,进一步提高畜禽繁育自给率,提高本地畜禽抵抗力,降低死亡率,增加经济效益;利用科技管理水平的提高,大力推广优良新品种,提高良种普及率,提高生产效益;应用新技术、新成果,建立试验示范基地,辐射带动生产,促进畜牧业生产从数量增长向质量效益增长转变,畜产品从粗加工向精深加工转变,延伸产业链,获取加工附加值,进一步提高畜禽生产的经济效益;大力发展标准化、规模化、集约化生产和产业化经营,提高单产,增加经济效益。
第二节 社会效益
依据泰宁县独特的资源禀赋、环境条件和区位条件,优化畜牧业布局,谋划和实施一批重点工程和重点项目,逐步提高区域畜牧产业的整体水平。通过加强畜禽良种推广和对养殖户的技术培训,提高农民的饲养管理水平,为畜牧业的发展提供技术支撑,将有效促进区域内畜牧业的跨越式发展。规划通过种植业与畜牧业的有机结合,形成种植业与畜牧业相互依存、相互促进的良性循环,促进区域农业的可持续发展,对培育壮大主导产业、实现各生产要素最佳配置、农业经济结构调整起到积极的作用。此外,通过发展现代畜牧业,还可以有效带动畜产品加工、贮藏、包装、运输、销售等相关产业的发展,逐步形成农民收入持续增长的长效机制。通过实施规划,可以直接增加就业机会,促进农民工资性收入的增加;能够带动项目区农业发展,促进先进农业生产技术的推广应用,增加农民的生产性收入;带动周边其他产业的共同发展,产业链条得以不断延伸,农村部分剩余劳动力的就业问题将得以进一步解决,有利于农村社会稳定发展。
第三节 环境效益
泰宁县畜牧业经过转型升级、合理布局、适度规模发展,科学划定养殖禁养区和可养区,推进生态型养殖;推广农牧、果牧、林牧与渔牧结合等种养循环发展模式,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加大规模养殖场基础设施改造,加强养殖废弃物的综合利用,减少污染物的排放;在牛、羊等草食畜的饲养过程中,需要大量的农作物秸秆作为饲料来源,可大大减少农作物秸秆焚烧、废弃等对环境造成的污染。规划在分析泰宁县土地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空间承载能力等的基础上,确定了科学的发展目标、适宜的畜禽结构和合理的发展规模,可以实现发展和环境承载的平衡,既能够保护泰宁县的生态环境,又能实现区域现代畜牧业的可持续发展。
第十章 保障措施
第一节 强化组织领导
正确把握畜牧业发展的新特征、新趋势,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积极开展调研论证,强化顶层设计,认真抓好本辖区畜牧业发展规划的制定落实工作,坚持用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解放思想,勇于创新,制定行之有效的措施,落实工作责任,加强监督考核,确保畜牧业发展规划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县农业部门要超前谋划,主动做好规划、指导、管理和服务工作,发改、财政、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等部门认真履行职责,加强配合,形成合力,共同促进泰宁县现代畜牧业持续健康发展。
第二节 强化政策扶持
一是 建立土地调节机制。要统筹解决畜禽养殖用地,推动落实自然资源部和农业农村部有关养殖用地政策,合理规划养殖用地。二是 加大财政扶持力度。安排专项经费,重点用于新、扩建畜禽规模养殖场、现有规模养殖场的设备更新、技术改造以及种养结合、生态发酵床技术推广的奖励。 三是 加大金融支持畜牧业力度。拓宽畜牧业融资渠道,引导各类金融机构增加对畜牧业生产、加工、流通的贷款规模和授信额度,探索开发适应畜禽养殖户的贷款种类,解决家庭农场、养殖大户融资难问题。
第三节 强化服务保障
加强基层畜牧兽医体系建设,充分发挥基层畜牧兽医服务体系在畜禽养殖技术推广、动物防疫、检验检疫、无害化处理、畜产品安全监管等作用,保障畜牧业健康发展。完善动物疫病防控社会化服务,积极培育畜牧兽医社会服务主体,在开办场所、设施设备、金融、税收、项目配套等方面给予一定的政策优惠和支持。加强畜牧兽医社会服务人员培训,提高人员素质和服务水平,推进执业兽医师制度建设,鼓励和吸引大专院校畜牧兽医毕业生到基层从事相关服务。
第四节 强化绩效考核
立足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的高度,将当地畜禽产品保供能力纳入现代农业考评体系中,健全完善监督检查、绩效评价机制,确保各项指标按期完成。要大力培育和宣传现代畜牧业绿色发展、高质量的先进典型和成功经验,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支持现代畜牧业发展的良好氛围,促进全县现代畜牧业健康稳定发展。
附图 “十四五”重点项目布局图
附表1 泰宁县“十四五”畜牧业发展规划重点项目一览表附表2 “十四五”期间泰宁县生猪养殖场养殖计划表附表3 2020 年泰宁县生猪养殖场配套粪污设施一览表
附表4 2020 泰宁县生猪养殖场配套消纳地及资源化利用一览表附表5 不同植物形成100 kg 产量需要吸收氮磷量推荐值
附表6 单位猪当量养分供给量与排泄量
附件1 泰宁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泰宁县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分方案》的通知(泰政文〔2019〕61 号)
附件2 《泰宁县“十四五”畜牧业发展规划(2021-2025)》技术审查意见
附件3 相关部门对《泰宁县“十四五”畜牧业发展规划
(2021-2025)》意见和建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