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建宁县2023年松材线虫病防治实施方案的通知(建政办规〔2022〕3号)

[可行性研究报告 - 政策法规] 发表于:2026-03-25 19:17: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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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政办规〔2022〕3 号

建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建宁县2023 年松材线虫病防治实施方案的通知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将《建宁县2023 年松材线虫病防治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建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 年11 月17 日

建宁县2023 年松材线虫病防治实施方案

为切实做好松材线虫病防控工作,有效遏制疫情扩散蔓延,保护我县松林资源和国土生态安全,根据《福建省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条例》、国家林草局《松材线虫病疫区和疫木管理办法》、《福建省林业局转发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新修订的<松材线虫病防治技术方案>的通知》(闽林文〔2019〕18 号)、福建省林业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松材线虫病疫木监管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松材线虫病疫区松木采伐和疫情除治管控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规范松墨天牛诱捕器使用和枯死松树伐桩除害处理技术的通知(闽林〔2022〕55 号1 号、闽林文〔2022〕55 号、闽林文〔2022〕20 号)、《三明市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五年攻坚行动方案(2021-2025 年)》(明林综〔2021〕55 号)等法规、文件精神,结合当前我县松材线虫病等重大林业有害生物发生与防控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基本情况

建宁县位于福建省西北部,北纬26°32′-27°06′,东经116°30′-117°03′,总面积1742.3 平方千米,全县辖4 个镇、5 个乡。毗邻江西黎川县、南丰县、广昌县,泰宁县等多个松材线虫疫区县。位于建宁县东南部的福建闽江源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以下简称保护区)属中亚热带南部的山地,地带性植被为常绿阔叶林,保护区内的严峰山西南麓海拔950m 处,是闽江的正源头。

(一)森林资源及松林资源概况

全县林地面积205.29 万亩,森林面积201.32 万亩,森林覆盖率77.73%。其中,松林面积约20 万亩,约占林地10%。

(二)松材线虫病发生情况

1.松材线虫病防治历史概况:2019 年7 月在松枯死木日常巡查过程中在闽江源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发现不明原因松枯死木,经取样检测,高度疑似松材线虫病。由于疑似疫情山场属自然保护区生态公益林,只能采取清理松枯死木和挂设松墨天牛诱捕器等综合除治措施。2020 年受异常气候等多种因素影响,保护区原疑似疫情山场及周边松林,松枯死木数量剧增, 经2020 年松材线虫病秋季普查,确定疫情发生面积8774 亩(其中闽江源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疫情发生面积7423 亩),疫情分布在闽江源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及濉溪、溪口、均口、伊家、溪源等5 个乡镇,9 个行政村,疫情发生小班数63 个;2022 年全县松枯死树1218株(其中,干旱、风折、火烧等原因致死387 株),疫情发生面积7913 亩,疫情仍控制在上述5 个乡镇的6 个行政村,疫情发生小班数51 个。(详见表1)

表1 建宁县疫情发生情况表

2.2022 年度防治情况:2021 年9 月—2022 年8 月期间全县共清理松枯死木1218 株,枯死木清理率100%;完成除治性采伐改造松林面积847 亩,预防性采伐改造面积499 亩;挂设诱捕器300个,诱杀天牛1975 只;运用无人机喷施绿僵菌开展松墨天牛防治,防治面积6503 亩。(详见附表1)

3.现有疫情发生情况:截至目前,全县松材线虫病疫点乡镇5个,分布在濉溪、均口、溪源、溪口、伊家等5 个乡镇(含闽江源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疫情发生面积7337 万亩,其中,上年度结转6840亩,濉溪镇1658 亩,行政村2 个,均口镇发生面积5182 亩,行政村1 个;2022 年秋普阶段性新增497 亩、松枯死树55 株。溪口镇发生面积426 亩、行政村3 个、枯死树53 株,伊家乡发生面积71 亩、行政村1 个、枯死树2 株。(详见附表2)

二、防控目标与任务

(一)防控目标

1.2025 年攻坚目标:到2025 年,全县疫情发生面积不超过0.65 万亩,乡镇级疫点数量控制在4 个以内,实现省林业局提出的疫情发生面积和乡镇级疫点数量双下降。

2.2023 年目标:疫情面积比上一年度减少7%以上,非干旱、火烧及其他明确由人为致死的枯死松树数量比上一年度减少5%以上,力争实现溪源乡实现无疫情。

3.新发疫情控制目标:新发生疫点应当自确定之日起,力争1 年内实现基本无疫情;孤立疫点、区域位置显要和危险性大的疫点,应当在限期目标下达后2 年内实现无疫情。

(二)防控任务

1.全面开展松材线虫病监测。 对全县20 万亩松林开展松材线虫病秋季专项普查及定期巡查,监测覆盖率达100%。对症状典型的松枯死木按要求取样、送检。

2.以清理松枯死木为核心。 集中清理松枯死木并及时除害处理,2023 年3 月底前清理所有的松枯死木,预计2023 年全年清理松枯死木1150 株左右。

3.林分采伐改造。 根据省、市有关规定,将防治性采伐改造(含除治性与预防性)纳入松林改造提升范围。2023 年实施松林除治性采伐改造497 亩(详见附表3-1),预防性采伐改造124亩(详见附表3-2)。对保护区6937 亩松林和濉溪东山公园128亩松林实施持续控制措施。

4.开展松墨天牛综合防治。 在疫情发生小班挂设松墨天牛诱捕器31 套,在4-5 月施放绿僵菌(0.25 kg/亩)防治面积5000 亩(详见附表3-3)。

5.检疫检查。 由森防检疫牵头,组织林业执法大队、森林资源、林业站等部门对辖区内木材加工及 电力、通信、水利、公路、铁路等单位部门开展常态化开展检疫执法检 查, 含山场检查、落地检查(即复检)、市场检查(包括涉木企业检查),严厉查处和打击违法违规调运、使用、加工经营疫木及其制品的行为,严防疫情传播扩散。

6.新增疫情除治。 松材线虫病防治年度实施方案经省林业局审定后,新增的疫情将凭疫情鉴定报告进行采伐改造或采取综合防控措施。

三、疫情防控

(一)防控区划与对策

根据省林业局对松林分布区域划分,我县为重型疫区,按照“内防扩散、外防输入、全面攻坚”的策略,以及“合理区划、分类施策”的原则,结合疫情发生地所处生态区位及功能的不同,将全县松林划分为发生除治区和重点防控区两个防控类型区,有针对性地根据不同类型区采取相应的对策措施进行科学防控。将均口镇、溪源乡、濉溪镇 、溪口镇、伊家乡等5 个乡镇(含闽江源自然保护区、林业建设投资公司),共涉及松林面积10.9万亩划为发生除治区;将客坊乡、黄埠乡、里心镇、黄坊乡等非疫情发生乡镇,共涉及松林面积9.1 万亩划为重点防控区(含闽江源国有林场、建宁国有林场)(详见附表3)。

1.发生除治区防控对策

(1)严格检疫封锁,加强检疫检查。 对疫情发生区实施检疫封锁,强化疫木除害处理监管,对疫木就地除害处理业主加强检疫执法检查,规范疫木就地除害处理生产流程和业主行为,对采伐改造的松林实施严格监管防止疫木流失而引起疫情的扩散蔓延。强化木质包装材料管理,加强对涉松木单位(个人)、物流领域和建设工地等常态化检疫执法检查,纠正和查处违规调运松木及其制品(含包装材料)的行为,严防疫情人为传入。

(2)加强监测。 9—10 月,开展松材线虫病秋季普查,日常定期开展巡查。

(3)实施采伐改造。 对溪口镇426 亩13 个疫情小班,伊家乡71 亩1 个疫情小班实施除治性采伐改造;对伊家乡124 亩 高度疑似松材线虫病 的4 个小班,实施预防性采伐改造。

(4)清理病枯死木。 按照国家与省上有关规定,及时、全面规范清理各类松枯死木。预计2023 年清理松枯死木795 株,实现病死木数量下降。

(5)防治松墨天牛。 在保护区、濉溪镇等部分松林内施放绿僵菌防治5000 亩,挂设新型松墨天牛诱捕器31 个诱杀天牛(详见附表5)。

2.重点防控区防控对策

(1)加强疫情监测: 9—10 月,开展松材线虫病秋季普查,组织测报员、护林员日常定期开展巡查,准确排查疫情,一旦发生,力争做到当年拔除疫情。

(2)清理各类枯死木: 预计清理松枯死木355 株。

(3)开展检疫执法: 开展检疫执法专项检查,加强对涉松木单位(个人)、物流领域和建设工地等常态化检疫执法检查,纠正和查处违规调运松木及其制品(含包装材料)的行为,防止疫情传入。

(二)主要防控措施

1.监测普查

(1)日常监测。 每月至少二次对辖区内松树进行定期巡查,重点是电网和通信线路的架设沿线,通信基站、公路、铁路、水电等建设工程施工区域附近,木材集散地周边,景区,以及疫区毗邻地区的松树,调查是否出现松树枯死、松针变色等异常情况,取样鉴定是否发生松材线虫病。

(2)专项普查。 由县林业局组织森防站及各基层林业站、国有林场、保护区等测报人员于9-10 月进行松材线虫病秋季普查。

2.松枯死木清理

要求9 月-翌年3 月的所有病、枯死松树(包括濒死)必须在3 月底前全面伐除完成,4-8 月份枯死松树清理应做到“即死即清”。所有病、枯死松树必须严格实施就地除害处理。要求:清理松枯死木时,伐桩高度严格控制在5cm 以内,所有清理的枯死木伐桩进行环剥树皮,可不再采取其他除害措施,若在伐桩中发现天牛侵入孔、羽化孔或蛀道,则伐桩必须覆膜处理(铲皮后在伐桩的横断面砍数刀,在伐桩纵沟处放置 1 到 2 片磷化铝药片,后套以厚度 0.8 毫米以上的专用塑料薄膜、用绳子捆扎,再用土覆盖)。枯死木必须连同其1cm 以上的松枝桠一并就地烧毁或粉碎切片处理。

3.林分采伐改造

根据本《方案》(附表3-1、2)中疫情发生和松枯死木分布情况,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及时办理采伐审批手续。在采伐审批前,以“松材线虫病疫木采伐、运输管理告知书”告知采伐申请单位(个人)采伐乡镇是否为疫点、疫木采伐时间、疫木除害和运输等特殊要求,以及违法所承担的法律责任,并要求其确认签字。

(1)时间要求

由林权单位组织人员进行林分改造。必须在媒介昆虫天牛非羽化期内(当年10 月至翌年3 月底)完成除治任务。

(2)作业要求

采伐迹地上直径超过1cm 以上的枝桠进行全部清理;松木伐桩高度小于5cm,开便道暴露地面的松树树头必须掩埋,确保山场除害处理按时保质完成。

(3)疫木除害处理

根据《福建省林业局转发〈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新修订的松材线虫病防治技术方案〉的通知》(闽林文〔2019〕18 号),可选择采伐山场、采伐山场山下或者集中连片疫情发生区域内的适宜场所(含所在乡镇符合条件的木材加工企业)作为疫木除害处理点,采取削片、旋切或烧毁方式对松疫木进行除害处理。疫木除害处理原则上不出所在乡镇范围。根据上述规定要求我县选择建宁县源盛木粉加工厂作为疫木除害处理点(企业年加工能力达1.5 万立方米),非疫木除害处理点(企业)不得调入松木。建立健全疫木监管“三本台帐”制度,对疫木采伐、调运、除害处理全过程实行封闭管理。在采伐期间,各伐区的具体管理人员要在伐区审批后,根据伐区生产的具体情况和各单位人员变动情况,在采伐作业前,确定具体的监管人员,将责任落实到人,并将人员名单报县林业局备案;严格采伐山场生产管理,采伐山场与堆头安排专人看管,严禁捡拾薪材;并做好《松材线虫病疫木采伐伐区到材台账》;采伐疫木运出山场堆头,两头喷红漆标记,凭《松材线虫病疫木检疫处理通知单》调运至就地除害处理点(企业),及时推进作业进度,确保伐区生产及木材调运在2023 年三月底前全部完成。

处害处理点(企业)要建立《就地处害处理台账》,指定专人接收疫木,应设立单独疫木堆场,对调入的疫木,只能进行旋切或切片,禁止转卖、异地加工或转作他用,除害处理期间挂设1-2 个松墨天牛诱捕器,防止疫情扩散蔓延;并确保调入疫木在2023 年3 月底前完成除害处理。疫木除害处理完毕和清场后,必须由林业主管部门进行现场核查验收,并拍照建档。

4.媒介昆虫防治

(1) 生物防治

在4-5 月,林间湿度90%以上时,在有枯死木分布或松墨天牛虫口密度较大的松林,按0.25kg/亩用量,喷洒绿僵菌粉剂防治松墨天牛,降低林间松墨天牛的虫口密度以减少松枯死木数量,达到控制和减少病死树数量的目的。

(2) 挂设诱捕器防治

于4-10 月挂设松墨天牛诱捕器捕杀天牛成虫,诱捕器挂设在山顶、林缘、林中较开阔地带或松树下层枝桠上,挂设在发生小班内的,原则上距离边缘150 米以上,严禁在疫情发生区和非发生区交界区域使用。诱捕器下端应离地面l.5 米以上,有条件的情况下挂得越高越好(以松树枝桠高为极限),在林中呈三角状或网格状布设,诱捕器挂设间距100-150 米。诱捕器挂设后要加强管理,防止人为和极端天气破坏,定期统计诱捕数量,更换(添加)诱芯或引诱剂,清理诱捕器中枯枝落叶。每半月收集成虫一次,均要记录各诱捕器的松墨天牛成虫数量。不得在疫情发生小班周边松林(林缘)挂设诱捕器,使用后的诱芯,回收后集中处理。

5.检疫检查

根据《植物检疫条例》等法规要求,加强对辖区内涉木单位和个人的监管,建立电网、通信、公路、铁路、水电等建设工程施工报告制度,完善涉木企业及个人登记备案制度,建立加工、经营和使用松木单位和个人档案,定期开展检疫检查,严厉打击违法违规加工、经营和使用疫木的行为,加强电缆盘、光缆盘、木质包装材料等的复检,严防松材线虫病疫情传播危害。

(三)监管措施

1.枯死松树监测及清除质量监管。组织测报员及护林员每月至少定期一次巡查辖区内松树,重点是电网和通信线路的架设沿线,通信基站、公路、铁路、水电等建设工程施工区域附近,木材集散地周边,景区,原发疫情小班周边以及疫区毗邻地区的松树,调查是否出现松树枯死、松针变色等异常情况,取样鉴定是否发生松材线虫病。

2.疫木采伐监管。采伐作业前,由乡(镇)指定辖区护林员,实行跟班作业,杜绝疫木流失。在当年10 月至翌年3 月底前将采伐疫木调运到就地除害处理点(企业)进行除害处理。采伐作业期间,加强疫情危害性宣传,定期对山场及伐区周边房前屋后的检查,防止伐区松木和枝桠材流失。

3.疫木运输监管。松木下山前两头喷红漆标记, 调运人凭具林木经营人出具的“野账单”到所在乡镇林业站办理《检疫处理通知单》,按照《通知单》指定流向运输木材,并建立《疫木运输台帐》。林业执法支队对容易造成疫木流失的地段(如疫木处理场地、运输线路、交通要道等)加强巡查监管。

4.疫木除害处理监管。除害处理点(企业)应签定《疫木除害处理承诺书》,设立单独疫木堆场,并加挂诱捕器,要建立健全《疫木调入台账》,疫木只能采取削片、旋切或烧毁方式进行除害处理;加工剩余物定时焚烧处理,不得运出厂区,禁止转卖、异地加工或转作他用。所采伐疫木和加工剩余物必须并在2023年3 月底前完成除害处理并清场。

5.乡镇林业站每月统计、核对各采伐山场《疫木运输台帐》与除害处理企业《疫木调入台账》,及时发现问题并督促整改,严重防疫木流失。

除治期间,成立县松材线虫病除治质量督导组,深入除治现场进行检查指导;乡镇人民政府和林业站人员负责对松木伐区及除害处理点(企业)的监督管理,定期进行山场巡逻,及时对辖区内的疫木就地除害处理企业开展检查,掌握疫木流向,严防疫木流失。

(四)档案管理

建立和完善档案资料,主要包括:

1.政府和主管部门制定印发的松材线虫病相关文件、防治方案、防治经费以及相关会议资料等;

2.松材线虫病疫情监测、普查、取样、检测鉴定等工作台帐;

3.辖区内检疫检查、涉木企业及个人登记备案等情况;

4 . 收集松材线虫病除治作业现场、疫木监管、成效检查验收等影像资料。

四、除治质量验收及绩效评价

(一)质量验收

1.组织形式。 由项目具体实施单位组织检查验收,按照乡(镇)、自然保护区、国有林场等负责自查,县林业局组织相关部门检查验收的方式进行。

2.检查时间。 1-3 月检查林分改造、疫木除害处理、山场清杂等情况;4-10 月份开展诱捕器挂设、换药、收虫抽查工作;4-6月检查白僵菌、绿僵菌防治情况;日常开展松林巡查及松枯死木清理抽查。

3.检查内容。 对照年度除治任务,全面检查除治任务完成情况;疫情监测、专项普查情况;疫木清理和除害处理情况;除治作业区病死(枯死、濒死)松树情况;除治作业区伐桩处理和枝桠清理情况;除治迹地周边居民房前屋后薪材、木材存放情况;疫木粉碎(削片)或者烧毁情况;疫木除治监管、检疫封锁及媒介昆虫综合防治等情况。

4.检查方法。 采取外业和内业同时检查的方法。发生区除治期间,县林业主管部门要成立松材线虫病除治质量督导组,深入所在乡镇的除治现场,进行检查指导,保证除治质量和进度。对除治山场采取全查,媒介昆虫综合防治、零星松枯死木清理按照总量的30%进行外业抽查,内业检查表格、台帐等是否填写规范、完整。

5.不合格的处理措施。 县重大动植物疫情防治指挥部将组织相关部门对松材线虫病防控工作开展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对不合格的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经屡次整改不合格的进行全县通报。

(二)绩效评价

1.组织形式。 县重大动植物疫情防治指挥部组织相关部门对照2023 年松材线虫病防控方案对防控目标责任完成情况进行检查。

2.检查时间。 每年开展2 次检查,第1 次春季检查安排在3-4月间,第2 次年度检查安排在12 月。

3.检查内容。 春季检查主要内容:松枯死木清理阶段性任务完成情况及除害处理质量;林分改造完成情况和质量;松枯死木清理与林分改造疫木管理情况;疫情监测,综合防治实施等情况。年度检查主要内容:松枯死木清理及除害处理完成情况;林分改造年度任务完成情况;松墨天牛综合防治措施完成情况;疫情监测、秋季普查情况;检疫执法和涉木企业检查情况;保障措施落实情况;内业技术资料收集和档案建立情况;年度防治成效评估。

4.检查方法。 采取外业和内业同时检查的方法。林分改造完成情况和质量检查采取全查,媒介昆虫综合防治、零星松枯死木清理按照总量的30%进行外业抽查,内业检查表格、台帐等是否填写规范、完整,资料收集和档案建立是否齐全。

5.不合格的处理措施。 县林业主管部门组织技术力量对各乡镇(场)、保护区除治与监控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检查,检查结果报县重大动植物疫情防治指挥部,提请县政府按照奖惩制度规定实行奖惩。采取阶段和年度通报方式,对不合格的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经屡次整改不合格的进行阶段或年度通报。情节严重的,要根据有关规定,追究地方政府领导和有关部门、单位主要领导的责任;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经费预算

松材线虫病防控是一项耗资巨大的系统工程,经费来源采取多层次、多渠道筹措的办法。经测算,2023 年松材线虫病防控资金共需投入172.43 万元,主要由以下部分构成(详见附表5):

(一)疫情监测费用25 万元

疫情监测费用包括秋季普查、月巡查的调查、取样、鉴定等费用,调查费20 万亩×1 元/亩=20 万元,采集样本人工费3 万元,样本鉴定费2 万元。

(二)清理松枯死木费用57.5 万元

预计全年清理松枯死木1150 株。 1150 株×500 元/株=57.5万元,包括人工费、山场清理费、除害处理费。

(三)防治松墨天牛费用13.10 万元

挂设诱捕器(含诱芯、人工费)31 套×840 元/套=2.60 万元;绿僵菌防治费用:防治5000 亩×21 元/亩=10.5 万元;其中材料费13 元/亩,人工费8 元/亩。

(四)除治性、预防性采伐改造费用62.1 万元

除治性采伐改造497 亩×1000 元/亩=49.7 万元;预防性采伐改造124 亩×1000 元/亩=12.4 万元,包括采伐人工费、山场清理费、除害处理费等。

(五)防治管理费用4.73 万元

防治管理费用包含监理、招投标、方案评审论证、检查验收、考核、会议等,按照防治费用3%计算约为4.73 万元。

(六)开展检疫执法和疫木监管管理费用10 万元

包括采伐山场的管理,运输过程的管理,疫木的安全管理及作业区的协同管理,林政、执法大队协助管理等费用。

(七)若发生新疫情,除治费用另行预算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县政府主要领导为松材线虫病防控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主要责任人,分级分部门负责。为加强领导,落实松材线虫病防控工作责任,县重大动植物疫情防治指挥部为我县松材线虫病防控领导机构,县政府分管林业工作副县长任指挥长,县政府总值班室主任、县林业局局长任副指挥长。指挥部办公室挂靠县林业局,县林业局分管领导兼任办公室主任。

指挥部在上级领导机构和县政府的领导下,组织开展松材线虫病防控工作。根据疫情发生、发展趋势,组织召开定期和不定期会议,研究部署本县的松材线虫病预防和除治工作并作出重大决策。指挥部办公室具体负责疫情信息的收集、统计、上报等日常工作,统一指挥组织本辖区的松材线虫病防控工作。

各乡(镇)人民政府、保护区也要相应成立重大动植物疫情防控指挥部和松材线虫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部署2023 年松材线虫病防控工作。

松材线虫病疫区管理坚持政府主导、属地管理、分类施策的原则,强化政府主体责任地位。落实松材线虫病防控工作责任,加强各部门的协调配合,统筹安排防控资金,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问题,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二)落实防控责任

1.落实“双线”责任,乡(镇)人民政府、保护区、国有林场职责:各乡(镇)人民政府、保护区、国有林场是松材线虫病防控的责任主体,对所辖区域松材线虫病防控工作负总责,主要领导为松材线虫病防控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主要责任人,层层落实责任制。将防控工作纳入任期目标,全面部署辖区内松材线虫病监测、检查、宣传、预防和除治工作,制定并落实各项措施,及时开展清理除害松枯死木工作,确保松材线虫病防控资金投入,防止疫情的传入、发生和蔓延。

2.林业主管部门职责:负责制定松材线虫病监测、检疫、防治工作方案,做好日常的检疫和监测预报工作,及时组织开展秋季松材线虫病普查和松枯死木季度监测调查工作。发现典型症状的松枯死木要及时取样、送检,准确排查疫情,随时掌握疫情动态,及时向指挥部反映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评估疫情处理及补贴所需经费,制定经费预算及使用计划;培训防疫人员,开展具体技术指导,组织开展检疫执法专项行动,检查除治效果,确保责任目标的完成。

3.发改、财政部门责任:负责安排基础设施建设和应急处置资金,保证防治经费及时、足额到位,监督预防及除治经费的管理和使用,并将松材线虫病防控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算。

4.公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任:协助做好疫区封锁、疫木产品的除害处理和销毁,禁止疫木非法交易,加强对木材经营、加工单位的监督管理。

5.广电网络、电信、电力、移动和联通等部门职责:主动向县森林植物检疫机构申报光、电缆木盘的检疫证书查验工作,严禁从疫区调入光、电缆设备的松木质包装材料,监督管理光、电缆设备的木质包装材料,防止疫木制品将疫情传入本县。

6.交通、住建、农业部门职责:协助做好本系统管辖范围内林业有害生物的监测、除治工作。

(三)加强技术指导和执法检查

县林业局成立松材线虫病防控工作督促指导组,实行局领导班子成员分片包干,落实责任人,明确责任区,加强疫情除治、松枯死木清理、除害处理等环节的督导工作,严格把好质量关;组织指导执法队、林政、资源、森防检疫等力量开展执法检查,防止松材线虫病的人为传播。

(四)强化监管措施

1.开展松材线虫病防控,要充分发挥一线人员的积极性,跟班作业,严格山场监管,防止松枯死木丢失。

2.要将防控任务细化到林业站,落实具体监管责任人,林业局组织站点人员深入山场检查指导,提高施工队防治质量。

3.林业局负责全县松材线虫病防控工作技术指导,加强督促检查,把好防治质量关,及时通报防治进度和防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检查不合格且经整改乃不达标的,将除治工程队列入黑名单管理。

(五)落实防控资金

落实《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的实施意见》(闽政办〔2015〕61 号)的精神,按照“当地政府投入为主,国家与省、市级财政补助为辅”的原则,将松材线虫病防控资金纳入财政预算。县财政落实防控资金,据实核拨补助资金;确保防控工作在有效资金保障下顺利开展。

(六)加强宣传工作

采用发放宣传单、张贴通告,以及通过电视,网络等多种形式开展宣传工作,向有关单位和人员宣传、通报关于加强松材线虫病防控的重要意义和各种技术措施;通过多渠道多形式的宣传,让广大干部群众充分认识松材线虫病的危害性,增强防范松材线虫病的重要性和紧迫感,让全社会支持和协助松材线虫病防控工作。

附件:1.建宁县2022 年松材线虫病防治情况统计表

2.建宁县松材线虫病发生和枯死木分布一览表

3.建宁县2023 年松材线虫病防治区划和计划一览表

3-1.建宁县2023 年松材线虫病发生小班和除治性采

伐改造计划一览表

3-2.2023 年松材线虫病预防性采伐改造计划一览表

3-3.建宁县2023 年松墨天牛综合防治计划一览表

4.建宁县2023 年度松材线虫病防治经费预算表

5.建宁县松材线虫病防控区划图附表1

建宁县2022 年松材线虫病防治情况统计表附表2

建宁县2023 年松材线虫病发生和枯死木分布情况一览表附表 3

建宁县 2023 年松材线虫病防控区划与计划一览表附表3-1

建宁县2023 年松材线虫病发生小班和除治性采伐改造计划一览表附表3-3

建宁县2023 年松墨天牛综合防治计划一览表

附表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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