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市建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平市建阳区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实施方案(2022-2023)的通知(潭政办规〔2022〕11号)

[可行性研究报告 - 政策法规] 发表于:2026-03-25 19:17: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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潭政办规〔2022〕11 号

南平市建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南平市建阳区创建国家园林城市

实施方案( 2022-2023 )》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区直有关单位,三大集团:

《南平市建阳区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实施方案( 2022-2023 )》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南平市建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 年11 月11 日

(此件主动公开)

南平市建阳区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实施方案

( 2022-2023 )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国家园林城市申报与评选管理办法》(建城〔2022〕2 号)、《南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平市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实施方案(2022-2023)的通知》(南政办规〔2022〕8 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园林绿化建设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来闽考察重要讲话精神,全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按照“政府主导、部门配合、全民参与、共创共享”的原则,通过全区上下的共同努力,全面提升城区园林绿化整体水平,努力把建阳区建成环境优美、功能完善、生态良好,宜居、宜业、宜游的特色山水宜居城市和国际性度假旅游目的地。

二、工作目标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以创建国家园林城市为契机,加快城市园林绿化和基础设施建设,到2022 年底我区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各项指标全面满足《国家园林城市申报与评选管理办法》《国家园林城市评选标准》要求,力争2023 年配合南平市成功创建国家园林城市。

三、主要任务

对照《国家园林城市评选标准》自评结果,按照“补短板、促提升”的要求,积极开展城市园林绿化建设,重点加强公园绿地和道路绿化建设与管理。

(一)结合城区水系治理及水美景观建设,持续建设滨水景观带。 完成崇阳溪和麻阳溪(城区段)两侧滨水绿地景观提升,通过绿道串联,形成滨水景观带。重点完成崇阳溪右岸崇阳溪大桥至五里樟大桥段、崇阳溪两岸五里樟大桥至水东大桥段、崇阳溪南入城口段安全生态水系建设;麻阳溪右岸西门电站至三江汇合口、麻阳溪左岸建发悦城入口至水南大桥段滨水景观带建设和提升。(责任单位:区水利局、城管局,林业集团、城投集团、建达集团)

(二)完善建阳中心城区公园绿地建设。 完善九儒公园、人民公园、翠屏山公园、七贤公园、潭山公园、考亭书院(观书园)等重点绿地景观提升,作为创建国家园林城市现场必查点,完善公园内配套服务设施,如管理房、公厕、休憩设施、防灾避险设施、绿线公示牌等。(责任单位:区城管局、林业局、住建局、应急局、自然资源局,林业集团、城投集团)

(三)推进老城区“口袋公园”建设。 老城区内因地制宜、见缝插绿,充分利用三角地、边角地、废弃地,建设“口袋公园”(小游园),具体建设项目待遥感数据分析后提出,用地面积400 平米以上为宜,要求不少于5 处。(责任单位:区城管局、住建局、自然资源局,林业集团、城投集团)

(四)推进城区道路绿化景观提升建设。 加强老城区内红线宽度12 米以上道路绿化补植或更换,加强城市主干道和重点路段绿化花化彩化,营造复层植物景观效果,有条件道路尽量争取增加边分带或中分带。(责任单位:区城管局、住建局、林业局、自然资源局,林业集团、城投集团)

(五)加强居住小区、单位绿化景观建设。 大力推广城区立体绿化,提倡单位小区阳台和屋顶绿化,通过开展“园林式单位、园林式小区”创评活动,确保“园林式单位、园林式小区”达标率达50%。实施桥梁、护坡挡墙、围墙、河岸、屋顶等立体绿化,要求立体绿化实施率不低于10%;督促各社区、各单位抓好庭院绿化、拆除违章建筑和临街单位拆围透绿工作。(责任单位:区委文明办,区城管局、住建局、交运局,各街道办事处)

(六)加强城市古树名木和物种多样性保护。 配合市城管局完成城区内古树名木和后备古树名木资源普查、建档、挂牌并确定保护责任单位或责任人,确保古树名木保护率100%;配合完成城市生物多样性和湿地资源保护和发展建设。(责任单位:区林业局、城管局、南平市公安局建阳分局)

(七)推广节约型园林绿地建设。 园林绿化建设以植物造景、栽植全冠苗木为主,采取有效措施严格控制大树移植、大广场、喷泉、水景、人工大水面、大草坪、大色块、雕塑、灯具造景、过度亮化等;植物选择以乡土、适生植物为主,严禁随意更换行道树树种等;同时,按照《南平市建阳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平市建阳区海绵城市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潭政办〔2021〕115 号)要求,系统化全域推进我区海绵城市示范建设工作,完善城市基础设施配套,增强城市排水防涝能力,提升城市生态环境和人居环境水平。(责任单位:住建局、城管局、林业局、水利局、自然资源局、建阳生态环境局,各街道办事处,林业集团、城投集团)

(八)加强湿地生态修复和水环境综合整治。 结合城区水系治理及水美景观建设,积极开展以控源截污为基础的城市水体生态修复,保护水生态环境,改善水体水质,恢复湿地生态系统功能,确保城市湿地保护实施率不低于100%。(责任单位:区水利局、自然资源局、建阳生态环境局、城管局)

(九)其他。 做好本辖区内园林绿化管理工作;完成区创建领导小组和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配合区创建办做好创建园林城市资料收集、整理归档工作,进一步规范创建国家园林城市档案资料的管理。(责任单位:区政府办、区直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

四、工作步骤

创建工作基本分为以下四个阶段:

(一)启动阶段(2022 年6 月1 日前)

配合南平市启动园林绿化基础数据处理项目(以最新遥感影像为基础),进一步对园林各类绿地清单进行摸底,建立数据库资料。结合遥感数据,完成现场调查、相关资料收集,编制创建工作实施方案与创建期间重点建设项目及年度计划。

(二)实施阶段(2022 年6 月-2022 年11 月)

组织召开动员大会,提出创建目标,成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根据工作实施方案任务分解和年度建设计划,确保各项指标任务分解到位、责任明确。督促各责任单位按各自责任分工抓好计划实施,保时保量完成各项“补短板”项目建设及相关专业规划编制,每月定期收集工作进展,报送至创建办。

编制创建宣传工作方案,加大宣传力度,提倡全民参与,营造创建氛围。

(三)申报阶段(2022 年12 月)

配合南平市启动申报申请程序,完成申报申请材料编制、《南平市城市自体检报告》、创建技术报告片拍摄以及16 项遥感调查与测评基础资料,提前梳理专家组现场考核线路,做好迎检准备工作,确保2022 年12 月31 日前通过省住建厅初评并提交住建部。

(四)迎检阶段(2023 年12 月前)

配合市创建办和相关部门做好组织协调和内业资料归档、收集、整理工作,定期复查各责任单位工作情况。深入开展自查自纠,举一反三,抓好巩固提高,并做好迎接住建部专家组实地考核验收的各项准备工作。

五、任务分工

为实现上述目标,各部门应在巩固原有绿化成果的基础上,进一步理顺管理体制,明确职能,具体任务分工如下:

(一)区政府办

协调创建分工任务落实到各职能部门;按要求出台园林绿化管理相关制度;抓好创建工作的督查工作,促进有关职能单位、部门顺利完成创建各项任务。

(二)区委宣传部

按照区创建国家园林城市领导小组的要求和部署,做好创建宣传工作,督促宣传媒体(报社、电台、电视台、新闻网等)开设“创建国家园林城市”专栏,营造良好创建社会氛围。配合南平市电视台、市城管局等部门共同制作《南平市创建国家园林城市技术报告音像片》或图片宣传资料。

(三)区委文明办

会同区城管局、区住建局做好“园林式居住区、园林式单位”复查评比活动;配合区委宣传部做好创建宣传工作。

(四)区城管局(创建办)

配合南平市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工作,并组织、指导和督查区本级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工作。

会同区住建局、林业局、自然资源局等部门完成各项园林绿化项目工程建设,满足创建国家园林城市指标考核要求。

会同建阳生态环境局,区林业局、自然资源局等部门加强“城市双修”建设,加强城市生态空间保护和生态网格体系建设,保护城市原有山水格局和自然生态系统。

加强园林绿化规范化管理。按照《公园设计规范》和《城市公园配套服务项目经营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范要求,加强公园配套服务设施经营管理,提高公园规范化管理水平;完善城市园林绿化制度建设,健全绿线管理、建设管理、养护管理、城市生态保护、生物多样性保护、古树名木保护、义务植树等绿化法规、标准、制度建设;推行市场化养护管理,提高园林绿地管养水平。

(五)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建阳大队

保障路面畅通有序,定期开展交通秩序的整治;配合创建办完成迎检时路线的交通疏导工作。

(六)区财政局

将城市园林绿化维护专项资金投入列入年度预算;新开工的创建重点项目投资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实施;按照创建标准和要求,优化各项规划修编等专项经费,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七)区自然资源局

组织做好城市园林绿化用地收储与供应工作,保证绿化建设的用地需求;负责废弃矿山生态恢复治理和督促在建矿山实行“边开采,边治理”。配合区林业局完成环城一重山生态修复,配合建阳生态环境局完成水土流失点、“青山挂白”生态修复,加强城市生态空间保护和生态网格体系建设。

(八)区交运局

加快城市规划区内的国道、省道、桥梁等两侧立体绿化、美化建设工作。

(九)区水利局

按有关规定做好城市规划区的蓝线规划和保护工作;结合城区水系治理及水美景观建设,持续建设滨水景观带;组织实施水土流失治理;完成规划区内的河道清淤。

(十)区文体旅局

配合完成城市紫线划定,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建筑保护建设以及遗产资源保护建设;配合区城管局做好城市绿线保护规划以及其他部门有关规划媒体公示,向社会公布。

会同区委宣传部做好创建宣传报道工作,组织有关部门在重要路段、公共场所和单位“窗口”地段设置南平市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公益广告牌、宣传窗等,营造创建氛围。

(十一)区林业局

每年组织全区义务植树活动;做好辖区内陆生野生动植物物种资源普查,加强生物多样性和湿地资源保护工作;做好城市周边林内的森林防火、树木保护和植被恢复工作,重点完成环城一重山的森林植被林相改造及绿化提升;完成城区内古树名木和后备古树名木资源普查、建档、挂牌并确定保护责任单位或责任人,确保古树名木保护率100%。

配合区自然资源局加强城市生态空间保护和生态网格体系建设以及弃置地生态修复。

(十二)其他区直有关部门、街道办事处和所有驻潭单位

做好本单位园林绿化管理等工作;完成区创建领导小组和区政府交办的工作任务。按照《国家园林城市申报与评选管理办法》《国家园林城市评选标准》的要求,做好创建园林城市资料收集、整理归档工作,进一步规范创建国家园林城市档案资料的管理。

创建国家园林城市是一项系统工程,是改善城市生态环境,建设美丽南平的重要手段,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需全民动员,全社会参与。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做到认识上真正统一,领导上真正重视,措施上真正到位,工作上真正务实,使创建园林城市工作扎实开展、富有成效。

附件:1.建阳区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建阳区创建国家园林城市重点工作任务一览表

3.建阳区创建国家园林城市指标体系及任务分解表

4.建阳区创建国家园林城市新增重点工作任务一览表附件1

建阳区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工作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为进一步加强对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工作的领导,成立区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王 冲 区委副书记、区政府区长

副组长:郑林山 区政府副区长

成 员:李国标 区政府办公室主任

赖贞明 区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吴永胜 区委文明办主任

李永华 区财政局局长

丁德有 区自然资源局局长

王 敏 建阳生态环境局局长

肖建华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全祖梁 区交通运输局局长

翁建义 区水利局局长

徐卫兵 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局长

陈军杰 区林业局局长

柳仙秋 区城市管理局局长

郑卫新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建阳大队大队长

邹光祥 潭城街道办事处主任

谢江锋 童游街道办事处主任

陈子剑 崇阳街道办事处主任

邹立才 崇泰街道办事处主任

陈文勇 宝山街道办事处主任

王天禄 林业集团董事长

王 萍 城投集团董事长

邓奋冲 建达集团董事长

吴卫兵 区城市管理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区城市管理局,由柳仙秋局长任办公室主任,吴卫兵副局长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全区创建的组织、指导和督查以及日常具体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指派一名联络员对接区创建办日常工作。各有关单位要根据全区的统一部署,研究制定工作计划,分解细化创建任务,协调各方力量,为实现创建目标作出努力。

领导小组和办公室成员工作变动需调整的,由相应岗位人员自然递补,不再另行发文。

附件2

建阳区创建国家园林城市重点工作任务一览表附件3

建阳区创建国家园林城市指标体系及任务分解表附件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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