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福州市鼓楼区全民健身实施计划 (2021—2025年)》的通知

[可行性研究报告 - 政策法规] 发表于:2026-03-25 19:17: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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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政办规〔2022〕3 号

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印发《福州市鼓楼区全民健身实施计划

(2021—2025 年)》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洪山镇政府,区直各办,局(公司),福州软件园管委会:

《福州市鼓楼区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 年)》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 年9 月21 日

(此件主动公开)

鼓楼区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 年)

“十三五”期间,鼓楼区认真组织实施《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 年)》,圆满完成了各项任务。全民健身是提升人民身体素养、健康水平的重要途径,是促进人民全面发展和实现幸福生活的重要基础。依据《全民健身条例》《福建省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 年)》《福州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结合区情实际,制定本实施计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民健身工作的重要论述,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提升人民身体素养、健康水平为根本目标,以满足人民多元化健身需求、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建设健康鼓楼为着力点,扩大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优质供给,更好满足人民群众的健身和健康需求,激发市民参与和观赏体育运动的热情,推动体育运动的普及与提高,有效刺激体育需求,培育和扩大体育消费人群,提升鼓楼市民生活品质,为鼓楼打造现代化国际城市“最美窗口”作出积极贡献。

(二)发展目标

建成覆盖全区、功能齐全、均衡发展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基本形成功能齐全、特色鲜明、全面覆盖、可持续发展的公共体育设施建设格局;全民健身活动和群体性体育竞赛规范化、品牌化;全民健身科学化指导水平不断提高;体育社会组织的数量和质量以及管理水平显著提升。到2025 年,全区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达到52%以上,城乡居民国民体质合格率达到93%以上,《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合格率达到96%以上,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2.0 平方米以上;城市社区“10 分钟健身圈”全覆盖,每千人拥有社会体育指导员3 名以上。

二、主要任务

(一)丰富全民健身场地设施供给

继续将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列入区委、区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制定全民健身设施建设补短板行动计划,完善公共体育场地设施标准化建设,优化场地设施资源配置和综合高效使用。在取得相关部门的用地审批、规划许可后,充分利用城市公园绿地、边角地等因地制宜配置体育公园、全民健身中心、小型足球场、小型篮球场、健身步道等全民健身场地设施,探索复合用地模式建设健身设施。支持与文化、教育、养老、商业等公共服务设施整合共建,与园林、建设等部门合作,利用旅游景区、公园等设计建设全域体育场所,补齐区级体育设施的短板。加快体育场地设施更新换代,推广二代智能路径、智能健身驿站、智能健身步道,支持各类市场主体将工业厂房、商业用房、商业综合体楼顶等空间建设改造为体育设施,鼓励社会力量投资建设、运营和管理体育场地设施,提升城市品质。

加强公共体育场地和设施的公益开放服务和市场运营,探索低偿收费模式,形成可持续发展的运营维护管理体制和机制。适当延长现有公共体育设施开放时间,充分发挥其最大效用。推进学校、企事业单位体育设施向社会开放,鼓励委托专业机构集中运营符合对外开放条件的学校体育设施。加快公共体育场馆智慧化改造,实现智慧化线上远程管理和运营“一键通”,提高服务效能,满足开放要求、符合安全标准,提升服务品质,保障使用安全。

(责任单位:区政府办、区文体旅局、区发改局、区建设局、区财政局、区资源规划局、区教育局、区民政局、区商务局、区城管局、区园林中心、区国投集团、区城投集团、鼓楼生态环境局、十街镇)

(二)优化完善全民健身赛事活动

持续开展全民健身运动会、企业运动会、运动健身进万家、社区运动会、趣味运动会等系列赛事活动,充分发展区域特色和资源优势,形成区域特色运动项目布局。继续开展“一区一品”“一区多品”赛事活动,形成全社会参与、多项目覆盖、多层级联动、贯穿全年的全民健身赛事活动体系,释放“全民参与、全民欢乐”效应。

结合全运会、省运会开展群众赛事活动,组织参与“我要上全运、我要上省运”系列赛事活动。结合疫情防控常态化实际,大力推进居家健身、线上健身和云端赛事,完善线上线下融会贯通的全民健身赛事活动互动新模式。支持企业、社会组织等自主设计、创建、发起线上赛事活动,推动体育健身成为一种普遍的生活方式。

(责任单位:区文体旅局、区直机关党工委、区总工会、团区委、区卫健局、鼓楼公安分局、十街镇)

(三)激发体育社会组织发展活力

完善“体育总会、人群体育协会、单项体育协会、体育俱乐部、健身团队”的全民健身组织架构。发挥体育总会在全民健身中的枢纽作用,推进区“1+3+N”(1 个体育总会,3 个人群体育协会,N 个单项体育协会,体育俱乐部,备案健身团队),街镇“1+2+3”(1个街镇体育协会或文体工作站,2 个单项体育协会或人群体育协会,3 个备案健身团队)建设。支持青少年体育俱乐部、社区体育俱乐部、职工体育俱乐部、健身团队、健身站点等基层体育组织发展,鼓励和支持健身团队向所在地街镇申请备案。

落实《福州市体育社会组织扶持办法》《福州市体育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加大政府购买体育社会组织服务力度,提升其承接赛事活动组织、运动项目普及培训、人才培养等能力和水平,推进规范化、专业化、实体化建设,发挥其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群众、服务全民健身高质量发展的积极作用,培育2-3 家知名度高、示范效应明显的体育社会组织。

(责任单位:区文体旅局、区民政局、十街镇)

(四)提升科学健身服务供给能力

完善社会体育指导员制度体系,优化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年龄结构、等级结构,加大培训力度,扩大队伍规模,激发社会体育指导员活力。建立全民健身志愿服务长效机制,积极引导体育教师、退役运动员、体育院校毕业生等各类体育专业人士加入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为市民提供公益性科学健身指导服务,培育全民健身志愿服务队伍,开展全民健身志愿服务活动,打造“全民健身、全榕健康”志愿服务品牌。

推行《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开展国民体质监测、国家体育锻炼标准达标测验。大力推动全民健身与全民健康深度融合,推动体卫结合创新发展,建立完善体育和卫生健康部门协同、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运动促进健康新模式,实现体育部门与卫健部门资源共享。鼓励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具备资质的医疗、科研等机构开展体质测试、疾病监管、运动干预、运动康复和营养膳食等服务。开设线上线下相结合的科学健身大讲堂,推广简单易行、科学有效的居家健身方法,为不同人群提供个性化居家健身指导服务。

(责任单位:区文体旅局、区委文明办、区卫健局)

(五)促进重点人群体育健身活动

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老体协等社会团体的组织引领作用,推动职工、青少年、幼儿、妇女、残疾人、老年人、少数民族等重点人群参与健身、乐于健身、受益健身。建立和完善学校、社区、家庭相结合的青少年体育活动机制,保障学生每天校内、校外各1 个小时体育活动时间。广泛开展青少年体育活动,推进青少年体育“健康包”工程,开展针对青少年近视、肥胖、脊柱侧弯等问题的体育干预。推进新周期老年人健身康乐家园建设,建设老年人健身设施,提高适老化程度;创编、推广、普及老年人喜爱的健身项目,推广适宜老年人的健身方法,引导老年人科学健身。发挥老年体育协会作用,建立健全区、街镇、社区老体协组织,积极组队参加省、市级老年人运动会。全面推行工间健身制度,支持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开展职工体育活动。推进残疾人康复健身体育行动,积极组队参加市残运会。

(责任单位:区文体旅局、区教育局、区民宗局、区总工会、团区委、区妇联、区残联、十街镇)

(六)体育产业规模提升结构优化

加大体育产业创新资源集聚,营造有利于体育产业发展的政策环境,吸引社会力量向体育领域注资,盘活各类体育资源,不断增加体育市场供给。鼓励企业争创国家级、省级体育产业示范基地(单位、项目);发挥国家级、省级体育产业示范基地和市体育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示范引领作用,支持各产业项目加快发展,提升体育企业竞争力;引进社会关注度高、观赏性强的国际顶级赛事,依托西河智慧体育公园、吴清源杯世界女子围棋赛,培育一批具有鼓楼特色的体育精品赛事,提高体育赛事活动规格,提升区域品牌影响力。扶持体育培训机构开展连锁经营和品牌输出,支持退役运动员、退休教练员创办体育培训机构,支持青少年体育培训机构发展,推动青少年体育服务进学校。全力配合福州市创建国家体育消费示范城市,大力培育群众体育消费市场,不断扩大城乡居民体育消费规模。

(责任单位:区文体旅局、区发改局、区工信局、区商务局、区教育局、十街镇)

(七)推进全民健身新融合发展

加快体教融合。完善体育与教育共建共治共享机制,健全“体校主导、一校多点、体教融合、产业支撑”的青少年训练培训新模式,构建“一校一品”“一校多品”的学校体育新格局。鼓励学校设立教练员岗位,畅通高水平教练员、优秀退役运动员入职通道。加大体育传统特色学校、体校建设力度,健全优秀体育后备人才流通渠道。规范青少年体育社会组织建设,支持青少年体育俱乐部发展。

加强体卫融合。建立体育和卫健等部门协同、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运动促进健康新模式。支持社区医疗卫生机构设立科学健身门诊,推进体卫融合服务下基层。鼓励社会力量建设体育医院、运动康复中心等体卫融合实体机构,支持符合条件的医疗机构设立体卫融合服务中心。加强运动处方师培训,推进体质健康干预指导。

推动体旅融合。推动山地、水上、沙滩等户外运动与旅游深度融合,布局特色赛事活动和体育旅游项目,打造高品质的体育旅游精品线路、精品赛事、示范基地。

(责任单位:区文体旅局、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卫健局、区建设局、区资源规划局、区教育局、区国投集团、区城投集团)

(八)营造全民健身浓郁社会氛围

普及全民健身文化,弘扬中华体育精神,不断发挥全民健身在建设新鼓楼中的积极作用,推广全民健身基层典型人物和单位的示范效应,讲好群众身边的健身故事,挖掘和保护特色体育类非遗项目,推广非遗项目进校园、进社区,构筑体育精神文化平台。融入福州对外体育交流活动,积极配合办好两岸体育赛事交流活动,推动与其他区域全民健身重点领域交流合作。

(责任单位:区文体旅局、区委宣传部、区委文明办、区委台港澳办、区侨办、区侨联、区融媒体中心)

三、重点工程

(一)全民健身场地设施补短板工程

梳理可用于建设全民健身场地设施的空间资源,补齐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短板,明确年度目标任务,优先规划建设贴近社区、方便可达的体育综合体、各类球场、室外健身器材、健身步道、游泳健身场地等;更新更换健身路径50 条;力争每万人拥有足球场地1 块、游泳健身场地0.48 个。

(责任单位:区文体旅局、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资源规划局、区建设局、区园林中心、区国投集团、区城投集团、十街镇)

(二)全民健身场地设施管护提升工程

完善“体育部门监管、业主单位主体责任、第三方巡检”的全民健身场地设施管护机制,落实管护责任,提高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率。鼓励应用人工智能、无人技术对体育基础设施进行全方位升级,推动设施智能化、功能多元化智能改造,打造数字化管理平台,实现全民健身信息资源共享,提升全民健身管理水平和服务能力,提升管护效能。区、街镇一般公共财政预算积极支持全民健身场地设施管护资金,并争取中央、省、市等上级有关部门资金支持。鼓励引入社会力量承接全民健身场地设施管护,倡导社会体育指导员参与全民健身场地设施管护,提高场地设施服务效能。

(责任单位:区文体旅局、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国投集团、区城投集团、十街镇)

(三)群众运动健身品牌打造工程

结合“运动健身进万家”“全民健身运动会”“趣味运动会”“社区运动会”等赛事活动,打造以群众家门口的体育场馆、商圈、公园、社区、学校、企业园区为主要活动地点,以体育协会、体育俱乐部、体育培训机构、体育企业等为主要组织力量,以常规赛事、各类联赛、趣味赛事为主要板块,创新全民健身赛事活动方式,延伸健身活动参与时间,设计各类激励机制,鼓励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健身赛事活动。

(责任单位:区文体旅局、区直机关党工委、区教育局、区总工会、团区委、十街镇)

(四)全域体卫融合健康促进工程

大力推动全民健身与全民健康深度融合,建立完善体育和卫健部门协同,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运动促进健康新模式。巩固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的成果,发挥体育健身在慢性病防治中的作用,实现“慢病干预、防治结合、主动健康”。主动融入福州市“体卫融合”合作联动网,打造“社区健康师”公共服务项目,推广“运动处方库”落地 ,提升群众科学健身的效果和安全性。依托福州市体卫融合的健康大数据管理和服务平台,加快覆盖全人群、全生命周期的健康智慧化发展。

(责任单位:区文体旅局、区卫健局)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加强党对全民健身工作的全面领导,完善政府主导、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制保障的全民健身工作机制。将全民健身高质量发展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把重点工作纳入政府年度为民办实事。发挥全民健身领导小组的作用,构建部门联动、分工明确、齐抓共管、灵活高效的全民健身协调机制,确保各项工作取得实效。

(责任单位:区全民健身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二)加大政策支持

建立健全政府主导、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全民健身经费投入机制,加大全民健身事业投入。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盘活城市空闲土地,用好公益性建设用地,支持租赁供地,倡导复合用地,探索“以地引商、以地招商”的体育用地社会化出让模式。

(责任单位:区文体旅局、区财政局、区资源规划局、区建设局)

(三)夯实人才队伍

加强全民健身人才队伍建设,完善人才队伍结构,提升人才队伍素质。构建政府、企业、高校和社会力量共同参与的全民健身人才培养体系,优化人才培养机制。加强全民健身人才队伍与其他行业人才队伍的互联互通,拓宽人才培养渠道。积极引导退役运动员、教练员、体育教师、社会体育指导员以及其他领域人才为全民健身发展提供人才支持。

(责任单位:区文体旅局、区教育局、区人社局)

(四)强化安全保障

加强公共体育设施运营的日常监管和维护,规范公共体育场馆急救设备配置,确保开放达到防疫、应急、疏散、产品质量、消防安全等标准。贯彻落实国家体育总局《体育赛事活动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全民健身赛事活动风险防控机制、研判机制、评估机制、防控协同机制、熔断机制、责任追究机制,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安全生产工作要求,压实压紧安全监管责任。

(责任单位:区文体旅局、区应急管理局、区卫健局、区市场监管局、鼓楼公安分局、十街镇)

五、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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