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水建管〔2022〕12 号
三明市水利局关于印发
《三明市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县(市、区)水利局,局机关有关科室、局属有关单位:
根据《福建省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实施方案》《福建省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评价细则》文件精神,为加快推进我市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三明市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实施方案》,现印发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1.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评价报告提纲
2. 县(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水利工程标准化
管理工作专班人员名单
3. 县(市、区)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情况统计表
4. 县(市、区)“十四五”计划实施标准化管理
水库水闸工程名录
5. 县(市、区)“十四五”计划实施标准化管理
堤防工程名录
三明市水利局
2022 年7 月27 日
三明市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实施方案
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快推进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指导意见》、《关于切实做好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评价办法》、太湖局《关于印发胡湖流域片协同推进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指导意见的通知》及《福建省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实施方案》《福建省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评价细则》文件精神,为提高水利工程运行管理水平,保障工程安全运行,促进工程效益持续充分发挥,依据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思路,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发展和安全,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强化水利体制机制法治管理,推进工程管理信息化智慧化,构建推动水利高质量发展的工程运行标准化管理体系,因地制宜,循序渐进,推进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保障水利工程运行安全,保证工程效益充分发挥。
二、工作目标
2022 年底前,我市基本建成完善的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制度和标准体系,全面启动标准化管理工作。
2025 年底前,除尚未实施除险加固的病险工程外,本辖区内大中型水库全面实施标准化管理,大中型水闸和3 级以上堤防等基本实现标准化管理。
2030 年底前,大中小型水利工程全面实现标准化管理。
三、标准化管理要求
水利工程管理单位(以下简称“水管单位”)要树立标准化管理理念,落实管理主体责任,执行水利工程运行管理制度和标准,规范管理行为,提高管理能力,从工程状况、安全管理、运行管护、管理保障和信息化建设等方面,对水利工程运行实行全过程规范化管理。
(一)工程状况正常。 工程现状达到设计标准,无安全隐患;主要建筑物和配套设施运行性态正常,运行参数满足现行规范要求;金属结构与机电设备运行正常、安全可靠;监测监控设施设置合理、完好有效,满足掌握工程安全状况需要;工程外观完好,管理范围环境整洁,标识标牌规范醒目。
(二)安全管理到位 。 工程按规定注册登记,信息完善准确、更新及时;按规定开展安全鉴定,及时落实处理措施;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并公告,重要边界界桩齐全明显,无违章建筑和危害工程安全活动;安全管理责任制落实,岗位职责分工明确;防汛组织体系健全,应急预案完善可行,防汛物料管理规范,工程安全度汛措施落实。
(三)运行管护规范。 工程巡视检查、监测监控、操作运用、维修养护和生物防治等管护工作制度齐全、行为规范、记录完整,关键制度、操作规程上墙明示;及时排查、治理工程隐患,实行台账闭环管理;调度运用规程和方案(计划)按程序报批并严格遵照实施。
(四)管理保障有力。 管理体制顺畅,工程产权明晰,管理主体责任落实;人员经费、维修养护经费落实到位,使用管理规范;岗位设置合理,人员职责明确且具备履职能力;规章制度满足管理需要并不断完善,内容完整、要求明确、执行严格;办公场所设施设备完善,档案资料管理有序;精神文明和水文化建设同步推进,
(五)信息化建设完善。 建立工程管理信息化平台,工程基础信息、监测监控信息、管理信息等数据完整、更新及时,与各级平台实现信息融合共享、互联互通;整合接入雨水情、安全监测监控等工程信息,实现在线监管和自动化控制,应用智能巡查设备,提升险情自动识别、评估、预警能力;网络安全与数据保护制度健全,防护措施完善。
四、主要工作内容
(一)制定标准化管理实施方案 。 各县(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本实施方案,按照因地制宜、循序渐进的工作思路,制定本地区实施方案和年度实施计划,明确目标任务、工程名录与责任主体、实施计划、工作专班和工作要求,落实保障措施,有计划、分步骤组织实施,统筹推进本地区的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工作。
(二)建立工程管理标准体系。 省水利厅负责组织全省水利工程管理标准体系建立工作,依据国家相关管理制度和技术标准,制定省标准化评价细则及其评价标准,建立标准化管理常态化评价机制和标准化工作手册示范文本,指导水管单位开展标准化创建。
(三)推进标准化管理实施。 一是 编制标准化工作手册。水管单位根据标准化管理规程和标准化工作手册示范文本,编制所辖水利工程标准化工作手册,针对工程特点,理清管理事项、确定管理标准、规范管理程序、科学定岗定员,将管理标准细化到每项管理事项、每个管理程序,落实到每个岗位。 二是 开展标准化创建。水管单位根据标准化管理规程和工作手册,从工程状况、安全管理、运行管护、管理保障和信息化建设五个方面全面推进标准化创建。具体内容包括:按规定及时开展工程安全鉴定,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加快病险工程除险加固,加强工程度汛和安全生产管理,保障工程实体安全;规范工程巡视检查、监测监控、操作运用、维修养护和生物防治等活动;划定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加强环境整治;健全并严格落实运行管理各项制度,切实强化人员、经费保障,改善办公条件;加强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应用,不断提升在线监管、自动化控制和预警预报水平,落实网络安全管理责任。
(四)做好标准化管理评价 。 水利工程标准化评价分为省级评价和水利部评价。根据福建省标准化评价细则及其评价标准开展标准化省级评价,评价结果达到省级评价标准的,认定为福建省标准化管理工程。通过省级标准化评价且满足水利部评价条件的,可申请水利部评价。水利工程标准化创建完成后,水管单位应及时开展标准化自评和评价申报工作。市水利局负责组织所辖水利工程标准化省级评价的初评与申报工作。省水利厅负责组织水利工程标准化省级评价和水利部评价的初评与申报工作。
五、“十四五”实施计划
(一)组织准备阶段(2022 年5-12 月)
1.制定实施方案。 各县(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应根据标准化管理实施对象和目标,梳理统计辖区内大中型水利工程名录和拟实施标准化管理的水利工程名录,制定印发本地区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并于2022 年7 月10 日前报市水利局备案;市水利局根据各县(市、区)实施方案,制定印发市级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实施方案,并于2022 年7 月15 日前报省水利厅备案。
2.建立标准体系。 省水利厅于2022 年6 月底前制定印发福建省标准化评价细则及其评价标准、2022 年底前编制印发福建省水库、水闸及堤防工程标准化管理规程和标准化工作手册范本。
3.开展试点工作。 根据各县(市、区)上报的管理水平较高、基础条件较好的推荐名单,市水利局确定沙县区官昌水库、泰宁县水埠水库、将乐县高唐水库开展标准化管理试点,试点水利工程所在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应于2022 年11 月20 日前向市水利局提交试点工程标准化评价申报文件和材料,市水利局于2022年12 月1 日前完成初评并上报省水利厅。
(二)全面实施阶段(2023 年1 月-2025 年12 月)
1.制定年度实施计划。 各县(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应根据实施方案制定年度实施计划,明确年度申报标准化省级评价和水利部评价工程名录,并于上年度11 月20 日前报市水利局,以便汇总报省水利厅备案。
2.实施标准化管理。 各县(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应根据年度实施计划,组织年度实施工程水库管理单位于每年11 月30日前完成标准化创建工作。
3.组织标准化省级评价。 各县(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应于每年10 月10 日前将水管单位自评情况报市水利局;市水利局于每年10 月30 日前完成初评与申报工作。省水利厅于每年12月20 日前完成年度省级评价,并进行通报。省水利厅每5 年组织一次复评,并进行不定期抽查。复评和抽查结果将予以通报。市水利局在工程复评上一年度组织水管单位自评基础上,向省水利厅提交复评申请。
4.组织标准化水利部评价的初评与申报。 对通过标准化省级评价的水利工程,每年度按不少于10%的比例申报标准化水利部评价,省水利厅于下年度4 月30 日前完成初评与申报工作。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县(市、区)水利局应高度重视标准化管理工作,切实加强组织协调,落实各级各单位责任,按照政府主导、部门协作、自上而下的推进机制,创新工程管护机制,大力推行专业化管护模式,不断提高工程管护能力和水平。市水利局成立标准化工作专班,对标准化工作进行监督指导,确保各县(市、区)及时完成标准化目标任务。各县(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应成立工作专班,负责本辖区内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的组织指导工作。水库管理单位应成立工作专班,具体承担标准化管理的实施工作。
(二)落实资金保障 。 各县(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要落实好《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意见》(国办发〔2002〕45号)、《关于切实加强水库除险加固和运行管护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21〕8 号)文件的要求,积极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多渠道筹措运行管护资金,有条件的地方可将公益性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建设经费优先列入公共财政预算或公共财政补助范围,加强标准化工作经费保障,推进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建设。
(三)强化激励措施。 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将标准化建设成果作为单位及个人的业绩考核、职称评定等重要依据,对标准化管理取得显著成效的,在相关资金安排上予以优先考虑。
(四)严格监督检查。 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把标准化管理工作纳入河湖长制考核和水利工程监督范围,加强监督检查,按年度发布标准化管理建设进展情况,对工作推进缓慢、问题整改不力、成果弄虚作假的,严肃追责问责。加强对标准化评价工作的监督检查,规范操作程序,保障公开、公正、透明,杜绝各种违规违法行为。市水利局将建立季报告和年度报告,各县(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填写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情况统计表,于每季度末和年底前10 日填报送市水利局。
(五)加强培训宣传。 市水利局将适时组织开展标准化管理培训,实现主要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培训全覆盖,让标准化成为每个管理人员的自觉行为。各县(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工作的宣传引导,利用传统媒体和网络媒体加强宣传报道,及时报送典型经验和成功做法,形成良好的社会传播效应,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附件1
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评价报告提纲
一、工程情况
(一)工程概况
简述工程概况。
(二)运行管理基本情况
简述安全管理、运行管护、管理保障及信息化建设等方面基本情况。
二、水管单位自评情况
简要说明合理缺项,标准分数,扣分项目、原因与扣分数,评价总得分,以及评价结论等水管单位自评情况。
三、设区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初评情况
简要说明合理缺项,标准分数,扣分项目、原因与扣分数,评价总得分,以及评价结论等设区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初评情况。
四、标准化管理评价情况及评价结果
(一)标准化管理评价情况
按工程状况、安全管理、运行管护、管理保障及信息化建设等类别,分别说明评价项目,合理缺项情况,标准分数,扣分项目、原因与扣分数,以及评价得分。
(二)评价结果
说明评价总得分和评价结论。
五、标准化管理工作存在问题
逐一列举出标准化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
六、整改意见与建议
针对存在问题,提出整改意见与建议。
注: 水管单位自评报告编制可依据本提纲适当调整。附件2
县(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工作专班人员名单填表单位(章):(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 填表日期:附件3
县(市、区)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情况统计表填表单位(章):(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 填表日期:附件4
县(市、区)“十四五”计划实施标准化管理水库水闸工程名录附件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