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乐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将乐县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实施方案的通知(将政规〔2022〕3号)

[可行性研究报告 - 政策法规] 发表于:2026-03-25 19:1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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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乐县人民政府文件

将政规〔 2022 〕 3 号将乐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将乐县扎实稳住经济 一揽子政策措施实施方案的通知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现将《将乐县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将乐县人民政府

2022 年 7 月 18 日

(此件主动公开)

将乐县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实施方案为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市要求,按照“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重要要求,落实落细全国稳经济大盘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中央、省、市稳住经济的系列文件精神,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着力稳增长稳市场主体保就业保民生,确保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加强财政金融支持

1. 加快政策落实力度。聚焦关键时间节点,落实好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充分释放政策红利,激活企业发展动力。落实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确保应退尽退,及时退付。下半年继续做好留抵退税政策扩围工作,力争年内办理留抵退税 1.2 亿元,减免退缓税 1.7 亿元,惠及企业 6000 户次。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税务局

2. 加快纾困贷款力度。加大企业与各金融机构对接力度,重点针对受疫情影响、暂时面临流动资金困难的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增加融资支持。对符合条件的交通运输、餐饮、住宿、旅游等行业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帮助争取获得更多的纾困专项贷款。对符合条件的物流企业,支持村镇银行推出“成功物流贷”,授信金额 80 — 300 万元。力争年内完成脱贫人口小额信贷 164户,每户按小额信贷政策给予贴息。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交通运输局、农业农村局、工信局(商务局)、文旅局、金融办,人民银行将乐支行

3. 鼓励创新金融服务。用好“金服云”平台线上融资功能,加大平台宣传力度,提升金融服务的便利性,力争 2022 年全县新增“金服云”注册企业用户 100 家。加大金融机构在绿色发展领域信贷投放,力争 2022 年新增绿色信贷 3 亿元。

责任单位:县银保监组、金融办、人民银行将乐支行

4. 推动国有企业融资。搭建金融机构与县属国有企业对接平台,支持国有企业盘活存量资产,优化债务结构。引导商业银行对符合条件的国有企业的贷款项目开展贷款置换,降低贷款利率。责任单位:县财政局、金融办、国资办、银保监组、人民银行将乐支行、金森集团、城发集团、文旅康养集团、积善投资公司

二、促进产业健康发展

5. 支持现代农业加快发展。大力推进温氏肉鸭养殖小区、总部、饲料厂,永诚生猪核心育种场,旭牧联蛋鸡场等重点项目建设,鼓励和支持养殖企业在环境承载能力允许的前提下,持续提升产能,打造现代畜禽产业园。设立食用菌产业发展三年专项资金 1500 万元,对县内注册并具备相应资质,且拥有标准化管理的食用菌种植生产企业和种植规模达 40 亩以上的种植大户给予奖励。鼓励现代种养企业拓展研发、加工、供销等业务,延伸产业链条。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财政局

6. 强化工业企业产品供需对接。鼓励县内重点项目、县属国有企业对接采购本地铝材、水泥、装配式建筑材料、防水材料等。引导国有企业、重点项目、重点工程在节约物流成本的情况下优先使用金牛水泥等本地产品。督促企业(单位)设立防疫专员并加强培训,在发生疫情时,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鼓励具备条件的企业进行闭环生产。积极推广蜜饯等生态产品,对接各大连锁商超,扩大市场份额。

责任单位:县工信局(商务局)、发改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卫健局、开发区、城发集团、金森集团、文旅康养集团、积善投资公司

7. 降低工业企业生产经营成本。对开发区内以“腾笼换鸟”方式招商引资且租赁国有企业办公用房的,在疫情期间正常生产且 2022 年二季度产值达 1 亿元以上的企业,给予第三季度房租减免。对为其他企业提供污水处理配套的专业污水处理企业(不含政府性配套设施、企业自配处理设施),第三、第四季度污水处理总量给予 2 元 / 吨补助,补助资金按季度兑现,单家企业两个季度累计补助资金不超过 200 万元。对 2022 年度以“腾笼换鸟”方式引进,并完成企业破产重整后正常生产且达到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标准,按实际固定资产投资的 2% 给予奖励,最高奖励不超过 100 万元,固定资产投资额以有资质的第三方审计数字为依据。责任单位:县工信局、财政局、开发区

8. 推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加快房地产企业资金回笼,允许房地产开发企业使用银行保函抵顶预售监管资金。继续顺延《将乐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文件执行期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购买二手普通商品住房的购房补贴停止实施,本次补贴总额上限 3000 万元即止)。对我县教师、先进工作者(县级以上)、援外抗疫人员及县级以上抗疫先进、二胎及以上家庭、城区总体规划区外的农业户等特殊群体购买新建商品住房(面积 144 平方米以下)享受 1.5 万元 / 套的购房补贴。在报名前购买城区新建商品住房(以网签时间为准)家庭其子女处于学前教育阶段的,可享受本年度城区公办幼儿园自主择校。鼓励各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展促销活动(优惠幅度不得超过备案价格 10% )。对城区自建房产权分割(分层分套)原则上不再审批,对已分割的产权的自建房,经相关部门认定无安全隐患、无违章等问题后方可进行交易。

责任单位:县住建局、财政局、税务局、自然资源局、教育局、人社局、卫健局

9. 支持建筑业加快发展。对二级及以上的重点建筑业企业实行“一企一策”,支持建筑业招大引强,加大对建筑企业及生产基地用地支持。支持重点建筑企业申报科技创新补助政策。支持帮助龙头建筑企业资质晋升,在柔性执法、评先评优、创建优质工程等方面予以倾斜。支持县外建筑企业在我县成立分公司,在县外承接工程回我县缴纳税收,按年度实际开票销售额的 1.1% 给予扶持奖励,扶持奖励总额不超过企业对地方经营贡献额的 50% 。非国有资金投资项目(工业园区私营业主建设项目及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项目建设单位确定本地建筑企业作为承建商的,承建企业相应对地方经营贡献额的 30% ,给予项目建设单位作为奖励。责任单位:县住建局、税务局、自然资源局、财政局

10. 促进交通物流业加快发展。推进物流业做大做强,加快寄递物流、县乡村三级物流体系规范化建设。推进智慧停车、智能充电桩(站)、共享单车项目建设。拟投资 1310 万元用于 25 辆新能源公交车更新,拟投资 925 万元用于公交首末站和港湾式公交站改造建设。对现有五条公交线路进行优化,新增公交线路一条,打造城乡客运一体化,对农村客运班线进行国有化收购,实现公车公营,从以营利性向公益性转变。

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财政局、城发集团,三明市交运集团将乐分公司

11. 加大数字经济产业发展。争创省级数字经济核心产业集聚区,鼓励企业进行产业数字化、数字产业化升级,对入选国家、省级数字经济典型应用场景的数字经济项目,分别给予 10000 元、5000 元奖励。

责任单位:县发改局、财政局

12. 加大企业上市培育力度。对当年度列入市级上市后备企业,给予双创资金支持,对列入省重点上市后备企业名单并完成股改的企业,每家享受省财政一次性奖励 30 万元的基础上,再给予一次性补助 10 万元,用于补助企业改制相关费用。对企业和券商签订 IPO 财务顾问协议,给予一次性补助 20 万元。对新增在“新三板”基础层、创新层、北交所挂牌交易的企业,分别给予 40 万元、 60 万元、 80 万元奖励,该政策与上级政策不重复享受,按照“就高”原则补助。

责任单位:县工信局、财政局、发改局、开发区、金融办,人民银行将乐支行、银保监组

三、加大保就业工作力度

13. 着力解决企业用工需求。采用线上和线下等多种方式,根据企业用工需要,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免费的综合招聘会、专场招聘会、线上招聘会等活动,解决企业用工难和职工就业难问题。实施“就业服务事项全面线上办理”项目攻坚,广泛征集企业岗位需求信息,为各类就业群体提供优质公共就业服务。

责任单位:县人社局、教育局、工信局、开发区

14. 拓展人力资源合作空间。积极落实明籍优秀人才回引措施,与海峡人才市场将乐分部、三明中艺职业技术学校、将乐产服实业、将乐职业中专学校等机构合作,根据企、事业单位用工引才需求,组织赴省内外高校开展“送岗留才进校园”活动,着力引进医疗卫生、教育、企业等重点行业紧缺急需人才。

责任单位:县委人才办,县人社局、教育局、卫健局、工信局、开发区

15. 加强机构职业技能培训。依托三明中艺职业技术学校、海峡人才市场将乐分部、将乐职业中专学校等培训机构,充分利用政校企资源,根据企业所需专业人才,加强对企业所需专业技能人才等进行定向技能订单式培养,并加强对企业岗前、职业技能提升等常规培训,提升企业员工职业技能。

责任单位:县人社局、教育局、工信局、开发区

四、扩大有效投资

16. 加快推动重点项目建设。推动 2 个市“三大一重”项目(煌源再生铝建设项目、温氏肉鸭养殖一体化建设项目),完成投资 4.8 亿元, 31 个省市重点项目完成投资 31.54 亿元, 48 个县重中之重项目完成投资 53.72 亿元。力争参加全省集中开工项目 10个以上,完成投资超 12 亿元。

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工信局(商务局)、财政局、农业农村局、水利局、交通运输局、住建局、自然资源局、林业局、生态环境局

17. 加快推进民生基础设施建设。水利方面:加快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一期工程项目建设, 2022 年完成投资 8000 万元,力争二期项目年内完成可研批复;拟建蓄水工程——南口镇大拔水库项目, 2022 年完成初设修编具备开工条件,完成投资 960 万元。交通方面:推进杨时邑道项目前期工作,年内力争城关至桃村公路段项目开工,完成投资 500 万元;省道 S308 (纵七线)将乐县梅花至玉华 B 洞短公路改建工程,完成投资 1000 万元,完成总工程量 10% ;加快推动将乐县文博小镇旅游通道工程,完成投资4100 万元,完成总工程量 30% ;新改建农村公路 11 公里,完成投资 2300 万元。市政方面:加快推进乡(镇)村污水治理提升、城区污水处理厂二期、城区市政路网建设项目一期等项目的建设进度,完成投资 6300 万元;大力实施老旧小区改造,推进古镛片小区及孔头小区一期、金华片区等城区老旧小区改造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完成投资 2500 万元。强化集(农)贸市场建设和提升改造,大力推进金溪农贸市场提升改造项目和城市周边建设简易型集贸市场项目,完成投资 800 万元。

责任单位:县水利局、交通运输局、住建局、工信局(商务局)、财政局、住建局、发改局、自然资源局

18. 加快推进开发区基础设施建设。完善经济开发区积善园配套设施建设,年内投资 1.8 亿元,完成四期主干道、支路 3.5 公里,相应的给排水、强弱电等基础设施随同路网工程同步建成,年内启动集中供热二期项目的前期工作;化工集中区综合管廊和应急池力争 8 月底建成投用;争取扩园用地指标 1500 亩以上,年内完成基础材料收集及各项前期工作。

责任单位:县开发区、自然资源局、林业局、积善投资公司19. 加快推进地方政府债券项目建设。加快推进南门街(南区)棚户区改造项目等 7 个 2022 年专项债券项目建设进度,年度完成投资 2.82 亿元,债券资金支出 2.72 亿元。加快推进 2023 年 18个总投资 47.32 亿元专项债储备项目的相关前期工作。

责任单位:县发改局、财政局、交通运输局、农业农村局、住建局、林业局、教育局、民政局、生态环境局、水利局、文旅局、工信局、卫健局,人民银行将乐支行、银保监组

20. 加大项目谋划储备。做好 78 个“七个领域”基础设施项目策划储备,重点对 57 个 2022 年下半年和 2023 年拟开工建设的项目,加快项目土地征迁、审核备案、用地预审、施工许可等前期工作,确保项目按时开工。加强 22 个沪明对口合作项目的精准对接,滚动谋划更多实实在在的对口合作项目。

责任单位:县发改局、交通运输局、工信局、水利局、住建局、农业农村局、林业局、教育局、民政局、生态环境局、文旅局、卫健局

五、促进国内国际双循环

21. 全力稳住重点商品消费。积极推进“全闽乐购 • 乐购将乐”系列促消费活动,运用抖音、视频号、微将乐公众号等新平台,组织限上零售、餐饮、住宿企业,以及旅游业、加油站等行业开展促消费活动。办好电子商务赋能县域经济发展峰会,提升电商发展水平。

责任单位:县工信局(商务局)、财政局、文旅局、融媒体中心

22. 扶持限上商贸服务业企业及生活必需品应急保供企业。对2021 年经统计部门确认入库的企业(含限下转限上企业),且 2022年度持续扩大经营(限上销售额增幅正增长)的,给予限额以上批发业、零售业企业一次性补助 6 万元;给予住宿业、餐饮业企业一次性补助 4 万元;给予服务业企业一次性补助 6 万元。做好“菜篮子”产品的生产、流通、储备等工作,对全县承担生活必需品应急保供的副食品基地,与县商务局签订应急保供协议的,给予每家企业 2000 元的补助。扶持老企业,对 2022 年 1 月已在库的限上住宿业企业每家一次性补助 5000 元。

责任单位:县工信局(商务局)、财政局、税务局

23. 加快促进文旅市场复苏。对体育运营公司引进举办全省及以上体育赛事的给予奖励(全省性赛事补助 1 万元,全国性赛事补助 3 万元);对引进县外来将开展研学的,每个团队在 50 人以上,每人给予 20 元补助,单个团队累计补助不超过 2 万元。对向上争取的体育赛事、示范补助等文旅资金,企业符合条件的给予及时兑现。

责任单位:县文旅局、教育局、财政局

24. 鼓励企业扩大出口。加大对生产型出口企业培育力度,提升地产品出口比重,重点推进蜜饯加工、旭牧联精氨酸生素生产等一批生产型企业产品发展出口贸易。大力推动出口企业由代理转为自营进出口,深入挖掘新的进出口增长点。充分利用广交会、进博会、跨交会等展会平台,鼓励企业展销推介,并且鼓励企业积极参加境外各类展销活动,进一步开拓海外市场。

责任单位:县工信局(商务局)、开发区、税务局

六、保障粮食能源安全

25. 加强粮食生产保障。严格执行国家、省、市强农惠农政策,加快落实耕地地力保护、有机肥(绿肥)、旱粮种植等补贴发放工作。加大撂荒耕地整治力度,对复垦撂荒耕地种植水稻,且相对集中连片种植面积 10 亩(含)以上的经营主体,每亩给予一次性补助 600 元;对复垦撂荒耕地种植玉米、甘薯、马铃薯等粮食作物,且相对集中连片种植面积 10 亩(含)以上的经营主体,每亩给予一次性补助 400 元。鼓励各乡镇根据实际情况,积极制定配套追加补助政策,进一步推进撂荒耕地复垦工作。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财政局、各乡(镇)人民政府26. 加强粮食储备力度。严格执行籼稻最低收购价政策,落实好 2022 年适当提高稻谷最低收购价水平的政策要求。统筹做好增储任务,落实县级储备粮 8100 吨。提升粮油应急保供能力,储备应急成品粮 160 吨,应急成品油 20 吨。加快 3 万吨应急粮食储备仓库二期工程进度,完善配套设施,年度完成投资 4100 万元,力争 2022 年年底前投用。

责任单位:县发改局、财政局、粮储局、城发集团

27. 加快推动实施光伏发电和抽水蓄能项目前期。加快推进总投资 1.6 亿元的工业园区分布式光伏项目建设,年内完成投资3800 万元。推进光明、古镛山门抽水蓄能电站前期工作,年内编制完成《选址规划报告书》。

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开发区、金湖电力,古镛镇、光明镇七、保基本民生

28. 健全应急医疗服务体系。储备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场所 870间以上,加强“红黄码”定点病区(总医院北区 6 楼)管理,做好院感防控,全力满足疫情防控期间“红黄码”人员急需的医疗服务需求,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健康。

责任单位:县卫健局、总医院

29. 做好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对受疫情影响无法返岗复工或未参保的失业人员,不受户籍影响,发放一次性临时救助 2000 元至3000 元(低保金的 2 — 3 倍)。落实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在达到启动条件时,为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发放不低于 30 元每月的价格临时补贴。

责任单位:县民政局、人社局、财政局、发改局

30. 做好保供稳价工作。每周通过省价格监测预警系统、微将乐、政府网站发布《价比三家》《城区生活必需品价格行情表》《将乐县重要商品价格表》等信息,确保粮、油、肉蛋、蔬菜等重要民生商品市场供应和价格平稳运行。安排专项资金 7.5 万元,于2022 年国庆期间启动平价商店销售机制。

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工信局(商务局)、农业农村局、粮储局、财政局、市场监管局

各乡(镇)、各部门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全面顶格、精准高效落实各项政策措施,确保各项政策应落尽落、市场主体应享尽享。上述方案中的各项政策措施,如与国家、省、市有同类政策标准不一致的,按照从高不重复原则执行;如与我县已出台政策不一致的,以本方案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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