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平市 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实施方案 (2022—2023)的通知

[可行性研究报告 - 政策法规] 发表于:2026-03-25 19:1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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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政办规〔 2022 〕 8 号

南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平市

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实施方案

( 2022 — 2023 )的通知

延平区、建阳区人民政府,武夷新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南平市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实施方案( 2022 — 2023 )》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组织实施。

南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 年 6 月 24 日

(此件主动公开)

南平市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实施方案

( 2022 — 2023 年)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国家园林城市申报与评选管理办法》(建城〔 2022 〕 2 号)要求,结合我市园林绿化建设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来闽考察重要讲话精神,全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按照“政府主导、部门配合、全民参与、共创共享”的原则,通过全市上下的共同努力,全面提升我市园林绿化整体水平,努力把南平建成环境优美、功能完善、生态良好,宜居、宜业、宜游的特色山水宜居城市和国际性度假旅游目的地。

二、工作目标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以创建国家园林城市为契机,加快城市园林绿化和基础设施建设,到 2022 年底我市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各项指标全面满足《国家园林城市申报与评选管理办法》《国家园林城市评选标准》(以下简称“标准”)要求,力争 2023年成功创建国家园林城市。

三、主要任务

(一)进一步加强城市园林绿化建设与管理

对照“标准”自评结果,按照“补短板、促提升”的要求,积极开展城市园林绿化建设,重点加强公园绿地和道路绿化建设与管理。

1 .完善加强建阳中心城区公园绿地建设。 编制《南平市城市公园体系规划》,并严格按照规划实施。逐步推进南林核心区绿地生态系统项目建设,统筹建设南林公园、水之厅公园景观二期、云谷公园、市民广场、潭山公园等公园及绿道(福道)建设。

2 .完成南平市植物园建设。 结合云谷公园总体规划布局,规划建设“南平市植物园”(暂命名),用地面积不低于 20 公顷,补齐南平市城市植物园短板。

3 .建设南林核心区生态绿色休闲景观走廊。 在前期建设成果基础上,通过绿道网络,串联水之门、水之廊、水之厅、天圆地方、市民广场,以及云谷水系公园,实现绿色休闲景观走廊。

4 .结合城区水系治理及水美景观建设,持续建设滨水景观带。通过补缺补漏,力争至 2022 年底,建阳区崇阳溪及麻阳溪(城区段)两岸滨水景观带和延平区“三江六岸”(城区段)滨水景观带建设取得显著效果。城区段滨水绿地建设应严格保护现有溪流两侧植被资源,通过绿道串联,配备必要的游览服务设施,形成滨水绿地景观带。

5 .推进老城区“口袋公园”建设。 见缝插绿,深入挖掘老城区废弃地、边角地、“三不管”地带等,建设“口袋公园”小绿地(具体建设项目待遥感数据分析后提出)。要求延平区、建阳区各增加不少于 5 处“口袋公园”,“口袋公园”用地面积宜 400 平方米以上。

6 .完善公园绿地应急避险场所设施建设。 重点实施延平区玉屏山公园、南平市高铁站站前广场和建阳区人民公园防灾避险配套设施建设,弥补公园绿地应急避险设施建设未完善的问题。

7 .推广节约型园林绿地建设。 一是园林绿化建设以植物造景为主,以栽植全冠苗木为主,采取有效措施严格控制大树移植、大广场、喷泉、水景、人工大水面、大草坪、大色块、雕塑、灯具造景、过度亮化等;二是植物选择以乡土、适生植物为主,严禁随意更换行道树树种等;三是对桥梁、护坡挡墙、山体边坡、围墙、河岸、屋顶等实施立体绿化、花化、彩化,要求每年立体绿化实施率不低于 10% ;四是做好海绵城市规划建设。完成《南平市海绵城市规划》编制,并逐步完善海绵城市建设。

8 .推进城区道路绿化景观提升建设。 一是重点针对老城区道路绿化薄弱问题,加强城市道路绿化建设,要求红线宽度 12 米以上的城市道路都种植行道树(部分路段应补植),有条件道路可适当增加侧分带或中分带绿化建设,满足城市道路绿化达标率不低于 80% ;二是对已绿化道路进行改造提升,加强城市主干道和重点路段的公园、闲置地、裸露山体等节点的规模化花化彩化提升改造,营造疏密有致、显山透绿的复层植物景观效果;三是实施南平市高速出口、将口高速出口、高铁南平市站景观绿化建设,提升城市门户景观风貌。

9 .加强居住小区、单位绿化景观建设。 一方面严格控制居住区绿地率指标,对绿地率不达标的小区要求整改,个别条件有限的居住小区应加强立体绿化建设;另一方面积极开展“绿化养护示范点”评选活动,要求延平区、建阳区每年评选“园林式居住区、园林式单位”、“绿化养护示范点”总数各达 10 个以上。

10 .严格实施城市绿线管制制度。 按照《城市绿线管理办法》和《城市绿线划定技术规范》要求,划定绿线,并通过两种以上媒体向社会公示,设立绿线公示牌或绿线界碑。加强园林绿化科研机构建设及成果推广应用,并开展市花、市树研究及推广应用。

11 .建立健全城市园林绿化管理制度。 包括绿线管理、建设管理、养护管理、城市生态保护、生物多样性保护、古树名木保护、义务植树等城市园林绿化法规、标准、制度。

(二)进一步加强生态环境保护

1 .加强城市自然山水格局及森林生态系统保护。 完成南平市城市生态评估,制定并公布生态修复总体方案,建立项目库,梳理不少于 4 个的国家园林城市示范项目。

2 .加强湿地生态修复和水环境综合整治。 结合城区水系治理及水美景观建设,积极开展以控源截污为基础的城市水体生态修复,保护水生态环境,改善水体水质,恢复湿地生态系统功能,确保城市湿地保护实施率不低于 100% 。

3 .加强城市古树名木和物种多样性保护。 完成《南平市城市古树名木及后备资源调查报告》,开展城市古树名木和后备古树资源普查、建档、挂牌并确定保护责任单位或责任人,古树名木保护率 100% 。

4 .加强城市生物多样性保护。 完成市域范围内生物物种资源普查和城市规划区内湿地资源普查,编制《南平市生物多样性保护规划》和《南平市城市湿地资源保护规划》,并按照有关法规标准严格实施。

(三)完善 “ 标准”要求的专项规划

根据“标准”要求,完成《南平市建阳中心城区绿地系统规划修编》《南平市建阳区和延平区中心城区绿地绿线划定》《南平市公园体系规划》等专项规划,以及《南平市城市后备古树资源调查报告》《南平市城市生物多样性保护规划》《南平市城市湿地资源保护规划》等专业规划编制。

四、工作步骤

创建工作基本分为以下四个阶段:

(一)启动阶段( 2022 年 6 月 1 日前)

启动园林绿化基础数据处理项目(以最新遥感影像为基础),进一步对园林各类绿地清单进行摸底,建立数据库资料。结合遥感数据,完成现场调查、相关资料收集,编制创建工作实施方案与创建期间重点建设项目及年度计划。

(二)实施阶段( 2022 年 6 月— 2022 年 11 月)

组织召开动员大会,提出创建目标,成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根据工作实施方案任务分解和年度建设计划,确保各项指标任务分解到位、责任明确。督促各责任单位按各自责任分工抓好计划实施,保时保量完成各项“补短板”项目建设及相关专业规划编制,每月定期收集工作进展,报送至创建办。

编制创建宣传工作方案,加大宣传力度,提倡全民参与,营造创建氛围。

(三)申报阶段( 2022 年 12 月)

启动申报申请程序,完成申报申请材料编制、《南平市城市自体检报告》、创建技术报告片拍摄以及 16 项遥感调查与测评基础资料,提前梳理专家组现场考核线路,做好迎检准备工作,确保2022 年 12 月 31 日前通过省住建厅初评并提交住建部。

(四)迎检阶段( 2023 年 12 月前)

创建办和相关部门做好组织协调和内业资料归档、收集、整理工作,定期复查各责任单位工作情况。深入开展自查自纠,举一反三,抓好巩固提高,并做好迎接住建部专家组实地考核验收的各项准备工作。

五、任务分工

为实现上述目标,各级各部门应在巩固原有绿化成果的基础上,进一步理顺管理体制,明确职能,具体任务分工如下:

1 .市政府办

协调创建分工任务落实到各职能部门;按要求出台园林绿化管理相关制度;抓好创建工作的督查工作,促进有关职能单位、部门顺利完成创建各项任务。

2 .市委宣传部

按照市创建国家园林城市领导小组的要求和部署,做好创建宣传工作,督促宣传媒体(报社、电台、电视台、新闻网等)开设“创建国家园林城市”专栏,营造良好创建社会氛围。

会同南平市电视台、市城管局等部门共同制作《南平市创建国家园林城市技术报告音像片》或图片宣传资料。

3 .市委文明办

配合市城管局、市住建局做好“园林式居住区、园林式单位”复查评比活动;配合市委宣传部做好创建宣传工作。

4 .市城管局(创建办)

负责全市创建工作的组织、指导和督查工作。

负责组织编制创建“标准”要求的各项园林绿化专项规划或调查报告,包括《南平市建阳中心城区(含武夷新区)绿地系统规划修编》《南平市公园体系规划》《南平市城市古树名木及后备古树资源调查报告》《南平市城市生物多样性保护规划》《南平市城市湿地资源保护规划》,以及《南平市城市园林绿地遥感数据提取与分析报告》《南平市创建国家园林城市申报报告》《南平市创建国家园林城市技术报告音像片》等相关申报工作。

加强园林绿化规范化管理。按照《公园设计规范》和《城市公园配套服务项目经营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范要求,加强公园配套服务设施经营管理,提高公园规范化管理水平;完善城市园林绿化制度建设,健全绿线管理、建设管理、养护管理、城市生态保护、生物多样性保护、古树名木保护、义务植树等绿化法规、标准、制度建设;推行市场化养护管理,提高园林绿地管养水平。

会同武夷新区管委会、建阳区和延平区相关单位,完成各项园林绿化项目工程建设,满足创建国家园林城市指标考核要求。

加强园林科研开发与成果推广应用,积极与本市或福州市、厦门市科研机构合作,加强科研成果推广应用;积极开展市树市花研究及推广应用。

配合武夷新区管委会完成南平市植物园建设;会同市生态环境局、自然资源局等部门加强“城市双修”建设,加强城市生态空间保护和生态网格体系建设,保护城市原有山水格局和自然生态系统保护。

5 .市公安局

保障路面畅通有序,定期开展交通秩序的整治;配合创建办完成迎检时路线的交通疏导工作。

6 .市财政局

财政将城市园林绿化维护专项资金投入列入年度预算;新开工的创建重点项目投资严格按照《市本级政府投资城市基础设施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组织实施;要按照创建标准和要求,优化各项规划修编等专项经费,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7 .市自然资源局

完成《南平市建阳区中心城区(核心区)绿道网提升专项规划》;配合市城管局完成城区地形图、影像资料、相关规划等资料收集及创建“标准”要求的相关规划或调查报告。

组织做好城市园林绿化用地收储与供应工作,保证绿化建设的用地需求;负责废弃矿山生态恢复治理和督促在建矿山实行“边开采,边治理”。配合市林业局完成环城一重山生态修复,配合市生态环境局完成水土流失点、“青山挂白”生态修复,加强城市生态空间保护和生态网格体系建设。

8 .市交通运输局

加快城市规划区内的国道、省道两侧绿化、美化建设工作。

9 .市水利局

按有关规定做好城市规划区的蓝线规划和保护工作;结合城区水系治理及水美景观建设,持续建设滨水景观带;组织实施水土流失治理;完成规划区内的河道清淤。

10 .市文旅局

配合完成城市紫线划定,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建筑保护建设以及遗产资源保护建设;配合市城管局做好城市绿线保护规划以及其他部门有关规划媒体公示,向社会公布。

会同市委宣传部做好创建宣传报道工作,组织有关部门在重要路段、公共场所和单位“窗口”地段设置南平市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公益广告牌,悬挂宣传标语,营造创建氛围。

11 .市林业局

每年组织全市义务植树活动;做好市域陆生野生动植物物种资源普查,加强生物多样性和湿地资源保护工作;做好城市周边林地的森林防火、树木保护和植被恢复工作,重点完成环城一重山的森林植被林相改造及绿化提升。

配合市自然资源局加强城市生态空间保护和生态网格体系建设以及弃置地生态修复。配合市城管局完成城区内古树名木和后备古树名木资源普查、建档、挂牌并确定保护责任单位或责任人,确保古树名木保护率 100% 。

配合市城管局等部门开展城市生物多样性和湿地资源保护和发展建设。

12 .武夷新区管委会

持续推进武夷新区城市建设与发展,按期保质保量完成园林绿化建设项目。重点完成南林核心区绿地生态系统项目,统筹建设南林公园、水之厅公园景观二期、云谷公园、市民广场等公园及绿道建设。

完成南林核心区生态绿色休闲景观走廊建设,形成串联水之门、水之廊、水之厅、水之厅公园景观二期、天圆地方、市民广场以及云谷水系的绿色休闲景观走廊,作为创建国家园林现场必查点。

完成崇阳溪建安大桥至南林大桥两侧滨水绿地景观带,确保崇阳溪两侧全线贯通,严格保护现有溪流两侧植被资源;配套园路、公厕及适量休憩亭廊(台)等游览服务设施,形成滨水绿地景观带。

结合云谷公园建设,完成南平市植物园建设,要求用地面积不低于 20 公顷,建设内容包括入口、园路、专类园以及配套设施等。

13 .延平区人民政府

重点推进延平区“三江六岸”(城区段)滨水绿地景观提升,并通过绿道串联,形成滨水景观带。老城区内因地制宜,充分利用三角地、边角地、废弃地,建设“口袋公园”(小游园),用地面积 400 平米以上为宜,要求不少于 5 处。

加强玉屏山公园和九峰山公园规范化管理,作为创建国家园林现场必查点,完善公园内配套服务设施,如管理房、公厕、休憩设施、防灾避险设施、绿线公示牌等。

加强老城区内红线宽度 12 米以上道路绿化补植或更换,加强城市主干道和重点路段绿化花化彩化,营造复层植物景观效果,有条件道路尽量争取增加边分带或中分带。

大力推广城区立体绿化。提倡单位小区阳台和屋顶绿化,通过开展“园林式单位、园林式小区”的创评活动,确保“园林式单位、园林式小区”达标率达 50% 。实施桥梁、护坡挡墙、围墙、河岸、屋顶等立体绿化,要求立体绿化实施率不低于 10% ;督促各社区、各单位抓好庭院绿化、拆除违章建筑和临街单位拆围透绿工作。

配合市城管局完成城区内古树名木和后备古树名木资源普查、建档、挂牌并确定保护责任单位或责任人,确保古树名木保护率 100% ;配合完成城市生物多样性和湿地资源保护和发展建设。

做好本辖区内园林绿化管理工作;完成市创建领导小组和市政府交给其他工作任务;配合市创建办做好创建园林城市资料收集、整理归档工作,进一步规范创建国家园林城市档案资料的管理。

14 .建阳区人民政府

完成崇阳溪和麻阳溪(城区段)两侧滨水绿地景观提升,通过绿道串联,形成滨水景观带。重点完成崇阳溪右岸崇阳溪大桥至五里樟大桥段、崇阳溪两岸五里樟大桥至水东大桥段;建阳区崇阳溪南入城口段安全生态水系建设;麻阳溪右岸西门电站至三江汇合口;麻阳溪左岸建发悦城入口至水南大桥段的滨水景观带建设和提升。

完善九儒公园、人民公园、翠屏山公园、七贤公园、谭山公园、考亭书院(观书园)等重点绿地景观提升,作为创建国家园林现场必查点,完善公园内配套服务设施,如管理房、公厕、休憩设施、防灾避险设施、绿线公示牌等。

老城区内因地制宜,充分利用三角地、边角地、废弃地,建设“口袋公园”(小游园),用地面积 400 平米以上为宜,要求不少于 5 处。

加强老城区内红线宽度 12 米以上道路绿化补植或更换,加强城市主干道和重点路段绿化花化彩化,营造复层植物景观效果,有条件道路尽量争取增加边分带或中分带。

大力推广城区立体绿化。提倡单位小区阳台和屋顶绿化,通过开展“园林式单位、园林式小区”的创评活动,确保“园林式单位、园林式小区”达标率达 50% 。实施桥梁、护坡挡墙、围墙、河岸、屋顶等立体绿化,要求立体绿化实施率不低于 10% ;督促各社区、各单位抓好庭院绿化、拆除违章建筑和临街单位拆围透绿工作。

配合市城管局完成城区内古树名木和后备古树名木资源普查、建档、挂牌并确定保护责任单位或责任人,确保古树名木保护率100% ;配合完成城市生物多样性和湿地资源保护和发展建设。

做好本辖区内园林绿化管理工作;完成市创建领导小组和市政府交给其他工作任务;配合市创建办做好创建园林城市资料收集、整理归档工作,进一步规范创建国家园林城市档案资料的管理。

15 .其他市直有关部门和所有驻市单位

做好本单位园林绿化管理等工作;完成市创建领导小组和辖区政府交办的工作任务。市区两级相关单位要按照《国家园林城市申报与评选管理办法》《国家园林城市评选标准》的要求,做好创建园林城市资料收集、整理归档工作,进一步规范创建国家园林城市档案资料的管理。

创建国家园林城市是一项系统工程,是改善城市生态环境,建设美丽南平的重要手段,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需全民动员,全社会参与。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做到认识上真正统一,领导上真正重视,措施上真正到位,工作上真正务实,使创建园林城市工作扎实开展、富有成效。

附件: 1 .南平市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 .南平市创建国家园林城市重点工作任务一览表

3 .南平市创建国家园林城市指标体系及任务分解表附件 1

南平市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工作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为进一步加强对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工作的领导,成立市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袁超洪 市政府市长

副组长:何明星 市政府副市长

成 员:詹旭斌 市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

陈金健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黄益水 市委文明办主任

涂桦忠 市财政局局长

江志勇 市公安局副局长

江建华 市自然资源局局长

林水财 市生态环境局局长

张长发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刘建平 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黄旭晖 市水利局局长

王文谦 市文化和旅游局局长

谢腾辉 市林业局局长

吴其群 市城市管理局局长

郭冠中 武夷新区管委会主任

叶文平 延平区人民政府区长

王 冲 建阳区人民政府区长

吴忠文 市城市管理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市城市管理局,由吴其群局长任办公室主任,吴忠文副局长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全市创建的组织、指导和督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指派一名联络员对接创建办日常工作。市城管局负责创建的日常具体工作。延平区、建阳区要相应健全创建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创建工作的领导。各有关单位要根据全市的统一部署,研究制定工作计划,分解细化创建任务,协调各方力量,为实现创建目标作出努力。

附件 2

南平市创建国家园林城市重点工作任务一览表附件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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