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宁德市畜间布鲁氏菌病防控五年行动实施方案 (2022-2026年)》的通知

[可行性研究报告 - 政策法规] 发表于:2026-03-25 19:1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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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市农业农村局文件

宁农〔2022〕47 号

宁德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宁德市畜间

布鲁氏菌病防控五年行动实施方案

(2022-2026 年)》的通知

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

为贯彻落实《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福建省畜间布鲁氏菌病防控五年行动实施方案(2022-2026 年)>的通知》(闽农疫控函〔2022〕369 号)要求,进一步强化我市畜间布鲁氏菌病防控,保障畜牧业生产安全、公共卫生安全和生物安全,我局制定了《宁德市畜间布鲁氏菌病防控五年行动实施方案(2022-2026 年)》。现印发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宁德市农业农村局

2022 年6 月7 日

宁德市畜间布鲁氏菌病防控五年行动

实施方案(2022—2026 年)

布鲁氏菌病(以下简称“布病”)是由布鲁氏菌属细菌感染引起的人畜共患传染病,是当前我市重点防控的人畜共患传染病之一。为加强畜间布病防控,降低流行率和传播风险,促进畜牧业高质量发展,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家生物安全风险防控和治理体系建设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家生物安全风险防控和治理体系建设重要讲话精神,以提高效率、提升效能、提增效益为抓手,实行积极防御、系统治理,有效控制传染源、阻断传播途径、提高抗病能力,切实做好布病源头防控工作,维护畜牧业生产安全、公共卫生安全和生物安全。

(二)基本原则

源头防控,突出重点。 坚持人病兽防、关口前移,持续提升我市人畜共患病综合治理能力,不断完善联防联控机制,有效遏制布病反弹势头。重点抓好奶牛、奶山羊、种牛、种羊和肉羊的布病防控,统筹抓好肉牛、猪、鹿和犬等其他易感动物的布病防控,切实降低流行率,有效防范传播风险,推进畜牧业高质量发展。

因地制宜,综合施策。 坚持一地一策,根据我市布病流行形势,以县为基本单位连片推进布病防控,实施持续监测剔除+净化为主的防控策略,有效落实各项基础性、综合性防控措施。

技术创新,强化支撑。 坚持科技引领,推动畜间布病诊断技术和防控模式创新应用,加强基层防控能力建设,统筹利用全市各疫控机构、科研教学单位、龙头企业等技术力量,不断提高布病防控技术支撑水平。

健全机制,持续推进。 坚持夯实基础,不断强化基层动物防疫体系建设,压实属地管理、部门监管和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注重布病防控与各项支持政策相衔接,构建系统化、规范化、长效化政策制度和工作推进机制。

(三)主要目标

总体目标:到2026 年,全市畜间布病总体流行率有效降低,牛羊群体健康水平明显提高,个体阳性率控制在0.4%以下,群体阳性率控制在7%以下。

免疫指标:禁止对种畜和奶畜实施布病免疫,其他家畜原则上不实施布病免疫。全市所有县(市、区)列为非免疫县,确需免疫的地区和养殖场(户),由当地县级农业农村部门逐级报省农业农村厅同意后实施。

净化指标:扎实推进布病净化和无疫小区建设工作,各县(市、区)80%以上的牛羊种畜场(站)建成省级或国家级布病净化场、无疫小区;各县(市、区)60%以上的规模奶牛场达到净化或无疫标准;具有牛羊种畜场、奶畜场和规模牛羊场的县(市、区),原则上在2026 年前应建成1 个以上(含1 个)省级或国家级布病净化场、无疫小区。市级确定周宁县推进探索布病无疫区建设,其他县(市、区)要确定一个区域(或乡镇)推进探索布病无疫区建设。

宣传培训指标:从事养殖、运输、屠宰、加工等相关重点职业人群的布病防治知识知晓率达90%以上,基层动物防疫检疫人员的布病防治知识普及覆盖面达95%以上。

能力建设指标:县级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具备开展布病血清学确诊检测能力达90%以上,每年度采样监测率达100%。

二、重点任务

(一)强化监测排查

1.做好日常监测。各县(市、区)按照布病监测计划要求加强布病日常监测,根据流行程度确定监测数量和频次,每个县(市、区)每年监测的场(村)数不少于本地易感动物场(村)数的20%。开展布病基线调查,对牛羊养殖场(村)实行调查采样监测全覆盖,全面了解牛羊布病感染等情况,摸清本地布病流行情况。

2.强化高风险群体监测。有针对性地持续加大对阳性场群、外省(市)调入牛羊及造成人感染情况等重点畜群的全群跟踪监测力度,确保监测覆盖区域内所有存在阳性个体和造成人感染情况的场群。各县(市、区)每年对上一年度曾发生布病疫情或者检出布病阳性养殖场(户)的存栏家畜进行至少一次全群监测,每年对上一年度或本年度有从省(市)外调入牛羊的养殖场(户)存栏家畜开展至少一次全群监测,对辖内奶羊场(户)的所有羊只每半年进行一次全群监测。从省(市)外调入直接用于屠宰的牛羊批次较多、数量较大的县(市、区),应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并组织实施屠宰场布病定期抽检方案按照每月抽检至少3个批次、每批次抽检至少15 头(当月不足3 个批次,或者抽检批次不足15头的均全检)的要求开展布病检测,阴性方可屠宰;检出布病阳性的,要对该批次牛羊进行全群检测。

3.建立日常排查制度。对调入牛羊、引起人感染布病和高流产率畜群以及其他可疑情况,及时开展排查、隔离、采样、检测和报告等工作。每年春秋防抽检期间,要对牛羊场同步实施布病监测。扩大覆盖面,及早发现并剔除阳性个体。

(二)提升养殖场生物安全水平

根据监测调查情况,及时督促指导畜禽养殖场(户)落实动物防疫主体责任,健全防疫设施设备,完善动物防疫制度,加强重点环节管控,及时堵塞防控漏洞,有效构筑安全屏障。

(三)加强免疫管理

1.全市实施非免疫区。全市禁止对种畜和奶畜实施布病免疫,其他家畜原则上不实施布病免疫。按照农业农村厅部署要求,结合我市布病防控实际,将全市所有县(市、区)列为非免疫县。

2.申报免疫县实行审批备案管理。确需免疫的地区和养殖场(户),由当地县级农业农村部门逐级报省农业农村厅同意后实施,省农业农村厅每年将根据实际情况更新免疫县和非免疫县名单。经布病监测和风险评估,区域内存在难以实施监测+剔除净化的场或动物,可以经省农业农村厅批准后实施布病强制免疫。实施布病强制免疫,应及时制定本辖区布病免疫计划,扎实做好免疫工作,强化免疫场(户)备案管理,健全免疫档案,开展免疫评价,加强技术指导和重点区域、场户免疫情况监督抽检,确保免疫密度和效果,建立监测净化方案,明确免疫退出机制。支持和引导第三方社会化服务组织参与布病防疫工作。

(四)持续消毒灭源

定期集中组织开展牛羊养殖、运输、屠宰、无害化处理等关键场所和环节“大清洗、大消毒”专项行动,有效消灭传染源。督促指导牛羊养殖场、屠宰场等场所建立健全生物安全管理制度,强化人员、物流隔离和消毒措施,及时对污染的场所、用具、物品进行彻底清洗,不断提高生物安全水平。

(五)推进净化无疫

按照《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全省动物疫病疫病推进方案>的通知》(闽农疫控函〔2022〕267 号)及《宁德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全市动物疫病净化工作推进方案>的通知》(宁农〔2022〕27 号)等文件要求,以种畜场、奶畜场和规模牛羊场等为重点,全面开展布病净化场和无疫小区建设,各县(市、区)原则上在2026 年前至少建成评估一个高水平的布病净化场或无疫小区。优先支持国家级牛羊养殖标准化示范场、休闲观光牧场等开展布病净化。鼓励具备条件的地区和企业,开展连片净化和无疫小区建设。开展区域防控情况评估,至少设定一个区域或乡镇,通过以点带面,逐步推开,推动区域布病净化,全面提升养殖环节布病防控能力和区域布病综合防控水平。

(六)加强检疫监督

建立防疫检疫工作联动机制,推动监测排查、强制免疫等情况与检疫申报有效衔接。利用“牧运通”等信息化载体和手段,深入推行智慧检疫,实现检疫监督全链条信息闭环管理。规范检疫出证,强化检疫监管,监督养殖主体和贩运人严格落实动物检疫申报、落地报告制度,实现动物调运启运地、途经地、目的地全程可追溯。有序推进牛羊定点屠宰,强化检疫检验,建立牛羊及其产品进出台账,记录来源和流向,确保可追溯。

(七)强化调运监管

严格省(市)外调入动物监管,强化产地检疫和屠宰检疫。全面实施畜禽运输车辆和人员备案制度,充分发挥动物防疫指定通道作用,加强活畜跨区域调运监管,防止畜间布病跨区域传播。按照农业农村部公告第2 号要求,除布病无疫区、无疫小区、净化场,以及用于屠宰和种用乳用外,跨省(市)调运活畜时,禁止布病易感动物从高风险区域(免疫区)向低风险区域(非免疫区)调运。强化跨省(市)调入动物落地监管,督促调入动物到达目的地后及时向所在地县级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报告,按规定对省(市)外调入动物进行隔离观察。与市场监管、公安、交通运输等部门联合,加大打击违法违规调运、私屠滥宰、非法生产销售生鲜牛羊奶等行为,推进行刑有效衔接。

(八)规范疫情处置

严格按照《布鲁氏菌病防治技术规范》要求处置疫情,对发病和监测阳性动物进行扑杀,对同群动物进行隔离监测,对病畜圈舍环境、集中放牧区域、被污染的场地等进行规范消毒,对扑杀动物、流产物、被污染物等进行无害化处理。对阳性率较高的场群,应及时剔除阳性动物或开展整群淘汰。在确保生物安全的前提下,积极稳妥探索开展阳性动物集中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试点。

(九)做好宣传培训

各县(市、区)会同卫生健康、林草等有关部门利用多种手段进行布病防治政策和措施宣传,科普布病防治知识。 一是 每年5月前组织开展一次“人畜共患病防控宣传月”活动,通过印发宣传材料、发放防控告知书、签署承诺书等形式,对消费群体宣传普及布病防护知识,倡导养成健康消费习惯,不食用未加热成熟的牛羊肉,不饮用未消毒杀菌的生奶。 二是 每年对从事养殖、运输、屠宰、加工等重点人群开展专门宣传培训,不断强化防范意识,指导做好消毒、隔离等防护措施,落实从业人员动物防疫主体责任,提升防护意识和防控水平。每年对动物防疫检疫人员,组织开展集中培训,熟练掌握布病防护和采样用品使用要领,确保操作规范,防护到位。 三是 开展布病防治知识知晓率调查,逐步推动从事养殖、运输、屠宰、加工等相关重点职业人群的布病防治知识知晓率达90% 以上,基层动物防疫检疫人员的布病防治知识普及覆盖面达95% 以上。

(十)及时组织效果评估

定期组织相关部门和专家对辖区内布病防控效果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及时调整防控策略和措施。定期开展畜间布病流行病学调查,掌握辖区内布病疫情发生规律、流行趋势和风险因素,对免疫状况、调运情况、流行动态和监测结果进行汇总分析,及时对疫情进行预警。对布病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防控效果较差的县(市、区),及时予以通报、督促抓好整改,对防控成效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扬。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指导

各县(市、区)要健全工作机制,压实属地管理责任,成立由农业农村部门牵头的畜间布病防控领导小组,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分解目标任务,强化督促指导,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地见效。市农业农村局将结合春秋防检查等,定期通报有关情况,并将结果与延伸绩效考核挂钩。

(二)强化经费保障

各县(市、区)要将畜间布病防控所需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合理安排和使用中央和省财政动物防疫补助经费,重点保障监测净化、消毒灭源、宣传培训、评估指导等工作需要。将布病防控与畜牧业发展支持政策结合,在统筹安排涉农涉牧项目资金时,优先支持开展布病防控相关工作,对通过评估的布病无疫区、无疫小区和净化场进行先建后补、以奖代补。继续开展奶牛保险,作为强制扑杀补助的有效补充。

专栏   重点支持政策项目

1.疫病净化补助:主要用于开展净化场、无疫小区、无 疫区建设的监测、隔离、淘汰,消毒灭源,设施设备改造升 级,生物安全提升,净化维持,人员防护等相关防控工作予 以补助。

2.强制扑杀补助:主要用于对在布病预防、控制、净化、 消灭过程中强制扑杀的羊、肉牛、奶牛等动物及销毁的动物 产品和相关物品的所有者给予适当补偿。

3.陆生动物疫病病原学监测区域中心建设:在畜禽养殖 密集、动物疫病流行状况复杂、防控任务重的地区,依托地 市级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更新改造升级病原学监测实验 室,提升病原学监测能力,及时准确掌握相关病种的流行态 势和病原分布状况,提升监测调查和预警分析能力。

4.动物防疫指定通道建设:对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设立 的动物防疫指定通道相关设施设备进行更新或改造,配备监 督执法和信息化装备设施,提升查证验物能力,堵截染疫动 物,控制流通环节动物疫病传播扩散风险。

(三)加强体系建设

各县(市、区)应全面加强动物疫病防控、疫病净化、监测预警、动物卫生监管和应急管理体系建设,建立一支具备熟悉有关法律法规,具有相应专业技术知识和技能的畜牧兽医队伍。进一步明确动物疫病防控和动物卫生监督责任单位、岗位、人员,配齐配强专业干部,抓紧理顺行业监管和农业综合执法关系,建立动物检疫监督执法全程紧密协作机制,促进职能有效衔接,确保全链条治理。按照相关规定的监管内容对养殖场户进行监管,指导企业提升生物安全保障。

(四)强化技术支持

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及时做好布病疫情监测、防控技术推广服务和防控效果评估,组织全市兽医系统实验室检测能力比对,配合林业部门对有关人员开展野生动物采样培训,配合国家布病参考实验室、专业实验室和其他兽医实验室深入开展布病诊断技术研究。各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要组建布病防控技术专家团队,建立防控专家咨询机制,定期组织开展疫情风险研判;组建布病防控应急专业队伍,加强技术人员培养,提高防治水平和服务能力。加强对基层兽医实验室检测人员技术指导,不断增强检测能力。开展兽医实验室日常监管和常态化生物安全检查,提升生物安全管理水平。

(五)强化应急处置和措施联动

各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要落实应急保障,加强动物疫情应急值守,做好应急知识和物资储备,提升人畜共患动物疫情应急处置能力。加强与卫生健康、林草、市场监管、公安等相关部门协调,建立联防联控机制和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工作交流,强化疫情会商、信息沟通、措施联动。建立疫情联合调查和处置机制,定期对布病防治工作情况进行巡查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有效推动各项工作开展。

(六)强化进展反馈

各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要根据本方案细化各项措施,制定本辖区布病防控行动实施方案,于2022 年7 月31 日前将实施方案、每年1 月5 日前将上一年度布病防控工作总结报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附件:1.宁德市畜间布鲁氏菌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市级布病防控技术专家团队成员名单

3.市级布病防控应急专业队伍附件1

宁德市畜间布鲁氏菌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为强化畜间布鲁氏菌病防控, 健全工作机制,压实管理责任,保障畜牧业生产安全、公共卫生安全和生物安全,根据《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福建省畜间布鲁氏菌病防控五年行动实施方案

(2022-2026 年)>的通知》(闽农疫控函〔2022〕369 号) 等文件 要求,经研究,我局决定组建全市畜间布鲁氏菌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职责及成员名单公布如下。

组 长: 王旭春 局党组成员、总畜牧兽医师

副组长: 吴方达 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

成 员: 周天景 局畜牧兽医科科长

刘细鼎 宁德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二级主任科员

叶裕香 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副主任

陈序传 市畜禽屠宰监督管理站负责人

领导小组负责决定畜间布鲁氏菌病防控重大事项,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办公室主任由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兼任,成员为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布病防控工作的相关人员。

附件2

市级布病防控技术专家团队成员名单

为强化畜间布鲁氏菌病防控,健全工作机制,强化布病防控技术指导,保障畜牧业生产安全、公共卫生安全和生物安全,根据《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福建省畜间布鲁氏菌病防控五年行动实施方案(2022-2026 年)>的通知》(闽农疫控函〔2022〕369 号) 等文件要求,经研究,我局决定组建布病防控技术专家团队,现将人员名单公布如下。

组 长: 王旭春 市农业农村局

副组长: 吴方达 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叶裕香 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陈序传 市畜禽屠宰监督管理站

阮美英 蕉城区畜牧兽医站

成 员: 王金宝 市农业科学研究所畜牧兽医研究室

池春梅 市农业科学研究所畜牧兽医研究室

郑教雀 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张慧瑛 蕉城区畜牧兽医站

王茂文 蕉城区畜牧兽医站

谢奶政 蕉城区畜牧兽医站

孙瑞銮 蕉城区畜牧兽医站

关秋莺 蕉城区城南镇乡村振兴服务中心

张礼冲 古田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魏观勤 古田县畜牧站

黄 波 古田县畜牧站

余兆昌 古田县动物卫生监督所

陈祥平 古田县动物卫生监督所

林立波 古田县平湖镇兽医站

蓝孟梨 古田县平湖镇兽医站

张秀芳 古田县水口镇兽医站

陈小春 屏南县农业技术和农村产业发展中心

甘 津 屏南县农业技术和农村产业发展中心

陈惠杰 屏南县农业技术和农村产业发展中心

魏聪玲 屏南县双溪镇乡村振兴服务中心

吴仲武 屏南县屏城乡乡村振兴服务中心

王彩华 周宁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叶建良 周宁县动物卫生监督所

程树春 周宁县动物卫生监督所

陈美玲 周宁县畜牧站

陈小妹 周宁县畜牧站

汤雪容 周宁县狮城镇畜牧兽医站

张顺清 寿宁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陈上永 寿宁县动物卫生监督所

杨晓平 寿宁县畜牧水产股

张瑞光 福安市农业服务中心

汤陈荣 福安市农业服务中心

郭 星 福安市农业服务中心

张 妙 福安市农业服务中心

陈 铖 福安市农业服务中心

吴晓鸣 福安市农业服务中心

王 芳 福安市农业服务中心

余增峰 福安市农业服务中心

黄 丹 福安市阳头街道乡村振兴服务中心

陈瑞玉 福安市坂中乡乡村振兴服务中心

王士斌 福安市城阳镇乡村振兴服务中心

兰加花 福安市潭头镇乡村振兴服务中心

刘清霖 柘荣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徐 植 柘荣县畜牧兽医站

黄晓玲 柘荣县农业执法大队

张垂调 柘荣县东源乡畜牧兽医站。

范良志 福鼎市农业农村局

朱典旺 福鼎市农业农村局

王贞奖 福鼎市农业农村局

林秀彬 福鼎市桐城乡村振兴服务中心

左璐雅 霞浦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许培文 霞浦县畜牧站

彭瑞雄 霞浦县农业技术和农村产业发展服务中心

主要职责:负责对布病防控技术开展培训和指导。布病防控技术专家团队下设咨询电话:0593-2868665。

附件3

市级布病防控应急专业队伍

为强化畜间布鲁氏菌病防控, 健全工作机制,压实管理责任,保障畜牧业生产安全、公共卫生安全和生物安全,根据《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福建省畜间布鲁氏菌病防控五年行动实施方案(2022-2026 年)>的通知》(闽农疫控函〔2022〕369 号) 等文件 要求,经研究,我局决定组建全市畜间布鲁氏菌病防控应急专业队伍,现将人员名单公布如下。

队 长: 吴方达 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副队长: 周天景 局畜牧兽医科

成 员: 叶裕香 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陈序传 市畜禽屠宰监督管理站

陈汪伦 局畜牧兽医科

王毅忠 市畜禽屠宰监督管理站

李春霞 市畜禽屠宰监督管理站

陈文浩 市畜禽屠宰监督管理站

何 强 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郑教雀 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张 哲 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主要职责:指导扑杀、消毒、无害化处理等布病疫情应急处置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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