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夷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武夷山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规范化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武政办规〔2022〕6号)

[可行性研究报告 - 政策法规] 发表于:2026-03-25 19:1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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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政办规〔2022〕6 号

武夷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武夷山市农村土地承包

经营权流转规范化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市直有关单位:

《武夷山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规范化工作方案(试行)》已经市政府研究,现印发给你们,请你们根据实际情况,认真组织实施。

武夷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 年6 月16 日

(此件主动公开)

武夷山市农村土地承包

经营权流转规范化工作方案(试行)

为加快农业生产经营方式转变,培育新型农业规模经营主体,有序推动全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以下简称土地流转),促进农村土地适度规模经营,推动现代绿色农业高质量发展,现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对新时代推进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做好农村承包地管理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来闽来武夷山考察重要讲话精神,依法依规建立规范、合理、有效的土地流转机制,实现土地长期稳定有序流转与适度规模经营,为我市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二、目标任务通过健全农村土地流转服务体系和农村土地流转市场,推进全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规范化,促进市级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纯公益性的实体公司,乡(镇)、街道成立分公司,实施“公司+平台”的土地流转运作机制,促进土地要素资源有序流动,对资金、人才、技术、产业形成良好的虹吸效应,大力提升土地规模化、集约化经营水平,促进农业生产的良性发展。

三、工作内容

(一)健全土地流转机制

1.实施“公司+平台”土地流转运作机制。一是成立实体公司。市级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纯公益性的实体公司—福建省武夷山市武夷兴农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乡(镇)、街道成立分公司,各级公司运营班子成员分别由市土地流转办公室,乡(镇)、街道土地流转服务中心及聘用人员组成。 二是建设服务大厅。 市农业农村局建设农村土地流转服务大厅(设在农业科技大楼一楼),大厅设信息发布、办公、成果展示等功能区,设置大屏幕电子显示屏、触摸显示屏等设备。各乡(镇)、街道土地流转中心要有办公场所,可设在便民服务中心,牌子制度上墙,并配备土地流转电子信息显示屏。 三是完善服务平台。 市、乡进一步完善土地流转服务平台功能,更新土地流转管理和服务软件,建立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信息库,负责收集与统一发布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信息,为土地流转的供需双方提供优质便捷服务。公司和平台实行“一套人马、两块牌子”运作。通过公司化运作,承租主体、农户不直接发生关系,而由实体公司作为联系双方的主体,分别与双方签订土地流转合同,让农户放心委托、承租主体安心经营。

2 . 建立全市统一的土地流转信息网。一是南平市建立全市统一的土地流转信息网。 市、乡、村三级配备信息管理员,专人专岗,负责信息的收集、核查、备案、上传等工作。 二是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土地流转信息摸底。 实行村级核查、乡镇审核、市级录入的三级分工。村级摸清、收集农村土地流转信息,建立信息台账并报送乡(镇)、街道土地流转服务中心,乡(镇)、街道审核后报市土地流转工作办公室录入数据,发布农村土地流转信息。通过南平市农村土地流转信息网,构建土地供求的快速通道。

3.延伸拓展多种服务功能。一是丰富服务内容。 充分发挥实体公司的作用,为供、需地双方提供信息对接服务,办理土地流转有关手续,提供农村土地流转法律法规和政策咨询。村级土地流转服务站要承担起土地委(受)托工作,参与具体流转地块的协调工作。 二是完善服务形式 。充分利用土地流转信息网络平台,为土地流转提供信息发布、查询服务,提供农业“五新”技术推广服务,提供合同范本下载,为土地流转纠纷提供调解服务。

(二)规范土地流转程序

1.完善土地供给流转程序。一是提出申请。 村委会向实体公司提出书面流转意向的申请书,申请书应注明流转地块地名、面积、类别、委托价格、经营范围、涉及农户数等信息。 二是实地调查。 实体公司收到村委会流转意向申请后,及时派员实地调查、核实,对土地作出综合评价,并明确是否接受流转意向申请。 三是土地委托。 村委会与拟自愿流转的农户签订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委托流转协议。 四是意向合同签订。 实体公司与村委会签订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意向合同。 五是信息发布。 将意向流转土地面积、土地状况、产业重点等信息,通过土地流转信息网向社会公开发布。

2.健全土地需求流转程序。一是需求申请。 需求方向实体公司提出土地需求申请。 二是资格审查。 实体公司对需求方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投资能力、个人或企业资信等进行核查。 三是地块选择。 实体公司根据需求方的需求及经营范围,对接适合的意向流转土地。 四是实地考察。 由实体公司、需求方一同对意向流转土地进行实地考察。 五是达成意向。 需求方与实体公司签订土地流转意向书,由双方协商缴纳一定比例的定金。 六是签订合同。 由实体公司与需求方签订土地流转租赁合同,并交付土地。

在整个土地流转服务过程中,农户与需求方不直接发生关系,实体公司作为联系双方的主体与村委会、需求方分别签订土地流转合同和土地流转租赁合同,并报送村集体和乡(镇)人民政府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各备案一份。

3.规范合同范本。 各乡(镇)、街道要推广使用农业农村部制定的农村土地经营权出租合同、农村土地经营权入股合同示范文本,使用规范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委托协议、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租赁合同。

(三)强化风险防范

一是建立农业经营能力审查制度。 由各乡(镇)、街道属地政府组织人员对土地流转需求方的经营能力进行审查,审查内容包括土地流转业主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投资能力、个人或企业资信等。 二是制定土地流转用途审查制度。 各乡(镇)、街道要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要认真审查土地流转是否改变农业用途,是否符合市农业产业规划,改变农业用途的土地不得流转。 三是实行土地租金预付制度。 各乡(镇)、街道根据当地的土地租金指导价计价,具体方式由各乡(镇)、街道协商制定(如押一付一、提前一年支付等方式),避免土地承租方经营不善毁约,造成租金损失的风险。 四是加强监督管理。实体公司必须定期或不定期报告承租方生产经营情况,及时防范市场风险。 五是开展纠纷调解仲裁。 加强农村土地流转纠纷仲裁队伍建设,依法开展农村土地经营纠纷的调解和仲裁工作,有效化解农村土地流转经营纠纷。

(四)加大扶持力度

1.鼓励经营抛荒耕地。 鼓励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依法流转整家外出务工和无力耕种农户的耕地进行适度规模经营,市政府制定鼓励撂荒地复垦复耕及流转种植粮食作物的政策,对于种植水稻等粮油作物给予适当补助。引导规模经营主体利用低丘缓坡、山坡田等低效闲置土地,经土地整理后集中连片流转。

2.支持发展智慧农业。 财政部门要整合支农资金,加大对智慧农业的扶持力度,根据不同地域特点,推广符合各地实际需求的农业现代装备,并推荐其纳入农机具购置补贴等惠农政策范围。综合运用信贷、贴息、奖励等手段,引导各类社会资金采取股份合作制、租赁制等多种方式流转土地进行现代农业生产。

3.实行支农项目倾斜。 各级有关部门要整合各类支农项目和资金,优先扶持通过土地流转形成的规模经营主体。对经营连片100 亩以上的业主,在同等条件下优先给予安排各级农田水利等基建类和财政专项补助项目。对为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和专业大户等规模经营主体提供农业生产融资担保的融资性担保机构,享受《中共南平市委南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农村土地流转促进规模经营的实施意见(试行)》(南委发〔2014〕7 号)规定的为农户生产性贷款给予风险补偿资金,市级财政给予相应的专项补偿。

4.加快农村劳动力转移。 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的融合发展,增加非农就业岗位,并广泛开展农民就业培训教育,提高农业劳动者素质和就业技能,加快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步伐。对承包农户全家迁入小城镇落户的,依法保留其土地承包权;对自愿放弃承包地的,享受与迁入地城镇居民同等待遇和社会保障,消除土地流转后农户的后顾之忧。

四、工作安排

5 月底前市里组建农村土地流转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实行集中办公,专人负责。乡(镇)、街道相应成立领导小组,建立农村土地流转服务中心,村级建立土地流转服务站。

6 月底前市里组建土地流转纯公益性公司,乡镇成立分公司。各乡(镇)、街道建立农业经营能力评估制度和土地流转用途审查制度。

7 月底前完成全市土地流转摸底,完成流转平台信息录入工作。

8 月底前全市建成农村土地流转服务平台,农村土地流转门户网站上线运行。

10 月底前鼓励辖区范围内的流转土地全部进入服务平台进行信息发布和交易。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由市长任组长、分管副市长任副组长、市直有关单位和乡(镇)长、街道办主任为成员的土地流转工作小组;下设土地流转服务工作办公室,全面统筹推进土地流转工作,加强对土地流转工作的指导,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有关人员深入乡(镇)、街道、村指导工作,及时掌握土地流转工作进度,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并根据各地实际,制定相应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规范化工作方案。各乡(镇)、街道成立以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的土地流转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土地流转服务中心;各行政村成立由村主任任站长的土地流转服务站。形成由市级土地流转办公室、乡镇土地流转服务中心和村级土地流转服务站组成的市、乡、村三级土地流转市场服务体系。

(二)加大宣传发动。 充分利用市政府门户网、土地流转网等信息平台发布土地流转信息,宣传土地流转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等,形成土地流转的良好氛围,促进工作有序开展。我市确定吴屯乡为土地流转工作试点乡镇,并将试点经验与成效逐步推广。

(三)加强督促指导。 市土地流转服务工作办公室要建立土地流转工作台账,对各乡(镇)、街道土地流转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督查并适时通报。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工作纳入耕地保护行动,年终按照要求由土地流转领导小组对各乡(镇、街道)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工作进行考评奖惩。

附件:2022 年全面推进农村土地流转工作任务清单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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