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政办规〔 2022 〕 5 号
松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松溪县全域茶园绿色发展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各乡(镇)人民政府、松源街道办事处:
为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理念,以绿色发展落实全方位推进茶产业高质量发展超越,全力打造全域绿色茶园。经县政府同意,现将《松溪县全域茶园绿色发展三年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松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 年 5 月 9 日
(此件主动公开)
松溪县全域茶园绿色发展三年行动方案
为全面推进茶叶产业全域绿色发展,走高质量发展之路,全力打造全域绿色茶园,将松溪茶产业打造成助推经济发展的主导产业,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茶文化、茶产业、茶科技”统筹发展重要讲话精神,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理念,围绕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大环境,加快培育农业产业集群,提升松溪茶产品品牌影响力和竞争力,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实现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
二、目标任务
立足我县茶叶资源禀赋,以全域绿色生产优化产业布局,通过三年( 2022-2024 年)的努力建设,实现全域茶园绿色化,茶叶质量效益、产业竞争力、产业持续发展能力显著提高。
实施食品安全战略,“让人民吃得放心”,以保障农业生产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生态环境安全为目标,以农药集中配送为抓手,以建立农药电子信息管理系统为重点,加强农药市场监督检查,坚决打击制售假劣农药,违规销售和使用禁用、限用农药等违法违规行为,规范农药经营,提升全县茶园农药科学使用水平,确保松溪茶叶质量安全。
三、组织机构
为全力开展全域茶园绿色发展工作,促进我县茶产业高质高效发展,成立松溪县全域茶园绿色发展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 吴英杰 县政府县长
副组长: 张 亮 县政府副县长
成 员: 黄丰文 县政府办主任
真刚趣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艾峻峰 县市场监管局局长
周 泉 县茶业发展中心副主任(主持工作)
谢荣富 县茶叶协会会长
徐智福 松源街道办事处主任
邵承通 郑墩镇政府镇长
王进军 渭田镇政府镇长
衷 勇 河东乡政府乡长
伊宏鸿 旧县乡政府乡长
杨 振 溪东乡政府乡长
范 铨 茶平乡政府乡长
叶松楠 花桥乡政府乡长
刘 芳 祖墩乡政府乡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农村局,由真刚趣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成员从县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管局、茶业发展中心抽调,负责处理日常事务。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和职务变动不再担任的,由继任者接替,不再另行发文。
四、主要措施
(一)实施绿色发展质量兴茶。 坚持生态保护优先、产业与生态相协调的原则,重点围绕优势适生区布局,强化资源统筹整合,坚持以绿色、有机高起点高标准,引领带动全域绿色、有机生态茶园建设。严禁高度密植和过度矮化等掠夺性生产方式建设管理茶园。按照循环农业理念,合理利用农业、农艺措施,培育生长健康、优质高产茶园。强化茶园科学管理,倡导茶树健身栽培,推行按技术标准适时修剪、分批采摘、中耕培土、冬季清园等措施,培育“茂大壮”茶树。推行秸秆进茶园、套种绿肥等,改良土壤,提升地力;推行茶园精准施肥,改进施肥方式,应用深施技术。提倡新建及幼龄茶园施化肥,促进长苗壮树、尽早成园,生产茶园化肥减量、增施有机肥,改善茶叶品质。结合人居环境行动,全面整治净化茶园环境,分类回收、无害化处理茶园生产生活垃圾。
按照“预防为主、综合防治”植保方针,以“科学植保,公共植保,绿色植保”理念,加强茶园病虫害监测预警,大力推进专业化统防统治与绿色防控融合,综合应用生态调控、农艺改良、物理防控、生物防治等措施,确保茶叶生产安全、质量安全和生态环境安全。严禁茶园使用国家禁用、限用农药以及高毒、高残留化学农药,严禁茶园使用化学除草剂。推广使用 LED 太阳能杀虫灯、诱虫色板、性诱剂、生物农药等防治病虫害,推广人工或机械除杂草。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茶业发展中心,各乡(镇)人民政府、松源街道办事处
(二)加大宣传力度、做好技术培训。 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传统媒体,官方网站、微信、微博、抖音等新媒体平台,多频次、高质量、精准地向目标消费人群推介,大力宣传全域绿色茶园发展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推动全县上下形成茶叶绿色发展共识。通过发放宣传单、制作宣传牌等形势,将茶叶绿色发展宣传到组、到户、到人,做到茶农家喻户晓、入脑入心。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全域茶园绿色发展行动。
积极组织茶叶企业、种植大户参加茶叶绿色发展质量兴茶培训班。邀请省、市茶叶专家到重点茶区、茶企开展技术指导,增强茶叶种植户质量安全意识,提高茶叶生产水平。发放安全用药服务手册到茶叶龙头企业和茶叶专业合作社。编制当地常用农药目录,印成明白纸发放到茶叶企业、专业合作社和茶叶种植大户,科学指导茶叶病虫害防治。
各乡镇(街道)要做好属地监管工作,做好各村和各生产基地负责人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工作,明确告知国家禁用、限用农药和农药使用安全间隔期等事宜。重点排查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农药,未按农药安全间隔期使用等违法违规行为,做好农产品预上市抽检工作。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茶业发展中心,各乡(镇)人民政府、松源街道办事处
(三)开展茶叶农残专项抽检和检打联动。 在全县范围内启动茶叶农残防控大检查工作。检查内容主要有:一是检查农药经营主体,检查其是否满足农药经营条件、是否备案登记、是否经营不合格或违禁农药、是否建立销售台账;检查茶园农药专柜是否挂牌、是否实行登记发放备案追溯制度,是否存放违禁农药。对违法销售禁、限用化学农药的,依法给予严厉打击,取消经营资质,列入重点监控名单,涉嫌犯罪的及时查办。二是检查茶叶加工企业、合作社,抽检茶青是否有抽检记录和茶园管理农事记录等;三是检查茶农是否喷洒违禁农药,建立茶园病虫害防治和茶园除草监督机制,鼓励以村规民约形式加强自治促管控,实行有奖举报制度和重点监控名单制度,对违法违规违禁使用化学农药、化学除草剂等投入品的,依法给予严厉打击、查办,予以曝光;四查茶园基地内有无农药包装废弃物、肥料包装袋,有无采茶人员留下的白色垃圾、生活垃圾等。
严格按照监督抽查程序进行,实施检打联动,组织开展夏茶、秋茶农残抽检。开展茶叶“双随机一公开”活动,对列入抽样清单的部分企业进行抽检。一旦检测发现不合格的样品,立即启动执法程序,及时固定证据、追踪溯源,纠正和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由县农业农村局农业综合执法大队负责对质量安全问题涉嫌违法行为人按照有关法律规定进行查处;由县农业农村局、县茶业发展中心和各乡镇(街道)农产品质量监管中心负责实施追踪溯源,对质量安全问题进行有针对性调查研究,提出改进措施,并督促责任主体抓好整改;对不合格产品企业依法严厉查处,公布抽检结果,建档备案,列入重点监控名单并通报曝光;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管局、茶业发展中心,各乡(镇)人民政府、松源街道办事处
(四)完善平台建设。 所有茶叶生产主体需纳入福建省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与一品一码追溯并行系统,发挥系统在茶叶投入品监管、规范农药科学使用及产品质量安全保障方面的作用。加强督查,及时调查处理农药购销异常情况,做到生产有记录、流向可追踪、信息可查询、质量可追溯。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县全域茶园绿色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统筹推进全域茶园绿色发展工作,推进茶叶绿色食品标准化生产,按照“三化”(即任务项目化、项目清单化、清单具体化)运作、专班推进、挂图作战、“四单”(即问题清单、协调清单、反馈清单、销号清单)管理的闭环落实机制。县直各相关职能部门要紧紧围绕打造全域绿色茶园,加强对茶叶标准化生产、绿色食品认证、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互联网 + 产品营销”等方面的培训。各乡镇(街道)要把全域茶叶绿色发展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由乡镇长、街道办主任任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和茶叶种植村、茶叶专业合作社及茶叶企业负责人为成员,组织实施各项具体工作任务。落实乡镇领导班子联系茶叶村、茶叶企业制度,形成从上到下、齐抓共管的格局。
(二)强化政策支持。 充分整合财政专项资金优先用于发展绿色茶园建设。在争取上级项目安排、资金投入上优先从绿色茶叶企业库中筛选上报。
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加大工作力度,根据各自职能持续推进全域茶园绿色发展工作,将农产品绿色食品认证与生产经营主体申报项目资金、荣誉获得(评市级以上龙头企业、示范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参加农产品展会展销、评先评优相挂钩,对获得绿色食品、有机食品认证的生产经营主体,在项目资金申报、荣誉获得、农产品展会展销上优先安排。
(三)落实监管责任。 要加大茶叶农残超标专项监管、检测、执法等工作经费保障,加强工作力量,切实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责任。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有针对性的实施方案,要突出重点、措施有力、要求明确,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四)加强协调配合。 县农业农村、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系统内的协调配合,形成监管合力。工作涉及多部门的,要加强跨部门合作,开展联合行动,采取综合性措施,确保工作取得实效。县农业农村局要加强与市场监管、公安部门的合作,严厉打击各种违法犯罪行为。
(五)健全考评机制。 建立全域茶园绿色发展工作考评指标体系。全域茶园绿色发展是茶产业转型升级、提质增效的重要举措,要纳入年度工作目标责任考核的重要范畴,实行目标化管理、项目化推进、责任化考核。县农业农村局会同市场监管局制定考核方案,报经县政府审核批准后,由县政府与县直有关部门及各乡镇(街道)签订《松溪县茶叶质量安全工作责任状》和《茶叶质量安全承诺书》,将农残防控工作纳入县直有关部门和乡镇(街道)年终目标绩效考核,每半年考核一次,年终作出全年考核情况,作为绩效考核依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