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政办规〔2022〕6 号
屏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屏南县创建省级“四好农村路”
示范县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屏南县创建省级“四好农村路”示范县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2022 年4 月27 日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屏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22 年4 月28 日
(此件主动公开)
屏南县创建省级“四好农村路”示范县
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好农村路”建设重要指示精神,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深化农村公路管理体制改革推动“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闽政办〔2020〕1 号)、《福建省交通运输厅、 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农业农村厅、福建省乡村振兴局关于印发“四好农村路”示范创建工作方案的通知》(闽交建〔2021〕12 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做好省级“四好农村路”示范县创建工作,助推乡村振兴,提升群众获得感,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届全会精神,进一步把农村公路建好、管好、护好、运营好,逐步消除制约农村发展的交通瓶颈,为广大农民脱贫致富奔小康提供更好保障。
二、创建目标
为实现我县农村公路建好、管好、护好、运营好的目标,根据省级“四好农村路”示范县创建内容及考评标准要求,通过树立典型,以点带面,整体推进我县“四好农村路”建设。通过大力推进“百乡千村”路网提升工程,到2022 年底力争实现55%以上的建制村通过“单改双”建设达到双车道四级公路标准。优先建设受益面广的建制村通村公路,发展旅游路、扶持产业路、建设资源路,加快实施农村通村公路建设,统筹推进全县农村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新改建农村公路一次交工验收合格率达到98%以上,无建设安全事故发生;县、乡道安全隐患治理率达到100%;路面技术状况指数(PQI)逐年上升;大力推进交通综合运输服务站建设,具备条件的建制村通客车比例达到100%,基本建成覆盖县、乡、村三级的农村物流网络。
三、实施内容
(一)全面落实好“路长制”
健全完善“路长制”管理制度,形成责任明确、协调有序、层层落实的责任管理体系。推进“智慧路长”APP 体系建设,实现农村公路管理信息化、快速化、便捷化。进一步推进县统一领导、各部门协同执法的管理模式,县交通运输局积极联合县公安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水利局、林业局等部门开展路域环境整治行动,严厉打击占道经营、违章搭盖、乱堆乱放、超限超载运输等行为。落实联席会议制度,开展“路长制”季度考评工作,通过对各乡(镇)进行评优与约谈,对交办到责任单位的整改事项进行跟踪督办等方式,激励先进,鞭策后进,确保工作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同时积极开展“路长制活动日”,提高群众爱路护路意识,营造畅安舒美的通行环境。
(二)建好农村公路
1.提高县级配套补助,大力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 加大农村公路各项民生工程政策支持,提升农村路网技术等级,因地制宜推进通村路线拓宽改造、乡道晋级改造,制定出台实施方案,提供配套资金,推进县道“四晋三”、乡道“单改双”,消除交通瓶颈,不断完善农村交通基础条件。
2.实施危桥改造及安全生命防护工程。 要加强桥梁安全排查,及时发现危桥并改造到位。至“十四五”末全面完成村道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含安保提升工程)。提高农村公路通行能力、通达深度和服务水平,确保项目建设与城镇布局优化、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和广大群众安全便捷出行相适应。
3.强化“三同时”制度落实。 加强新改建农村公路项目安全设施、排水防护、交叉口的设计审查审批,提升农村公路安全服务水平。县交通运输部门要督促项目业主单位严格落实道路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协调多部门人员参加农村公路初步设计或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和交(竣)工验收。
4.加强农村公路建设管理。 落实农村公路建设公开制度和廉政建设要求,接受各方监督。公路建设管理单位要切实落实责任,明确质量和安全责任人,确保工程质量和使用寿命,特别要加强桥梁和高路堤路段施工质量及安全生产管理,所建项目应纳入县交通建设质量安全监管范围,严格按照技术标准和质量要求进行验收。
(三)管好农村公路
1.健全农村公路管理体制。 由县交通运输局主管全县农村公路管养工作;各乡(镇)承担本辖区内乡道、村道的建设和养护管理工作,并做好路产路权保护工作。将农村公路管养工作纳入对乡(镇)的目标绩效考核内容,落实乡(镇)农村公路建管养主体责任。根据农村公路管养规模,合理设置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机构(农村公路养护站)负责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的巡查、考核、技术、统计、核算等工作,工作经费及人员工资纳入财政预算,确保农村公路管理工作顺利开展。
2.加强农村公路路产路权保护。 要充分发挥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职能作用,加强对农村公路路产路权保护,完善农村公路安全保护设施。将爱路、护路纳入“乡规民约”或“村规民约”,爱路护路的“乡规民约”或“村规民约”制定率达100%。建立农村公路路政群管(协管)网络,实现农村公路路政管理全覆盖。
3.全面整治农村公路路域环境。 全面制止和清理在路域范围内违章搭盖、挖掘占用、摆摊设点、设置非公路标志、拾边种植、乱堆乱放等现象。根据地理条件和自然环境选择乔灌草立体搭配和色彩造型搭配,对县道公路交叉口进行园林式绿化改造,拓宽行车与行人通行的视野,基本实现路宅分家。根据实际情况,分类制定绿化推荐目录,提升农村公路绿化品质;按照长效治理、多方式并举的原则,综合治理农村公路绿化病虫害,提高农村公路绿化存活率,打造畅安舒美的通行环境。
(四)养护好农村公路
1.健全养护工作机制和资金保障机制。 建立健全“县为主体、行业指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养护工作机制,全面落实农村公路养护的主体责任。将农村公路日常养护经费和人员配备情况作为“有路必养”的重要考核指标,真正实现“有路必养、养必到位”。将县、乡两级的农村公路专职管养人员经费和农村公路养护资金列入县级财政预算,并按标准足额拨付到位;全面建立以公共财政投入为主的农村公路管养资金保障机制;开展农村公路灾毁保险,由县级财政承担相应保费。
2.平稳有序推进农村公路养护市场化改革。 加快推进农村公路养护专业化进程,农村公路大中修等专业性工程,逐步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或招投标等方式将农村公路养护交由专业化养护队伍承担。以养护质量为重点,建立以养护质量和计量支付相挂钩的养护管理工作机制。鼓励有条件的乡(镇)将乡村公路养护,采取市场竞争的办法,发包给有资质的专业养护企业,实现乡村公路养护专业化。
3.加快农村公路养护管理信息化步伐。 开发推广使用农村公路、桥梁养护管理与决策信息化系统,全面实现农村公路与桥梁基本信息、养护检查与评定情况、营运状况等信息化,科学确定和实施农村公路养护计划,努力提升农村公路养护质量和资金使用效益。逐步推广使用多功能路况检测车,加强路况检测,提高检测效率。积极参加省、市组织的农村公路专业技术培训,县内每年组织开展两次以上的农村公路专管员专业技术或技能培训,提升专管员对路产路权管理、公路灾毁理赔、桥涵日常养护等方面的知识水平和业务能力,提升农村公路管理效率。
4.提升专管员管理水平。 提升农村公路专管员巡查积极性、专业性,每月通过“智慧路长”APP 对农村公路专管员巡查情况进行通报。建立农村公路专管员协助执法机制,让农村公路专管员更好地协助交通执法部门开展现场执法和涉路纠纷调查。
5.提升养护决策水平,实施“六标准”提升工程。 强化农村公路养护质量评价工作,不断提高路况自动检测评定覆盖率。县级农村公路管理机构加强对本县农村公路路线病害调查,以路况检测结果和病害调查资料为依据,合理安排大中修工程,不断提高农村公路养护资金使用效率,加强农村公路的预防性养护。全面实施县道及市级示范乡(镇)乡道“路面平整、路缘清晰、标识醒目、设施完善、排水通畅、路域洁美”六标准提升改造工程,到2022 年底基本完成县道及重要乡道的“六标准”提升,全面打造省级“四好农村路”示范县、示范路,为群众提供更加安全舒适的出行环境。
(五)运营好农村公路
1.抓好“村村通客车”建设项目,扎实推进农村客运发展。成立“村村通”出行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村村通”相关工作实施方案及优惠政策,确保农村客运班线能够“开得通、留得住”。
2.加快配套基础设施建设。 配合市交投公司现场落实充电桩的选址,协调解决充电桩建设相关问题,做到充电桩建设乡(镇)全覆盖。在人流较少的建制村统一张贴“村村通”车辆信息告示牌,公布运营方式、车牌号、联系电话等信息,方便农村群众出行。
3.科学制定运营方案。 采用区域化运营模式,实现纯电动小型乘用车与原有客车的优势互补,在运营上做到“三个结合,三个统一”,即:大小车型结合、长短线路结合、冷线热线结合,统一定价、统一调度、统一发车。在保留原有中巴车班线不变的基础上,在未开通农村客运班线的建制村投放使用纯电动小型乘用车运营;在运行辖区内客源稀少的建制村,根据群众需求,采取预约响应的方式提供农村客运服务。
4.推动综合运输场站建设,做好三级物流网络体系建设。 重点推进“多站合一、一站多能”的乡(镇)综合运输服务站建设,全面提升农村客运、物流服务、城乡道路客运一体化水平。“十四五”期间,计划建设、改造县级物流网络节点1个、乡级物流网络节点11个、村级物流网络节点152个,实现我县县、乡、村三级物流节点100%覆盖。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屏南县创建省级“四好农村路”示范县工作领导小组,由县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县政府分管领导为常务副组长,县政府办公室和县交通运输局、财政局主要负责人为副组长,县自然资源局、住建局、林业局、水利局、交警大队等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相关乡(镇)人民政府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县交通运输局,办公室主任由县交通运输局主要负责人兼任。领导小组负责统筹推进我县创建省级“四好农村路”示范县工作。
(二)强化资金保障
加大县本级财政配套力度,建立以公共财政投入为主,多渠道筹措为辅的“四好农村路”建、管、护、运资金筹措机制和投入增长机制。完善“以奖代补”政策,努力争取各种扶贫和涉农资金用于农村公路发展,充分发挥省、市、县三级补助资金的引导和激励作用。加强资金使用情况监督检查,明确资金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1.农村公路建设。 进一步强化资金保障,县道晋级建设,在争取上级补助的基础上,缺口资金由县财政兜底。县、乡道按三级标准新改建的,每公里县级给予补助138 万元;乡、村道按四级标准、路面宽度为6.5 米新改建的,每公里县级给予补助60万元,其中老区基点村项目每公里县级给予补助70 万元;乡、村道拼宽后路面宽度为6.5 米的,每公里县级给予补助30 万元;乡、村道按四级标准、路面宽度为4.5 米新改建的,每公里县级给予补助30 万元。
2.农村公路危桥改造工程。 县财政按县交通运输局批复的项目建安费总额20%的标准对项目建设单位予以补助,省、市、县补助总额不得超过项目财审结算总额。
3.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 县财政按1 万元/公里标准对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项目建设单位予以补助,省、市、县补助总额不得超过审计结算总额。
4.农村公路养护。 县财政按县道0.75 万元/公里、乡道0.35万元/公里、村道0.1 万元/公里标准予以配套农村公路养护资金。
5.县级农村客运。 从2022年起,给予正在运营的我县24辆“村村通”客车每辆车1万元/年的运营补贴。
6.推进三级物流网络发展 。根据《屏南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屏南县县、乡、村三级物流网络节点规划方案的批复》(屏政综〔2018〕249 号)文件精神,由县交通运输局负责牵头建设和组织实施“县乡村三级物流网络节点”的建设工作,各乡(镇)、县直相关部门积极配合,建设资金由县财政承担。鼓励县级物流中心依托县电商服务平台、较大的运输企业或邮政快递企业进行建设,鼓励乡(镇)物流中心依托乡邮所或电商网点进行建设,县财政按1 万元/个标准对建成的乡(镇)物流中心予以补助。鼓励村级物流节点依托村邮站、快递网点、便利店、村委楼等进行建设,县财政按3000 元/个标准予以配套。同时,为保证物流网点长效运营,按每站200 元/月的标准对考核合格的物流网点发放运营补贴。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全县各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创建省级“四好农村路”示范县的重要意义,把省级“四好农村路”示范县创建工作与乡村振兴相结合,不断细化创建目标,落实工作责任,充实工作力量。县交通运输局要加强省级“四好农村路”示范县创建工作的指导和组织实施,及时协调解决创建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县财政局要做好资金保障,确保省级“四好农村路”示范县创建工作顺利开展。
(二)明确目标,落实责任
全县各有关单位要全面提升“四好农村路”创建工作水平,开展对标定位,根据评选方案,对评选标准进行全面梳理,积极组织开展自查工作,对已达标的工作加强长效保持和制度固化,对未达标的工作研究制定具体措施,逐一提升,确保评选活动取得实效。
(三)加强督查,强化落实
将省级“四好农村路”示范县创建工作列入县对乡(镇)年度绩效考核范畴。全面加强监督考核工作,重点对责任落实、建设质量、工作进度、资金到位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建立健全考核结果与资金安排、养护资金补助挂钩的奖惩机制,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在农村公路发展中的作用。
(四)加大宣传,营造氛围
要综合运用报纸、电视、广播、网络等各种宣传媒介及平台,大力宣传农村公路发展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涌现出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注重解决好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维护好群众的合法权益,为农村公路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附件:屏南县创建省级“四好农村路”示范县工作领导小组附件
屏南县创建省级“四好农村路”示范县
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柳 岳 县委副书记、县长
常务副组长:魏宏峰 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
副 组 长:彭存健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林劲辉 县财政局一级主任科员
李 梁 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成 员:韦晓莉 县发改局局长
李日生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毛志坚 县住建局局长
江千胜 宁德市屏南生态环境局副局长
潘艳阳 县林业局局长
吴金彬 县水利局局长
韦孝榭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郑 俭 县审计局局长
黄惠群 县应急局局长
林胜门 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大队长
叶高集 古峰镇镇长
曹大坤 屏城乡乡长
陈守当 代溪镇镇长
江余东 路下乡乡长
杨 林 熙岭乡乡长
李 亮 甘棠乡乡长
甘振玲 长桥镇镇长
张新建 棠口镇镇长
林世增 双溪镇镇长
杨书勤 岭下乡乡长
周朱顶 寿山乡乡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县交通运输局,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县交通运输局局长彭存健兼任,副主任由县交通运输局一级主任科员张天茂、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陆建康和县财政局总会计师张自锦担任。
领导小组成员及办公室相关人员根据人事变动自然调整,由继任者自然接任,不在另行发文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