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上杭县 实行招工与招商并重进一步促进城乡居民就地就近就业暨服务企业招工实施方案》的通知

[可行性研究报告 - 政策法规] 发表于:2026-03-25 19:1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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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杭政办规〔 2022 〕 6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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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上杭县

实行招工与招商并重进一步促进城乡居民

就地就近就业暨服务企业招工实施方案》的通知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将《上杭县实行招工与招商并重进一步促进城乡居民就地就近就业暨服务企业招工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上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 年 4 月 25 日

上杭县实行招工与招商并重进一步促进

城乡居民就地就近就业暨服务企业

招工实施方案

为扎实做好 “ 六稳 ”“ 六保 ” 工作,进一步壮大我县产业工人队伍,为实施 “ 三三三 ” 产业战略提供用工保障,满足我县工业企业对产业工人的需求,切实解决企业招工难问题,大力促进城乡富余劳动力以及外出务工人员返乡就地就近就业,不断巩固和提高招商引资成效,促进我县工业经济健康快速发展,现就进一步做好服务企业招工工作提出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根据做好 “ 六稳 ” 工作、全面落实 “ 六保 ” 任务要求和省委 “ 提高效率、提升效能、提增效益 ” 行动部署,按照县十四次党代会提出的目标任务,进一步树立 “ 招工与招商并重 ”“ 服务企业招工就是优化招商环境 ” 的理念,帮助缺工企业招聘急需员工,缓解企业缺工问题,保障企业正常生产。把推动城乡居民就地就近就业和服务企业招工工作统一到实施 “ 六大战略”,实现“六大突破”,坚定不移实施“三三三”产业强县战略,全方位推进高质量发展超越总体部署上来,作为一项长期工作抓紧抓好,在全县上下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

二、目标任务

根据县一、二、三产业企业的生产经营需求,特别是县工业园区、蛟洋工业区、白砂新材料科创谷企业用工需求,结合我县常住人口数量,确定我县服务企业招用工任务,切实帮助企业解决用工需求。各部门、各乡镇要加大招工力度,创新招工方法,拓展招工就业范围,力争全面完成招工任务。

三、工作措施

(一)提高站位,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就业是民生之本,是家庭获取收入的主要来源。实现 “ 六稳 ”“ 六保 ” 是当前摆在全党和全国人民面前最重要的工作和任务,也是现阶段我国经济社会稳定发展的根本。在 “ 六稳 ”“ 六保 ” 中,就业问题居于首位,做好就业工作是实现 “ 六稳 ”“ 六保 ” 的关键,通过招商引资能够提供更多就业岗位。服务企业招工是优化营商环境,吸引投资的重要积极因素,是产业发展、企业生产经营的根本保障。现全国劳动力资源紧缺,各地抢争劳动力资源,竞争日趋激烈。各乡镇、各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抓就业服务企业招工工作的重要意义,将招工与招商摆在同等重要的位置,党政主要负责人要亲自安排部署抓就业服务企业用工工作,统筹安排人员力量全力服务企业招工,推动城乡居民留在本地就近就业,帮助本地企业解决用工紧缺问题。 (责任单位:各乡镇、各有关单位)

(二)摸清底数,全面建立人力资源数据库。 各乡镇要结合疫情防控等工作,通过进村入户或电话访问方式,全面摸清本辖区居民就业基本情况,逐级建立居民就业台账,实行动态调整,长期建账,常态更新,确保及时掌握本乡镇县内外务工人员就业信息,将居民就业台账及时报送县人社局。县人社局每月收集企业用工需求,分类精准建立企业用工需求岗位信息台账,依托 “ 杭好办 ” 政务服务平台建立企业用工、劳动者就业需求数据信息库,并及时发布信息。 (责任单位:各乡镇,县人社局、数字办)

(三)深化宣传,积极转变群众就业观念。 各乡镇、各部门要结合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积极主动宣传 “ 上杭就是好地方,就业何须去远方 ”“ 家乡就业好,能顾老和小 ” 的理念。向群众尤其是外出务工人员宣传上杭近年来经济社会取得的显著成绩和巨大变化;宣传县内企业发展势头强劲,整体薪酬待遇水平提高,在本地就业既能照顾家庭,减少留守儿童和空巢老人,又能节约外出务工的成本,实现经济收入与家庭兼顾两不误。 (责任单位:各乡镇、各有关单位)

(四)搭建平台,精准推介企业用工信息。 各乡镇和县直有关单位要结合我县企业用人情况,利用传统和新兴的宣传载体,多形式、全方位发布企业招工信息,开展 “ 线上 ” 和 “ 线下 ”有针对性的用工宣传,服务企业招用工。 一是 各乡镇要通过县人社局建立的服务企业用工 “134” 工作机制(“ 1 ”是搭建一个服务平台,夯实就业基础。即搭建覆盖县、乡、村三级的就业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 3 ”是建立三方联动机制,推动精准服务。即建立精准的“企业—政府—劳动者三方联动机制”。“ 4 ”是实施四项促进行动,做实服务保障。即实施“鼓励创业促进行动、高校就业促进行动、稳就业促进行动、技能提升促进行动”等四项行动),常态化推动精准推介服务。县人社局要充分发挥大数据作用,依托“杭好办”政务服务平台和县级数据资源中心开发建设招聘求职应用,向招工企业精准推送有就业需求人员信息,同时也向有就业需求的人员精准推送企业用工信息。县数字办要积极提供技术配合,实现求职者信息与企业用工需求双向精准对接。 二是 各乡镇要将本乡镇微信公众号链接至县政府门户网站和上杭新闻网、上杭融媒、杭好办、上杭人社、上杭就业等微信公众号,并通过乡镇、村(居)、组、户四级的微信群及时转发本地招工信息,动员乡村干部和群众关注相关微信公众号,确保县内企业招工信息全覆盖。 三是 县人社局要积极搭建劳务供需见面平台,发挥县人力资源市场作用,开展 “ 线上 + 线下 ” 联动招聘,推行 “ 互联网 + 就业 ” 服务,打造全天候全覆盖服务模式,实现企业与劳动者双方信息的高效精准对接,切实满足企业用工和劳动者求职双向需求。 (责任单位:各乡镇,县人社局、数字办、融媒体中心,县工业园区管委会、蛟洋工业区管委会)

(五)部门配合,全方位助力企业招工。 县委组织部 要发挥人才工作牵头抓总作用,帮助企业解决高层次人才引进; 县委宣传部 要全方位大力宣传我县良好的就业用工环境; 县委统战部 要发挥外地商会作用,鼓励在外乡贤企业家引进县外人力资源; 县工信科技局 要指导企业建立与市场相适应的生产环境、安全环境、生活环境及工资福利、企业文化; 县商务局 要把招工与招商同谋划同组织同实施,开展外地招商的同时也进行外地招工; 县教育局 要指导县职业中专学校科学合理设置与我县产业发展相适应的专业,与龙岩学院、闽西职业技术学院、龙岩技师学院等院校合作,动员鼓励学生留杭创业就业;县工业园区管委会、蛟洋工业区管委会 要借鉴龙岩经开区经验成立招工办,专门服务企业招工,及时收集园区用工情况,完善园区工作、生产、生活环境; 县总工会 要积极帮助职工在本地实现转岗就业创业,对农民工、城镇大龄低技能人员等就业困难群体,开展多元化、差异化的就业技能培训;对转岗待岗职工、困难职工家庭成员等群体开展就业服务,提升服务精准度; 团县委 要摸清统计全县青年人力资源情况,组织青年进本地园区、工厂企业就业。利用好团省委的 “ 扬帆计划 ” ,组织动员在外就读的青年回乡就业创业; 县妇联 要摸清全县妇女人力资源,鼓励动员妇女在本地企业就业; 县残联 要多渠道多形式拓宽残疾人本地就业渠道,帮助未就业残疾人在本地实现就业和稳定就业。对建档立卡低收入残疾人、零就业残疾人家庭、就业年龄段失业残疾人开展专项就业援助; 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要组织动员当年退役士兵到本地企业就业。其他单位要发挥自身优势,全力助推企业用工。 (责任单位:各有关单位)

(六)政策助推,吸引更多劳动者入企就业。 一是落实 “ 以工引工 ” 政策, 吸引更多劳动者入企就业。对推介到县工业园区、蛟洋工业区、白砂新材料科创谷或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稳定就业 3 个月以上的,奖励推介单位或个人 ( 含园区老员工 )500 元 /人,所需资金从就业专项资金中支付。对当年新组织 10 人以上到我县园区企业稳定就业 3 个月以上的村(居),给予 500 元 / 人奖励,所需资金列入县财政预算。 二是实施引进紧缺专业技能人才奖补, 对化工、新材料等专业全日制院校毕业生到我县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就业,签订 3 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交纳社会保险、实现稳定就业 3 个月以上的,按月给予补贴,期限为 3 年。其中,中职毕业生 200 元 / 月,高职毕业生 300 元 / 月,普通本科毕业生 500 元 / 月,所需资金列入县财政预算。 三是实施鼓励企业 “ 走出去 ” 招聘奖励政策, 对企业参加当地政府部门或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组织的赴外地招聘、引才、就业创业项目推介活动的,给予一次性补助,赴省外的给予 5000 元 / 家、赴市外省内的给予2000 元 / 家,所需资金从就业专项资金中支付。 四是设立顶岗实习生活补助, 支持职业院校在我县主导产业相关企业设立毕业生顶岗实习制度,将毕业生输送到我县企业顶岗实习,按顶岗实习满 3 个月每人 500 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生活补助,所需资金列入县财政预算。 五是探索制定外地员工来杭就业政策, 积极与中西部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对接当地人力资源信息,力争外省劳务输入我县。 六是深化校园招聘, 加强与龙岩学院、闽西职业技术学院、龙岩技师学院等院校合作,推进联合闽西职业技术学院与云南、贵州、四川等劳务输出大省的职业院校开展 “ 二元制 ” 合作办班,引进企业亟需人才。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人社局,县工业园区管委会、蛟洋工业区管委会)

以上奖励措施或补助与省、市、县奖励措施或补助有不一致或重叠的,按照就高、从优且不重复原则执行。

(七)强化保障,进一步压紧压实责任。 一是落实责任。各乡镇要落实属地责任,结合本方案,进一步落实落细,细化工作措施,传导工作压力,落实工作责任。县直各有关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协作配合和服务指导,形成工作合力。 二是绩效考评。 招工工作列入县对乡镇年度绩效考评。县绩效办、县人社局将下达年度招工任务,并制定考评方案,对各乡镇任务完成情况、政策宣传、企业用工服务平台信息质量、工作成效等方面进行考评。三 是结果运用。 对工作完成较好的乡镇给予奖励,其中:一等奖 1 名,奖励 8 万元;二等奖 2 名,奖励5 万元;三等奖 3 名,奖励 3 万元,所需资金列入县财政预算。倒数三名,且任务完成在 80 % 以下的要向县政府作出书面说明。四是强化督查。 县 “ 大督查大落实 ” 办将加强对各乡镇、各部门抓此项工作的督查,对未按要求抓落实的将予以通报。 (责任单位:各乡镇,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工业园区管委会、蛟洋工业区管委会,县绩效办,县“大督查大落实”办)

四、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4年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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