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教综〔2022〕43 号
宁德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宁德市乡村学前教育办学点建设实施方案(2022-2025)》
和《宁德市乡村学前教育标准化办
学点评估办法》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局:
现将《宁德市乡村学前教育办学点建设实施方案(2022-2025)》和《宁德市乡村学前教育标准化办学点评估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1. 宁德市乡村学前教育办学点建设实施方案
(2022-2025)
2. 宁德市乡村学前教育标准化办学点评估办法
宁德市教育局
2022 年4 月25 日(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1
宁德市乡村学前教育办学点建设
实施方案(2022-2025)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乡村学前教育办学点建设与评估工作的指导意见》(闽教基〔2021〕44 号),为进一步加强乡村学前教育发展,提高乡村学前教育水平,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学前教育的新期待,为更多乡村适龄儿童提供普惠性学前教育机会,结合我市实际,现制定宁德市乡村学前教育办学点建设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目标
2022-2025 年,每年完成25%左右的创建和评估任务。分阶段逐步实施,力争到2025 年,全市乡村学前教育办学点100%达到《福建省乡村学前教育办学点基本条件》和本市评估要求,推动我市学前教育事业普及普惠安全优质均衡发展。
二、总体要求
围绕我市乡村振兴战略部署,全面加强乡村学前教育办学点建设和管理,进一步完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进一步加大投入,完善办学点教育教学设施,规范教育教学管理,办学点经费与师资配置问题同步妥善解决,做到有一所办学点,就要有配套的办园经费运行,就要有合格的教师为幼儿服务,确保乡村学前教育健康发展,让乡村适龄幼儿能够在家门口接受有质量的教育,更好地实现幼有所育。
三、重点任务
(一)科学统筹规划。 以实施乡村学前教育办学点标准化建设为契机,各县(市、区)开展专题调研,摸清现有学前教育办学点布点、管理体制、规模、设施设备、师资配备、资金管理使用、教育教学管理等情况。在此基础上,结合我市人口分布、地理特征、交通资源和学龄人口流动、变化趋势,按照“因地制宜、规模适度、简约实用、就近入园”的原则,优化办学点规划布局,满足乡村适龄幼儿需要。
(二)实施标准化建设。 积极争取乡村学前教育扩容资金支持,大力改善乡村学前教育办学点办学条件、保育保健、人员配备等。各办学点根据市级评估标准进行自查和测评,形成自评报告,自评达标的向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提出评估申请。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评估人员对乡村学前教育办学点逐个开展审核、评估,经评估认定达到合格标准的报市教育局。市教育局审查通过后,组织人员对申报的办学点进行实地抽查,达到合格标准的,确认其为“宁德市乡村学前教育标准化办学点”,并报省教育厅基教处备案。市教育局实地抽查比例不低于60%。各县(市、区)教育局要按照福建省学前教育办学点建设计划表(附件),分年度稳步推进办学点标准化建设与评估。
(三)全面提升办学质量。 加大对办学点的扶持和指导,不断提升办学水平,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办学点办成小规模幼儿园。各地要从乡村办学点的实际需求出发,对照标准,从经费投入、师资建设等方面补短板、提质量,努力办好公平有质量的乡村学前教育。
四、具体措施
(一)强化支持保障,改善办学条件。 不断优化学前教育资源布局,实施好新一轮“学前三年行动计划”,做好农村幼儿园扩容规划和重点乡镇幼儿园建设工程。结合乡村学前教育扩容等项目实施,加大经费投入,组织力量对学前教育办学点进行专题调研,加大对办学点的扶持和指导,完善保教设施设备,改善办学点的办学条件,鼓励有条件的乡村办学点办成小规模幼儿园。对开设午餐班的办学点所需的厨房设备及活动室设施投入经费给予一定的补助和扶持政策,切实促进学前教育办学点健康持续发展。
(二)提升教师水平,壮大师资力量。 及时为乡村办学点配备合格教师,对在乡村学前教育办学点的教师在培养培训、职称评聘、评优评先等方面给予倾斜,落实乡村教师享受乡镇工作补贴政策,提高教师待遇,引导教师安心任教。完善办学点教师补充机制,逐步配齐专任教师和保育员,对于个别暂时不具备条件的地方可适当放宽。推动年青教师补充比率有较大幅度提升,提高幼儿教师专业合格率,切实解决幼儿教师短缺问题。
(三)精准帮扶引领,提升保教质量。 建立乡村小规模学校附设园(班)精准帮扶和片区教研工作机制,切实发挥各级示范性幼儿园和乡镇中心园的引领辐射作用,改善办学点师资状况,指导办学点规范办学行为,纠正“小学化”倾向,推动保教管理规范化、科学化。以研促教,保教结合,加强园本培训,充分利用社会教育资源和本土资源,着力形成有特色、有活力的办学点文化。
(四)创设健康童趣环境,强化安全保障。 各办学点要以教育部《幼儿园工作规程》为指导,为幼儿创设游戏区角,布置童趣环境。要认真执行《幼儿园卫生保健制度》,制定科学的卫生保健、保育工作计划,严格执行健康体检、晨检、卫生消毒制度,做好健康档案建档事项,严格执行传染病预防制度,建立缺勤监测、报告与管理等制度。加强学校基础设施建设和周边环境综合治理,统筹乡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加强通往办学点的道路建设,完善交通管理和安全设施,强化办学点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确保学生安全。
(五)密切家园沟通,创设良好教育环境。 建立家园沟通制度,坚持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家长会,每年进行一次家访,为家长提供科学育儿宣传指导,帮助家长树立正确科学理念,创设良好的家庭教育环境,共同担负教育幼儿的任务。
(六)加强督导检查, 规范办学行为。 将学前教育乡村办学点建设和评估工作与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幼儿园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结合起来,加强对办学点的督导和办园行为评估,加强过程性评估和督查,总结经验、发现问题、督促整改、以评促建,进一步规范办学点办学行为,提高保教质量,切实推动办好乡村学前教育。
附件:福建省学前教育办学点建设计划表附件
福建省学前教育办学点建设计划表
教职工数 序 号 办学点
拟达标
班级数 (个)
其中: 在编
年度
蕉城区霍童邑板小学
蕉城区 2 25 5 0 2022 年
办学点
蕉城区漳湾马山小学
蕉城区 1 10 2 0 2022 年
办学点
蕉城区梅鹤小学办学
蕉城区 1 8 1 1 2022 年
点
蕉城区文峰小学办学
蕉城区 1 12 1 1 2022 年
点
蕉城区岩柄小学办学
蕉城区 1 6 1 1 2022 年
点
蕉城区黄家学校办学
蕉城区 2 45 3 2 2023 年
点
蕉城区第八中心小学
蕉城区 2 31 4 2 2023 年
办学点
蕉城区八都新楼小学
蕉城区 1 6 2 2 2023 年
办学点
蕉城区飞鸾上村小学
蕉城区 1 12 2 2 2023 年
办学点
蕉城区飞鸾下村小学
蕉城区 1 16 2 2 2023 年
办学点11 霞浦县洋里小学 霞浦县 1 25 1 0 2022 年
2022-212 霞浦县上岐小学 霞浦县 1 18 0 0
023 年13 霞浦县吕峡学校 霞浦县 1 17 0 0 2023 年14 霞浦县高罗小学 霞浦县 1 20 0 0 2023 年15 霞浦县西胜民族小学 霞浦县 1 17 0 0 2023 年
霞浦县盐田浒屿沃教
霞浦县 1 6 0 0 2023 年
学点17 霞浦县里马小学 霞浦县 1 2 0 0 2023 年18 霞浦县林洋小学 霞浦县 1 2 1 0 2023 年
2023-219 霞浦县下岐小学 霞浦县 1 9 0 0
024 年
2023-220 霞浦县四门桥小学 霞浦县 1 8 1 0
024 年21 霞浦县传胪小学 霞浦县 1 8 0 0 2024 年22 霞浦县积石小学 霞浦县 1 15 0 0 2024 年23 霞浦县厚首小学 霞浦县 1 24 0 0 2024 年
霞浦县盐田洋边教学
霞浦县 1 2 0 0 2024 年
点25 霞浦县坂头小学 霞浦县 1 3 1 0 2024 年26 霞浦县渔洋里小学 霞浦县 1 5 0 0 2025 年27 霞浦县渔洋垾小学 霞浦县 1 8 0 0 2025 年28 霞浦县东街头小学 霞浦县 1 11 0 0 2025 年29 霞浦县塔后小学 霞浦县 1 7 1 0 2025 年30 霞浦县谢墩小学 霞浦县 1 6 1 0 2025 年31 霞浦县赤壁小学 霞浦县 1 11 0 0 2025 年32 霞浦县延亭小学 霞浦县 1 13 0 0 2025 年33 霞浦县留金小学 霞浦县 1 8 0 0 2025 年34 霞浦县坡头小学 霞浦县 1 1 0 0 2025 年35 霞浦县茶岗民族小学 霞浦县 1 12 0 0 2025 年36 霞浦县玉山小学 霞浦县 1 1 0 0 2025 年37 霞浦县路口小学 霞浦县 1 1 1 0 2025 年38 霞浦县洋沙溪小学 霞浦县 1 2 1 0 2025 年39 霞浦县半路张小学 霞浦县 1 1 1 0 2025 年40 霞浦县前坡小学 霞浦县 1 6 0 0 2025 年41 霞浦县西宅小学 霞浦县 1 1 1 0 2025 年
福安市湾坞镇半屿小
福安市 4 98 10 3 2022 年
学
福安市下白石镇顶头
福安市 3 67 7 5 2022 年
小学
福安市穆阳第二中心
福安市 3 61 7 5 2022 年
小学
福安市湾坞镇浮溪小
福安市 1 27 2 0 2022 年
学
福安市湾坞镇上洋小
福安市 1 19 1 0 2022 年
学
福安市下白石镇大洋
福安市 1 17 1 0 2022 年
小学
福安市城阳镇茶洋小
福安市 1 15 1 0 2022 年
学
福安市下白石镇外宅
福安市 1 15 1 0 2022 年
小学
福安市潭头镇太逢小
福安市 1 13 1 0 2022 年
学
福安市松罗乡洋西小
福安市 1 13 1 1 2023 年
学
福安市溪潭镇岳秀小
福安市 1 1 1 0 2023 年
学
福安市溪柄镇柏柱洋
福安市 1 11 1 0 2023 年
老区小学
福安市湾坞镇马头小
福安市 1 11 1 0 2023 年
学
福安市溪尾镇下邳小
福安市 1 10 1 0 2023 年
学
福安市下白石镇荷屿
福安市 1 8 1 0 2023 年
小学
福安市溪潭镇磻溪小
福安市 1 8 1 0 2023 年
学
福安市溪柄镇茜洋小
福安市 1 6 1 0 2023 年
学
福安市溪尾镇单屿小
福安市 1 5 1 0 2024 年
学
福安市下白石镇行洋
福安市 1 5 1 0 2024 年
小学
福安市潭头镇棠溪小
福安市 1 5 1 0 2024 年
学
福安市下白石秦坎小
福安市 1 4 1 0 2024 年
学
福安市甘棠镇奎住小
福安市 1 4 1 0 2024 年
学
福安市潭头镇锦桌头
福安市 1 4 1 1 2024 年
小学
福安市范坑乡蛇头小
福安市 1 4 1 0 2024 年
学
福安市溪潭镇芹洋小
福安市 1 4 1 0 2024 年
学
福安市甘棠镇洋中小
福安市 1 4 1 0 2024 年
学
福安市溪潭镇西隐小
福安市 1 3 1 0 2025 年
学
福安市晓阳镇南溪小
福安市 1 3 1 1 2025 年
学
福安市社口镇潘洋小
福安市 1 3 1 0 2025 年
学
福安市社口镇秀峰小
福安市 1 3 2 1 2025 年
学
福安市潭头镇下洋小
福安市 1 3 1 0 2025 年
学
福安市溪柄镇溪南小
福安市 1 2 1 0 2025 年
学
福安市湾坞镇深安小
福安市 1 2 1 0 2025 年
学
福安市坂中乡后门坪
福安市 1 2 1 0 2025 年
民族小学76 福安市民族实验小学 福安市 1 2 1 0 2025 年
福安市溪柄镇楼下小
福安市 1 1 1 0 2025 年
学78 福鼎市赤溪小学 福鼎 2 34 2 2 2022 年79 福鼎市西阳小学 福鼎 4 125 6 0 2022 年80 福鼎市湖林学校 福鼎 2 37 3 0 2023 年81 福鼎市徐陈小学 福鼎 2 12 2 0 2023 年82 福鼎市天竹小学 福鼎 1 15 1 0 2024 年83 福鼎市七蒲小学 福鼎 1 10 1 0 2024 年84 磻溪炉屯幼儿班 福鼎 2 7 1 1 2024 年85 福鼎市沈青小学 福鼎 1 3 1 0 2025 年
福鼎市深垅小学幼儿
班 福鼎 1 11 2 0 2025 年87 福鼎市档坪小学 福鼎 1 7 1 0 2025 年88 福鼎市唐阳小学 福鼎 1 13 1 0 2025 年89 福鼎市广化小学 福鼎 1 2 1 0 2025 年
古田县杉洋岭里小学
办学点 古田 2 55 4 3 2022 年
古田县平湖钱坂小学
办学点 古田 1 19 1 0 2022 年
古田县吉巷薛后小学
办学点 古田 2 34 2 2 2022 年
古田县大桥瑞岩小学
办学点 古田 1 10 0 0 2022 年
古田县城东桃溪小学
办学点 古田 2 18 2 2 2022 年
古田县平湖富达小学
办学点 古田 1 18 1 0 2023 年
古田县鹤塘溪边小学
办学点 古田 1 10 1 0 2023 年
古田县吉巷韦后小学
办学点 古田 1 15 1 1 2023 年
古田县杉洋坂斗小学
办学点 古田 2 15 2 0 2023 年
古田县大桥宅里小学
办学点 古田 1 13 0 0 2023 年
古田县城东利洋小学
办学点 古田 2 22 2 2 2023 年
古田县吉巷兰溪小学
办学点 古田 1 12 1 1 2023 年
古田县吉巷北墩小学
办学点 古田 1 12 1 1 2024 年
古田县泮洋凤竹小学
办学点 古田 1 10 0 0 2024 年
古田县卓洋秀峰小学
办学点 古田 2 9 0 0 2024 年
古田县城西下洋小学
办学点 古田 1 9 1 0 2024 年
古田县城东仕坂小学
办学点 古田 2 13 2 2 2024 年
古田县吉巷前洋坂小
学办学点 古田 1 9 1 1 2024 年
古田县吉巷石床小学
办学点 古田 1 7 1 0 2025 年
古田县大桥福和小学
办学点 古田 1 7 0 0 2025 年
古田县凤埔西溪小学
办学点 古田 1 6 0 0 2025 年
古田县大桥上珍山小
学办学点 古田 1 6 0 0 2025 年
古田县吉巷前垅小学
办学点 古田 1 6 2 1 2025 年
古田县城东坑里小学
办学点 古田 1 6 1 1 2025 年
古田县大桥中村小学
办学点 古田 1 4 0 0 2025 年
古田县黄田三保小学
办学点 古田 1 4 1 0 2025 年
古田县杉洋善德小学
办学点 古田 1 3 1 0 2025 年
古田县黄田双坑小学
办学点 古田 1 18 2 0 2025 年
古田县卓洋林前小学
办学点 古田 2 16 0 0 2025 年119 周宁县玛坑乡中心园 周宁县 2 27 4 3 2022 年
周宁县咸村第二中心
周宁县 2 25 4 1 2022 年
幼儿园
周宁县泗桥乡赤岩小
周宁县 2 24 4 2 2023 年
学附设班
周宁县玛坑乡杉洋小
周宁县 1 13 2 0 2024 年
学附设班
周宁县纯池三门桥小
周宁县 1 11 1 0 2025 年
学附设班
周宁县李墩黄埔小学
周宁县 1 4 2 2 2025 年
附设班
柘荣县乍洋石山教学
柘荣县 1 12 1 0 2022 年
点126 寿宁县西浦小学 寿宁县 2 35 2 2 2022 年127 寿宁县洋边小学 寿宁县 2 26 4 2 2023 年128 寿宁县大石小学 寿宁县 1 25 2 1 2024 年129 寿宁县长溪小学 寿宁县 1 20 1 1 2025 年130 屏南县代溪镇玉洋学 屏南县 2 40 2 1 2022 年
前班
屏南县棠口镇仕洋学
屏南县 1 12 2 2 2022 年
前班
屏南县长桥镇新乡学
屏南县 2 31 2 2 2022 年
前班
屏南县长桥镇前高溪
屏南县 2 19 2 2 2022 年
学前班
屏南县长桥镇前高溪
屏南县 2 19 2 2 2022 年
学前班
屏南县代溪镇北圪学
屏南县 1 16 1 0 2023 年
前班
屏南县代溪镇康里学
屏南县 1 10 1 0 2023 年
前班
屏南县岭下乡富竹学
屏南县 1 11 1 0 2023 年
前班
屏南县棠口镇漈头学
屏南县 2 31 4 4 2023 年
前班
屏南县代溪镇忠洋学
屏南县 1 5 1 0 2024 年
前班
屏南县棠口镇西村学
屏南县 1 13 1 0 2024 年
前班
屏南县熙岭乡龙潭学
屏南县 1 9 1 0 2024 年
前班
屏南县长桥镇官洋学
屏南县 1 11 1 1 2024 年
前班
屏南县熙岭乡乾头学
屏南县 1 8 1 0 2025 年
前班
屏南县甘棠乡小梨洋
屏南县 1 2 1 0 2025 年
学前班
屏南县甘棠乡际下学
屏南县 1 4 1 0 2025 年
前班
屏南县双溪镇山头学
屏南县 1 5 1 0 2025 年
前班
屏南县熙岭乡岭里学
屏南县 1 9 1 0 2025 年
前班附件2
宁德市乡村学前教育标准化
办学点评估办法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乡村学前教育办学点建设与评估工作的指导意见》(闽教基〔2021〕44 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我市乡村学前教育标准化办学点评估办法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教育,围绕我省乡村振兴战略部署,全面加强乡村学前教育办学点建设和管理,进一步完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努力办好公平有质量的乡村学前教育,让乡村适龄幼儿能够在家门口接受有质量的教育,更好地实现幼有所育。
二、基本原则
(一)导向性原则。 要根据学前教育发展的需要与办学点发展规律制定评估指标体系,不断优化学前教育资源布局,改善办学条件,改善办学点师资状况,指导办学点规范办园行为,不断提升办学水平,使办学点建设和评估成为促进办学点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化课程改革,提高保教质量的重要举措。
(二)过程性原则。 要充分关注办学点建设和管理过程,积极引导办学点根据《福建省乡村学前教育办学点基本条件(试行)》要求,针对存在问题不断改进办学点工作,在创建中不断确立发展目标,使乡村学前教育标准化办学点建设和评估过程成为办学点建设发展的过程。
(三)发展性原则。 既要关注办学点现有的办园水平和保教质量,更要引导办学点通过发展规划的制定、办学点科学管理、园舍设备、教师队伍建设、幼儿园游戏化课程的实施,形成自我发展和自我完善机制,促进办学点可持续发展。
三、申报资格和评估认定标准
(一)申报资格
申报宁德市乡村学前教育标准化办学点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办学点必须是除城区、镇区以外的其他区域利用中小学、教学点、村集体等场所举办的小、中、大班不完整的小规模办学点。
2.办学点园舍应不存在D 级危房,严禁设在地下室或半地下室。
3.申报办学点无超大班额情况。
4.申报办学点近两年内无发生同本办学点负有直接管理责任的重大安全、卫生事故和违法行为,无体罚和变相体罚幼儿等违背师德的行为。
5.申报办学点严格执行教育法律、法规和政策,办学行为规范,不存在教育乱收费、违规征订学生用书等现象。
6.申报园应实事求是、无弄虚作假现象。
(二)评估认定标准
乡村学前教育标准化办学点评估以百分制记分,共设42项指标(具体标准见附件1)。申报办学点由属地教育局考核评估,总分达80 分(含)以上,经市教育局抽查确认其达到认定标准。
四、基本程序
确定为宁德市乡村学前教育标准化办学点须经创建自评、申报评估、抽查确认等基本程序。
(一)创建自评。 申报办学点对照《宁德市乡村学前教育标准化办学点评估标准》(见附件1),开展创建活动,提高办学点水平,实事求是地进行自查和测评,形成自评报告(包括办学点基本 概况 ,创建工作的做法、成效、特色及经验,目前存在的问题,整改方向及措施等内容),并填写《宁德市乡村学前教育标准化办学点评估自评表》(附件2)。
(二)申报评估。 申报办学点在自评的基础上,自评达标的,填写《宁德市乡村学前教育标准化办学点评估申报表》(附件3)向属地教育局提出评估申请,由属地教育局审核、评估、公示(公示时间为一周)、签署意见,于每年10 月底前连同《宁德市乡村学前教育标准化办学点评估办学点自评表》报市教育局学前教育科。
(三)抽查确认。 根据属地教育局审核、评估申报办学点符合标准的基础上,市教育局从学前教育专家库中抽取评委,对申报的办学点进行实地抽查。经抽查评估合格,确认其为“宁德市乡村学前教育标准化办学点”,评估结果报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备案, 市教育局实地抽查比例不低于60%。
五、办学点的责任乡村学前标准化办学点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学前教育政策、法规,切实维护办学点、教职工以及广大儿童的切身利益,坚持以儿童为中心,遵循保育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以游戏为基本活动,注重良好教育环境的创设与利用,积极探索儿童主动探究学习和个性获得充分发展的教育规律以及方法途径,科学指导家庭教育,通过片区教研以及示范园的帮扶,为儿童提供高质量的教育,推进保教管理规范化、科学化。
六、办学点的管理
(一)建立管理与指导制度。 乡村学前教育标准化办学点实行属地化管理。属地教育行政部门要重视和加强办学点的建设、发展和管理,积极创造必要条件,在经费投入、设备配置、师资调配与培训等方面给予支持,并进行经常性的业务检查指导,促进办学点的可持续发展。
(二)实行动态管理制度。 属地教育局要把学前教育乡村办学点建设和评估工作与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结合起来,并根据需要不定期开展专项督查,切实推动办好乡村学前教育。经复查和专项督查,对实际已达不到标准化办学点评估标准或未履行办学点责任的办学点,将给予其期限整改,经一年整改后仍达不到标准的,将取消标准化办学点称号。
其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一经查实,撤销标准化办学点称号:对于党的建设工作松散,办学思想存在严重问题,办学方向偏离党的教育方针;近三年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和违法行为;办学点园舍存在D 级危房,设在地下室或半地下室;规模和班额过大;严重违背学前儿童身心发展规律,“小学化”倾向严重,儿童体质健康水平持续下降;违反政策规定乱收费、乱征订学生用书或存在其他严重管理问题;有猥亵、虐待、伤害幼儿等违背师德的行为,情节恶劣、造成严重后果;弄虚作假手段骗取标准化办学点称号以及其他由于办学点等主观原因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办学点。被撤销标准化称号的办学点,自撤销称号之日起2 年内不得重新申报标准化办学点。
七、实施时间
本评估办法自下发之日起实行,有效期五年。
附件:1.宁德市乡村学前教育标准化办学点评估标准
2.宁德市乡村学前教育标准化办学点评估自评表
3.宁德市乡村学前教育标准化办学点评估申报表附件1
宁德市乡村学前教育标准化办学点评估标准
实
B 级
评估
分
评定要素
指
值
办法
标
分
1.园舍设三层及以下楼层,不存在D 级危房。 2
实地观察
B1
和测量。
3.活动室采光好,空气通畅。活动室生均面积(S)不
园
少于2.4 平米,(含寝室需达3.5 平米)。
舍
4.园内有消防设备,有疏散的安全门,确保畅通。 3
实地查看
设
5.环境无危险,无污染,无严重噪音。 2
设备标准,
备
数量等;查
6.园内做到儿化、美化、教育化。 3
阅设备管
7. 园舍安全、坚固、实用,室内无裸露电线,设有办
分
理制度等。
公室、活动室,有独立的卫生间,具备通风照明条件。
8.配有符合安全卫生要求,适合幼儿年龄特点的中小
位置设置旗杆、旗台(可与村小公共用)。
9. 每班备有适合幼儿年龄特点的桌椅,便于幼儿取放
的玩具橱、柜、图书架。
10. 备有保教书籍全园教师人手一册:(1)《幼儿园
工作规程》、《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福建省幼
儿园教育指南》;(2)省统编教材;(3)幼儿教育
类杂志。
11. 园内备有:(1)保健橱或保健箱、视力表、磅称、
身高计;(2)必备的外伤药;(3)简单内服药品。
12. 园内备有适合幼儿年龄特点的图书(生均不少于
3 本),安全卫生的教玩具、乐器、音响设备等。
13.有设厨房的办学点要求:有单独的厨房和必要的设
备,严格执行卫生消毒制度,并取得卫生许可证。
14. 园内备有供幼儿自由饮水的设施设备和流动水洗
寝室,每生一张床位。
查阅教职
工花名册、
B2
工资册以
队
及教师、保
16.学历、资历:教师具有中专以上学历,受过县级以
伍
上教育行政部门的幼教专业培训并通过考核。保育员
人员任职
建
资格证书。
保育职业培训,并取得上岗证。保健人员应具有中等
设
卫生学校毕业程度,并定期接受儿童保健培训。
实地观察;
查阅教育
分
教学工作
资料。
18.业务素质:基本熟悉幼教规律,认真学习幼教基本
理论,建立良好的师生关系,具有一定的组织管理和
和班级工作总结和能力。能根据幼儿年龄特点组织班
级保教工作。
实地观察;
19.班额:每班幼儿数不超过30 名,可混龄编班,小
查阅园幼
学附设学前班禁止与小学生复式编班。
儿花名册。
询问园长、
家长;查阅
财务管理A2
21.严格执行幼儿园收费政策,专款专用,依法公示。
等有关资
附设学前班的经费与小学分账核算。幼
儿
查阅有关
资料园
23. 各项规章制度健全(含岗位责任制,作息制度,卫管
理
情况好。
24. 各类档案资料健全,并能妥善管理(含行政、业务、分
卫生保健、财务、家长工作等档案)。
询问保健
员;查阅幼
25.身高、体重、视力每学期测量一次。注重口腔卫生
儿和幼儿
B4 卫 生 保 健
和视力保护。
保健卡等
资料。
15 分 26.有专、兼职卫生保健人员。坚持每日专人晨检、午
查阅记录;
询问有关
B4
卫
生
28. 幼儿每人一巾一杯,巾杯每日消毒,幼儿玩具每月
保
消毒,并做好消毒记录。
健
查看教职
工体检表。
分
查阅食谱
30. 供给膳食的幼儿园要编制食谱并进行公示,按规定
安排表,实
进行食品留样。
地观察。
查看教育
教学活动,
B5
教师教育
教
教学反思,
32.以游戏为基本活动,充分挖掘利用乡村本土教育资
实地观察
源,结合当地实际,开展多种游戏,防止幼儿园小学化。
了解教师
工
33.户外活动时间每天不少于2 小时(其中体育活动不
组织幼儿
作
得少于1 小时)。
一日活动
及环境创
34. 各项教育活动中引导每一个幼儿主动参加,教职工
设情况;与
教师、幼儿
围。
交谈。
数量应能基本保证活动需要。
36.积极创造条件为幼儿办点心;幼儿在园时间不少于
6 小时。
查阅家园
合作活动
37. 建立家园联系:组织家长会,开展全面家访,为家
记录等有
关资料,个
比较满意。
别家长访
谈。A3
通过教育
B6
教学活动
幼
以及对照
39. 具有初步爱家乡、爱祖国、爱集体、爱科学、爱劳
儿
《3——6
动的情感和良好品德。
发
岁儿童与
40.能用普通话与人交往,清楚的表达自己想说的事;
展
学习发展分
指南》等,
分
常用语。
随班观察
和随机抽
样相结合。
并体验数学的重要和有趣。
42. 能初步感受并喜欢环境、生活和艺术的美。喜欢参
动。附件2
宁德市乡村学前教育标准化办学点评估
自评表
办学点名称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盖章)
办学点主管部门 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办学点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 编 ___ __ 电 话 _____________
联系邮箱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填表日期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宁德市教育局印制
2022 年4 月
说 明
1.办学点应实事求是,如实填写本表,确认所填内容真实无误。
2.表格页面规格统一为A4纸,字体字号一般用5号宋体,电子文本用word 文件制作。
3.相关栏目填写不下,可自行加页。
4.办学点须在封面“办学点名称”正中加盖公章。
一、办学点自评报告
( 要求: 办学点自评报告应包括办学点基本 概况 ,创建工作做法,成效、特色及经验,目前存在的问题,整改方向及措施等内容,条理清楚,重点突出,字数尽量不超过 5000 字)
办学点(盖章):
年 月 日
二、办学点分项目自评
序 号 项目 本项分值 自评结果
园舍设备
自 评 情 况
注:评估标准中其他各项填写格式均与本页格式相同。填表时根据《评估标准》中
B 级指标项序自行添加。附件3
宁德市乡村学前教育标准化办学点评估
申 报 表
申报办学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盖章)
办学点主管部门 ___ _______ _______ (盖章)
办学点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 编 ___ __ 电 话 _____________
联系邮箱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申报日期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宁德市教育局印制
2022 年 4 月
一、办学点申请报告
(申请报告应反映办学点创建所开展的工作、目前办学点所具备的条件及申请要求)
办学点(公章)园长(签字)
年 月 日
二、申报办学点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情况
县(市、区)教育局(公章)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三、乡村学前教育标准化办学点评估分值统计表
B
县
自评
市级
评定要素
评估
得分
评估
标
1.园舍设三层及一下楼层,不存在D 级危房。 2
2.每位幼儿平均户外面积(S)不少于4 平方米. 2A1
3.活动室采光好,空气通畅。活动室生均面积(S)不少办
B1
于2.4 平米,(含寝室需达3.5 平米)。园
园
4.园内有消防设备,有疏散的安全门,确保畅通。 3条
舍
5.环境无危险,无污染,无严重噪音。 2
设件
备
6.园内做到儿化、美化、教育化。 3
7. 园舍安全、坚固、实用,室内无裸露电线,设有办公分
分
室、活动室,有独立的卫生间,具备通风照明条件。
8.配有符合安全卫生要求,适合幼儿年龄特点的中小型户
置旗杆、旗台(可与村小公共用)。
9. 每班备有适合幼儿年龄特点的桌椅,便于幼儿取放的
玩具橱、柜、图书架。
10. 备有保教书籍全园教师人手一册:
(1)《幼儿园工作规程》、《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
《福建省幼儿园教育指南》;(2)省统编教材;(3)幼
儿教育类杂志。
11. 园内备有:(1)保健橱或保健箱、视力表、磅称、
身高计;(2)必备的外伤药;(3)简单内服药品。
12. 园内备有适合幼儿年龄特点的图书(生均不少于3
本),安全卫生的教玩具、乐器、音响设备等。
13. 有设厨房的办学点要求:有单独的厨房和必要的设备,
严格执行卫生消毒制度,并取得卫生许可证。
14. 园内备有供幼儿自由饮水的设施设备和流动水洗手
每生一张床位。
15.定编定员:专任教师,每班配1-2 人;设午餐的每
1—2 班配保育员1 人,不设午餐的每3 班配保育员1 人。
16.学历、资历:教师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受过县级以上
教育行政部门的幼教专业培训并通过考核。保育员具备初
B2
队
训,并取得上岗证。保健人员应具有中等卫生学校毕业程
伍
度,并定期接受儿童保健培训。
建
17.师德规范:热爱幼教事业,关心爱护幼儿,信任尊重
设
吐文雅,为人师表,忠于职责。
18.业务素质:基本熟悉幼教规律,认真学习幼教基本理
分
论,建立良好的师生关系,具有一定的组织管理和指导工
作的能力。有制定周逐日计划,班级工作计划和班级工作
总结和能力。能根据幼儿年龄特点组织班级保教工作。A2
19.班额:每班幼儿数不超过30 名,可混龄编班,小学附
B3
设学前班禁止与小学生复式编班。
行
20.严禁以任何形式的考试或测查作为招生、编班的条件。1
政
21.严格执行幼儿园收费政策,专款专用,依法公示。附
工
设学前班的经费与小学分账核算。
作
22.制订全园的年度工作计划和班级工作计划,有实施计
分
划的检查和总结。
23. 各项规章制度健全(含岗位责任制,作息制度,卫生
保健制度,安全防护制度,财务管理制度),执行情况好。
24. 各类档案资料健全,并能妥善管理(含行政、业务、
卫生保健、财务、家长工作等档案)。
B4
25.身高、体重、视力每学期测量一次。注重口腔卫生和
卫
生
视力保护
保
健
26.有专、兼职卫生保健人员。坚持每日专人晨检、午检
分
并做好记录。
27.建立并落实幼儿健康检查、疾病预防、传染病管理、
疫情报告和消毒隔离等制度。
28. 幼儿每人一巾一杯,巾杯每日消毒,幼儿玩具每月消
毒,并做好消毒记录。
29.工作人员就职前要体检,以后每年体检一次,持有有效
健康证明。
30. 供给膳食的幼儿园要编制食谱并进行公示,按规定进
行食品留样。
31.周逐日计划内容全面落实《3-6 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
游戏活动相结合)。
B5
32.以游戏为基本活动,充分挖掘利用乡村本土教育资源,
教
结合当地实际,开展多种游戏,防止幼儿园小学化。
育
33.户外活动时间每天不少于2 小时(其中体育活动不得
工
少于1 小时)。
作
34. 各项教育活动中引导每一个幼儿主动参加,教职工在
保教活动中说普通话,营造尊重、接纳和关爱的氛围。
35. 创设良好的教育环境,为幼儿提供丰富教玩具材料,
数量应能基本保证活动需要。 2
分
36. 积极创造条件为幼儿办点心;幼儿在园时间不少于6
小时。
37. 建立家园联系:组织家长会,开展全面家纺,为家长
意。A3
和自我保护意识,有自我服务的能力。教
39.具有初步爱家乡、爱祖国、爱集体、爱科学、爱劳动 的情感和良好品德。 2
B6
幼
40. 能用普通话与人交往,并能清楚的表达自己想说的事;育
儿
语。
发成
展效
分 42. 能初步感受并喜欢环境、生活和艺术的美。喜欢参加 艺术活动,并能用自己喜欢的方式进行艺术表现活动。 2分
四、教育行政部门意见
公 章 :
县 ( 市 、 区 ) 教 育 局 评 估 意 见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设 区 市 教 育 局 抽 查 评 估 意 见 公 章 :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注:本申报表一式四份,设区市教育行政部门2 份,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
办学点各留一份存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