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政办规〔2022〕2 号
屏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屏南县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若干措施 的通知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消防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党委政府关于消防安全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统筹发展与安全,落实属地管理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要求,经县政府2022 年第5 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将《屏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屏南县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形成具体措施清单,十日内向县消安委办公室报备,并于每月20 日前将工作进展经单位主要领导审定盖章后报县消安委办公室(联系人:林志坚;联系方式:0593-3322933 ;邮箱:981923624@qq.com ;传真号:0593-3108677)。县消安委办公室将对《若干措施》实施情况进行“一月一通报、一季一督导、半年一分析、全年一总结”,并将各乡镇县直有关部门落实情况列入我县年度消防目标责任进行严格考评。
屏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22 年3 月28 日
(此件主动公开)
屏南县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若干措施
为有效预防火灾事故,减少火灾危害,加强应急救援工作,保障公共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福建省消防条例》和《福建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精神,围绕重点场所、重点区域、重点人群,进一步强化全县消防工作,制定如下措施:
一、加大农村特困老年人帮扶力度。 要推进“孝老消防”建设,将农村特困老年人(农村特困老年人指民政部门认定的农村分散供养特困对象中60 周岁及以上老年人)住宅“表下线”改造和设置独立式感烟火灾报警探测器纳入2022 年为民办实事项目。2022 年12 月底前,全县100%的农村特困老年人住宅完成“表下线”改造和安装独立式感烟火灾报警探测器。县财政局根据市级的奖补情况对完成改造任务的乡镇予以补助。县民政局要将有集中供养意愿的特困对象老年人统一安排到养老机构居住;各乡镇、县民政局要落实养老机构消防安全监管,县民政局要进一步督促指导养老机构提升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水平。县消防救援大队要加强消防工作中的技术指导和帮扶。
责任单位: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财政局、民政局、消防救援大队
二、规范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 要认真分析本地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突出问题,有针对性地制定解决方案,细化各相关部门职责任务,落实电动自行车全链条监管。要加强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场所和充电设施建设,并安装独立式感烟火灾报警探测器和简易喷淋系统,设置防火隔墙,与其他区域实现“硬隔离”。2022年10 月底前,全县100%的住宅小区完成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充电场所设置。要严禁在楼道内停放充电、飞线拉线充电,严禁将电动自行车和锂电池带入电梯、户内。未设物业服务或未明确管理单位的住宅小区(楼院),由乡镇负责协调和组织业主明确消防安全管理主体单位、履行消防安全管理责任。
责任单位: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住建局、消防救援大队三、加强出租房屋消防安全管理。 成立出租房屋治理办公室,组织乡镇、公安、住建、消防等单位在前期居住出租房屋底数和隐患排查基础上,督促出租房屋业主限期整改消防安全隐患并按要求设置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灭火器、独立式感烟火灾报警探测器、简易喷淋系统等消防设施。出租房屋集中的区域要全部设置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充电场所。2022 年12 月底前要将出租房屋火灾隐患全部整改到位。
责任单位: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公安局、住建局、消防救援大队
四、推进古厦木屋毗连区消防安全改造。 古峰镇、县直各有关部门要学习借鉴蕉城区培英社区老旧民房消防治理试点经验,将古厦木屋毗连区消防安全改造纳入为民办实事项目,重点改造防火间距、消防车通道、市政消防水源、公共电气线路等,建立义务消防队伍,在公共区域设置灭火救援器材箱,开展“智慧消防”工作,提升火灾防范和初起火灾扑救能力。2022 年6 月底前,古厦木屋毗连区要完成消防安全试点改造。各乡镇、县直有关部门要持续开展木屋毗连区摸排工作,发现木屋毗连区及时上报,并开展消防安全改造。2022 年、2023 年、2024 年,各乡镇对存在的城中村和木屋毗连区改造完成率分别达到25%以上、50%以上、75%以上,到2025年底,100%完成消防安全改造任务。
责任单位: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住建局、消防救援大队、自然资源局,国网屏南供电公司、屏南中闽水务公司
五、夯实消防安全基层基础。 2022 年6 月底前,全县所有乡镇消防工作站要实现实体化运转,由乡镇副职担任消防工作站站长,推行“一站三队”模式(即消防工作站、灭火救援队、防火巡查队、宣传教育队)。乡镇消防工作站每年专项经费不少于3 万元(不含人员经费),由县级财政统筹解决。对产业聚集、人口密集的重点区域,要积极建设小型消防救援站,提升应急处置能力。
责任单位: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财政局、消防救援大队、发改局
六、加强水域救援能力建设。 要加强水域救援专业队伍建设,定期组织开展水域救援演练;要加强水域救援装备建设,2022 年5月底前完成冲锋舟(艇)、激流救生衣等必备的抗洪抢险救援装备采购,有效提升应对处置特大暴雨、城市内涝等水域救援任务能力,采购经费由县财政保障。
责任单位: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应急局、财政局、消防救援大队
七、其他事项本实施方案自发布实施之日起,有效期3 年,若国家、省、市有相关政策出台或变动,将结合有关规定予以适时修订或补充。
附件:屏南县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若干措施任务分解表附件
屏南县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若干措施任务分解表
项目 工作措施 牵头单位 责任单位 完成时限
推进“孝老消防”建设,将农村特困老年人(农村特困
老年人指民政部门认定的农村分散供养特困对象中60 周岁及
各乡(镇)人民政
2022 年12 月
府,县民政局
的农村特困老年人住宅“表下线”改造和独立式感烟火灾报
一、加大农村
警探测器安装工作,每月完成比例不低于10%。
特困老年人帮
扶力度
根据市级的奖补情况对完成改造任务的乡镇予以补助。 县财政局 县财政局 2022 年12 月
要将有集中供养意愿的特困对象老年人统一安排到养老
各乡(镇)人民政
机构居住。各乡镇、县民政局要落实养老机构消防安全监管,
2022 年6 月
现有养老机构全部完成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达标创建工作,
防救援大队
每月完成比例不低于25%。
摸排辖区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场所和充电设施
各乡(镇)人民政
建设情况,认真分析本地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突出问题,有
2022 年3 月
针对性地制定解决方案,细化各相关部门职责任务,落实电
防救援大队
动自行车全链条监管。
住宅小区完成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充电场所设置,并安
各乡(镇)人民政
装独立式感烟火灾报警探测器和简易喷淋系统,设置防火隔
2022 年10 月
二、 规范电动
府,县住建局
墙,与其他区域实现“硬隔离”,每月完成比例不低于15%。
自行车消防安
各乡(镇)人民政
各乡(镇)
2022 年12 月
全管理
人民政府
防救援大队
各乡(镇)人民政
各乡(镇)
2022 年3 月
人民政府
队
各乡镇、公安、住建、消防等单位在前期居住出租房屋
三、加强出租
各乡(镇)人民政
府,县公安局、住
房屋消防安全
2022 年12 月
建局、消防救援大
管理
队
每月完成比例不低于10%。
古峰镇人民政府,
县住建局、自然资
源局、消防救援大
2022 年6 月 四、推进古厦
队、国网屏南供电
木屋毗连区消
公司、屏南中闽水
务公司
防安全改造
2022 年、2023 年、2024 年,各乡镇对存在的城中村和木
各乡(镇)人民政
2025 年12 月
府
并于2025 年12 月底前,100%完成消防安全改造任务。
各乡镇消防工作站要实现实体化运转,由乡镇副职担任
各乡(镇)人民政
各乡(镇)
2022 年6 月
人民政府
五、夯实消防
防救援大队
安全基层基础
予以保障。
各乡(镇)人民政
各乡(镇)
2022 年12 月
人民政府
防救援大队
六、加强水域
县财政局、应急局、
2022 年5 月
消防救援大队县直有关单位:
县委党校,县消防救援大队、发改局、教育局、民族宗教局、工信
局、公安局、民政局、司法局、财政局、人社局、自然资源局、住
建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文旅局、卫健局、退役
军人局、应急局、林业局、市场监管局、城市管理局、气象局,屏
南银保监管组、国网屏南供电公司、屏南中闽水务公司、屏南县国
投公司、屏南发电分公司、宁德汽运屏南分公司、屏南火车站。抄送:宁德市消防救援支队。
县委办公室、县委宣传部,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社会建设委员会,
县政协办公室、社会和法治委员会。
屏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 年3 月28 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