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平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武平县全国林业改革发展综合试点方案的通知(武政规〔2022〕1号)

[可行性研究报告 - 政策法规] 发表于:2026-03-25 19:18: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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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平县人民政府文件

武政规〔2022〕1 号

武平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武平县全国林业改革发展综合试点方案的通知各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县直有关单位:

《武平县全国林业改革发展综合试点方案》已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武平县人民政府

2022 年3 月9 日

武平县全国林业改革发展综合试点方案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闽考察重要讲话精神和对武平林改、捷文村群众来信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创新,拓展提升新时代林改“武平经验”,根据《中共福建省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印发〈关于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推进林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的通知》(闽委发〔2021〕2 号)、《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支持福建三明市南平市龙岩市林业综合改革若干举措》(林规发〔2021〕77 号)、《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关于同意三明全国林业改革发展综合试点市实施方案的函》(办函改字〔2021〕46 号)和《龙岩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龙岩市全国林业改革发展综合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龙政综〔2021〕107号)文件精神,结合武平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服务和深度融入新发展格局,按照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工作要求,坚持集体林地家庭承包基础性地位,拓展和完善林地经营权能;坚持顶层设计和基层探索相结合,调动群众参与改革的主动性和创造性;坚持机制体制创新,建立健全更加科学、更加完善、更加有效的现代林业制度体系;坚持生态美与百姓富的有机统一,实现林业生态高颜值、产业高素质、林农高收入。“十四五”期末,全县森林覆盖率稳定在79%左右,森林蓄积量达到2500 万立方米以上,林业产业总产值达到100 亿元以上。

二、试点内容

(一)实施稳定林地承包与有偿退出经营提升行动

集体经济组织已经发包的林地在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非法强行收回承包林地,对进城落户和有稳定的非农职业或者稳定收入来源农民的集体林地承包权“依法、自愿、有偿”退出。对自愿退出承包林地的,把承包权和现有林木所有权有偿交还给村集体,补偿价格双方自行协商。对仍由村集体统一经营的林地、承包期满的林地、自愿交还的林地中的商品林,经村民代表大会决议通过,可采取家庭承包、其它方式发包林地经营权和林木所有权。

责任单位:▲县林业局、自然资源局,各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标▲为牵头单位,下同)

(二)实施“三权分置”机制落实行动

全面推进集体林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更大力度推进放活集体林地经营权、优化林地经营权流转和林权抵押登记制度。依法保障林权权利人合法权益。按照福建省自然资源厅《林权类不动产登记实务手册》,简化登记办证程序。将集体林地承包经营纠纷调处工作纳入年度平安建设考评内容,加大依法调处力度。

责任单位:▲县林业局、自然资源局,县委政法委,各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

(三)实施林权管理服务提升行动

加强林权登记和林业管理工作衔接,加快林权综合监管平台与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建设,建立林木采伐、林地征占用、林地流转、林权交易与林权登记信息实时互通共享机制。简化林权变更登记程序,加强林权综合监管、为林权流转、林权抵押贷款提供优质服务。

妥善处理遗留问题,对已缮证但未发放的林权证,由林业部门牵头、自然资源部门配合开展“回头看”,对本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林权首次登记未完成或者确需开展补充调查的,由自然资源部门牵头、林业部门配合组织实施。

责任单位:▲县林业局、自然资源局,各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

(四)实施新型主体培育行动

鼓励和引导林权所有者采取转包、出租、合作、入股等方式流转林地经营权和林木所有权、使用权,大力支持民营林场、家庭林场、股份林场、林业专业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规模化、集约化经营,重视培养资本型、管理型、科技型的新林农,提升林业发展效益。建立规范有序的林权交易市场。继续开展新型林业经营主体标准化建设,在项目、资金等方面给予扶持。“十四五”期末,新增千亩以上民营林场等新型经营主体150 家,开展省级标准化建设单位35 家。

责任单位:▲县林业局、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

(五)实施人工商品林经营提升行动

开展集体林木采伐制度改革,进一步简化采伐设计程序,人工杉木用材林主伐年龄下调至16 年,人工松类用材林主伐年龄下调至21 年。确定万安镇、下坝乡为试点乡镇,对零星分布3公顷以下的人工商品林由林权所有者自主确定采伐年龄,实行告知承诺方式审批。鼓励3000 亩以上的经营主体单独编制森林采伐限额。

责任单位:▲县林业局,万安镇政府、下坝乡政府

(六)实施国土绿化美化行动

全面对接上级国土绿化美化投资补助政策,积极申报实施龙岩原中央苏区国土绿化试点示范项目、国家储备林基地建设项目、武夷山森林和生物多样性保护项目、闽西南山地丘陵生物多样性保护及水土保持综合治理项目,为林农、林企争取更多实惠,形成造林抚育越多、享受补助越大的政策导向,推动全社会形成参与国土绿化美化的自觉行动。丰富义务植树形式,开展“互联网+全民义务植树”活动。创新乡村“四旁”绿化美化方式,将乡村绿化与发展林果、木本油料有效融合,促进乡村振兴和林农增收。持续开展名木古树全覆盖巡查保护工作。继续申报创建森林乡镇(村庄)。“十四五”期间,全县完成国家储备林基地建设10万亩,国土绿化试点示范5.6 万亩,闽西南山地丘陵生物多样性保护及水土保持综合治理30 万亩,建设“互联网+全民义务植树”基地1 个,新增森林乡镇3 个,森林村庄16 个。

责任单位:▲县林业局、财政局、发改局,有关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

(七)实施松林改造行动

推广无人机监测试点,提升林业有害生物全面监测能力。实行疫情监测网格化管理,以小班为单位精细化疫情监测,准确排查疫情。探索联合检疫执法模式,统筹林业行政执法力量,强化疫情源头管控和疫木监管。探索疫木除治新技术新方法,全面推行清根法疫木除治技术,精准提升疫情防治成效,真正实现“当年发现、当年拔除”的防控目标。

加快推进松林改造提升行动,按照《福建省松林改造提升技术要点(试行)》规定,采取择(间)伐抚育改造提升、带状采伐(含小块状采伐)改造提升和皆伐改造提升等技术措施,逐步优化林分树种结构,构建健康稳定高效的森林生态系统。“十四五”期末,全面完成26.65 万亩松林改造提升任务,马尾松林分面积占比每年下降1 个百分点以上。

责任单位:▲县林业局,各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

(八)实施林业金融创新行动

林业金融区块链服务。 多部门协作完善武平林业金融区块链融资服务平台建设,使之成为林业金融“超市”,为林农、林企和金融机构建立双向选择的平台。 天然林抵押贷款服务。 在开展林权抵押贷款的基础上进一步简化林权抵押贷款手续,积极推行天然林免评估抵押贷款,充实林农、林企的林业资本。 林权抵押政府兜底收储。 进一步扩大对民营林场(林企)抵押贷款收储额度,对全县各类林木进行统保,提高抵御风险能力。积极开发贷款新品种,支持工商(社会)资本进入林业,投资林业。探索为民营林场(林企)提供大额、长期、低息的林业贷款。

责任单位:▲人行武平县支行、县林业局、财政局、发改局,县各金融机构、武平银保监管组,县法院

(九)实施生态公益林优化调整行动

以重点生态区位保护为导向,以推进生态公益林集中连片,优化生态公益林区位布局、增强生态服务功能为目标,科学规划,稳步推进重点生态区位商品林赎买工作,逐步将饮用水源地、重点区位内商品林调整为生态公益林,使我县生态公益林规模、结构、布局更加合理,森林生态功能更加完善。“十四五”期间,每年完成重点生态区位商品林赎买面积5000 亩。

责任单位:▲县林业局、财政局,有关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

(十)实施绿色富民产业发展提升行动

充分利用林区资源,大力发展花卉苗木、竹产业、林下经济、木本粮油、中草药、生态旅游、森林康养等绿色富民产业,创建高标准林业产业示范基地,加强林业产业服务中心建设,推动林业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重点发展以富贵籽为主的花卉产业、以紫灵芝为主的林下经济产业、以木竹笋深加工为主的竹木产业、以森林人家、森林康养为主的生态旅游产业。

做大做强特色花卉苗木产业,持续打造东留花卉特色小镇,重点发展武平富贵籽、红掌等特色花卉。探索野花、野果的驯化培育和新品种开发。到“十四五”末,实现全县花卉苗木种植面积达到4 万亩,花卉全产业链产值25 亿元。

大力推广“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基地+农户”经营发展模式,重点发展紫灵芝、富贵籽、白背草、木通、中华蜂、棘胸蛙、象洞鸡、野生红菇、竹笋等绿色生态产品。推进紫灵芝种加销全产业链发展,打造全国最大的林下紫灵芝生产基地。到“十四五”末,林下经济经营面积达162 万亩,新增林下紫灵芝面积1.5 万亩,建设县级以上示范基地30 个。

培育林业龙头企业,积极开展林业招商引资,加快林产加工业转型升级,优化产业结构,利用高新技术,大力发展林产品精深加工产业,推进笋、竹产品精深加工,重点发展户外家具、竹集成材、竹工艺品、精制笋等高附加值木竹制品。加快林业产业集聚,推进武平高新区十方产业园建设,新培育省级以上林业产业化龙头企业2 家以上。

探索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的新模式,建立林业生态产品评审认定机制,做好“旅游+”“+旅游”文章,促进生态旅游融合发展。积极争取国企和社会资本投资建设生态旅游、森林康养项目。推进森林人家、国家森林步道以及梁野山、千鹭湖、万安捷文森林康养基地建设。到“十四五”末,武夷山国家森林步道(武平段)全线贯通,国家森林康养基地基本建成,每个乡镇最少完成认定“林业生态产品”1 种。

责任单位:▲县林业局、财政局、农业农村局、梁保局、工信科技局、文体旅游局、卫健局、医保局、民政局、总工会,有关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

(十一)实施林业碳汇试点行动

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充分发挥林业在推动实现碳中和愿景中的重要作用,促进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实现。推进我县林业碳中和试点县建设,鼓励国有林场、林企等积极参与林业碳汇项目开发与交易,争取2022 年我县林业碳汇项目开发试点工作落地见效。

责任单位:▲县林业局、发改局、财政局、武平生态环境局

(十二)实施全面推行林长制行动

明确各级党政领导干部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构建党政同责、属地负责、部门协同、源头治理、全域覆盖的长效机制。建立和完善林长制各项制度。积极创新管理体制,加强基层林业站服务能力和标准化建设。实行森林资源网格化管理,通过“互联网+”,建设集林长管理考核、资源展示分析、社会监督评价为一体的林长制智慧管理平台,构建“空、天、地、人”一体化的林业感知网络。根据管护网格实际情况,将各乡镇、村国土面积划分成网格,落实网格护林、防火责任人(林长+监管员+护林员),进一步提高森林资源管理效率和生态监测水平,实现森林资源保护发展向数字化、智慧化转变。

责任单位:▲县林业局、林长制成员单位,各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

(十三)实施简化行政审批程序行动

简化林地审批程序。 进一步简化农村居民按规定标准建设住宅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程序,用地申请经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审核批准后,涉及林地的可向林业站提出用林申请,县级林业主管部门通过系统进行审核,由林业站出具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让群众做到“不出乡镇办成事”。独立编制森林经营方案的林业生产经营单位修筑符合《森林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的直接为林业生产经营服务的工程设施所使用的林地,依法简化审批制。制定更加优惠便捷的林地补充政策,鼓励项目业主将无需使用的非林地变更为林地。 简化林木审批程序。 对万安镇、下坝乡两个试点乡镇采伐零星分布的人工商品林面积3 公顷以下的,实行告知承诺方式审批。对申请人自愿承诺符合林木采伐许可条件,并按要求提交申请表、承诺书的,办证单位当场发放采伐许可证。

责任单位:▲县林业局、自然资源局

(十四)实施科技保障服务提升行动

加强与林业高等院校合作,探索建立林业科研基地、院士工作站等,强化科技引领,推动林业科技成果的转化应用。集中力量组织林业科技攻关和新技术推广示范,提升林业行业科技含量。开展林木良种培育、林业碳汇、乡土树种保护利用、针阔混交林经营、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模式等方面探索,着力推进林木种苗繁育攻关,做强笋竹文章,争取更多科研成果在我县转化运用和推广。建设捷文村、梁野山、千鹭湖等自然科普教育基地(馆、学校)和生态研学基地。创建捷文全省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示范基地。深化科技特派员制度,选认一批涉林专业领域的科技特派员,在林产品基地和竹木制品加工企业开展技术研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等,加大本地技术人员培育力度,加强林业乡土专家队伍建设。加强林业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解决人员老化、断层问题,“十四五”期间,每年在全县招考或引进紧缺专业人才充实到林业队伍。

责任单位:▲县工信科技局,县委组织部、编办,县林业局、财政局、梁保局、文体旅游局、人社局,万安镇政府、城厢镇政府

(十五)持续实施打造捷文示范行动

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嘱托,紧紧围绕乡村振兴总要求,持续推进“我有青山·天然捷文”项目切实讲好林改故事,打造捷文示范,努力将全国林改策源地打造成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示范点和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示范村。重点扶持捷文村林下经济、乡村旅游建设。继续完善捷文村森林旅游基础设施,提升森林旅游服务能力,充分利用捷文村生态良好的优势,大力发展林下经济和乡村旅游,形成林旅融合的森林与自然教育研学旅游产业,使村民涉林收入显著提升。

责任单位:▲万安镇党委、政府,县委宣传部,县林业局、农业农村局、文体旅游局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成立由县委书记为组长,县长为副组长,县直有关部门、各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主要领导为成员的武平县全国林业改革发展综合试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推进林业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组成人员详见附件1)

(二)稳步推进实施

各相关部门要对照本方案,各负其责,通力配合,加快推进各项任务落实。各有关牵头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建立相应的协调推进工作机制,明确分管领导、办事机构、办事人员,具体负责推进落实本部门承担的任务。

(三)强化目标管理

结合林长制督导考核,压实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和政府(办事处)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的主体责任,坚持目标导向,将试点任务实行项目化管理,各牵头单位、配合单位根据各自职能,制定实施方案,细化年度工作目标,加快项目实施,落实建设任务,提高项目建设成效。

附件:1.武平县全国林业改革发展综合试点工作领导小组

2.武平县全国林业改革发展综合试点责任清单附件1

武平县全国林业改革发展综合试点工作

领导小组

组 长:张丽华 县委书记

常务副组长:于 海 县委副书记、县政府县长

副 组 长:林 艳 县委副书记

钟发贵 县政府副县长

成 员:练良祥 县委办主任

邱 平 县政府办主任

陈英棠 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县委组织部副部长

林承梅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林 丹 县财政局局长

石仲芳 县委编办主任

刘湘榕 县发改局局长

李开东 县工信科技局局长

钟茂祥 县公安局党委副书记

李荣伟 县司法局局长

吴 彬 县民政局局长

高宗发 县人社局局长

蓝开金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舒 健 县文体旅游局局长

王佳煌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刘志禄 县市场监管局局长

钟生祥 县水利局局长

钟达昌 县林业局局长

林金麟 县信访局局长

谢 斌 武平生态环境局

邱东方 县总工会副主席

兰道雄 人行武平县支行行长

17 个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县林业局,办公室主任由钟发贵同志兼任,副主任由钟达昌同志兼任,林业局吴吉富同志负责日常事务。以上人员今后若有调整,由继任者接任,不再另行发文。

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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