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和县2022年农资市场监管工作方案的通知(平政办〔2022〕10号)

[可行性研究报告 - 政策法规] 发表于:2026-03-25 19:18:33
收藏
详情

平政办〔2022〕10 号

平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平和县2022 年农资市场监管工作方案的通知各乡镇人民政府、安厚农场,工业园区、三平风景区管委会,县直有关单位:

现将《平和县2022 年农资市场监管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平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 年3 月3 日

平和县2022 年农资市场监管工作方案

根据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问题反馈,以及省农业农村厅等七部门《关于切实做好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漳州市平和县花山溪饮用水源地风险突出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闽农综〔2020〕82 号)精神,为加快推进问题的落实整改,保障农资市场规范有序,经研究,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加强全县农资市场监管,实现“五个全”:1.全县化肥经营主体全部合法;2.重点乡镇辖区内化肥经营主体的化肥购销台账(含电子台账或纸质台账)全面建立;3.落实重点乡镇区域内销售的化肥品牌全覆盖抽检;4.全县辖区内全方位禁止销售个别重金属(如无特别注明,以下均指铊)含量大于2.5mg/kg 的化肥,倡导拒绝销售及使用个别重金属含量大于0.5mg/kg 的化肥;5.全方位规范化肥市场经营秩序,群众满意度进一步提高。

二、工作重点

对照省环保督查提出关于花山溪饮用水源地风险突出问题的整改工作相关要求,严格按照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反馈加强平和高浓度铊化肥市场严管具体措施的函》《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进一步加强平和县花山溪饮用水水源地风险突出问题化肥市场整改工作方案》提出的具体措施,以更高的标准抓落实。

(一)加强日常巡查,严控市场准入。 通过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检查与专项整治行动相结合,强化事中事后监管,严厉查处农资市场无照经营、假冒伪劣、虚假宣传、哄抬价格等违法经营行为,进一步规范农资市场秩序。

(二)加大抽检力度, 全面进行抽检 。 突出重点,对抽检中曾被检验出个别重金属含量高的化肥品牌产品,做到100%抽检。

(三)建立经营台账,强化主体责任。 运用行政指导等综合措施敦促化肥经营户及时录入(填写)化肥购销数据,完善以进销货台账为依托的可追溯平台及监管机制。

(四)强化溯源追查,延伸监管链条。 对抽查中发现个别重金属含量超标化肥产品,依法处以最严厉的处罚并进行溯源倒查。

(五)加强舆论宣传,营造良好氛围。 通过相关媒体宣传报道,树立正面典型,曝光违法经营行为。

(六)强化公众参与,加强社会监督。 充分发挥群众、志愿者、行业协会的作用,引导群众科学使用化肥,教育农资经营户自觉守法经营、诚信经营。

三、工作步骤

(一)前期动员(2022 年1 月至3 月份)

成立平和县农资市场监管工作领导小组(详见附件),召开全县动员大会,对农资市场监管工作进行全面部署,明确责任分工,倒排工期,完善督查机制,认真组织实施。

牵头部门:县市场监管局

责任部门:县农业农村局、漳州市平和生态环境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二)摸底排查 (2022 年2 月21 日至3 月10 日)

对全县化肥经营户在售化肥品种进行全面清查,登记造册。同时完善化肥经营户主体监管台账。做到主体监管台账资料完整、底子清、数据全,监管更加精准。

牵头部门:县市场监管局

责任部门:县农业农村局、供销社,各乡镇人民政府

(三)全面抽检(2022 年3 月21 日至年底)

根据在售化肥品种全面清查结果,分时段、划重点进行全面抽检。突出抽检重点,6 月底前对花山溪流域重点乡镇化肥品牌进行全覆盖抽检;对曾被检验出个别重金属含量高的化肥品牌产品,做到100%抽检。年底前超额完成省、市市场监管局下达的抽检任务。每季度对抽检结果进行汇总,分类分段监管并进行相应处置。

牵头部门:县市场监管局

(四)监管执法(2022 年全年)

加强巡查监管,实施分类处置措施。一是对花山溪流域重点乡镇化肥经营主体,每户每两个月巡查1 次以上,并做好巡查记录,遇到问题及时发现、及时处置;二是全年至少组织2 次由县市场监管局、农业农村局、供销社、乡镇人民政府、村(居)委会参加的联合检查行动,并发挥乡镇综治网格作用,形成监管合力;三是督促化肥经营户守法诚信经营,签订《诚信经营承诺书》,提高守法经营自觉性;四是引导群众使用不含个别重金属的化肥( <0.03mg/kg ),鼓励使用个别重金属含量低的化肥 (≤量超标化肥的经营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给予该化肥经营户从重处罚,再次发现的,将重点劝导其一年内在平和县辖区不再销售该品牌化肥产品,同时列为信用监管的重点对象,增加巡查频次,实施重点管控,情节严重的,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相关部门、各乡镇、各村(居)委会采取分类管控的措施,强化落实对含个别重金属化肥的监管,引导群众科学使用个别重金属含量低(或不含)的化肥。

牵头部门:县市场监管局

责任部门:县公安局、农业农村局、供销社,各乡镇人民政府

(五)完善机制(2022 年全年)

构建以进销货台账为依托的化肥追溯平台及监管机制。采取行政手段和综合措施督促化肥经营户及时录入数据,有条件的经营户录入电子台账,未具备条件的建立纸质台账。3 月份前每个重点乡镇建立3 至5 户规范的化肥产品购销台账示范点,通过示范带动,全面推开。对抽查中发现个别重金属含量超标化肥产品,进行溯源倒查:一是部署专项行动,在全县辖区内排查该批次不合格产品是否在平和县其他地方销售,对全县查出的所有销售该批次不合格产品违法行为,除没收尚未销售的产品外,进行最严厉的处罚;二是向生产厂家所在地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发函,请求核查及处置。

牵头部门:县市场监管局

责任部门:县农业农村局、供销社,各乡镇人民政府

(六)全员参与(2022 年全年)

发挥群团组织、行业协会、人民群众的作用,共同参与宣传引导。相关单位通过平和县电视台等媒介、张贴公告、发放宣传单等形式进行宣传教育和警示,鼓励、引导果农科学使用化肥,自觉抵制个别重金属含量高的化肥。及时曝光个别重金属含量超标化肥产品品牌、生产厂家名称,敦促经营者守法经营。对未检出个别重金属含量的化肥品牌名单,推荐给果农科学使用。

牵头部门:县委宣传部、县融媒体中心

责任部门:县市场监管局、农业农村局、供销社,团县委、县妇联,乡镇人民政府

四、工作职责

(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1.严把市场准入关,建立健全化肥经营监管台账;2.梳理抽检结果并进行分类,通报相关单位;3.严厉查处农资市场无照经营、假冒伪劣、虚假宣传、哄抬价格等违法经营行为,特别对销售个别重金属含量超标化肥的经营者给予最严厉处罚,进一步规范农资市场秩序;4.牵头建立完善化肥溯源平台及监管机制。

(二)县农业农村局: 1.加强农药市场监管;2.查处违反肥料登记管理有关的违法经营行为;3.牵头做好化肥减量增效,引导果农使用个别重金属含量低(或不含)的化肥产品;4.配合相关部门建立完善化肥溯源平台及监管机制。

(三)县供销社: 1.对供销社各分支机构化肥经营户进行日常监管;2.指导、督促各分支机构及其职工建立健全化肥购销电子台账或纸质台账;3.配合县市场监管、农业农村等部门打击化肥经营违法行为;4.配合相关部门建立完善化肥溯源平台及监管机制。

(四)各乡镇人民政府: 1.制定辖区2022 年度农资市场监管工作方案;2.组织、督促村(居)委会配合相关部门开展辖区化肥经营户摸底排查工作,确保每户经营户做好进销货台账;3.组织市场监管、农业执法等基层执法队伍及时查处销售化肥相关违法经营行为;4.推动镇、村干部对辖区化肥经营户形成挂钩督导机制,确保每户化肥经营户均有一名乡镇干部和一名村干部挂钩;5.根据辖区实际制定一套村规民约,引导村民使用相关部门推荐的不含个别重金属或者个别重金属含量低的化肥产品,倡导拒绝使用个别重金属含量较高的化肥(>0.5mg/kg),不使用禁售农药,落实减量增效。6.各乡镇组建有热心、肯奉献的农资市场监管协管员劝导服务队,协助落实农资市场监管各项工作。

五、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平和县农资市场监管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副县长任组长,相关部门、各乡镇分管领导为成员,下设办公室。

(二)狠抓工作落实。 每月召开一次工作碰头推进会,各单位沟通交流工作经验,并协调解决农资市场监管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定期下发各乡镇抽检结果分析报告,跟踪落实工作目标完成情况,查找差距,解决实际问题,确保高速高效落实。

(三)强化考核问责。 县里将农资市场监管工作落实情况纳入政府绩效考评,县委县政府督查室、县效能办加强跟踪督查,对未按规定的时间节点自觉履行职责的,采取提醒、通报、督办、问责等措施进行督促落实。涉嫌失职渎职的由县纪委监委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附件:平和县农资市场监管工作领导小组附件

平和县农资市场监管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吴映红 副县长

副组长:卢林海 县市场监管局局长

李明聪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卢 立 漳州市平和生态环境局局长

庄泽勇 县供销社副主任(主持)

成 员:黄燎原 县委办副主任

张美松 县机关效能建设服务中心主任

杨跃盛 县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

林水湖 县公安局副局长

张荣高 县市场监管局食品药品安全总监

魏鹏程 县农业农村局执法大队长

曾长兴 漳州市平和生态环境局副局长

罗小雨 县供销社副主任

黄琳倩 团县委副书记

卢颖芳 县妇联副主席庄文燕 小溪镇四级主任科员

吴坤元 霞寨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主任

吴广福 坂仔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主任

郑耿伟 国强乡副乡长

林景荣 南胜镇副镇长

吴庆通 山格镇副镇长

庄 昕 文峰镇副镇长

卢建平 五寨乡党委宣传委员

黄 滔 安厚镇副镇长

陈金彪 大溪镇副镇长

庄荣炜 芦溪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主任

杨勇泉 崎岭乡副乡长

曾建良 九峰镇副镇长

李艺文 长乐乡副乡长

陈佳生 秀峰乡人大主席

张志兴 安厚农场副场长

陈长城 县农资协会会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县市场监管局,办公室主任由卢林海兼任,副主任由县市场监管局、县农业农村局、漳州市平和生态环境局、县供销社分管领导兼任,总联络人张荣高(联络方式:13960033456)。

领导小组成员如因人员变动,由继任者自然接替,不再另行发文。

温馨提示:
1. 未经权益所有人同意不得将文件中的内容挪作商业或盈利用途。
2. 大牛工程师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用户上传分享的文档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并不能对任何下载内容负责。
3. 下载文件中如有侵权或不适当内容,请与我们联系,我们立即纠正。
4. 本站不保证下载资源的准确性、安全性和完整性, 同时也不承担用户因使用这些下载资源对自己和他人造成任何形式的伤害或损失。
投资项目经济评价系统 大牛约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