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沙县区人民政府文 件
沙政〔 2022 〕 11 号
三明市沙县区人民政府
关于调整土地出让金(净收益)标准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有关单位:
根据《三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三明市区(三元区、沙县区)城镇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 2020 年修编)的通知》(明政地〔 2021 〕 36 号),我区修编后的新一轮城镇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已于 2021 年 9 月 1 日起实施。根据《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试行)》(国土资发〔 2006 〕 114 号)、《福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工作规范(试行)》(闽国土资综〔 2006 〕 272 号)等有关规定和新一轮城镇基准地价修编成果,为了简化程序、规范操作、提高效率、方便群众,结合新一轮城镇(乡)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调整情况和评估机构出具的土地出让金(净收益)标准专项评估结果,经区政府研究,调整了有关个人国有划拨用地补办出让等土地出让金(净收益)标准,现通知如下:
一、城区范围内,个人国有划拨住宅用地补办出让的土地出让金(净收益)标准见附件 1 。
二、城区范围内,个人国有划拨商服用地补办出让的土地出让金(净收益)标准见附件 2 。
三、城区范围内,个人国有划拨地下空间使用权补办出让的土地出让金(净收益)标准见附件 3 。
四、城区范围内,拆迁安置小区的个人自建房,其国有划拨住宅用地补办出让的土地出让金(净收益)标准见附件 4 。
五、城区范围内,拆迁户拆迁安置的国有建设用地面积超出原拆迁土地面积的,超面积部分的建设用地以协议出让方式办理供地手续,其土地出让金(净收益)标准按照附件 1 执行。
六、乡镇范围内,个人国有划拨住宅用地补办出让的土地出让金(净收益)标准见附件 5 。
七、乡镇范围内,个人国有划拨商服用地补办出让的土地出让金(净收益)标准见附件 6 。
八、法人单位和其他组织的套房类国有划拨用地补办出让需缴纳的土地出让金(净收益),参照本标准执行。法人单位和其他组织的其他类型国有划拨用地补办出让的,按照《福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工作规范(试行)》《福建省土地使用权出让管理系统(内网办公模块)》的有关规定办理。
九、行政划拨国有建设用地范围内建造的农民公寓和一户一宅房屋符合条件上市交易的,按照《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城中村农民公寓房地产权属登记实施办法的通知》(沙政办〔 2015 〕 23 号)执行。
十、城区土地级别范围表详见附件 7 。
十一、乡镇土地级别范围表详见附件 8 。
十二、本通知自 2022 年 3 月 1 日起执行,有效期3 年。《沙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土地出让金(净收益)标准的通知》(沙政〔 2018 〕 40 号)同时废止。
十三、本通知由区自然资源局负责解释。
附件: 1. 城区个人国有划拨住宅用地补办出让的土地出让金
(净收益)标准表
2. 城区个人国有划拨商服用地补办出让的土地出让金
(净收益)标准表
3. 城区个人国有划拨地下空间使用权用地补办出让的
土地出让金(净收益)标准表
4. 城区拆迁安置小区个人自建房国有划拨住宅用地补
办出让的土地出让金(净收益)标准表
5. 乡镇个人国有划拨住宅用地补办出让的土地出让金
(净收益)标准表
6. 乡镇个人国有划拨商服用地补办出让的土地出让金
(净收益)标准表
7. 城区土地级别范围表
8. 乡镇土地级别范围表
三明市沙县区人民政府
2022 年 1 月 30 日
(此件主动公开)附件 1
城区个人国有划拨住宅用地
补办出让的土地出让金(净收益)标准表
个人自建房国有划拨住宅用地土地级别
( 地面地价, 元 / 平方米 )
Ⅰ1 145 820Ⅰ
Ⅰ2 125 650
Ⅱ1 95 545Ⅱ
Ⅱ2 85 500
Ⅲ1 75 430Ⅲ2 65 385 Ⅲ
Ⅲ3 60 360
Ⅳ1 55 318Ⅳ2 45 275 Ⅳ
Ⅳ3 40 240
Ⅴ 25 130备注: 1. 套房类国有划拨住宅用地含经济适用房、房改房、集资房;
2. 个人自建房已按层、套(间)等分割登记发证的,按套房类标准执行。附件 2
城区个人国有划拨商服用地
补办出让的土地出让金(净收益)标准表
商服用地 ( 楼面地价 ) 土地
其他商
娱乐用地
服用地
Ⅰ1 248 243 181 176 159 137 137Ⅰ
Ⅰ2 213 200 168 165 140 122 120
Ⅱ1 175 173 124 123 116 105 104Ⅱ
Ⅱ2 160 159 102 100 94 85 84
Ⅲ1 118 117 76 76 69 60 59Ⅲ2 105 104 70 70 62 53 52 Ⅲ
Ⅲ3 78 77 56 55 46 37 36
Ⅳ1 77 77 51 50 43 33 32Ⅳ2 68 68 46 46 41 30 30 Ⅳ
Ⅳ3 58 58 39 39 37 27 27
Ⅴ 42 41 29 29 25 19 19
附件 3
城区个人国有划拨地下空间使用权用地
补办出让的土地出让金(净收益)标准表
地下空间使用权用地 ( 楼面地价 ) 土地级别土地用途 Ⅰ Ⅱ Ⅲ Ⅳ Ⅴ
地下一层 108 72 54 30 18 商服用地
( 商业、服务业 ) 地下二层 48 36 24 18 15
地下一层 48 36 24 18 15 商服用地( 仓储、车库或车位 ) 地下二层 36 24 18 12 9
地下一层 48 36 24 18 15 城镇住宅用地
( 车库或车位 ) 地下二层 36 24 18 12 9
附件 4
城区拆迁安置小区个人自建房国有划拨住宅
用地补办出让的土地出让金(净收益)标准表
序号 拆迁安置小区名称 住宅用地 ( 地面地价 )
1 虎岭安置小区 1000
2 莲花新村三期 B 地块 1000
3 金泉机场安置地 800
4 东天岭安置地 800
5 长角拆迁安置地 800
6 水南老虎山安置地 800
7 罗佛殿安置地 800
8 城南上瓦窑安置地 800附件 5
乡镇个人国有划拨住宅用地
补办出让的土地出让金(净收益)标准表
个人自建房国有划拨住宅用地乡镇名称土地级别
( 地面地价, 元 / 平方米 )
Ⅰ 56 336
Ⅱ 42 252 夏茂镇
Ⅲ 28 168
Ⅰ 44 264
青州镇
Ⅱ 28 168
Ⅰ 38 228
高砂镇
Ⅱ 23 138
Ⅰ 35 210
高桥镇
Ⅱ 22 132
Ⅰ 30 180
富口镇
Ⅱ 19 114
Ⅰ 20 120
大洛镇
Ⅱ 14 84
Ⅰ 18 108
南霞乡
Ⅱ 13 78
Ⅰ 18 108
南阳乡
Ⅱ 12 72
Ⅰ 17 102
郑湖乡
Ⅱ 11 66
Ⅰ 14 84
湖源乡
Ⅱ 10 60
备注: 1. 套房类国有划拨住宅用地含经济适用房、房改房、集资房;
2. 个人自建房已按层、套(间)等分割登记发证的,按套房类标准执行。附件 6
乡镇个人国有划拨商服用地
补办出让的土地出让金(净收益)标准表
商服用地 ( 楼面地价 )
土地
其他商名称
娱乐用地
服用地
Ⅰ 123 123 78 78 75 62 62
Ⅱ 65 65 53 53 52 42 42 夏茂镇
Ⅲ 40 40 35 35 34 27 27
Ⅰ 96 96 65 65 56 45 45青州镇
Ⅱ 53 53 39 39 38 26 26
Ⅰ 70 70 46 46 44 35 35高砂镇
Ⅱ 39 39 23 23 21 18 18
Ⅰ 53 53 41 41 39 32 32高桥镇
Ⅱ 35 35 22 22 20 18 18
Ⅰ 46 46 34 34 32 28 28富口镇
Ⅱ 26 26 19 19 18 16 16
Ⅰ 39 39 23 23 21 18 18大洛镇
Ⅱ 26 26 19 19 18 16 16
Ⅰ 35 35 22 22 20 18 18南霞乡
Ⅱ 26 26 19 19 18 16 16
Ⅰ 34 34 22 22 19 17 17南阳乡
Ⅱ 26 26 19 19 18 16 16
Ⅰ 26 26 19 19 18 16 16郑湖乡
Ⅱ 18 18 15 15 12 10 10
Ⅰ 21 21 16 16 14 13 13湖源乡
Ⅱ 18 18 15 15 12 10 10附件 7
城区土地级别范围表土地级别 土地级别范围描述
Ⅰ1 东至谢厝巷,南至沙溪河,西至天王巷,北至鹰厦铁路原过境线。Ⅰ
Ⅰ2 东至祥和路,南至鹰厦铁路原过境线 - 沙溪河,西至金陵路 - 莲花北路,北 至华山东路 - 华山西路 - 城北路。水北片 : 东至云锦小区 - 东天岭安置小区,南至华山东路 - 华山西路 - 城北路 - 沙溪河,西至马坑路、万家花园、小吃文化城三期、凯旋国际,北至学 府壹号、金沙小学、康城国际、中央美苑、领秀华城、金沙城市广场。 Ⅱ
Ⅱ1
Ⅱ2 水南片:东至泰和路 - 洋坊路 - 凤凰路,南至金古路 - 老虎山安置小区,西 至城关电站办公生活区,北至沙溪河。
① 城北、城东片:东至东溪河、仙舟半岛,南至云锦小区 - 建发观邸 - 学 府壹号 - 金沙小学 - 康城国际 - 中央美苑 - 领秀华城北侧 - 含西山花园,西至高 速公路,北至高速公路; ② 大洲片:东至马坑路,南至沙溪河,西至大洲大桥桥头,北至高速公路。
Ⅲ1Ⅲ
Ⅲ2 水南片:东至水南林场水东工区 - 城南水厂西侧,南至向莆铁路,西至金 泉创业大楼东侧,北至水东路 -205 国道。
Ⅲ3 生态新城片:东至向莆铁路,西至欢乐大世界,南至湿地公园 - 市委党 校,北至沙溪河。
① 金沙园片:东至东溪河,南至高速公路,西至大小岭山边及金富路西 侧,北至创新东路、龙笔山路、星火气体 - 天华智能公司片; ② 大洲片:东至山重冶金机械制造公司,南至沙溪河,西至大洲坑,北 至鹰厦铁路原过境线。
Ⅳ1Ⅳ2 金古南区片:东至琅口电站 - 城南水厂东侧,南至向莆铁路,西至洛溪河 - 泰和路,北至沙溪河 - 七峰山景区。 Ⅳ
① 生态新城片:东至洛溪河,南至快速通道 - 三明职教园,西至沙溪河, 北至湿地公园 - 迎宾大道; ② 金古北区片:东至沙溪河,南至沙溪河,西至沙溪河,北至集辰复合 肥 - 中闽海油燃气公司; ③ 机场片:东至山体,南至机场进场公路,西至山体,北至山体。
Ⅳ3
Ⅴ 城市规划区范围内除一至四级区域以外的其他土地。附件 8
乡镇土地级别范围表乡镇名称 土地级别 土地级别范围
Ⅰ 中山路 - 禾丰路 - 将军路 - 龙腾路片区 - 文昌小区,集镇街沿街两侧 30 米以内区域。
Ⅱ 东至卫生院,南至茂溪,西至规划的金茂大道西侧,北至夏茂 变电站。夏茂镇
Ⅲ 建成区除一、二级地以外的区域。Ⅰ 镇政府、中心小学、农贸市场片区;沁园小区、幸福家园片区, 集镇街沿街两侧 30 米以内区域。 青州镇
Ⅱ 建成区除一级地以外的区域。
Ⅰ 高砂大道 - 高新路 - 新区路,集镇街沿街两侧 30 米以内区域。高砂镇
Ⅱ 建成区除一级地以外的区域。
Ⅰ 镇政府、集贸市场沿街两侧 30 米以内区域。高桥镇
Ⅱ 建成区除一级地以外的区域。
Ⅰ 镇政府、集贸市场沿街两侧 30 米以内区域。富口镇
Ⅱ 建成区除一级地以外的区域。
Ⅰ 集镇沿街两侧 30 米以内区域。大洛镇
Ⅱ 建成区除一级地以外的区域。
Ⅰ 集贸市场沿街两侧 30 米以内区域。南霞乡
Ⅱ 建成区除一级地以外的区域。
Ⅰ 乡政府、集贸市场沿街两侧 30 米以内区域。南阳乡
Ⅱ 建成区除一级地以外的区域。
Ⅰ 集贸市场沿街两侧 30 米以内区域。郑湖乡
Ⅱ 建成区除一级地以外的区域。
Ⅰ 乡政府、集贸市场沿街两侧 30 米以内区域。湖源乡
Ⅱ 建成区除一级地以外的区域。
抄送:市政府办公室,市自然资源局。
区委办公室。
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