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宁化县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的通知(宁政办〔2021〕34号)

[可行性研究报告 - 政策法规] 发表于:2026-03-25 19:18:45
收藏
详情

宁政办〔2021〕34 号

宁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宁化县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各有关单位:

《宁化县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

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宁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 年12 月27 日

(此件主动公开)

宁化县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决策部署,

全面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全力打造能办事、快办事、办

成事的“便利宁化”,进一步优化提升我县营商环境。根据《福

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建省优化营商环境行动方案的通知》

(闽政〔2021〕9 号)和《三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三明市深

化“六最”营商环境对标活动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的

通知》(明政办〔2021〕55 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

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

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闽、来明考察重要讲话精神,立

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服务和深度融入新发展

格局,以全方位推进高质量发展超越为主题,以改革创新为动

力,以信息化建设为支撑,以破解制约营商环境优化的关键瓶

颈为重点,对照国家、省、市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对标先

进,改革创新,全力优化我县营商环境,着力培育和激发市场

主体活力。至 2022 年,全县信息化支撑营商环境作用明显增强,

重点任务清单所列各项目标任务得到全面落实,营商环境主要

指标得到较大提升,创新生态环境进一步优化,创新创造活力

有效激发,法治基础不断夯实,群众和企业获得感显著提升,

创新创业创造在宁化更快捷、更方便、更易成功。

二、主要任务

(一)全面提升企业全生命周期服务水平 。 围绕开办企业、

办理建筑许可、获得电力、获得用水用气、登记财产、纳税、

办理破产等衡量企业全生命周期的 7 个一级指标,重点在“减

时间、减环节、减成本”等方面攻坚,力争在“证照分离”改

革全覆盖、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优化纳税服务、

提高破产案件处置效率等方面,实现更大突破。

(二)全面提升企业投资贸易便利度和吸引力。 围绕获得

信贷、保护中小投资者、执行合同、劳动力市场监管、政府采

购、招标投标等反映投资便利度和吸引力的 6 个一级指标,重

点在建立健全信息共享、绩效评价、纠纷化解、权益保护等工

作机制方面攻坚,力争在强化要素支持保障、健全多元纠纷化

解机制、优化就业服务、保障公平竞争等方面,实现更大突破。

(三)全面提升政府监管水平和服务能力。 围绕政务服务、

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市场监管、包容普惠创新等反映政府

监管与服务水平的 4 个一级指标,重点在提升服务能力、健全

监管体系、激发创新创业活力等方面攻坚,力争在加快数字政

府建设、推行“跨省通办”、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加快科技创新、

优化基本公共服务等方面,实现更大突破 。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 调整宁化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推进

小组,采取县领导牵头和部门协同的有效机制,下设6 个专项

小组,各领域分管县领导担任小组组长,定期召开小组成员会

议,协调解决相关具体问题,加快推进营商环境建设。

(二)强化责任落实。 各有关责任单位要根据本实施方案,

分解目标任务,落实工作责任,强化协同配合,不折不扣地完

成各项目标任务。从提升企业和群众获得感出发,对标标杆城

市、标杆指标,着眼各项政策落实情况,加强营商环境日常监

测与督导。

(三)提升法治水平。 以争创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为

抓手,进一步推动法治政府建设,更好提升我县营商环境法治

化水平。全面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修改废止不符合《优

化营商环境条例》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四)广泛开展宣传培训。 各有关责任单位要主动发布、

解读和精准推送改革政策,及时总结宣传优化营商环境好经验、

好做法,树立典型标杆,努力营造全社会齐抓共管、共建一流

营商环境的良好氛围。

附件:1.宁化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推进小组

2.宁化县优化营商环境改革重点任务清单

附件1

宁化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推进小组

为进一步加强对我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

协调,全面优化提升我县营商环境,参照省、市做法,对宁化

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推进小组(以下简称推进小组)进行调整,

在推进小组之下设6 个专项小组。

一、组成人员

组 长: 吴茂生 县政府县长

副组长: 张葆蔚 县委副书记、副县长

张祖禄 县委常委、副县长

周美华 县政府副县长

李恭清 县政府副县长

汤有芬 县政府副县长、公安局局长

饶 浩 县政府副县长

陈明朗 县政府副县长

何 翔 县政府副县长

周子发 县政府副县长

曾念溪 县政府副县长

丘加德 县政府办四级调研员

周孝军 县委常委,县政府党组成员、人武部政委

成 员: 巫朝鸿 县法院副院长

孙苏文 县检察院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

赖贤斌 县组织部常务副部长、一级主任科员

刘文胜 县委编办主任

黄志云 县委办副主任

张 瑜 县委老干部局局长

陈俊杰 县政府办副主任

张清东 县发改局局长

兰 鹏 县教育局局长

邱加泉 县工信局局长

徐恩辉 县公安局常务副局长

吴 晖 县民政局党组书记

林 忠 县司法局局长

王克延 县财政局局长

邱华东 县人社局局长

潘良珍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马小明 三明市宁化生态环境局局长

孙晓英 县住建局局长

温享平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叶 斌 县水利局局长

曾志晖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邱北苓 县文旅局局长

吴东香 县卫健局局长

罗永琰 县应急局局长

周登华 县林业局局长

陈友发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刘美珍 县统计局局长

王晨波 县人防办主任

张运华 县医保局局长

江 虹 县信访局局长

潘立华 县城管局局长

范衍冰 县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主任

洪国庆 县档案馆馆长

邱加长 县政府办副主任、数字宁化建设中心主任(兼)

曹 奎 县消防救援大队大队长

曹益明 县总工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席

廖德华 县妇联主席

邹锦根 县科协主席

张贤权 县工商联党组书记

雷 斌 县残联理事长

纪任太 县税务局局长

刘敬澄 县气象局局长

张志平 宁化县烟草分公司总经理

张志琴 宁化县邮政分公司总经理

巫立忠 国家统计局宁化调查队队长

王思宁 中国人民银行宁化县支行行长

赖杜云 三明银保监分

局宁化监管

组组长

洪 伟 宁化县供电有限公司总经理

郭宏桔 宁化广电网络分公司总经理

吴仕烽 宁化水务公司

总经理

张 婷 长安燃气公司总经理

二、主要职责

宁化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推进小组主要职责:贯彻落实党

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工作

的决策部署和县委县政府工作安排;统筹协调全县营商环境相

关工作;研究和审议优化营商环境建设重大事项。

三、工作机构

推进小组下设6 个专项小组和办公室。

(一)商事制度改革专项小组

负责“登记财产”“开办企业”“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运

用”“市场监管”等营商环境指标相关工作,并协调推进相关领

域的改革事项。其中,县自然资源局牵头负责“登记财产”指

标,县市场监管局牵头负责“开办企业”“知识产权创造、保护

和运用”“市场监管”指标,各自承担本专项小组相关指标日常

工作。

组 长 : 周子发 县政府副县长

曾念溪 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 : 陈友发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潘良珍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成 员: 孙苏文 县检察院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

巫朝鸿 县法院副院长

李凌凤 县委编办副主任

廖东华 县发改局副局长

张艳珍 县教育局副局长

曾瑜华 县工信局副局长

徐恩辉 县公安局常务副局长

陈丹萍 县民政局副局长

罗昌忠 县司法局副局长

邱永茂 县人社局副局长

刘 亮 三明市宁化生态环境局三级主任科员

吴立水 县住建局副局长

官辅平 县交通运输局运输发展中心主任

刘 琳 县水利局党组成员

邱筱箐 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严 辉 县文旅局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

陆贵生 县卫健局党组成员

张天琼 县应急局四级主任科员

廖复平 县统计局三级主任科员

罗长江 宁化医保局副局长

肖健君 县消防救援大队参谋

谢贤新 县税务局副局长

黄辉煌 县气象局副局长

张文安 宁化县烟草分公司副总经理

杜婉鑫 宁化县邮政分公司副总经理

张 圻 中国人民银行宁化县支行副行长

徐星伙 宁化县供电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张龙辉 宁化广电网络分公司副总经理

(二)政务服务专项小组

负责“政府采购”“政务服务”“招标投标”等营商环境指

标相关工作,并协调推进相关领域的改革事项。其中,县财政

局牵头负责“政府采购”指标,县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牵头负

责“政务服务”“招标投标”指标,各自承担本专项小组相关指

标日常工作。

组 长 : 张祖禄 县委常委、副县长

饶 浩 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 : 刘军林 县财政局副局长

赖杰 祎 县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副主任

成 员: 李凌凤 县委编办副主任

陈俊杰 县政府办副主任

廖东华 县发改局副局长

张清强 县教育局副局长

曾念华 县工信局副局长

郭 宇 县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副政委

陈丹萍 县民政局副局长

刘 平 县司法局二级主任科员

邱永茂 县人社局副局长

张仁河 县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张龙金 三明市宁化生态环境局二级主任科员

李先明 县住建局四级主任科员

范仁辉 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朱亮新 县水利局总工程师

凌延平 县农业机械推广中心主任

曾显英 县文旅局副局长

陆贵生 县卫健局党组成员

张天琼 县应急局四级主任科员

伍成蓉 县林业局副局长

谢荣树 县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王晨波 县人防办主任

罗长江 宁化医保局副局长

钟金发 县城管局副局长

邱加长 县政府办副主任、数字宁化建设中心主任

(兼)

陈洪勇 县消防救援大队翠江消防站站长

曾爱萍 县工商联副主席

张海银 县税务局副局长

黄辉煌 县气象局副局长

张 圻 中国人民银行宁化县支行副行长

徐星伙 宁化县供电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张龙辉 宁化广电网络分公司副总经理

张明华 宁化水务公司副总经理

张 婷 长安燃气公司总经理

(三)工程领域改革专项小组

负责“办理建筑许可”“获得用水用气”“获得电力”等营

商环境指标相关工作,并协调推进相关领域的改革事项。其中,

县住建局牵头负责“办理建筑许可”指标,县水利局、住建局

牵头负责“获得用水用气”指标, 县供电公司牵头负责“获得

电力”指标,各自承担本专项小组相关指标日常工作。

组 长 : 曾念溪 县政府副县长

饶 浩 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 : 李先明 县住建局四级主任科员

王祥德 县水利局党委副书记

徐星伙 县供电公司副总经理

成 员 : 廖东华 县发改局副局长

曾念华 县工信局副局长

朱莉萍 县财政局副局长

游 彪 县自然资源局总规划师

刘 亮 三明市宁化生态环境局三级主任科员

邓时斌 县林业局副局长

范仁辉 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陆贵生 县卫健局党组成员

王晨波 县人防办主任

钟金发 县城管局副局长

赖杰 祎 县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副主任

洪国庆 县档案馆馆长

邱加长 县政府办副主任、数字宁化建设中心主任(兼)

张龙辉 宁化广电网络分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

罗永清 宁化水务公司副总经理

张 婷 长安燃气公司总经理

(四)财税贸易专项小组

负责“纳税”“获得信贷”等营商环境指标相关工作,并协

调推进相关领域的改革事项。其中,县税务局牵头负责“纳税”

指标,县金融办牵头负责“获得信贷”指标,各自承担本专项

小组相关指标日常工作。

组 长: 张祖禄 县委常委、副县长

何 翔 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 谢贤新 县税务局副局长

赵 峰 县金融办负责人

成 员: 吴文荣 县发改局副局长

曾念华 县工信局副局长

修俊杰 县财政局副局长

邱永茂 县人社局副局长

官辅平 县交通运输局运输发展中心主任

谢荣树 县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罗长江 宁化医保局副局长

黄小明 宁化华侨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

曾爱萍 县工商联副主席

张 圻 中国人民银行宁化县支行副行长

伊贤英 县银保监管组副组长

(五)法治建设专项小组

负责“执行合同”“办理破产”“保护中小投资者”等营商

环境指标相关工作,并协调推进相关领域的改革事项。县法院

牵头负责“执行合同”“办理破产”“保护中小投资者”指标,

承担本专项小组相关指标日常工作。

组 长 : 汤有芬 县政府副县长、公安局局长

副组长 : 巫朝鸿 县人民法院副院长

成 员 : 孙苏文 县检察院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

廖东华 县发改局副局长

曾念华 县工信局副局长

徐恩辉 县公安局常务副局长

罗昌忠 县司法局副局长

刘桂玉 县财政局党组成员、二级主任科员

张旭华 县人社局副局长

张尚东 县自然资源局执法监察大队长

刘 亮 三明市宁化生态环境局三级主任科员

谢荣树 县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陈世雄 县信访局副局长

黄新春 县工商联副主席

谢贤新 县税务局副局长

张 圻 中国人民银行宁化县支行副行长

伊贤英 县银保监管组副组长

赵 峰 县金融办负责人

(六)创新创业创造专项小组

负责“包容普惠创新”“劳动力市场监管”等营商环境指标

相关工作,并协调推进相关领域的改革事项。其中,县发改局

牵头负责“包容普惠创新”指标,县人社局牵头负责“劳动力

市场监管”指标,各自承担本专项小组相关指标日常工作。

组 长 : 张祖禄 县委常委、副县长

周子发 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 : 廖东华 县发改局副局长

吴亦玉 县人社局副局长

成 员: 赖贤斌 县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一级主任科员

李凌凤 县委编办副主任

黄志云 县委办副主任

陈雪贞 县委老干部局副局长

巫朝鸿 县法院副院长

张艳珍 县教育局副局长

曾瑜华 县工信局副局长

徐恩辉 县公安局常务副局长

徐通圣 县民政局副局长

邱运生 县司法局副局长

朱莉萍 县财政局副局长

张清生 县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刘 亮 三明市宁化生态环境局三级主任科员

吴立水 县住建局副局长

范仁辉 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吴中声 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曾 诚 县旅游发展中心主任

陆贵生 县卫健局党组成员

谢恒望 县林业局副局长

谢荣树 县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廖复平 县统计局三级主任科员

罗长江 宁化医保局副局长

钟金发 县城管局副局长

赖杰 祎 县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副主任

邱加长 县政府办副主任、数字宁化建设中心主任

(兼)

罗良英 县总工会党组成员、副主席

李玉林 县妇联党组成员、副主席

伍 红 县科协党组成员、副主席

黄新春 县工商联副主席

吴彩高 县残联副理事长

谢贤新 县税务局副局长

巫立忠 国家统计局宁化调查队队长

(七)办公室

推进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发改局,承担推进小组日常工作,

负责各成员单位之间的组织、联络和协调工作;研究优化营商

环境政策措施;指导、督促、检查优化营商环境的各项改革措

施落地见效;承办推进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主 任: 张清东 县发改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主任: 吴文荣 县发改局副局长

成 员: 推进小组成员单位各确定一名股室负责人为办

公室成员。

推进小组及办公室成员职务如有变动,由该单位接任人员

自然接任,报推进小组办公室备案,推进小组可根据工作需要

调整成员单位,不再报县政府批准。

附件2

宁化县优化营商环境改革重点任务清单

责任单位

完成牵头单 位

(下划线单位为负责 该事项的具体牵头工 作单位)

时限办好企业开办服务,指导群众 使用好“一网通办”平台,用 好服务指南。在闽政通或e 三 明新增企业医疗保险参保登记 环节,登记后通知为企业开通 “E 点通”一网通办平台。

县市场监管局, 县公 安局、人社局、税务 局、医保局、人行

2021 年底 前企业开办受理 后的环节精简 至1 个。

优化

流程

县市场 监管局

2021 年底 前推行名称自主申报和设立登记 一并办理,实行企业住所(经 营场所)申报承诺制、经营范 围规范化登记。医保窗口实行

县市场监管局, 县公 安局、人社局、税务 局、医保局、人行

压减

2021 年底 前时间

责任单位

完成牵头单 位

(下划线单位为负责 该事项的具体牵头工 作单位)

时限当场办理。

依托“闽政通”APP,实行网上 自助刻章,由公章制作服务单 位向公安部门备案。

县公安局 2021 年底 前5 推行网上申领发票和税控设备,推行电子 发票,实行新办纳税人“套餐式”服务。 县税务局 2021 年底前6 企业办理设立登记,可自主选择商业银行 网点预约银行开户。 县人行 ,县市场监管局 2021 年底前按省税务局部署,全县免费向新开办企业 发放税务Ukey,改变税控设备“先买后抵” 的领用方式。免费提供开具电子专用发票 服务。

降低

县市场监 管局 县税务局 2021 年底前7 一、开办企业

成本

责任单位

完成牵头单 位

(下划线单位为负责 该事项的具体牵头工 作单位)

时限实现“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对所有涉 企经营许可事项按照直接取消审批、审批 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审批服务 等四种方式分类推进改革。

对我县所有涉企经 营许可事项进行梳 理,实行分类改革。

县市场监管局、发改局 ,县 工信局、司法局 2021 年底前提升便 利度

优化企业开户。 推行小微企业银行账户服务方案,优化企 业开户服务。 县人行 2021 年底前县住建局 ,县发改局、工信 局、生态环境局、水利局、 人防办、城管局、自然资源 局

10 清理不合理的审批前置事项和特殊环节, 公布保留清单。

2021 年底前社会投资小型仓储 项目办理手续从18 个减至12 个。

优化

对社会投资小型仓储项目,施工图审查不 再作为办理施工许可的前置条件,改由设 计单位和设计项目负责人作出设计质量 书面承诺,主管部门事中事后抽查监管。

县住建局

流程

县住建局 2021 年底前不强制要求工程监理,鼓励有条件的建设 单位实行自管模式。

县住建局 2021 年底前

责任单位

完成牵头单 位

(下划线单位为负责 该事项的具体牵头工 作单位)

时限县住建局 ,县自然资源局、 人防办 2021 年底前县住建局 ,县发改局、工信 局、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 生态环境局、水利局、人防 办、城管局、自然资源局

2022 年底前社会投资小型仓储 项目审批时间减至 15 个工作日内。 推行容缺受理、提前审查、并联审批;在 前置审批部门作出审批意见前,实行容缺 受理、提前审查;对于符合条件的,在前 置审批部门作出审批意见后,即予以审 批。

压减

时间

县住建局 ,县发改局、工信 局、生态环境局、水利局、 人防办、城管局、自然资源 局

二、办理建筑 许可(工程建 设项目审批)

2022 年底前县住建局

16 扩大简易风险项目适用范围。 县住建局, 县有关部门 2022 年底前优化

优化审批流程。

县发改局, 县气象局、生态 环境局、自然资源局、水利 局

出台区域评估意见,推行由政府统一组织 实行区域评估,并公布评估评价成果。

流程

2021 年底前

责任单位

完成牵头单 位

(下划线单位为负责 该事项的具体牵头工 作单位)

时限

持续县住建局、发改局、自然资 源局 ,县有关部门

推进19 实行分阶段办理施工许可证。 县住建局 2021 年底前20 扩大“不纳入建设项目环评管理清单”行 业范围。 三明市宁化生态环境局 2021 年底前

持续减免办理费用。 根据实际条件探索推行以政府购买服务 方式开展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 县住建局 ,县财政局

二、办理建筑 许可(工程建 设项目审批)提升便 利度

县住建局

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全程网上办理,逐 步实现审批、服务和管理事项全流程全环 节在线办理。

县住建局、行政服务中心管 委会 ,县各有关部门 2022 年底前

责任单位

完成牵头单 位

(下划线单位为负责 该事项的具体牵头工 作单位)

时限继续使用市级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 统,规范完善电子文件归档和电子档案管 理功能,建立工程项目审批可信电子文件 库。

持续县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 ,县 住建局

推进县住建局 ,县行政服务中心 管委会、发改局、工信局、 生态环境局、水利局、人防办、 城管局、自然资源局、供电 公司、广电网络公司

推行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电子档案管理,认 真落实审批电子文件归档和电子档案管 理办法。

2021 年底前县住建局 ,县发改局、工信 局、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 生态环境局、水利局、人防 办、城管局、自然资源局、 供电公司、广电网络公司

将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涉及的行政审批、备 案、评估评审、中介服务、市政公用服务 等纳入线上平台。

2021 年底前

责任单位

完成牵头单 位

(下划线单位为负责 该事项的具体牵头工 作单位)

时限进一步梳理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中介服务 事项清单,并在福建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 中介服务网上交易平台公布、公开办理指 南,明确适用范围、服务标准、办事流程、 服务收费和承诺时限。

县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 ,县 住建局、发改局、工信局、 生态环境局、水利局、人防 办、城管局

持续

推进推动工程建设项目 审批中介网上交易。

县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 县 发改局、工信局、生态环境 局、水利局、人防办、城管 局、自然资源局

推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中介服务进入网 上交易平台进行交易,并纳入工程项目审 批管理系统。

持续二、办理建筑 许可(工程建 设项目审批)

提升便 利度

县住建局

提升图审监理从业人员执业资格证和施 工现场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人员学历要求。 县住建局 2021 年底前积极配合市里做好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 批系统与相关部门既有系统互联互通工 作,实现申报信息一次填报、材料一次上 传、过程信息和审批结果信息实时共享。

持续县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 县 数字宁化服务中心

加强数据互通共享。

推进

责任单位

完成牵头单 位

(下划线单位为负责 该事项的具体牵头工 作单位)

时限推行竣工阶段“多测合一”。由建设单位 委托同一家或多家测绘单位承担,实行 “一次委托、联合测绘、成果共享”。

县自然资源局 ,县住建局 2021 年底前实现用地、规划、施 工、验收、不动产登 记等环节测绘成果 共享互认。 加强部门协同联动,实现联合测绘各阶段 成果共享。

县自然资源局 ,县住建局、 人防办 2021 年底前建立以发改、规划等部门为主,多部门协 同的项目生成机制。 县自然资源局 ,县有关部门2022 年底前积极配合市里做好升级工程建设项目审 批管理系统工作,对接中介服务超市等平 台,进一步拓宽服务覆盖面。工程建设项 目审批管理平台、“多规合一”业务协同 平台,网上办事大厅互联互通。

二、办理建筑 许可(工程建 设项目审批)

提升便 利度

持续县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住 建局 ,县有关部门

县住建局

33 升级审批管理系统。

推进实行“验登合一”,加快竣工验收等手续 办理。

县自然资源局、住建局 ,县 人防办、行政服务中心管委

2021 年底前

责任单位

完成牵头单 位

(下划线单位为负责 该事项的具体牵头工 作单位)

时限会

县住建局 ,县人防办、自然 资源局、行政服务中心管委 会

35 实行“同时受理、并联核实、限时办结” 的联合验收模式。

2021 年底前36 充分利用省上信用评价系统,对工程建设 领域市场主体实施信用评价全覆盖。 县住建局 2021 年底前强化信用监督。

严格落实省住建厅信用评价办法,配合省 住建厅修订完善信用评价办法。 县住建局 2021 年底前全面推广用电报装全流程线上办理,实行 行政审批申请“一窗受理”,实现“业务 线上申请、信息线上流转、进度线上查询、 服务线上评价”。

优化

县供电公司 ,县自然资源局、 交通运输局、城管局 2022 年底前38 三、获得电力

流程

责任单位

完成牵头单 位

(下划线单位为负责 该事项的具体牵头工 作单位)

时限电力接入工程审批提速,低压、20 千伏 及以下高压破路行政审批分别压缩至3 个、5 个工作日内。

县供电公司 ,县自然资源局、 交通运输局、城管局 2022 年底前加强部门协作,积极探索告知承诺、审批 改备案等破路审批方式。下发《建设工程 规划许可证豁免清单(第二批)的通 知》,长度小于150 米的10 千伏及以下 电力管道破路项目免于办理工程规划许 可证。

县供电公司 ,县自然资源局、 交通运输局、公安局、城管 局、住建局

2022 年

6 月底前压减供电方案答复时间,深化移动作业终 端应用,提升工程物资供应速度,加快业 务办理和配套电网接入工程建设,实现用 电报装业务各环节限时办理。

压减

县供电公司 2022 年底前时间

推动县财政划分承担比例,出资建设城区 630 千伏安及以下高压用户外线,降低用 户办电成本。

降低

为城乡居民和低压 小微企业办电提供 零上门、零审批、零

县供电公司 ,县发改局、财 政局、工信局 2021 年底前成本

责任单位

完成牵头单 位

(下划线单位为负责 该事项的具体牵头工 作单位)

时限投资“三零”服务。

持续推广“三零”“三省”服务。全面开 放160 千瓦及以下小微企业低压接入,取 消低压零散工料费,实现160 千瓦及以下 小微企业办电零成本。

县供电公司 2021 年底前加强技术指导和咨询服务,对10 千伏及 以下用户,提供典型设计图册,推动受电 工程建设标准化,帮助用户压减工程造 价、降低后续运维成本。

降低

县供电公司 2021 年底前成本

县供电公 司

结合政府规划,全面梳理工业园区等负荷 集中区域,提前谋划电网建设,合理增设 公用变压器台区,适度提升供电容量裕 度,实现配网具备快速响应用户用电需求 能力。开展标准化抢修,推广“先复电、 后抢修”,缩短故障停电时长,减少客户 不良感知。

三、获得电力提高供 电可靠 性和电 费透明 度

宁化县的城镇、农村 地区用户年均停电 时间分别减至9 个、 15 个小时内。

县供电公司 2022 年底前

责任单位

完成牵头单 位

(下划线单位为负责 该事项的具体牵头工 作单位)

时限全面开展业扩不停电作业,进一步扩大中 低压带电作业范围,提高不停电作业比例, 推动不停电作业向全地形、全天候拓展。 优化业扩接入计划安排,按照“能转必转、 能带不停、先算后停、一停多用”的原则, 优先安排业扩项目停送电计划,非停电接 电需求“随报随排”。业扩带电接火率提 升至100%。

县供电公司 2022 年底前丰富线上线下信息公开渠道,制定或调整 电价时,提前一个月向社会公布,提高电 费透明度。

县供电公司 2021 年底前及时公开并更新服务流程、电价政策、服 务承诺、办理环节及时限、申请资料、收 费项目与标准等信息,公布本地区配电网 接入能力和容量受限情况。

提高供 电可靠 性和电 费透明 度 拓展“网上国网”APP、95598 网站、政 府信息公开网等丰富线上线下信息公开 渠道。

县供电公司 2021 年底前县供电公 司

三、获得电力

县供电公司 2021 年底前

责任单位

完成牵头单 位

(下划线单位为负责 该事项的具体牵头工 作单位)

时限县工信局、发改局 ,县供电 公司 2022 年底前县供电公司, 县行政服务中 心管委会、数字宁化服务中 心、公安局、自然资源局、 市场监管局

2021 年底前提升

用户线上办电率达 99%以上。

便利度

全面推广“网上国网”APP,实现用电业 务线上办、掌上办,让办电更快捷。 县供电公司 2021 年底前通过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在工程 规划审批阶段将建设单位相关申请信息 自动推送市政公用服务单位,施工用水手 续在用地预审或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后即 可办理。

县自然资源局 ,县水利局、 水务公司 2021 年底前办理手续不超过“报 装申请、现场踏勘审 核”2 个,申请材料 不超过2 份。

优化

四、获得用水 用气

县住建局

流程

县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 ,县 水利局、水务公司 2021 年底前

责任单位

完成牵头单 位

(下划线单位为负责 该事项的具体牵头工 作单位)

时限压缩现场踏勘审核时间,对所有工程用户, 供水企业在接收到报装信息后2 个工作 日内完成现场勘查审核;对无外线、有外 线工程用户,供气企业分别在接收到报装 信息后2 个、5 个工作日内完成现场勘查 审核。

县水务公司, 县燃气公司 2021 年底前压减

用水用气报装时间 均减至6个工作日内。

时间

四、获得用水 用气

县住建局

县水务公司 ,县燃气公司 2021 年底前信息

县水务公司, 县行政服务中 心管委会 2021 年底前共享

责任单位

完成牵头单 位

(下划线单位为负责 该事项的具体牵头工 作单位)

时限取消供水企业及其所属或委托的安装工 程公司在用水报装工程验收接入环节向 用户收取的接水费、增容费、报装费等类 似名目开户费用,以及开关闸费、竣工核 验费、竣工导线测量费、管线探测费、勾 头费、水钻工程费、碰头费、出图费等类 似名目工程费用。

降低

清理取消供水环节 不合理收费。

县水务公司 2022 年底前成本

推动燃气系统与宁化县工程建设项目审 批系统对接,实现工程用水用气全流程网 上办理。

县住建局, 县行政服务中心 管委会 2022 年底前推进智能用气报装。

试点线上“零纸质资料”用气报装,通过 电子证照信息等,共享至供气单位,提高 服务效率。

县住建局, 县行政服务中心 管委会、燃气公司 2022 年底前提升便 利度

用水用气新装用户可通过供水供气企业 的综合营业厅、微信公众号、网上营业厅、 24 小时服务热线等线上线下渠道提交用 水用气申请。

县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 ,县 水务公司、燃气公司 2021 年底前拓宽报装渠道。

责任单位

完成牵头单 位

(下划线单位为负责 该事项的具体牵头工 作单位)

时限加大城区老旧管网改造力度和新增供水 区域的管网建设,降低爆管风险,稳定供 水压力,进一步提高供水安全性、可靠性。

62 提升供水安全性、可 靠性。

县住建局、水务公司 2021 年底前建设不动产登记网上“一窗办理”平台功 能,并接入国家、省、市不动产登记网上 “一窗办事”平台。

县自然资源局, 县税务局、 住建局 2021 年底前优化

流程 实现与其他业务联 办。

县自然资 源局

县自然资源局, 县住建局、 供电公司、广电网络公司 2022 年底前五、登记财产

一般登记业务办理 时间减至3 个工作日 内。

压减

进一步梳理不动产登记事项清单,完善自 检规则,精简审查材料,提升登记效率。

县自然资源局 2021 年底前时间

降低

县自然资 源局 县自然资源局 2021 年底前66 五、登记财产

成本

责任单位

完成牵头单 位

(下划线单位为负责 该事项的具体牵头工 作单位)

时限推进不动产登记网上受理审核,推广应用 电子不动产登记证明证书,全县实现异地 网上申请商品房预售、抵押涉及的不动产 预告登记、抵押登记和不动产登记信息查 询。

县自然资源局, 县住建局、 银保监组 2021 年底前国有建设用地“招拍挂”成交后,将土地 权属审核工作前置到交地环节之前,提前 完成权属调查、资料审核、测绘落宗、信 息录入等工作,实现国有建设用地公开出 让项目在交地时即发放证书。

68 推行公开出让项目 “交地即交证”。

县自然资源局 2021 年底前提升

便利度

69 实现网上自助缴纳不动产登记涉及的税 费。 县税务局 ,县自然资源局 2022 年底前提升支付便捷度。

实现网上自助缴纳不动产登记费。 县自然资源局 ,县行政服务 中心管委会、财政局 2022 年底前整合公安、民政、规划、土地、住建、不 动产登记、税务、社保、住房公积金等多 部门的电子证照数据,建立健全跨部门信 息实时共享互通的县级大数据信息平台。

县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 ,县 公安局、民政局、住建局、 税务局、人社局、财政局

2021 年底前

责任单位

完成牵头单 位

(下划线单位为负责 该事项的具体牵头工 作单位)

时限县自然资源局 ,县行政服务 中心管委会 2021 年底前按省、市税务局部署,推行税费项目办理 流程标准化,扩展网上办税事项范围,动 态更新业务操作规范和办税指南。

县税务局 2021 年底前精简纳税申报流程,实现主税、附加税 (费)合并申报和10 个财产行为税一体 化申报。

优化

优化纳税缴费流程。

县税务局 2021 年底前流程

县税务局

推行税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 县税务局 2021 年底前压减

2021 年底前纳税缴费 时间减至110 小时以 内,2022 年底前减至

推行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实现发票状 态及时告知和发票信息批量下载。

县税务局 2021 年底前时间

责任单位

完成牵头单 位

(下划线单位为负责 该事项的具体牵头工 作单位)

时限100 小时。

推行“首票服务制”,升级增值税发票开 票软件功能,实现纳税人网上解锁税控开 票设备。

县税务局 2021 年底前落实即时办理税务注销容缺制,实现税务 注销规范化办理。 县税务局 2021 年底前按省、市税务局部署,配合优化电子税务 局功能,实现建安纳税人跨区域涉税业务 全流程网上可办,划转项目可网上申报缴 纳,完善税务文书电子送达功能。

县税务局 2021 年底前拓展“非接触式”办 税缴费服务,基本实 现企业办税缴费事 项可网上办理、个人 办税缴费事项可掌 上办理。

六、纳税 提升便 利度

县税务局

县税务局 2021 年底前引导纳税人和缴费人优先选择“非接触 式”办税方式,实现网上开具个人所得税 纳税记录。

县税务局 2022 年底前

责任单位

完成牵头单 位

(下划线单位为负责 该事项的具体牵头工 作单位)

时限82 推广使用城乡居民“两险”综合缴费平台 县税务局 2022 年底前83 监测运行社保费“区块链”缴费凭证系统。 县税务局 2022 年底前84 推广个人在线缴纳房地产交易税费服务。 县税务局 2022 年底前按省、市税务局部署,开展智能云书柜试 点,实现涉税证明开具、涉税文书打印、 涉税表单打印等输出业务就近办理。

县税务局 2022 年底前综合运用税收大数据,向纳税人精准推送 税收优惠政策提示提醒,帮助纳税人充分 运用优惠政策。

86 六、纳税 提升便 利度

县税务局 2022 年底前建立首贷户信贷绿色通道,开通“首贷热 线”,优化首贷产品和信贷服务流程,支 持有条件的机构创设专门的首贷产品。

持续加大小微企业信贷 支持力度。

县金融办 县银保监组

推进

责任单位

完成牵头单 位

(下划线单位为负责 该事项的具体牵头工 作单位)

时限用好再贴现、再贷款、存款准备金等货币 政策工具,进一步做精做细大中企业应急 融资和中小企业应急贷款试点工作。

持续县银保监组、人行

推进实施好普惠小微企业贷款延期还本付息 政策工具,鼓励金融机构按市场化原则 “应延尽延”。

持续县银保监组、人行

推进

持续县金融办 ,县银保监组、财 政局、工信局、人行

推进梯队化建立省、市、县级重点上市后备企 业库,分类推进企业上市工作。积极引导 符合条件的企业到境内外资本市场上市 融资,推动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规范发 展,支持各类股权投资基金集聚发展。

扩大直 接融资 规模

持续拓宽股权、债权融资 渠道。

县发改局 ,县金融办、人行

推进

责任单位

完成牵头单 位

(下划线单位为负责 该事项的具体牵头工 作单位)

时限支持国有企业做大资产规模,强化投融资 能力,提高信用评级,提升发债能力。鼓 励符合条件的各类企业发行企业债、公司 债、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可转债等债 券融资工具。推广绿色票据、永续票据、 资产支持票据、双创债、熊猫债等创新型 债务融资工具,重点支持绿色、创新创业 等领域企业发债。

持续县发改局 ,县金融办、人行

推进推动符合条件的企业开展股份制改造、积 极引导符合条件的企业到境内外资本市 场上市融资,抢抓北交所成立契机,推动 更多企业登陆新三板,推动现有新三板企 业转入精选层,支持各类股权投资基金集 聚发展。

持续县金融办 ,县人行

推进扩大直 接融资 规模

七、获得信贷 (融资支持)

县金融办

持续94 鼓励企业充分运用银行间市场和交易所 债券融资工具筹集资金。 县金融办 ,县人行

推进

持续引导符合条件的企业进行直接融资。通过 债券产品宣传、专题培训会等方式,对具

县金融办 ,县人行等

推进

责任单位

完成牵头单 位

(下划线单位为负责 该事项的具体牵头工 作单位)

时限备发债资质的企业开展重点辅导。

县金融办 ,县银保监组、发 改局、工信局、税务局、人 行

持续

推进提升融 资便利 度

利用中小企业融资综合服务平台、大数据 普惠金融应用、银税互动信息服务平台 等,推动财政、税务、海关、用电用气用 水等公共数据及各类信用信息依法合规 向金融机构开放,促进银行业金融机构完 善信贷审批流程,提高中小企业融资服务 效率。

提高线上融资对接 效率。

县金融办 ,县人行、发改局、 工信局、税务局、市场监管 局

持续

推进运用国家建立的地方金融组织行业信息 监管平台实时监测,主动发现风险并预 警,高效处置。

县工信局、金融办 2021 年底前提升融 资便利 度

加强金融风险监测 预警。 运用互联网+监管平台、信用信息平台、 降费奖补政策,指导地方金融组织合规经 营,服务小微企业和“三农”。

县金融办

县工信局、金融办 2021 年底前

责任单位

完成牵头单 位

(下划线单位为负责 该事项的具体牵头工 作单位)

时限对小微企业和“三农”主体业务的平均年 化担保费率纳入县金融风险防控指标考 核和“五比五晒”内容。

县金融办 2022 年底前政府性融资担保费 率全部降至1%以下, 扩大政府性融资担 保机构融资担保放 大倍数,增加每千万 元资产扶持中小微 和“三农”户数。

加强“银担”合作,推广“总对总”批量 担保业务,创新担保产品,鼓励各政府性 融资担保机构为省级、市级出台的各项政 策性优惠贷款提供担保、增信支持,确保 2021 年末全县政府性融资担保放大倍数 3 倍以上,2022 年末达到3.5 倍以上。

县金融办 2022 年底前降低融 资成本

深化利率市场化改革,将LPR 嵌入内部转 移定价中,促进企业综合融资成本下降; 加大无还本续贷、银税互动等产品推广力 度,提高小微企业无还本续贷、信用贷款 的余额。

持续县银保监组、人行

推进缓解小微企业融资 贵问题。

推动银行业机构建设抵押物内部评估机 制,进一步提高县域500 万元以下房产抵 押贷款自评估。

持续降低融 资成本

县金融办 县银保监组

推进

责任单位

完成牵头单 位

(下划线单位为负责 该事项的具体牵头工 作单位)

时限开展阳光费率行动,强化银行业违规收费 投诉督查和消保考评工作,进一步压实银 行业机构主体责任;持续查处银行业涉嫌 违规举报事项,维护良好金融环境。

持续县银保监组、人行

推进构建繁简分流工作机制,组建调解速裁团 队,设置专兼职程序分流员,有效推进先 行调解和简案快审等措施解决纠纷。

县法院 ,县市场监管局 2021 年底前提升案件审理效率。 联合出台《关于推进企业等市场主体法律 文书送达地址承诺确认工作的实施意 见》,按照市法院与市市场监管局统一部 署,推进相关机制和平台建设,提升司法 送达法律文书效率。

县法院 ,县市场监管局 2021 年底前优化

县法院

流程

不断完善法官办案系统,融合电子卷宗随 案生成、信息回填、无纸化庭审、文书自 动生成、一键归档、一键上诉等多个应用 于一体的审判全流程工作平台,全面推进 无纸化办公办案。

持续县法院

推进

责任单位

完成牵头单 位

(下划线单位为负责 该事项的具体牵头工 作单位)

时限充分运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信息化平 台,实现调解案件受理、在线调解、在线 司法确认、在线评议、类案推送、调解 “一键”转诉讼立案、繁简分流等功能。

持续县法院

推进将在线庭审平台、法官办案平台、人民法 院调解平台、电子卷宗系统集成统一,推 动数据信息共享。

持续县法院

推进推广运用统一电子送达平台,进一步扩大 电子文书送达范围,构建集约化、社会化 送达模式,推动数据信息共享。

优化

持续县法院

县法院

流程

推进

持续111 建设全县法院诉源治理统一管理平台,实 现诉源治理“一网统管”。 县法院

推进创新诉源治理工作 机制。

依托“一党委三中心(站)”平台,推动 法院干警向街道(乡镇)综治中心、村(社 区)综治工作站融合汇聚,与其他政法部 门力量一道驻村(社区)参与社会治理,实 现矛盾纠纷原地化解。

县法院 2021 年底前

责任单位

完成牵头单 位

(下划线单位为负责 该事项的具体牵头工 作单位)

时限

持续113 推进金融纠纷协同 机制。 建立绿色金融司法保障协同发展中心。 县法院 ,县金融办

推进依托三明法院网、微信、微博等平台,向 社会公众定期、常态发布全县各法院商事 和金融案件结案率、平均审理执行时间等 司法数据,并通过专门平台向当事人及其 委托代理人公开相关个案的审判流程信 息。

持续县法院

推进推动司法数据公开。

持续提升

利用机动车道路停车信息查找车辆。 县法院 ,县公安局、城管局

县法院

推进便利度

探索新类型财产标的执行方法,加强对保 险、证券等财产性权益的执行,规范执行 行为,提高执行效率。

持续县法院

推进

持续探索当事人在诉讼全过程无需提交纸质 材料的案件领域和方式。

推广电子卷宗随案 同步生成和深度应

县法院

推进

责任单位

完成牵头单 位

(下划线单位为负责 该事项的具体牵头工 作单位)

时限用。 根据省、市建设进度,有效推进跨域远程 查阅功能,出台《关于出具裁判文书生效 证明的暂行规定》及修订上诉移送规定, 有效推进在提出上诉、申请再审、申请执 行时无需提供裁判文书及其生效证明。

持续县法院

推进

持续119 完善司法鉴定工作。 积极配合市里落实司法鉴定机构综合评 价指标体系。 县法院 ,县司法局

推进持续深化大调解格局建设,完善多元化解 纠纷机制,积极推动中小企业纠纷非诉讼 解决。

县司法局 ,县法院、人社局、 市场监管局 2021 年底前加强人民调解组织和人民调解员队伍建 设。优化人民调解员结构,加强人民调解 员培训,不断提高人民调解员队伍的专业 化、职业化水平。

持续加强调解组织和调 解员队伍建设。

县法院 县司法局

推进

责任单位

完成牵头单 位

(下划线单位为负责 该事项的具体牵头工 作单位)

时限认真贯彻“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机制,将 优化营商环境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作为宣 传重点,通过“线上+线下”两个平台载 体常态化开展普法宣传,增强宣传实效。

持续县司法局 ,县法院,县有关 部门

推进突出“一站式”现代化、信息化和集约化 的特点,建设以诉讼服务中心为核心,贯 通大厅服务、热线服务、移动端服务,覆 盖诉讼全流程,联通各类信息应用系统, 融合大数据分析功能的诉讼服务新体系, 实现一站通办、一网通办、一号通办、一 次通办。

123 深入推进“一站式” 建设。

县法院 2021 年底前落实与20 余家部门和行业的诉调对接机 制,系统开展诉源治理。探索建立物业管 理诉讼案件绿色通道,推进社区物业管理 矛盾纠纷源头化解,广泛推动前端调解、 全面普法、收集民意社情各项工作。

124 推行“多元调解+速 裁”。

县法院 2021 年底前

责任单位

完成牵头单 位

(下划线单位为负责 该事项的具体牵头工 作单位)

时限推进建立与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相关的司 法大数据归集共享和使用机制,推广使用 “移动微法院”微信小程序、“闽政通” App“网上诉讼服务中心”,及时在网上 发布失信曝光、悬赏执行、司法拍卖等信 息。探索建立社会化服务购买机制,将网 拍辅助、执行送达等辅助性事务适度外 包,提高财产处置变现效率。

减低

县法院 县法院 2021 年底前成本

完善“执破直通”机制,推进执行移送破 产的受理审查与破产程序衔接,提升“执 转破”质效,有效缩短“执转破”案件审 理周期。加强对移送破产审查的培训和指 导,实现在执行案件查询、财产查控、执 行强制措施等方面的信息共享。

持续126 提升执行移送破产 效率。

县法院

推进优化

县法院

流程

强化破产立案审查阶段对案件的繁简识 别和分流,推动简易破产案件快速审理, 对事实清楚、债权关系明确、争议不大且 符合破产财产可能不足以支付全部破产 费用、债务人没有提供账册或账册严重不 齐等条件之一的企业破产案件实行简易

持续实现破产案件繁简 分流。

县法院

推进

责任单位

完成牵头单 位

(下划线单位为负责 该事项的具体牵头工 作单位)

时限破产程序。

推进“破产审判职能辅助系统”和微信小 程序的深度应用,实现法院、管理人、债 权人等破产事务一网通办、破产流程信息 全公开。

简易破产案件平均 审理周期控制在180 天内。

压减

县法院 2022 年底前时间

完善管理人选任制度,强化管理人培训教 育和行业自律,完善管理人履职保障机制 和工作指引。

县法院 ,县司法局 2022 年底前压减

县法院

时间

发挥破产审判功能。 充分发挥破产审判庭和合议庭的作用。平 均办理破产时限原则上不超过340 天。

县法院 2021 年底前

责任单位

完成牵头单 位

(下划线单位为负责 该事项的具体牵头工 作单位)

时限建立县级层面企业破产处置协调联动机 制,协调解决破产处置工作中的税收政策 适用、核销、重整企业信用修复、破产财 产处置、建立破产援助资金等破产处置瓶 颈问题。

县法院 ,县发改局、工信局、 税务局、财政局、市场监管 局、金融办、银保监组、人 行

持续131 化解破产处置难题。

推进加强“府 院联动”

政府部门、司法机关就破产程序中的业务 协调、信息提供、维护稳定等专项问题形 成协同工作机制,推进企业破产工作。

持续县法院 ,县发改局、税务局、 市场监管局、人行

推进133 继续执行《福建省企业简易注销登记办 法》。 县市场监管局 ,县税务局 2021 年底前全省范围 试点进一 步完善企 业简易注 销登记改 革

134 继续执行企业简易注销适用范围,压缩企 业简易注销公告时间至20 天的规定。 县市场监管局 ,县税务局 2021 年底前优化企业简易注销 登记。

县市场监管局 ,县法院、税 务局 2021 年底前

责任单位

完成牵头单 位

(下划线单位为负责 该事项的具体牵头工 作单位)

时限集中向社会发布破产案件受理公告、宣告 破产公告、破产终结公告和破产案件统计 数据、典型案例信息,公开破产案件审理 方面相关规定,破产管理人名册。

136 研发破产信息公开 功能。

县法院 2021 年底前在案件审查阶段,结合破产企业申报材料 主动提前介入,实地核查企业职工情况、 资产状况、核实申报内容,帮助破产企业 制定破产预案,完善健全破产申请资料。

137 依法监督指导延伸 司法审判服务。

县法院 2021 年底前九、办理破产 加强配套 工作

县法院

按照业务水平及职业操守等对管理人进 行评价,考核注重工作质量和效率、效果, 全面反映管理人素质和水平。

持续138 完善破产管理人动 态考核机制。

县法院 ,县司法局、人社局

推进139 采取“竞争+摇号”的方式确定管理人, 探索在全国范围内选任管理人。 县法院 2021 年底前完善破产管理人选 任机制。

创新不同中介机构分类入册模式,建立管 理人名册。

县法院 2021 年底前

责任单位

完成牵头单 位

(下划线单位为负责 该事项的具体牵头工 作单位)

时限搭建智慧破产审理系统,提供破产案件全 流程服务,具备破产资金监管、案件进度 监管、数据分析等功能,支持法官进行案 件统计分析,对管理人工作质效进行综合 评价。

持续141 提升办理破产信息 化水平。

县法院

推进出台便利措施,涵盖管理人查询权保障、 临时账户快速开立、涉税事项便捷办理、 破产财产便利化处置等方面,最大程度支 持办理破产工作。

县法院 2021 年底前九、办理破产 加强配套 工作 加强府院联动。

县法院

加强破产企业职工欠薪保障措施,职工债 权无需申报,对职工债权全额优先于破产 税费债权和普通债权清偿。

县法院 2021 年底前贯彻落实省上关于开展投资者保护专项 行动,指导辖区行业协会、市场主体通过 线上线下多种形式,宣传证券期货矛盾纠 纷多元化解政策。

持续县法院 县金融办 ,县工信局、司法 局、法院、人行

推进

责任单位

完成牵头单 位

(下划线单位为负责 该事项的具体牵头工 作单位)

时限

持续县司法局 ,县法院、工信局、 人行、金融办

推进及时发布典型案例或司法白皮书,为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保护明确审判指引 和行为规范。

持续县法院

加强中小投资者法 制保障,完善社会维 权体系,提供多元维 权渠道。 配合市证监局加强证券期货投资者教育, 宣传证券期货维权渠道。

推进畅通维 权渠道

持续县法院, 县司法局、工信局、 金融办、人行

推进依托市证监会构建的上市公司风险监测体 系,协助督促上市公司严格执行信息披露 制度。

持续县金融办 ,县工信局、银保 监组、人行

推进对小股东诉大股东案件,合理确定举证责 任分配,依当事人申请或依职权调取被大 股东控制的公司内部文件等证据,适时引 入第三方审计,依法查明案件事实。对拒 不履行协助取证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予以 民事制裁。

完善

149 十、保护中小 投资者

县法院 2021 年底前机制

责任单位

完成牵头单 位

(下划线单位为负责 该事项的具体牵头工 作单位)

时限

持续150 加强线上法制宣传。 更多运用网络在线等方式,开展投资者权 益保护宣传活动。 县法院

推进根据省、市部署,按照要求及时清理对职 业资格培训和技能培训类民办学校在管 理人员从业经验、培训工种数量等方面设 定的不合理要求。

持续县人社局 ,县教育局

推进继续开展对台湾医师、牙医师、导游、不 动产估价师、不动产经纪人、土地登记代 理人、机动车维修、会计师、记帐士等9 类职业资格直接采认工作,享受对应职业 资格同等待遇。

县人社局 ,县交通运输局、 卫健局、文旅局、自然资源 局、财政局

持续十一、劳动力 市场监管(就 业保障)

降低部分行业从业 要求,简化相关手续。

县人社局

推进落实道路普通货物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 考试制度改革,将普通货运从业资格证培 训内容纳入驾驶员培训过程中,简化从业 资格证申领手续,驾驶员凭结业证件和驾 驶证申请从业资格证。

持续县交通运输局 ,县公安局

推进

责任单位

完成牵头单 位

(下划线单位为负责 该事项的具体牵头工 作单位)

时限取消执业兽医从业注册,取得执业兽医资 格人员向所在地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备案 后,即可从事动物诊疗等经营活动。

持续县农业农村局

推进优化从 业条件

对非公单位接收应届高校毕业生,取消由 所在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在就业协 议书上签章的环节。

持续县教育局、人社局

推进力争全年培训农民工、在岗职工0.2 万人 次。 县人社局 2021 年底前十一、劳动力 市场监管(就 业保障)

县人社局

企业实行不定时工 作制和综合计算工 时工作制审批办理 时限由法定20 个工 作日压缩至4 个工作 日内;企业经济性裁 员报告办理时限由 法定20 个工作日压 缩至2 个工作日内。

压减

推行事项办理标准化,发布标准化目录, 设定办理时限引领标准。

县人社局 2021 年底前时间

责任单位

完成牵头单 位

(下划线单位为负责 该事项的具体牵头工 作单位)

时限158 缩减业务办理时间。 进一步优化服务流程,实现网上失业补助 金、失业保险金实时申领。 县人社局 2021 年底前搭建用工调剂平台,支持学校、企业间签 订用工调剂协议,鼓励企业开展“共享用 工”。

持续县人社局 ,县市场监管局

推进促进灵活用工。

督促指导城管部门合理设定季节性农副 产品、年货等流动摊贩经营场所,明确 “摊规点”准入要求及管理规定,引导从 业人员进摊入点、规范经营。

持续县城管局 ,县市场监管局

推进十一、劳动力 市场监管(就 业保障)

提升服 务质量

县人社局

摸清我县氟新材料产业专业技术人才底 子;征集氟新材料相关专业专家评委进入 我县工程经济专业评委库;动员氟新材料 产业专业技术人员积极申报职称评审,待 条件成熟后成立专业评委会。

持续161 推进社会化职称评 审。

县人社局

推进推进人才职称信息跨地区在线核验及地 区间职称互认。提供专业技术资格在线核 验、查询服务。

县人社局 2021 年底前

责任单位

完成牵头单 位

(下划线单位为负责 该事项的具体牵头工 作单位)

时限推广德化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与城乡社 区网格化服务管理平台合作经验,通过劳 动争议调解组织协助申请和送达,一次性 告知,破解仲裁文书送达难问题;推广建 立流动仲裁庭制度,采取仲裁机构就地就 近开庭等措施简化仲裁办理流程和缩短仲 裁处理期限。

持续县人社局

推进健全劳动力市场调 解与仲裁衔接机制。

持续164 积极对接邮政速递,探索仲裁文书、一次 性告知集约化送达。 县人社局

推进

持续积极协助省人社厅完成“智慧调解仲裁” 信息系统试运行工作。 县人社局

推进通过“e 三明”“三明就业和人才公共服 务”微信公众号等线上渠道,实现失业补 助金、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补贴等各项就业 补贴“一站式贴心式”暖心服务。

十一、劳动力 市场监管(就 业保障)

提升就业补贴申领 暖心服务。

县人社局 县人社局 2021 年底前

责任单位

完成牵头单 位

(下划线单位为负责 该事项的具体牵头工 作单位)

时限在我县园区内至少建立2 个以上劳动争 议调解组织;推动园区人民调解组织的建 立,加强园区人民调解工作。

县人社局, 县司法局、法院、 总工会 2021 年底前建设较为完备的劳 动争议调解组织。 以“打造金牌调解组织”为抓手(加强组 织性专业性调解组织建设),多方联动, 推进调解组织规范化建设。

县人社局 ,县司法局、总工 会、工商联 2021 年底前推广运用福建省劳动监测预警和智慧就 业大数据平台,通过大数据预警,及时组 织人员进行排查、核实,及时化解欠薪隐 患。

县人社局, 县住建局、市场 监管局、金融办、税务局 2021 年底前发挥企业党建引领作用,推进企业用工管 理服务和和谐劳动关系创建,开展企业自 主协商和劳动关系风险防控,建立健全协 同治理和劳动纠纷多元化解机制。

县人社局 ,县委组织部,县 总工会、民政局、工商联 2021 年底前制定企业薪酬调查和信息发布制度,开展 企业薪酬调查和人工成本检测工作,每年 定期发布人力资源市场工资指导价,纳入 政府公共服务事项清单。

171 引导企业建立完善 工资分配制度。

县人社局 2021 年底前

责任单位

完成牵头单 位

(下划线单位为负责 该事项的具体牵头工 作单位)

时限引导企业建立能够反映劳动力市场供求 关系和企业经济效益的工资决定及正常 增长机制,以及基于岗位价值、能力素质、 业绩贡献的工资分配机制。

县人社局 2021 年底前173 探索建立调解仲裁与劳动保障监察联动 机制,加强信息共享、案件交流。 县人社局 2021 年底前开展调解仲裁制度 机制创新试点工作。

174 完善仲裁委员会内部监督制度,加强仲裁 委公信力。 县人社局 2021 年底前十一、劳动力 市场监管(就 业保障)

提升服 务质量

县人社局

实行裁决书结果网上公开,加强“互联网 +”在“阳光仲裁”中作用的发挥。 县人社局 2021 年底前176 推广电子劳动合同。 县人社局 持续推进推动无纸化改革。 通过网上办事大厅、微信公众号、e 三明 及线下渠道均可申领失业补助金。

县人社局 2021 年底前

责任单位

完成牵头单 位

(下划线单位为负责 该事项的具体牵头工 作单位)

时限实现采购代理机构、评审专家执业及信用 情况在线评价,促进采购代理机构、评审 专家提升专业化能力。

县财政局 2021 年底前实现在线信用评价 和远程电子开标,异 地电子评审。

加强平 台建设

完善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的电子 开标、电子评审功能,实现远程电子开标、 异地电子评审。

县财政局

县财政局 2022 年底前建设电子保函服务模块,推广使用保函缴 交保证金。

县财政局 2022 年底前181 严格遵照执行福建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 及限额标准,推动通用品目联合采购。 县财政局 2022 年底前优化集中采购品目 采购流程。 完善集中采购项目采购规则,健全协议供 货、定点采购及网上超市等管理措施,优 化多频次、小额度采购流程及网上超市支付 方式。

十二、政府采 购

县财政局

县财政局、行政服务中心管 委会 2022 年底前县财政局 ,县有关部门 2022 年底前

责任单位

完成牵头单 位

(下划线单位为负责 该事项的具体牵头工 作单位)

时限采购

184 取消纸质投标(响应)文件的副本。 县财政局 ,县有关部门 2021 年底前流程

2022 年185 简化资格证明材料。 县财政局 ,县有关部门

9 月底前优化工作流程。

186 鼓励免收项目投标(响应)保证金。 县财政局 ,县有关部门 2021 年底前鼓励免收或降低收取履约保证金。 县财政局 ,县有关部门 2021 年底前要求县本级预算单位自2022 年1 月1 日 起实施的采购项目,应当按照规定公开采 购意向。除法律法规规定不予公开的情形 外,对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以内或者采购限 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服务采购公开 采购意向,包括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需求 概况、预算金额、预计采购时间等。

2022 年起县财政局, 县内各级预算单 位

公开政府采购意向。

公开

责任单位

完成牵头单 位

(下划线单位为负责 该事项的具体牵头工 作单位)

时限县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 ,县 发改局、各公共资源交易行 业监管部门

189 开展工程领域招投 标在线监管。

2021 年底前根据县业绩评价规定加强公共资源交易 平台建设,提高平台服务水平,提升交易效 率。

县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 ,各 公共资源交易行业监管部门 2022 年底前县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 ,县 发改局、各公共资源交易行 业监管部门

191 动态调整公共资源交易目录,实现目录内 项目进驻平台交易。

加强

县行政服 务中心管 委会

十三、招标投 标

平台

优化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流程,精简管理事 项和环节,不断提高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事 项网上办理比例。

县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 ,各 公共资源交易行业监管部门 2022 年底前建设

持续加强对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优化提升。 县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

推进保证金管理系统增加建设工程投标保证 金自动退还功能,缩短建设工程投标保证 金退还时限。

进一步优化保证金 电子化管理系统。

县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 2021 年底前

责任单位

完成牵头单 位

(下划线单位为负责 该事项的具体牵头工 作单位)

时限县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 ,各 公共资源交易行业监管部门 2022 年底前完善

严格执行县统一工程 领域招投标行业交易 规则。

县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 ,各 公共资源交易行业监管部门 2022 年底前交易

规则

县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 ,各 公共资源交易行业监管部门 2022 年底前鼓励工程总承包、政府集中建设的大型及 以上或技术复杂项目的招标人等采用“评 定分离”的定标办法。

县住建局 ,县行政服务中心 管委会 2021 年底前配合省、市完善招标投标信用体系,建立 健全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积极开展 招标投标信用评价,健全招标人、投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及从业人员等市场主体信 用档案。

完善

县行政服 务中心管 委会

十三、招标投 标

县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 ,各 公共资源交易行业监管部门 2021 年底前交易

199 完善信用体系。

规则

加强信用体系建设。 严格落实市住建局信用评价办法,配合市 住建局修订完善信用评价体系。

县住建局 2021 年底前

责任单位

完成牵头单 位

(下划线单位为负责 该事项的具体牵头工 作单位)

时限201 推行“不见面开标”、远程异地评标。 县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 ,各 公共资源交易行业监管部门 2022 年底前依法公开招标的工 程建设项目全部实 现全流程电子化交 易。 使用市评标专家终端抽取系统抽取评标 专家,按市规定做好评标专家统一电子签 名系统、评标费用电子结算系统的对接使 用。

推行全 流程电 子化招 投标

县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 ,各 公共资源交易行业监管部门 2022 年底前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招标文件或 投标邀请书的房屋建筑和县政基础设施 工程施工、监理项目,取消报名环节,投 标人可直接下载标书进行投标。

县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 2021 年底前县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 ,县 发改局 2021 年底前推行行 政审批 标准化 规范化

实现全省行政审批服 务事项“ 五级十五 同”,同一审批服务事 项无差别受理、同标准

县行政服 务中心管 委会 县发改局、行政服务中心管 委会 ,县有关部门 2022 年十四、政务服 务

对部分暂未统一标准的共性事项规范统 一事项办理的引领标准。

责任单位

完成牵头单 位

(下划线单位为负责 该事项的具体牵头工 作单位)

时限办理。

持续县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发 改局 ,县有关部门

推进县发改局、市场监管局、行 政服务中心管委会 ,县有关 部门

2022 年

6 月底前按标准规范调整规范权责清单,依照各部 门“五级十五同”目录标准,加快调整规 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

县委编办,县发改局 ,县有 关部门 2021 年底前县行政服 务中心管 委会

2022 年县发改局、行政服务中心管 委会 ,县有关部门

6 月底前推进“秒报秒批一体化”,在申报环节实 行“无感申办(秒报)”,在受理审批环 节实行“秒批”,建设全流程不见面、零 跑动、智慧办的政务服务新模式。

县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 2021 年底前

责任单位

完成牵头单 位

(下划线单位为负责 该事项的具体牵头工 作单位)

时限212 复制推广厦漳泉三地探索试点的“异地代 收代办”省内通办服务模式。 县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 2021 年底前提升政 务服务 便利度

推广“省内通办”。根据市里统一部署,与闽东北协作区内 “四市一区”实现100 个高频事项“省内 通办”;“九市一区”内实现50 个高频 事项“省内通办”。

县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

2021 年底前发改局 ,县有关部门

214 加强各级政务服务大厅综合窗口建设,提 升综合窗口服务能级。 县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 2021 年底前县行政服 务中心管 委会

提升行政服务大厅 服务水平。

具备条件的线下服务大厅提供远程在线 服务,探索“智能政务服务窗口”建设。

县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 2021 年底前

责任单位

完成牵头单 位

(下划线单位为负责 该事项的具体牵头工 作单位)

时限支持三明市、永安市两地建立外商投资 “一站式”服务体系,联通相关部门信息 系统,实现外资企业一次登录、一次认证、 一次提交材料,即可办理企业注册、预约 开户、外汇登记等高频事项。

县工信局 ,县市场监管局、 人行 2021 年底前县工信局 ,县农业农村局、 教育局、发改局、人社局、 财政局、生态环境局、自然 资源局、民政局、文旅局、 市场监管局

217 梳理一批“免申即享”惠企政策清单,实 现符合条件的企业直接享受相关政策。

2021 年底前推动惠企政策落实 落地。

完善帮办代办机制,在县政务服务大厅开 设惠企“政策兑现”代办服务窗口,为企 业提供政策兑现“一门式”办理服务。探 索“上门办”主动服务。

县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 ,县 工信局、工商联,县有关部 门

2021 年底前

责任单位

完成牵头单 位

(下划线单位为负责 该事项的具体牵头工 作单位)

时限县工信局 ,县农业农村局、 教育局、发改局、人社局、 财政局、生态环境局、自然 资源局、民政局、文旅局、 市场监管局

提升“政企直通车”惠企政策统一发布平 台服务效能,各涉企单位定期向平台推送 涉企政策、相关政务信息,为企业提供跨 部门、跨行业、跨地区的惠企政策服务。

县行政服 务中心管 委会

2021 年底前在“三明就业和人才公共服务”微信公众 号上开通“智能客服”模块,为企业和劳 动者精准匹配各项惠企惠民就业创业政 策。

提升政 务服务 便利度

县人社局 2022 年底前十五、政务服 务

县人社局 ,县工信局、农业 农村局、教育局、发改局、 财政局、生态环境局、自然 资源局、民政局、文旅局、 市场监管局

深化落实“三张清单”“十二个步骤”政 策工作机制,把需要落实的政策实施步骤 流程化、清单化,提高制定民生政策的科 学性、准确性和可操作性。

2022 年底前依托12345 平台,受理市民、企业提出的 投诉、咨询、建议、求助等类型诉求,一 号对外,广泛收集民意民情。

持续提升网 上政务 服务能

推进政务热线规范 整合。

县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

推进

责任单位

完成牵头单 位

(下划线单位为负责 该事项的具体牵头工 作单位)

时限力

在全市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基础上,结合 疫情防控,运用全程网办、邮寄办方式, 推动政务服务“一趟不用跑”。

提高“两跑”事项比 例至99%以上。

县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 2021 年底前按照市政务网络整合方案要求,将现有政 务信息网、政务外网、无线政务专网、政 务内网整合为上下贯 通、横向到边的政 务信息网和政务内网“两张网”,实行统 一运维管理。

持续县数字宁化服务中心, 县委 办(县委机要局)

推进提升网 上政务 服务能 力

县行政服 务中心管 委会

集成优化政务网络 和政务网站。 积极配合市里做好建设政务服务“一张 网”总门户工作。与福建省社会用户实名 认证和授权平台进行对接,实现一号登 录。三明市政府门户网与福建省网上办事 大厅三明分厅等系统加强对接实现深度 融合。

持续县数字宁化服务中心

推进

责任单位

完成牵头单 位

(下划线单位为负责 该事项的具体牵头工 作单位)

时限积极配合市里做好支持推广“八闽健康 码”升级为“福建码”的工作;依托e 三 明整合我县民生服务资源,构建体育场馆 运动健身、景区预约购票、医院就医、酒 店住宿、图书借阅、交通出行和养老服务 等高频场景应用。

县数字宁化服务中心, 县文 旅局、公安局、卫健局、交 通运输局、民政局、医保局

持续

推进拓展“互联网+”应 用。

县发改局 ,县教育局、卫健 局、民政局、工信局

推进按照省卫健委统筹推进部署,实施县级医 院信息系统“补短板”和提升建设,进一 步提升基层卫生信息系统建设,全面提升 县域医疗卫生信息化水平。

持续县卫健局 ,县总医院

推进229 梳理一批自助服务事项,推动此类事项入 驻便民服务自助站点。 县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 2021 年底前提升网 上政务 服务能 力

县行政服 务中心管 委会 县数字宁化服务中心, 县有 关部门

提升网上办事便利 度。 积极配合市政府推进各级各部门面向公 众的APP、第三方平台及公众号服务接入 e 三明,通过e 三明服务以“政务小程序”

持续

推进

责任单位

完成牵头单 位

(下划线单位为负责 该事项的具体牵头工 作单位)

时限形式入驻闽政通APP。

支持、配合市里做好优化e 三明高频服务 场景人脸验证功能工作,实现在线远程身 份核验功能。

持续县数字宁化服务中心, 县有 关部门

推进推进政务服务跨区域通办,推动86 项高 频“跨省通办”事项入驻省网上办事大厅。 推广省异地通办服务系统。

县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 2021 年底前

持续233 配合市政府做好规范自建系统与省网厅 三明分厅数据共享工作。 县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

推进依托省网上办事大厅推进“一件事”,再 推出一批集成套餐服务事项,逐步实现与 企业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重点领域 和高频事项全覆盖,并实行动态管理。

县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 2021 年底前

责任单位

完成牵头单 位

(下划线单位为负责 该事项的具体牵头工 作单位)

时限配合上级推广全省统一业务协同平台工 作,推动e 三明APP 接入全省社会用户实 名认证和授权平台,推广全省统一电子签 名体系。

持续县数字宁化服务中心, 县有 关部门

推进县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 ,县 有关部门 2021 年底前县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 ,县 有关部门 2022 年底前提升网 上政务 服务能 力

完善政务服务“一次一评”“一事一评” 工作规范,推进评价和回复公开,健全 “差评”问题和投诉问题调查核实、督促 整改和反馈机制。

县行政服 务中心管 委会

十四、政务服 务

完善“好差评”制度。

完善政务服务“好差评”评价方式,全面 推行以离场评价和线上评价为主的评价 方式,方便服务对象进行评价。

县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 2021 年底前建立常 态化体 验机制

组建第三方体验团队,采用“线上平台数 据、群众体验、横向比较”三种方式,线 上线下开展政务服务体验,发现问题及时

县市场监管局 2021 年底前

责任单位

完成牵头单 位

(下划线单位为负责 该事项的具体牵头工 作单位)

时限改进。

县公安局向市公安局申请回流人口户籍、 身份证、机动车、非正常死亡等数据到县 本级公安大数据平台。县数字办向市政务 数据汇聚平台申请接口查询。

县公安局 ,县数字宁化服务 中心 2021 年底前加强数 据信息 互联互 通

市政务数据汇聚共 享平台汇聚有效数 据7 亿条。

汇聚不动产登记数据、个人健康数据等本 级自建系统数据,进行不动产数据汇聚更 新。从县政务数据汇聚共享平台申请回流 公积金数据、出生医学证明数据等到县本 级平台。

县数字宁化服务中心 ,县公 安局、税务局、财政局、自 然资源局、卫健局

2021 年底前县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数 字宁化服务中心 ,县公安局、 税务局、住建局、自然资源 局、卫健局

县政务数据汇聚共 享平台汇聚有效数 据7 亿条。

持续加强数 据信息 互联互 通 推进政务数据共享 应用。

县行政服 务中心管 委会

推进十四、政务服 务

持续开展信息系统调研,梳理共享应用需求, 推动部门开展数据汇聚共享应用。

县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数 字宁化服务中心 ,县有关部

推进

责任单位

完成牵头单 位

(下划线单位为负责 该事项的具体牵头工 作单位)

时限门

结合“一件事”“全县通办”“工程建设” 等宁化特色审批服务,打造省网上办事大 厅宁化旗舰店,统一办事服务入口。

245 提升“一网通办”服 务水平。

县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 2021 年底前提升电子证照的数据质量及纠错机制。针 对电子证照应用成功率低、错误报备未得 到及时整改、反馈的问题,完善我县电子 证照纠错机制,将该项工作纳入“互联网+ 政务服务”绩效考核,进一步督促县各有 关单位按要求做好电子证照的签章制证或 存量录入工作。

县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 ,县 有关部门 2021 年底前推进自助终端平台建设,完成《2021 年 度政务服务便民化绩效考核办法》《全省政 务服务“就近办、自助办”工作》等相关考 核指标。

持续县发改局、行政服务中心管 委会 ,县有关部门

推进全面提升“e 三明” 服务品牌影响力。

持续持续建设自助终端平台,拓展便民服务事 项,在人流密集的各类场所部署10 台便 民自助终端机,扩大自助办事网点的覆盖

县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发 改局 ,县有关部门

推进

责任单位

完成牵头单 位

(下划线单位为负责 该事项的具体牵头工 作单位)

时限范围,打造15 分钟便民服务圈。

围绕高频服务场景,加强“e 三明”品牌运 营推广,力争平台注册用户数达14 万以 上。

持续县数字宁化服务中心, 县直 各部门、各乡镇

推进积极配合省、市身份认证体系实现互认, 进一步协调省统一身份认证平台支持省、 市、县统一身份认证体系同源互认,由省 统一身份认证平台向市统一身份认证平 台开放法人用户认证服务和人脸识别和 活体检测认证能力,以增加“e 三明”APP 的法人用户流量,解决群众和企业线上办 事身份认证不统一的问题。

持续县数字宁化服务中心 ,县有 关部门

推进加强数 据信息 互联互 通

县行政服 务中心管 委会

全面提升信息化基 础平台应用。

推动本县、村镇(社区)便民服务中心做 好政务外网、政务信息网全覆盖,组织各 政务网管理部门摸排相关网络的部署情 况,实现政务外网和政务信息网在全县政 务服务大厅全覆盖。

持续县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

推进

责任单位

完成牵头单 位

(下划线单位为负责 该事项的具体牵头工 作单位)

时限建立县数据汇聚共享平台与各共享接口、 源数据提供单位的问题反馈和处理机制, 及时响应各应用单位反馈的接口问题。同 时,组织县数据汇聚共享平台厂商通过技 术手段对常用接口进行定时的巡检服务, 及时发现各类接口故障,完成相关巡检功 能。

县数字宁化服务中心 ,县有 关部门 2021 年底前配合推动数字证书间互认及提升电子化 材料传输安全。解决多类数字证书间无法 交叉互认的问题,建设提升宁化县多数字 证书互认平台,支撑电子化材料在线审批 应用,实现数字签名及电子签章在电子化 材料在线审批中全流程应用。

持续县发改局

推进县数字宁 化服务中 心

持续加强数 据信息 互联互

县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 ,县 有关部门

推进

责任单位

完成牵头单 位

(下划线单位为负责 该事项的具体牵头工 作单位)

时限通

持续县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 ,县 有关部门

推进按照部门场景需求,汇集国家、省、市、 县各业务系统信息数据,重点打通身份 证、驾驶证、行驶证、结婚证、营业执照、 各类资质证书等高频证照照面数据,依托 县数据汇聚平台共享数据接口,支撑各类 智慧政务应用。

持续县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 ,县 有关部门

推进对于宁化县政务云平台部署的各类政务 信息系统,提供通用的网络传输、漏洞检 测、网络攻击检测等信息安全防护服务, 建立重大信息安全事故应急响应机制和 云平台租户沟通机制,定期向云平台租户 提供系统安全巡查结果,指导租户开展云 平台部署系统安全自查。

持续县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 ,县 有关部门

推进

责任单位

完成牵头单 位

(下划线单位为负责 该事项的具体牵头工 作单位)

时限组织云平台租户单位形成政务系统本地 环境信息安全防护能力。对于云平台数据 和安全防护内容之外的信息安全保障内 容,由各租户单位自行提升对系统数据的 安全防护能力,加强对网络攻击行为及内 部病毒木马等威胁的检测及防护,避免数 据被窃取。定期开展本地网络设备和安全 设备运行状态的自检自查,提升网络设备 数据传输和安全防护性能,建立本地网络 安全事故的应急响应机制。

县行政服 务中心管 委会

持续县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 ,县 有关部门

推进深入实施福建省产业自主知识产权竞争 力提升领航计划,增强产业自主知识产权竞 争力。

县市场监管局 2021 年底前提高知识产权公共 服务水平,集聚资源 要素,增强产业自主 知识产权竞争力。

十五、知识产 权创造、保护 和运用

县市场监 管局

县市场监管局 2021 年底前宣传推广“最多跑一地”知识产权公共服 务创新范式。

县市场监管局 2021 年底前

责任单位

完成牵头单 位

(下划线单位为负责 该事项的具体牵头工 作单位)

时限修订扶持奖励政策,设立高价值专利培育 计划项目资金,举办高价值专利大赛,开 展高价值专利储备项目培育工作,构建高 价值知识产权培训工作机制体系。

262 加强高价值专利培 育。

县市场监管局 ,县财政局 持续推进建立宁化县知识产权服务与保护示范中 心,建设特邀调解员库。加强全市知识产 权保护智慧案管平台及大数据中心的推 广应用。

县市场监管局 2021 年底前建立执法联动协作机制,畅通两法衔接平 台,加强信息共享,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 司法衔接机制,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 推行知识产权民商事系列案件快审机制, 建立知识产权案件诉调对接工作机制。

提升知识产权保护 能力和效力。

加强知 识产权 保护

县市场监 管局

265 探索建设覆盖县知识产权协同保护体系。 县市场监管局 2021 年底前建立健全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 完善行政执法、司法保护、仲裁调解、社 会共治协同保护机制。

持续县市场监管局 ,县法院、检 察院、公安局

推进

责任单位

完成牵头单 位

(下划线单位为负责 该事项的具体牵头工 作单位)

时限建立宁化县知识产权服务与保护示范中 心,建设特邀调解员库。推进纠纷调解、 快审、书状先行庭审模式、示范性判决、在 线审理等工作,提升知识产权线上线下综合 保护能力。

持续县市场监管局 ,县法院、公 安局

推进做好知识产权领域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 理,建立健全重复侵权企业名录社会公布 制度。

持续县市场监管局 ,县法院、检 察院、公安局

推进深入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入园惠企” 行动,推进专利权质押贷款和专利保险工 作。

持续县市场监管局 ,县金融办、 发改局、银保监组

促进知 识产权 运用 推动知识产权成果 转移转化。

依托“知创福建”知识产权交易服务平台, 鼓励高校、科研机构同企业合作,推动知 识产权成果转移转化。

持续县市场监管局

推进启动全面修订知识产权扶持奖励政策,全 面支持各类创新主体,重点加大对知识产 权转化运用、行政保护和公共服务的支 持,促进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

集聚资源要素,提高 知识产权公共服务 水平。

持续县市场监 管局 县市场监管局 、县财政局

推进

责任单位

完成牵头单 位

(下划线单位为负责 该事项的具体牵头工 作单位)

时限

持续272 宣传推广“最多跑一地”知识产权公共服 务创新范式。 县市场监管局

推进

持续273 推动市级知识产权公共服务行政事项实 现“零跑动”办理。 县市场监管局

推进

持续274 依托福建省知识产权远程教育平台三明 分站加强知识产权教育和网上课堂。 县市场监管局

推进依托“知创三明”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 和“知创福建”平台工作站,强化中小微 企业知识产权托管、专利预警导航、知识 产权贯标等工作的公共服务。

持续县市场监管局

推进全面运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机制, 开展跨部门联合监管,涉及市场主场主体的 抽查检查信息统一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 示系统向社会公示。

运用“双随机、一公 开”监管平台,开展 跨部门双随机联合 抽查。建立健全涵盖 全县执法人员库。 充分运用相关考评机制,督促全县成员及时 更新完善执法人员库信息。为全面推进“双

持续完善“双 随机、一 公开”监 管

县市场监管局, 县有关部门

县市场监 管局

推进县市场监管局, 县有关部门 持续

责任单位

完成牵头单 位

(下划线单位为负责 该事项的具体牵头工 作单位)

时限随机、一公开”监管提供人员保障。 推进推进全县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增强部门间、 区域间行政执法数据的互联共享,进一步提 升执法工作效率和执法信息公开力度。

持续县市场监管局 ,县司法局

推进深化治理“餐桌污染”建设“食品放心工 程”,注重源头管理,加强食品安全综合治 理,有效防范区域性、群体性食品安全事故 发生。

持续县市场监管局 ,县食品安全 小组各成员单位

推进对涉及人民群众生命 健康等重点领域,依法 依规实行重点监管。 强化药品质量监管,提高特种设备安全隐患 排查治理能力。加强医疗机构药品医疗器械 使用质量的监督管理。

加强重 点监管

持续县市场监管局

县市场监 管局

推进贯彻落实省、市包容审慎监管指导意见;出 台包容审慎监管行政指导意见,在法律框架 内拟定包容审慎监管行政指导原则、范围、 方式和注意事项等。对涉及新产业、新业态 的行业根据性质、特点实行风险分类监管, 提高监管实效。

对涉及新产业、新业态 的行业实行分类监管, 逐步实现创新与风险 监管适度平衡。积极探 索“沙盒监管”、触发 式监管,推动创新与监

实行包 容审慎 监管

县市场监管局 ,县司法局 2021 年底前

责任单位

完成牵头单 位

(下划线单位为负责 该事项的具体牵头工 作单位)

时限管的良性互动,实现支 持创新和有效监管的 有机统一。在坚守质量 和安全底线前提下积 极开展精准执法、柔性 执法,依法建立市场经 营主体容错纠错机制。

对 汽车 服务等试行触发式监管,通过智慧监 管减少对企业干预,为企业营造宽松经营环 境。一般不主动发起检查,对触碰同风险相 关的监管底线,启动监管执法。

县市场监管局 ,县司法局 2021 年底前除涉及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等领域 外,建立柔性执法“四张清单”(即不予行 政处罚事项清单、减轻行政处罚事项清单、 从轻行政处罚事项清单、不予行政强制事项 清单)。

县市场监管局 ,县司法局 2021 年底前县发改局、人行、市场监管 局 ,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 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依法界定失信信息 纳入范围、认定严重 失信名单,按国家统 一的失信惩戒措施 清单对失信主体实 施联合惩戒。

2021 年底前县市场监 管局 县发改局、人行、市场监管 局 ,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 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提高信用监管的法治化、规范化水平,纠 正和防止失信惩戒措施泛化滥用。

2021 年底前

责任单位

完成牵头单 位

(下划线单位为负责 该事项的具体牵头工 作单位)

时限构建跨部门、跨领域企业信用风险分类三 级指标体系,开发建设智能高效的信用风 险分类监管系统,运用互联网、大数据等 现代技术手段,对企业信用风险进行自动 分类,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进行风险监 测、分析预警、风险处置和跟踪反馈。

县市场监管局 ,县发改局、 县有关部门 2021 年底前建立“差异化”市场监管标准,加强各行 业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完成信用分级分类 监管事项梳理。

县市场监管局、发改局 ,县 有关部门 2021 年底前加强市场主体信用 体系建设。

县发改局 ,县委组织部、宣 传部,县市场监管局、县司 法局、财政局、统计局、税 务局、审计局、住建局、卫 健局、教育局、文旅局、农 业农村局等分别负责各自主 管领域的相关工作

归集新闻记者、特种作业人员、道路运输 从业人员、公证员、执业兽医等20 类重 点人群信用档案。

持续推进

责任单位

完成牵头单 位

(下划线单位为负责 该事项的具体牵头工 作单位)

时限依托国家、省筹建的“互联网+监管”系 统,根据优化提升方案的要求,加强政府 无履职过程中形成的行政检查、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等信息与司法判决、违法失信、 抽查抽检等信息关联整合,加强风险跟踪 预警。

加强监管信息归集 共享,推行非现场监 管。

县发改局 ,县市场监管局、 法院,县有关部门 2021 年底前参照福建省公安厅等六厅局《福建省食品 安全执法联动工作规范》和三明市市场监 管局《市县执法联动工作意见》,建立健 全跨地域、跨层级、跨部门的执法联动响 应和协作机制,实现违法线索互联、监管 标准互通、处理结果互认。

县市场监 管局

县市场监管局 ,县有关部门2021 年底前建立县级跨部门联 合抽查事项清单,集 中行使监管、执法职 权,提高工作质效。

推行协 同监管

针对同一对象的多个检查事项合并或者 纳入跨部门联合检查范围。在省级联合抽 查事项的基础上,结合我市实际,按照我 市联合抽查事项,组织开展跨部门联合抽查, 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减少检查企业的 频次。

县市场监管局 ,县有关部门2021 年底前

责任单位

完成牵头单 位

(下划线单位为负责 该事项的具体牵头工 作单位)

时限由涉及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 五大执法领域主管部门按照 各自职责分工分别牵头负责

持续292 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整合相关行政执 法机构和职能,提高基层执法能力。

推进全面落实《保证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 例》,依托“政企直通车”平台,登记政 府部门及国有企业违约拖欠中小企业账 款,根据职责分工将登记信息流转反馈至 地方政府或有关单位。

293 常态化开展清欠账 款工作。

县工信局 ,县有关部门 持续推进县市场监 管局

县市场监管局 ,县数字宁化 服务中心等各有关单位

2021 年底前搭建情报信息分析研判系统,设置主体画 像、行业画像、区域态势、热点聚焦等功 能模块,系统自动归集区域情报信息。

县市场监管局 ,县数字宁化 服务中心等各有关单位

责任单位

完成牵头单 位

(下划线单位为负责 该事项的具体牵头工 作单位)

时限积极配合省、市培育国家双创示范基地的 储备力量。配合市里支持机科院海西分院 打造“众创空间-孵化器-加速器-产业园” 创业孵化链条,争创国家级孵化器。

持续县发改局、工信局

推进围绕我县主要产业发 展需求,加强政策引 导,整合科技成果转 化资源,加快科技成 果转化落地,推进“双 创”示范城市的再升 级。

十七、包容普 惠创新

提升创 新创业 活跃度

县发改局

配合市里积极组织发动企业参加“双创活 动周”“创响中国”“互联网+”创新创业 大赛等系列活动。

持续县发改局、工信局 ,县教育 局

推进积极响应省、市持续开展国家高新技术企 业、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省级科技小巨 人等创新龙头企业和“独角兽”“瞪羚” 企业培育。

持续县发改局、工信局

推进

责任单位

完成牵头单 位

(下划线单位为负责 该事项的具体牵头工 作单位)

时限以成果转化体系为依托,以国家、省、市、 县科技成果项目为载体,提升科技成果转 化服务能力,加快中介服务能力建设,全 力推进区域科技成果转化落地工作。持续 开展科技成果购买补助、研发费用加计扣 除、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科技人才培育等 激励科技创新政策的宣传、咨询培训和辅 导提升工作,进一步引导创新需求向企业 聚集,激发企业开展技术攻关和科技成果 转移转化。

持续县工信局

推进十七、包容普 惠创新

提升创 新创业 活跃度

县发改局

支持各地、各类科技园区利用已有技术成 果转化服务平台,增加成果信息和技术需 求服务功能,定期发布相关信息。

持续县工信局

推进加强现有的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 星创天地能力建设,开展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 空间培育,组织申报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 创空间。

持续县工信局

推进

责任单位

完成牵头单 位

(下划线单位为负责 该事项的具体牵头工 作单位)

时限支持高端创新创业载体、平台建设,整合 各类创新平台资源,提高科技创新能力。 县工信局 持续推进303 创新创业活跃度。 科技型中小企业备案达5 家,高新技术企 业达5 家,科技小巨人企业达4 家。 县工信局 2021 年底前304 提供全周期创业服务。 县工信局 2021 年底前健全创新创业载体 长效发展机制。 提升孵化载体质量,加大对市级以上孵化 器认定奖励、孵化厂房补助等政策落实力 度。

县工信局 2021 年底前306 构建科技型小巨人培育体系,促进科技企 业“微成长、小升高、高壮大”梯次发展。 县工信局 2021 年底前培育扶持科技型创 新型企业。

十七、包容普 惠创新

提升创 新创业 活跃度

县发改局

提供战略性新兴产业用地保障。 县自然资源局, 县有关部门2021 年底前实施科技型企业家高级职称评审直通车制 度。

县人社局 ,县工信局 2021 年底前

责任单位

完成牵头单 位

(下划线单位为负责 该事项的具体牵头工 作单位)

时限建立完善以信任为前提的科研管理机制, 积极探索科研项目经费使用“包干制”, 赋予科研人员更大的人财物自主支配权 和技术路线决策权。

县工信局 2022 年底前在出台涉及外商投资相关政策前,以发 文、座谈会等方式征求外商投资企业意 见。

持续311 完善外商投资企业 意见征询机制。

县工信局

推进落实最新的《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 (负面清单)》,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 之外的领域,按照内外资一致原则实施管 理。

持续县工信局、发改局 ,县有关 部门

提升市 场开放 度 进一步降低市场准 入门槛。

推进

持续县工信局、发改局 ,县有关 部门

推进

持续县工信局、发改局 ,县有关 部门

推进

责任单位

完成牵头单 位

(下划线单位为负责 该事项的具体牵头工 作单位)

时限扎实推进省级高层次人才认定工作,大力宣 传并组织本县符合条件的人才申报认定县级 高层次ABC 人才。制定并落实宁化县高层次 人才自主认定办法。指导各部门落实和用好 自主认定条款。探索实施企业人才自主评价 办法。

加大人 才培育 引进力 度

县委组织部 ,县工信局、人 社局 2022 年底前提供海外优秀人才子女入学、住房、医疗 保障等服务保障;对我县博士后工作站新 招收海外优秀博士拨付8 万元的省级财政经 费资助,积极配合市里做好“赴闽网”推广 工作。

推动各项人才政策 落地落实,确保高质 量人才来得了、引得 进、用得好、留得住。

县人社局 ,县委组织部,县 工信局、教育局、住建局、 卫健局、医保局、科协

2022 年底前加大人 才培育 引进力 度

十七、包容普 惠创新

县发改局

积极对接企业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的岗 位需求,发挥“人才编制池”作用,激发 人才创新创造活力。精准对接人才政策, 深入开展人才项目申报服务工作,指导企 业、人才申报国家、省级人才项目,力争 更多人才获得国家、省级人才项目支持。

县委组织部 ,县委编办,县 工信局、教育局、人社局、 工信局、科协

2022 年底前

责任单位

完成牵头单 位

(下划线单位为负责 该事项的具体牵头工 作单位)

时限落实好我县与清华大学、北京大学签订干 部人才交流合作协议,在人才引进、实习 实践、青年智库、创新创业合作等方面取 得新成效。加强选派优秀年轻干部到高校 交流挂职工作,及时做好跟踪对接,推动 高校科研成果在我县落地转化。加强科技 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星创天地、院士 专家工作站、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创新实 践基地)、企业技术中心等平台建设。以 建设院士专家工作站为平台,积极引进院 士专家这一高端人才“智汇三明”。健全 完善科技特派员工作机制,拓宽科技特派 员选派渠道,将科特派工作延伸到企业、 产业链、重点项目等领域。

县委组织部 ,县委编办,教 育局、工信局、工信局、住 建局、卫健局、自然资源局、 科协

2022 年底前组织律师参加省、市、县涉外律师人才培训班, 组建涉外律师后备人才库,遴选涉外律师人才 入库。

县司法局 ,县委组织部 2022 年底前进一步推动专业技术人才职称信息跨地 区在线核验,鼓励地区间职称互认。 县发改局 县人社局 2021 年底前加强人 力资源

责任单位

完成牵头单 位

(下划线单位为负责 该事项的具体牵头工 作单位)

时限要素保 障

县人社局

322 统一失业保险转移办理流程,实现失业保 险线上申领。 县人社局

持续323 按人才层次享受相应医疗保健待遇。 县卫健局,县委组织部,县 人社局、医保局、财政局

推进县委组织部 ,县住建局、人 社局 2021 年底前加强人才基本公共 服务保障。

毕业三年内有意留宁求职实习的我县大 中专院校外地生源毕业生,可享受大中专 毕业生公租房三个月免费住宿。

县住建局 ,县人社局、教育 局、民政局、自然资源局 2021 年底前积极推进“全程网办”,高频业务全省通 办,依托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优 化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跨省 网上办理流程,不再邮寄纸质表单。

提升涉企社保高频 服务事项办理便利 度。

326 优化社 保服务

县人社局 2021 年底前

责任单位

完成牵头单 位

(下划线单位为负责 该事项的具体牵头工 作单位)

时限327 满足居家社区老年人就餐需求,建设老年 人助餐点。 县民政局 2021 年底前积极配合上级落实预约诊疗、远程医疗、 临床路径管理、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医务 社工和志愿者等五项制度。在e 三明上向 市民开放预约诊疗功能;引导医院依托世 行贷款信息化应用项目提升远程医疗能力; 建立县级智慧医疗云平台实现影像数据检 查检验结果互认。

县卫健局, 县数字宁化服务 中心、县总医院 2022 年底前提高公立医院信息化 服务能力,加强公立 医院管理,提高医疗 质量,提升患者满意 度。

改善医 疗服务

县发改局

推广多学科诊疗,打造一体化先进急诊急 救服务模式,建设智慧医院,延伸提供优 质护理服务,拓展药学服务新领域。

县卫健局, 县总医院 2022 年底前开展二级以上公立医院满意度问卷调查。 落实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提升 服务意识、改善服务环境、优化服务流程、 提升服务质量。

县卫健局, 县总医院 2021 年底前

责任单位

完成牵头单 位

(下划线单位为负责 该事项的具体牵头工 作单位)

时限完成在e 三明上逐步开发电子健康码、居 民健康档案的查询服务,并在“闽政通” 需要时提供数据。

县卫健局, 县数字宁化服务 中心 2021 年底前提升网上医疗服务 水平。

推进电子健康卡“多码协同”应用项目, 实现患者在不同县级以上医疗机构间的 “一码通用,扫码就医”。

县医保局 ,县卫健局 2021 年底前加快国道G356 线宁化城关何家园至城郊 镇瓦庄村公路工程建设,力争2022 年完 工;加快国道G356 线宁化城郊镇瓦庄至 淮土镇五里亭(江西界)公路工程项目前 期工作,力争2022 年底完成工可修编。

持续县交通运输局

推进完善城 县配套 基础设 施建设

十七、包容普 惠创新

县发改局

334 公共交通方面。 全县公交电动化率提升至75%。 县交通运输局 2021 年底前

持续县自然资源局, 县住建局、 城管局、城市建设公司

推进

责任单位

完成牵头单 位

(下划线单位为负责 该事项的具体牵头工 作单位)

时限加强邮政快递末端基础设施布局,鼓励快 递末端综合网点建设,力争全县快递末端 网点增加20 个。

县邮政分公司 2021 年底前计划新改扩建幼儿园项目4 个、中小学校 项目9个,建设校舍面积12.84万平方米, 拟新增学位7620 个,进一步缓解城区“大 班额”“大校额”等问题,加快促进基础 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337 提升“学有所教”水 平。

县教育局 持续推进优化教 育服务

组织开展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培养认定。 加强县域内教师轮岗交流,加大对新建学 校和薄弱学校的帮扶力度。

持续县教育局 , 县委编办,县人社 局

推进推进教师队伍现代 化建设。

持续县教育局 , 县委编办,县人社 局

推进说明:各有关责任部门,要结合本县实际修改制定具体目标任务和措施,抓好本辖区内相关事项落实工作。

温馨提示:
1. 未经权益所有人同意不得将文件中的内容挪作商业或盈利用途。
2. 大牛工程师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用户上传分享的文档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并不能对任何下载内容负责。
3. 下载文件中如有侵权或不适当内容,请与我们联系,我们立即纠正。
4. 本站不保证下载资源的准确性、安全性和完整性, 同时也不承担用户因使用这些下载资源对自己和他人造成任何形式的伤害或损失。
投资项目经济评价系统 大牛约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