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平市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实施方案的通知

[可行性研究报告 - 政策法规] 发表于:2026-03-25 19:18: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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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政综〔 2021 〕 183 号

南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平市加快建立健全

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武夷新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南平市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南平市人民政府

2021 年 12 月 8 日

(此文件主动公开)

南平市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

经济体系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的指导意见》及《福建省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实施方案》,结合南平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闽考察重要讲话和对南平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持续深化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和生态省建设,按照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把碳达峰、碳中和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布局,全方位全过程推行绿色规划、绿色投资、绿色建设、绿色生产、绿色流通、绿色生活、绿色消费,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使发展建立在高效利用资源、严格保护生态环境、有效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的基础上,为全方位推进高质量发展超越、打造生态文明建设典范提供有力支撑。

二、主要目标

到 2025 年,碳达峰、碳中和工作有序推进,产业结构、能源结构、运输结构进一步优化,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减少,碳排放强度持续降低,绿色产业比重持续提升,基础设施绿色化水平不断提高,生产生活方式绿色转型成效显著,能源资源配置更加合理、利用效率不断提高,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源消耗降低完成省上下达指标,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超过全省平均水平,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大于 75% ,市县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 100% ,基本实现农业生产生态化、工业生产清洁化、服务业发展优质化,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生产体系、流通体系、消费体系初步形成。到 2035 年,绿色发展内生动力显著增强,产业结构全面优化,现代产业体系基本建成,绿色生产生活消费方式广泛形成,碳排放达峰后稳中有降,绿色经济优势彰显,在全国率先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

三、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生产体系

(一)推进工业绿色升级。 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科学稳妥推进项目建设,加快存量项目改造升级,深入挖掘节能潜力,严把新上项目关,严控新增能耗。大力引导促进含氟新材料、生物医药、新能源等重点产业高起点绿色发展,加快推动钢铁、石化、有色、建材、纺织、皮革等行业绿色化改造。大力发展再制造产业,支持废旧汽车、废旧工程机械、废旧机床等产品零部件再制造,鼓励和指导第三方认证机构开展再制造产品认证。全面推行清洁生产,依法在“双超双有高耗能”行业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探索开展行业、工业园区和企业集群整体清洁生产审核。持续做好排污许可发证登记工作,加强排污许可证后监管,对“散乱污”企业分类实施关停取缔、整合搬迁、整改提升等措施。实施绿色制造工程,鼓励工业企业、园区创建绿色工厂和绿色园区等绿色制造体系,到 2025 年,省级以上循环经济示范单位达到 20 个,省级以上绿色工厂达到 50 家。〔 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发改委、市场监管局、生态环境局,各县(市、区)。以下工作均需各县(市、区),不再列出 〕

(二)加快农业绿色发展。 深入推进国家农业可持续发展试验示范区建设,推动“全域绿色食品”发展。建设生态循环农业,实施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提升工程,积极打造现代生态循环农业先行区和绿色农产品主产区。深入开展绿色生态茶园建设行动,推广生物防控、绿肥套种等技术,打造一批绿色生态茶园示范片,力争在“十四五”末实现全市绿色生态茶园全覆盖。继续实施秸秆综合利用整县推进工作和农膜、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行动。强化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推进化肥减量增效和农药减量控害行动,推广农作物绿色防控、统防统治。发展林业循环经济,实施森林生态标志产品建设工程,扶持培育木材加工、竹业、花卉苗木、森林旅游、林下经济等千亿级林业产业发展。推行水产健康养殖,实施农药、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和产地环境净化行动。推广环保型塑胶渔排,推进养殖尾水处理设施建设,持续落实闽江禁渔制度。积极发展休闲农业,加快培育休闲农业示范点,创建一批省级现代农业智慧园。到 2025 年,规模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率、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均达到 95% ,农药使用量减少 6% 以上,化肥使用量减少 10% 以上。( 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林业局、工信局、文旅局)

(三)提高服务业绿色发展水平。 持续推动“绿色商场”创建工作,着力培育一批绿色商贸流通企业。有序发展出行、住宿等领域共享经济,规范发展闲置资源交易。加快信息服务业绿色转型,推动大中型数据中心、网络机房绿色建设和改造,建立绿色运营维护体系。鼓励餐饮、住宿落实绿色发展行业标准,促进材料、设施循环利用。推动汽修、装修装饰等行业使用低挥发性有机物( VOCs )含量原辅材料,严格执行装修装饰涉挥发性有机物原辅材料含量限值标准。倡导酒店、餐饮等行业不主动提供一次性用品,推广使用环保布袋、纸袋等非塑制品和可降解塑料袋等替代产品。〔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文旅局、发改委(市数字发展中心)、市场监管局、工信局、生态环境局 〕

(四)壮大绿色环保产业。 落实绿色产业指导目录,重点推进建设一批高效节能电机、发光二极管( LED )、节能灯、新能源汽车、太阳能利用产业、环境污染治理装备等环保产业项目。加快培育市场主体,鼓励设立混合所有制公司,打造一批大型绿色产业企业。在工业园区、重点行业等工业领域推行合同能源管理、合同节水管理、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等模式和以环境治理效果为导向的环境托管服务,鼓励公共机构推行能源托管服务。实施中小企业专业化能力提升工程,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发展,到 2025 年,获评省级以上“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达到 100 家。( 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发改委、国资委、生态环境局、水利局,市政府办)

(五)提升产业园区和产业集群循环化水平。 实施工业(产业)园区标准化建设,加快推进南平工业园区和邵武金塘工业园区省级标准化试点园区建设。科学编制新建产业园区开发建设规划,合理布局产业,依法依规开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严格准入标准,提升清洁生产水平,完善循环产业链条,推动形成产业循环耦合。推进既有产业园区和产业集群循环改造,搭建能源互济、资源共享、废物协同处置的公共平台,推进园区供热、供电、污水处理等公共基础设施共建共享。鼓励化工等产业园区配套建设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建设和完善国家、省级资源综合利用产业基地和循环化示范园区,重点推进大宗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示范基地建设,到 2025 年,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到 70% 。( 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商务局、发改委、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武夷新区、南平工业园区、荣华山产业组团)

(六)构建绿色供应链。 发挥龙头企业在稳定供应链中的作用,积极申报国家绿色供应链试点,推进制造业中新兴优势绿色供应链建设,推动上下游企业融入绿色供应链。巩固提升铜杆、电缆料、电线电缆产业链供应链优势,积极引进绝缘材料、绝缘护套材料等产业链上游企业。加强产业链供应链协作,依托闽铝轻量化、华闽南配、海源新材料、建阳汽车锻压件等龙头骨干企业,积极对接宁德新能源电池及新能源汽车产业集群等省内外新能源汽车领域发展。强化产业链供应链配套,加快建成含氟新材料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培育形成含氟新材料全产业链和规模化产业集群。( 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发改委)

四、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流通体系

(七)打造绿色物流。 积极优化运输结构,实施综合货运枢纽整体功能再造工程,重点推进南平市延平闽江临港物流园(公水联运)、武夷新区智慧物流园(公铁联运)等多式联运物流园建设,打造江海、公铁多式联运水陆“双港”示范工程,进一步完善物流枢纽布局;以延平新城港区及闽江临港物流园(公水联运)、武夷新区智慧物流园(公铁联运)为依托,形成以闽江干流高等级航道为骨架的江海联运体系,以及公铁联运体系。积极推进多式联运“一单制”,强化信息共享,打造全程可追溯的物流体系;积极推广绿色低碳运输工具,优化交通能源结构,加快推进城市客运、城市物流配送车辆电动化、新能源化和清洁化,推进内河船型标准化改造,在新建的洋坑码头配备岸电设施;推广冷链物流、甩挂运输、多式联运、网络平台货运等先进运输组织方式。到 2025 年,力争物流业规模达到 120 亿元。( 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发改委、商务局、工信局)

(八)加强再生资源回收利用。 总结推广光泽“无废城市”试点经验,持续探索资源化利用、固体废物源头减量和无害化处置的城市发展模式。将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纳入国土空间、城市建设规划,规范建设区域再生资源回收网点、分拣中心、集散市场、加工基地和再生资源回收产业园。因地制宜完善城乡废旧资源回收网络,谋划建设一批分拣中心和集散基地。推动产业协同处置城市废弃物,推进餐厨废弃物、建筑垃圾、园林废弃物、城市污泥、农业农村废弃物等统筹处置利用,推进垃圾分类处理网点与再生资源回收网点“两网融合”。推动再生资源回收利用行业转型升级,扶持再生资源行业骨干企业发展,通过联营、加盟等方式,加强回收市场的整合。( 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商务局、供销社、自然资源局、工信局、住建局、城管局、农业农村局)

(九)建立绿色贸易体系。 积极优化贸易结构,扩大绿色产品贸易。聚焦全市特色优势生态产业,加快培育竹木制品、生态食品等绿色出口产业集群,提升出口产品质量。从严控制高污染、高耗能产品出口,带动先进技术、装备、产能走出去。借助武夷山国际货运班列,积极拓展“一带一路”市场。(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南平海关)

五、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消费体系

(十)促进绿色产品消费。 严格执行政府绿色产品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制度,扩大采购范围,引导国有企业逐步执行绿色采购制度。完善绿色产品消费激励措施,鼓励有条件的地方采取补贴、积分奖励等方式促进消费。加强绿色产品认证和服务认证管理。强化绿色产品标识使用的监督管理,严厉打击能效、水效、环境标识、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等虚标行为,相关信息纳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福建),并依法公示。(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国资委、工信局、商务局、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管局、发改委)

(十一)倡导绿色低碳生活方式。 持续推进延平、建阳城市建成区生活垃圾分类,因地制宜、有序推进县城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县(市、区)各建成 1 个以上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各推动 1 个乡镇全域落实分类机制。持续推进塑料污染全链条治理,强化市场监管,建立健全塑料制品长效管理机制。推进快递包装绿色转型,培育循环包装新型模式,到 2025 年,电商快件基本实现不再二次包装。倡导低碳绿色出行方式,持续延伸、优化公交线路,提升公共交通服务品质,到 2025 年,全市公交车清洁能源、新能源车辆比例达到 100% ,公共交通出行占机动化出行比例达到 35% 。围绕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深化新时代爱国卫生运动,推进节约型机关、绿色学校等绿色创建活动,将珍惜生态、节约资源、爱护环境等内容纳入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评选宣传一批优秀示范典型,加快形成崇尚绿色生活的社会氛围。( 责任单位:市城市管理局、发改委、生态环境局、市场监管局、邮政管理局、交通运输局、卫健委、教育局,市政府办)

六、加快基础设施绿色升级

(十二)推动能源体系绿色低碳转型。 坚持节能优先,严格控制化石能源消费,持续提升能源利用效率。稳步推进生物质发电、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等新能源项目建设,有序推动延平、建阳、建瓯、顺昌、浦城等县(市、区)整县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鼓励发展户用、工业园区等屋顶太阳能光伏分布式发电,因地制宜推进垃圾污水光伏、矿山修复光伏等项目。有序推进抽水蓄能电站建设,科学做好项目选址论证。积极推进工业园区、产业聚集区集中供热和热电联产。加快天然气进入闽北主干网建设以及支线延伸,推进海西天然气管网二期工程南平段建设。加快南平电网工程建设,构建协调发展、安全可靠、经济高效、绿色低碳、智慧共享的坚强智能电网。(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工信局、水利局,南平供电公司)

(十三)推进城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升级。 持续推进城市污水处理厂扩能增量与提标改造,探索“厂网河一体”的运营模式,提高污水收集处理效能。到 2025 年,新建改造污水管网 350 公里,市、县污水处理率达到 98% 以上,市、县污泥无害化处理率分别达到 97% 、 95% 以上。加快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推进邵武、浦城等地的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建设,到 2025 年,全市基本实现原生生活垃圾“零填埋”,无害化处置率达到 100% 。完善全市医疗废物应急处置能力,推进南平绿洲医疗废物处置提质改造项目建设。( 责任单位:市城管局、住建局、发改委、生态环境局、卫健委)

(十四)提升交通基础设施绿色发展水平。 强化交通基础设施与武夷山国家公园的协调发展,加快建设武夷山国家旅游环线,将绿色发展理念贯穿项目规划、设计、建设、运营和养护管理全过程。积极优化运输结构,实施综合货运枢纽整体功能再造工程,重点推进延平闽江临港物流园(公水联运)、武夷新区智慧物流园(公铁联运)等多式联运物流园建设,打造江海、公铁多式联运水陆 “ 双港 ” 示范工程,进一步完善物流枢纽布局;以延平新城港区及闽江临港物流园(公水联运)、武夷新区智慧物流园(公铁联运)为依托,形成以闽江干流高等级航道为骨架的江海联运体系,以及公铁联运体系。积极推进多式联运 “ 一单制 ” ,强化信息共享,打造全程可追溯的物流体系;积极推广绿色低碳运输工具,优化交通能源结构,加快推进城市客运、城市物流配送车辆电动化、新能源化和清洁化,推进内河船型标准化改造,在新建的洋坑码头配备岸电设施;推广冷链物流、甩挂运输、多式联运、网络平台货运等先进运输组织方式。( 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发改委、自然资源局、住建局、工信局)

(十五)改善城乡人居环境。 在国土空间规划、城乡建设和运营管理等各环节落实绿色低碳要求,优化城市空间布局,合理确定开发强度,鼓励城市留白增绿。开展“美丽城市”建设。建设智慧城市,支持智慧社区应用和平台建设,提升城市品质。大力发展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 2025 年城镇新建建筑中绿色建筑占比达到 100% 。持续推进办公、学校、医院等既有公共建筑节能改造,结合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开展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和水、电、路、气等社区基础设施绿色化改造。推进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提高建筑垃圾资源化再生产品质量,规范使用范围,促进建筑垃圾收集、贮存、运输、利用一体化发展。加快优化建筑用能电气化和低碳化,推进可再生能源在建筑领域的规模化应用。因地制宜推进农村改厕、生活污水垃圾处理、村容村貌提升、乡村绿化美化等, 2025 年农村厕所粪污无害化资源化处置全覆盖,农村污水治理率达到 65% 。推进“百镇千村”试点工程,开展邵武市“崇尚集约建房”建设,带动全市崇尚集约建房新风。( 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住建局、城管局、农业农村局、生态环境局、林业局、市场监管局)

七、构建市场导向的绿色技术创新体系

(十六)鼓励绿色低碳技术研发。 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支持领军企业牵头组建创新联合体,加快打造竹木产业工业设计研究院、氟新材料制造业创新中心等产学研一体化平台。加大对企业绿色技术创新支持力度,支持企业牵头或参与财政资金支持的绿色技术研发项目、市场导向明确的绿色技术创新项目,建立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深入实施科技特派员制度领跑行动,强化绿色技术创新人才引进,完善“订单式”需求对接和“菜单式”服务供给机制,开展利益共同体培育试点。至 2025 年,力争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数量实现翻番,省级以上重点实验室达到 15 家。( 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工信局、发改委、农业农村局)

(十七)加速科技成果转化。 组织推荐国家重大环保装备技术名录和环保装备技术规范管理企业,优先将先进绿色环保装备技术产品列入首台(套)政策支持范围。拓展完善“南平市科技成果交易平台”服务功能,广泛征集发布绿色技术需求、成果信息,促进技术供需双方线上对接;支持引入孵化绿色技术创新项目,加大绿色技术创新成果支持力度,推动省内外重大科技研发成果落地转化。加强与国家绿色技术交易中心对接,鼓励引导我市企业、高校、科研机构积极参与国家绿色技术交易。( 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工信局、发改委)

八、完善绿色低碳循环发展支撑体系

(十八)强化法规规章支撑。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上颁布的各项有关推动绿色产业发展、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发展循环经济、严格污染治理、强化清洁生产、应对气候变化等方面的法律法规,用好地方生态环境立法职权,在小流域保护、内河治理、城市扬尘和机动车尾气防治、垃圾分类管理等方面立法先行。健全完善生态司法、生态仲裁模式,推动生态立法、司法和执法相统一。强化执法监督,加大违法行为查处和问责力度,探索建立行政执法机关与监察机关、司法机关的信息共享、案件移送等工作保障联席会议制度。( 责任单位:市司法局、生态环境局、水利局、住建局、城管局、法院、检察院)

(十九)加快构建绿色金融体系。 深入推进省级绿色金融改革试验区建设,推进省级绿色产业基金落地实施,大力吸引绿色金融机构及产品集聚。加强绿色金融产品创新,引导符合条件的企业发行绿色债券,鼓励金融机构加大绿色信贷投放力度,支持符合条件的绿色产业企业上市融资,加快推动武夷山旅游、顺昌林业上市,推广“农兴宝”、“碳汇贷”、“竹塑贷”、“竹林认证贷”、“绿色转型贷”等绿色信贷产品,促进绿色资产证券化。至 2025 年,绿色信贷余额年均增速不低于 20% ,规模突破 300亿元。( 责任单位:市金融监管局、财政局、文旅局、林业局、农业农村局)

(二十)健全绿色收费价格机制。 完善节能环保电价政策,严格实施差别电价政策,落实电动汽车充电、船舶岸电扶持电价政策。继续落实好居民阶梯电价、水价政策,对管道天然气价格实行联动机制,建立非居民用水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落实污水处理收费政策,合理制定并适时调整污水处理收费标准。健全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积极推进分类计价、计量收费。(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财政局、住建局、城市管理局)

(二十一)加大财税支持力度。 优化财政供给结构,继续利用财政资金和预算内投资支持环境基础设施补短板强弱项、绿色环保产业发展、能源高效利用、资源循环利用等。继续落实节能节水环保、资源综合利用以及合同能源管理、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等方面的所得税、增值税等优惠政策。(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发改委、税务局)

(二十二)完善绿色标准和提升统计监测能力。 鼓励市内符合条件的认证机构申请绿色认证资质,规范认证机构认证行为,提高认证有效性。在国家绿色标准体系的基础上,配合省上补充和完善绿色标准体系,鼓励并支持企业、社会团体等组织主导或参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省地方标准制修订工作。鼓励社会团体、企业制定要求更严水平更高的团体标准和企业标准。对积极参与绿色标准化建设活动的我市企业给予政策奖励支持。加强节能环保、清洁生产、清洁能源等领域统计监测,健全电力、钢铁、石化、化工、建材等重点行业和领域能耗、碳排放统计监测体系,加强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建设。建立陆地生态系统的碳汇监测核算体系。( 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工信局、发改委、生态环境局、林业局)

(二十三)健全绿色交易市场机制。 加快推进森林碳汇项目开发和交易,深化“一元碳汇”试点,积极参与国家和省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推进排污权、碳排放权等资源环境权益交易。探索开展流域内跨行政区用能权、排污权交易。( 责任单位:市林业局、生态环境局、工信局)

九、保障措施

(二十四)加强组织实施。 各县(市、区)要切实增强主体责任意识,实化细化措施,保质保量完成各项任务。市直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加强用地、用林等要素保障,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市发改委会同有关部门强化统筹协调和督促指导,做好重点工作安排部署,及时总结分析工作进展,重大情况和问题及时向市委和市政府报告。

(二十五)强化督促推进。 市直有关部门按照职能,围绕重点任务、重点工作细化实化具体措施和可量化目标,定期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分析、督促推动,对重点工作落实不力的地方进行通报,适时曝光破坏生态、污染环境、严重浪费资源和违规乱上“两高”项目等方面的负面典型,强化监督问责。

(二十六)营造良好氛围。 及时总结各地各部门的好经验好模式,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作用,讲好全市绿色低碳循环发展故事,积极宣扬先进典型,为绿色低碳循环发展营造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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