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急
闽清县人民政府文件
梅政综〔 2021 〕 175 号闽清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闽清县优化营商环境
工作方案的通知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闽清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已经县十七届政府 2021年 第 24
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
彻落实
闽清县人民政府
2021 年 11 月 30
日
闽清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优化营商环境决策部署,全面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不断提
升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获得感、满意度,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福建省优化营商环境行动方案的通知》(闽政〔 2021 〕 9
号)、《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州市优化营商环境行动方案的
通 知 》 ( 榕 政 综 〔 2021 〕 264
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
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闽考察重要讲话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
彻新发展理念,积极服务和深度融入新发展格局
以“ 市场主体满意和营商评价提升” 为导向
以全方位推进高质量发展超越为 主题,以信息化建设为支撑,以
破 解 制 约 营 商 环 境 优 化 的 关 键 瓶
颈为重点,对标先进,改革创新,全面完成重点任务清单所列各
项目标任务,使群众和企业获得感得到较大提升
二、主要任务
(一)规范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保障企业群众“能办事”
1. 降低准入门槛。严格执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不得因所有制形式不同,设置或者变相设置差别化市场准入条件,营造
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实施新修订的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
进一步扩大外商投资范围
2. 规范政府采购和招投标。严格执行全市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规则,规范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秩序,推行全流程电子化
招投标,推广“不见面开标”、远程异地评标
3. 构建新型监管机制。推行“双随机、一公开”一体化监管、“一站式”抽查。加强直接涉及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等特
殊行业、重点领域的重点监管。全面清理规范失信约束措施 提高信
用监管法治化、规范化水平。加强“互联网 + 监管”,建立 健全跨
地域、跨层级、跨部门联动协同监管机制
4. 建立完善统一的社会信用体系。全面推行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引导、规范企业依法竞争,维护市场竞争秩序,通过实施包
容审慎监管,为各类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新业态、创新型企业
在发展初期提供更加宽容的市场环境,减少行政行为对市场主体
正常生产经营的影响。
(二)建设高效务实的政务环境,推动企业群众“快办事”
1. 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便利化。实现全县行政审批服务事项“五级十五同”。大力推进“一件事打包办”和高频政务服务事项 “跨
省通办”“省内通办”“全市通办”。持续提升网上政务服务能 力,
推动审批业务县乡协同、部门联动,使群众切身体会到“互
联网 + 政务”带来的便利
2. 探索政务服务新模式。完善帮办代办机制,探索“上门办”主动服务,依托“福州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系统”提供“预约上门
办理、网上审批帮办、窗口审批代办、审批问题协调”服务
精准匹配审批帮办代办服务需求。强化惠企政策兑现,在省网上办
事大厅发布鼓励民营企业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推动“企业申请得
优惠”向“政府主动送优惠”转变
3. 优化电子政务资源配置应用。大力推广电子证照应用,完善电子证照纠错机制,提升我县电子证照数据质量。全面落实省、
市“不再重复提交证照”清单,将政府部门核发的新增材料、新 归
集电子证照,纳入“免于提交”范围。推动政务数据协同汇聚,
围绕社会服务、文化旅游、健康医疗、民生服务等重点领域,拓展
“互联网 + ”应用
(三 营造开放包容的良好氛围,助力企业群众“办成事”
1. 提升创新创业创造活跃度 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实施优质创新企业培育行动,培育创新龙头企业和“独角兽”
“瞪羚”企业。优化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及其在孵企业
的认定或备案条件,落实创业服务机构奖补优惠政策。实施产
业自主知识产权竞争力提升领航计划,不断提升创造能力
2. 加大小微企业金融支持力度。拓展小微企业线上融资渠 道,提升“信易贷”“金服云”“产融云”“银税互动”等平台 服
务功能,不断调整优化信贷结构,优化民营企业授信评价机
制,创新金融产品,适当增加小微企业的信用贷、无还本续贷
比重,进一步提高小微企业贷款可获得性,降低融资成本
3. 加强人力资源要素保障 优化“互联网+就业”模式,引导有需求的企业开展“共享用工”,通过用工余缺调剂提高
人力资源配置效率。实施招才引智计划,完善高层次人才认定
和支持政策,大力培育和引进高精尖人才。推动灵活就业,合
理设定流动摊贩经营场所,明确“摊规点”准入要求,引导从
业人员进摊入点、规范经营
4. 强化权益保护。建立健全我县知识产权服务中心,落实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探索建立执法联动协作机制,完善行政执法
与刑事司法衔接,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扩大企业简易注销适
用范围,压缩公告时间,探索建立企业简易注销容错机制
(四 构筑公正透明的法治环境,保障企业群众“好办事”
1. 深入推进诉讼“一站式”建设。健全立体化诉讼服务渠道,打造诉讼服务大厅、诉讼服务网、移动终端 12368
诉讼服务热线、巡回审判“四位一体”的综合性诉讼服务平台。
建立一次性告知审限内办结,马上办、网上办制度,健全和施行
预约立案
网上立案、窗口立案、自助立案等多种立案方式,基本实现案件
当场立、自助立、网上立
2. 推行“多元调解 + 速裁”。建立全方位立体式多元调解体系,整合法院外部调解力量与内部审判资源,实现诉讼案件分流、调解
、速裁、精审程序转换对接。与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建立诉调对
接关系,覆盖房地产、金融、医疗等多个专业领域,调解阶
段拓展到诉前、诉中及执行全流程
3. 提升执行移送破产效率。完善“执破直通”机制,推进执行移送破产的受理审查与破产程序衔接,提升“执转破”质效有
效缩短“执转破”案件审理周期。探索实施简易破产程序
三、组织保障
(一
强化组织实施。各专项工作组、各单位要根据本工作方案,分解目标任务,落实、落细工作责任,加强协作配合,
按照任务清单的具体举措和完成时限,不折不扣地完成各项目
标任务
(二 做好评价工作。各专项组、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国家、省每年开展营商环境评价和绩效考核的重要性,强化协调配
合,做好评价期间前后方衔接工作,县营商办负责组织调度,
成员单位协同配合
( 三完善考核评估。以企业和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为 评判标准,
将各单位营商环境工作落实情况纳入绩效考评。深
化营商环境工作监督检查和一线干部考核,注重跟踪评估、督
查落实,典型示范带动,对作风漂浮、落实不力的,编辑成负
面案例,予以效能问责,向社会公开,造成严重负面影响的,
依规依纪追责问责
( 四深化宣传推介。各专项组、各单位要注意总结优化 营商环境好经
验好做法,加大全县营商环境改革成果和正面案
例的推介力度,及时复制推广,强化示范引领,同时加强《优
化营商环境条例》宣传,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营商环境建设的
良好氛围
附件:闽清县优化营商环境改革重点任务清单
闽清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 年 11 月 30 日印发附件
闽清县优化营商环境改革重点任务清单
序号 改革事项 目标任务 具体措施 牵头部门 责任部门 完成时限
企业开办环节精简 为企业登记、刻制 公章、申领发票3个 环节。
县公安局、县人社局 、县税务局、县发改 局(审改办)、县行 政服务中心管委会、 市住房公积金中心闽 清管理部、县医保局 、人行闽清支行等相 关部门2 推行名称自主申报和设立登记一并办理,实行企业住所(经营场所)申报承诺制、经营 范围规范化登记。
县市场监管局3 由入驻行政服务中心公章制作服务单位当场备案,新设立公司在0.5个小时内完成印章 免费刻制。
压减时间 企业开办时间压缩 至0.5个工作日内。
2021年底前4 推行网上申领发票和税控设备,推行电子发票,实行新办纳税人“套餐式”服务。
企业在办理设立登记时,可自主选择商业银行网点预约银行开户。
一、开办企 业
免费向新开办企业发放税务Ukey,改变税控设备“先买后抵”领用方式。免费提供开具 电子专用发票服务。 县税务局 2021年底前
对照省市,对所有 涉企经营许可事项 实行分类改革,其 中取消审批、改为 备案或实行告知承 诺的事项达到要求 。
县发改局(审 改办) 县市场监管局 县司法局
全县实现“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根据省市要求,对所有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按照直接 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审批服务等四种方式分类推进改革。
县直涉企审批部门、 县行政服务中心管委 会、人行闽清支行
2021年底前
优化企业开户 推行小微企业银行账户服务方案,优化企业开户服务。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县行政服务中心管 委会等相关部门9 清理不合理的审批前置事项和特殊环节,公布保留清单。
对社会投资小型仓储项目,施工图审查不再作为办理施工许可的前置条件,改由建设单 位将完整的设计图纸上传至“福建省建筑工程施工图审查信息系统”,设计单位、设计 项目负责人以及建设单位作出设计质量书面承诺,主管部门加强事中事后抽查监管。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社会投资小型仓储 项目办理手续减至 12个。
2021年底前
二、办理建 筑许可 优化流程11 在《建设工程监理范围和规摸标准规定》要求工程范围外的建设工程,鼓励有条件的建 设单位实行自管模式。
县住建局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县人防办、县行政 服务中心管委会
规划、土地、人防、消防、档案实行联合竣工验收。
优化审批流程。 扩大简易风险项目适用范围。 县住建局 各有关单位 2022年底前
县气象局、闽清生态 环境局、县自然资源 和规划局、县水利局 、县防震减灾中心等 相关成员单位、各乡 镇人民政府、闽清经 济开发区管委会等有 关单位14 出台区域评估试点实施方案,推行由政府统一组织实行区域评估,并公布评估评价成果 。 县发改局
2021年底前
优化流程 优化审批流程。
县住建局 县发改局(审 改办)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等有关单位 持续推进15 探索实施“以函代证”制度,创新审批方式。
16 实行分阶段办理施工许可证。 县住建局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1年底前
县行政服务中心管委 会、县发改局(审改 办)
执行上级“不纳入建设项目环评管理清单”。 闽清生态环境 局
2021年底前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县行政服务中心管 委会、县发改局(审 改办)等有关单位
县住建局 县行政服务中 心管委会
2021年底前
推行容缺受理、提前审查、并联审批;在前置审批部门作出审批意见前,实行容缺受理 、提前审查;对于符合条件的,在前置审批部门作出审批意见后,即予以审批。
二、办理建 筑许可
县行政服务中 心管委会 县住建局20 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全程网上办理,逐步实现审批、服务和管理事项全流程全环节在 线办理。
各有关单位 2022年底前
县发改局、县自然资 源和规划局、县行政 服务中心管委会等有 关单位
县建设局 县档案局
2021年底前
推行工程项目全流 程在线审批。
县住建局、县自然资 源和规划局、县发改 委(审改办)等有关 单位
按照市中心统一部署,将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涉及的行政审批、备案、评估评审、中介服 务、市政公用服务等纳入线上平台。
2021年底前
提升便利度
进一步梳理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并在福州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中介服 务网上交易平台公布,公开办理指南,明确适用范围、服务标准、办事流程、服务收费 和承诺时限。
县行政服务中 心管委会 县发改局(审 改办) 县大数据中心、县工 改办成员单位 2022年底前
各有关单位 2022年底前
推动工程建设项目 审批中介网上交易 。 推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中介服务进入网上交易平台进行交易。
县金融办、县自然资 源和规划局、银保监 组
对保障性住宅工程和商品住宅工程,鼓励建设单位购买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探索建 立建设工程风险保障机制,提升工程质量。 县住建局
2022年底前26 完善建筑质量控制 配套制度。 提升图审监理从业人员执业资格证和施工现场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人员学历要求。 县住建局 2021年底前
县行政服务中 心管委会 县大数据中心 2021年底前28 推行竣工阶段“多测合一”。由建设单位委托同一家或多家测绘单位承担,实行“一次 委托、联合测绘、成果共享”。
实现用地、规划、 施工、验收、不动 产登记等环节测绘 成果共享互认。 加强部门协同联动,共同解决数据标准不规范的问题,实现联合测绘各阶段成果共享。
县不动产登记和交易 中心、县住建局、县 人防办
县自然资源和 规划局
2021年底前
二、办理建 筑许可 提升便利度
依托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平台、建立以发改、规划等部门为主,多部门协同的项目生 成机制。
各有关单位 2021年底前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县人防办、县行政 服务中心管委会 2021年底前31 实行“验登合一”,加快竣工验收等手续办理。 2021年底前
优化验收流程,推 行联合验收。
县住建局
实行“同时受理、并联核实、限时办结”的联合验收模式。33 对工程建设领域市场主体实施信用评价全覆盖,开展全流程全要素信用监管。 2021年底前
强化信用监督。 制定建筑企业信用修复管理办法,明确可进行修复与不予修复的情形。 县建设局 2021年底前
县行政服务中 心管委会 各有关单位
将高压用户用电报 装环节进一步压减 至3个,全面实现用 电报装业务线上办 理。36 探索长距离告知承诺、审批改备案或取消审批等破路审批方式,实行500米内电力工程破 路备案制。
2022年底前
县供电公司、县交警 大队、县自然资源和 规划局等相关单位
县住建局
电力接入工程审批提速,实现不满足告知承诺、审批改备案类型项目行政审批压缩至3 个工作日内。
实行“三零”服务 的低压非居民用户 全过程办电时间进 一步压减至15个工 作日内。
三、获得电 力
压减供电方案答复时间,深化移动作业终端应用,提升工程物资供应速度,加快业务办 理和配套电网接入工程建设,实现用电报装业务各环节限时办理。 县供电公司 2021年底前38 压减时间
39 对小微企业用户,进一步优化160千瓦及以下小微企业低压接入的“三零”服务。
拓展新型服务模 式,切实降低用户 办电成本。 推动受电工程建设标准化。 县供电公司 2021年底前40 降低成本
41 加强薄弱地区配电网规划建设,实施设备精益管理,强化抢修工单分析研判,开展配电 网建设改造。 2022年底前
中心区、城区、城 镇、农村地区用户 年均停电时间分别 压减至1个、2个、5 个、11个小时内。42 严控计划停电,全面开展业扩不停电作业,扩大中低压带电作业范围,提高业扩带电接 火率至93
提高供电可 靠性和电费 透明度
。 2022年底前
县供电公司43 及时向社会公布发改部门制定或调整的电价信息,提高电费透明度。
44 及时公开并更新服务流程、办理环节及时限、申请资料、收费项目与标准等。
2021年底前
拓展“网上国网”手机APP、95598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网等信息公开渠道。
提高供电可 靠性和电费 透明度
提高市场化交易电 量。 继续推进电力市场化交易。 县工信局 县供电公司、县发改 局 2022年底前
三、获得电 力
提升便利度 用户线上办电率达
以上。 优化“网上国网”功能,提供报装、查询、缴费等“一网通办”服务。 县供电公司 2021年底前
县行政服务中心管委 会、县自然资源和规 划局、供电公司、自 来水公司、燃气公司 、广电网络
依托福州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实行市政公用项目报装并联审批。 县行政服务中 心管委会
2021年底前49 压缩现场踏勘审核时间,对无外线、有外线工程用户,供水供气企业分别在接收到报装 信息后2个、5个工作日内完成现场勘查审核。
用水报装时间减至5 个工作日,用气报 装时间减至6个工作 日。
县住建局 县自来水公司、广安 燃气公司 2021年底前
压减时间
压缩接入通水时间,对无外线、有外线工程用户,供水企业分别在2个、4个工作日内完 成接入通水。获得用气用水承诺办理时间不包含供水供气方案设计、工程预算、现场施 工的时间。
四、获得用 水用气
取消供水企业及其所属或委托的安装工程公司在用水报装工程验收接入环节向用户收取 的接水费、增容费、报装费等类似名目开户费用,以及开关闸费、竣工核验费、竣工导 线测量费、管线探测费、勾头费、水钻工程费、碰头费、出图费等类似名目工程费用。51 降低成本 清理取消供水环节 不合理收费。
县住建局 县自来水公司 2022年底前
用水用气新装用户可通过供水、供气企业的综合营业厅、微信公众号小程序、行政服务 中心供水、供气窗口等线上线下渠道提交用水、用气申请,提供营业窗口“一站式”服 务,开展“互联网+”线上办理和预约上门服务。
县行政服务中心管委 会 2021年底前52 拓宽报装渠道。
提升便利度
优化升级用水报装业务管理系统,对每个报装项目的各环节时限进行自动监测和超时预 警。 县建设局 县自来水公司 2022年底前
县不动产登记和交易 中心、县税务局 2021年底前
全县不动产一般登 记业务办理时间减 至2个工作日。
县不动产登记和交易 中心 2021年底前56 压减时间
县不动产登记和交易 中心 2021年底前
五、登记财 产
县金融办、人行闽清 支行 2021年底前
县自然资源和 规划局 县不动产登记和交易 中心 2021年底前
国有建设用地“招拍挂”成交后,将土地权属审核工作前置到交地环节之前,提前完成 权属调查、资料审核、测绘落宗、信息录入等工作,实现国有建设用地公开出让项目在 交地时即发放证书。59 推行公开出让项目 “交地即交证”。
提升便利度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不动产登记和交易 中心
2022年底前
县公安局、县民政局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 局、县不动产登记和 交易中心、县住建局 、县税务局、县社保 中心、县住房公积金 中心、县司法局
推动公安、民政、规划、土地、住建、不动产登记、税务、社保、住房公积金、公证等 多部门的电子证照数据实时更新,配合上级部门建立健全跨部门信息实时共享互通的大 数据信息平台。61 推进数据互通共享 。
2021年底前
五、登记财 产 提升便利度
县大数据中心、县不 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 2021年底前63 推行税费项目办理流程标准化,扩展网上办税事项范围,动态更新业务操作规范和办税 指南。
优化流程 优化纳税缴费流程 。
县税务局 2021年底前64 精简纳税申报流程,实现主税、附加税(费)合并申报和10个财产行为税一体化申报。
推行税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66 推行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实现发票状态及时告知和发票信息批量下载。
2021年底前纳税时 间减至90小时以内 。67 推行“首票服务制”,升级增值税发票开票软件功能,实现纳税人网上解锁税控开票设 备。
县税务局 2021年底前
落实即时办理税务注销容缺制,实现税务注销规范化办理。69 优化电子税务局功能,实现建安纳税人跨区域涉税业务全流程网上可办,划转项目可网 上申报缴纳,完善税务文书电子送达功能。
六、纳税
2021年底前70 符合简易程序行政处罚、不予行政处罚的逾期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行为,可在线处 理。
拓展“非接触式” 办税缴费服务,基 本实现企业办税缴 费事项可网上办理 、个人办税缴费事 项可掌上办理。71 引导纳税人和缴费人优先选择“非接触式”办税方式,实现网上开具个人所得税纳税记 录。
72 运行城乡居民“两险”综合缴费平台。
县税务局73 在省局建设的基础上,运行社保费“区块链”缴费凭证系统。
2022年底前74 加强政策宣传辅导,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实现增值税增量留抵退税政策“应享尽享”。
75 综合运用税收大数据,向纳税人精准推送税收优惠政策提示提醒,帮助纳税人充分运用 优惠政策。
实现涉税证明开具、涉税文书打印、涉税表单打印等输出业务自助办理。
积极配合榕城海关、市商务局、市口岸办抓好相关工作。加强对外贸企业的业务指导, 为外贸企业的海关报关单位注册、电子口岸IC卡申请等提供协助或代办服务。 县工信局 2021年底前78 鼓励探索开展首贷、信用贷活动,引导金融机构创新契合中小微企业经营特点的信贷产 品,包括使用央行货币政策工具的信贷模式,多渠道满足中小微企业的融资需求。
人行闽清支行 县银保监组 县金融办
加大小微企业信贷 支持力度。
持续推进79 推动在政策期限内做好延期还本息等政策的落实与衔接。
加大无还本续贷等产品推广力度。81 将政府性融资担保对小微企业和“三农”主体业务的平均年化担保费率纳入县金融监管 部门金融风险防控指标考核内容。
政府性融资担保机 构平均担保率降至 1.5
2022年底前82 2022年末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融资担保放大倍数达到3倍。
县金融办 县财政局
以下,扩大政 府性 融资担保机构融资 担保放大倍数 。
进一步健全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对接人社、农业农村等主管部门,出台创业担保贷款 业务及村集体经济领域贷款担保业务管理办法。推动银担“总对总”批量业务开展,实 现银担合作增面扩量。
降低融资成 本
查处违规收费行为 。
人行闽清支行 县银保监组 县金融办 持续推进
八、融资支 持85 鼓励金融机构通过“信易贷”“金服云”“产融云”“银税互动”等金融服务平台,加 大对中小微企业信贷投放力度。
县工信局、县税务局 、县大数据中心、县 市场监管局
根据上级部门统一部署要求,利用中小企业融资综合服务平台、大数据普惠金融应用、 银税互动信息服务平台等,推动财政、税务、海关、用电用气用水等公共数据及各类信 用信息依法合规向金融机构开放,促进银行业金融机构完善信贷审批流程,提高中小企 业融资服务效率。
提高线上融资对接 效率。
持续推进
提升融资便 利度
配合做好全国实施动产和权利担保统一登记工作。
运用互联网+监管平台、信用信息平台,指导地方金融组织合规经营,服务小微企业和 “三农”。 县金融办 县工信局、县信用办2021年底前89 稳步推进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工作,推进案件繁简分流、轻重分离、快慢分 道。
提升案件审理效率 。 推行企业送达监管信息共享机制,文书送达地址先行确认及承诺制度,提升司法送达法 律文书效率。
县法院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底前
按照上级法院部署,推进电子卷宗平台建设。搭建融合电子卷宗随案生成、文书自动生 成、一键归档、一键上诉等多个应用于一体的审判全流程工作平台,全面推进无纸化办 公办案。
持续推进
积极配合上级法院建设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信息化平台,实现内外网转换、调解案件受 理、在线调解、在线司法确认、在线评议、类案推送、调解“一键”转诉讼立案、繁简 分流等功能。建设人民法院在线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平台调解室。
县法院
持续推进
按照上级法院部署,推进相关平台建设,将在线庭审平台、智能审理平台、诉非联动平 台、电子卷宗系统集成统一,推动数据信息共享。
持续推进
九、执行合 同 优化流程94 推进电子送达模式 构建电话、短信、邮箱、传真“四位一体”电子送达模式,推动数据信息共享。 县法院 持续推进95 积极配合上级法院建设全市法院诉源治理统一管理平台,实现诉源治理“一网统管”。 持续推进
创新诉源治理工作 机制。 建立分片负责制度,通过“法官社区(村)微信群”实现矛盾纠纷原地化解。
县法院
2021年底前
根据上级法院要求,积极协同推进司法裁判执行联动中心,设立“金融案件司法协同中 心”。 县法院 县金融办 持续推进
积极配合上级法院部署,建设专门司法数据公开平台,向社会公众定期、常态发布商事 和金融案件结案率、平均审理执行时间等司法数据,并通过专门平台向当事人及其委托 代理人公开相关个案的审判流程信息。
持续推进
推动司法数据公开 。
县法院
县公安局 持续推进
创新执行工作方式 探索拒执罪预告知书责令被执行人主动履行判决义务。 县法院 持续推进101 探索当事人在诉讼阶段无需提交纸质材料的案件领域和方式。
推广电子卷宗随案 同步生成和深度应 用。
县法院 持续推进
完善跨域远程查阅功能,实现当事人在提出上诉、申请再审、申请执行时无需提供裁判 文书及其生效证明。
持续深化大调解格局建设,完善多元纠纷化解机制,积极推动中小企业纠纷非诉讼解决 。 2021年底前
加强人民调解组织和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优化人民调解员结构,加强人民调解员培 训,不断提高人民调解员队伍的专业化、职业化水平。 持续推进
县司法局
指导督促各部门健全“谁普法谁执法”工作机制,将优化营商环境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宣 传列入每年度普法责任清单、重要时间节点普法宣传清单,推动执法与普法深度融合、 良性互动。105 加强优化营商环境 法律政策宣传。
持续推进
提升便利度
健全立体化诉讼服务渠道,打造诉讼服务大厅、诉讼服务网、移动终端、12368诉讼服 务热线、巡回审判“四位一体”的综合性诉讼服务平台。建立一次性告知审限内办结、 马上办、网上办制度,健全和施行预约立案、网上立案、上门立案、假日立案等多种立 案方式,基本实现案件当场立、自助立、网上立。全面实行诉讼费用网上缴退费机制, 提升退费效率。
九、执行合 同106 深入推进“一站式 ”建设。
2021年底前
县法院
形成全方位立体式多元调解体系,整合法院外部调解力量与内部审判资源,实现诉讼案 件分流、调解、速裁、精审程序转换对接。同时,与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建立诉调对 接关系,覆盖房地产、金融、医疗等20余个专业领域,调解阶段拓展到诉前、诉中及执 行全流程。
推行“多元调解+速 裁”。
2021年底前
推进建立与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相关的司法大数据归集共享和使用机制,推广使用“移动 微法院”微信小程序、“闽政通”App“网上诉讼服务中心”,及时在网上发布失信曝 光、悬赏执行、司法拍卖等信息。探索建立社会化服务购买机制,将网拍辅助等辅助性 事务适度外包,提高财产处置变现效率。
减低成本 压降案件执行成本 。
县法院 2021年底前
推进执行移送破产的受理审查与破产程序衔接,提升“执转破”质效,有效缩短“执转 破”案件审理周期。 持续推进
县法院
探索破产案件简化审理模式,对事实清楚、债权关系明确、争议不大且符合破产财产可 能不足以支付全部破产费用、债务人没有提供账册或账册严重不齐等条件之一的企业破 产案件实行简易破产程序。
持续推进111 按照上级法院部署,推进智慧破产审理系统建设。鼓励当事人、管理人使用智慧破产审 理系统,实现破产案件全流程线上办理
简易破产案件平均 审理周期控制在180 天内。 提升破产管理人履职效能,加快破产案件办理。
2022年底前
县法院
十、办理破 产
发挥破产审判功能 。 充分发挥破产审判庭和合议庭的作用。办理破产时限原则上不超过340天。
2021年底前
县发改局、县工信局 、县税务局、县市场 监管局等114 加快建立企业破产处置协调联动机制,协调解决破产处置工作中的税收政策适用、核销 、重整企业信用修复、破产财产处置、建立破产援助资金等破产处置瓶颈问题。
持续推进
完善破产案件府院 联动机制,化解破 产处置难题。 政府部门、司法机关就破产程序中的业务协调、信息提供、维护稳定等专项问题形成协 同工作机制,推进企业破产工作。
加强“府院 联动”
县法院 县发改局、县税务局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人行闽清支行
持续推进116 扩大企业简易注销适用范围,压缩企业简易注销公告时间至20天。
县税务局、县行政服 务中心管委会、县人 社局等相关部门
试点完善企业简易 注销登记改革。 探索建立企业简易注销容错机制。
2021年底前
在案件审查阶段,结合破产企业申报材料主动提前介入,实地核查企业职工情况、资产 状况、核实申报内容,帮助破产企业制定破产预案,完善健全破产申请资料。 县法院 2021年底前
十、办理破 产
人行闽清支行、县税 务局、县市场监督管 理局119 推进破产或重整后 企业信用修复。
2021年底前
加强配套工 作120 提升办理破产信息 化水平。 积极适用智慧破产审理系统,提升办理破产信息化水平。 县法院 2021年底前121 出台便利措施,涵盖管理人查询权保障、临时账户快速开立、涉税事项便捷办理、破产 财产便利化处置等方面,最大程度支持办理破产工作。 持续推进
县法院
2021年底前123 开展投资者保护专项行动,通过线上线下多种形式,宣传证券期货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政 策。
提升纠纷化解服务 能力。 推动调解组织积极为投资者提供纠纷调解服务。
县法院 持续推进
加强中小投资者法 制保障,完善社会 维权体系,提供多 加强证券期货投资者教育,宣传证券期货维权渠道。125 及时发布典型案例或司法白皮书,为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保护明确审判指引和行为 规范。
畅通维权渠 道
县法院 持续推进
对小股东诉大股东案件,合理确定举证责任分配,依当事人申请或依职权调取被大股东 控制的公司内部文件等证据,适时引入第三方审计,依法查明案件事实。对拒不履行协 助取证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予以民事制裁。引导中小投资者用足用好“代表人”制度,鼓 励有证券投资者保护机构代表投资者提起诉讼,支持证券投资者保护机构出庭为投资者 提供诉讼支持。
十一、保护
中小投资者 权益128 加强线上法制宣传 。 更多运用网络在线等方式,开展投资者权益保护宣传活动。 县法院 持续推进
完善机制129 开展法律进企业活动。
130 加强宣传培训。 开展“云课堂”专题法治讲座。开展投资者权益保护法律宣讲活动。 县法院 2021年底前131 健全突发事件信息披露机制和信息披露异常情形问责机制。
县金融办 县法院 2021年底前132 更新完善各类预案,实现风险事件监测预警、应急处置全流程规范化。
134 落实道路普通货物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制度改革,简化从业资格证申领手续。
县人社局 县交通局135 取消执业兽医注册,取得执业兽医资格的人员,备案即可从事动物诊疗等经营活动。
县文旅局、县教育局持续推进
优化从业条 件
县农业农村局
深入开展技能提升 行动。 力争全年培训农民工、在岗职工1800人次。 县人社局 2021年底前
推行事项办理标准 化,发布标准化目 录,设定办理时限 引领标准。
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审批办理时限由法定20个工作日压缩至 4个工作日;企业经济性裁员报告办理时限由法定20个工作日压缩至2个工作日。 2021年底前
县人社局
缩减业务办理时间 。 压缩失业补助金、失业保险金申领办结时限,进一步优化服务流程。
2021年底前140 建立“零工市场”,引导企业开展“共享用工”。
县市场监管局、各乡 镇人民政府 持续推进
促进灵活就业。 合理设定流动摊贩经营场所,明确“摊规点”准入要求,引导从业人员进摊入点、规范 经营。
组建工程系列初、中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负责初、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评审工 作。 县人社局 持续推进143 拓宽补助办理渠道 。 落实失业补助金、就业补助金等申领方式,做到不见面申领、一次性办理。 县人社局 2021年底前144 建设较为完备的劳 动争议调解组织。 以“打造金牌调解组织”为抓手,多方联动,推进调解组织规范化建设,服务企业。 县人社局 县司法局、县总工会 、县企联、县工商联 2021年底前
十二、就业 保障
县住建局、县市场监 管局、县金融办、县 税务局、县交通局、 县水利局
建立健全劳动者权 益保障预警处置机 制。
2021年底前
提升服务质 量
县委组织部、县总工 会、县民政局、县工 商联、县企联
创新“两新+三方”党建引领、企业用工管理服务、和谐劳动关系创建、自主协商、劳 动关系风险防控、“区域+行业”协同治理和劳动纠纷多元化解7项机制。 县人社局
2021年底前147 落实企业薪酬调查和信息发布制度,协助开展企业薪酬调查和人工成本检测工作,每年 定期发布人力资源市场工资指导价。
引导企业建立完善 工资分配制度。 引导企业建立能够反映劳动力市场供求关系和企业经济效益的工资决定及正常增长机 制,以及基于岗位价值、能力素质、业绩贡献的工资分配机制。
县人社局 2021年底前
开展调解仲裁制度 机制创新试点工作 。 完善仲裁委员会内部监督制度,加强仲裁委公信力。
县人社局 2021年底前
推动无纸化改革。 落实补助金线上申领方式。 县人社局 2021年底前152 提升透明度。 建立健全公众参与机制。 县财政局 县直各单位 2022年底前153 取消纸质投标(响应)文件的副本。 2021年底前154 简化资格证明材料。 2022年9月底 前
优化采购流 程 优化工作流程。
县财政局 县直各单位 各乡镇155 鼓励免收项目投标(响应)保证金。
2021年底前
鼓励免收或降低收取履约保证金。157 优化工作流程。 取消非公开招标(含变更)政府采购方式和进口产品论证纸质件审批。 县财政局 2021年9月底 前
优化采购流 程 公开政府采购意向 。
除法律法规规定不予公开的情形外,对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以内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 货物、工程、服务采购公开采购意向,包括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需求概况、预算金额、 预计采购时间等。
县财政局 县内各级预算单位 2022年起公 开。159 认真执行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业绩评价机制,提高平台服务水平,提升交易效率。
县行政服务中 心管委会 2022年底前160 按照市级公布的公共资源交易目录,实现目录内项目进驻平台交易。
加强平台建 设
按照市级要求,持续优化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流程,精简管理事项和环节,不断提高公共 资源交易服务事项网上办理比例。
县行政服务中 心管委会 2021年底前
县行政服务中 心管委会 2021年底前
完善交易规 则 加强信用体系建设 。 对诚信典型和连续6个月无不良信用记录的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实行守信激励措施,减少 抽查比例。164 完善施工企业和监理企业的信用评价体系。 县住建局 2021年底前
十四、招标 投标
县住建局、县水利局 、县交通局 2021年底前166 推行“不见面开标”、远程异地评标。
依法公开招标的工 程建设项目全部实 现全流程电子化交 易。 推进发布招标公告公示、下载招标文件、提交投标文件、开标、评标、异议澄清补正、 文件归档等全流程电子化。167 推动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招投标范本固化。
县行政服务中 心管委会 2022年底前
推行全流程 电子化招投 标
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招标文件或投标邀请书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 、监理项目,取消报名环节,投标人可直接下载标书进行投标。
县行政服务中 心管委会 2021年底前170 依照“五级十五同”标准,调整更新办事指南。
县直各有关单位 2021年底前171 对部分暂未统一标准的共性事项规范统一事项办理的引领标准。
172 根据省市要求统一各业务系统事项标准,确保各类审批服务事项服务同源。
对照省市,调整行 政审批服务事项, 实现全县行政审批 服务事项“五级十 五同”,同一审批 服务事项无差别受 理、同标准办理。
县公安局、县人社局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 局、县医保局、市住 房公积金闽清管理部
县发改局(审 改办) 县行政服务中 心管委会
2021年9月底 前
推行行政审 批标准化规 范化
十五、政务 服务173 建立《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与“五级十五同”有关涉企行政许可事项的对应关系,进一 步规范市场准入。
174 按标准调整规范权责清单、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等。 2021年9月底 前
县直各有关单位 2021年9月底 前
进一步细化优化“五级十五同”审查要点标准,提升审查要点实际应用成效。176 加快推进“全城通办”服务,实行全市范围内的“异地代收代办”市内通办服务模式。 2021年底前
县行政服务中 心管委会 县大数据中心
推出“省内通办” 。 根据省、市统一部署,与闽东北协作区内“四市一区”实现100个高频事项“省内通办 ” ;“九市一区”内实现50个高频事项“省内通办”。
县直有关单位
2021年底前178 加强县乡政务服务大厅综合窗口建设,提升综合窗口服务能级。
179 具备条件的线下服务大厅提供远程在线服务,探索“智能政务服务窗口”建设。
县行政服务中 心管委会 县发改局(审 改办) 县大数据中心
提升政务服 务便利度180 加强办事大厅智慧化服务能力,完善大厅各类自助服务软硬件配备,为办事群众提供24 小时自助办事服务,推动线下办事窗口向“无人化、智慧化”转型升级。
提升行政服务大厅 服务水平。
县直有关单位 2021年底前
强化各入驻单位和前台窗口服务质量、服务效能管理,依托大厅视频监控设备常态化开 展效能督查,确保视频监控设备覆盖至政务大厅各服务窗口,建立窗口服务效能视频督 查机制,确保窗口办事纠纷早发现、早处置,效能问题早通报、早整改。
县“智慧闽清 ”管理服务中 心
依托12345平台,受理市民、企业提出的投诉、咨询、建议、求助等类型诉求,一号对 外,广泛收集民意民情。
2021年底前
提高“一趟不用跑 ”事项比例至98
在全县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基础上,结合疫情防控,运用全程网办、邮寄办方式,推动 政务服务“一趟不用跑”。 2021年底前
县行政服务中 心管委会 县发改局(审 改办) 县大数据中心
以上。184 配合上级需求将现有政务信息网、政务外网、无线政务专网、政务内网整合为上下贯通 、横向到边的政务外网和政务内网“两张网”,实行统一管理和运维。
县直有关单位
集成优化政务网络 和政务网站。 整合优化各政府部门政务网站,实现“对外好办事,对内能办公”。
2021年底前
十五、政务 服务
提升网上政 务服务能力186 依托“一件事”集成套餐服务系统,梳理推出一批集成套餐服务事项,逐步实现与企业 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重点领域和高频事项全覆盖,并实行动态管理。
县行政服务中 心管委会 县直各有关单位 2021年底前188 编制政务数据资源和资产目录,推动数据资源归集,摸清全县“数据家底”。
县大数据中心县直各有关单位 2021年底前
建立政务数据管理绩效考核机制,推进数据共享。
县行政服务中 心管委会 县发改局(审 改办) 县大数据中心190 完善政务服务“一次一评”“一事一评”工作规范,推进评价和回复公开,健全“差评 ”问题和投诉问题调查核实、督促整改和反馈机制。
开展政务服 务满意度评 价
完善“好差评”制 度。
2021年底前
完善政务服务“好差评”评价方式,按照“一事一评”要求在县政务大厅办事窗口配置 评价设备,全面推行离场评价和线上评价,方便服务对象进行评价。
192 在省网上办事大厅发布鼓励民营企业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推动“企业申请得优惠”向 “政府主动送优惠”转变。
县行政服务中 心管委会 县直各有关单位193 完善帮办代办机制,为企业提供政策兑现“一门式”办理服务。探索“上门办”主动服 务。
推动惠企政策落地 落实。
2021年底前
积极配合市工信局做好企业“政企直通车”平台注册工作,督促各涉企单位定期向平台 推送涉企政策、相关政务信息,为企业提供跨部门、跨行业、跨地区的惠企政策服务。 县工信局 县直各有关单位
县行政服务中 心管委会 各审批服务单位 2021年底前196 配合做好我县人口户籍、身份证、机动车、非正常死亡等数据的实时更新,及时向市政 务数据汇聚共享平台公安分节点汇聚更新。
县公安局、县税务局 、县住建局、县自然 资源和规划局、县卫 健局等相关部门197 配合做好我县公积金数据、不动产登记数据、出生医学证明及个人健康数据及时向市政 务数据汇聚共享平台汇聚更新。
及时向市政务数据 汇聚共享平台汇聚 有效数据。
2021年底前
县大数据中心 县行政服务中 心管委会
加强数据信 息互联互通
按照市级要求建立政务数据汇聚保障机制和基础数据更新联动机制。
政务服务全面共享 应用电子证照和政 务数据。
各有关单位梳理政务服务事项所需共享证照类型和数据,在事项办理过程中按规定流程 共享数据。
县直各有关单位 持续推进200 组建园区代办服务队伍,建立代办服务进园区长效机制,为园区企业提供申请材料预审 查、办事过程代跑腿、审批问题协调等高效全程无偿代办服务。
县行政服务中 心管委会 县工信局 2021年底前
完善全市预约服务 平台建设。 将办事大厅办事预约服务资源整合至全市预约服务平台,实现办事人流的分转调度。 县行政服务中 心管委会 县直各有关单位 2021年底前
十五、政务 服务
提升电子证照的数据质量及纠错机制。针对电子证照应用成功率低、错误报备未得到及 时整改、反馈的问题,完善我县电子证照纠错机制,将该项工作纳入“互联网+政务服 务”绩效考核,进一步督促各县直单位按要求做好电子证照的签章制证或存量录入工作 。
县大数据中心 县行政服务中 心管委会203 提升电子证照应用 质量。
县直各有关单位 2021年底前204 在人流密集的各类场所新增部署不少于10台“e福州”便民自助终端机,扩大自助办事 网点的覆盖范围,打造15分钟便民服务圈。 县直各有关单位 2022年6月底 前
县“智慧闽清 ”管理服务中 心 2021年底前
全面提升“e福州” 服务品牌影响力。 围绕市民高频应用领域持续拓展“一码通行”场景,推动福码向社区延伸,加强“e福 州”品牌运营推广。
完善政务服 务基础支撑 应用体验
推动县、乡(镇)便民服务中心智网、政务信息网全覆盖,摸排相关网络的部署情况, 实现智网和政务信息网在全县政务服务大厅全覆盖。 县大数据中心 县行政服务中心管委
会、县直各有关单位 2021年底前207 配合推动数字签名及电子签章在电子化材料在线审批中全流程应用。 县大数据中心 持续推进
全面提升信息化基 础平台应用。 按照我县“智慧审批”场景建设需求,向市数据汇聚平台申请共享数据接口,支撑各类 智慧政务应用。 县大数据中心县直各有关单位 持续推进
组织本辖区内云平台租户单位形成政务系统本地环境信息安全防护能力。对于云平台数 据和安全防护内容之外的信息安全保障内容,由各租户单位自行提升对系统数据的安全 防护能力,加强对网络攻击行为及内部病毒木马等威胁的检测及防护,避免数据被窃取 。定期开展本地网络设备和安全设备运行状态的自检自查,提升网络设备数据传输和安 全防护性能,建立本地网络安全事故的应急响应机制。
县发改局(大 数据局) 县直各有关单位 持续推进
加强政务数据网络 安全保障。
县市场监管局 (知识产权 局)
各乡镇、县直各有关 单位、县委编办 2021年底前
积极推进知识产权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完善和运用。强化知识产权保护能力,发挥公 职律师职能,结合专利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制度,发挥专利纠纷调解小组工作职能,配 合专利侵权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日常工作,保障企业、专利权人合法权益。
加强知识产 权保护
县市场监管局 (知识产权 局) 县委宣传部(版权 局)、县检察院、县 公安局
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专项执法行动,开展电商、展会、商品流通市场等领域知识产权 保护工作;严厉查处商标、专利违法违规行为。
持续推进
十六、知识 产权创造、 保护和运用213 深化知识产权金融 服务。 配合市局深入推进专利权质押贷款和专利保险工作, 县金融办 持续推进
县市场监管局 (知识产权 局) 2021年底前
促进知识产 权运用 推动知识产权成果 转移转化。
配合市局组织开展高校院所与企业对接会、专利与资本对接会等活动,推动知识产权成 果转移转化。
县市场监管局 (知识产权 局)
启动全面修订知识产权(商标、专利、地理标志)扶持奖励政策,全面支持各类创新主 体,重点加大对知识产权后续转化运用、行政保护和公共服务的支持,促进知识产权高 质量发展。
持续推进
集聚资源要素,提 高知识产权公共服 务水平。
县市场监管局 (知识产权 局)
强化中小微企业知识产权托管、专利预警导航、知识产权贯标等工作的公共服务,指导 辖区企业申报省、市知识产权示范(优势)企业及贯标企业。
2021年底前217 配合市级推进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增强部门间、区域间行政执法数据的互联共享,进 一步提升执法工作效率和执法信息公开力度。
推行“双随机、一 公开”一体化监 管,“一站式”抽 查。
县市场监管局 县司法局 县大数据局 县各成员单位218 建立健全综合性检查对象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动态更新维护。
持续推进
不断完善企业信用风险分级分类指标体系,将企业信用分级分类监管与“双随机、一公 开”监管工作结合,根据企业信用风险分类开展差异化监管;推动制定跨部门联合抽查 事项清单,进一步规范抽查结果的公示。
对直接涉及公共安 全和人民群众生命 健康等特殊行业、 重点领域,依法依 规实行重点监管。
对直接涉及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等特殊行业、重点领域,依法依规实行重点监 管。 县市场监管局县直各有关单位 持续推进
十七、市场 监管
县工信局、人行闽清 中支行等有关单位及 各乡镇按职责分工负
县司法局 县市场监管局 县发改局
实行包容审 慎监管
2021年底前
依法界定失信信息 纳入范围、认定严 重失信名单,按国 家统一的失信惩戒 措施清单对失信主 体实施联合惩戒。
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 单位
县发改局(信 用办)
持续推进224 依托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结果,推行企业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进行风 险处置和跟踪反馈。 县市场监管局县直各有关单位 2021年底前225 依托“信用福州”平台,推行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建立各行业“差异化”监管标准,设 立信用监管指标体系。 县直各有关单位 2021年底前
加强市场主体信用 体系建设。
县发改局
归集新闻记者、特种作业人员、道路运输从业人员、公证员、执业兽医等20类重点人群 信用档案。
持续推进
加强信用监 管227 将涉及政务失信的国家机关及工作人员的投诉举报纳入信访事项,优化转送、交办、督 办和调查业务流程。 县信访局 持续推进
县纪委监委、县委组 织部、县法院、县检 察院、县效能办、“ 智慧闽清”管理服务 中心等相关部门
优化政务诚信评价,建立完善工作机制,将各部门、各乡镇和公职人员在履职过程中, 因违法违规、失信违约被司法判决、行政处罚、纪律处分、问责处理等信息归集到福州 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
强化政务诚信监督 及失信治理。
持续推进
开展政务诚信评价工作,建立通报制度、督查制度、府院联动机制,推动政务失信整改 。
十七、市场 监管
县发改局(审 改办) 县司法局 县法院
加强监管信息归集 共享,推行非现场 监管。
依托“互联网+监管”系统,加强政府履职过程中形成的行政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 制等信息与司法判决、违法失信、抽查抽检等信息关联整合,加强风险跟踪预警。
县直各有关单位 2021年底前
根据机构设置、职能划分、工作基础、监管风险等情况,制定部门联合抽查事项清单。 实现系统自动识别类似抽查计划,合并相同监管对象,快速发起联合抽查。 县市场监管局 2021年底前232 配合省市建立健全跨地域、跨层级、跨部门的执法联动响应和协作机制,实现违法线索 互联、监管标准互通、处理结果互认。 县司法局 县直各有关单位按职 责分工负责 持续推进
持续推进
推行协同监 管
县直各有关单位、县 县(市)区政府、高 新区管委会234 常态化开展清欠账 款工作。 全面落实《保证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持续开展清欠账款工作。 县工信局
持续推进235 依托风险监管智能化平台、市场监管风险监测系统,对预警信息进行风险处置和跟踪反 馈。
县市场监管局 县大数据中心等各有 关单位 2021年底前237 打造“众创空间-孵化器-加速器”科技创业孵化链条。
提升国家双创示范 基地等载体功能, 营造有利于创新创 业创造的良好氛围 。 落实扶持双创工作措施,构建和完善创新创业生态系统。
县发改局 县委人才办 县人社局238 汇集各类科技成果信息和技术需求,培育技术转移服务机构,壮大技术转移人才队伍。
持续推进240 提高创新创业支持 力度。 支持高端创新创业载体、平台建设,整合各类创新平台资源,提高科技创新能力。 县发改局 持续推进
提升创新创 业活跃度241 创新创业活跃度。 科技型中小企业备案达15家,高新技术企业达20家,科技小巨人企业达5家。 县发改局 2021年底前242 提供全周期创业服务。 2021年底前
县发改局 县财政局 2021年底前244 构建科技型小巨人培育体系,促进科技企业“微成长、小升高、高壮大”梯次发展。 2021年底前
培育扶持科技型创 新型企业。 构建创新型企业培育梯队,完善培育政策。
县发改局
2021年底前246 完善外商投资企业 意见征询机制。 在出台涉及外商投资相关政策前,以发文、座谈会等方式征求外商投资企业意见。 县工信局 持续推进
提升市场开 放度 进一步降低市场准 入门槛。 贯彻执行我市外商投资指引,便利外国投资者来梅投资。247 贯彻落实国家最新市场准入负面清单,落实“全国一张清单”管理模式。
县发改局 县工信局 县直各有关单位 持续推进248 执行新修订的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进一步扩大外商投资范围。
十八、普惠 包容创新250 按照省市县人才政策规定,及时兑现人才奖励。
各项人才政策落地 见效,确保高质量 人才引得来、留得 住、用得上。
县人才办、县工信局 、县发改局、县卫健 局等有关单位251 配合市级做好海外优秀青年来梅交流计划。
2022年底前
配合市级做好产业领军团队、产学研联合创新团队、特级后备人才、“雏鹰计划”青年 拔尖人才、“创业之星”“创新之星”人才推荐。
253 促进人才流动和灵 活就业。 搭建用工调剂平台,通过用工余缺调剂提高人力资源配置效率。 县人社局 2022年底前
加强人力资 源要素保障254 按人才相应保健级别享受优先优惠待遇。 县卫健局 县人才办、县人社局 、县医保局 持续推进
加强人才基本公共 服务保障。255 实行租、售、补多元化、梯度式的人才安居保障方式。 县人社局 县房管所、县人才办2021年底前
县人才办、县公安局 、县行政服务中心管 2021年底前
优化人才服务质量,推行人才“一站式”服务。 县人社局258 组建县级智慧养老服务平台,推动“一站式”养老服务。 2021年底前259 养老服务 优化养老服务。 满足居家社区老年人就餐需求,建设一批老年人助餐点。 县民政局 2021年底前260 落实预约诊疗、远程医疗、临床路径管理、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医务社工和志愿者等五 项制度。
加强公立医院管 理,提高医疗质 量,提升患者满意 度。
2022年底前261 推广多学科诊疗,打造一体化先进急诊急救服务模式,建设智慧医院,延伸提供优质护 理服务,拓展药学服务新领域。
县卫健局 县总医院 县人社局、县医保局
提升二级以上公立医院满意度。 2021年底前
健全基层医疗卫生 体系。 建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增、奖、补”机制。
持续推进264 公路方面。 建成闽清县梅溪新城第二通道及接线道路工程等7个项目,推进X127省谷线省璜至谷洋 段公路改建工程等2个项目建设,加快闽清县城关至钟石公路工程等3个项目进场。 县交通局 持续推进
加快完善综 合立体交通 体系
。 县交通局 2021年底前
邮政方面。 加强邮政快递末端网点监管。 县交通局 2021年底前
十八、普惠 包容创新
新建2所公办幼儿园,新增学位540个,扩建1所义务教育学校,建筑面积3000多平方米 。 县教育局 2021年底前
优化教育服 务 推进教师队伍现代 化建设。
组织开展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培养认定。加强县域内教师轮岗交流,加大对新城两所学 校(第三实验小学、实验中学)师资的帮扶力度。 县教育局 持续推进
县“智慧闽清 ”管理服务中 心
在12345和“e福州”平台汇集和发布各类惠企政策。同时,建立一企一议机制,跟踪服 务好企业。
县直各有关单位 2021年底前270 体验服务 建立改革体验官制 度。 各部门一把手作为“首席体验官”,定期深入企业座谈,深入窗口一线办事体验。 各有关单位 持续推进271 创新工作 提炼改革经验 推出1条以上可复制推广的改革经验,推动重点突破、由点到面的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改 革。 县营商办 县直各有关单位、 持续推进272 将各单位营商环境工作落实情况纳入绩效考核。
县营商办 县委组织部、县委巡 察办、县效能办 持续推进
深化营商环境工作监督检查、巡察和组织部门的一线干部考核,注重跟踪评估、督查落 实,典型示范带动,对作风漂浮、落实不力的,予以效能问责,向社会公开,造成严重 负面影响的,依规依纪追责问责。
十九、机制 体制建设
各专项工作组、各指 标牵头单位 持续推进
国家、省开展的营 商环境评价和绩效 考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