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夷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进一步完善武夷山市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武政办〔2021〕60号)

[可行性研究报告 - 政策法规] 发表于:2026-03-25 19:18: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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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政办〔 2021 〕60 号

武夷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进一步完善武夷山市殡葬

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农茶场,市直有关单位:

《关于进一步完善武夷山市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武夷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 年 12 月 2 日

关于进一步完善武夷山市殡葬

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南平市决策部署,有效解决殡葬领域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殡葬管理,着力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根据《关于印发开展殡葬业价格秩序和公益性安葬设施建设经营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闽民事〔 2021 〕 118 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南平市关于推进殡葬改革工作的决策部署,开展殡葬业价格秩序、公益性安葬设施建设经营专项整治行动,合力整治近期排查出的殡葬业价格秩序混乱、公益性安葬设施建设经营存在的各种违法违规问题,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殡葬管理改革,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到 2021 年 12 月底,全面完成整治工作,达到殡葬业价格秩序良好、公益性安葬设施规范建设经营的目的。本实施方案所指公益性安葬设施是指经民政部门审批,用于保障本辖区居民安葬服务需求的非营利性公墓、骨灰堂等设施。

二、部门职责分工

民政局负责牵头做好专项整治工作的统筹协调、组织实施、督导检查,指导公墓、殡仪馆等机构做好自查排查等工作。

发展改革和科技局负责殡葬事业发展的规划编制和基本殡葬公共服务设施投入情况的检查,研究解决村级建设经营公益性销售墓穴政府指导价、定价事宜。

卫健局依法处理违规的医疗机构和私人经营出租冰棺场地卫生等违法违规行为。

民宗局负责排查并配合民政局依法规范宗教活动场所建设骨灰存放设施等违法违规行为。

公安局负责对本部门出具的非正常死亡证明管理情况的排查,依法查处丧事活动及修建、经营墓地、违规出租冰棺(柜)过程中,构成违反治安管理、交通管理等违法行为。

司法局负责配合做好殡葬改革过程中的人民调解工作。

自然资源局负责对保障纳入规划的殡葬设施用地情况的排查,纠正和查处违法占地建设公墓、建造坟墓行为,依法排查各乡(镇)农村公益性公墓用地手续是否齐全,并督促补办相关手续。

住建局负责殡仪馆、公墓等殡葬设施规划建设情况的检查监督。

林业局负责纠正和查处各乡(镇)农村公益性公墓毁林建设公墓、建造坟墓行为,并检查林业相关手续是否齐全。

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依法查处殡葬行业限制竞争及垄断行为,并配合查处制造不符合国家技术标准的殡葬设备和封建迷信殡葬用品的违法行为,依法查处违法违规从事殡葬中介服务或私人提供遗体存放、整容、守灵、祭奠等涉及遗体服务行为。

文明办牵头做好移风易俗丧事大操大办的专项治理,特别是送葬队伍沿街放礼炮、鞭炮等违法违规行为,把此次殡葬专项治理和移风易俗治理工作列入精神文明单位责任考评,并与精神文明奖发放相挂钩。

城市管理局负责做好丧事大操大办,送葬队伍沿街放礼炮、鞭炮等影响市容市貌等违法违规行为。

纪委监委负责监督查处此次殡葬整治过程中,干部、职工和公职人员不担当和不作为等违法违规行为。

各乡(镇)、街道和整治成员单位要加强殡葬服务管理风险隐患源头防控,必要时采取联合执法的方式,对突出问题予以清理和查处。

三、重点整治问题

(一)整治殡仪馆违法违规谋利行为

1 .依法查处未认真执行收费公示制度,未在显著位置公布服务项目、收费标准、文件依据、减免政策、举报电话、服务流程和服务规范的行为。 (责任单位:民政局)

2 .依法查处限制丧属使用自带骨灰盒,或采取附加费用等方式限制丧属自带文明丧葬用品的行为。 (责任单位:民政局)

3 .依法查处违反价格法律法规,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及强制捆绑服务等乱收费行为。 (责任单位: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展改革和科技局)

(二)整治殡葬中介服务违法违规谋利行为

1 .依法查处违法违规从事殡葬中介服务或提供遗体存放(重点整治冰棺、冰柜)、整容、守灵、祭奠等涉及遗体服务行为。(责任单位: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安局、民政局,各乡(镇)、街道)

2 .依法查处非法接运遗体的社会车辆(救护车除外)。 (责任单位 : 民政局)

3 .依法查处违规利用医院太平间开展殡葬服务的中介服务机构。 (责任单位:卫健局、民政局)

4 .依法处理违规的医疗机构。 (责任单位:卫健局)

5 .依法查处在提供殡葬中介服务及销售丧葬用品时,不明码标价、价格欺诈等价格违法行为。 (责任单位:市场监督管理局)

6 .依法查处在开展殡葬服务过程中妨害公共秩序、危害公共安全、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构成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责任单位:公安局)

7 .负责排查各寺庙违规存放骨灰及骨灰存放设施等。( 责任单位:民宗局 )

8 .依法查处丧事活动大操大办、大搞封建迷信和送葬队伍沿街放礼炮等违规活动。 (责任单位:市文明办、市纪委监委、公安局、宣传部、城市管理局)

(三)整治墓地价格秩序

1 .对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管理的公墓,社会反映价格偏高的行为,开展成本调查,采取措施、降低价格。 (责任单位:发展改革和科技局,各乡(镇)、街道)

2 .依法查处实行政府定价(含政府指导价)但不执行政府定价(指导价),超标准、超范围收费,以及涉嫌垄断和不正当竞争的行为。 (责任单位:市场监督管理局、民政局,各乡(镇)、街道)

3 .依法查处在修建、经营墓地过程中,构成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责任单位:公安局,各乡(镇)、街道)

(四)整治改变公益用途违规经营行为

1 .依法整治改变公益用途、开展对外销售等违法违规经营活动的公益性安葬设施的行为,责令其立即停止经营活动。 (责任单位:公安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民政局,各乡(镇)、街道)

2 .依法查处涉及违法违规的墓位、超面积(单穴超 0 . 5 平方米、双穴超 0 . 8 平方米)的行为,并依照相关规定没收违法所得,处以相应罚款。 (责任单位:民政局,各乡(镇)、街道)

3 .依法整治以家族集中存放骨灰形式整间出售的安葬设施的行为,责令经营方停止经营活动,并限期改造为开放式骨灰存放方式。 (责任单位:民政局,各乡(镇)、街道)

(五)整治未经审批或审批手续不全行为

1 .依法查处对经营性公墓中未批先建、擅自扩大用地面积、修建超标墓位、违规预售租等违法行为。 (责任单位:自然资源局、林业局、民政局,各乡(镇)、街道)

2 .依法查处未履行审批手续或审批手续不全、违法占地或者超出批准建设用地面积的公益性安葬设施,依法查处后经多方论证确需保留且符合土地使用相关规定的,按照有关规定补办相关手续。 (责任单位:民政局、自然资源局、林业局)

3 . 检查监督殡仪馆、公墓等殡葬设施规划建设情况。 (责任单位:住建局、民政局)

整治行动中,各属地 乡(镇)、街道 要落实主体责任,对拒不整改的建设运营主体,市场监管部门要把相关信息数据和失信情况等,纳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福建)和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各乡(镇)、街道摸排出的殡葬业其他突出问题,由当地民政部门报请当地党委和政府研究决定是否纳入整治范围。

四、方法步骤

(一)实施阶段( 2021 年 11 月上旬- 11 月下旬)。 各乡(镇)、街道、场和参与此次整治成员单位要按照本方案要求对价格秩序混乱、安葬设施违规建设经营问题进行全面排查,对排查出的问题进行全面深入自查,要把整治的重点聚焦到企业和机构的违法违规行为上。要注重总结借鉴近年来整治工作的成功经验,妥善防范处置各种矛盾,确保既解决问题,又解决好群众合理利益诉求。要统筹疫情防控与专项整治工作,坚持疏堵结合。

(二)整改阶段( 2021 年 12 月上旬- 12 月中旬)。 各乡(镇)、街道、场和参与此次整治成员单位要在前期整治和检查复核的基础上,建立完善整治问题清单和整改台账,明确责任和时限,逐一抓好整改落实,做到整改一项销号一项,确保改到位,不留后遗症,并着力补短板、建机制,进一步完善相关政策措施。

(三)督查阶段( 2021 年 12 月中旬- 12 月下旬)。 市专项整治工作办公室将会同参与此次整治成员单位成立联合督查组,对全市专项整治情况进行指导和督查评估,推进整改落实。对督查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及时向有关乡(镇)、街道、场反馈,推动解决;对一时难以整改和解决的问题,及时主动向当地党委、政府报告,提出意见建议。对各地有效经验和做法,进行总结推广。

(四)总结阶段( 2022 年 1 月上旬)。 各乡(镇)、街道须按要求做好工作进展情况统计和整治台账报送工作(具体见附件 1 、附件 2 ),并于 2021 年 12 月 31 日前,将专项整治工作总结及相关资料报送于市专项整治工作办公室。各乡(镇)、街道、场和参与此次整治成员单位要注重巩固专项整治成果,把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应用于日常服务管理之中,并固化为长效管理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要充分认识开展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建立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全面做好组织实施工作。将这次专项整治纳入目标管理、文明考评、绩效考核,推动整治活动扎实开展。各乡(镇)、街道、场和参与此次整治成员单位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密切协作,形成整治合力。要充分发挥村(居)委会、人民调解委员会、红白理事会、老年人协会等组织作用,依靠群众,摸清情况,加强自我管理,合力做好整治工作。

(二)综合施策,确保专项整治效果。 各乡(镇)、街道、场及参与此次整治成员单位要针对殡葬管理特别是公墓管理方面历史遗留问题多、积累矛盾多、涉及面广的情况,运用多种手段综合施策,突出重点、依法依规、积极稳妥解决实际问题,对突出的复杂问题,要组织联合执法,合力攻坚,不留死角。

(三)深化整改,建立长效机制。 各乡(镇)、街道、场及参与此次整治成员单位要围绕专项整治中发现的问题,突出重点,标本兼治,持续抓好整改深化工作,制定完善相关政策措施,特别是乡(镇)、街道、场和参与此次整治成员单位要加强属地管理,落实监管责任,定期或不定期地对殡葬领域违法违规行为进行通报,并探索建立殡葬领域不良企业或单位黑名单制度,推动建立公墓从规划、审批、建设、运营到维护管理的全过程、常态化监管机制。要加强殡葬领域重点难点问题研究,加快完善我市规章、政策文件及规范标准,为殡葬管理提供法制保障。

(四)加强宣传,积极引导舆论。 各乡(镇)、街道、场及参与此次整治成员单位要加强殡葬工作政策解读及舆论引导,主动、适时发声,有针对性地回应社会关切和群众诉求。大力宣传殡葬改革先进典型,曝光一批违法违规典型,用典型案例教育警示干部群众,引导树立厚养薄葬、节地生态、移风易俗的殡葬新风尚。加强舆情监测,强化媒体责任,为专项整治工作营造良好舆论环境。

(五)严明纪律,严肃追责。 各乡(镇)、街道、场及参与此次整治成员单位对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对长期治理解决不了的问题,对这次专项整治难以攻坚的问题,要认真分析、彻查深层次原因,凡有黑恶势力介入,要纳入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坚决打击。同时,要严肃专项整治工作纪律,凡是责任不到位,工作不作为,不敢担当碰硬,不能如期完成整治任务的,要视情予以通报、约谈,直至采取组织、纪律措施。

成立全市殡葬改革暨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名单见附件 1 ),办公室设在市民政局,行动期间设举报投诉电话 0599 — 5308195 ,并建立专项整治行动工作协调、联合检查、定期会商和定期通报机制,协调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疑难问题,推动专项整治行动顺利开展、取得实效。

附件: 1 .武夷山市殡葬改革暨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

动领导小组名单

2 .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统计表

3 .专项整治台账附件 1

武夷山市殡葬改革暨殡葬领域突出问题

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 吕 琳 市委常委、统战部部长、政府副市长

副 组 长: 黄艳菁 市政府办公室四级调研员

周 强 市民政局局长

周雄新 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王承志 市自然资源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张永超 市林业局党组成员、人武部部长

寇福新 市发展改革和科技局党组副书记李 燕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彭建飞 市卫健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赵 涛 市住建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成 员: 黄先明 市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主任

邱宁卫 市委统战部二级主任科员

杨林妹 市委文明办副主任

胡文龙 市司法局副局长

周兴旺 市城市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市民政局副局长吴春荣担任,成员由连小华、王水荣同志组成。今后,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人如有变动,由接任者自然更替,不另行发文。

附件 2

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统计表

年 月 日

附件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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