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政办〔2021〕37 号
光泽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光泽县农村生活污水提升治理五年行动计划
(2021-2025 年)的通知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光泽县农村生活污水提升治理五年行动计划(2021—2025 年)》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光泽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 年11 月16 日
光泽县农村生活污水提升治理五年行动计划
(2021—2025 年)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是一项重大民生工程,也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按照《福建省农村生活污水提升治理五年行动计划(2021-2025 年)》和《南平市农村生活污水提升治理五年行动计划(2021-2025 年)》要求,为加快补齐该项短板,进一步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闽考察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振兴道路。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抓薄弱、补短板、强功能,大力实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提升行动,坚持不懈、持续推进,确保做到以户为单位,农村污水治理全覆盖、全收集、全处理。坚持属地主责、多元共治,因地制宜、梯次推进,建管并重、市场运作,分年度推进实施全县农村生活污水提升治理工程。力争到2025 年,完成全县28 个行政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并完善村庄管控类措施,全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90%以上,设施稳定运行率达90%以上,长效机制进一步健全,全县农村人居环境明显改善,群众幸福感、获得感显著增强,为我县农业农村实现高质量发展超越提供重要支撑。
二、重点任务
(一)坚持规划引领。 编制完成《光泽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厘清全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现状。明确接入乡镇污水处理厂、建设村级集中式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完善管控类设施三条治理路径。按照规划2021-2023 年将分年度不断完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短板,2021 年完成止马镇、鸾凤乡辖区内11个行政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任务及完善管控类设施;2022 年完成司前乡、寨里镇、崇仁乡辖区内13 个行政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任务及完善管控类设施;2023 年完成李坊乡、华桥乡辖区内4个行政村生活污水治理任务及完善管控类设施。 〔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南平市光泽生态环境局牵头,县发改科技局、农业农村局、住建局、城管局、卫健局、水利局配合。以下均需各乡(镇)人民政府落实,不再列出 〕
(二)坚持因地制宜。 鉴于我县农村地广人稀、村庄多山的实际,坚持“因村制宜、因户制宜、一户一策”工作思路,依照各村各户的地形地貌,采取“单户治理”“联户治理”“集中纳管”等三种治污模式。“单户治理”即针对较偏远分散的部分农户采用三格化粪池处理,尾水还林还田资源化利用。“联户治理”即针对相对分散的几十户居民生活污水,统一通过管网接入无动力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还林还田资源化利用。“集中纳管”即针对居民集中的自然村,将村民生活污水通过管网统一接入高负荷渗滤地下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集中处理,处理后尾水可资源化利用。其终端设施采用具有经济适用、低能耗、易维护、高效率特点的“高负荷地下渗滤污水处理复合技术”,将“花园式处理终端”“星级公厕”“尾水资源化利用”等理念融入到村庄旅游产业和生态农业发展中去,推动治理全域化、整治常态化、改造专业化、运维标准化、管理智能化“五化融合”。
〔 责任单位:南平市光泽生态环境局牵头,县住建局、城管局、卫健局、农业农村局、水利局等配合 〕
(三)坚持建管并重。 坚持“修复一批、改造一批、新建一批、淘汰一批”宗旨,委托经验丰富、有相应资质、熟悉农村情况的第三方逐村逐户现场踏勘、合理设计。坚持 “ 一次建设、长久使用 ” ,精心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对处理设施及管网进行日常养护、定期巡查,确保污水有效收集、设施正常运行、出水水质达标。 〔责任单位:光泽县宜居工程建设服务有限公司,南平市光泽生态环境局、县自然资源局、发改科技局、住建局、城管局等按职责分工〕
(四)坚持统筹推进。 坚持 “ 规划、设计、建设、运维 ” 统筹考虑,强化部门协作,推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与农村道路、河道整治、环境治理尤其是入河排污口整治等项目协同建设,与乡(镇)污水厂网建设、农村户厕改造协同推进。 〔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局、南平市光泽生态环境局、住建局、城管局、水利局、交通运输局等按职责分工 〕
(五)坚持多元共治。 各乡(镇)要加强基层协管力量,将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及管网的日常巡查纳入乡(镇)综合执法、村级协管队伍的工作范畴,巡查工作经费纳入年度县级财政预算。发挥村级组织力量,有序组织村民参与项目建设。借助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工青妇组织、当地乡贤、农村“五老”(老党员、老干部、老劳模、老退伍军人、老教师)等力量,建立村民监理名单,不定期开展现场监督,帮助推动项目落地和日常监督。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作用,加强政策解读、案例宣传和问题曝光。 〔 责任单位:南平市光泽生态环境局、县农业农村局牵头,县直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 〕
(六)坚持成效导向。 加强长效机制建设,创新智慧监管模式,完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智慧监管系统,依托省生态云平台 “ 绿盈乡村 ” 模块、市县金山银山平台,统一建档落图,分级分类汇聚在线监测监控数据,实现任务在线调度管理、问题及时转办督办、整改限期落实反馈。建立第三方评估制度,常态化开展成效评估、明察暗访、企业信用评价。以污水收集率、出水达标率为重点,每半年开展成效考核。 〔 责任单位:南平市光泽生态环境局牵头,县农业农村局、住建局、发改科技局等配合 〕
三、实施模式
(七)积极推行城乡水务一体化
明确项目实施主体。 坚持整县推进,优选国有企业作为项目业主统一负责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 “ 投、建、管、运 ” 。 〔 责任单位:光泽县宜居工程建设服务有限公司 〕
稳步推进一体化。 坚持建管一体化、供排一体化,统筹考虑区域协同搭配、收益平衡,支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与收益较好的城镇污水处理、城乡供水、资源产业开发、乡村旅游、现代农业等关联项目或产业一体实施、统筹推进,整体打包委托专业公司统一负责建设运维。按照建管一体化要求,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及后期日常运维统一由中标方负责,运维费用由县财政予以保障。 〔 责任单位:南平市光泽生态环境局、县住建局、城管局、水利局按职责分工 〕
明晰资产权属。 根据产权及经营权归属,依法依规、分类分步推进已建设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资产整合,逐步实现由同一公司负责。对产权及经营权属于集体或国有的,通过无偿使用、租赁、作价入股、委托代管、兼并收购等方式整合;对其他情形的,鼓励通过作价入股、兼并收购等方式进行资产回购,或待特许经营期限到期后实施整合。 〔 责任单位:县国资公司、南平市光泽生态环境局、住建局、城管局、水利局按职责分工 〕
(八)积极创新投融资模式
1. 统筹涉农资金。 积极争取上级农村环境整治资金支持,每年统筹安排30%年度省级重点流域生态保护补偿资金、10%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资金等涉农、涉水资金,保障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建设及运维。 〔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牵头,县农业农村局、南平市光泽生态环境局、自然资源局、水利局配合 〕
2. 拓宽融资渠道。 积极推行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模式(EOD模式),探索“六个一点”模式即“居民缴一点、政府补一点、企业担一点、部委奖一点、社会捐一点、综合项目平衡一点”,积极争取国家开发银行“百县千亿、千县万亿”工程项目贷款支持。项目实施过程中,要严防新增政府隐性债务。 〔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南平市光泽生态环境局牵头,县发改科技局、农业农村局、水利局、文旅局等配合 〕
3. 资金拼盘计划。 “十四五”期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规划项目所需建设资金4394 万元由省级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资金690 万、中央农村环境整治资金660 万、2021-2023 年重点流域生态补偿资金合计拨出约2744 万、2021-2023 年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资金合计拨出约300 万予以保障。后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行维护经费由每年重点流域生态补偿资金拨出80万元予以充分保障。 〔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牵头,县发改科技局、南平市光泽生态环境局、农业农村局配合 〕
4. 推行使用者付费。 逐步推行使用者付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每户每年上交 60 元保洁费,该笔费用部分可用于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维保障。同时,建立财政补贴与使用者付费的合理分担机制,对使用者付费一时不能弥补需支付的污水处理服务费的,按照权属责任,由所在地乡(镇)政府予以补足。 〔 责任单位:县发改科技局、财政局、南平市光泽生态环境局牵头,县农业农村局、住建局、城管局、水利局配合 〕
四、保障措施
(九)提高站位,强化组织领导
实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是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闽考察重要讲话精神的具体举措,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光泽县宜居工程建设服务有限公司是组织实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责任主体,其所属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技术服务部工作专班,要依法依规开展项目审批、用地征地、施工建设、资产划转、资产收购等工作。各乡(镇)人民政府及村委会是项目受益方,具有属地责任,需积极与村民沟通协调解决用地事宜及费用。县级已成立由县长任组长,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定期研究部署推进各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在县住建局。
(十)统筹推进,强化部门协作
光泽县宜居工程建设服务有限公司作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业主,负责整体打包全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统一报批相关审批手续。南平市光泽生态环境局负责督促指导项目推进,开展工作考核等。县农业农村局统筹协调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纳入乡村振兴战略、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统筹推进实施,会同南平市光泽生态环境局开展通报。县住建局、城管局按职责分工,分别督促指导推动城镇(含乡镇)污水处理厂管网向城镇周边村庄延伸覆盖,衔接农村生活污水管网。县卫健局会同县农业农村局指导无需纳管处理户厕三格化粪池尾水开展资源化利用,不得直接排入水体。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涉及建设用地审批的,由项目业主将整个项目用地统一打包报批,县自然资源局可在乡(镇)国土空间规划和村庄规划中预留不超过 5 %建设用地机动指标,以满足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建设用地需求,并开辟用地审批绿色通道,支持单列审批。
(十一)实效考评,强化成果运用
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成效纳入乡村振兴实效考评和绿盈乡村、卫生城市、文明村镇等相关创先评优标准(体系),并作为绿色发展与绩效考核、党政领导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乡村振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河湖长制考核的重要内容,并常态化开展调度、督办、考核。对治理成效显著、工作业绩突出的,优先评为乡村振兴先进单位、先进个人;对工作推进不力的,实行通报约谈;对虚假治理、表面治理、敷衍治理的,严肃问责,依法依规追究相关领导和责任人责任。
附件: 1. 全县农村生活污水提升治理重点任务细化分解表
2. 全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改革措施清单
附件 1
全县农村生活污水提升治理重点任务细化分解表附件 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