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政办〔2021〕36 号
光泽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光泽县深入推进闽江流域生态环境综合
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光泽县深入推进闽江流域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光泽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 年11 月16 日
光泽县深入推进闽江流域生态环境
综合治理实施方案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入推进闽江流域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闽政办〔2021〕10 号)和《南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平市深入推进闽江流域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实施方案》(南政办〔2021〕20 号)有关要求,为深入推进光泽县闽江流域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长江‘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让黄河成为造福人民的幸福河 ” 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来闽考察重要讲话精神,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统筹推进安全保障、污染防控、生态修复、保护开发等工作。紧紧围绕省、市关于闽江流域综合治理方案,构建完善 “ 水安全、水环境、水生态、水监管、水产业 ” 五位一体的水生态文明体系,努力把富屯溪流域(光泽段)建设成为安全、健康、美丽、繁荣的幸福河,全方位推动绿色高质量发展超越,奋力谱写生态光泽建设新篇章。
二、工作目标
2021—2022 年,富屯溪流域(光泽段)Ⅰ—Ⅲ类水质比例保持在100%,其中Ⅰ—Ⅱ类优质水比例稳中有升。到2021 年底,流域生态环境突出问题得到进一步解决,环境基础设施进一步完善,安全保障水平持续提升,生态修复有序推进,保护修复机制初步建立;到2022 年底,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全面完成,流域环境质量和生态功能显著改善,资源环境承载能力有效提升,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协同并进,“美丽河湖”建设迈出坚实步伐。
三、治理范围
富屯溪流域(光泽段)是闽江流域的重要支流及源头之一,以富屯溪(光泽段)治理为突破口,统筹推进富屯溪流域(光泽段)综合治理。治理范围主要包括富屯溪(光泽段)、西溪、北溪等主要河流,覆盖全县8 个乡(镇)。
四、主要任务
(一)完善保障基础,确保水安全
1. 加强流域防洪安全。 持续推进光泽县中小河流、重点河段防洪治理,优化流域防洪布局,提升城区防洪标准。加快实施城区防洪治涝工程,提高城区防洪治涝能力。2021 年度实施3 条18公里中小河流治理,2022 年度实施4 条22.7 公里治理任务;2021-2022 年完成水库除险加固任务2 座,继续加强山洪灾害防治,优化监测站网布局,加大重点山洪沟治理力度,2021—2022 年,完成我县非工程措施建设。
责任单位: 县水利局
2. 持续提升城乡供水安全。 持续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重点建设光泽第二水源引调水工程,持续提升水资源调蓄供给能力。持续做好农村供水工程,加快引进有实力的企业合作建设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2022 年我县完成合作并开工建设。
责任单位: 县水利局
3. 巩固提升农村饮水安全。 持续实施巩固提升农村饮水安全为民办实事项目,大力推进城乡供水融合发展,全面巩固提升农村供水保障水平。2021 年全县新改扩建规模化水厂2 处、铺设管网50 公里,覆盖行政村40 个,实现受益人口1.5 万人。2021 年底前、2022 年底前,农村集中供水率分别达到94%、95%以上,自来水普及率分别达到92%、94%以上。
责任单位: 县水利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4. 保障饮用水水源地安全。 全面开展农村饮用水水源地摸底排查、保护区(或保护范围)划定、边界标志设立和生态环境问题清理整治工作。完成鸾凤乡饶坪村梁家坊水厂北坑山涧水千人以上农村集中式饮水水源地保护范围划定;建立千人以下农村分散式饮用水水源地名录和千人以上农村集中供水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问题台账;到2021 年底,巩固提升农村“千吨万人”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专项整治成效,基本完成千人以上农村集中式水源地生态环境整治;到2022 年底,县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Ⅲ类以上水质比例保持100%。
责任单位: 县水利局、南平市光泽生态环境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二)加强源头治理,改善水环境
5. 加强入河排污口治理。 把入河排污口纳入河湖长制日常重点巡查范围,全面溯源查清流域各类排污口情况和存在问题,“一口一策”制定整治方案,分类推进整治。2021 年底前,完成禁止和限制排污区内入河排污口整治;2022 年底前,完成全县入河排污口整治,并巩固整治成效。
责任单位: 各乡(镇)人民政府
指导单位: 南平市光泽生态环境局
6. 强化企业污染防治。 加强工矿企业污染防治,强化造纸、化工等企业的治理。2021 年完成辖区内美迪化工、圣农集团等企业清洁生产验收。实行废水分质分类处理,加快废水循环利用和分级回用。持续开展“散乱污”企业整治,完成排查摸底,动态更新污染源清单台账,依法采取关停取缔、整合搬迁、整改提升等分类措施予以处置。
责任单位: 各乡(镇)人民政府
指导单位: 县工信商务局、发改科技局、交通运输局、南平市光泽生态环境局
7. 严控工业园区污染。 按照工业园区标准化创建要求,加快污水集中收集处理,推进工业园区污水处理设施提标改造和雨污分流改造,全面建设“污水零直排区”。全面排查省级工业园区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情况,建立“一区一档”“一厂一档”。围绕问题导向,明确整改措施,和顺工业园区2021 年底前完成破损管网修复及城镇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
责任单位: 县工业园区管委会
指导单位: 县工信商务局、南平市光泽生态环境局
8. 推进船舶污染治理。 加强运输、采砂等各类船舶监管,提升船舶污染防治水平,淘汰达到强制报废条件的船舶,全面推行国六标准船用柴油。
责任单位: 县交通运输局
9. 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整治。 推广绿色防控技术,加强病虫害监测预警和统防统治,提升高效药械替代水平,积极发展绿肥种植2 万亩,2021—2022 年,全县主要农作物化肥、农药使用量每年减少2%以上;持续巩固畜禽养殖污染治理成效,落实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措施,2021 年底前、2022 年底前,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分别达到95%、96%以上,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保持100%。
责任单位: 县农业农村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10. 攻坚水产养殖污染整治。 积极推进辖区内在产的3 家鳗鱼养殖企业尾水智能化治理升级改造,安装尾水排放在线监控,确保尾水达标排放。持续加大对鳗鱼养殖场监管力度,对养鳗场每月巡查检查,严厉打击违法占地、违法取水、超标排放等行为。到2021 年底实现所有鳗鱼养殖企业尾水稳定达标排放。
责任单位: 县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局、水利局、南平市光泽生态环境局
11. 提升城市生活污水治理能力。 持续开展城市污水管网维护管养,落实雨污分流,提升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和进水BOD浓度。加快城市污水管网建设,确保2021 年完成新建改造城市污水管网7 公里以上,争取2022 年完成10 公里以上,2023 年全面补齐城市污水处理设施短板。做好污水处理厂一厂一策项目编制,每月通报管网建设、排查管护、BOD 浓度、集中收集率、提质增效、环保督察整改等工作进展,把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工作纳入县绿色考评,出台污水处理厂考评办法。2021 年底前,城市建成区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达到70%或在2018 年基础上增加10 个百分点以上;2022 年底前污水处理率达95%以上。
责任单位: 县城管局
12.提升乡镇生活污水治理能力。 组织专业力量对乡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管网建设及运行现状进行调查摸底,按“轻、重、缓、急”制定分阶段计划;统筹考虑资金拼盘,确保支撑到位;以县域为单位将乡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改造提升、管网铺设、运行管护进行整体捆绑打包,统一委托有实力、有经验的第三方实施,2021 年完成光泽县市场化合同签订,2022 年全面完成,全面提升乡(镇)生活污水治理的专业化、规范化水平。2021 年,全县新建乡(镇)生活污水管网10 公里以上,2025 年底前实现集镇区生活污水全收集、全处理。
责任单位: 各乡(镇)人民政府
指导单位: 县住建局
13.提升村庄生活污水治理能力。 重点推进止马镇止马村、白门楼村、杉关村、亲睦村、岛石村、仁厚村,鸾凤乡饶坪村、君山村、黄溪村、上屯村、大陂村等11 个村庄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项目,2021 年新创建10 个初级版“绿盈乡村”,5 个中级版“绿盈乡村”,1 个高级版“绿盈乡村”。2021年底前、2022 年底前全县创建率分别达到70%、80%以上。
责任单位: 止马镇、鸾凤乡人民政府,光泽县宜居工程建设服务有限公司
指导单位: 南平市光泽生态环境局
(三)修复流域水系,优化水生态
14.推进主要流域和小流域水质不稳定断面整治。 切实加强全县主要流域2 个、小流域28 个水质断面监测,确保断面水质不稳定问题全部整改到位。加快和顺园区重点排污企业污水处理设施技术改造、修复和顺园区污水管网,并新建一座日处理3.5万吨的高标准的综合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相关工程,彻底解决和顺园区水质不稳定问题。
责任单位: 各乡(镇)人民政府
指导单位: 县工信商务局、住建局、城管局、工业园区管委会、南平市光泽生态环境局
15.加强流域水系综合治理。 持续做好坡耕地、小流域等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实施茶果园生态化改造,2021 年综合治理水土流失面1.25 万亩、2022 年综合治理1 万亩。推进农村水系综合整治工作,全面实施河道清淤疏浚和水美乡村建设项目,2021 年完成河道清淤疏浚2 条、2022 年完成3 条。
责任单位: 县水利局、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林业局
16.持续推进水电站综合改造。 加快推动水电站生态改造,基本解决水电站开发造成的减水脱流问题。完成56 座水电站生态改造、安装在线监控装置并联入在线监控平台。完善水电站生态下泄流量考核办法,加强在线监控和定期通报,加大对水电站未落实生态下泄流量的执法力度,督促泄放不合格电站限期整改;督促无信号或弱信号电站下泄流量数据稳定上传工作;推动安全隐患严重、生态影响大和涉及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的水电站逐步退出;对泄放不合格水电站采取暂缓结算电费等制裁措施。到2021 年底生态下泄流量执行合格的水电站达到85%以上、2022年底前达到90%以上。
责任单位: 县水利局、发改科技局、工信商务局、南平市光泽生态环境局
17.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 优化建设以武夷山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加强江河源头重要水源涵养区、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分布区生物多样性保护。加强森林资源保护,改善林分结构,每年植树造林1 万亩以上,2021—2022 年森林覆盖率继续保持全市前列。配合市级行政主管部门严格实行闽江禁渔制度,加强西溪中华鳖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水域及全县其它重点渔业水域的渔业资源保护。严厉打击电、毒、炸鱼等渔业违法行为。结合“健康河湖”创建工作,推进流域生态生物多样化,2021 年全县增殖放流鲢、鳙、草鱼、大鲵、中华鳖、半刺厚唇鱼、黄颡鱼等水生动物苗种28.62 万尾(只);预计2022 年增殖放流水生动物苗种30 万尾以上。
责任单位:县林业局、农业农村局
18.开展 “ 健康河湖 ” 创建工作。 加强与省河湖健康研究中心合作,邀请专家团队针对每条目标河流深入分析,问诊把脉,形成问题清单强化问题整改,在2020 年清溪被评为非常健康河流的基础上,通过改善提升生物多样性、物理结构、生态状况指数等措施,2021—2022 年,每年至少新增创一条非常健康河流;积极对接“美丽河湖”和生态系统健康评价指标体系建设,争取“美丽河湖”建设试点,打造一批具有亲水廊道、文化景观带等的“美丽河湖”。
责任单位:县水利局、农业农村局、南平市光泽生态环境局
(四)实施综合管护,严格水监管
19.持续攻坚河湖 “ 四乱 ” 问题整治。 持续强化河湖管护,充分调动各级河长、河段长、河道专管员、民间护河志愿者等加强河道日常巡查和四乱整治,做到四乱问题发现一个、整治一个。2021—2022 年建立河湖“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机制,实行每月一报和河长令、交办单、督办单等方式全过程督办,组织开展“回头看”,将清理整治进一步向中小河流、农村河湖支流等大范围延伸。结合福建省“两违”综合治理专项行动,开展非法侵占河湖“两违”整治,严厉打击侵占河道、非法采砂等问题,持续改善河湖面貌。2021 年省河长办第三方暗访发现我县四乱问题6 个,县自查上报水利部清四乱系统平台问题11 个,目前已全部完成整改并销号。下一步针对中央、省上督查新发现的河湖“四乱”问题,我县将始终坚持及时核查落实,采取具体责任到单位到人、推动生态联合执法等有力措施,确保落实。
责任单位:县水利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城管局
20.加大清理打击非法建设力度。 充分利用《福建省自然资源执法监察综合管理系统》开展动态巡查,早发现、早制止,发现一起处置一起,加快清理闽江流域沿江两岸一重山范围内非法建设项目,严厉打击非法开山采石,严厉打击非法码头。清理各类非法和废弃养殖设施。
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交通运输局、农业农村局
21.持续加强水资源监管。 全县用水总量、万元GDP 用水量指标控制在省上下达任务目标以内,严格控制水资源管理三条红线;完成富屯溪流域水量分配、取水工程(设施)核查及整改提升工作,严格取水许可审批监管,对年取水量50 万立方米的非农取水口的水量在线监测设施做到应装尽装。加强节约用水管理,开展节水型社会和节水型企业建设。加快谋划、推进南平市数字水利与流域监管平台项目,提升流域监管数字化、智能化水平。在22 个河段安装33 个摄像头,实现实时监控河流动态,落实智慧河道水资源监管。
责任单位:县水利局、工信商务局
22.深入推广生态巡查机制。 全面推行林长制, 应用全省林长制智慧管理平台,加快智慧林业建设,充分应用遥感影像、视频监控、无人机调查等感知平台,强化森林资源管理动态监测,及时掌握资源动态变化,提高预警预报能力。
23.强化湿地监管。 强化项目占用湿地管理,监督建设单位落实湿地“占补平衡”和生态保护修复工作。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加强重点监管和信用监管,依法严肃查处违法违规占用湿地行为。
责任单位:县林业局、水利局、自然资源局、南平市光泽生态环境局
(五)科学开发资源,发展水产业
24.科学规划布局水产业。 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三线一单”及相关规划要求,调整优化不符合生态环境功能定位的产业布局,严格准入条件,严禁污染企业由闽江下游向上游转移。结合编制“十四五”规划,推动形成有利于闽江流域生态环境的产业布局,更加突出绿色产业和生态环境的高质量发展。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逐步构建以流域控制单元落实各级行政区域责任的全流域空间管控体系,强化水质目标管理。强化涉河项目审批,加强河岸生态线管护。
责任单位:县发改科技局、水利局、自然资源局、南平市光泽生态环境局
25.合理开发利用水资源。 立足光泽优越生态资源禀赋,探索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把生态优势、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产业优势,做足水文章。依托优质的肖家坑山泉水水源,撬动社会资本投入,引进投资20 亿元的泽汇渔业和投资1.3 亿元的武夷瑞泉公司,建设水产业园,提升山泉水的有效利用。依托优质的地下矿泉水水资源,引进武夷山矿泉水加工项目,创建武夷山矿泉水品牌。谋划生成一批布局合理、操作性强、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好的水产业项目,精准引进水资源开发上下游企业,延伸水业产业链,实现上下游企业集中集聚。讲好泡茶水、健康水、美容水、长寿水等水故事,打造武夷水文化,提升水资源产品知名度和附加值,通过文化搭台、经济唱戏,实现水生态产品价值提升。
责任单位:县水利局、发改科技局、自然资源局、工信商务局、文旅局
26.大力建设水美乡村。 借鉴浦城县官田溪河道疏浚与水美乡村建设模式,围绕乡村振兴示范带和试点村建设,将河道疏浚项目的谋划、实施与农村产业发展结合,并将实施河道疏浚的收益与农业、林业等政策资金相叠加,投入水美乡村建设,在设计时要注重叠水景观设计,大力发展涉水产业,实现村集体、村民持续增收。完成1 个水美乡村示范建设项目。
责任单位:县水利局、农业农村局、林业局
五、工作机制
(一)严格落实责任。 各级各部门要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统筹推进水安全、水环境、水生态、水监管、水产业各项工作。各乡(镇)、部门要强化 “ 党政同责 ”“ 一岗双责 ” ,严格落实属地责任,主要领导作为本行政区第一责任人,要把富屯溪流域(光泽段)保护修复摆在突出位置,组织制定本地区具体实施方案。各相关部门要严格落实监管责任,主动对标、积极作为、分工协作、共同发力,构建闽江大保护、大修复、齐抓共管的格局。
(二)严肃监督执法。 健全完善富屯溪水环境监测网络,水质异常及时预警,相关河长立即组织会商研判,制定并落实整改方案。完善生态环境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推进联合执法、区域执法,严厉打击流域生态环境违法行为,推进生态环境损害的修复和赔偿制度落实,保障闽江生态环境安全。
(三)强化跟踪督导。 强化项目闭环管理,围绕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实行清单化管理,对影响闽江流域生态环境的重点问题,列入县大督查范围,持续跟踪督促具体整改措施推进进度;对纳入富屯溪流域(光泽段)生态环境综合治理的项目,符合条件的要参照重点项目管理,优先保障前期要素。加强跟踪调度,由各级河长办牵头,部门分片挂钩,定期会商研判,协调解决实施过程中的突出问题。强化督导考核,考核结果纳入绩效考核、生态环境目标责任制和河湖长制考核。
(四)推进全民共治。 实时公开水质状况、工作推进动态,利用互联网、举报电话等收集社会各界举报投诉信息,及时回应热点难点。总结推广各地的好经验好做法,推广生态环境治理技术,不断提升富屯溪流域(光泽段)生态综合治理质量。发挥各种新闻媒体和社会环保组织作用,多渠道宣传闽江保护修复的重要意义,凝聚社会共识,引导群众建言献策,鼓励企业家、民间乡贤参与治理,共建 “ 幸福河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