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泰县人民政府文件
樟政综〔2021〕48 号
永泰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永泰县美丽乡村建设重点县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永泰县美丽乡村建设重点县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文件要求,抓好贯彻落实,并于每月25 日前向县委乡村振兴办报送项目进展情况,直至项目完成。
永泰县人民政府
2021 年11 月4 日
永泰县美丽乡村建设重点县实施方案
在新发展阶段,“三农”工作是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工作的重点难点。根据《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美丽乡村建设工作的通知》(财农〔2016〕107 号)和7 月6 日美丽乡村重点县建设工作推进视频会有关要求,为进一步补齐农业农村短板弱项,深化农村综合改革,因地制宜推进村庄建设,提升乡村风貌,推动美丽经济转化,激发乡村活力,探索形成符合实际、各具特色、可复制推广的美丽乡村建设样板,建设永泰现代化绿色发展先行区,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主要目标
通过实施美丽乡村建设重点县,农业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升级,乡村经济不断发展壮大,全域旅游空间格局进一步拓展,人居环境整治全面提升,数字乡村建设进一步深化,乡村建设行动全面启动,乡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短板进一步补齐,形成大樟溪沿线美丽村庄及乡村振兴示范带雏形,立足永泰实际,注重县域内美丽乡村建设的整体性、系统性和协调性,规划好、建设好、传承好、经营好宜居宜业美丽乡村,探索形成符合实际、各具特色、可复制推广的美丽乡村建设样板。
(二)空间布局
1.严格保护生态空间
坚持生态优先,根据我县主体功能定位,以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双评价”结果为基础,合理划定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开发管制界限,守牢绿水青山基础上培育金山银山。树立山水林田湖草生命共同体理念,坚决守住自然生态安全边界,强化生态空间管理,确保生态功能不降低、面积不减少、性质不改变,将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的约束落实到环境管控单元。
2.优化调整农业空间
严守永久基本农田红线,加强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和管理,实施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综合保护,保障粮食安全,严防农地非农化。将园地、林地、其他农用地、建设用地、未利用地、已批已供现状仍为耕地从永久基本农田图斑中剔除。对现有永久基本农田进行补划,明确永久基本农田缺口。支持特色现代农业生产,优化、构建“一带三区多点”的农业空间布局,即以葛岭、城峰、嵩口、梧桐、长庆等乡镇为重点区域的大樟溪李果产业带,以粮食产业区、蔬菜产业区和枇杷产业区为主体的“三个片区”,以及茶叶产业、食用菌产业、中药材产业、花卉种植等特色农业“多点”产业区。
3.合理布局城镇空间
科学划定城镇开发边界,推动城镇空间集约高效发展,前瞻现代化美丽永泰的未来发展用地需求,做好空间战略留白的划定与管控。以做大县城、做强中心、做精城镇、振兴乡村、城乡区域协调为导向,推动大樟溪沿线的城镇空间和产业空间相对集中布局、组团式发展,构建形成“一轴串连、一核引领、三组团协同”的城乡空间布局:“一轴”为大樟溪城镇发展轴;“一核”为县城中心城区、县域极核,集中高端公共服务与对外旅游综合服务职能;“三组团”包括嵩口、梧桐、大洋组团。合理确定城镇开发边界内集中建设地区的空间布局,明确主要发展方向、空间形态和用地构成。
4.加快推进大樟溪绿色发展带
大樟溪绿色发展带横穿覆盖我县全域核心生态资源,连接两大自然保护区、众多水源地保护区,串接塘前、葛岭、城关、富泉、赤锡、梧桐、嵩口等重点产业区和赤壁、云顶、古镇、国家级省级传统村落和古庄寨等特色旅游资源。发挥交通、生态、文化、温泉等优势,顺应长廊式谷地、斗状和串珠状小回廊谷地、峡谷等地形地貌,建设集多产业叠加布局、旅游设施与服务配套完善、生态景观建设、文化底蕴挖掘展示等功能于一体的绿色发展带。依托大樟溪绿色发展带上的国家、省级传统村落、历史文化名镇、红色旅游村庄等重点村,推动美丽乡村串珠成链、连线成片,集聚发展。
(三)项目概况
永泰县美丽乡村建设重点县项目围绕“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推进乡村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振兴。立足永泰发展区位、生态资源、人文底蕴优势,重点围绕大樟溪沿线美丽村庄及乡村振兴示范带,涉及大樟溪沿线乡镇梧桐镇、嵩口镇、同安镇、大洋镇、赤锡乡、富泉乡等乡镇93 个村,避免项目资金过度集中于个别镇、村,也避免简单搞21 个乡镇255 个村全覆盖。以美丽乡村提档升级为目标,以项目为抓手,推进乡村产业高质量发展,补齐乡村建设短板弱项,提升乡村综合治理,为深化农村综合改革,探索完善财政支持美丽乡村建设,提供符合永泰实际、具有永泰特色、可复制可推广的美丽乡村建设样板。美丽乡村重点县项目总投资约为1.46 亿元,建设时间为2021 年至2022 年,主要从因地制宜的推进村庄建设、采取多种措施促进转化为美丽经济、建设重点要串珠成链提升乡村风貌、数字智治激发乡村的活力等4 个方面谋划,共计9 大类项目。
二、主要建设内容和任务
(一)因地制宜的推进村庄建设
重点推进农村污水治理提升、湿垃圾处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及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计划投资5090 万元,其中中央财政奖补资金2590 万元,预计2022 年完成。
1.农村污水治理提升。计划投资2500 万元,其中中央奖补资金500 万元,预计2022 年完成。
完成嵩口、梧桐、塘前、赤锡等乡镇18 个村的农村生活污水提升治理项目。主要通过接驳乡镇污水管网、新建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净化槽、三格式化粪池等。
2.湿垃圾处理。计划投资230 万元,其中中央奖补资金210万元,预计2022 年完成。
在7 个农村“家园清洁”试点村各建设一座湿垃圾处理站。
3.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及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计划投资2360 元,其中中央奖补资金1880 万元,预计2022 年完成。
开展全县文明积分制配套建设,制作星级文明户、“美丽庭院”示范户牌子和“门前三包”、村规民约、展示栏、网格示意图等制度牌,“美丽庭院”建设;在21 个乡镇所辖村实施农村户厕改造;在大洋镇溪 墘 村、同安镇芹草村、葛岭镇溪洋村、丹云乡赤岸村等村建设公共厕所;实施葛岭镇蒲边村布莲坑自然村机耕路修复及配套设施项目,葛岭镇溪洋村崩 坵 自然村至青梅场道路拓宽硬化,葛岭镇溪洋村回垄自然村通村道路建设;实施城峰镇凤岭村单兜松至斜村机耕路硬化,城峰镇太原村潘濑道路建设;实施富泉乡德洋村坪面机耕路修建硬化、路灯修复,富泉乡瑞应村 沶 头桥加宽、房屋立面改造及环境整治、下洋文体楼至小岭路隔 坵 头道路建设,富泉乡协星村移民点至下峰水库道路提升改造工程、路边绿化美化、房前屋后整治,富泉乡芭蕉村民宿周边绿化提升及邻水栈道,富泉乡力华村公交休闲站点及周边配套设施建设,富泉乡蜚安村道路改造及尾林至牛坪路段建设,富泉乡力星村双溪口农家书屋改造装修工程;实施盘谷乡水尾村碓披至井冲垄自然村道路硬化及桥涵建设,荣阳村道路桥涵建设,盘谷乡福坪村伴莲湾通往方壶山道路工程,盘谷乡官村村溪竹栏休闲步道建设;实施霞拔乡南坑村、福长村、霞拔村、锦安村开展环境整治,霞拔乡长中村寨下垄至章堂隔路段整修;实施东洋乡东洋村、东斗村环境整治;实施丹云乡前洋村、丹云村沿线开展环境综合整治;实施白云乡白云村旧街坊水沟改造;实施长庆镇先锋村方架至田地山自然村村道拓宽硬化;实施盖洋乡前湖村仙妈桥建设,盖洋乡前湖村仙亭山道路扩建硬化,盖洋乡前湖村仙亭山登山步道建设;实施红星乡红星村环境提升项目,建设休闲步道;实施 洑 口乡梧村村自然村道路建设, 洑 口乡双溪村官林自然村道路建设,洑 口乡梅村村畲地自然村道路建设, 洑 口乡紫山村谷架坪自然村道路建设;岭路乡凤落村红色革命遗址(旧址)修缮提升。
(二)采取多种措施促进转化为美丽经济
重点推进乡村文旅基础设施提升、党建引领经济合作社、传统农业提档转化美丽经济和改善农业生态环境项目等,计划投资3145 万元,其中中央财政奖补资金2535 万元,预计2022年完成。
1.实施乡村文旅基础设施提升。计划投资335 万元,其中中央奖补资金335 万元,预计2022 年完成。
实施相关宣传项目建设。 在梧桐镇春光村、嵩口镇下坂村、同安镇洋头村等村开展美丽乡村建设重点县、乡村振兴示范宣传项目建设。
提升红色旅游配套建设。 实施红色文化研学基地、景观提升建设,红色文化步道、休闲步道等建设项目。
农耕文化保护和开发。 实施5 个村农耕文化项目建设,推动农旅文化融合发展。
2.党建引领经济合作社。计划投资800 万元,其中中央奖补资金800 万元,预计2022 年完成。
依托美丽乡村建设,整合农村红色、绿色和古庄寨堡等文化旅游资源,同时盘活农村闲置学校、厂房、民房等,打造集研学、避暑、养生等一体的乡村旅游产业。通过择优试点、示范带动,实现农民专业合作社多产业联动发展。补助资金主要用于村党组织领办合作社周边道路、房屋立面改造、环境绿化、美化、亮化等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和示范基地基础设施改造提升,促进合作社引领乡村特色产业发展等。增加村集体收入,并带动村民增收,实现乡村资源转化为美丽经济。
3.传统农业提档转化美丽经济。计划投资1500 万元,其中中央奖补资金1000 万元,预计2022 年完成。
开展特色经济作物典型示范。 结合美丽乡村绿化环境项目,转化美丽经济,规整村庄农事建设风貌,开展特色经济作物典型示范,实施1 个李果种业创新中心,梧桐镇三富村等10 个鲜食李标准化生产基地、梧桐镇埔埕村等4 个淡李干加工示范点。
传统农业提档升级。 改善农业种植环境,发展绿色农业。新建盖洋乡盖洋村、大洋镇明星村、红星乡礼柄村、梧桐镇潼关村等4 个食用菌栽培基地;建设百香果(赤锡乡焦坪村)、葡萄(赤锡乡双桂村、大洋镇溪 墘 村)、猕猴桃(岭路乡云山村)设施栽培基地,建设柑橘(长庆镇福斗村)、桃(葛岭镇巫洋村)、梨(白云乡北山村)等特色水果标准化种植基地;建设 洑口乡紫山村绿色生态茶园。
4.改善农业生态环境项目。计划投资510 万元,其中中央奖补资金400 万元,预计2022 年完成。
发展绿色种养。 推广稻渔综合种养技术面积800 亩,种植油菜花500 亩。建设水肥一体化示范项目500 亩,种植紫云英2000 亩,种植马铃薯示范片200 亩,提升农业生态环境。
提升美丽乡村整体环境。 开展整治农业面源污染,建立农药包装废弃物和废旧农用薄膜回收点40 个,在城关成立回收总站,回收与处置数量30 吨。填埋废弃农村沼气池50 口,示范推广可降解地膜0.4 万亩。提升淡水水环境,水质达标排放,净化乡村水域,优化生态环境。
(三)建设重点要串珠成链提升乡村风貌
重点推进大樟溪沿线美丽村庄及乡村振兴示范带建设,计划投资5555 万元,其中中央财政奖补资金4390 万元,预计2022年完成。
大樟溪沿线美丽村庄及乡村振兴示范带。 实施梧桐镇民主村凤凰街改造项目,梧桐镇春光村沿溪护岸提升、步道建设,梧桐镇白杜村环村道路建设,梧桐镇 坵 演村开展村庄绿化,梧桐镇 坵 演村农房外立面改造,梧桐镇汤埕村开展村庄绿化,梧桐镇汤埕村农房立面改造,梧桐镇潼关村福公亭至潼关阁段环境整治提升项目,梧桐镇三富村蓝莓示范基地配套设施建设,梧桐镇三富村村庄规划及村道整改,梧桐镇圳南村村庄基础设施配套工程,梧桐镇圳南村幸福院外立面改造及周边环境整治,梧桐镇圳南村部至南坂榕树下环境整治提升项目,梧桐镇溪北村村内基础设施配套工程,梧桐镇溪北村上溪口通往贻庆堂厝道路拓宽修缮及周边环境整治,梧桐镇溪北村溪玉线路面硬化,梧桐镇溪北村玉支线机耕路建设,梧桐镇盘富村过路潭步道建设,梧桐镇石尾村村部至鼎涸自然村道路修建;实施同安镇庄寨周边环境整治提升,改造提升同安村农家书屋,推进同安镇洋中村农村品质提升,同安镇洋中村洋中小学前道路整修提升,同安镇官路村机耕路及步道建设、生态茶园等配套设施建设,改造同安小学外立面及周边环境整治,同安镇同安村村庄环境整治与停车场建设,同安镇樟坂村整村环境整治,亮化、美化提升,同安镇三洋片庄寨周边美化花化及道路两旁绿化提升,同安镇坂头村坂头洋河岸提升,路面建设,同安镇尾林村猕猴桃基地配套设施等建设,同安镇占柄村槟榔芋标准化种植基地配套设施建设;实施嵩口镇芦洋村建筑外立面提升改造,嵩口镇下坂村建设一处休闲凉亭和步道,嵩口镇龙湘村半山自然村(草坡头—瓜树葛路段)村道建设,嵩口镇龙湘村旧小学改造,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嵩口镇道南村开展村庄绿化,嵩口镇中山村环境卫生整治,嵩口镇邹湖村村内嵩口法庭、幼儿园路段进行水泥路面改造,嵩口镇三峰村建设路灯70 盏;实施赤锡乡赤锡村村庄绿化,赤锡乡赤锡村培育壮大槟榔芋精深加工小型设施配套建设,赤锡乡赤锡村滨湖路进行亮化美化提升,赤锡乡白叶村文化展馆进行修复提升,赤锡乡荷溪村畲族文化挖掘展示宣传,赤锡乡双桂村郑侨文化挖掘展示宣传;实施大洋镇大展村杆线整治和立面改造提升工程,大洋镇大展村道路改建工程,大洋镇凤阳村至叶洋村公路建设,大洋镇明星村村道至刘智枢厝、刘智成厝道路修建,大洋镇麟阳村五显宫至后卞C293 线道路塌陷修复,大洋镇棋杆村路口至名山室山脚下弱电下地改造工程,大洋镇棋杆村里甲自然村道路建设,大洋镇溪墘 村洋尾自然村后斗垄道路建设,大洋镇浦头村路灯建设40 盏,大洋镇尤 墘 村墓下自然村同垄里自然村道路拓宽改造,大洋镇尤 墘 村新建公厕,大洋镇尤 墘 村台下自然村通自来水厂道路拓宽改造。
(四)数字智治激发乡村的活力
重点推进现代智慧农业项目建设,计划投资760 万元,其中中央财政奖补资金485 万元,预计2022 年完成。
实施现代智慧农业项目。 拟建设1 个现代智慧农业园,1 个数字农业示范基地,8 个农业物联网应用示范点,推进蜂产品加工及SC 认证等品牌创建。
三、预期成果
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立足永泰山、水资源禀赋,以传统农业提升、全域旅游补短板项目、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及乡村振兴示范带建设为抓手,实施一批鲜食李基地、淡李干加工示范点、百香果标准化种植基地以及槟榔芋精深加工项目,推动茶叶、李梅、槟榔芋等特色农业产业提质升级,推进农村一二三产融合发展。依托绿水青山、田园风光,发挥传统村落、庄寨农耕文化及生态优势,发展休闲农业、乡村旅游等乡村新业态、新模式。推动数字化在智慧农业、乡村治理方面的运用。深化农业农村体制机制改革,促进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
四、负面清单(一)严格产业管控。 严禁工业和城镇污染向农业农村转移。严格控制河流湖库投饵网箱养殖。严禁将不达标污水排入农田,严禁将生活垃圾、工业废弃物等倾倒、排放、堆存到农田。
(二)严格土地管控。 严守耕地和生态保护红线,禁止出现对生态红线、永久基本农田等违规越界情况。防止耕地“非粮化”和“非农化”,严格保护耕地,不得违规占用耕地从事非农产业,不能侵害农民财产权益。严格控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严格控制耕地转为林地、园地等其他类型农用地。禁止违法占用耕地建房,不得违规违法买卖宅基地,严格禁止下乡利用农村宅基地建设别墅大院和私人会馆。严禁违规占用耕地和违背自然规律绿化造林、挖湖造景,严格控制非农建设占用耕地。
(三)严格建设管控。 严格规范村庄撤并,严禁违背农民意愿、违反法定程序撤并村庄,不得违背农民意愿、强迫农民上楼。严格遵循乡村规划“三区三线”的空间管制。不搞大拆大建和面子工程。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不搞层层加码,不搞一刀切,不搞形式主义。防止破坏自然生态和乡村风貌。严禁建设过程中推山削坡填塘,改变山水田林园塘等原有风貌,破坏原有的生态环境,或对原有的石砌房屋、院墙等地方特色建筑简单地抹面、粉刷,破坏村庄传统、古朴的村貌。防止搞形象工程。严禁对村庄过度大拆大建,修建大广场、大公园、大标志(牌坊、门楼等)、旅游观光项目等“形象工程”。防止无视乡村实际和发展需求,在特色不突出、优势不明显的地方盲目进行旅游开发。防止照搬城市模式。不提倡村庄道路、沟渠、广场等过度硬化,导致透水不足,或简单模仿城市建设模式,修建假山、亭子等与农村生产生活实际不协调的设施。
(四)严格资金管控。 不得用于单位基本支出、交通工具及通讯设备、修建楼堂馆所、各种奖金津贴和福利补助、偿还债务和垫资等。地方政府不得借乡村振兴之名违法违规变相举债,严禁以已有明确用途的土地出让收入作为偿债资金来源发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尽力而为、量力而行,严禁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防止政府大包大揽。要厘清政府与市场边界,防止出现政府靠举债“垒大户”“堆盆景”的情况,要大力引入工商资本,激发农民群众内生动力,形成协同推进乡村振兴的工作合力。防止内部少数人控制和外部资本侵占集体资产,防止脱实向虚倾向,严格管控风险,提高金融服务乡村振兴能力和水平。
五、管理监督(一)资金使用
严格执行《财政部关于印发<农村综合性改革转移支付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21〕36 号)及我省农村综合性改革转移支付资金管理规定,根据财政部对中央补助资金全部用于农村综合性改革美丽乡村重点县项目的要求,遵循“财政引导、以奖代补,专款专用、注重实效,上下联动、形成合力”的原则,确保各级财政安排的补助资金全部用于美丽乡村重点县项目建设。积极整合安排美丽乡村重点县建设资金,采取资金整合、以奖代补、政府与社会合作等方式统筹相关资金。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引导各方力量投向美丽乡村重点项目,放大财政资金使用效能。
(二)资金分配计划
中央财政奖补资金和其他资金主要分配4 个方面项目,计划投资14550 万元(其中:中央财政奖补资金10000 万元、其他资金4550 万元)
1.因地制宜的推进村庄建设类项目计划投资5090 万元,其中:拟分配中央财政奖补资金2590 万元,占比17.8%,整合其他资金2500 万元,占比17.18%。
2.采取多种措施促进转化为美丽经济类项目计划投资3145万元,其中:拟分配中央财政奖补资金2535 万元,占比17.43%,整合其他资金610 万元,占比4.19%。
3.建设重点要串珠成链提升乡村风貌类项目计划投资5555万元,其中:拟分配中央财政奖补资金4390 万元,占比30.17%,整合其他资金1165 万元,占比8.01%。
4.数字智治激发乡村的活力类项目计划投资760 万元,其中:拟分配中央财政奖补资金485 万元,占比3.33%,整合其他资金275 万元,占比1.89%。
(三)资金监管
加强对资金筹集和使用情况的监督管理。美丽乡村建设资金的使用,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政政策、财务规章制度、招投标管理、“三资管理”等规定,县财政局和项目主管部门加强项目的监督管理,采取事前、事中、事后相结合,日常监督与专项监督相结合的方式,对项目实施全过程监督管理。项目建成后,按规定程序验收合格后进行公开公示。县财政局按规定下达资金,资金的支出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有关规定执行。同时应按规定的用途和范围使用美丽乡村重点县专项资金,自觉接受财政、审计等部门的检查和监督,确保资金安全高效。美丽乡村建设项目整合的其他涉农资金,严格执行相关资金管理办法规定,要按照“花钱建机制、机制有长效”的原则,匹配好改革事项、建设项目和补助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能。纳入中央财政资金补助的项目应做好与其他渠道资金衔接,统筹整合使用相关资金。中央财政资金不得用于建设形象工程;不得用于担保、抵押和偿还村级债务,不得弥补企业、合作社等经营组织亏损,不得用于楼堂馆所、博物馆、特色小镇等建设项目;不得用于开展担保、贴息、设立基金等金融领域,支付地方政府或政府融资平台拖欠的款项、偿还债务等;不得用于规模化高标准农田建设、大中型生产装备设施建设等;不得用于行业主管部门履职所需的支出事项;不得用于人员经费或补贴、各种奖金、津贴和福利补助、弥补经营性亏损和偿还债务,购置交通工具等支出;不得用于与美丽乡村建设无关内容;不得擅自更改资金的使用范围,补助环节和补助标准;不得用于明令禁止的其他支出事项。坚持“性质不变、用途不变、渠道不变”的原则严禁挤占挪用。严格控制村级自筹资金规模,美丽乡村建设项目乡镇、村级组织严禁违规举债,严控债务风险,防止增加乡镇、村隐性债务。
(四)项目建设管理
美丽乡村建设项目所在乡镇、村要制定项目建设方案,做好项目申报、设计、招投标、实施、验收等工作,确保完成建设任务。美丽乡村建设项目必须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以及省、市、县出台的招投标管理相关规定。依法加强和规范项目管理,严禁违反城乡规划、土地管理、环境保护等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擅自开工建设。严格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合同管理制和工程监理制,严格把握建设标准,严把设计、施工、材料质量关,精心组织项目实施,建立“一项目一档案”制度。
(五)项目验收管理
项目建成后,严格按照相关项目竣工验收管理办法进行竣工验收并及时移交使用。
1.由乡镇或村组织实施的项目。 竣工后,由乡镇对照方案组织本乡镇项目相关负责人员以及工程建设相关单位进行验收,初步验收合格后,向县财政局提出验收申请,县财政局牵头,组织县农业农村局、县委乡村振兴办及相关项目主管部门等对项目进行验收。
2.由县直主管部门组织实施的项目。 竣工后,由项目县直主管部门对照方案进行验收,初步验收合格后,向县财政局提出验收申请,县财政局牵头,组织县委乡村振兴办、项目主管部门以及工程建设相关单位等进行验收。
(六)项目运营管护
项目实施完毕后形成的资产及设施,明确产权归属,加强后期管理。项目移交使用后,由项目实施单位负责项目后续运营管护,运营管护资金由项目实施单位负责,在项目收益中列支,或由县、乡镇财政和村级集体收入共同承担。
(七)绩效管理
项目实施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根据各自分工,加强项目事前、事中、事后管理监督。项目实施完毕后,围绕美丽乡村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制度建设、资金使用、实施效果、群众满意度等方面,对美丽乡村建设项目的乡镇、村进行绩效考评。建立绩效评价和工作考核机制,对本县美丽乡村项目资金使用、项目建设、工作进展等情况开展绩效自评,并将绩效评价结果报福州市财政局、省财政厅。
(八)监督检查
加强对本县美丽乡村建设项目事前、事中、事后的监督检查。对项目立项和工程建设地点、任务、投资、资金使用等重要内容进行公示,接受农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监督。要积极配合财政部门、审计部门、财政监督等机构对农村综合性改革美丽乡村重点县专项资金的审计和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对美丽乡村建设资金管理和使用中出现违规操作、截留、挪用、骗取财政奖补资金等违规违纪行为,责令纠正,追回资金,按规定追究相关当事人的责任。涉及违法行为的,依据《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 号)等有关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六、实施保障
(一)提高思想认识。 必须充分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弘扬“马上就办、真抓实干”优良传统作风,让美丽乡村重点县建设成为全县上下的共同行动,把党管农村工作的要求落到实处。
(二)突出工作重点。 围绕美丽乡村建设重点县实施工作任务和人才、土地、金融、财政等要素支撑,立足全县发展大局,因地制宜,科学规划,谋划生成一批实打实、可落地的项目,把“十四五”的目标和重大任务、重大工程、重大计划、重大行动,细化落实到具体项目上,形成“任务清单”,明确年度工作进度安排。加强产业、土地、建设、资金等方面的管控,形成“负面清单”,严把项目审核关。
(三)强化组织保障。 成立以县委书记为组长、县长为第一副组长、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县职能部门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发挥领导小组组织协调作用,部署推进重大决策、重大行动、重要工作,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健全县级财政部门牵头负责、职能部门协调配合、乡镇具体抓落实的工作推动机制,形成强大工作合力。同时,要发挥基层党组织的作用,发挥美丽乡村建设自下而上民主决策制度优势,引导社会各界积极的参与。
附件:1.永泰县美丽乡村建设重点县工作领导小组
2.永泰县美丽乡村建设重点县实施工作任务清单
3.永泰县美丽乡村建设重点县任务分步计划分解责
任清单附件1
永泰县美丽乡村建设重点县工作领导小组
为推进美丽乡村建设提档升级,建设新时代美丽乡村建设的升级版,经研究,决定成立永泰县美丽乡村建设重点县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 雷连鸣 县委书记
第一副组长: 陈金友 县政府县长
副 组 长: 张国淼 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
李志专 县委常委
魏秀惠 县政府副县长余 斌 县政府副县长
刘峰松 县政府副县长候选人
张卫忠 县政府副县长候选人
游海涛 县政府副县长候选人
刘 漪 县政府副县长候选人
成 员: 陈振灯 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县委办公
室主任
蔡志远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三级主任
科员
郑子行 县委组织部副部长、县委非公有
制企业和社会组织工委书记
张文华 县发改局局长、一级主任科员
吴展腾 县民政局局长
郑礼强 县财政局局长、一级主任科员
陈学魁 县人社局局长、四级调研员
黄习坚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
侯协周 县住建局局长
张阜兴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四级调研
员
魏志忠 县水利局局长
黄玉义 县委农办主任、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四级调研员
陈承勤 县商务局局长
方惠忠 县文体旅游局局长
侯德健 县卫健局局长、四级调研员
张义文 县林业局局长、四级调研员
陈 奇 永泰生态环境局局长
郑 宁 县妇联主席
郑清钱 县贸促会会长、县委乡村振兴办副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财政局,负责落实领导小组日常工作,主任由郑礼强同志兼任,副主任由郑清钱同志兼任,成员由相关科局人员组成,负责美丽乡村建设重点县具体工作的组织落实。
今后,领导小组成员如因工作变动,由继任者自然接任。附件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