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政文〔2021〕112 号
建宁县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建宁县2021 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
支持欠发达革命老区乡村振兴示范区项目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建宁县2021 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欠发达革命老区乡村振兴示范区项目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建宁县人民政府
建宁县2021 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
支持欠发达革命老区乡村振兴项目实施方案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1 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欠发达革命老区乡村振兴项目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1〕40 号)要求,下达我县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5000万元,用于支持欠发达革命老区乡村振兴示范区项目建设。为保障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欠发达革命老区乡村振兴示范区项目的顺利实施,结合我县实际,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组织机构
成立“建宁县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欠发达革命老区乡村振兴示范区项目建设领导小组”(见附件1),负责确定项目投资计划、组织协调、竣工验收和重大事项的决策等工作。
二、职责分工
(一)县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为项目主管单位,负责提供项目技术指导和服务、检查、情况进度汇总、组织项目评审、资金报账等工作。
(二)溪口镇人民政府作为项目业主,负责项目的调查摸底、申报、组织勘察设计、招投标等前期工作,具体负责组织项目实施、质量和安全监管、情况总结、进度上报、自查自验、结算、申请报账等工作。由溪口镇人民政府与施工、监理单位签订合同。
(三)有关单位要主动配合乡镇对相关工程项目提供技术指导和服务。县住建局负责人居环境整治风貌管控、农村垃圾治理等方面;水利局负责指导农村安全饮水、流域综合治理方面;生态环境局主要负责农村污水处理设施方面;文旅局负责红色资源开发和休闲旅游方面;自然资源局负责用地和村庄规划方面;交通局负责农村公路改造方面;林业局负责林业用地审批方面。
(四)县财政局负责拨付资金,监督项目资金规范使用,县纪委监委、审计局加强项目监督管理。
三、项目投资计划
(一)项目建设范围。 为集中使用资金,发挥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欠发达革命老区乡村振兴示范区效益,项目实施地点为溪口镇溪口、半元、枫元、枧头、高圳、杨林、溪枫、渠村、桐元、马元等10 个乡村振兴建设示范村。
(二)项目建设内容。 实施“五大工程”11 个子项目,即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工程(包括人居环境整治、农业基础设施、公益性基础设施等)、“五子”特色产业集聚工程(包括农业产业强镇提升、“绿色+”“农业+”模式、海峡两岸农耕文化博览园等)、数字乡村建设示范工程、高素质乡村人才培育工程(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农村创业创新、返乡回乡农民工等)、新型经营主体“双创双带”工程(龙头企业扶持、联农带农机制、村财增收、农民就业和增收等)。资金不得用于个人项目、非生产性项目。
(三)资金分配安排。 根据溪口镇上报项目情况,2021 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安排给溪口镇溪口、半元、枫元、枧头、高圳、杨林、溪枫、渠村、桐元、马元等10 个乡村振兴建设示范村,用于开展乡村振兴五大工程设施建设,使用中央资金5000 万元。款列“2296011 用于支持欠发达革命老区乡村振兴示范区的彩票公益金支出”预算科目。
四、项目招投标工作
(一)项目勘察设计、招标代理、工程监理服务: 由溪口镇按照《建宁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规范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有关规定的通知》(建政文〔2016〕63 号)执行;
(二)项目工程施工: 由溪口镇按照项目招投标规定执行。项目涉及10 个村,五大类11 个子项目,对工程造价400 万元以内的单项工程根据《建宁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建宁县关于进一步扶持建筑业发展的有关措施(试行)的通知》(建政文〔2021〕28号),邀请建宁县本地企业参与招投标;
(三)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 由溪口镇按照《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五部门关于简化优化农村小型建设项目管理的若干意见(试行)》(闽发改法规〔2020〕148 号)《建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建宁县2019 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建政办〔2019〕41 号)和《县委常委纪要》(〔2020〕11号)“关于1233” 机制工程项目投资限额由400万元以内调整为50万元以内的单项工程”“1233”工作机制等有关规定执行。
五、项目实施管理要求
(一)严格执行《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欠发达革命老区乡村振兴示范区项目实施指南(试行)》,具体项目实施方案由溪口镇项目领导小组牵头组织专家评审,报县乡村振兴局备案。
(二)溪口镇成立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具体负责项目实施,做到有责任人、业务主办、内业台账;实行项目建设进度月报送制,从2021 年10 月份开始,每月3 日前向县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报送上月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欠发达革命老区乡村振兴示范区项目建设进度和资金拨付进度。
(三)项目必须在2021 年10 月15 日前完成工程施工、工程监理招标,2021 年11 月1 日前开工,2021 年12 月30 日前完成90%,2022 年3 月30 日前完工并自验。
(四)项目档案管理按照《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欠发达革命老区乡村振兴项目实施指南(试行)》文件要求执行。
(五)项目竣工验收由县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县农业农村局)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竣工验收。
六、项目资金管理
(一)严格按《财政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印发<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欠发达革命老区乡村振兴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21〕50 号)文件执行,项目资金实行县级报账。
(二)项目节余资金的使用,为科学合理使用项目资金,该项目的不可预见费、财审核减(增)资金和招标节余资金、未实施项目结余资金继续用于项目所在乡镇继续用于项目所在乡镇、村公益性设施建设,由溪口镇结合设计变更提出新增工程申请,县农业农村局、财政局组织专家审查后批复执行,由各对应标段的施工单位负责施工,结算按施工合同执行。
(三)项目资金主要用于统筹实施示范区内必要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促进脱贫劳动力就业增收、发展农业特色产业等。县级财政、乡村振兴部门可依据示范区建设实际需要,确定资金使用具体范围。加大项目资金与一般公共预算等其他资金的统筹力度,同一项目不重复支持。项目资金不得用于单位基本支出,各种奖金、津贴和社会福利、救济补助,公务用车及通讯设备的购置、使用、维护等相关费用,弥补企业亏损和预算支出缺口,罚款、捐款、偿还债务和垫资,以营利为目的的相关支出,建设楼堂馆所及职工住宅,以及与乡村振兴无关的支出和国家规定禁止列支的支出等。
七、项目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农业农村局、财政局要切实将示范区建设作为引领推动乡村全面振兴的有力抓手,精心谋划部署严密组织实施,持续高位推进。加强与发展改革、自然资源、金融等行业部门的沟通,协调推动各部门立足职能、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压紧压实乡镇人民政府主体责任,确保示范区建设高质高效。
(二)加强探索创新。 在严格按照申报书和规划建设内容、规模和工期组织建设基础上,结合乡村建设项目的实际特点,发动群众积极参与,探索完善资金使用管理和项目建设管理的模式机制,对一些小微型建设项目,可按有关规定适当优化审批程序,采取村民民主议事方式直接委托村级组织自建自营。
(三)加强检查督导。 建立健全日常跟踪监测及监督检查机制,及时掌握资金下达、项目开工、形象进度、竣工验收等相关信息,加强资金使用管理和绩效管理,定期调度项目进展,压紧压实建管责任,动态解决矛盾问题,加快推进项目实施。按照包容、审慎的原则支持各地先行先试,加大工作指导力度,对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纠偏正向,稳步推进示范区建设。
(四)加强档案管理。 做好档案资料收集整理工作,加强对讨论、公示、招投标、开工、竣工等项目建设重要活动和关键环节的现场记录,视情组织开展基线调查,对有一定历史和研究价值的各类文书、影像、图表、技术资料等及时归档进行保存,为开展示范区建设总结和研究积累第一手资料。
(五)加强宣传引导。 充分利用报刊、电视、互联网等全媒体手段,加强政策宣传解读,全面展示建设成果,努力争取各级支持配合,引导各方积极参与,为示范区建设营造良好氛围。及时总结示范区建设经验做法,形成一批可推广、可复制的典型案例,示范引领革命老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全域实现振兴发展。
附件:1.建宁县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欠发达革命老区乡村振
兴示范区项目建设领导小组
2.建宁县2021 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分配安排表
3.2021 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欠发达革命老区乡村
振兴项目建设内容情况一览表(拟定)
附件1
建宁县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欠发达革命
老区乡村振兴示范区项目建设领导小组
为保障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欠发达革命老区乡村振兴示范区项目的顺利实施,经县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建宁县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欠发达革命老区乡村振兴示范区项目建设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林大茂 县委书记
伍小兰 县委副书记、县政府代县长
副 组 长:张翠雄 县委副书记
姜炜根 县政府副县长
成 员:冯国绍 县委办主任
魏成伟 县政府办主任
夏金旺 县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
黄银才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郑 文 县财政局局长
祝俊元 县发改局局长
余云山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杨 军 县住建局局长
陈俊铭 县工信局局长
曾进发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胡国兴 县水利局党委书记、副局长
吴跃仁 县文旅局局长
张宇东 县林业局局长
邱春祥 县司法局局长
姜景魁 县人社局局长
邓福根 县金融办主任
黄允健 三明市建宁生态环境局局长
周 斌 溪口镇党委书记
万 冲 溪口镇党委副书记、镇长候选人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农村局,黄银才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姜德前、曹晓华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王绍清、李子曦、汪启贞为办公室成员。
附件2
建宁县2021 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分配安排表
投资金额
项目实施村 备注
(万元)
溪口、半元、枫元、枧头、
高圳、杨林、溪枫、渠村、溪口镇 5000
桐元、马元等10 个乡村
振兴建设示范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