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
龙发改农经生态〔 2021 〕 14 号龙岩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9 部门关于印发
《龙岩市关于加快推进快递包装绿色
转型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龙岩市关于加快推进快递包装绿色转型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职责分工,认真抓好落实。
龙岩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龙岩市邮政管理局龙岩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龙岩市司法局龙岩市生态环境局 龙岩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龙岩市交通运输局 龙岩市商务局
龙岩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 年10 月12 日
龙岩市关于加快推进快递包装绿色
转型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8 部门关于印发<福建省关于加快推进快递包装绿色转型实施方案>的通知》(闽发改生态〔2021〕383 号)、《龙岩市生态文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龙岩市生态文明建设2021 年度实施计划的通知》(龙生态〔2021〕1 号)精神,进一步加强我市快递包装治理,推进快递包装绿色转型,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立足我市实际,促进电商和快递行业规范化管理,推动快递包装高效、循环利用,加快建立与新发展理念相适应的标准和政策体系,推进快递包装“绿色革命”。到2022 年,快递包装领域法律法规有效落实,快递包装材料无害化强制性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全面实施,电商和快递行业管理进一步规范,电商快件不再二次包装比例达到85%,可循环快递包装应用规模达3万个,快递包装标准化、绿色化、循环化利用水平明显提升。到2025 年,全面推行快递包装领域地方性法规、地方标准和政策体系,形成快递包装从生产到处置实现闭环管理的长效机制;电商快件基本实现不再二次包装,可循环快递包装应用规模达7.5 万个,快递包装塑料污染得到有效控制,绿色循环模式逐步成型,基本实现绿色转型。
二、全面落实快递包装法律法规和标准体系
(一)坚决落实相关法律法规。 深入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福建省邮政条例》中有关电子商务、快递等行业的规定,全面落实各类主体监管责任,有力引导生产企业、消费者使用绿色包装和减量包装。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商务局、交通运输局、邮政管理局、生态环境局、司法局按职责分工负责。以下各项工作均需各地负责推进,不再列出)
(二)扎实推进标准化工作。 按照国家、省关于快递包装标准化的工作部署,稳步推进我市快递包装绿色转型标准化工作,解决包装不适用、过度包装、无法循环利用等问题,实现快递包装的绿色化、减量化和可循环。通过专项资金奖励等方式,鼓励并支持我市企业、社会团体组织主导或参与快递包装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修订工作。 (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市发改委、工信局、生态环境局、商务局、邮政管理局等部门参与)
(三)稳步推进快递包装标准有效实施。 各行业主管部门应加强对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实施情况的监督,督促企事业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宣传贯彻快递包装绿色产品认证和可降解包装产品标识制度有关政策,优化快递包装绿色产品认证监管服务。鼓励市内认证机构依法取得快递包装绿色产品认证资质。加强对快递包装绿色产品认证活动及结果监督管理和行业采信情况检查督促,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市交通运输局(物流办)、生态环境局、商务局、邮政管理局、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深入推动传统快递包装变革
(四)促进快递包装材料减量化。 开展快递领域塑料污染治理行动,全面推行快递业务实现电子运单,大力推广循环中转袋(箱)、标准化托盘、集装单元器具,着力提高低克重高强度快递包装纸箱、免胶纸箱的使用比例。鼓励通过包装结构优化减少填充物使用。 (市邮政管理局负责)
(五)推动快递包装规范化。 推动快递包装实现标准化、系列化和模组化,提高与寄递物的匹配度,防止大箱小用,减少随意包装。全面禁止电商和快递企业使用重金属含量、溶剂残留等超标的劣质包装袋,禁止使用有毒有害材料制成的填充物;对生产、使用有毒有害劣质快递包装的生产企业和电商开展专项整治。 (市邮政管理局、商务局、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推动电商快件二次包装不断减少。 加强商品生产、线上销售和线下物流的上下游协同,鼓励电商企业通过产地直采、原装直发、聚单直发等模式,减少快递包装用量。引导商品生产企业落实快递包装相关标准和规范,根据电商配送需求设计商品包装,提高包装产品与寄递物品的匹配度。推广电商快件原装贴单直发推进产品与快递包装一体化等,减少电商商品在寄递环节的二次包装。同时,提高消费者绿色消费意识,强化社会舆论监督,大幅减少被动式二次包装。(市商务局、邮政管理局、交通运输局(物流办)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提升电商和快递规范化管理水平
(七)强化快递从业人员管理。 持续开展《邮件快件包装基本要求》《邮件快件绿色包装规范》《邮件快件包装管理办法》等宣贯培训,督促指导快递行业末端网点分拣、投递工作流程和封装操作规范。推动快递企业完善内部规章制度,建立快递包装治理工作机制和管理台账,将快递包装有关规范纳入从业人员上岗培训,提升快递员业务技能。支持快递企业推行智能化、集约化作业方式。将不规范分拣、投递、包装操作等行为纳入我市邮政业安全生产视频巡查工作,列为邮政业消费者申诉受理事项。推动解决被动式过度包装问题,畅通公众投诉举报申诉通道,规范快件投递“最后一公里”。 (市邮政管理局负责)
(八)完善快递收寄服务。 加强对电商、快递企业的引导,推动将快递包装减量化、绿色化等要求纳入收件服务协议,对于电商等协议用户提供包装材料,通过书面形式告知包装物应当符合国家规定。全面加强快递收寄环节管理,依法严禁收寄各类不符合国家规定包装物进行寄递物品。督促快递企业完善绿色寄递操作规范,推动快递企业进一步规范散收件交付管理,引导用户使用合格包装产品。鼓励电商平台和快递企业开展绿色消费活动,在网络零售和快件收寄中为消费者提供绿色包装产品,并通过积分激励、抵扣价款等方式引导消费者使用绿色包装。 (市邮政管理局、市场监管局、商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提升绿色包装产品供给。 开展快递企业绿色采购试点,推动电商企业建立包装产品合格供应商制度,扩大合格供应商包装产品采购比例。推动我市快递企业加强对分支机构、加盟企业管理和末端网点管理,建立采购和使用包装产品的引导和约束机制,重点引导末端网点优先采购使用经快递包装绿色产品认证的包装产品。支持快递企业创建绿色供应链示范单位。 (市邮政管理局、商务局、交通运输局(物流办)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推动快递包装实现可循环
(十)鼓励和推广使用可循环包装。 结合本市实际,积极参与上级组织开展的包装征集、设计比赛、技术申报等活动,鼓励电商企业参与快递包装循环利用新技术、新产品研发并积极推广应用。鼓励在同城冷链等行业中,优先推广应用可循环可折叠快递包装、可循环配送箱、可复用冷藏式快递箱,减少一次性塑料泡沫箱等的使用。 (市邮政管理局、商务局、交通运输局(物流办)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一)发展可循环快递包装生产行业。 选择部分包装需求相对统一的商品种类,鼓励电商平台设立可循环包装商品专区。支持快递企业和第三方机构通过信用质押等多种模式,扩大可循环快递包装的使用范围。鼓励电商和快递企业与商业机构、便利店、物业服务企业、智能投递设施运营企业等创新合作,建立可循环快递包装回收渠道,探索建立上下游衔接、跨平台互认的运营体系。鼓励通过股权合作、第三方运营、委托管理等方式,开展可循环快递包装投放和回收设施共建联营。 (市邮政管理局、商务局、交通运输局(物流办)、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二)加快可循环快递包装基础设施建设。 鼓励有条件的县(市、区)规划建设一批快递共配终端和可循环快递包装回收设施;鼓励在城市更新和存量住房改造提升、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时,通过实行保障设施用地、减免设施场地占用费等支持政策,支持快递共配终端和可循环快递包装回收设施建设。积极组织有条件的县(市、区)开展可循环快递包装规模化应用试点示范创建工作。 (市交通运输局(物流办)、教育局、商务局、邮政管理局、住建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完善快递包装终端处置
(十三)深入推进快递包装资源化利用。 优化快递包装设计,鼓励使用单一材质、可回收材料。鼓励发展“互联网+回收”新业态,推进快递包装废弃物中可回收物的规范化、洁净化回收。引导相关企业开展快递包装回收和资源综合利用,规范加工企业准入条件。指导全市大中专院校加强宣传引导,开展形式多样的“快递包装纸箱集中回收”宣传教育活动。鼓励大中专院校校在校园快递网点开展快递包装纸箱集中回收试点工作,适度提升复用比例。将邮政快递包装废弃物回收纳入“五进工程”,推动邮政快递包装废弃物回收进社区、进学校、进机关、进园区、进商场。推动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与生活垃圾收集、运输相衔接,提高快递包装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能力。 (市邮政管理局、教育局、交通运输局(物流办)、商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四)规范快递包装废弃物分类投放和清运处置。 结合实施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合理设置分类收集设施,规范居民分类投放行为,加大快递包装废弃物的回收利用,推进快递包装物分类处置,提高资源化能源化利用比例。禁止随意堆放、倾倒造成快递包装废弃物污染。加强快递包装废弃物收运设施建设,实现分类驳运工具规范化,合理确定分类运输频次、时间和线路,保障快递包装废弃物及时得到清运,及时进行无害化处理。强化生活垃圾焚烧企业运行监管,提高企业运营管理水平,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市城市管理局、住建局、生态环境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完善支撑保障体系
(十五)强化监督执法力度。 将快递包装相关标准实施情况纳入电商和快递行业管理。加大快递包装治理的质量监督抽查和行政执法力度,常态化开展“双随机、一公开”联合监管。对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国家标准的行为,依法依规进行查处。 (市邮政管理局、商务局、市场监管局、生态环境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六)加大政策资金支持。 积极向上争取资金,支持我市绿色快递包装生产、使用和回收处置,建设和完善执法和监管平台。完善绿色金融体系,推动将绿色、可循环快递包装生产和规模化应用企业列入绿色信贷支持范围,在企业债券发行等方面予以支持。落实快递绿色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和现有税收政策。 (市发改委、财政局、住建局、工信局、商务局、金融监管局、人行龙岩中心支行、市税务局、龙岩银保监分局、市邮政管理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七)加快科技创新步伐。 鼓励开发快递包装新技术,加快绿色环保材料研发应用。开发应用快递包装操作和分拣配送等过程自动化、信息化、智能化设施,提升快递行业集约化管理水平。推行快递运单建立、打包、装机、出运、中转、卸载、解包、配送过程无线网络技术、RFID 技术、移动设备技术应用及流程智能化管理。加强产学研衔接,加大快递绿色包装技术攻关和成果转化力度。 (市科技局牵头,各有关部门参与)
八、强化组织实施
(十八)加强部门协同。 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协同配合和政策衔接,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及时总结推广快递包装绿色转型的有效管理措施、商业模式和制度成果,协调解决实施中的问题,重大情况及时按程序向市政府请示报告。(各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九)落实地方责任。 各县(市、区)要提高政治站位,根据我市交通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实施方案要求,进一步增强做好快递包装绿色转型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落实各县快递包装治理工作的属地责任,加强政策引导,细化任务措施,凝聚社会共识,形成政府、企业、行业组织、社会公众共同参与的多元共治体系,有力有序推进快递包装绿色转型。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结合本地实际,组织编制试点实施方案,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明确工作目标,及时总结可复制、可推广的制度和模式,同时加强日常管理,抓好组织落实。 (各县(区、市)人民政府负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