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交通运输局印发《关于深入开展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及乡村振兴领域腐败和不正之风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玉交运发〔2021〕126号)

[可行性研究报告 - 政策法规] 发表于:2026-03-25 19:1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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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溪市交通运输局文件

玉交运发〔 2021 〕 126 号

玉溪市交通运输局印发《关于深入开展

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及乡村振兴领域

腐败和不正之风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关于深入开展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及乡村振兴领域腐败和不正之风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已经市交通运输局领导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21 年 8 月 13 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关于深入开展整治群众身边腐败

和不正之风及乡村振兴领域腐败和不正之风

专项整治的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十届省委十一次全会、省纪委十届六次全会精神和市委、市纪委工作要求,根据《中共玉溪市纪委办公室印发〈关于深入开展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的实施方案〉的通知》《中共玉溪市纪委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乡村振兴领域腐败和不正之风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切实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结合玉溪市交通运输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作为高质量发展、现代化建设大局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顺应时势变化和人民需求,更加聚焦群众普遍关注、反映强烈和反复出现的问题,更加聚焦 “ 十四五 ” 规划特别是惠民富民、共同富裕政策落实存在的突出问题,更加聚焦巩固拓展整治成果,既惩治腐败、微腐败,又纠治作风问题,推动完善制度、优化治理,高质量推动解决交通运输工作中群众 “ 急难愁盼 ” 问题,让建设成为 “ 人民满意交通 ” 更有保障。

二、组织领导

为进一步压实责任,层层抓落实,开展好此次整治工作,经局党组研究,决定成立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工作领导小组,小组组长由局党组书记、局长担任,副组长由局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担任,领导小组成员由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交通运输局机关纪委,组长由廖江华副局长担任,成员由机关纪委书记陈红兵、机关纪委委员常笑、朱娜、沈素萍,机关党委马赟组成,具体负责日常工作。

三、整治内容及分工

(一)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具体内容

1. 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与中介组织私相授受、以权谋私、利益勾连等违纪违法问题,整治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等决策部署敷衍应付、虚假整改及失职失责等问题。

牵头科室(单位):机关党委(人事科)、局机关纪委

责任科室(单位):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2. 整治疫情防控、自然灾害、事故灾害、社会安全等重大突发事件中缺乏政治担当、严重失职失责,甚至造成恶劣影响的典型问题。

牵头科室(单位):综合运输科(疫情防控方面)、法制安全科(其他重大突发事件方面)

责任科室(单位):局疫情防控各工作组、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3. 工程建设项目债投标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集中整治围标串标、违规发包、规避招标、强揽工程、违法分包和政策规定不落实、信息公开透明度低、监督管理越位缺位等突出问题。

牵头科室(单位):综合建设科

责任科室(单位):高速公路指挥部

(二)乡村振兴领域腐败和不正之风专项整治内容

1. 乡村振兴工程建设领域腐败问题。重点整治 “ 一把手 ” 擅权妄为搞政绩工程、形象工程的行为;工程不公开、不民主,主要领导个人说了算;乡村道路偷工减料、质量低劣;利用小型农村基础设施项目竞争性邀标、议标的特殊政策搞内外勾结 、利益输送等问题。结合交通运输实际,重点细化为:

( 1 )重点整治 “ 一把手 ” 擅权妄为搞政绩工程、形象工程的行为;工程不公开、不民主,主要领导个人说了算方面;

牵头科室:局办公室

责任科室:综合规划科、综合建设科、民航科、铁路科、公路科,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

( 2 )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同上);

牵头科室(单位):综合建设科

责任科室(单位):高速公路指挥部( 3 )重点工程及乡村道路偷工减料、质量低劣。

牵头科室(单位):质量监督站

责任科室(单位):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

2. 乡村振兴领域侵吞公共资源、啃食群众利益的问题。重点整治扶贫和乡村振兴项目资产管理中因换届干部变动产生监管 “ 真空 ” ;在动态监测低收入评定、聘请护路员等公益性岗位人员时优亲厚友;落实惠农政策时开 “ 天窗 ” 留 “ 暗门 ” 等问题。结合交通运输部门实际,重点细化为:聘请护路员等公益性岗位人员时优亲厚友问题方面。

牵头科室(单位):公路科

责任科室(单位):市路政支队、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

3. 乡村振兴领域利用国有投资平台公司搞利益输送等问题。重点整治利用政府项目、政策倾斜、资金集中的业主优势,在工程发包中暗箱操作;在土地整理经营上冒用农民身份低价承包、高价租赁,肥一己私利、搞利益输送等问题。

牵头科室(单位):综合建设科、资财审计科

责任科室(单位):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

4. 乡村振兴领域落实 “ 四个不摘 ” 、 “ 一平台三机制 ” 等政策措施不力的问题。重点整治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工作中,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落实 “ 四个不摘 ” 、 “ 一平台三机制 ” 等政策措施不力;工作中表太多、行动少、落实差等形式主义官僚问题。结合交通运输部门实际,重点细化为:

( 1 )具备条件的建制村通硬化路方面存在的问题;

牵头科室(单位):综合建设科

责任科室(单位):综合规划科、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

( 2 )建制村通客车工作方面存在的问题;

牵头科室(单位):综合运输科

责任科室(单位):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

( 3 ) “ 四好农村路 ” 、 “ 路长制 ” 方面存在的问题;

牵头科室(单位):公路科

责任科室(单位):综合建设科、综合运输科、市路政支队、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

( 4 ) “ 美丽公路 ” 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

牵头科室(单位):公路科

责任科室(单位):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5. 其他违纪违法问题。重点整治驻村干部以 “ 民俗 ” 为名吃喝敛财;利用宗族、家族势力欺压群众;党员干部暗地里信教、传教甚至煽动宗教狂热;放任宗教泛化、极端化等严重违反政治纪律的典型问题等。结合交通运输部门实际、重点细化为:

( 1 )市交通运输局驻村工作队员方面存在的问题;

牵头科室(单位):市交通运输局机关党委(人事科)

责任科室(单位):驻村工作队

( 2 )党员信仰宗教方面存在的问题;

牵头科室(单位):市交通运输局机关党委(人事科)

责任科室(单位):各党支部

( 3 )整治运营车辆悬挂宗教元素标识方面的问题。

牵头科室(单位):综合运输科

责任科室(单位):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市公交出租车辆管理处

(三)民生领域存在的其他突出问题

整治全市交通运输领域群众关心关切的问题、民生实事等方面(含农村通邮)存在的其他突出问题。

责任科室(单位):市邮政管理局、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四、时间安排和方法步骤

本次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及乡村振兴领域腐败和不正之风专项整治工作时间为 2021 年 7 月至 11 月,共分四个阶段开展。

第一阶段:起底摸排( 7 月 23 日至 8 月 23 日)。 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对照整治内容以及 2018 年以来本辖区本系统涉及群众身边、乡村振兴领域腐败和不正之风整治内容的信访举报、问题线索和违纪违法案件进行自检自查,并按要求于 8 月 20 日前填写附件 1 表格报到局机关纪委。除上述自检自查工作,局交通保卫处负责梳理 2018 年以来涉及群众身边、乡村振兴领域腐败和不正之风整治内容的信访举报,局综合规划科负责梳理 2018 年以来涉及民生项目计划下达情况、执行情况,局资财审计科负责梳理 2018 年民生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公路科负责梳理 2018 年以来养护项目计划下达情况、执行情况。以上内容请各科室于 2021年 8 月 16 日以前梳理报局机关纪委。

第二阶段:集中查处( 8 月 24 日至 10 月 15 日)。 局机关纪委对摸底排查出来的问题线索,按照惯例权限和职责分工进行集中分类处置,对重大、典型问题要提级办理、直查直办。严肃查处乡村振兴领域工程建设、侵吞公共资产、啃食群众利益等腐败问题。对主动发现、主动报告、主动查处问题及问题线索的科室、单位及个人,按照有关规定视情从轻、减轻处理。

第三阶段:集中整治( 10 月 1 日至 11 月 10 日)。 市交通运输局坚持问题导向,督促各科室、各单位立查立改、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和以案促改;建立问题整改台账,坚持边查边改、立行立改,压实相关单位整改责任,做到问题发现一个、整改一个、销号一个,明确问题清单、整改清单、责任清单,细化整改措施,倒排整改实践,切实解决一批当前能够解决的突出问题,对一时解决不了的,要指定阶段目标,盯住不放,持续整治没做到问题不解决不松劲、解决不彻底不放手、成效不明显不罢休,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市纪委市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将定期与局党组开展专题会商、线索联合排查、联合监督执纪等工作。第四阶段:总结提高( 11 月 10 日至 25 日)。 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要针对整治工作存在的问题进行原因分析,查找制度漏洞,注重从源头上解决问题,归纳提炼经验做法,梳理存在问题,进一步整改落实、建章立制,巩固整治成果,建立健全专项整治长效机制,局机关纪委负责收集汇总相关整治工作台账资料,并形成整治工作情况报告于 11 月 20 日前报市纪委市监委驻市交通运输局纪检监察组。

五、工作要求

(一)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要认真学习领会《中共玉溪市纪委办公室印发〈关于深入开展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实施方案〉的通知》《中共玉溪市纪委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乡村振兴领域腐败和不正之风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本实施方案及工作实际,自觉把自己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认真开展自检自查,逐条逐项对照整治内容,做好主动查找交通运输系统存在问题,敢于揭短亮丑和解决问题。

(二)要明确责任分工,牵头科室、单位要主动担当作为,配合单位要结合职能职责,负责职责领域范围内的自检自查,搞好协调配合,坚持以发现、查处、整治问题为导向,全面清理查处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及乡村振兴领域腐败和不正之风,确保整治取得实效。

(三)要把 “ 当下改 ” 与 “ 长久立 ” 结合起来,边整治、边完善,建立健全成果转化机制,把整治工作的时间创新用制度形式固化下来,把正风肃纪反腐与深化改革、完善制度、促进治理贯通起来,认真落实整改责任,确保发现的问题整改到底、到位。

联络员:机关党委马赟( 18908777700 ),机关纪委朱娜( 15008771793 )。有关表格及情况请 OA 报马赟。

附件: 1. 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及乡村振兴领域腐败

和不正之风专项整治自检自查发现问题统计表

2. 中共玉溪市纪委办公室印发《关于深入开展整治群

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实施方案》的通知

3. 中共玉溪市纪委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乡村振兴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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