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交通运输局文件
玉交运发〔 2021 〕 131 号
玉溪市交通运输局关于
印发《玉溪市重点公路建设项目安全生产
长效机制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玉溪市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站、各在建高速公路项目公司、局机关各有关科室:
为进一步落实玉溪市重点公路建设项目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充分发挥市交通运输局行业监管作用,加强玉溪市重点公路建设项目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有效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市交通运输局制定了《玉溪市重点公路建设项目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管理的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玉溪市重点公路建设项目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管理实施
方案
2021 年 8 月 19 日
(此件公开发布)
玉溪市重点公路建设项目
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管理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推进我市重点公路建设项目安全发展迈上新台阶,现结合我市公路建设实际,提出玉溪市重点公路建设项目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管理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为指导,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的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和落实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建立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的机制。
(二)基本原则
坚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原则;坚持教育与惩罚相结合的原则;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原则。
(三)目标任务
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坚决遏制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一般生产安全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实现双下降。
(一)巡查制度
国高网建设项目 : 为进一步理清国高网建设项目属地监管责任划分,发挥市交通运输局代表市政府履行属地监管责任的作用,加强在玉国高网项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根据相关文件要求,经市局领导研究决定,制定了《玉溪市交通运输局加强国高网项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玉交运发﹝ 2021 ﹞ 62 号),实施方案成立了国高网项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小组。(一)小组人员由市(县、区)交通运输局相关领导及有关工作人员、市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站相关领导及有关工作人员、各国高网项目公司及标段安全生产负责人、第三方安全专业机构相关人员组成。(二)国高网安检小组每月开展一次例行性监督检查。(三)国高网安检小组成员单位指定专人参与监督检查工作、处理联合督导相关事宜;指定的工作人员需长期保持稳定,落实 AB 角管理,并报局法制安全科备案;(四)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参与国高网安检小组监督检查工作,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抓好问题整改复核,按时反馈整改情况报告,根据问题线索开展行政执法工作。
地高网建设项目及高等级公路建设项目: 受市交通运输局委托玉溪市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站承担地高网公路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指导地方(县、市、区)公路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工作。(一)定期监督检查, 高等级公路每个项目每季度不少于 1 次安全生产巡视检查;每项目每年组织 1 次综合督查、专项督查和 1 次“平安工地”复核检查。根据上级要求,针对重点时段、重大活动、重点领域的安全生产形势和工作需要,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二)季节性监督检查,第一季度,抽查年度安全生产工作方案的制定,安全生产责任书签署;抽查岁末年初、春运、春节、全国和全省“两会”期间安全生产的工作开展落实情况;火灾消防安全抽查;第二季度,抽查“清明”、“五一”、“端午”期间安排部署汛期安全生产及应急工作落实情况;检查各建设单位“平安工地”考评自检自查申报工作;抽查“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宣传开展情况;第三季度,检查开展汛期隐患再排查工作落实情况;第四季度,查“国庆”、“中秋”、“元旦”、冬季和年末岁初等重点时段安全生产排查工作的落实情况;开展下半年“平安工地”考评复核检查。(三)日常性工作监督检查。根据上级部门有关文件及工程项目进展情况,适时开展监督检查。(四)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要求其立即整改,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立即停工整改,并上报玉溪市交通运输局下发挂牌督办通知书给项目建设单位。监督检查工作结束后,严格痕迹管理,规范建立保存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闭环台帐。
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及质监站,要针对辖区内项目及时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属地监管责任。建立安全生产巡查制度,每月至少对本辖区内项目、标段开展一次监督检查,整治安全隐患,强化源头治理,督促辖区内项目、标段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各公路建设项目从业单位要严格 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施工、监理单位建立健全日巡查、排查制度;项目公司、总承包部要建立重点部位抽查、巡查,周大检查制度,督促落实 施工企业和项目部“两类人员”安全考核,施工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隧道施工安全“九条规定”落实;桥梁、隧道、高边坡、基坑、模板、脚手架和支架、起重吊装等特种作业、爆破物品和爆破作业等高危、高风险作业现场安全管控;项目部、民工驻地和取弃土场安全管理及防地质灾害安全应急管理;施工道路与既有公路平交口安全保通。
对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立案查处。
(二)挂牌通报机制
以挂牌通报为抓手,建立问题查办工作台账。每季度组织一期督查检查,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问题,按程序进行挂牌,未按时限完成挂牌整改摘牌将进行通报,企业仍未落实通报内容导致二次通报的,市交通运输局安委办启动约谈程序。
(三)约谈制度
发生生产安全事故需要启动《玉溪市安全生产约谈办法(试行)》;或安全生产工作不力,对同一问题两次以上通报的,或重大安全隐患未按期整改的、重大安全隐患整改不到位擅自复工的,及时组织约谈警示。
(四)跟踪落实机制
监督检查按照制定计划、实施检查、问题反馈、通报整改、闭环销号五个步骤实施。所有项目的监督检查通报情况、挂牌督办情况、约谈情况都将根据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行为评定标进行权衡,在年底纳入“云南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企业信用评价中进行扣分。
三、组织保障
为确保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的有效进行,成立玉溪市重点公路建设项目安全生产领导小组。
组 长:冯卫宁、孙汝泽副局长
副组长:综合建设科普江泉
法制安全科龚明
市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站杨云迁
成 员:局法制安全科、综合建设科相关工作人员,市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站领导和技术人员,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安全生产分管领导和技术人员,各重点公路建设项目参建单位主要领导及安全生产负责人,第三方安全专业机构相关人员。
工作责任:履行行业监管职责,负责督导、检查项目安全生产工作,分析安全生产形势,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
四、宣传引导、教育培训
充分利用“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法》实施周年日等时段和节点,做好以《安全生产法》为主体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普及和宣传活动。坚持法律宣传与安全生产执法行动、安全生产治理行动相结合,在执法行动和治理行动中坚持宣传先行、教育推动,强化执法,严格监督,达到学法、知法、守法、用法的目的。
坚持以人为本,坚持安全发展,坚持正面宣传为主,以引导项目各参建单位更加重视安全生产工作、提高全体参建管理人员安全意识和职工安全技能为重点,创新方式方法,推进安全文化建设,增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一)落实各参建企业安全生产教育管理
1. 管理人员:包括建设、监理、施工单位主要领导、专业技术人员。
2. 一线作业员工:包括新进员工、特种作业人员、三新作业人员、转岗人员、调岗人员。
3. 所有特种作业人员需按要求持证上岗,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严格管理本单位特种作业人员,建立健全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复审档案,做好申报、培训、考核、复审的组织工作和日常的检查工作。
(二)执法队伍集中培训学习
针对重点公路建设项目分批全覆盖组织全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人员培训,提升执法效能和执法队伍综合素质。
(三)警示教育
各单位要根据各级各部门下发的法律法规、通知、通报文件结合典型事故案例,按时段、不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宣贯会。市交通运输局每季度组织召开安全生产视频会议,加强安全生产相关法律知识的学习普及,提高企业负责人和职工安全生产法律意识,提升从业人员依法维护生命健康权益的能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