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西畴县农村产权流转交易规范化试点整县推进工作方案》的通知(西政办发〔2024〕31号)

[可行性研究报告 - 政策法规] 发表于:2026-03-25 19:1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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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西政办发〔 2024 〕 31 号

西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西畴县农村

产权流转交易规范化试点整县推进工作

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

《西畴县农村产权流转交易规范化试点整县推进工作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西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 年 5 月 31 日

(此件公开发布)西畴县农村产权流转交易规范化试点整县推进

工作方案

按照《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引导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 2014 〕 71 号)、《农村产权流转交易规范化试点工作方案》(农政改发〔 2023 〕 1 号)、《文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 文山州农村产权交易规范化试点整州推进工作方案 > 的通知》(文政办发〔 2024 〕 45 号)要求,为全面推进全县农村产权流转交易试点工作,通过工作开展提升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发展质量,推动农民群众更好地实现财产权益,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坚持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基层主体、依法依规、积极稳妥、突出特色、守住底线”的原则,从西畴农业农村改革与发展、城乡融合发展实际出发,全面提升交易发展质量,畅通城乡要素合理流动与经济有机循环,激活市场、激活主体、激活要素,推动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拓宽农民增收致富渠道,促进共同富裕,助力乡村振兴,为加快建设农业强国作出西畴贡献。

二、工作目标

到 2024 年底,实现交易服务乡(镇)全覆盖、交易品种县级层面全覆盖,实现村集体资源、资产应进必进,持续推进农村产权抵押贷款,创新探索“农村产权直接抵(质)押贷款”“农村产权抵(质)押 + 贷款”模式,农村产权的规范化流转交易能力和高质量发展水平得到明显提升。

三、工作任务

(一)健全交易体系。 统筹利用全县各类交易服务场所,健全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体系。重点是统筹利用现有交易服务机构,提升交易服务功能,搭建信息平台,加强政策保障。

(二)完善交易规则。 明确入场交易条件、丰富入场交易品种、完善各品种交易规则 , 规范交易申请、委托受理、信息公告、受让受理、组织交易、交易中 ( 终 ) 止、组织签约、交易 ( 合同 )鉴证、档案管理等程序。

(三)加强风险防控。 指导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加强内控建设,严格规范金融服务行为,加强信息系统风险防控,确保农村产权流转交易规范进行。

(四)强化监督管理。 建立健全由相关部门组成的农村产权流转交易监督管理委员会工作机制,完善议事规则、监管程序等工作制度,严格按照职责分工落实工作职责。

四、工作措施与步骤

(一)成立工作领导小组

成立西畴县农村产权流转交易规范化试点整县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农村产权交易联席会议制度,研究制定农村产权交易相关政策,统筹推进农村产权流转交易规范化试点工作。具体成员如下:

组 长:刘 泓 副县长

副组长:赵维周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张维智 县政务服务局局长、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

局局长

冯光荣 县发改局局长

刘兴昌 县财政局局长

陆晋玄 县农科局局长

王显坤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艾永健 县林草局局长

周 琼 县水务局局长

锁家林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西畴监管支局筹

备组组长

成 员:胡天雷 县政务服务局副局长

陈文帅 县发改局副局长

李 练 县财政局副局长

陆 辩 县司法局副局长

李明祥 县农科局副局长

赵正兴 县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沈荣伙 县林草局副局长

刘 勇 县水务局副局长

张文兵 县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颜昌建 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主任

各乡(镇)人民政府分管领导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政务服务局(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由张维智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胡天雷、李明祥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完成领导小组工作安排,具体负责西畴县农村产权流转交易规范化试点整县推进工作组织协调与业务指导等工作。

各乡(镇)农村产权流转交易规范化试点工作办公室设在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加挂乡(镇)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牌子,负责本乡(镇)农村产权交易工作。

领导小组成员如有变动,由成员单位相应岗位职责人员自行递补,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不再另行发文。

(二)交易类别及指导部门

法律没有限制的品种均可以入市流转交易,流转交易的方式、期限和流转交易后的开发利用,要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现阶段交易品种主要包括:

1. 农户承包土地经营权。指以家庭承包方式承包的耕地、草地、养殖水面等经营权。(指导部门:县农科局)

2. 农村集体资源性资产。指农村集体所有的“四荒地” ( 荒山、荒沟、荒丘、荒滩 ) 、坑塘水面等资源性资产的使用权。(指导部门:县农科局)

3. 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指由农村集体统一经营管理的经营性资产 ( 不含土地 ) 的使用权。(指导部门:县农科局)

4. 小型水利设施使用权。指农户、农民合作组织、农村集体和涉农企业等拥有的小型水利设施使用权。(指导部门:县水务局)

5. 林权。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林地经营权、林木所有权和使用权。(指导部门:县林草局)

6. 农业生产设施设备。指农户、农民合作组织、农村集体和涉农企业等拥有的农业生产设施设备。(指导部门:县农科局)

7. 涉农知识产权。指涉农专利、商标、版权、新品种、新技术等。(指导部门:县市场监管局)

8. 其他符合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的交易品种。指农村建设项目招标、产业项目招商和转让及符合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的交易品种。(指导部门:县级各行业部门)

(三)交易场所

充分利用县乡两级农村产权交易中心交易服务功能,兴街镇、柏林乡、新马街乡、蚌谷乡、董马乡、鸡街乡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场所为本乡(镇)信用社二楼农村产权交易中心,莲花塘乡、法斗乡交易场所自行确定,西洒镇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可进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也可自行确定。

(四)交易规则

按照文山州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文山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 6 个部门关于印发《文山州土地承包经营权交易规则(试行)》等 4 个交易规则、通用表单的通知进行。(见附件 1 )

(五)交易流程(详见附件 2 )

1. 交易申请。

2. 委托受理。

3. 信息公告。

4. 受让受理。

5. 交纳保证金。

6. 组织交易。

7. 成交公告。

8. 交易中止与终止。

9. 组织签约。

10 交易鉴证。

11. 归档备查。

(六)进度安排

1.2024 年 6 月 1 日至 6 月 15 日:各乡(镇)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并上报西畴县农村产权交易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2024 年 6 月 16 日至 6 月 20 日:县农村产权交易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协调组织培训。

3.2024 年 6 月 30 日前:各乡(镇)对可流转农村产权进行全面摸底排查。

4.2024 年 7 月至 12 月:各乡(镇)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工作全面开展。

五、交易监管

(一) 成立监督委员会,由县农科局牵头,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农科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林草局、县水务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西畴监管支局 9 家单位为成员的西畴县农村产权流转交易监督委员会,负责对全县农村产权流转交易进行指导和监管,围绕健全交易体系、完善交易规则、加强风险防控、强化监督管理四个方面,实行重点管理,重点调度,规范全县农村产权流转交易行为,切实加强对农村产权流转交易的监督管理,保证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健康发展。加强平台运行监管: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交易平台监督管理,促进公平交易,防范交易风险,确保市场规范运行,各有关单位要强化对涉及产权交易人员的教育管理监督,完善管控机制,积极防范廉洁风险,发现落实农村产权规范交易工作要求不到位的,要根据管理权限及时报告有关单位开展督促整改,涉嫌违纪违法的,要及时移送纪检监察机关。

(二) 各乡(镇)人民政府、村委会(社区)依法依规监管和解决在农村产权交易市场流转交易过程中发生的问题。在农村产权交易流转过程中发生异议、纠纷的,引导当事人通过协商解决,也可以申请政府职能部门调解解决。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功的,可以引导双方按照合同约定申请仲裁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三) 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按照规定对市场主体从事农村产权流转交易活动的信用情况进行记录,探索建立农村产权流转交易“黑名单”管理制度。

六、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县农村产权流转交易规范化试点整县推进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全县的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工作,县农村产权流转交易监督委员会严格履行农村产权流转交易监督管理工作,县财政将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工作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各乡(镇)要及时成立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明确任务分工,确保责任压实到位、任务落实到位。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及有关部门加强业务指导。其他相关部门各司其职,确保高质量完成工作任务。

(二)强化宣传培训。 县、乡(镇)、村(社区)三级联动,广泛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扎实做好宣传引导工作。充分发挥各类新闻媒体作用,报道先进典型与成果经验,营造浓厚氛围。多种形式加强政策与业务培训,提高业务水平。

(三)强化督导考核。 加强对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工作的全程导督导、检查,建立督导通报制度,及时梳理问题,督促研究解决。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向县人民政府报送全县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工作推进情况,并将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工作作为乡(镇)、村(社区)书记抓乡村振兴的重要内容,纳入乡村振兴实绩考核。

附件: 1. 文山州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文山州发展和改革委员

会等 6 个部门关于印发《文山州土地承包经营权交易

规则(试行)》等 4 个交易规则、通用表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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