勐腊县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勐腊县危险化学品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2024 - 2026 年)》
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有关企业:
现将《勐腊县危险化学品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2024 - 2026 年)》印发你们,请抓好贯彻执行。
勐腊县应急管理局
2024 年 5 月 25 日勐腊县危险化学品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2024-2026 年)
为贯彻落实州委、州政府和应急管理厅有关工作部署要求,进一步夯实全县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基础,有效防范遏制生产安全事故,根据《云南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化工和危险化学品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2024 - 2026 年)>的通知》、 《西双版纳州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 2024 - 2026 )》和《西双版纳州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西双版纳州危险化学品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2024 - 2026 年)》的通知》,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整治目标
通过三年治本攻坚,全县危险化学品企业(医药企业,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安全责任体系和安全风险防控机制进一步健全、安全生产意识进一步增强、危险作业安全管控进一步严格、本质安全水平和人员技能素质能力进一步提升,风险监测预警体系和基础支撑保障体系更加完善,推动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期间,不断提升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水平,增强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行业安全保障能力,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行业确保不发生较大及以上事故。
二、主要任务
(一)着力提升人员素质能力。 积极配合州应急管理局向省应急管理厅争取安全实训基地和危险化学品企业空间线下培训名额,并借助相关安全服务机构和购买专家服务等多方力量,采取分区域、分层级、走出去、请进来、研讨交流、集中培训、交叉互查、跟班学习等多种方式,强化安全监管人员以及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管理机构负责人以及从业人员能力素质。配合省、州应急管理部门开展危险化学品生产存储企业主要负责人能力素质提升工作;按照分工县应急管理部门负责本辖区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经营单位负责人及管理人员、企业负责从业人员能力素质提升工作。 2024 年底前,配合省应急管理厅探索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记分管理机制建设,县应急管理局、企业按分工要求对相关从业人员实施全覆盖培训; 2025 年至2026 年实施重点培训、轮训,确保每家企业主要负责人成为安全生产“带头人”、安全管理机构负责人成为安全生产“明白人”;2026 年底前,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从业人员学历资质 100 %达到两办意见要求。
(二)着力防控重大安全风险。 严把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准入关,对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使用的新、改、扩建项目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三同时”,严格执行《危险化学品生产建设项目安全风险防控指南(试行)》《云南省化工项目安全准入条件》,按照审查权限,对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工艺建设等项目提交州应急管理局组织审查。依据有关风险排查指南及动态监管情况,县、乡(镇)分别动态建立高风险企业名单,对其实施重点监管。联合消防持续开展重大危险源企业“消地协作”专项检查督导。 2024 年底前,调整建设项目审查权限及审查要点,对取得安全许可但长期停产的“僵尸”企业予以清理,对 2021年以来危化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和 2021 年以来发证的危化品生产企业安全许可条件开展一次“回头看”。 2026 年底前,配合州应急管理局建立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风险防控机制。
(三)着力开展隐患排查治理。 严格执行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规定,加强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风险隐患排查指南解读,开展危险化学品企业危险作业安全专题培训,深入推进老旧装置安全动态分类整治,严格实施重大事故隐患政府挂牌督办制度,借助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监测预警系统、双重预防机制数字化系统等,加强隐患动态分析和全过程记录管理,实现隐患整改闭环管理。从 2024 年起,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企业主要负责人每月带队对本单位事故排查整治情况至少开展 1 次检查、每半年至少组织开展 1 次疏散逃生演练。 2024 年底前,督促企业建立健全危险作业安全管理、教育培训制度、职工上报安全隐患和举报违法违规行为奖励制度及落实情况自查自改工作机制;加强重大事故隐患统计分析,对进展缓慢的及时采取函告、通报、约谈、曝光等措施。 2025 年底前,持续巩固提升企业隐患排查治理能力和应急处置能力,有效遏制重大事故隐患增量。 2026年底前,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回头看,形成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的常态化机制。
(四)着力推进安全科技支撑。 深化双重预防机制数字化系统建设应用,引导工艺复杂、风险较高的企业引进设备状态监测与故障诊断等先进智能系统,提高隐患排查的准确性、及时性、全面性。 2024 年,借鉴云南省代表性企业双重预防机制数字化系统应用升级试点成效,提升我县重点企业双重预防机制数字化系统应用; 2025 年底前,如有新增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则要求其工艺装置按要求将监测监控数据接入系统。
(五)着力推进自动化改造和安全工艺技术设备更新升级。严格执行国家高危工艺企业全流程自动化改造工作指南、危险化学品淘汰落后安全生产工艺技术设备目录,推动有关企业按要求完成整治、改造、退出。 2024 年底前,涉及油气存储企业全面完成视频监控、气体检测、紧急切断和雷电预警“四个系统”配备并投用。 2025 年底前,人口密集区高风险油气库分类实施改造、搬迁或关闭。
(六)着力提升烟花爆竹安全保障能力。 积极应用流向管理信息系统,动态掌握经营企业库存情况。按照保障安全、统一规划、合理布局、适度竞争的原则,严格审批烟花爆竹经营单位布点,不断规范零售经营场所安全管理。深化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安全整治,常态化开展“企业自查、县复查、州级抽查”相结合的专项检查,始终保持“打非治违”高压态势,强化生产经营旺季安全监管。
(七)着力实施安全生产精准执法。 综合运用“四不两直”、明查暗访、异地交叉执法、“双随机、一公开”、聘请专家指导服务等方式,聚焦重大隐患排查整治、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化学品登记和鉴定分类、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职尽责、企业人员资质达标、事故责任单位和个人追究等实施精准执法。对严重违法行为依法采取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联合惩戒、“一案双罚”等手段,落实行刑衔接机制。严格执行执法案例报送机制,发挥典型案例警示作用,及时曝光典型违法行为。 2024 年起,每年完成对辖区内监管危化、烟花爆竹企业实现一轮全覆盖检查,并对执法情况进行通报。 2025 年底前,对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实现一轮全覆盖执法检查。
(八)着力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体系建设。 积极宣贯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定级标准,推广安全生产标准化体系建设先进经验,严格配合州应急管理局完成安全标准化定级和评审,开展标准化建设质量抽查,强化激励约束措施,提高达标企业荣誉感、成就感,撤销安全生产标准化体系运行不达标或发生事故企业的标准化等级,引导企业积极创标达标、有效运行标准化体系。 2024 年底前,积极配合州应急管理局按 20 %比例抽查复核年度已经通过评审的企业,对审核把关不严的单位和人员依法依规实施追责问责。 2025 年至 2026 年,积极配合州应急管理局对已经达标的企业每年按不少于 5 %进行抽查,发现不按安全生产标准化体系运行或发生事故的企业予以撤销标准化等级,并对有关人员实施处罚。
(九)着力推进化学品登记和鉴定分类整治。 认真落实《危险化学品登记管理办法》《化学品物理危险性鉴定与分类管理办法》,开展化学品普查、物理危险性辨识,加强危险化学品登记和鉴定分类执法检查,推动危险特性尚未确定的化学品应鉴定尽鉴定,经鉴定属于危险化学品的应登记尽登记。 2024 年底前,组织全县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开展生产、进口化学品普查和物理危险性重新辨识,建立化学品和危险化学品“两张清单”。 2025年底前,收集汇总上报化学品情况,筛选出须进行鉴定分类的化学品名单和涉及的企业情况,督促相关企业完成鉴定分类并依法办理登记。 2026 年底前,评估工作成效,固化好的做法,建立长效机制,常态化开展化学品物理化学危险性鉴定分类和登记工作,重点督促新建和改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做好生产、进口化学品普查和物理危险性辨识。
(十)着力加强安全生产社会监督。 依托《云南省安全生产领域举报奖励办法》规定,倡导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安全生产工作,鼓励社会公众和从业人员举报或报告存在的重大事故隐患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行业安全生产举报渠道及电话,完善并落实举报受理、核实、办理、反馈、追责等闭环管理机制,落实奖励资金、完善保密制度,及时兑现举报奖励。鼓励社会各界、群众团体等对重大隐患实施监督。
三、保障措施
(一)坚持统筹协调。 县应急管理局根据州应急管理局综合评价考核体系,及时调度工作进展情况。县应急管理局成立由局长担任组长、分管副局长担任副组长、县应急管理局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局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股负责日常事务,全面加强治本攻坚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各乡(镇)和企业要高度重视,根据三年行动计划,分解主要目标任务,明确责任主体、工作标准、完成时限,细化年度工作计划清单,定期分析治本攻坚推进情况,加强治本攻坚行动中的重大问题协调,确保各项任务落实落细。
(二)坚持督导服务。 县应急管理局要加强专家队伍建设,根据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工作计划和进度安排,结合实际情况适时组织专业技术人员或专家深入基层一线帮助企业解决重大安全风险防控、本质安全改造、人才培养等重点任务推进过程中的难题,有效防范化解危险化学品重大风险。
(三)坚持政策引导。 结合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特点,突出重点目标任务,适时制定有关风险防控机制,引导支持鼓励危险化学品企业积极开展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安全生产技术改造、自动化控制系统建设、智能化信息化水平提升、先进安全科技成果运用等,提高安全风险防控水平。
(四)坚持典型宣传。 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互联网等媒体,根据专项整治行动各阶段重点任务的进展,及时宣传推广好经验好做法,推动治本攻坚深入扎实有效开展。引导广大群众特别是企业职工举报重大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曝光典型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生产安全,积极引导从业人员、社会公众参与支持,形成社会共治的良好局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