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宣威市2024 年进一步
推动经济稳进提质政策措施的通知
宣政发〔2024〕100 号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宣威经开区管委会,市直各有关单位:
现将《宣威市 2024 年进一步推动经济稳进提质政策措施》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宣威市人民政府
2024 年 5 月 14 日宣威市 2024 年进一步推动经济稳进提质政策措施
为深入贯彻中央、省委、曲靖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推动经济稳进提质,充分释放政策红利,巩固和增强经济稳中向好态势,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2024 年进一步推动经济稳进提质政策措施的通知》(云政发〔 2024 〕 7 号)和《曲靖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2024 年进一步推动经济稳进提质政策措施的通知》(曲政发〔 2024 〕 11 号)精神,结合宣威实际,制定以下政策措施。
一、加快推动产业转型升级
(一)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突出构建以先进制造业为骨干的现代化产业体系这个重点,依托资源禀赋、产业基础、科研情况等条件,推动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深度融合,打通束缚新质生产力发展的堵点卡点,因地制宜推动新产业、新模式、新动能发展,促进产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让传统产业“发新芽”、新兴产业“长成林”、未来产业“快生根”。(市发展和改革局、市工业信息化和科技局按职责分工负责,以下均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落实,不再列出)
(二)做大做强主导产业。抢抓省委、省政府加快构建“ 2+3+N ”沿边产业园区发展格局和曲靖市委、市政府加快发展“ 3+6+2 ”重点产业的机遇,聚焦“ 5+2 ”等重点产业,进一步优化实化、健全完善“两图一谱三库六清单”,持续打好新旧动能接续转换攻坚战,抓实抓细产业经营主体、产业项目、产业园区、产业基础、产业平台、产业生态,加快构建“传统产业 + 新兴产业 + 未来产业”的现代迭代产业体系。(市发展和改革局、市工业信息化和科技局、市农业农村局、市能源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投资促进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加快推进制造业重大项目建设、先进制造业集群培育、企业技术改造与创新、磷石膏综合利用,大力争取省级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支持。(市工业信息化和科技局牵头,市发展和改革局、市财政局配合)
(三)支持生产性和生活性服务业发展。落实好省、曲靖市支持商贸流通业和重点服务业发展相关政策措施。(市商务局、市发展和改革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大力推进工业企业贸易环节专业化,支持制造业企业围绕供需两端打造供应链,加快发展供应链金融,推动生产性服务业向专业化和价值链高端延伸,积极创建省级、曲靖市级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融合发展试点。(市商务局、市发展和改革局按职责分工负责)积极创建一批省级和曲靖市级科技创新公共服务平台。(市工业信息化和科技局、市发展和改革局按职责分工负责)鼓励对园区年内营业收入 5000 万元以上的贸易、物流及供应链、销售企业,以及年营业收入 2000 万元以上的咨询、软件服务、人力资源等生产性服务业企业,在标准化厂房租金、水费、网费等方面依规予以支持。(宣威经开区牵头)支持健康、养老、育幼、文化、旅游、家政、物业等服务业标准化、品牌化建设,推动生活性服务业向高品质和多样化升级。(市发展和改革局、市民政局、市教育体育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商务局、市卫生健康局、市文化和旅游局按职责
分工负责)
(四)支持现代设施农业和林下经济发展。以深入开展“三进经营主体”(政策宣传解读进经营主体、政策服务进经营主体、政策兑现进经营主体)活动为抓手,推动省级“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年度新增完成设施农业实际资产性投资 5000 万元以上的,按实际完成投资额的 5% 给予一次性奖补;完成实际资产性投资 1亿元以上的,按实际完成投资额的 10% 给予一次性奖补”“对农业经营主体年内新增设施农业贷款,省级财政按贴息比例不高于同期同档次 LPR (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 70% 且不超过 2% ,单个主体、单个年度不超过 200 万元的规定予以贴息”等政策落实落地。(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人行宣威支行按职责分工负责)。落实好各级支持设施农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打造一批设施农业示范点。(市农业农村局牵头)盘活集体林地经营权,鼓励社会资本流转林地经营权发展林下经济,打造一批林下经济示范点。(市林业和草原局、市自然资源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大力发展数字经济。积极争取省级、曲靖市级数字经济发展专项资金支持,加快“数字宣威”建设和数字经济发展,提升政府数字化服务水平。(市发展和改革局、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市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持续优化“城市大脑”,丰富“一网通办”“一网统管”应用场景,提升数据治理利用能力。(市发展和改革局、市政务服务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加快“智慧园区”建设,因地制宜培育数字经济园区。鼓励企业开展装备智能化升级、工艺流程改造等试点,促进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
等新技术与制造业有机融合。(市发展和改革局、市工业信息化和科技局按职责分工负责)推进农村电商高质量发展,积极申报省级、曲靖市级智慧商圈、智慧商店试点。(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发展和改革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全面提升园区综合承载能力。按照“统筹规划、分步实施、集中配套、适度超前”的原则,加快水电路气网等基础设施建设,完善配套服务功能,加强政策协同、打造综合优势,全面提升园区承载力、吸引力、竞争力。(宣威经开区牵头,市发展和改革局、市工业信息化和科技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加快推进羊场化工园区规范化建设,确保顺利通过省级认定复核。(宣威经开区、市工业信息化和科技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建立健全园区产业协作机制,推动 3 个园区围绕主导产业加强合作、错位发展。鼓励国有资本、社会资本以“园中园”模式参与产业园区建设、招商、运营。(宣威经开区、市工业信息化和科技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强化土地、能耗、环境容量等要素保障。进一步推进工业项目“标准地”出让改革。鼓励以依法收回、转让、合作开发等方式盘活闲置工业用地;推行“成本 + 银行同期基准利率”价格协议收回模式,盘活企业闲置厂房。对现有工业用地,在符合规划、不改变用途的前提下,提高土地利用率和增加容积率的,不再增收土地价款。确保工业项目“标准地”出让规模达 40% 以上、处置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 2670 亩以上。(宣威经开区、市自然资源局按职责分工负责)认真贯彻落实能源消费替代量、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有偿使用和交易管理办法,健全能源消费替代量、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统筹调剂机制。(市发展和改革局、曲靖市生态环境局宣威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从全产业链角度综合考虑企业度电增加值、能耗强度、亩均投入和亩均产值等,对产业链的关键环节、核心企业,在用地、用能、资金等方面给予支持。(市发展和改革局、市工业信息化和科技局、市自然资源局、市能源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强化科技创新赋能。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加强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建立与高校、科研院所开展人才培养、科技攻关、平台建设等合作机制,推动各类创新资源向企业集聚,高水平建设液态金属、锌及有色金属等领域科技创新平台,打造一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持续提高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水平。(市工业信息化和科技局牵头)积极争取省级科技创新资金支持,用好用活曲靖市级中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资金,引导银行、保险、证券、基金、担保等金融资源向创新链产业链集聚,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通过结对合作及创新金融服务和产品等方式加大差异化信贷支持力度。(市工业信息化和科技局牵头,市发展和改革局、市财政局、人行宣威支行配合)
(九)提高能源保障能力。持续推进煤矿整治及升级改造,用好用活省级将新建、改扩建煤矿产能置换方案审核确认手续由项目核准前调整为项目投产前等政策,推动具备条件的煤矿核增产能,确保全市生产原煤 400 万吨以上,新增投产煤矿 1 个以上。(市能源局牵头,市自然资源局配合)扎实抓好电煤保供、煤矿“五化”改造、煤矿隐患风险治理等工作,全力争取省级煤电专项资金支持。(市能源局、市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加快推动文兴风电、西泽风电、富源北二期风电实现全容量并网发电,田坝米田光伏一期、海岱光伏一期建成投产,海东光伏、龙潭光伏等项目开工建设。新增新能源并网发电 50 万千瓦,新能源装机占比提高到 74% 以上。谋划推进集中式共享储能项目,鼓励企业和园区自建分布式光伏并提高就近消纳比例。(市能源局牵头,宣威供电局配合)
二、持续扩大有效投资
(十)高质量推动项目谋划建设。落实好省、曲靖市高质量做好项目工作的指导意见,研究制定全面落实“构二破三”和“调二提三”更好发挥投资关键作用的实施意见,推动项目工作机制常态化高效运转,统筹落实项目要素保障,全流程加强跟踪协调和服务保障,推动重点项目建设提质增效。聚焦超长期特别国债、中央和省预算内投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等支持领域和投资导向,谋划储备重大项目 700 个以上、总投资 3400 亿元以上。(市发展和改革局牵头)强化项目前期工作,积极争取省和曲靖市级重点项目前期工作经费,加快推进可研、初设、用地、用林、环评、能耗等前期工作,有效提高项目成熟度,确保储备项目开工转化率达 20% 以上。全力争取超长期特别国债、中央和省预算内投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等政策性资金支持重点项目建设。(市发展和改革局、市财政局牵头)按照分级负责、分类管理原则,扎实有效做好重点项目协调、服务和推进工作,确保重点项目全面完成年度投资计划。(市发展和改革局牵头)
(十一)持续扩大产业投资。全面落实“大招商”工作机制,精准对接目标企业,切实提高招商引资质效,确保引进重大产业项目 2 个以上、省外产业招商到位资金增长 20% 。对招商引资到位资金 5000 万元以上的项目,积极协调落实省级“按照实际外来投资到位资金的 0.5 ‰给予奖励,单个项目最高奖励 100 万元” 政策。(市投资促进局牵头)坚持每季度开工一批重大产业项目,提速办理重大产业项目核准(备案)、能评、环评等手续,高位 推进 10 个重大产业项目建设,力争产业投资占比达 70% 。(市 发展和改革局牵头)聚焦推动产业链式集群发展,持续改造升级 传统产业,巩固提升优势产业,培育壮大新兴产业,前瞻布局未 来产业,新增工业投资入库项目 20 个以上。(市工业信息化和 科技局、宣威经开区按职责分工负责)大力发展园区经济,深入 开展“项目扩园、企业满园、集群强园”行动,加快承接产业转 移,力争园区投资占比达 13% 以上。(宣威经开区、市工业信息 化和科技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二)积极引导民间投资。规范实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新机制,支持民间资本参与交通、市政、环保、水利、能源、新型基础设施等领域项目建设,参与盘活国有存量资产。(市发展和改革局、市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建立完善拟向民间资本推介的重大项目清单、产业项目清单、特许经营项目清单,争取更多符合条件的项目纳入省级重点民间投资项目库,常态化向民间资本推介重点项目,推动民间投资项目加快实施,力争民间投资
占比达 70% 。(市发展和改革局牵头)
三、不断激发消费潜力
(十三)推动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抢抓国家推动新一轮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机遇,加快生产设备迭代更新,推动汽车、家具、家电等消费品以旧换新,充分释放消费潜力。(市工业信息化和科技局、市商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落实延续实施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减免政策。(宣威税务局负责)鼓励停车场地和设施对新能源汽车予以停放服务费优惠。鼓励企业持续开展新能源汽车下乡促销活动。(市发展和改革局、市工 业信息化和科技局、市商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鼓励开展跨区域自驾出游加油优惠、新车与成品油跨界融合促销等活动,促进成品油消费。(市商务局牵头)
(十四)持续扩大文旅消费。聚焦“吃、住、行、游、购、娱”全产业链,推动旅游产品、模式、业态创新和服务创优,围绕“川滇黔渝节点旅游城市、滇东旅游环线明珠、清凉曲靖客源承接地”定位,充分挖掘旅游资源潜力,优化调整旅游产业发展布局,大力发展“避暑经济”,努力把“凉资源”转化为“热经济”。(市文化和旅游局牵头)推出一批旅游休闲街区、金牌旅游村,丰富配套文旅消费场景,鼓励同步开展线上线下特色展销、文创美食等特色活动。(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和旅游局按职责分工负责)支持盘活存量土地用于旅游设施建设,鼓励城市转型退出的工业用地根据相关规划用于发展文旅产业。(市文化和旅游局、市自然资源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五)培育壮大新型消费。鼓励和引导利用闲置厂房、楼宇打造电商孵化基地、电商园区,积极打造一批优质电商直播基地。(市商务局牵头)高水平举办文体旅商活动,吸引各类展会、论坛、赛事、演艺活动到宣威举办,大力发展赛事经济、会展经济,拓展消费新增长点。(市教育体育局、市文化和旅游局牵头)举办年货节、美食节等主题购物节,充分发挥消费券“乘数效应”,挖掘智能家居、国货“潮品”等消费增长点,积极发展夜间经济和银发经济。(市商务局、市民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充分激发经营主体活力
(十六)持续打造一流营商环境。深入实施优化营商环境三年行动,力争市场准入与退出、获取金融服务、便利纳税、政府采购、创新市场监管、政务服务等指标进入曲靖市优秀等次。(市发展和改革局牵头)严格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开展市场准入效能评估,持续清理破除市场准入壁垒。(市发展和改革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围绕为民办实事、惠企优服务,在更多领域、更大范围实现“高效办成一件事”。推进“减证便民”和“证照分离”改革,健全容缺受理服务机制,推行政务服务“承诺办”,提升政务服务质效。推动政务服务集成式自助终端向村(社区)、园区、商场、楼宇和银行、邮政、电信网点等场所延伸。(市政务服务管理局牵头)配合做好惠企政策免申即享平台建设,探索设置惠企政策兑现“一站式”服务窗口,逐步实现政策对象精准识别、企业诉求一站直达、惠企政策免申即享。(市发展和改革局、市工业信息化和科技局、市政务服务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落实落细服务企业“三项制度”,加强涉企收费监督管理,持续整治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行为,持续擦亮服务企业“宣威品牌”。(市发展和改革局、市工业信息化和科技局、市司法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政务服务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高质量做好公共信用信息数据归集共享,拓展公共信用信息应用场景,全面推行信用承诺制,扩大信用承诺覆盖面。(市发展和改革局牵头)
(十七)强化经营主体培育。扎实推进“ 1 个工程”(企业成长工程)“ 2 个计划”(经营主体倍增计划、世界一流企业打造计划)“ 9 个助企活动”(三进经营主体、防范化解拖欠企业账款、整治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助企降本增效提质、大中小微企业融通发展、政银企保担对接、企业用工对接、赋能赋智赋值、品牌品质品种打造),围绕企业孕育、出生、成长、做大、做强、做优全生命周期,扎实抓好纾困、输血、培引、双创、改革、服务等重点工作,充分激发企业发展内生动力和创新活力,助力企业做优存量、扩大增量、壮大体量、提升质量,推动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确保年底经营主体数量达 10 万户以上、企业数量达2.5 万户以上、“四上”企业达 370 户以上。(市发展和改革局、市工业信息化和科技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扎实抓好中小企业转型升级、优质中小企业培育、融资服务体系和公共服务体系完善等工作,全力争取省级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市工业信息化和科技局、市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支持企业积极申报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创新型中小企业。(市工业信息化和科技局牵头)全面落实“个转企”直接变更便利化登记措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
(十八)持续开展减税降费。认真执行“按规定对月销售额未超过 10 万元(以一个季度为一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 30 万元)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 3% 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 1% 征收率征收增值税”等相关规定。(宣威税务局负责)逐步推广涉及范围更广、优惠力度更大的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政策,落实好降低企业综合物流成本等政策措施。(市交通运输局牵头)
(十九)支持中小企业扩大市场份额。严格落实“在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领域,对依法必须招标且标的金额 1000 万元以下(含 1000 万元)的政府投资项目,免于收取无失信记录企业投标保证金;标的金额超过 1000 万元的,继续推广保函(保险)替代现金缴纳投标保证金。对于政府投资项目以外的项目,鼓励招标人根据项目特点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减免投标保证金的措施”要求。(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政务服务管理局牵头)政府采购限额标准以上、 200 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以及 400万元以下(含 400 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超过 400 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延续实施预留份额由 30% 以上阶段性提高至 40% 以上的政策。(市财政局牵头)
五、有效提高金融服务质效
(二十)拓展融资综合信用服务平台应用。充分运用曲靖市融资信用服务平台数字信用、贷款撮合、惠企政策直达等功能,引导地方金融机构入驻平台,积极开发特色金融产品,推进财政涉企资金政策应上尽上融信服平台,推动贷款贴息政策在平台逐步实现免申即享。(市发展和改革局、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人行宣威支行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一)强化企业信贷融资服务。引导金融机构大力发展科技金融、绿色金融、普惠金融、养老金融、数字金融,健全政银企合作对接机制,把更多金融资源精准配置到重点产业、重要领域和重大项目,加大对科技创新、绿色转型、普惠小微、数字经济等支持力度,不断提升金融资源配置效率和供给质量。落实好《曲靖市银行业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发展考核激励评价办法》,健全完善财政性资金竞争性存放机制,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持力度。(市财政局、人行宣威支行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
(二十二)持续提升开放能级。主动服务和融入国家“一带一路”、全省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建设,深化沪滇协作,提高利用“两个市场”“两种资源”的能力,持续推进曲靖海关宣威工作站实体化运营,推动更多企业和农产品取得进出口资质,推动发展会展经济、国内电商、跨境电商,提升开放型经济水平。(市商务局牵头)
(二十三)促进外资外贸稳进提质。抢抓国家支持云南加快建设我国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机遇,加强国际交流合作机制建设,推进国际国内友城合作,深入落实云南省加快对接 RCEP(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行动计划,推动经济社会全方位开放。(市商务局、市发展和改革局按职责分工负责)认真贯彻《云南省鼓励外商投资奖励办法》,落实好制造业项目外资引进奖励和用地、环保等要素指标支持政策。(市商务局、市投资促进局牵头,市自然资源局、曲靖市生态环境局宣威分局配合)大力发展外贸产业,扩大先进制造产品和绿色农产品出口,扩大传统大宗商品进口,力争外贸进出口总额增长 30% 以上。(市商务局牵头)
七、加大民生保障力度
(二十四)全力保障就业稳定。落实好省级支持符合条件的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退役军人、刑满释放人员、高校毕业生(含大学生村官和留学回国学生)、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返乡创业农民工、网络商户、脱贫人口、农村自主创业农民等 10 类重点群体申请不超过 30 万元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按规定给予贷款实际利率 50% 的财政贴息政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市财政局、人行宣威支行配合)结合重点地区用工需求及全市重点产业发展,高质量开展“订单式”“定向式”“定岗式”技能培训,深化政企合作、校企合作、企企合作,全面提升农村劳动力职业技能水平,打造“宣威劳务品牌”,确保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规模稳定在 47.95万人以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
(二十五)推进以人为中心的新型城镇化。深入实施城市首位度能级提升专项行动,加快曲靖副中心城市建设,积极拓展城市发展空间,确保建成区面积达 45.8 平方公里以上、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 61.67%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牵头)加快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确保国家卫生市获得命名、健康县城建设取得新成效。(市发展和改革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卫生健康局按职责分工负责)积极争取省和曲靖市级财政奖补资金、省预算内投资支持,因地制宜推进城市、乡村、交通等 9 个重点领域绿美建设,扎实做好“增绿、护绿、用绿、活绿”文章,推动城乡绿化美化取得明显成效。(市发展和改革局、市财政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按职责分工负责)积极争取省和曲靖市级财政资金支持,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将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纳入城镇住房保障范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牵头,市财政局配合)引导农业转移人口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
(二十六)扎实做好住房保障工作。全面落实促进房地产高质量发展 28 条措施,更好满足居民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牵头)积极争取省级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资金支持,鼓励社会各类投资主体参与保障性住房建设,申报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 868 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牵头,市财政局、市发展和改革局配合)加强保交楼工作,稳步有序推进城市更新、危旧房改造等工作。(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市发展和改革局配合)按规定做好公租房实物保障和公租房租赁补贴发放,切实改善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居住条件。(市住房和城
乡建设局牵头)
(二十七)持续提升教育、卫生、养老服务供给。加快区域教育中心建设,推进市一中新校区、一职校新校区、复兴初级中学、市三幼等学校建设,实质性启动 4 所乡镇高中进城工作。深入推进集团化办学和学区制改革,整体提升各学段办学水平,争创省一级二等高中 1 所、省级现代教育示范学校 1 所、省一级一等幼儿园 1 所。(市教育体育局牵头)高位推动区域医疗中心建设,坚持以县域综合医改引领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持续深化“三医联动”改革,加快完善医疗集团运行管理机制,推进医疗集团高效运转,深化人才培育招引和院校合作模式,积极打造重点专科、特色专科。持续巩固提升创建成果,确保国家卫生市获得命名,健康县城建设在全省争先进位。(市卫生健康局牵头)优化提升“一老一小”服务,大力培育老年助餐、居家助老、养老照护等新模式,新增社区养老服务设施 5 个、托育机构 5 个,新建“幸福食堂” 10 个。(市民政局、市卫生健康局牵头)
各乡(镇、街道)和各部门要抢抓政策窗口期、机遇期,增强工作前瞻性和主动性,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