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健康怒江行动——癌症防治行动
实施方案( 2023 — 2030 年)的通知
怒卫健发〔2024〕41 号
各县(市)卫生健康局、发展改革委、教育体育局、科学技术局、民政局、财政局、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生态环境局、医疗保障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各监管支局:
为深入贯彻健康中国战略决策部署,全面落实《健康怒江行动( 2020 — 2030 年)》和《健康云南行动 - 癌症防治行动实施方案 (2023-2030 年 ) 》工作要求,深入开展癌症防治行动,切实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州卫生健康委等 11 个部门联合制定了《健康怒江行动—癌症防治行动实施方案( 2023-2030 年)》。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怒江州卫生健康委员会 怒江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怒江州教育体育局 怒江州科学技术局
怒江州农业农村局 怒江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怒江监管分局
2024 年 5 月 9 日
健康怒江行动——癌症防治行动
实施方案( 2023 — 2030 年)
癌症是我州居民第 4 位死亡原因,监测数据显示,我州每年新发癌症、癌症死亡率呈上升趋势,防控形势严峻。我州最常见的癌症包括胃癌、肺癌、宫颈癌、乳腺癌、肝癌、食道癌、甲状腺癌、结直肠癌等。怒江州通过实施《健康怒江州行动——癌症防治实施方案( 2020 — 2022 年)》,癌症防治能力有所提升,但胃癌仍然在怒江州主要恶性肿瘤发病中稳居第一位,女性乳腺癌、宫颈癌、甲状腺癌发病率持续上升趋势。为进一步高质量推动癌症防治工作,根据云南省卫生健康委等 13 个部(委、局)联合下发的《健康云南行动——癌症防治行动实施方案( 2023 — 2030 年)》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推进健康中国建设,把保障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位置。牢固树立大卫生、大健康的观念,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中西医并重、综合施策、全程管理,立足全人群、全生命周期、全社会,创新体制机制和工作模式,促进癌症防治关口前移,倡导健康生活方式,普及健康知识,动员群众参与癌症防治,加强癌症预防、筛查、早诊早治和科研攻关,集中优势力量在发病机制、防治技术、资源配置、政策保障等关键环节取得重点突破,有效减少癌症危害,为增进群众健康福祉、共建共享健康中国奠定良好基础。
(二)行动目标
到 2030 年,通过实施“防、筛、管、治、康、保”综合防控措施,我州癌症防治体系进一步完善,危险因素综合防控、癌症筛查和早诊早治能力显著增强,规范诊疗水平稳步提升,癌症发病率、死亡率上升趋势得到遏制,总体癌症 5 年生存率不低于46.6% ,癌症防治核心知识知晓率不低于 80% ,高发地区重点癌种早诊率在 2023 年基础上持续提高。
二、行动内容
(一)控制危险因素,降低癌症患病风险
1. 开展全民健康促进。建设权威的科普信息传播平台,编制发布癌症防治核心信息和知识要点,开展广泛的癌症防治知识宣传,提高居民癌症防治核心知识知晓率。深入组织开展全国肿瘤防治宣传周等活动,普及防癌健康科普知识,提高全民防癌抗癌意识。将癌症防治知识作为学校、医疗卫生机构、企业、社区、养老机构等重要健康教育内容。加强农村居民癌症防治宣传教育。引导群众保持个人卫生,预防与癌症发生相关的细菌(如幽门螺旋杆菌等)、病毒(如人乳头瘤病毒、肝炎病毒、 EB 病毒等)感染,践行开展以“合理膳食、适量运动、戒烟限酒、心理平衡”健康四大基石的健康生活方式,养成定期参加防癌体检的健康习惯,学会判断癌症危险信号,发现异常及时到正规医疗机构接受诊治和康复治疗。结合我州癌谱分布和少数民族特点,针对重点癌种,制作多民族语言科普作品,在全州范围内推广运用。(州卫生健康委牵头,州教育体育局、州民政局等各有关部门配合)
2. 实施疫苗接种。加强成年乙型肝炎病毒感染高风险人群的乙肝疫苗接种工作。加强人乳头瘤病毒疫苗( HPV 疫苗)接种的科学宣传,促进适龄人群接种,推动有条件的地区将 HPV 疫苗接种纳入当地惠民政策。对于符合要求的国产 HPV 疫苗加强审评审批服务指导,提高 HPV 疫苗可及性,多种渠道保障适龄人群接种。(州卫生健康委、州疾控局、州市场监管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3. 加强环境与健康工作。全社会营造无烟环境,积极推进无烟环境建设,深入开展控烟宣传,广泛禁止烟草广告,保护不吸烟者,让未成年人远离烟草危害,强化戒烟服务,持续推进控烟措施。加强水生态保护,保障饮用水安全。保障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促进清洁燃料使用,严禁室内环境质量验收不合格的工程投入使用。加强与群众健康密切相关的饮用水、大气、土壤等环境健康监测与评价,研究建立环境与健康调查和风险评估制度,推进环境健康风险管理。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推进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州卫生健康委、州生态环境局、州疾控局牵头,各有关部门配合)
4. 推进职业性肿瘤防治工作。深化职业健康保护行动,推进健康企业建设,保障劳动者的身心健康,参与制定劳动者常见恶性肿瘤筛查技术服务规范。用人单位依法依规组织开展工作场所致癌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定期检测、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和个体防护管理工作。全面落实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州卫生健康委牵头,州疾控局等各有关部门配合)
(二)推广癌症早诊早治,强化筛查长效机制
1. 深入推进癌症早期筛查和早诊早治。各地针对本地区高发、早期治疗成本效益好、筛查手段简便易行的癌症,逐步扩大筛查和早诊早治覆盖范围。优化癌症筛查管理模式,继续支持县级医院建设“癌症筛查和早诊早治中心”,进一步提高早期筛查和早诊早治能力。加强筛查与早诊早治的衔接,提高服务连续性,及时将筛查出的癌症患者转介到相关医疗机构,提高早诊早治效果。高发地区重点癌种早诊率持续提高,适龄妇女宫颈癌人群筛查率达到 70% ,乳腺癌人群筛查覆盖率逐步提高。(州卫生健康委牵头,州财政局配合)
2. 构建分层癌症筛查体系。各地根据本地区癌症流行状况实际,开展组织性筛查或机会性筛查,不断加大筛查力度、扩大覆盖范围。运用癌症风险评估有关工具,加强培训指导,逐步提供癌症风险评估服务,使居民知晓自身患癌风险。进一步加强防癌体检的规范化管理,引导高危人群定期接受防癌体检,加强疑似病例随访管理,针对早期癌症或癌前病变进行及时干预。(州卫生健康委负责)
(三)推动癌症防治机构建设,提高防治能力
1. 建设州级癌症区域医疗中心,发挥好州级癌症中心作用,推动州县级层面成立癌症中心等专病防治机构,通过疑难病诊治能力提升工程、肿瘤重点专科建设、城乡医院对口支援等工作提高基层能力。结合开展的“千县工程”县医院综合能力提升和“云南省癌症筛查与早诊培训”为契机,推动州级优质医疗资源向县域下沉,通过引进人才、改善硬件条件、派驻人员支援等措施补齐肿瘤专科能力短板,依托县医院构建肿瘤防治中心,提升县域肿瘤综合防治能力。(州卫生健康委负责)
2. 州级癌症防治中心负责建立本州癌症防治协作网络,探索推广适宜防治技术和服务模式,开展疑难复杂和高技术要求的癌症防治工作。具备条件的二级及以上医院设置肿瘤科,具备开展癌症筛查和常见癌种的一般性诊疗能力。鼓励建立医联体,专科联盟等多种形式的癌症专科联合体。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负责癌症危险因素监测、流行病学调查、人群干预、信息管理等工作。提高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在宣传教育、健康咨询及指导、高危人群筛查、健康管理等方面的能力。(州卫生健康委牵头,州发展改革委配合)
3. 提升医疗机构重点癌症的筛查和诊断能力。加强县级医院肿瘤科建设,县域肿瘤防治中心以县医院肿瘤科为核心,紧密型县域医共体为平台,发挥龙头作用,加强上下协同,构建辐射县域肿瘤防治网络。通过体系协同、资源整合、模式创新,全面提升县域肿瘤综合防治能力,逐步实现肿瘤患者的治疗回流县级医院;乡镇卫生院 /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应具备超声、潜血检查能力和乙肝表面抗原、幽门螺杆菌等检测能力。州级对县、乡两级专业人员逐级开展癌症适宜诊疗技术培训。(州卫生健康委牵头,州财政局配合)
(四)进一步提升肿瘤登记报告规范化、制度化、信息化程度
1. 健全肿瘤登记报告制度。各级疾控中心加强辖区肿瘤登记工作的组织实施,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履行肿瘤登记报告职责。健全肿瘤登记报告信息系统,提高报告效率及质量。到 2030 年肿瘤登记工作数据质量明显提高。试点开展高精度肿瘤登记工作,加强原位癌、病理分型、临床(特别是临床以肿瘤大小,淋巴结转移,远处转移, TNM )分期等信息采集。(州卫生健康委负责)
2. 实现肿瘤登记信息与死因监测信息对接,优化数据采集报送方式,逐步推进医疗机构在线报告。加强部门间信息资源共享,提升生存分析与发病死亡趋势预测能力。规范信息管理,保护患者隐私和信息安全。(州卫生健康委、州疾控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五)规范癌症诊疗,提升管理服务水平
1. 加强诊疗规范化管理。按照癌症临床诊疗指南、技术操作规范、临床路径。加强抗肿瘤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开展肿瘤用药监测与评价。完善处方点评和结果公示制度。做好患者康复指导、疼痛管理、长期护理和营养、心理支持,重视对癌症晚期患者管理,引导社会组织参与癌症晚期患者关怀与照料工作,推进安宁疗护试点工作,提高癌症患者生存质量。(州卫生健康委负责,州民政局配合)
2. 加强诊疗质量控制。巩固完善省 - 州 - 县(市)三级肿瘤诊疗质控管理体系,开展肿瘤单病种诊疗质量控制工作。通过肿瘤诊疗相关质量信息的系统收集、分析及反馈,对肿瘤诊疗质量相关指标进行持续性监测,促进肿瘤诊疗质量持续改进。(州卫生健康委负责)
3. 优化诊疗模式。持续推进多学科诊疗模式,提升癌症相关临床专科能力,探索以癌症病种为单元的专病中心建设,积极运用互联网、人工智能等技术,开展远程医疗服务,探索建立规范化诊治辅助系统,提高基层诊疗能力。(州卫生健康委负责)
(六)促进中西医结合创新,发挥中医药独特作用
1. 加强癌症中医药防治网络建设。进一步完善中医癌症防治服务体系,构建中西医结合癌症防治网络。加强中医医院肿瘤科建设,支持综合医院、肿瘤专科医院提供癌症中医药诊疗服务,将癌症中医药防治纳入基层医疗机构服务范围。(州卫生健康委负责)
2. 提升癌症中医药防治能力。制订完善癌症中医药防治技术方案,推广应用成熟的癌症中医药防治技术方法,探索符合中医理论创新的癌症诊疗模式,培养癌症中医药防治专业人才。加快推进肿瘤中医诊疗质控工作,提高中医药癌症防治的标准化和同质化水平。扩大癌症中西医临床协作试点,探索中西医结合防治癌症的新思路、新方法和新模式,形成并推广中西医结合诊疗方案。在肿瘤多学科诊疗工作中,规范开展中医药治疗,发挥中医药的独特作用和优势。(州卫生健康委负责)
3. 强化癌症中医药预防及早期干预。发挥中医 " 治未病 " 作用,研究梳理中医药防癌知识并纳入国家基本公共卫生健康教育项目服务内容。综合运用现代诊疗技术和中医体质辨识等方法,早期发现高危人群,推广中医治未病干预指南,积极开展癌前病变人群的中西医综合干预。(州卫生健康委负责)
(七)加强救治救助保障,减轻群众就医负担
1. 加强综合医疗保障。促进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急难救助、商业健康保险及慈善救助等政策间的互补联动和有效衔接,形成保障合力。(州民政局、州卫生健康委、州医保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怒江州监管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2. 提高抗肿瘤药物可及性。鼓励仿制临床必需的抗肿瘤药物,引导企业研发、注册和生产。对于符合条件的境内外抗肿瘤药物加快协助注册审批,促进境外新药在境内同步上市,畅通临床急需抗肿瘤药物临时进口渠道。严格落实医保药品目录管理规定,做好新增抗癌药物纳入医保支付落地工作,适时开展药品集中采购,保障临床用药需求,降低患者用药负担。(州市场监管局、州医保局、州卫生健康委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3. 加强脱贫地区癌症防治工作。加强癌症筛查和重点癌症救治。完善防止因肿瘤疾病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将符合条件的因病返贫致贫风险农户纳入防返贫监测对象帮扶范围,加强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等脱贫地区癌症防治工作,落实好大病专项救治和医保政策,切实降低癌症患者就医负担。(州卫生健康委、州农业农村局、州医保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各有关部门配合)
(八)加快重大科技攻关,推广创新成果转化
1. 加强癌症相关学科专业建设。完善人才教育结构,健全多层次的癌症防治人才培养体系。调整优化癌症相关学科专业设置,重点培养多学科复合型人才和领军型人才,促进相关领域学科交叉融合。完善癌症相关学科专业学位授权点布局,要求高校存量计划倾斜安排癌症攻关等重点领域人才培养,新增计划安排予以优先考虑。适当增加癌症放化疗、影像、病理、预防、护理、康复、安宁疗护以及儿童肿瘤等领域的专业招生计划和专业人才培养。强化医疗卫生人员癌症防治知识技能的掌握。(州教育体育局、州卫生健康委牵头,各有关部门配合)
2. 集中力量加快科研攻关。在我州科技计划中进一步针对薄弱环节加强科技创新。以支撑癌症防治等关键技术突破为重点,以“精准、再生、智慧”为主攻方向,加强癌症防治重大源头创新和颠覆性技术创新,引领癌症防治技术取得原创性突破。加强癌症相关先进诊疗技术、临床指南规范、筛查方案等的科技示范,加快推动科技创新服务的普惠化。同时,加强中医药防治癌症科学研究,组织开展中医药及中西医结合治疗癌症循证评价研究。支持癌症防治中药制剂、中药新药及中医诊疗设备的研发及转化应用。加强临床研究质量评价,促进临床研究成果转化,持续提升我州癌症防治的整体科技水平。(州科技局、州卫生健康委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3. 加强癌症防治科研成果的推广应用。加快基础前沿研究成果在临床和健康产业发展中的应用,推动癌症疫苗开发、免疫治疗技术、生物治疗技术等研究取得突破。推动一批研究成果转化和推广平台建设,探索癌症科研成果推广和产业化有效途径,支持以知识产权、技术要素入股等方式与企业合作。(州科技局、州卫生健康委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三、行动要求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发挥怒江州癌症防治行动工作组和专家委员会作用,健全工作机制,各部门要发挥管理、监督、指导等职能,各司其职、共同协作、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各县市要制定具体的实施计划,加强组织实施,确保如期完成各项工作目标。各级政府要加强财政资金投入,积极鼓励社会资本投入癌症防治,推动建立多元化的资金筹措机制,集中各方力量为推进癌症防治工作提供支持和保障。(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加强评估考核。围绕本行动目标和指标,制定监测评估方案,每年开展逐级评估、督导、考核和评价,各相关单位按分工要求履行好各自职责,各级政府要将落实本行动纳入政府工作目标考核,合理运用考核结果,促进行动各项措施的落实。(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加强宣传引导。各县市要运用多种途径和方式大力宣传癌症防治行动。宣传部门及媒体要根据本行动要求,大力倡导防癌工作,引导公众了解防癌相关知识和技能,做自己健康第一责任人,充分调动全社会参与癌症防治工作的积极性,大力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