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蒜头果产业 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广政办发〔2024〕44号)

[可行性研究报告 - 政策法规] 发表于:2026-03-25 19:1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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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广政办发〔2024〕44号

广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蒜头果产业

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部门:

《广南县蒜头果产业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广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5月9日

广南县蒜头果产业发展三年行动方案

(2023—2025年)

为充分发挥广南县特色产地资源优势,将蒜头果打造成继文山三七产业之外的独特绿色生物大健康优势产业,力争建成蒜头果国家级核心产区,结合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全面推进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紧紧围绕“百万亩基地,百亿投资、千亿产值和万亿市场”的发展战略思路,充分利用蒜头果的稀有属性和“县树”的发展优势,在有效保护的同时合理开发利用,带动区域内群众发展和增收,努力维护县域生态安全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实事求是,拓面增效的原则 。对蒜头果新植进行统筹规划布局。充分利用低效人工商品林地、疏林地、灌木林地等各类适宜的非耕地实施蒜头果新植,打造蒜头果及研发教学、观赏于一体的双高示范基地。

(二)坚持依靠科技,促进产业发展 。依靠科技创新和技术进步,突破制约蒜头果产业发展的技术瓶颈,不断提高良种化水平、资源利用水平、生产管理技术水平和加工水平,加快发展方式转变,推动蒜头果产业高质量发展。

(三)坚持绿色发展,生态优先的原则 。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围绕森林、草原、湿地等重要生态系统,坚持发展与保护并重,在保护生态的同时,推动广南县树(蒜头果)产业绿色高效发展。

(四)坚持培育主体,群众参与的原则 。采取“新型经营主体+基地+农户”的经营模式,加大新型经营主体培育力度,增强新型经营主体市场竞争能力,辐射带动群众参与蒜头果产业发展。

三、建设目标及内容

( 一)总体目标 。结合广南县蒜头果种植实际,按照“宜造则造、宜抚则抚”的方式,提质扩面有序推进,2023年—2025年全县实施蒜头果新植面积7.6万亩,实施蒜头果提质增效2.4万亩,全县蒜头果产业基地建设达10万亩,进入盛果期后实现年产鲜果6.3万吨,鲜果产值15.12亿元,年产蒜头果油4500吨,产值36亿元,实现综合产值约51.12亿元以上;以建平台、育龙头、创品牌为抓手,加大龙头企业培育力度,联合科研单位建立产学研团队,加速蒜头果树科技创新、成果转化及示范推广,初步建立起蒜头果从种质资源保护、良种选育、标准化、集约化种植基地、加工流通体系、产业服务体系的全产业链发展格局。

(二)建设内容

1. 蒜头果新植。利用低效茶园、低效人工商品林地、疏林地、灌木林地等各类适宜的非耕地国土资源新植蒜头果7.6万亩,选取重点分布区交通相对便利,集中连片地块,新建一批示范基地,总结种植经验,形成种植技术体系,不断扩大种植规模。

2. 蒜头果提质增效。实施蒜头果基地提质增效2.4万亩。通过割灌除草、补植补造、塘抚、追肥、病虫害防治等方式,加大蒜头果幼林抚育管理,提早进入盛产期,促进蒜头果幼林增产增效。选取保存相对较好的已经挂果的蒜头果地块,加大抚育力度,提高单株产量和平均亩产,提升基地成效和提高经济效益。

3. 蒜头果良种选育工程建设。联合科研机构及相关院校合作,积极开展良种选育,以丰产性、出油率、出仁率、单果重等为核心指标,进一步选育出早熟、丰产、抗逆性强、规模化栽培的蒜头果良种3-5个,促进蒜头果良种化、高效益栽培,解决林内植株生长表现参差不齐、低产低效困境,实现蒜头果由野生到人工良种化栽培的突破;根据选育结果,建立采种林(或采穗圃),通过集约经营,提高良种产量,直接为产业发展和育苗提供品种对路、数量充足的林木良种和优良穗条。

4. 蒜头果全产业链示范园区建设。用活国储林+产业和新能源+产业发展政策,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引进有实力企业入驻广南与当地龙头企业合作,对广南县蒜头果进行改良培育,加快蒜头果创新研究、神经酸生物制造、原料及相关消费品生产线建设,促进科研与技术的融合,产业培育与创新制造的融合,鼓励在开展蒜头果初加工的基础上,拓展精深加工业务,研制开发深层次蒜头果系列产品,积极申请蒜头果地理标识产品和原生态产品认证,努力打造世界一流的绿色食品自主品牌,提高产品附加值。

5. 蒜头果科技支撑服务体系建设。支持开展新技术、新产品研发,加强与中国科学院、省林科院、云南大学、浙江大学、昆明理工大学、云南中医药大学、西南林业大学等院校合作,着力构建“政产学研用”体系,充分利用科研机构和高等院校丰富的人才技术储备和雄厚的研发实力,重点围绕良种选育、种植、病虫害防治、精深加工等技术,开展联合攻关,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孵化、培育一批高成长性的科技型企业。至2025年,制定蒜头果良种选育、育苗、嫁接(包括高嫁换冠)、栽培、品种配置(授粉品种)等系列技术标准3-5项,建立蒜头果鉴别体系和质量标准体系,研发产出蒜头果油/蒜头果神经酸系列大健康食品、护肤品、日用品共15款以上,其中:食字号产品上市6款以上,健字号产品1款,开展神经酸创新药物研发,获得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临床实验许可(批件)1个。

6. 野生蒜头果资源保护。县公安、林草、市监等执法部门要从严、从细贯彻执行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濒危野生动植物进出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以零容忍的态度,加大对破坏蒜头果资源、无证采种、无证运输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形成震慑,最严格的行政执法制度,有效保护蒜头果种质资源,杜绝种子流失问题。

四、扶持对象及标准

( 一)扶持对象 。重点扶持县域内从事蒜头果产业发展的企业、合作社、家庭林场、种植大户等新型经营主体和农户。

(二)扶持标准

1. 蒜头果新植扶持标准。蒜头果新植采取先建后补的模式申请财政衔接资金扶持发展,由新型经营主体、造林大户和农户自行在符合造林的林地内按种植技术标准进行造林,定植12个月后,成活率达85%以上,申请验收合格后,按每亩500元的标准扶持,验收合格后一次性兑付。

2. 蒜头果提质增效补助标准。实施2.4万亩幼林蒜头果提质增效项目,通过割灌除草、补植补造、整形修剪、塘抚施肥、病虫害防治等方式,加大蒜头果幼林抚育管理,提早进入盛产期,促进蒜头果幼林增产增效,申请财政衔接资金按400元/亩标准扶持,验收合格后一次性兑付。

3. 企业加工补助标准。蒜头果产品研发、科研攻关、地理标识申报的、加工、销售企业,按《广南县农业产业化发展奖补10条措施(试行)》执行奖补。

五、经营模式

鼓励企业、合作社、造林大户等新型经营主体和农户采取自主造林、承包造林、合股造林、合作造林等模式推动全县蒜头果产业发展。按照政府引导、企业联村合作、农户参与的思路,积极探索采取“龙头企业(合作社)+科研单位(技术)+平台公司+村集体+农户+基地”的合作模式,由村集体牵头,将农民手中的林地采取“三变” (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模式与企业签订合股发展协议,由企业组织农户进行蒜头果新造、提质增效,实行采取“六统一分” (即统一规划、统一种苗、统一技术、统一造林、统一经营,统一收购,按股分实现利益分红)联农带农机制,通过典型示范引领、辐射带动全县蒜头果产业集群式发展,促进产业高质量健康快速发展。

六、项目申报建设流程及补助资金兑现方式

(一)项目申报建设流程。 按照“县统筹、村申报、乡审核、县级行业主管部门审查、县领导小组审核、州(市)领导小组审定”的项目入库程序,采取自下而上和自上而下相结合的方式,将蒜头果新植示范基地建设内容调整纳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项目库,申请衔接资金扶持。具体办理流程:新型经营主体申报→(乡)镇农服中心地块核实→(乡)镇编制实施方案→县林业和草原局项目评审→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审批→(乡)镇组织实施→检查验收→资金公示→兑现资金。

(二)补助资金兑现方式 。项目验收合格,资金公示无异议后,补助资金通过惠农“一卡通”平台兑现,新型经营主体通过提供的账号兑现。

七、资金概算及资金筹措

实施蒜头果新植基地建设7.6万亩,提质增效2.4万亩。项目总投资4760万元,其中:蒜头果新植3800万元、蒜头果提质增效960万元。申请财政衔接资金4760万元,如建设期内中央财政衔接资金政策发生变化的则由地方财政配套资金解决。

八、保障措施

( 一)组织保障。 为稳步推进蒜头果产业健康发展,加快蒜头果生物大健康全产业链建设,助推全县林草产业高质量发展,成立以县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的广南县蒜头果产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由县发展改革局、县工信商务局(园区管委会)、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县乡村振兴局)、县林草局、云南省林科院油茶研究所及18个乡(镇)乡人民政府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县林草局,由县林草局主要领导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统筹协调蒜头果产业发展日常工作。成员单位职责分工如下:

县发展改革局:负责蒜头果产业发展项目立项和审批工作。

县工信商务局(园区管委会):负责蒜头果产业招商引资工作、蒜头果加工企业入园区建设,向上申报加工企业政策奖补。

县财政局:负责协调解决蒜头果产业发展所需经费保障和资金监管工作。

县自然资源局:负责编制国土空间规划、保障蒜头果产业发展用地,对蒜头果新植和提质增效项目用地开展合规性审查,组织实施林权登记发证、林权争议调处等工作。

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县乡村振兴局):负责协调解决低效茶园地用于蒜头果产业发展,安排衔接资金支持蒜头果产业发展建设,协助做好项目实施工作。

县林草局:负责蒜头果产业方案编制,项目评审,技术指导,苗木培育,成效监测。

云南省林科院油茶研究所:负责良种繁育、高效栽培、复合种植、科技推广,苗木种植技术指导。

乡(镇)人民政府:具体负责本乡(镇)蒜头果产业项目发展规则、项目申报、组织实施、项目验收、跟踪问效,资金兑现。

(二)种苗保障。 加大种苗保障力度,按政府引导,市场主导的原则,在良种采集和苗木培育上给予一定扶持,依法给予具备资质和产业链投资实力的企业和科研机构收集研发蒜头果种子和开发利用特许经营权,及时采集优质良种和穗条,以科技为支撑,开展沙藏催芽和良种嫁接苗木培育,为产业发展提供数量充足的林木良种苗木保障。

(三)用地保障。 各乡(镇)要切实保障蒜头果产业发展用地,将低效茶园、低效人工商品林地、疏林地、灌木林地等各类适宜的非耕地国土资源用于发展蒜头果产业;鼓励各种市场主体通过承包、租赁、转让、股份合同经营、托管等形式参与蒜头果基地建设,推进规模化经营。

(四)资金保障。 一是积极向上争取资金支持。认真研究国家、全省、全州州关于扶持林产业发展的相关政策,结合广南实际,做好项目编制和资金争取工作,要用好用活政策扛杆,积极向省、州林草局汇报对接,争取将蒜头果产业项目纳入省林业产业预算投资相关规划。二是利用好财政衔接资金支持产业发展。充分利用财政衔接资金投入产业不低于65%比例的政策,积极做好项目库规划,优先安排衔接资金从蒜头果苗木培育、蒜头果新植、管理抚育、提质增效精深加工等全产业链进行扶持,切实加大投入。三是加大金融扶持力度。制定蒜头果种植、加工、品牌打造、电商销售平台等产业信贷支持、贴息等金融扶持政策,发挥开发性金融更大的作用,进一步加大对蒜头果产业发展的支持。四是拓宽融资渠道。瞄准国家产业政策和投资导向,积极探索创新产业发展投融资机制。开展国家储备林+蒜头果、新能源+蒜头果等精准招商,积极引导金融资本和社会资本进入蒜头果产业,鼓励各种经济成分参与蒜头果种植基地建设、产品加工等全产业链建设,以项目资金带动民间资本的投入,形成多渠道、多层次、多元化、多主体的投融资渠道机制。

九、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 各乡(镇)人民政府承担起蒜头果产业发展的主要任务,实行党政一把手负总责,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要集中精力抓好本乡(镇)蒜头果产业项目发展规划、项目申报、组织实施、项目初验、跟踪问效,建立和完善各负其责、各司其职的责任体系,组织抓好具体项目实施、群众发动和宣传教育等工作,确保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建设任务。县林草局和各行业主责部门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部门责任,要统筹协调,密切配合,形成合力,把蒜头果产业发展摆到突出位置,明确责任分工,要督促指导项目实施严格按批复作业设计、项目建设合同、项目建设进度安排等规定和要求,制定项目建设计划任务时间表,全力开展项目建设,确保圆满完成“十四五”蒜头果产业发展目标任务。

(二)落实精细化管理 。各乡(镇)要按照年度目标任务分解,结合广南县蒜头果产业发展三年行动规划,安排专业技术人员认真抓好现地核实规划,积极申报乡村振兴项目库,积极争取财政衔接资金支持,并认真组织开展项目实施,及时开展自检自查,落实绩效管理,确保项目建设取得成效。

(三)强化监督考核 。进一步量化细化督查和考核指标,修改完善《广南县2023年县对乡林长制考核实施细则》,将蒜头果产业发展纳入林长制工作考核,围绕全年蒜头果产业发展目标任务,细化工作推进方案,制定时间表、作战图,时间倒逼、任务倒逼、责任倒逼,压实县、乡、村三级林长责任,各县级林长是第一责任人,对所挂联乡(镇)蒜头果产业发展负全面责任,要亲力亲为抓,当好“一线总指挥”,每月至少下沉调度1次工作,协调解决项目建设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强对蒜头果产业发展工作情况进行定期督查和通报,强化蒜头果产业发展跟踪问效。

附件:1.广南县2023-2025蒜头果产业发展行动目标任务表

2. 广南县2023-2025年蒜头果产业发展投资概算及资

金筹措表

广南县2023-2025蒜头果产业发展行动

目标任务表

附件2

广南县2023-2025年蒜头果产业发展

投资概算及资金筹措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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