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康县商务局关于印发《镇康县南伞口岸边民互市贸易创新业务改革实施方案》 的通知

[可行性研究报告 - 政策法规] 发表于:2026-03-25 19:1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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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政商字〔2021〕27 号 签发人: 吕永奇

镇康县商务局关于印发《镇康县南伞口岸边民

互市贸易创新业务改革实施方案》

的通知

南伞镇人民政府、勐捧镇人民政府、勐堆乡人民政府、国家税务总局镇康县税务局、各相关单位:

现将《镇康县南伞口岸边民互市贸易创新业务改革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镇康县商务局

2021 年5 月8 日

镇康县南伞口岸边民互市贸易创新业务

改革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边境贸易创新发展政策及云南省实施意见,确保相关政策措施落地见效,加快南伞口岸边民互市贸易发展方式,提升口岸竞争力,扩大边民就业,改善当地民生,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实现稳边安边兴边。结合南伞口岸边民互市实际,特制定此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新发展理念,贯彻落实国家边境贸易创新发展政策,转变发展方式,创新体制机制,建立全链条服务监管体系,形成边贸完整产业链,实现边民互市贸易转型升级,全面提升南伞口岸边民互市贸易层次。

二、组织领导

组 长:蒋 涛县委副书记、县长

副组长:李映忠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杨新武南伞海关关长

成 员:吕永奇县商务局局长

唐文仙县财政局局长

李如贵县投资促进局局长

左 勇国家税务总局镇康县税务局局长

李跃斌南伞镇人民政府镇长

赵程平勐捧镇人民政府镇长

李红琼勐堆乡人民政府乡长

李 龙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江迎建中国人民银行镇康县支行行长

李国建县工业园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

张广辉临沧安然边民互市服务有限公司总经理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商务局,由吕永奇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工作人员从商务局、投资促进局、财政局及工投公司抽调。负责协调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项工作,对接海关、税务、银行、第三方技术支持等单位。定期召开协调调度会议,研究解决推进过程中遇到的困难问题,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工作任务

(一)创新互市贸易主体组织形式 。 在集中申报的基础上,以边民通行证或居民身份证确定边民身份,组织边民注册个体工商户,组建边民互助组、合作社。实行备案登记制度,边民完成注册后由口岸公司及时向海关、税务等部门备案。建立健全个体工商户、互助组、合作社组织分工体系,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建立收益分配管理与监督机制。对境外供货商、国内收购企业、落地加工企业进行备案登记。

( 二)搭建一级市场双边贸易系统和二级市场电商平台。 依托相关技术部门建立一级、二级市场数据安全传输通道,构建一级、二级市场相衔接的互市贸易体系,促进互市贸易电子商务与境外采购、市场收购、落地加工融合贯通,实现互市贸易信息流、物流、资金流集成统一。构建南伞口岸电商市场营销体系和现代物流体系,创新“互联网+边民互市”模式,将线上线下与现代物流深度融合,实行“线上销售、银行结算,线下交货、物流配送”新型交易模式,大力发展互市贸易电子商务新业态、新模式。

(三)创新优化税收政策服务。 对境内再销售的互市贸易进口商品,按照国内税收政策规定管理,落实增值税征免税和发票管理及起征点、小微企业、农产品进项税额加计扣除等税收优惠政策。推行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行。以互市进口农产品为原料进行落地加工的企业,纳入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范围。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可按规定进行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执行落地加企业税收优惠政策。落实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用好现有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减免政策和企业所得税地方分享部分的减免政策,降低落地加工企业税负。利用增值税地方分享部分,建立落地加工企业激励机制,鼓励落地加工企业做大做强。

(四)建立边民互市结算中心。 在互市市场内改造设立结算中心,通过一级市场双边交易系统并与银行清算系统、边民互市管理系统对接,为互市贸易提供电子结算服务,引导中方边民与缅方商铺实施线上电子交易、实时跨境结算,使互市贸易境外采购、资金往来透明化,降低资金线下交易带来的监管风险,实现“真边民、真交易”。协助银行与缅方商业银行进行积极的接触、洽谈,以先有后优为原则,逐步建立对缅跨境结算渠道。创新“互联网+跨境结算”模式。引导各银行金融机构加大对符合条件的边民发放小额信贷或授信支持。鼓励商业性金融机构开发创新适合边境地区的金融产品和服务模式。加大对开展边贸的贫困边民、有贫困边民的互助组(合作社)给予融资支持 。

(五)创新发展二级市场 。 培育发展互市商品二级交易市场。明确边民互市二级市场功能定位,建立完善互市商品市场收购规则,提升物流管理服务水平。实行收购企业准入和备案登记制度。创新“互联网+边贸商城”模式。引导边民(互助组、合作社)与收购及加工企业通过二级市场电商平台,实现电子交易、电子结算、税费征收,使互市商品供求渠道透明化、国内流通合法化。培育发展边贸商品市场和物流中心,开展展示展销、批发零售、集聚配送业务。加快“边境仓”建设,鼓励企业开展跨境电商业务,设立线下展示门店,开展商品直播营销模式,推进南伞口岸直播中心建设。

(六)培育进口商品落地加工新产业 。 确定落地加工试点企业、商品、地点;实行加工企业登记备案制度,制定落地加工企业管理办法,鼓励边民(互助组、合作社)与加工企业建立稳定合作关系,确保互市贸易落地加工源头可溯、责任可究、风险可控。

(七)创新优化互市贸易营商环境。 加强各职能部门的协调配合,强化部门联动,优化互市贸易监管规范和流程,落实集中申报、“便捷式”通关等便利化措施。建立互市贸易一级、二级市场配套服务体系,公示进口商品目录清单,发布进出口商品需求信息,引导互市交易场所形成稳定合理的价格机制。建立边贸发展激励机制,深化反走私综合治理。

四、责任分解

(一)完成边民互市交易结算中心改造,为税务、银行等部门提供办公场所。 (牵头单位:县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镇康县支行,配合单位:南伞海关、国家税务总局镇康县税务局、县商务局、镇康县工业园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临沧安然边民互市服务有限公司,完成时限: 2021 年7 月30 日前 )

(二)边民互市贸易参与主体注册、备案及银行开户工作。

1.组织开展边境贸易创新发展政策培训,做好政策宣传及动员工作,开展边民互市贸易相关业务培训。(牵头单位:县商务局,配合单位:南伞海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国家税务总局镇康县税务局、中国人民银行镇康县支行、镇康县工业园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临沧安然边民互市服务有限公司、南伞镇人民政府、勐捧镇人民政府、勐堆乡人民政府,完成时限:2021 年2 月28日前)

2.在集中申报的基础上,以边民通行证或居民身份证确定边民身份,组织边民注册个体工商户,组建边民互助组、合作社,及时向海关、税务等部门备案。(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配合单位:南伞海关、县商务局、国家税务总局镇康县税务局、镇康县工业园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临沧安然边民互市服务有限公司、南伞镇人民政府、勐捧镇人民政府、勐堆乡人民政府,完成时限:2021 年5 月30 日前)

3.完成个体工商户、缅籍商铺、国内流通企业银行账户开立工作。(牵头单位:中国人民银行镇康县支行,配合单位: 南伞海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国家税务总局镇康县税务局, 完成时限:2021 年6 月30 日前)

4.国内加工和流通企业注册、备案、增值税专用发票资质核准。(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国家税务总局镇康县税务局 ,配合单位:县商务局、南伞海关、县财政局、镇康县工业园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中国人民银行镇康县支行、商业银行,完成时限:2021 年7 月30 日前)

(三)完善监督管理机制。 拟定互助组相关管理制度,明确互助组职责范围;建立完善边民互市参与主体管理制度与监督机制。(牵头单位:县商务局,配合单位:南伞海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国家税务总局镇康县税务局、县财政局,完成时限:2021年6 月30 日前)

(四)建立互市贸易一级、二级市场配套服务体系。 制定并完善边民互市一级市场跨境交易和二级市场收购、落地加工监管流程。(牵头单位:县商务局,配合单位:南伞海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国家税务总局镇康县税务局、镇康县工业园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临沧安然边民互市服务有限公司,完成时限:2021年8 月30 日前)

(五)创新优化税收政策服务。 对境内再销售的互市贸易进口商品,按照国内税收政策规定进行征收管理。建立落地加工企业激励机制,制定纳税服务方案和措施。(牵头单位:国家税务总局镇康县税务局,配合单位:南伞海关、县商务局、县财政局、镇康县工业园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完成时限:2021年6 月30 日前)

(六)制定落地加工管理办法,促进边民(互助组、合作社)与加工企业建立稳定合作关系。 建立边民互市商品落地加工园,先期依托南伞口岸3.2 万平方米的标准厂房,建立边民互市商品落地加工基地。实现原来在内地进行边民互市商品加工的企业向口岸聚集,发展“边境贸易+落地加工”模式,形成边境贸易和落地加工相互带动、相互促进,推动进口农产品加工产业的形成和发展。(牵头单位:县商务局,配合单位:南伞海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国家税务总局镇康县税务局、中国人民银行镇康县支行、镇康县工业园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临沧安然边民互市服务有限公司,完成时限:2021 年6 月30 日前)

(七)为互市贸易提供安全、方便、快捷的跨境人民币结算服务和二次销售结算服务。 加大对符合条件的边民发放小额信贷或授信支持;完成边民个人结算账户开设,结算市场签约;完成收购企业对公账户开设,结算市场签约;协助完成外籍商铺开设银行跨境清算解付资质认证。(牵头单位:中国人民银行镇康县支行,配合单位:县商务局、南伞海关、县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镇康县税务局、镇康县工业园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临沧安然边民互市服务有限公司、商业银行,完成时限:2021 年7 月30日前)

(八)负责做好海关、税务、银行等部门的系统平台搭建工作,做好相关部门之间技术对接服务,实现系统数据交互。 (牵头单位:云南大通汇国际电子商务有限公司,配合单位:县商务局、南伞海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国家税务 总局镇康县税务局、镇康县工业园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临沧安然边民互市服务有限公司,完成时限:2021 年6 月30 日前)

五、有关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强化责任落实 。 边民互市贸易创新改革工作是推动形成口岸经济区的重要措施,各成员单位要提高思想认识,根据职责分工,安排专班专人负责,落细、落实各项工作任务,切实推动试点工作取得积极成效。

(二)强化资金保障,争取项目支持 。 要包装策划项目积极向上申报,争取得到资金支持。加快启动边民互市结算中心、综合服务平台改造,支持边民互市二级市场、结算中心系统接入,完善边民互市一级、二级市场贸易结算服务体系和金融服务体系,推动口岸边境贸易健康快速发展。

(三)密切沟通配合,强化协调联动。 各成员单位在推进工作中要密切协同配合,集中工作力量,形成工作合力;工作中遇到的有关问题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研究解决,确保圆满完成创新改革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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