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国资〔2024〕25号 关于印发《罗平县县属企业公司治理示范创建活动方案》的通知

[可行性研究报告 - 政策法规] 发表于:2026-03-25 19:19: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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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平县国资委关于印发《罗平县县属企业公司

治理示范创建活动方案》的通知

罗国资〔 2024 〕 25 号各县属国有企业:

现将《罗平县县属企业公司治理示范创建活动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罗平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4 年 4 月 23 日

罗平县县属企业公司治理示范创建

活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和党的建设的重要论述,加快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进一步提升县属企业公司治理能力和水平,按照新一轮国企改革三年行动目标要求,县国资委将在县属企业中开展国有企业公司治理示范创建活动,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 、目标要求

(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重要论述,落实“两个一以贯之”要求,全面落实全省国企改革发展大会和全市国资国企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奋进新征程推动新跨越三年行动部署和新一轮国企改革三年行动目标要求,巩固提升国有企业提质增效专项行动改革成效,实施县属企业公司治理示范创建活动,努力做强做优做大国有资本和国有企业,促进国有企业更好地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二) 工作目标。 落实“两个一以贯之”要求,结合《罗平县国有企业改革深化提升行动方案( 2023—2025 年)》,以完善公司治理机制、提升运转质量效能为目标,分层分类创建公司治理示范企业,加强党的领导,全面厘清各治理主体权责边界,完善体制机制,进一步健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治理结构,加快完善中国特色现代国有企业制度,全面提升企业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切实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

2024 年 5 月,在集团层面和重要子企业率先开展县属企业公司治理示范创建活动,结合罗平县“ 310 ”工程国有企业提升投融资能力专项行动,建立工作机制,强化监督指导。进一步修订完善党委“一规则两清单”和各治理主体经营管理事项权责清单,不断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投融资能力,持续健全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切实增强改革发展活力。 2024 年二季度,在县属企业集团层面和部分重要子企业中创建首批示范企业,及时总结创建过程中好的做法,认真开展自检自查,深入查找短板弱项,持续改进提高,总结提炼先进经验模式。 2024 年三季度,持续健全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切实增强改革发展活力,到 2024年 9 月底前,在县属企业中选树一批符合“两个一以贯之”要求的公司治理先行示范企业,形成一批可打磨、可推广的不同层级、不同类型企业的典型治理模式,促进县属企业公司治理水平全面提升。集团公司至少完成 2-3 个示范典型。 2024 年四季度,在县属企业子企业中逐步推广公司治理示范创建活动,确保到 2025年 6 月,县属企业集团和各级子企业基本健全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形成权责法定、权责透明、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公司治理机制,全面提升县属企业公司治理整体治理能力和水平,加快推动县属企业实现高质量发展。

二 、重点任务

(一)健全以公司章程为基础的内部制度体系。 坚持系统观念,夯实制度基础,参考《中央企业章程指引》《省属企业公司章程指引(试行)》,在国有企业提质增效专项行动的基础上,不断规范章程内容,强化章程约束。统筹做好各治理主体议事规则等公司治理制度的立废修订,建立健全制度体系动态完善机制,提升内部制度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县属企业集团要推动制度建设向子企业延伸拓展,探索差异化治理,补齐短板弱项,逐步形成系统完备、横向协同、上下贯通、务实管用的制度体系。

(二)把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各环节。 落实在完善公司治理中加强党的领导有关要求,健全在完善公司治理中加强党的领导的制度机制,完善“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健全“三重一大”决策运行系统。结合企业实际,细化完善各项治理主体权责清单,科学设置前置研究讨论事项的范围标准,全面厘清各治理主体权责边界,理顺决策程序,充分发挥党委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作用。进一步修订完善党委“一规则两清单”,规范前置研究讨论程序,防止走形式走过场,切实把加强党的领导和完善公司治理统一起来,实现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

(三)提升董事会规范建设水平。 健全落实董事会职权制度,全面落实董事会“定战略、做决策、防风险”的职责定位,健全董事会会议制度完善运行机制,实现董事会应建尽建、配齐建强,全面依法落实董事会职权,提升决策质量和效率。加强专门委员会建设,科学设置专门委员会,人员组成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健全运行机制,充分发挥决策咨询作用。加强董事会办事机构建设,配齐配强董事会秘书和工作人员。结合企业实际,健全完善子企业董事会建设制度,有效落实董事会对经理层成员选聘、业绩考核、薪酬管理等重点职权。推进落实《罗平县县属国有企业外部董事管理办法》,强化外部董事履职服务保障,更好发挥外部董事召集人作用,促进董事会科学决策,有效防范决策风险。健全子企业外部董事选聘、管理、评价、激励制度,拓宽来源渠道,选好配强外部董事,加强业务培训,提高专业素养和履职能力,强化外部董事履职管理。

(四)增强经理层经营活力。 推进落实《罗平县县属国有企业董事会向经理层授权管理办法指引(试行)》,有效落实经理层“谋经营、抓落实、强管理”职责,指导企业制定完善董事会向经理层授权管理制度建立授权事前、事中、事后管理机制,强化对经理层行权监督。健全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向董事会报告机制,完善权责对等的 经理层行权履职规则,进一步压实经理层的经营管理责任。推进落实《罗平县县属企业薪酬管理办法》、《罗平县县属企业经营业绩考核办法》,把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落到实处,根据不同岗位科学设置差异化考核指标,严格考核,合理拉开薪酬差距,健全完善报酬递延支付,任期激励、登高奖励、刚性退出,薪酬索回等制度,更大力度推行管理人员竞争上岗、末等调整和不胜任退出。加大市场化选聘工作力度,提高职业经理人占比。完善考核机制,大幅增加创新权重,合理设置具体考核指标,将技术积累、人才积累、文化积累等表外资产纳入考核,加大对核心关键人才、科技人才和优秀创新团队等政策激励。

(五)推动合规管理和监督体系建设。 根据《罗平县县属国有企业合规管理办法》,推动县属企业建立健全合规管理体系,完善合规管理组织机构和职能职责,将合法合规审查深度嵌入企业改革发展、经营管理各环节,推进法律管理和经营管理深度融合,强化合规风险防控。强化制度执行刚性约束,充分发挥企业业务部门、合规管理部门、内部审计和纪检监察“三道防线”作用,做到职责分工明晰、机制运行顺畅、合规意识牢固。深入推进集团公司总法律顾问制度,配优配强总法律顾问。强化监督体系建设,进一步发挥党内监督的主导作用,推进纪检监察、巡察、审计等各类监督更加贯通联动。加强内部审计监督和内控体系建设,完善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实现信息公开全覆盖。健全责任追究制度,落实“三个区分开来”,形成追责问责长效机制,推动责任追究更加精准有力。

三 、方法步骤

( 一)制定方案。 集团公司和重要子企业按照本《方案》,结合企业实际,于 5 月底前制定示范创建具体实施方案,包括总体创建方案和各子企业创建方案,对照重点工作任务,分别制定“三个清单”(问题清单、措施清单、责任清单),明确完成时限。各县属企业要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抓好组织实施 。

(二)企业申报。 首批创建在县属企业集团层面和部分重要子企业中开展, 于2024 年 4 月启动,到 2024 年三季度结束。各县属企业负责示范创建的推荐工作,可根据公司治理机制情况推荐重要子企业开展示范创建,对重要子企业数量较少的县属企业可推荐其他子企业。推荐材料上报截止时间为 2024 年 5 月 20 日前,具体推荐标准、材料要求见附件。

(三)确定名单。 在县属企业上报的基础上,县国资委适情组织专门力量,对推荐材料进行认真审核,综合考虑公司治理现状、行业分布等因素,于 2024 年 5 月 30 日前研究确定示范创建企业名单。

(四)组织实施。 各企业要围绕五个方面重点任务,明确工作目标,制定办法措施,深入推进公司治理示范创建活动,要对照“三个清单”,建立工作台账,实行逐个问题“挂号”、逐项内容“销号”,及时总结创建过程中好的做法,认真开展自检自查,持续改进提高,总结提炼可复制、可推广、可操作的先进经验模式。

(五)评估验收。 2024 年 10 月底前,县国资委结合三季度督导工作,适情采取实地调研评价、调阅资料、组织专家评审等方式,对公司治理示范创建工作情况进行调研评估、综合分析,评选出首批公司治理示范企业,通报活动开展情况和存在的问题,推动国企改革提质增效专项行动巩固提升。

(六)全面推进示范创建。 2024 年四季度,在各子企业全面开展示范创建活动,引导推动各子企业主动对标示范企业,“以对标促达标、以达标促创标”,推动建成一批公司治理示范企业,全面提升县属企业公司整体治理能力和水平。到 2025 年 6 月,县属集团公司和各级子企业基本健全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县属企业公司整体治理能力和水平全面提升。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 开展公司治理示范企业创建活动是推进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成果走深走实的具体行动,是深入实施新一轮国企改革发展三年行动,加快推进县属企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各企业要提高思想认识,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坚持实事求是,认真开展创建工作,避免出现形式主义、弄虚作假、“纸上创建”等问题。

(二)完善工作机制。 县国资委切实加强对示范创建工的组织领导,有序推进县属企业及子企业做好创建工作,强化督促指导,促进沟通交流,深入研究解决实际问题,确保创建活动取得实效。建立常态化工作机制,定期跟踪创建情况,协调推动相关工作。各县属企业是公司治理创建工作的主体,要强化组织领导,抓好统筹推进,做到创建有目标、实施有方案、落实有措施、工作有实效,高质量完成创建工 作任务。

(三)强化示范引领。 各企业要充分运用“典型引路法”,以创建工作为契机,在完善公司治理机制方面积极创新探索,注重总结提炼,充分挖掘先进典型,加大宣传力度,总结推广好经验好做法,发挥好典型引路、示范引领、标杆带动作用,充分调动企业上下参与创建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营造良好工作氛围。

(四)实施动态管理。 坚持选育结合、务求实效的原则,围绕新一轮国企改革三年行动要求,持续跟踪示范企业推进有关改革任务进展等情况,适时开展评估。根据评估情况,对示范企业名单进行调整,保证示范效果。对示范作用不明显、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及重大负面社会影响的企业,及时取消示范企业资格。各县属企业在工作中遇到问题,请及时与县国资委联系,好的经验做法及时报县国资委。

附件: 1. 公司治理示范创建企业推荐标准及材料要求

2. 公司治理示范创建活动任务分工表附件1

公司治理示范创建企业推荐标准及材料要求

一、推荐标准

(一)功能定位清晰,突出基层特色。结合企业股权结构、发展定位等不同情况探索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在基层企业的有 效实现形式,功能定位特点突出,形成有别于集团公司的治理模式。

(二)企业各类制度健全,治理成效明显。高度重视公司治理工作,治理结构设置依法合规,符合本企业定位和发展需要,党建与生产经营深度融合,治理制度体系健全,运行机制科学,各治理主体运行协调高效,党组织充分发挥作用,各治理主体权 责边界清晰,决策程序更加规范,董事会或执行董事行权科学有效。

(三)经营业绩突出,具有一定的代表性。经营业绩良好,主要财务指标处于本企业领先水平,对本行业发展具有较强影响力。近 3 年未发生重大决策失误、重大经营损失,获得治理、科技、创新、人才等相关奖励情况。

(四)改革成效明显。处于充分竞争行业或领域,市场化程度较高,通过改革进一步提升企业决策科学性、提高抗风险能力、增强生产经营活力。

二、材料要求(一)推荐材料的标题统一为:关于推荐 XX 等公司为公司治理示范创建企业的报告。

(二)推荐材料的主送单位:县国资委。

(三)推荐材料正文请按照方案工作目标、重点任务要求和附件推荐标准涉及的内容撰写报告,要突出。报告需经企业主要负责人签字。

三、报送要求

推荐材料扫描版须加盖企业公章,扫描版连同可编辑电子版材料,于 2024 年 5 月 20 日前送至县国资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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