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能发〔 2024 〕 15 号
镇雄县能源局关于印发镇雄县能源电力系统
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
( 2024—2026 年)的通知有关能源电力企业:
现将《镇雄县能源电力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 2024—2026 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镇雄县能源局
2024 年 4 月 18 日
镇雄县能源电力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
行动方案( 2024—2026 年)
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夯实能源电力行业安全生产基础,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按照《云南省能源电力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 2024—2026 年)》《昭通市能源电力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 2024—2026 年)》总体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三年治本攻坚,全县能源电力行业各部门、各单位统筹发展和安全的理念进一步强化,坚守安全红线的意识更加强烈,消减重大安全风险、消除重大事故隐患的积极性主动性显著增强;针对能源电力行业重大事故隐患的一批 “ 人防、技防、工程防、管理防 ” 措施落地见效,标准体系更加完善,保障安全生产的作用进一步加强。重大电力安全隐患动态清零,电力本质安全生产水平大幅提升,遏制较大及以上事故,减少一般事故,电力安全平稳运行。
二、主要任务
县能源局按职能职责推进全县电力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各能源企业要结合本部门、本单位实际,对照以下任务要求,认真贯彻落实。
(一)保持重大电力安全风险隐患动态清零
1. 强化电力安全风险分级管控。 各电力企业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实施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指南构建双重预防机制的意见》等要求,建立完善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针对本企业类型和特点,制定科学的安全风险辨识、评估程序和方法,系统全面开展安全风险辨识评估,从组织、制度、技术、应急等方面对安全风险进行有效管控,认真排查整治风险管控措施失效或弱化导致的安全隐患,确保各类安全风险可控在控,实现电力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
2. 规范电力安全隐患排查工作。 开展《电力安全隐患治理监督管理规定》《重大电力安全隐患判定标准(试行)》宣贯学习,规范电力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流程,增强安全管理人员和一线从业人员安全隐患排查工作能力,提升排查整改质量,保持重大电力安全隐患动态清零。
3. 落实重大电力安全隐患排查整改责任。 各电力企业不断完善并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重大电力安全隐患自查自改常态化机制。电力企业主要负责人每季度带队对本单位重大电力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情况至少开展 1 次检查,针对重大危险源、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危险作业等关键部位、人员密集型作业场所和工程外包管理等重点环节进行重点排查,按照要求及时报送重大隐患信息,按照安全隐患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 “ 五落实 ” 的要求抓好整改工作。对于电力企业未开展排查或者查出后拒不整改等导致重大电力安全隐患长期存在的情况,省、市、县能源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处理,依法依规严肃追责。
4. 抓好重大电力安全隐患分析统计。 2024 年底前,各电力企业建立健全本单位重大电力安全隐患统计分析机制,完善重大电力安全隐患台账。按照重大电力安全隐患信息共享机制的要求,实行清单制管理并动态更新整改落实情况,落实《电力安全隐患治理监督管理规定》关于重大电力安全隐患治理的督办制度,推动照单逐条整改销号,确保重大电力安全隐患闭环整改到位。各电力企业每季度将重大电力安全隐患统计分析和隐患台账报送县级能源主管部门。
(二)巩固提升大电网安全防御体系
5. 做好电力系统稳定工作。 按照新形势下全国电力系统安全稳定工作会议部署以及《关于加强新形势下电力系统稳定工作的指导意见》有关要求做好电力系统稳定工作。根据镇雄电力系统新能源分布式光伏并网不断增加,加强 “ 源网荷储 ” 安全共治,不断完善电源结构、构建坚强柔性电网平台、科学安排储能建设,夯实电力系统稳定基础,积极构建稳定技术支撑体系。
6. 加强电力系统运行方式分析。 县供电局要发挥运行方式分析的牵头作用,开展电力系统运行方式分析和大电网安全风险分析,持续提升系统运行机理分析和安全风险分析的准度和深度,推动安全风险分析从定性向定量转变,形成覆盖全年、层次清晰、重点突出的电网运行方式分析机制,为电力系统安全风险管控工作提供科学的技术保障。
7. 做好关键环节安全风险管控。 电力企业成立电网安全风险管控专班,加强电网安全风险联防联控。有关电力企业强化大型充油主设备状态管控,加快换流变、套管等重点隐患治理,提升高压、主设备安全可靠性。电力调度机构和发电企业严格落实发电机组并网安全评价相关标准规范,认真做好机组并网安全评价工作,确保并网机组满足系统安全稳定运行条件。
8. 加强电力设备质量隐患排查。 聚焦配电变压器、电力金具、高压开关和控制设备等应用广泛、产品质量问题较为突出的重点设备,全面开展隐患排查,开展新采购电力设备质量状态和安全管理风险评估,建立完善设备安全管理长效机制,有效提升电力设备质量安全管理水平。
9. 强化电力监控系统安全防护。 各电力企业要严格落实《电力监控系统安全防护规定》等文件要求,坚持 “ 安全分区、网络专用、横向隔离、纵向认证 ” 原则,强化结构安全、本体安全,加强态势监测,提升技术防护手段,加强监控系统建设,全面提升电力监控系统安全防护水平。
10. 加强电力二次系统安全管理。 各电力企业要落实《电力二次系统安全管理若干规定》(国能发安全规〔 2022 〕 92 号),进一步健全电力二次系统安全管理体制,结合本企业二次系统的薄弱环节,加强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调度自动化系统、电力通信系统、发电机励磁系统和调速系统等方面安全管理,全面强化电力二次系统运行风险管控和安全隐患治理。
(三)持续提高火电企业管理水平
11. 持续提升火电机组可靠性水平。 云南华电镇雄发电公司要严格落实各专业技术监督要求,以全面质量管理和全过程安全管理为主线,推动可靠性管理与安全生产各项工作紧密结合,进一步提升电力设备可靠性水平。紧盯机组安全稳定运行的薄弱环节,针对四管泄露、缺煤停机等突出问题,积极采取新技术、新措施、新方法、新工艺,严格管控机组发生非计划停运风险。严格执行技术监督相关规定,按照 “ 应修必修,修必修好 ” 原则,高质量完成火电机组检修任务,确保火电机组开得出、发得起、稳得住、顶得上,发挥电力保供兜底保障作用。
12. 积极开展火电机组 “ 三改联动 ” 。 严格落实国务院和云南省 “ 十四五 ” 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的有关部署,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全国煤电机组改造升级的通知》 (发改运行〔 2021 〕1519 号)的有关要求,加大工作力度,推动煤电行业实施节能降耗改造、供热改造和灵活性改造制造 “ 三改联动 ” 。
13. 做好电力行业危化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和电力设备安全管理。 持续推进电力行业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严格落实危化品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快推进尿素替代液氨改造工程,2024 年底前脱硝用液氨重大危险源改造全部完成。持续推进1Cr5Mo 螺母安全管理。电力企业要分析长周期大方式和深度调峰工况下煤电机组安全风险,落实机组运维检修安全管理措施,防范遏制普遍性、家族性、规律性设备事故发生。
(四)做好水电站及大坝安全度汛管理
14. 电力企业汛前开展安全检查,汛中加强带班值班和应急响应,汛后及时恢复治理和总结评估,最大限度减小汛情影响和损失。各电力企业要深刻汲取国家能源集团大渡河公司吉牛水电站水淹厂房和 2022 年四川甘孜州丹巴县关州水电站 “1·12” 较大透水事故教训,高度重视水电站压力钢管、调压井、球阀、闷头、水轮机顶盖、蜗壳进人门、尾水进人门、水灾报警设施等重要区域及设备设施的检修工作,严格水电站机组检修重点部位、重点环节质量验收,加强设备日常运行巡检、维护,坚决杜绝水淹厂房事故。
(五)持续提升新能源安全管理水平
15. 加强新能源施工安全管理。 新能源项目的设计、施工、安装、调试和监理等参建单位,要具有国家规定的相应资质,施工单位要严格执行《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从事承装(修、试)电力设施活动,杜绝超资质范围承揽工程。各参建单位要严格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279 号)、《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 28 号)和《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导则》( NB/T10096-2018 )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做好施工安全管理和工程质量管控等各项工作,有效防范安全生产和质量事故的发生。
(六)持续提升电力建设施工安全水平
16. 落实电力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全面管理责任及参建单位主体责任。 各电力建设工程建设单位要深刻汲取近年电力人身伤亡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强化建设单位对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的全面管理责任,全面落实参建单位主体责任和项目负责人安全责任。参建单位要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立健全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内生机制,保证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建立安全互保机制,建立包含各岗位的全员安全责任清单,清晰各级施工安全管理责任界面,明确激励约束机制,科学设定考核指标,落实考核管理。
17. 电力建设安全管理职责。 严格执行《国家能源局关于进一步明确电力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有关要求的通知》(国能发安全〔 2021 〕 68 号),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加强对所核准(或备案)的电力项目在施工安全和工程质量等方面的监督管理,督促落实电力建设工程参建单位安全管理和质量管控责任,严厉查处违规开工等行为。
18. 加强质量监督工作。 健全完善电力建设工程质量责任体系,严格落实建设单位首要责任及参建单位主体责任,深入排查整治转包、违法分包等突出问题。发挥好质量投诉举报和质量问题通报的监督作用。
(七)发挥安全科技支撑作用
19. 推动安全生产先进适用技术应用。 大力推进 “ 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 ” ,提升电力建设施工、高风险电力生产运行等领域安全生产自动化、智能化水平。聚焦重大风险隐患,加大安全生产科技项目攻关力度。加快推动电力安全监管模式向事前预防数字化转型,积极配合推进应急平台建设, 2025 年底前各项功能进一步完善。指导电力企业结合人工智能、大数据、物联网等技术,持续加大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建设应用和升级改造力度, 2026 年底安全生产风险智能化管控能力显著增强。
20. 着力强化电力建设工程安全科技支撑。 电力建设工程参建单位积极开展 “ 智慧工地 ” 建设。推动电力建设产业工人智能化协同创新服务平台建设,整合电力建设企业、产业工人和在建项目 “ 三位一体 ” 的动态资源,探索建立施工企业和从业人员全生命周期职业履约档案的智能化生成系统、流动从业人员的数字信用评估和流动风险管控系统,研究建立全行业流动从业人员统一监管约束机制。
(八)提升从业人员安全素质能力
21. 加强电力行业安全教育培训。 各电力企业 2024 年底前细化完善各类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频次、内容、范围、时间等规定要求,强化教育培训动态管理; 2025 年底前,完成电力建设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及重要安全管理岗位人员集中培训;严格 “ 三外 ” 人员入场安全教育培训,杜绝安全教育培训走形式、浮于表面的问题。结合企业自身实际,创新培训方式方法,综合运用动画、短片、微课直播、 VR 感知等科技手段,丰富培训内容和组织开展形式。持续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推动电力安全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做好电力安全科普宣传教育。持续加强电力安全文化建设。
22. 加强重点岗位人员考核管理。 各电力企业要严格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以及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将重大电力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有关要求作为培训考核的重要内容。落实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要求,严格电气焊作业等特种作业人员管理,严格遵守生产安全操作规程。加强对外包外租等关联单位的安全生产指导、监督,将接受作业指令的劳务派遣、灵活用工等人员纳入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体系,严格安全培训和管理,切实提升有关从业人员的安全素质和能力。明确有关生产作业人员的安全准入机制以及不符合安全条件要求的退出机制,提升人员整体能力水平。
23. 强化作业班组安全建设。 提高班组长安全管理能力,明确班组成员安全职责,全面提升一线员工反违章意识、反违章能力和突发事件处置能力。规范开展班前、班后会,严格执行 “ 两票三制 ” ,强化安全技术交底、作业全过程安全监护和作业全过程风险管控,严防 “ 三违 ” 现象的发生,夯实安全生产工作基础。
24. 提升电力应急处置能力。 强化隐患排查和预判预警,完善应急预案,切实增强应对自然灾害、突发事件、超大负荷甩负荷等极端情况下的应急处置能力。进一步发挥县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职能作用,通过组织演练、工作检查、现场调研等形式,提升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能力建设水平,县供电局2024 年底前完成《大面积停电事件应预案》修订报县政府办公室发布。电力企业聚焦从业人员疏散逃生避险意识能力提升,每年至少组织开展一次疏散逃生演练,让全体员工熟知逃生通道、安全出口及应急处置要求,形成常态化机制。
(九)健全完善安全管理体系
25. 加强规划等环节风险源头治理。 县能源主管部门因地制宜建立完善各类发展规划的能源电力安全生产风险评估会商机制,有效衔接国土空间规划和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成果等,在能源电力行业规划布局、项目选址等前期环节,强化重大安全风险源头管控。
26. 建立属地安全管理长效机制。 县能源主管部门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云南省安全生产条例》,按照 “ 三管三必须 ” 的原则履行属地安全管理法定职责,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抓细抓实本辖区安全生产工作。
27. 积极开展安全标准化建设工作。 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和《电力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标准化实施规范》《电力建设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实施规范》《电力勘测设计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实施规范》等行业标准,积极开展标准化建设、自评等,组织创建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不断提高安全生产标准化水平。
三、保障措施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 各单位、各部门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为指引,树牢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底线思维,切实将 “ 时时放心不下 ” 的责任感转化为 “ 事事心中有底 ” 的行动力。主管部门结合实际,针对方案的重点内容相关要求,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动员部署,定期听取能源电力行业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进展情况汇报,并经常性开展督导调研。
(二)注重治本攻坚,强化督促检查。 主管部门严格落实 “ 三管三必须 ” 和国务院安委会十五条硬措施,不断健全能源电力安全监督管理体系;要将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作为安全生产检查重点,建立健全明查暗访、督导督办、责任倒查等工作机制,持续向基层末梢聚焦发力,确保措施落实到 “ 最后一公里 ” ;参与配合打击惩治电力安全违法违规行为,对重大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不力等突出问题及时约谈、通报、曝光用 “ 长牙带刺 ” 的硬措施推动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落实落地。各电力企业每半年( 5月 28 日、 12 月 25 日)将本部门本单位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进展情况报县能源局电力和新能源股,联系人:吴学军 , 联系电话 13578086179 ,邮箱 ( 镇雄能源局电力股首写字母)zxnyjdlg@126.com 。
(三)树立鲜明导向,强化激励引导。 各部门、各单位要加大安全生产宣传力度,采取多种形式多层面、多渠道宣传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的进展和成效,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要借鉴 “ 千万工程 ” 经验,强化正面典型引导和示范引领,总结推广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过程中的先进做法与典型经验,选树一批示范单位和个人,以点带面推动能源电力领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整体工作水平提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