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阳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昭阳区2024年自然资源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可行性研究报告 - 政策法规] 发表于:2026-03-25 19:19: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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昭阳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昭阳区2024 年 自然资源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各有关单位:

现将《昭阳区2024 年自然资源管理工作要点》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2024 年4 月10 日昭阳区2024 年自然资源管理工作要点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省委十一届五次全会、省委经济工作会议、市委五届七次全会精神,对照全国、全省、全市自然资源工作会议要求,按照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深入推进 “ 六大战略 ” 、扎实做好 “ 产、城、人 ” 三篇文章,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面向基层、服务群众,切实增强活力、全面提高效率、防范化解风险,促进资源全面节约,推进全面深化改革,保持社会稳定,扎实做好产业发展提质、项目建设提速、招商引资提效,奋力推进昭阳高质量跨越式发展再上台阶。

二、工作目标牢记 “ 国之大者 ” ,坚持全面争先进位,确保昭阳区自然资源各项工作每月进展都保持在全市 “ 第一方阵 ” 。坚持问题导向和清单化管理,全面推进国土空间规划编制、落实严格的耕地用途管制、加大自然资源督察整改和执法监督工作力度、提高重点建设项目用地保障、提升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服务保障民生、加强矿产资源管理、推动保护生态修复 “ 八个全面 ” 管理工作。紧盯耕地保护目标任务、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耕地占补平衡及进出平衡落实情况、土地卫片违法占耕降比四个 “ 一票否决 ” 事项,严格落实自然资源目标责任制考核要求,全力补齐短板弱项。重点抓好规划管控、耕地保护、执法监督、要素保障、资源节约、民生福祉、资源管理、生态修复等重点工作,为昭阳经济社会全面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三、重点任务

(一)抓实规划引领1.推进规划编制。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发〔2019〕18 号)精神,围绕市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做大中心城市要求,争取《昭阳区国土空间规划

(2021-2035)》尽快获省政府最终审批。加快推进中心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力争12 月底上报审批;加快推进乡镇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争取年底获得16 个乡(镇)国土空间规划的审查批复。根据《昭阳区国土空间规划

(2021-2035)》,立足中心城市规划建设需要,逐步启动相关专项规划编制工作。〔牵头单位:区自然资源局;责任单位:区发改局、昭阳经开区管委会、区规划编制服务中心、各乡(镇、街道)、相关项目用地单位;配合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交运局、区水务局、区林草局〕2.加快村庄规划。加快推进村庄规划编制进度,开展村庄规划 “ 回头看 ” ,进一步提升村庄规划编制质量,增强实效性、可操作性和执行约束力,力争8 月底前完成全区132 个村庄规划编制入库任务。〔牵头单位:区自然资源局;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配合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水务局、区林草局〕。

(二)抓实耕地保护3.保总量抓质量。对标下发82.6083万亩耕地保护目标任务及永久基本农田56.12 万亩,切实开展好耕地流出整改、国土变更调查新增耕地流入等工作。2023 年耕地保有量存在负值的6 个乡镇(北闸、布嘎、盘河、苏家院、苏甲、太平),低于100 亩的原则上应在2024 年内补足;在100 亩至300 亩的原则上2 年内全部补足(2024年内补足40%,2025 年内补足60%);高于300 亩以上的原则上3 年内全部补足(2024 年内补足30%,2025 年内补足30%,2026 年内补足40%)。切实落实耕地保护 “ 两平衡 ” :针对 “ 占补平衡 ” 欠账问题,力争今年内达4000 亩的整改指标入库,通过新项目实施新增耕地3000 亩,实现负值清零;持续开展耕地流出整改工作,加强后期种植管护,保障2024年耕地在农用地内部流入大于流出,防止撂荒及其他 “ 非农非粮化 ” 问题的发生,确保全区耕地一亩都不减少,耕地数量质量维持动态平衡。〔牵头单位:区自然资源局;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各乡(镇、街道);配合单位:区生态环境分局、区林草局、区水务局〕4.守红线严考核。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落实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制度,切实履行耕地 “ 占补平衡 ”“ 进出平衡 ” 和永久基本农田占用补划补足,坚决制止耕地 “ 非农化 ” ,防止 “ 非粮化 ” 。签订《昭阳区2024年自然资源管理暨耕地保护目标责任书》,压实工作责任,建立健全 “ 长牙齿 ” 硬措施,把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目标任务作为硬性指标,实行严格考核,把各部门耕地保护工作结果纳入昭阳区年度综合绩效考评及党政领导班子建设考核指标体系。〔牵头单位:区自然资源局;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各乡(镇、街道);配合单位:区委组织部、区生态环境分局、区林草局〕。5.清库存遏新增。针对2019年以来的土地违法未整改存量问题,坚持 “ 实事求是、服务群众 ” 和不搞 “ 一刀切 ” 的原则,通过拆除复垦、完善用地手续两种方式进行整改。针对新增违法用地问题,采取 “ 谁管辖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谁实施谁负责 ” 的原则确定整改责任部门。〔牵头单位:区自然资源局;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各乡(镇、街道);配合单位:区生态环境分局、区林草局、区水务局〕。

(三)抓实执法监督6.提高执法震慑。加大对土地、矿产违法案件查办力度和追责问责力度,加强与纪检监察机关、司法机关协作,查办一些案件,移送一批违法事实,让违法犯罪分子绳之以法。严处重罚重大违法用地涉矿案件,通报一批典型违法违规用地涉矿案例,切实增强自然资源执法震慑力。〔牵头单位:区自然资源局;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工科局、各乡(镇、街道);配合单位:区纪委监委、区公安分局、区检察院、区法院〕7.严格督察执法。严格落实 “ 五项机制 ” 要求,充分运用行刑衔接机制,依法移交涉案人员线索,防止违法增量。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利用2024 年季度卫片监测成果开展日常执法工作的通知》文件,按照 “ 月清、月核、年度评估 ” 的要求,持续推进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专项整治,实行一月一提醒、两月一通报、一季度一追责、一年一考评制度,按时完成违法存量清除。加强日常巡查执法监管,统筹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力量,建立 “ 两违 ” 网格化责任体系,全面形成 “ 两违 ” 网格巡查发现查处机制,以 “ 零容忍 ” 的态度将违法用地和违法建筑遏制在萌芽状态。〔牵头单位:区自然资源局;责任单位:昭阳经开区管委会、区农业农村局、区搬迁安置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住建局、区交运局、区教体局、区卫健局、区水务局、区工科局、各乡(镇、街道)、实施违法行为的相关部门;配合单位:区纪委监委〕8.推进问题整改。分类推进自然资源督察发现、审计、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问题整改,对自然资源督察关注的卫片 “ 大图斑 ”“ 文旅类项目 ”“ 大棚房 ”“ 农村乱占耕地建房 ”“ 挖沙取土 ” 等问题,提前清理排查,及时核查举证。持续推进330 个412 亩土地卫片反馈问题、审计反馈488 个1807.14 亩违法占用基本农田问题、290 个1831.96 亩耕地占补平衡专项整治问题整改。对2021-2023 年自然资源督察反馈问题,力争上半年整改率达90%以上并在7 月底清零。对在整改中未按时限和要求完成整改或弄虚作假的单位及个人,交由区纪委监委按相关程序处理。〔牵头单位:区自然资源局;责任单位:昭阳经开区管委会、区农业农村局、区搬迁安置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住建局、区交运局、区教体局、区卫健局、区水务局、区工科局、各乡(镇、街道)、实施违法行为的相关部门;配合单位:区纪委监委、区综合执法局〕

(四)抓好土地保障9.聚焦重点项目。坚持 “ 要素跟着项目走 ” 的工作思路,服务壮大 “ 资源经济、园区经济 ” ,以高质高效的土地要素保障重大项目落地。拟订2024 年用地报批计划,对靖安安置点及配套设施、昭通机场、龙汛至韭菜海子公路、铁路内江至昆明线昭通站扶贫铁路专用线等项目加快跟踪对接,尽快获得用地批复;加快推进交通产业园、昭阳区安置点、旗滨光伏周边剩余地块、渝昆高铁东站商业地块、渝昆高铁昭通东站综合交通枢纽工程等重点项目的组件上报,统筹推进六个城镇(市)批次用地、四个单独选址项目用地,力争全年报批用地5737 亩,为昭阳区美丽河道建设、实地征地拆迁农民安置点建设等重点项目提供强力保障。区直各部门、各乡(镇、街道)根据项目用地情况,于2024 年4 月30 日前与区自然资源局对接,框定用地面积、选址和报批计划。用强有力的土地要素保障,助推昭阳区 “ 一百个重大项目 ” 配套政策落地见效。〔牵头单位:区自然资源局;责任单位:昭阳经开区管委会、区农业农村局、区住建局、区交运局、区搬迁安置局、区教体局、区文旅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各乡(镇、街道);配合单位:区财政局、区林草局、区水务局〕10.优化审批服务。坚持 “ 定期调度、一线服务、跟踪跟办 ” 用地保障机制,住建、生态环境、水务、供电等部门根据职能职责加快项目手续的审批发证,确保项目用地 “ 征、供、用、补、查 ” 各个流程高效流畅,杜绝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产生。〔牵头单位:区自然资源局;责任单位:昭阳经开区管委会、区住建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水务局、各乡(镇、街道);配合单位:区财政局、区林草局〕。

(五)抓好土地利用11.盘活闲置土地。截止2024 年3月,昭阳区2024 年批而未供土地任务基数14858 亩(其中,经开区4447 亩),按全年必须完成30%计算,处置任务量4457亩(含经开区处置任务量1334);昭阳区2024 年闲置土地任务基数1661 亩(其中,经开区269 亩),按全年必须完成35%计算,任务量581 亩(含经开区处置任务量94 亩),确保2024 年全区批而未供处置率达35%以上,闲置土地处置率达40%以上。〔牵头单位:昭阳经开区管委会、区自然资源局;责任单位:区住建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水务局、各乡(镇、街道);配合单位:区财政局、区林草局〕12.激发要素活力。推进工业用地 “ 标准地 ” 出让工作,建立 “ 标准地 ” 改革联席工作机制,推动实现 “ 拿地即开工 ” ,待昭阳经开区管委会完成11 项区域评价后,依法依规开展征地拆迁、土地收储出让和不动产登记工作。通过多种渠道积极筹措土地要素保障报批、征地拆迁、完善用地手续等相关费用。〔牵头单位:昭阳经开区管委会、区自然资源局;责任单位:区住建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水务局、各乡(镇、街道);配合单位:区财政局、区林草局〕

(六)抓好民生福祉13.抓实地灾防治。严格按照

“ 1262 ” 预警响应机制,强化巡查排查、监测预警、宣传培训、值班值守、应急准备等常态化防灾措施。及时印发《昭阳区2024 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昭阳区2024 年地质灾害应急预案》,5 月底前完成地质灾害培训和应急演练。按照半月一研判、一调度、一汇报,每月一通报的机制,推进昭阳区245 户避险搬迁项目实施,加大对地质灾害的排查力度,积极争取上级支持,整合各类资金,对存在地灾隐患的做到应搬尽搬。严格地灾资金管理,由财政部门对地灾资金进行清理核查,及时补齐拨付地灾专项资金。〔牵头单位:区自然资源局;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搬迁安置局、各乡(镇、街道);配合单位:区气象局、区应急管理局〕14.优化营商环境。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事项,推进 “ 放管服 ” 改革,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统一政务服务标准,实现 “ 一网通办 ”“ 全程网办 ” ,及时优化土地出让、规划调整、产权办理政策。完善外来投资和民营企业 “ 一企一策 ” 措施,对企业反映合理事项动态清零,协同解决企业发展困境。〔牵头单位:区自然资源局;责任单位:昭阳经开区管委会、区发改局、区政务服务管理局、区住建局、区税务局、区农业农村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各乡(镇、街道);配合单位:区财政局〕15.办好民生实事。推动 “ 一窗受理、并行办理 ” 窗口建设、部门信息互通共享、不动产非公证继承登记、 “ 交地(房)即交证 ”和 “ 带押过户 ” 便民利企服务工作落到实处。及时研究推动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工作,继续推进远森俊城、林语华府、泰平 · 盛世荷苑等3 个小区共4757 户问题化解工作,不断完善共同监管机制,防止新的 “ 问题楼盘 ” 产生。〔牵头单位:区自然资源局、区不动产历史遗留问题处置办;责任单位:区政务服务管理局、区住建局、区税务局、区综合执法局;配合单位:区司法局〕

(七)抓实矿产管理16.规范矿权管理。结合第四轮矿产资源规划,建立过期矿业权动态清理长效化机制,进一步优化我区矿产资源结构布局。对全区过期30 个采矿权、17个探矿权,及时上报关闭注销,确保矿业权有效率达省级要求的50%以上。及时办理合法煤矿、铅锌矿、石灰岩矿采矿权延续,做到采矿权巡查监测全覆盖。〔牵头单位:区发改局、区自然资源局;责任单位:区工科局、各乡(镇、街道);配合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生态环境分局〕17.强化供给储备。按照《云南省战略性及优势矿产找矿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5 年)》要求,积极开展找矿工作,组织开展北闸街道岩脚村玄武岩矿普查(拟设探矿权)联勘联审及矿山生态环境综合评估工作,为我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必需的矿产资源配置和储备。在4 月30 日前完成小龙洞大蒿地石灰岩矿出让工作。加快修编《昭阳区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 年)》,优化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布局,力争今年新设2 个以上矿业权。〔牵头单位:区发改局、区自然资源局;责任单位:区应急管理局、区水务局、区林草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交运局、区工科局、区政务服务管理局;配合单位:各乡(镇、街道)〕18.加强安全生产。按照安全生产工作 “ 谁主管、谁负责 ” 的工作方针和原则,抓管理、抓督查、抓落实,充分履行 “ 一岗双责 ” 责任。利用 “ 3.12 ” 法制宣传日、 “ 4.22 ” 地球日、 “ 5.12 ” 防灾减灾日、 “ 6.25 ” 土地日、“ 安全生产月 ” 等载体,对自然资源法律法规、安全生产科普知识进行广泛宣传。加强对煤矿、非煤矿山、重点工程、地质勘查、测绘企业、地质灾害防治、机关消防等安全工作的动态巡查排查,常态化开展矿产资源 “ 打非治违 ” ,维护良好的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牵头单位:区自然资源局;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应急管理局、区工科局、区市场监管局、各乡(镇、街道);配合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综合执法局〕

(八)抓实生态修复19.推进生态修复。力争6 月30 日前完成昭阳区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编制。根据《云南省昭阳区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实施方案》,加快推进2015 年“ 8.03 ” 恢复重建设置的11 座非煤矿山采矿权的处置工作。开展历史遗留矿山图斑195 个291.93 公顷的治理工作,2024年完成32.35 公顷,2025 年完成54.54 公顷。对其他采矿行为形成的坑塘水面,采取综合施策、分类实施的原则,交由各乡(镇、街道)实施整改。对未履行生态修复义务或履行不到位的企业责令停工停产,并责令企业开展原损毁矿区的生态修复,对损毁区域修复验收未通过的,不得复工复产。通过矿政管理,执法监察等措施,使持证矿山生态修复走入正轨。〔牵头单位:区自然资源局;责任单位:区生态环境局、区工科局、各乡(镇、街道);配合单位:区应急管理局〕20.提高管理水平。通过对历史遗留矿山、持证矿山、其他采矿用地形成的坑塘水面进行综合治理,挖掘耕地潜力,在提高耕地保有量的同时,产生指标,产生收益。建立过期矿业权动态清理长效化机制,公告注销一批政策性关闭退出和自行废止的矿业权,依规做好矿业权登记。〔牵头单位:区自然资源局;责任单位:区工科局、各乡(镇、街道);配合单位:区发改局、区农业农村局、区生态环境分局〕

四、工作要求

21.压实工作责任。区委、区政府挂钩各乡(镇、街道)处级领导要带头研究重点、难点问题,各乡(镇、街道)党委、政府必须履行辖区内耕地保护的主体责任,确保辖区内耕地保护任务和永久基本农田任务只增不减,对耕地流出和减少的必须履行整改主体责任。各乡(镇、街道)党委、政府对辖区内的违法用地负巡查、监管、制止和整改责任;实施部门对违法用地负主要责任和整改主体责任。区级主管部门和审批部门负监管责任和监督整改责任。区政府与各乡(镇、街道)党委、政府签订《昭阳区2024 年自然资源管理暨耕地保护目标责任书》,压实各乡(镇、街道)党委、政府耕地保护主体责任和区级其他各部门的监管责任,严格按照责任书兑现奖惩。

22.严肃工作纪律。加强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体系化理解和把握,自觉运用好贯穿其中的立场观点方法,把讲政治落到具体工作和实践中。全面贯彻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精神,增强自我革命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持续深化自然资源正风肃纪。自2024 年4 月1 日起,建立完善一月一提醒、两月一通报、一季度一追责、一年一考评的整改落实责任机制;对新增农村乱占耕地修建住房问题未及时按上级要求整改到位的,根据相关程序由区纪委监委启动追责问责;对辖区内其他违法用地问题,由整改责任部门根据整改时限推进整改工作,拆除复垦的原则上一个月内必须整改到位,到期未完成整改的,根据整改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由区纪委监委启动追责问责;违法占用耕地面积10 亩以上或占永久基本农田5 亩以上的一律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3.强化工作保障。区财政局要积极筹措耕地保护、土地要素保障报批、征地拆迁、土地整治、增减挂钩、生态修复完善动工开发建设手续办理的相关费用。建立健全新增耕地指标与项目用地挂钩机制、奖励分配机制,激励乡(镇、街道)开展新增耕地指标后备资源的摸排和实施热情。

昭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 年4 月10 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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