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陇川县发展和改革局陇川县发展和改革局(陇川县粮食和物资储备 局)关于印发《陇川县应急救灾物资调运应急 预案》的通知粮食和物资储备综合办、综合能源股、农经股:
现将《陇川县应急救灾物资调运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陇川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4 年 4 月 3 日陇川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应急救灾物资调 运应急预案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为切实增强自然灾害应急救助物资保障能力,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按照高效、安全、科学的原则,健全完善应急救灾物资快速保障机制,确保自然灾害发生后物资及时高效调运,制定本预案。
(二)编制依据
根据《云南省自然灾害救助规定》、《云南省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云南省省级救灾储备物资管理办法》、《云南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救灾物资调运应急预案》、《云南省省级救灾物资收储管理实施细则》、《德宏州州级应急救灾物资管理办法(试行)》制定本预案。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陇川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应对自然灾害、其他公共突发事件和具体实施的县级应急救灾物资应急调运工作。
(四)工作原则
1. 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常态与非常态相结合,提高防范意识,做好预案演练、宣传和培训工作,做好有效应对储备物资应急调运工作。
2. 本预案确定的储备物资应急调运工作在单位统一领导下,由粮食和物资储备综合办具体负责,分级响应、条块结合、上下联动,充分发挥各级应急管理机构的作用。
3. 建立统一指挥、分工明确、反应灵敏、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工作机制和响应程序,实现储备物资应急调运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
二、组织体系
成立应急救灾物资应急调运领导小组(简称应急调运领导小组),负责应急救灾物资的应急调运工作,具体执行由应急工作小组执行。
(一)应急调运领导小组
组 长:常华庭
副组长:佟绍才
成 员:岩小三 胡星宇
主要职责如下:
1. 决定启动和终止储备物资调运预警状态和应急响应行动;
2. 负责统一领导储备物资应急调运工作, 发布指挥调度命令,并督促检查执行情况;
3. 根据上级主管部门要求,或根据应急处置需要, 指定成立现场工作组,并派往物资储备库现场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4. 根据需要,会同物资需求、运输等有关部门,制定应对储备物资应急调运的联合行动方案,并监督实施;
5. 当物资调运任务由上级主管部门统一指挥时,应急领导小组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的指令,执行相应的应急行动;
6. 其他相关重大事项。
(二)应急工作组
组长:佟绍才
成员:岩小三 胡星宇 景新林
主要职责如下:
1. 负责起草重要报告、综合类文件;根据应急领导小组的要求,统一向上级主管部门和相关部门报送应急工作文件;承办应急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2. 负责对接相关部门组织、协调人员、物资的应急装载、运输保障工作;负责协调与其他运输方式的联运工作;承办应急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3. 负责收集、处理相关新闻报道,及时消除不实报道带来的负面影响;按照应急领导小组要求,向社会通报储备物资应急调运工作进展情况;负责组织有关新闻媒体, 宣传报道应急调运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事迹与典型;承办应急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4. 负责应急状态期间 24 小时后勤服务保障工作; 承办应急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运行机制
(一)预测与预警
涉及储备物资应急调运的预警及相关信息包括:
1. 强地震(烈度 5.0 以上)监测信息地震强度、震中位置、预计持续时间、已经和预计影响范围、预计受灾人口与直接经济损失数量、预计紧急救援物资运输途经公路线路和需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配合的运力需求。
2. 突发地质灾害监测、预测信息突发地质灾害监测信息包括突发地质灾害发生时间、发生地点、强度、预计持续时间、受影响道路名称与位置、受灾人口数量、疏散(转移)出发地、目的地、途经公路路线和需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配合的运力需求。突发地质灾害预测信息包括突发地质灾害预报的等级、发生时间、发生地点、预计持续时间、预计影响范围。
3. 洪水、堤防决口与库区垮坝信息洪水的等级、发生流域、发生时间、洪峰高度和当前位置、泄洪区位置、已
经和预计影响库区下游区域、预计受灾人口与直接经济损失数量、需疏散(转移)的人口数量、出发地、目的地、途经路线、需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配合的运力需求。堤防决口与库区垮坝的发生时间、发生地点、已经和预计影响库区下游区域、预计受灾人口 与直接经济损失数量、需疏散(转移)的人口数量、出发地、目的地、途经路线、需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配合的运力需求。
4. 公路损毁、中断、阻塞信息公路损毁、中断、阻塞的原因、发生时间、起止位置和桩号、预计恢复时间、已造成道路基础设施直接损失、已滞留和积压的车辆数量和排队长度、已采取的应急管理措施、 绕行路线等。
5. 本地区内的发生军事行动和其他紧急任务,需组织交通保障;
6. 其他。
重大自然灾害和其他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根据应急救灾领导小组决定启动本预案。
(二)预警启动程序
接收到涉及储备物资应急调运的预警及相关信息时,按如下程序启动预警:
1. 粮食和物资储备综合办提出储备物资应急调运预警状态启动建议;
2. 应急领导小组在 2 小时内决定是否启动预警,如同意启动,则正式签发预警启动文件,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应急工作组进入待命状态;
3. 预警启动文件签发后 1 小时内,由应急工作组负责物资储备仓库下发,并电话确认接收;
4. 应急工作组立即开展应急监测和预警信息专项报送工作,随时掌握并报告事态进展情况,形成突发事件动态日报制度,并根据应急领导小组要求增加预警报告频率;
5. 应急工作组开展应急筹备工作,做好应急装车队伍的集结、运载工具的筹措和应急装运的各项准备工作。
(三)应急处置
启动本预案后,工作做就位,按照职责开展物资应急调运工作。
(四)应急结束
物资调运应急工作结束,本预案终止。
四、后期处置工作
(一)费用结算
物资运达申请使用单位指定的接收地点后,由申请使用单位负责组织做好卸货工作,并由物资使用部门支付卸载、运输等费用,粮食和 物资储备综合办公室 配合做好 有关经费开支的结算审核工作 。
(二)台账记录
应急工作结束后,粮食和 物资储备综合办公室 全面梳理物资调运情况,完善相关工作台账。
(三)工作总结
应急工作结束后,粮食和 物资储备综合办公室 及时梳理物资应急调运中存在的问题及经验做法,形成工作总结。
五、监督管理
(一)强化培训
会同县应急局等有关部门,原则上,应急保障相关人员每两年应至少接受一次相关知识的培训,并依据培训记录和考试成绩实施应急人员的动态管理,提高应急保障人员的素质和专业技能。
(二)责任与奖惩
对物资调运保障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要及时地给予宣传、表彰和奖励。对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重要信息或者应急管理工作有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依规对有关责任人给予处分。
六、预案管理与更新
会同有关部门定期对本预案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和提出改进意见,并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化,及时修订本预案,报上级部门备案;
下列情况,本预案应进行更新:
(一)本预案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做出调整或修改,或国家出台新的应急管理相关 法律 法规;
(二)原则上每两年组织修订、完善应急预案;
(三)根据日常应急演练和应急行动结束后取得的经验,需对预案做出修改;
(四)因机构改革需要对应急管理机构进行调整;
(五)其他。
七、制定与解释部门
本预案由陇川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制定,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