腾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
印发腾冲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治本
攻坚三年行动方案( 2024—2026 年)
的通知
腾住建发 〔2024〕13 号
各股室(站所、中心、公司),各相关企业:
现将《腾冲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 2024-2026 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工作落实。
腾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 年 3 月 20 日
腾冲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
三年行动方案( 2024—2026 年)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夯实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基础,坚决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全面防范较大事故、努力减少一般事故,按照《保山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 年)》《腾冲市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 2024—2026 年)》要求,扎实推进全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重点工作,全力抓实各项工作执行到位,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 “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 ,加快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努力实现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良性互动。通过三年治本攻坚,统筹发展和安全的理念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进一步健全,消减重大安全风险、消除重大事故隐患的积极主动性进一步增强,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和能力水平进一步得到提高,重大事故隐患做到动态清零,从业人员安全素质显著提升,全市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二、组织保障
为确保全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工作有序推进,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成立腾冲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工作领导小组。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 杨永明 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 钏有胜 副局长
杨飞荣 副局长
林怡岷 副局长
黄志虎 副局长
成 员: 郑跃庄 办公室负责人
杨明兰 法规人事股股长
彭婧彦 财务统计审计股股长
尹兴汉 房地产管理股负责人
李子银 住房保障和物业管理股负责人
杨新云 建筑业管理股负责人
尹兴考 城市建设股负责人
马家玉 村镇建设股负责人
革文辉 抗震股负责人
梁 民 建筑工程安全监督站站长
周德晓 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站长
李其稳 市政设施管理站站长
向定朝 城市路灯管理所副所长(主持工作)
李方品 城市绿化管理所所长
许庆宗 市政工程建设管理中心主任
杨荣良 房地产交易管理所所长
郑兴菊 工程定额管理站站长邵维助 茶花基地管理所负责人
邵维岳 房地产总公司经理贾志鹏 房地产二公司副经理(主持工作)
领导小组主要负责统筹推进全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工作,根据上级工作要求,研究制定治本攻坚行动推进的具体措施,部署重点任务,协调解决治本攻坚行动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安监站,由钏有胜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梁民同志担任副主任。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安全生产治本攻坚行动日常工作,协调落实治本攻坚行动的各项决策部署,负责治本攻坚行动推进情况的整理、报送,提出工作意见,及时通报工作完成情况,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人员如有变动,由相应岗位人员自行递补,不再另行发文。
三、主要任务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一是 开展统筹发展和安全能力提升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重要指示精神统一思想、推动工作。继续加强学习《习近平关于防范风险挑战、应对突发事件论述摘编》《总体国家安全观学习纲要》,专题学习住建领域重特大事故调查处理报告。将安全生产、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列入干部职工教育培训的必修课程,积极参加省、市开设的安全生产、消防安全课程。 二是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及时组织传达学习各大主流媒体发布的习近平总书记对安全生产方面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 三是 完善落实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范建立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职责、年度任务、考核巡查、表彰奖励、责任追究等相关制度。
责任领导:杨永明
牵头单位:办公室、基层党建办
责任单位:各股室站所、中心、公司
(二)加强城乡房屋建筑安全管理
1. 深入开展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 按照全国、全省、保山市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要求, 2025 年底前完成全市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进一步完善 “ 产权人(使用人)常态化自查、乡镇(街道)重点时段普查、行业部门抽查检查、专家全程参与 ” 的工作机制,对发现的安全隐患,督促产权人(使用人)及时采取维修加固、拆除重建等工程措施解危除险。按照 “ 三管三必须 ” 要求,建立城乡房屋建筑安全管理体系,坚决做到 “ 人不进危房、危房不进人 ”“ 经营不带险、带险不经营 ” 。
责任领导:钏有胜
牵头单位: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办公室
责任单位:建筑工程安全监督站、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建筑业管理股、房地产管理股、住房保障和物业管理股、城市建设股、村镇建设股
2. 推进城市危旧房改造。 精准改造城市老旧小区以及国有企事业单位破产改制、 “ 三供一业 ” 分离移交等遗留的非成套住房。对存在严重安全隐患、已不具备居住使用条件的危旧房,立即采取果断措施停止使用;对居住在 D 级危房且无其他住房的困难群众,通过公租房、保障性租赁住房等解决其住房困难问题。
责任领导:杨飞荣
牵头单位:城市建设股、住房保障和物业管理股
责任单位:建筑工程安全监督站、建筑业管理股、房地产管理股、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
3. 加强物业安全管理。 从行业规划、产业政策、法规标准、行政许可和宣传教育等方面,加强物业管理安全工作,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加强对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有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管理。加强室内装饰装修安全管理,坚决遏制室内装饰装修违法违规行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强化住宅小区电动车充电设施安全建设和管理,加大有物业服务公司管理的住宅小区日常消防安全监督指导,持续做好 “ 生命通道 ” 畅通,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全面消除安全隐患。
责任领导:黄志虎
牵头单位:住房保障和物业管理股
责任单位:房地产管理股、建筑工程安全监督站、建筑业管理股、城市建设股、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
4. 开展大跨度公共建筑安全体检和设计回访。 会同教育、交通、商务、文旅、卫健、市场、体育等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按照 “ 三管三必须 ” 和 “ 谁审批谁负责 ” 要求,分别督促各行业领域公共建筑的使用安全责任人落实主体责任,督促设计单位加强安全性、适用性和设计质量等问题调查,提升设计服务水平、
责任领导:钏有胜
牵头单位:建筑业管理股、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
责任单位:村镇建设股、建筑工程安全监督站
5. 持续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和农房抗震改造。 巩固拓展 “ 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 成果,持续开展农村低收入群体危房(农房抗震)改造。建立农房安全动态监测机制,对既有农村 C 、 D级危房,符合农村危房(农房抗震)改造政策范围的,应纳尽纳、应改尽改,其余房屋按照 “ 谁拥有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 ” 要求,引导产权人(使用人)通过维修加固、拆除重建等工程措施,及时消除安全风险隐患。
责任领导:钏有胜
牵头单位:村镇建设股
责任单位:抗震股、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
(三)夯实房屋市政工程施工安全基础
1. 健全完善双重预防机制。 压实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房屋市政工程重大事故隐患数据上报工作,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加强风险点辨识及管控,防止风险演变为隐患;坚持 “ 隐患就是事故。事故就要处理 ” 理念,对风险演变为隐患的,及时发现、及时治理,预防事故发生。
责任领导:钏有胜
牵头单位:建筑工程安全监督站
责任单位:建筑业管理股、城市建设股、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市政设施管理站
2. 全面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 积极培育房屋市政工程施工领域企业安全文化,大力推动形成 “ 安全生产标准化是企业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最基础、最全面的工具 ” 的广泛行业共识,加强建筑施工企业及建筑施工项目的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积极推动、引导企业创建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推动实现建筑施工企业安全行为规范化、安全管理流程科学化、场容场貌秩序化和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标准化。 2025 年底前,打造一批安全生产标准化标杆企业单位,推广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先进经验。
责任领导:钏有胜
牵头单位:建筑工程安全监督站
责任单位:建筑业管理股、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
3. 开展工程监理行为专项整治。 规范监理企业市场行为和监理从业人员履职行为,强化监理企业和监理人员责任意识、诚信意识、自律意识,严厉打击工程监理领域违法违规行为,有力有效督促监理企业及从业人员切实发挥好工程建设的 “ 卫士 ” 作用、建设单位的 “ 管家 ” 作用、行业主管部门的 “ 探头 ” 作用。
责任领导:钏有胜
牵头单位:建筑业管理股
责任单位: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建筑工程安全监督站
4. 提升项目建设实施和项目管理。 全面落实住建局承建项目的质量安全监管责任,紧盯危大工程、紧跟项目动态,及时掌握项目进度,抓实基本建设程序和施工现场质量安全管控,加大对项目的服务监管和检查,压实项目主体责任,全面消除质量安全风险和隐患,认真履行建设单位主体责任,对工程质量安全承担首要责任,进一步加强与监理、施工等参建单位协调沟通,确保工程按要求实施,认真落实基本建设程序,加强安全隐患排查、管控、整治,切实做到信息动态掌握,问题解决在前。
责任领导:杨飞荣、林怡岷
牵头单位:市政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责任单位:城市建设股、市政设施管理站、建筑业管理股、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建筑工程安全监督站、城市绿化管理所、城市路灯管理所
5. 坚持 “ 两场联动 ” 。 健全建筑业企业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条件动态核查和预警机制,持续规范建筑市场秩序,严厉打击挂靠借用资质投标、出借资质、围标串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维护建筑市场秩序和建设工程各方合法权益。强化信用奖惩,实行差异管理,促进信用与投标保证金、工资保证金、市场准入相结合。加强招标投标活动监管,对招标公告公布、专家抽取、投标、开标、评标、定标、合同签订等具体环节进行严格把关。优化完善招标投标交易全过程电子化和异地远程评标方法,实现招标投标活动信息公开,促进招标投标过程的规范透明,结果的合法公正。加大招标投标事中事后查处力度,严厉打击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
责任领导:杨飞荣
牵头单位:建筑业管理股
责任单位:建筑工程安全监督站、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
6. 严格落实 “ 安全日志 ” 和 “ 三件套 ” 制度。 督促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履行法定职责,执行 “ 安全日志 ” 制度,规范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人员工作流程,做到有查必记、真查实纠、严查实改。落实 “ 三件套 ” (口哨、袖章、安全生产检查记录仪)工作制度,实行亮身份压责任、吹哨子即警醒、强监督严管理,促进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不断标准化、规范化、正规化。
责任领导:钏有胜
牵头单位:建筑工程安全监督站
责任单位:建筑业管理股、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
(四)强化城镇燃气安全管理
1. 持续推进专项整治。 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和《云南省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 大起底 ” 排查、全链条整治城镇燃气安全风险隐患,确保燃气安全问题隐患及时发现、及时整改、及时消除。
2. 突出重点集中攻坚。 对燃气经营企业进行全覆盖、无死角排查,全面整治企业不落实落细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工作措施、经营 “ 问题气 ” 、 “ 问题管网 ” 带病运行等风险隐患,督促指导落实城镇燃气经营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提升隐患排查工作质量。加快推进城镇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推动燃气安全监管智能化建设,充实燃气安全监管队伍,开展全市城镇燃气安全管理培训考核工作,有效提高监管能力水平。
3. 建立长效机制。 加强瓶装燃气配送服务 “ 最后一公里 ” 管理,有效防范瓶装燃气配送安全事故,严格落实《云南省瓶装燃气配送服务管理办法》,同时,进一步完善燃气经营许可管理制度,建立严进、严管、重罚的燃气市场管理机制。
责任领导:钏有胜
牵头单位:建筑工程安全监督站
责任单位:城市建设股、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法规人事股
(五)统筹城市运行安全
1. 推动城市基础设施生命线安全工程建设。 认真贯彻落实《关于推进城市基础设施生命线安全工程建设的指导意见》《云南省城市基础设施生命线安全工程建设实施方案》,按照省级统一要求,推动搭建监管平台建设。 2024 年底前,启动中心城区城市生命线工程,建设数据库,实现城市燃气、桥梁、隧道、供水、排水、综合管廊、环卫垃圾等领域数据接入。按照省级试点要求,腾冲市实现对中心城区重点监测区域城市燃气、桥梁、供水、排水的安全运行监测。
责任领导:杨飞荣
牵头单位:城市建设股
责任单位:市政设施管理站、市政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2. 加强城市运行统筹管理。 全面落实《云南省加强城镇既有市政基础设施稳定运行管理 30 条措施》,加快建设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加强市政基础设施运行维护,完善应急保障预案,做 好应急物资准备,保障设施安全稳定运行。落实有限空间作业管理制度,防范安全事故发生。加快城市排水防涝工程体系建设,完善应急处置预案,保障城市安全度汛。加强城市公园安全管理,建立安全风险清单,定期组织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加强部门联动,强化公园内游乐、体育健身等设施设备的安全运营管理。
责任领导:杨飞荣
牵头单位:城市建设股、市政设施管理站
责任单位:市政工程建设管理中心、城市绿化管理所、城市路灯管理所、建筑工程安全监督站、建筑工程质量质监站
(六)开展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违法违规专项治理
1. 建立健全协作机制。 制定全市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违法违规专项治理行动方案,会同行业主管部门开展消防设计审查验收违法违规行为查处、督办,建立全市消防设计审查验收违法违规项目清单,实现排查、整改、督办、销号动态闭环管理。
责任领导:钏有胜
责任单位:建筑业管理股、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
2. 探索建立技术服务管理制度。 建立技术服务管理机构信息采集制度,严格执行《云南省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对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前从事的消防技术服务活动进行监督,严把技术服务质量关。
责任领导:钏有胜
责任单位:建筑业管理股、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
3. 加强建筑材料和设施设备防火性能进场使用管理。 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建筑材料和设施设备防火性能进场联合检查,严厉打击假冒伪劣建筑材料和设施设备。
责任领导:杨飞荣
牵头单位:建筑业管理股、工程定额管理站
责任单位: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建筑工程安全监督站、房地产管理股、住房保障和物业管理股、城市建设股、市政设施管理站、市政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七)实现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
1. 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巩固住房城乡建设领域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 2023 行动成果, 2024 年底前,健全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自查自改常态化机制、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和督办制度,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每月带队对本单位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情况至少开展 1 次检查。
责任领导:钏有胜
牵头单位:建筑工程安全监督站
责任单位:建筑业管理股、城市建设股、村镇建设股、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市政设施管理站、城市路灯管理所、城市绿化管理所、市政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2. 用好重大事故隐患数据库。 用好重大安全风险基础信息、责任分工、防控措施、应急处置 “4 张清单 ” ,加强全过程记录管理, 2024 年底前,建立重大事故隐患统计分析机制。
责任领导:钏有胜
牵头单位:建筑工程安全监督站
责任单位: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市政设施管理站
3. 落实挂牌督办制度。 以下达督办通知书、信息公开等方式,加强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监督管理,建立完善审核把关销号机制,确保重大隐患闭环整改到位。
责任领导:钏有胜
牵头单位:建筑工程安全监督站
责任单位:建筑业管理股、住房保障和物业管理股、城市建设股、村镇建设股、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市政设施管理站、市政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八)推进安全生产精准执法和精准帮扶
1. 建立责任追究机制。 严格落实重大事故隐患 “ 双报告 ” 制度,对于企业未开展排查、查不出明显问题或者查出后拒不整改等导致重大事故隐患长期存在的,参照事故开展调查处理,查清问题并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对发生事故的,采取 “ 网上通报、挂牌督办、约谈警示、督导帮扶 ” 四步法,严格落实 “ 十九条措施 ” ,坚持事故处理 “ 四不放过 ” 原则严管重罚,依法采取停产整顿、上限处罚、联合惩戒、 “ 一案双罚 ” 等手段,倒逼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发生重特大事故负有责任的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终身不得担任本行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
责任领导:钏有胜
牵头单位:建筑工程安全监督站
责任单位:法规人事股、建筑业管理股、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
2. 依法集中挂牌、公布、曝光、处理一批重大事故隐患。聚焦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针对典型事故暴露出的严重违法行为和群众举报反映强烈的安全问题,综合运用 “ 四不两直 ” 、明查暗访、 “ 互联网 + 执法 ” 等方式,依法采取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行业禁入、联合惩戒、 “ 一案双罚 ” 等手段,落实行刑衔接机制,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行为。
责任领导:钏有胜
牵头单位:建筑工程安全监督站
责任单位:建筑业管理股、房地产管理股、住房保障和物业管理股、城市建设股、村镇建设股、法规人事股、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市政设施管理站、市政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3. 加强建设工程分包安全管理。 规范建设工程用工管理及分包单位准入规定,严格执行建设工程用工及分包单位准入管理制度,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培育高素质施工作业人员,稳定施工劳务用工队伍。
责任领导:杨飞荣
牵头单位:建筑业管理股
责任单位: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建筑工程安全监督站、市政设施管理站、市政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4 提升安全监管执法能力。 抓好以案说法、以案促改。持续加大 “ 互联网 + 执法 ” 推广应用力度,推广运用非现场执法方式实现 “ 远程 + 现场 ” 执法。
责任领导:林怡岷
牵头单位:法规人事股
责任单位:建筑业管理股、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建筑工程安全监督站、市政设施管理站
5. 建立完善常态化帮扶指导机制。 按要求开展安全执法指导帮扶,制定 “ 一企一策 ” 帮扶措施;研究小微企业倾斜帮扶政策,助力增强企业负责人安全法治意识、完善管理制度、培训从业人员;推动保险机构积极参与高危行业领域企业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责任领导:钏有胜
牵头单位:法规人事股、建筑工程安全监督站、
责任单位:建筑业管理股、住房保障和物业管理股、房地产管理股、房地产交易管理所、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
6. 提升监管执法队伍专业化水平。 积极参与省市质量安全监督和执法人员培训,加强执法业务学习。争取政府购买服务辅助开展监督检查专项经费,充分利用外部专业力量提高执法检查质效。
责任领导:钏有胜
牵头单位:法规人事股
责任单位:财务统计审计股、建筑业管理股、建筑工程安全监督站、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
(九)提升生产经营单位本质安全水平
1. 强化从业人员安全技能培训。 实现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 100% 持证上岗;在岗和新招录从业人员100% 培训考核合格后上岗。
责任领导:钏有胜
牵头单位:建筑工程安全监督站
责任单位:建筑业管理股、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
2. 提升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执行能力。 动态掌握企业单位底数,将房屋市政工程、城镇燃气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和重点检查事项作为重要内容,采取发放宣传册和通知提醒等方式,促进相关从业人员了解、掌握、熟练运用判定标准。
责任领导:钏有胜
牵头单位:建筑工程安全监督站
责任单位:建筑业管理股、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
3. 推进安全生产监管信息化。 2025 年底前建立覆盖建筑施工安全领域企业、项目、人员、设备的全量、全要素、跨地域、跨层级的数字化监管机制。依托全国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信息平台及微信小程序聚焦重点环节实施专项检查。加快推进城市燃气、供水、排水管网和桥梁等城市生命线、重大危险源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网络建设,实现 “ 能监测、会预警、快处置 ” 功能。
责任领导:钏有胜、杨飞荣
牵头单位:建筑工程安全监督站、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城市建设股
责任单位:市设站、市政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4. 加快淘汰退出一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单位。 依法加快推进 “ 小散乱 ” 企业有序关闭,加大建筑施工、燃气等行业领域淘汰更新力度,淘汰不符合安全生产强制性标准的工艺技术和装备设施, 2024 年底前,建立 “ 改造提升一批、整合重组一批、关闭退出一批 ” 清单; 2025 年底前,持续推进 “ 三个一批 ” ; 2026年底前,基本解决 “ 小散乱 ” 问题。
责任领导:钏有胜
牵头单位:建筑工程安全监督站
责任单位: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城市建设股、建筑业管理股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相关部门、企业要深刻认识做好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的重要性,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进一步明确责任分工和细化工作目标,建立完善信息汇总、动态研判、晾晒通报、督导检查等机制。加强本企业领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工作的跟踪分析,及时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切实开展好各项整治工作。
(二)加强安全投入。 各相关部门要聚焦制约安全生产的重点难点问题,加强统筹规划,一张蓝图绘到底,以久久为功的劲头持续推进 “ 人防、技防、工程防、管理防、社会防 ” 等治本之策,不断提升本质安全水平。要督促企业单位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力度,严格执行《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在企业绩效考核中把安全投入作为重要考核内容,
(三)实行清单管理。 各相关部门要建立治本攻坚三年行动重点目标任务清单,严格实行清单管理,建立梳理重大安全风险基础信息、责任分工、防控措施、应急处置 “4 张清单 ” ,强化任务推进落实,推动存在问题整改,实行整改销号制,并在工作过程中及时更新和完善 “4 张清单 ” 。
(四)加强督导检查。 通过综合督查、明察暗访、突击检查等 “ 四不两直 ” 方式,运用 “ 多通报、多督促、多暗访 ” 等手段,建立健全考核巡查、督导督办、责任倒查等各项工作机制,延伸到风险最突出、基础最薄弱的单位和项目督导检查,对工作推进不力、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企业和单位及时进行约谈、通报、曝光,严格问责问效。
(五)营造浓厚氛围。 充分利用宣传册、公众号等多种形式,加强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宣传,曝光典型案例,加强正向引领和反面警示教育,积极营造全行业、全社会参与安全生产的良好氛围,形成齐抓共管、群防群治的良好局面。及时总结推广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过程中的先进做法与典型经验,按时信息报送,强化工作情况报送和动态清单管理。

